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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显身(1)


弗兰兹所指定的路线很巧妙,使他们到斗兽场去的路上一座古迹也不经过,这样,头脑里便不会因为看多了这些古迹,而影响了他们去欣赏那座庞大建筑物的兴致。他所选定的路线是先沿着西斯蒂纳街走,到圣·玛丽亚教堂向右转,顺着乌巴那街和圣·彼得街折入文卡利街,到了文卡利街,游客们就会发现他们已正对着斗兽场了。走这条路线另外还有一大优点,就是可以让弗兰兹自由自在地去深思冥想,把派里尼老板讲述给他听的那个故事思索一番,因为,他那位住在基督山岛的神秘的东道主竟也出现在那个故事里。他交叉着两臂靠在马车的一个角落里,揣摩着刚才所听到的那一篇奇闻,他想出了无数有关的问题来自问,但没有一个问题能得到满意的答复。在一个事实最能使他联想起他的朋友“水手辛巴德”来,就是,在土匪和水手之间,似乎存在着一种密切的神秘关系。

派里尼说万帕常常躲避到走私贩子和渔夫的船上去,这使弗兰兹想起他自己也曾看到那两个科西嘉强盗和那艘小游艇的船员们一起融洽地用餐,那艘小游艇甚至还改变了它的航程,到韦基奥港去靠了一靠,专程送他们上岸。伦敦旅馆的老板也曾提到基督山他那位东道主的化名,他觉得单是这一个名字就足以证明他那位岛上的朋友的博爱行为不但遍及科西嘉,托斯卡纳和西班牙沿岸,而且还同样的遍及皮昂比诺,契维塔·韦基亚,奥斯尼斯和巴勒莫,这可以证明他的交游范围是多么的广大。

但是,不论这个年轻人是如何专心一致地沉溺在这种种回忆里,他的思绪还是被伟大的斗兽场废墟那一片黑森森的景象打断了,透过废墟的各个门洞,惨白的月光时隐时现地闪烁着,象是孤魂野鬼的眼睛里所射出来的光。马车在苏丹台附近停下来,门是大开着的,这两个青年急忙跳下马车,发觉他们面前已站着一个向导,象是从地底下钻出来似的。

旅馆里的那个随从向导是跟他们一起来的,所以他们就有了两个向导。在罗马,人想避免这种多余的向导是不可能的。你的前脚刚踏进旅馆,一个普通向导便跟上了你,只要你还留在城里,他就决不会离开你,此外,每一处名胜的每一部分都有一个。所以我们很容易想象得到,斗兽场里是不会缺乏向导的,因为它是千古的奇迹,关于它,诗人马西阿尔曾作过这样的赞美:“埃及人别再拿野蛮的奇迹金字塔来自夸,我们也别再谈巴比伦的古城名刹;一切其他的建筑物都必须让位给凯撒的斗兽场,一切赞美之声都应该汇合起来歌颂那座大厦。”

至于阿尔贝和弗兰兹,他们并不想躲避开这些以导游为业的人。老实说,即使想躲避也非常困难,因为只有向导才可以拿着火把去参观这些名胜。两个青年无法抗拒,只能毫无条件地向他们的引导者宣告投降。弗兰兹已经到斗兽场来夜游过十多次了,而他的同伴却是第一次光顾维斯派森大帝的这个古迹,平心而论,虽然那两个向导口若悬河地在他的耳边喋喋不休,他的脑子里还是留下了很强烈的印象。事实上,要不是亲眼目睹,谁都想象不到一个废墟竟会这样庄严宏伟,欧洲南部的月光和东方的落日余辉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在这种神秘的月光之下,废墟的各部分看来似乎都扩大了一倍。弗兰兹在废墟的内廊底下走了一百步左右,怀古之情便油然而生,于是他离开了阿尔贝,反正那两个向导总会照他们的老规矩,领他去看关狮子的洞,斗猩力士的休息室和凯撒大帝的包厢的。

