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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1)


 

  1

进了精神病医院的吴为,难免不被医生们研究过来研究过去,他们的确希望治好她的病,遗憾的是,心理医学实在是近代医学中一个不伦不类的分支。以它就事论事出浅显而言,难免苟且之嫌;对人何以失去神志的解释,也难免牵强附会。但自本世纪以来,却被人们当做治疗精神疾患的灵纪以来,却被人们当做治疗精神疾患的的灵丹妙药。凡人怎么可能解释天人之间的关系?

如果没有镇静药物的帮助,可以说心理医生从未治愈过精神疾患。

只有弗洛伊德还想到了对梦的猜测和解析,总算靠近边缘。

2

医生们绝对不会想到,吴为的疯,首先和叶莲子对“生”的固执有关。

3

什么都不是无缘无故。

比如说,叶莲子和吴为住了差不多十年之久的丹阳观后面那棵老歪槐,在吴为旧地重游之后立刻遭了雷殛。只剩下一具从正中劈裂的躯干,如一张对着天空呐喊的嘴,在声嘶力竭中,突然地、永远地凝固。老槐树一直在等待,不是等待叶莲子,而是等待吴为的归来。

它的等待明明白白没有长相厮守的奢望,只是忠心耿耿地坚守。它坚守了几十年,不过为了再见她一面,对她有个交代。于是它的等待又有了苟延残喘的悲怆。

老歪槐在和吴为重逢的时刻说了些什么,那是无人可以知晓的;只能从吴为的札汜里得知,那是一个雨天,当吴为搂着它的躯干时,它苍凉地垂下了头,一言难尽地俯视着她。雨滴顺着它的叶脉,如泪水般流下,点点滴滴扑打在吴为的脸上身上……

老歪槐活了多少年?几百年都不止。人们只知道松柏长生,却不知槐树们也会像松柏一样的长命。可它遭了雷殛。

它为什么遭雷殛?难道是因为它的等待?

比之让人砍伐,遭雷殛可能是一棵树最壮烈的结局?谁能知道。

无论对叶莲子或是对吴为来说,这难道不也是一个暗示?

如果说,那棵老歪槐在和吴为见过一面之后便遭雷殛是个偶然,而蒲圻镇城隍街上马永和客栈的倒塌,就应该说是必然了。

那栋二层小楼,更是从叶莲子在那里等候第二:天的婚礼开始,就等待着吴为的到来。它耐心地等了半个多世纪,在和吴为见过一面、有个交代之后,才安心地去了。和老歪槐不同,它去得十分安详。

小褛从屋脊处缓缓断裂,裂痕如春水的涟漪荡漾开去,人们甚至可以看见屋脊在断裂以及倒下的瞬间,那舒缓的笑靥。正像吴为在她札记里写的那样,两个偶然应在一个人的身上,就有了反复论证的命定意味。

4

叶莲子没有离开老家的时候不叫叶莲子,叫秀春。

秀春是个非常通俗的名字,从这名字可以猜出,她出生在一个春天的日子。如果她不那么多愁善感,不走出老家、离开土地,也许还会有个像这名字一样庸常的日子。

也许应该说叶莲子的起点就错了,她本不该到这世界上来。

她的母亲,也就是吴为的外祖母墨荷,在秀春之前,有过三个不能成活的孩子;在她之后,又有过三个不能成活的孩子。

可是叶莲子没有参透前几个兄姊以及后几个弟妹只匆匆地瞥了这个花花世界一眼,就心甘情愿放弃这个已经一脚踏人的世界连忙转身离去的现实,非要活下来不可。

就当时来说,生育的确是桩凶险的事。但也不至于像墨荷那样,闹了个“九死一生”。

不管他人如何看待这回事,这实在与墨荷有关,似乎她和她的孩子之间有种默契。

不能不说墨荷是个非常明智、聪明绝顶的母亲,世上很少有女人如她这般挚爱自己的子女。可她由不得自己,还是得一个接着一个生育。可以想见,这种违心的事于她是如何地痛悔。

秀春却拒绝了这个默契。她后来不是没有机会对这个错误的抉择做一个挽回,但她却一再地不肯回头。她后来的遭际,怨得了谁?

墨荷似乎也没有做好当母亲的准备,根本没有给她的婴儿提供维持生命的奶水。按她原来的想法,秀春也不会活下来。秀春硬是喝着高梁米醭子——那发了酵的高粱米粥上的稀汤,换句话说,也就是喝着泔水活下来的;连刚煮出来的、高梁米粥上的那点稀汤,也没有得到过一口。

就算秀春是个男儿,“母以子贵”的规律到了她这里,也得变成“子以母贱”。谁让墨荷那样地不能人俗,按照秀春奶奶的话来说,就是“没有眼力见儿”?

她的后代也没有接受她的教训,除了自己把自己断绝、抛弃于社会的繁华之外,清高能给她们带来什么世俗的好处?