他走上一座颓废的台阶,让他们按照规定的游览路线去参观,自己则走到一个制品对面廊柱的阴影里,静静地坐了下来,这样,他就可以欣赏到这座宏伟的废墟的全景,尽情随意地观看这庞大无比的建筑物。

弗兰兹在那条廊柱的阴影里差不多躲了一刻钟光景,他的目光跟随着阿尔贝和那两个手持火把的向导,他们已从斗兽场尽头的一座正门里转了出来,然后又消失在台阶下面,大概是参观修女们的包厢去了,当他们静悄悄地溜过的时候,真象是几个仓皇的鬼影在追随一簇闪烁的磷火,这时,他的耳朵里突然听到一种声音,好象有一块石头滚下了他对面的台阶,在这种环境里,一片肃落的花岗石从上面掉下来原是算不得什么稀奇的,但他觉得这种石块似乎是被一只脚踩下来的,而且似乎有个人正向他坐的这个地方走过来,脚步极轻,象是竭力不让人听到似的。猜测不久便成了事实。因为的确有一个人影出现了,当他走上台阶来的时候,他便渐渐地从黑暗里钻了出来,月光照着台阶的顶端,而踏级则消失在暗处。他大概也是一个象弗兰兹这样的游客,喜欢独自欣赏,不愿那喋喋不休的向导来打扰他的思绪。所以他的出现,倒也没什么可惊之处,但他走上来的神态却有点紧紧张张,躲躲闪闪的,每走一步都要停下来提心地倾听一下,这使弗兰兹相信他是怀有某种目的来的:他到这儿来是要会一个人的,弗兰兹本能地退缩到了廊柱后面。来客在离他十尺远的地方站住了,那里的屋顶是破的,露出了一个圆形的大缺口,从这个缺口里望出去,可以看到那繁星满布的蓝色夜空。这个缺口成了月光的一个自由进口,这或许已有几百年的历史了吧,缺口的四周长着不少爬墙类植物,那纤细的绿色小枝,在明亮清净的苍穹衬托之下,显得极其清晰,而那一簇簇强韧的根须,穿过裂隙飘垂下来,来回摆荡,象许多飘动的丝穗。那行动诡秘引起弗兰兹注意的人正站在一个半明半暗的地方,所以无法看清他的面貌,但他的衣着倒是很容易看清的。他穿着一件棕褐色宽大的披风,下摆的一角掀起盖住了他的左肩,象是故意用它来遮住下半部脸似的,而上半部脸则完全藏在他那顶宽边的帽子下面,他的下半身着装比较清楚,从破屋顶上进来的明亮的月光,照出他的擦得雪亮的皮靴,皮靴上面是黑色的长裤,显然他即使不是个贵族,也是上流社会中的人。

过了一会儿,此人开始显示出不耐烦的样子,正在这时,屋顶的洞口外面发出了一种轻微的响声,立刻有一个黑影挡住了亮光,那分明是一个男人的身影,那人正在急切而仔细地察看他身下的这一大片地方,当他看到那个穿披风的人时,他就抓住一簇向下飘垂密密地缠结在一起的根须,顺着它滑到了离地三四尺的地方,然后轻轻地跳了下来,他穿着一套勒司斐人的服装。

“劳先生久等了,请原谅,”那人用罗马土语说道,“但我想,我也没有迟到多久。圣·琪安教堂的钟刚刚敲过十点。”

“关于迟到的事,不必再提了,”先到的那个人用最纯粹的托斯卡纳语回答说,“是我自己来得太早了。但即使你让我略微等了一会儿,我也十分相信你决不是故意迟到的。”

“先生说得不错,”那个人说道,“我是直接从圣·安琪堡来的,我费了不少劲儿才设法和俾波谈了一次。”

“俾波是谁?”

“噢,俾波是在监牢里干事的,我在他身上花了一年的功夫才打听出教皇堡里的情形。”

“真的!我看你这个人倒是很能深谋远虑呀。”

“您知道,未来的事是谁也难以预料的呀。或许这几天里我也会象可怜的庇皮诺那样陷进罗网,那时我倒非常高兴能有一只牙齿发痒的小老鼠在我的网上咬几个小洞。”

“说简单点吧,你打听到了什么消息?”