所谓社会的公正,本就相对着竞争,包括正当或不正当的竞争。更多的时候,那不正当的反倒旗开得胜。她们却对不论正当或不正当的竞争,无一例外地给予蔑视、抵制,那就只得接受社会的不公正。夫复何言!

凡如此还能活下来的婴儿,就不能不让人猜测他们的来由。

有人就说秀春的命硬,把前几个哥哥姐姐都“妨”死了,还说她的眼睛“毒”。

连她那个有着秀才功名的爷爷,更不要说奶奶,也觉得她的确有些不妥,以后母亲再生产的时候,就把她支到看不见的地方去。可是她的姐妹兄弟仍然固执已见,置叶家传接烟火的期待于不顾,毅然决然地拒绝了这个世界的诱惑。

很难说他们离去的时候,有没有掩嘴胡卢而笑。他们可能窃笑不已,因为他们把该由他们承受却又逃脱了的灾难,一股脑儿地推给秀春担待去了。

5

秀春的眼睛到底“毒”不“毒”?谁也无法考证。

本世纪初期,更不要说久远的过去,那些掩藏在深山老林、尚未被现代生活浸淫的农村、部落里,有很多这种似是而非的传说。

不过有些事情的确非常蹊跷。

至少秀春母亲离世那天,秀春事先就“看”见了的:

那天早上,看上去就是一个要死人的早晨,倒不是因为那一天老叶家的院子里一下子死了两个人。不要以为那一日天地之间必有凶光、凶相,相反,那一日风和日丽,万物呈样,怎么看怎么让人心情舒畅。如此情况下的死亡,是没有什么可以说三道四的死亡。

先是秀春家西厢房住着的老王头死了,没病没灾,就是一觉没醒过来。老王头鳏寡孤独,只好由乡里乡亲为他张罗出殡。

秀春的妈妈却帮不上忙,因为她又要生产了。

一个要生孩子的女人,不能参与出殡这样的事,否则会影响死者的来世。

农村里的人更知道来世的至关重要,先不要说是轮回为猪,马、牛,羊……就算轮还为人,也不要再面朝黄土背朝天。都说“热土难离”,暗中还是向往土地以外的世界。虽然外部的世界并不精彩,一旦有机会离开土地、远走他乡,还会舍得一身剐地一厢情愿闯世界。

于是她就知趣地躲在后院菜园子的草棚里,等待临产的时刻。

焦虑和烦躁,单调而持久地折磨着这个在生育上屡屡失败的女人。

她倚着草棚子里的支柱,叉开两腿坐在铺着秫秸秆的地上,不时对着太阳举起手指,审视内中的景观。手指里像注满了水,肿胀,苍白,透明得可以看见一条条毛发样的血管、一片片丝絮状的肌肉。翻开衣襟,抚摩着鼓胀的腹部……全身也肿胀得如一枚吐丝做茧的桑蚕。她想她前生一定是条桑蚕,所以才会像桑蚕那样生下很多的孩子。每次生育,她都要经历这样一个具有献身性质的、脱胎换骨酌过程。这样的生育,严重地败坏了她的健康:

又将手轻按在腹部,感到了那不在期望之中来到的婴儿的骚动,想起了叶志清刚才跟她开的玩笑:“看你这个样子,别把老王头儿抬完了就抬你。”

她不很在意这个玩笑,对于生命,她既不是非常热爱,也不是非常厌恶,而是一种听之任之的态度。

也许曾经热爱过……在什么时候?一朵花的盛开和败落,实在太仓促了。

再说,她总算是个有经验的产妇,生育了那么多孩子,自己却平安无萝,——她笑了一下。秀春长大之后,也喜欢这样地笑——会意却无能为力,还有——点苦的回味和洒脱。

叶志清又正好探亲在家,不像往常,总是她独闯三关,万一情况紧急,能指望婆婆和小姑姐吗?不过叶志清很快就会知道,他的这个玩笑不是无缘无故。虽然墨荷是个乡下女人,对继承叶家烟火的重任却没有深刻的认识。可是在长春学买卖的叶志清回家探亲一次,就有一次准确的投篮。一个女人,尤其是那个时代的女人,一旦作为人家的篮筐,有什么权利拒绝人家的投篮?

至于投篮是否准确,是个技术性的问题,与恩爱无关。

何况叶志清疏旷久矣。一个年富力强的男人,一年只能有几次和女人肌肤相亲的机会,那是太残忍了。虽然有时到下等窑子去解决一下燃眉之急,毕竟一个学徒,负担不起那样的高消费,只能偶一为之。

所以就应了养精蓄锐的说法。如果仔细琢磨“养精蓄锐”这个词,就会觉得它有点暧昧,和通常的解释应用并不搭界。

墨荷出生在一溜大瓦房,热热闹闹、鸡鸭鹅狗你方叫罢我来叫的院子里。家里不但有大马车,还有长年的雇工。按照一九四九年以后的说法,必是地主无疑,而叶家大概就是贫农了。

那时候,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小姐,除了家里的长工,没有多少接触男人的机会。可吴为的外祖母墨荷,并没有顺理成章地和哪个长工私奔,倒是正儿八经地经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嫁到了叶家。可也不能说她墨守成规,从她行为处事的方式,看不出墨守成规的迹象。她能按着规矩嫁到叶家,也许是家里没有雇着风流的长工。