“星期二下午二点钟要杀两个人,这是罗马每一个大节日开始时的老规矩,人们对这一仪式都很感兴趣,一个犯人将被处以锤刑:那家伙是个没良心的流氓,他谋杀了那个抚养他长大的教士,真是一点都不必可怜他的。另外那个被判处斩刑,而他呀,先生,就是那个可怜的庇皮诺。”

“你还想怎么样呢?你不但在教皇的统治下招兵买马,而且还闹到了邻邦那去,闹得他们害怕,他们当然很高兴有个机会杀一儆百啦。”

“但庇庇诺根本不是我的部下,他只是一个可怜的牧人,他唯一的罪名就是供给我们粮草罢了。”

“这样说来,他的确是你的一个党羽了。你注意一下他所受的优待吧,假使他们捉到你,就要在你头上打一锤,而他只不过被判了个斩刑。那样,那天的娱乐节目就会多一个花样,多一幕热闹场面来满足观众了。”

“但他们根本想不到我也正在为他准备一个场面,要吓他们一吓哩。”

“我的好朋友,”穿披风的那个人说道,“请原谅我说一句话,在我看来,你的心里十足象是想要干一件傻事。”

“我只不过是想不要让那可怜虫被杀头。他之所以受苦完全是因为帮了我的忙的缘故。圣母在上,我要是袖手旁观,让那个勇敢的人象这样死掉,我就是一个懦夫,连自己都要瞧不起自己了。”

“你打算怎么办?”

“我派二十个能干的人,包围断头台,当庇皮诺被带上去行刑的时候,我就发出一个暗号,大家就一拥而上,用小刀子赶退卫兵,把犯人劫走。”

“依我看,这个办法既危险又没把握,我确信我的计划要比你的好得多。”

“先生的计划是什么?”

“是这样:我送一万毕阿土特给某个人,这笔钱花得很划算的,那个接受钱的人可以使庇皮诺的死刑缓期到明年,在那一年内,我再额外送一千毕阿士特,使他从牢里逃出来。”

“你觉得一定能成功吗?”

“Pardieu!”穿披风的那个人用法语说道。

“先生说什么?”另外那个人问道。

“我说,好朋友,只伸出一只手来花点钱,比你的全队人马用小刀子,手枪,马枪,加上散弹枪来卖力要有效得多。所以,让我来办吧,结果如何,大可不必担心。”

“好极了!但假如您失败了,我们还是要干的。”

“你喜欢怎么预防尽可随便你,但缓刑的事包在我身上好了。”

“要知道刑期就定在后天,您活动的时间只有一天啦。”

“那又怎么样?一天不是分成二十四小时,每小时不是分成六十分,每分钟不是分成六十秒吗?嘿,在八六四○○秒之内,有很多事可办的。”

“我怎样才能知道大人是否成功了呢?”

“噢!那非常容易。我在罗斯波丽宫定了三个最后的窗口,假如我把庇皮诺所要的那个赦罪令弄到了,则旁边的两个窗口就挂黄缎窗帘,中间那个挂白缎带大红十字的窗帘。”

“大人派谁去送缓刑令给执行官呢?”

“你派一个人来,叫他扮成一个苦修士的样子,我把命令交给他,穿上那套服装,他就可以一直跑到断头台前面,把公文交给执刑官,由执刑官交给刽子手的。目前,先通知庇皮诺一声,把我们所决定的事告诉他,别让他吓死或吓昏。不然,又要无谓地为他花一笔钱了。”

“先生,”那人说,“您大概可以完全相信,我是信任您的,是不是?”