吴为的思维方式可能早有缺陷,把一生中的很多时间、力气,都花在了没有意义的设想上,或是叫做白日梦。很像《白夜》那本小说里的男主人公。

好比她常常设想,如果她的外祖母和哪个长工私奔,根据毛泽东的阶级分析理论,叶莲子或许从小就参加了革命,或许还能成为抗日联军的英雄……

她始终不能平衡——生活里有如此多的可能,又都说天无绝人之路,而她的母亲秀春,也就是叶莲子,却为何没有一条出路?

吴为更为自己的生不逢时自谴自责。由于她的出生,不但葬送了叶莲子曙光初现的幸福生活,也耽误了叶莲子与顾秋水同赴延安的机遇。否则,一九三八年到达延安的叶莲子,完全可能成为一名革命老资格,与胡秉宸不相上下,可能比他混得还好。自己说不定也会在延安出生,成为延安保育院里的红孩子,坐在马背上的摇篮里,进了北平。

青少年时代的吴为,向往革命生涯,崇拜各种英雄,惋惜自己不曾有过献身革命的机遇,只好企盼一个机会——有朝一日伟大领袖毛泽东得了重症,她会毫不吝惜地把一腔热血贡献出来,以挽救他的生命。这也是她无数白日梦的一个。

她后来对胡秉宸的迷恋,和胡秉宸的革命经历有很大关系。有一首歌叫做(我是你终生的新娘),对吴为来说,胡秉宸则是她终生的英雄。

吴为总是把男人的职业和他们本人混为一谈:把会唱两句歌叫做歌唱家的那种人,当做音乐;把写了那么几笔、出版了几本书叫做作家的那种人,当做文学;把干过革命、到过革命根据地的那种人,当做革命……

这种一厢情愿和联想力过于丰富的毛病,可能来自她外祖母的那个家族。就像她的曾外祖父,把叶家聘礼上的两笔字,与家学渊源等量齐观一样。岂不知大部分情况下,会唱歌和音乐根本不是一回事;同样,会写两笔,甚至出版了很多书的人,和文学也根本不是一回事。

吴为则既热爱革命,又热爱音乐,又热爱文学。综观她这一生所选择的男人,差不多都和这种爱屋及乌的情结有关。《尚书大传,大战篇》有“爱人者,兼其屋上之乌”,于她则是“爱乌者,兼其屋下之人”,或双相通用。她的热爱要是再多,怎么是好?那么她这一生更是非常、非常地热闹而麻烦了。

所幸她热爱绘画的时候,已近日暮途穷。

如果对秀春妈妈那个时代的婚姻作个普查,皆可归结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产物。这种配偶方式,使很多婚姻沦人不幸;一九四九年以后,作为解除不幸婚姻的头号理由,沿用了不短一段时间,使一部分男人得以心安理得地以旧换新,而不像后来那样费尽周折。

以后再有人打算以旧换新,或即便不是以旧换新,而是货真价实的婚姻破裂,就“过了那个村没了那个店”,一律成为《铡美案》那出戏中因中状元被皇帝招了驸马,休了糟糠之妻,又被青天大老爷包龙图铡了脑袋的陈世美。

姑且不论历史真伪,仅就戏论戏而言,距北宋包丞相处铡陈世美,已经八百几十年过去,直至如今,这一罪名仍然顺乎国情,行之有效。

不少男人都有过被打成陈世美的经验,就像后来很多人被打成这个“分子”、那个“分子”一样。

“陈世美”是什么罪行?法律条款上无处可考。就像各种“分子”是什么罪行,他们的刑期靠什么来定……法律条款上也无处可考一样。一九八O年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只有宪法和选举法,没有民法、刑法、诉讼法,人们上哪儿查去?就连明镜高悬的法院办案,也只好参照国民党的《六法全书)。司法界人士不是没有尝试过制定法律,健全法制。早在一九六二年,董必武老就负责编制法律,而编制好的法律草案呈审后,却一直未见下文。

国家主席刘少奇一九五六年又说:目前我们国家工作中的迫切任务之一,就是着手系统地制定比较完备的法律,健全我们国家的法制。

一九五七年马上遭到不可抗拒的申斥——我们不靠民法、刑法来维持秩序;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会议有他们那一套,我们还是靠我们这一套。

而且这个堂堂的国家主席,还没等到一部哪怕不太完备的法律,一个哪怕不太健全的法制,便在“文化大革命”中被置于死地。置一个国家主席于死地的法律,根据何在?

比起“我们还是靠我们这一套”,刘少奇所倡导的法律、法制什么的,是不是很天真烂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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