“至少我希望这样。”穿披风的那个侠士回答道。

“哦,那么,假如您救出了庇皮诺,从此以后,您不仅获得了我的信任,而且还可以获得我对您的吩咐的服从。”

“你得想一想,我的好朋友,你给自己戴上了一个多大的圈套,因为或许在不久的将来,我就要提醒你自己的诺言,轮到我来要你帮忙,要你出力的时候了。”

“让那一天到来吧,迟早都好,那时先生尽可依赖我,正象我在这次大麻烦里依赖您一样。即使您在天涯海角,只要写信通知我,叫我去办一件如此如此的事情,那件事就算办成功了,因为我一定会把它办成功的,我以上帝的名义向您——”

“嘘!”先到的那个人打断他的话,“我听到有声音。”

“那是到斗兽场来玩的游客,还拿着火把呢。”

“最好还是别让看见我们在一起。那些向导都是奸细,或许会认出你的。我敬爱的朋友,虽然我很以你的友谊为荣,但假如我们的亲密关系一旦被人发觉,我怕我的名誉会因此而断送的。”

“好吧,那么,假如您弄到了缓刑令呢?”

“罗斯波丽宫的中间那个窗口就挂白缎带红十字的窗帘。”

“假如您失败了呢?”

“那么三个窗口都挂黄缎窗帘。”

“到那时——?”

“到那时,我的朋友,就随你去用你的匕首好了,而且我还可以答应你,一定来参观你们英雄壮举。”

“那么我们一言为定啦。再见,先生,只管放心相信我,就象我相信您一样。”

说完这些话,那个勒司斐人就消失在台阶下面了。他那位同伴则用他披风的衣角比刚才更紧紧地裹住了他的脸,几乎和弗兰兹擦身而过,奔下一座朝大门的阶梯,到比武场去了。

接着,弗兰兹就听到阿尔贝在喊他,阿尔贝高声地喊他朋友的名字,那喊声在这座高大的建筑物里发出回声。弗兰兹并没有应召而出,他得先等那两个人走远了,他不愿意让他们知道他们这一场会面,因为他虽无法认清他们的面貌,但至少已听到了他们所讲的每一个字。十分钟以后,弗兰兹已在回伦敦旅馆的路上了,一路上心不在焉地听阿尔贝根据普林尼和卡尔布纽的著作大谈那用来防止兽扑到看客身上的铁丝网。弗兰兹任凭他一路讲下去,一句都不插嘴,他很希望旁人不来打扰他,让他独自把经过的一切细细地想一下。那两个人之中,有一个他一点都不认识,但另外那一个却不然;他的脸虽然用披风裹住了,而且蒙在阴影里,以致弗兰兹无法辨认,但他讲话的那种语气,弗兰兹总有种似曾听到的感觉,而且第一次听到时就给他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使他终生难忘。尤其是在他的嘲弄口吻中,含有某种以金属颤动的声音,这种声音在斗兽场的废墟中固然使他吃惊,在基督山的岩洞里又何尝不然。终于他得出了一个很满意的结论,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水手辛巴德。”

弗兰兹对这个奇人曾抱有很大的好奇心,在任何另外场合下,他一定会上前去招呼他的;但从刚才他所偷听到的那番谈话中他知道:他在这种情形下露面是决不会有好结果的。所以,正如我们所知,他让那一个人离开了,并没去招呼他,只是在心里自慰自解,如果再碰到他,决不让他第二次再逃脱。弗兰兹虽竭力想摆脱这些使人烦恼的复杂思绪,想避免他们的侵扰,但总是枉然;他想用睡眠来恢复他的精神,也是枉然。睡神不肯光顾他的眼皮,这一夜,他辗转反侧,胡思乱想,想从各方面来证实斗兽场里的这个神秘游客就是基督山岩洞里的那个居民;而他对这一点愈想愈有把握。终于他疲倦了,就在天刚破晓的时候昏昏沉沉地睡过去了,很晚才醒。象一个地道的法国人一样,阿尔贝颇费了一番功夫来安排晚上的消遣节目。

他已派人到爱根狄诺戏院去定了一个包厢;弗兰兹因为有几封信要写,把马车全天都给阿尔贝独享了。到五点钟,阿尔贝回来了,他拿着介绍信到外去拜访了一遍,接受了许多晚餐的邀请,算是在罗马开了眼界。这已够使阿尔贝忙一天的了;但他竟还有足够的时间来看看爱根狄诺戏院的节目单,来了解一下那天晚上的剧目和演员。

据节目单上所载,上演的是歌剧《巴黎茜娜》。主角是考塞黎,穆黎亚尼和斯必克。这两个青年应该为自己庆幸,竟能有机会听到由三个意大利最负盛名的歌唱家来演出《拉莫摩尔的未婚妻》的剧作者的这部杰作。阿尔贝总是看不惯意大利的戏院,因为这里乐队是设在舞台前面的,简直看不到台上在演些什么,而且又没有花楼和包厢,这些缺点,在一个看滑稽歌剧时坐惯了花厅而听歌剧时坐惯了大包厢的人,是难以忍受的。可是,阿尔贝还是穿上了他最漂亮和最动人的服装,他每次去戏院,总是把这套衣服穿出去亮一下。这身华丽的衣服有点儿白穿,因为必须承认,一个巴黎时髦社会里名副其实的代表人物,在意大利奔走了四个月,竟没碰上一件奇遇。

有时候,阿尔贝也假装对于自己的不成功一笑置之,但内心里,他却深感痛心,想不到他,阿尔贝马·尔塞夫,一个最受欢迎的青年,仍得凭他自己的努力来解决他的苦恼。而更恼人的是,当阿尔贝离开巴黎的时候,他曾怀着法国人那种特别的谦虚精神,满以为他只要到意大利去晃两晃,就会有许多桃色事件,使巴黎人惊诧不已的。唉!那种有趣的奇遇他竟一次也没遇到。那些可爱的伯爵夫人——热那亚的,佛罗伦萨的和那不勒斯的都是忠贞不二的,即使不忠于她们的丈夫,至少也忠于她们的情人。阿尔贝已得出了一个痛苦的结论:意大利女人比法国女人至少多了一个优点,就是,她们能忠贞于她们的不贞。我不敢否认,在意大利,象在其他各地一样,当然也有例外。阿尔贝不但是一位风流潇洒的青年,而且还有相当的天才和能力;再说,他还是一位子爵(当然是新封的),但在目前,他的爵位究竟是源于一三九九年还是一八一五年已是无足轻重的了。除了这些优点之外阿尔贝·马尔塞夫每年还有五万里弗的收入,这笔款子已大可使他在巴黎成为一个相当重要的人物。所以象他这样的一个人,不论到了哪一个城市,要是得不到任何人的特殊青睐,的确是很令人痛心的事。但是,他希望能在罗马把自己的面子争回来。狂欢节确是一个值得称赞的节日,是全世界各国都要庆祝的,这几天是自由的日子,在这几天之内,连最聪明和最庄重的人也会把他们往日那种死板的面孔抛开,不自觉地作出傻头傻脑的行为举止来。

狂欢节明天就要开始了,所以阿尔贝不能再浪费一分钟了,他必须立刻实行他的计划来实现他的希望、期待,和引起别人的注意。抱着这种念头,他在戏院里最惹人注目的地方定了一个包厢,要凭他英俊的脸蛋,温文尔雅的举止,那副精心的打扮,来大显一番身手。阿尔贝所坐的包厢在第一排,在法国戏院里,这原是走廊的地位。前三排的包厢都布置得同样贵族化,所以有“贵族包厢”之称。这两位朋友所定的包厢,可以宽宽松松地容下一打人,但他们所花的钱,却还不如巴黎的戏院里定一间四个人的包厢多。阿尔贝还有一个希望,假如他能得到一位罗马美人的眷顾,那自然就可以在一辆马车里弄到一个座位,或在一个富丽堂皇的阳台上占到一席之地,这样,他就可以快快乐乐地度狂欢节了。这种种念头使阿尔贝精神亢奋,极想讨人欢喜。因而他全不理会舞台上的演出,只顾靠在包厢的栏杆上,拿起一副看演出时的半尺长的望远镜,开始聚精神会神地观察每一个漂亮的女人。但是,唉!这种想引起对方同样注意的企图却完全失败了,他连对方的好奇心也没引起来。他想讨好的那些可爱的人儿显然都只在想自己的心思,根本没有注意到他,也没注意到那副望远镜的照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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