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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巩生平简介


  曾巩(1019-1083),字子固。南丰人。北宋散文家,“唐宋八大家”之一。幼年聪慧,十二岁作《六论》,一挥而就,言简意赅,气势雄浑,得到欧阳修的赞赏,从此名闻四方。青年时,多次外游,和王安石友善,常有诗文往来,并将安石推荐给欧阳修。嘉佑二年(1057)中进士后,调任太平州司法参军。翌年,召回京师,编校史馆书籍,迁馆阁校勘、集贤校理。熙宁二年(1079)先后在齐、襄、洪、福、明、毫等州任知州,守正不阿,颇有政声。元丰三年,徙知沧州,过京师,神宗召见时,他提出节约为理财之要,颇得神宗赏识,留三班院供事。元丰四年,神宗以其精于史学,委任史馆修撰,编纂五朝史纲,未成。元丰五年,拜中书舍人。次年卒于江宁府。理宗时追谥文定。著有《元丰类稿》五十卷、《续元丰类稿》四十卷、《隆平集》三十卷。

  曾巩的思想属儒学体系,他赞同孔孟的哲学观点,强调“仁”和“致诚”,认为只要按照“中庸之道”虚心自省、正诚修身就能认识世界和主宰世界。在政治上他反对兼并政策,主张发展农业和广开言路。他在任地方官时,总是以“仁”为怀,“除其奸强,而振其弛坏;去其疾苦,而抚其善良。”(《齐州杂诗序》)由于他思想有一定局限性,因此,对王安石变法有些看法不同。他认为法愈密,则弊愈多。但是曾巩也不主张死守成法,他对在位者的因循苟且表示不满,提出“法者,所以适变也,不必尽同;道者,所以立本也,不可不一”(《战国策目录序》)的观点。主张在不失先王意旨的前提下,对法制作必要的改革。在行动上,他能够维护新法,在齐州为官时,能力行保甲之法,使州人安居乐业。

  曾巩的散文创作成就很高,慢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积极参加者。他师承司马迁、韩愈和欧阳修,主张“文以明道”,把欧阳修的“事信、言文”观点推广到史传文学和碑铭文字上。他在《南齐书目录序》中说:“古之所谓良史者,其明必足以周万事之理,其道必足以适天下之用,其智必足以通难显之情,然后其任可得而称也。”他强调只有“蓄道德能文章者”,才足以发难显之情,写“明道”之文。他的散文大都是“明道”之作,文风以“古雅、平正、冲和”见称。《宋史》本传说他“立言于欧阳修、王安石间,纡徐而不烦,简奥而不晦,卓然自成一家”。他的议论性散文,剖析微言,阐明疑义,卓然自立,分析辨难,不露锋芒。《唐论》就是其中的代表作,援古事以证辩,论得失而重理,语言婉曲流畅,节奏舒缓不迫,可与欧阳修的《朋党论》媲美。他的记叙性散文,记事翔实而有情致,论理切题而又生动。著名的《墨池记》和《越州赵公救灾记》熔记事、议论、抒情于一炉,深刻有力,通情达理。他的书、序和铭也是很好的散文。《寄欧阳舍人书》和《上福州执政书》历来被誉为书简范文。叙事委婉深沉,语言简洁凝炼,结构十分严谨。《战国策目录序》论辩入理,气势磅礴,极为时人所推崇。当西昆体盛行时,他和欧阳修等人的散文,一扫雕琢堆砌之风,专趋平易自然。王安石曾赞叹说:“曾子文章世稀有,水之江汉星之斗。”(《赠曾子固》)苏轼也说:“醉翁门下士,杂从难为贤;曾子独超轶,孤芳陋群妍。”

  曾巩也擅长写诗,有四百余首传世。其诗或雄浑瑰伟,或委婉超逸,无不含义深刻,妙趣横生。五古《追租》,描绘了“今岁九夏旱,赤日万里灼”,“计虽卖强壮,势不旭弱”的惨状,发出“暴吏体宜除,浮费义可削”的呼声,与王安石的《兼并》诗,有异曲同工之妙。绝句《西楼》、《城南》,清新隽永,具有王安石晚年诗作的风致。他的咏物诗多数富有新意,如《咏柳》诗:“乱条犹未变初黄,倚得东风势便狂。解把飞花蒙日月,不知天地有清霜。”以柳树隐喻奸臣和邪恶势力,形象逼真,寓意深刻,别开生面。曾巩的诗作,格调超逸,字句清新,但有些也存在宋诗言文言理的通病,又为其文名所掩,故不甚为人们所注意。后人有曾巩能文不能诗之说,其实不是不公正的。

  曾巩一生整理古籍、编校史书,也很有成就。《战国策》、《说苑》、《列女传》、《李太白集》和《陈书》等都曾经过他的校勘。《战国策》和《说苑》两书,多亏他访求采录,才免于散失。他每校一书,必撰序文,借以“辨章学术,镜考源流”。曾巩好藏书,珍藏古籍达两万多册;收集篆刻五百卷,名为《 金石录》。

  曾巩治学严谨,每力学以求之,深思以索之,使知其要,识其微,故能“上下驰骋,愈出而愈工”。其弟曾肇,说他的文章“一落纸,为人传去,不旬月而周天下,学士大夫手抄口诵,唯恐得之晚也”。(曾肇《亡兄行状》,见《元丰类稿》卷末)

  曾巩培养了一批名儒,陈师道、王无咎、曾肇和曾布受业于他。《宋元学案》云:“陈无己(师道)好学苦志,以文谒曾子固,子固为点去百十字,文约而义意加备,无己大服”

  曾巩的文章对后世的影响也很大。南宋朱熹“爱其词严而理正,居尝诵习”。明代唐宋派散文家王慎中、唐顺之、茅坤、归有光,清代的桐城派方苞、刘大槐、姚鼐和钱鲁斯等人都把他的文章奉为圭臬。《明史.王慎中传》载:“慎中为文,初主秦汉,谓东京之下无可取,已司欧、曾作文之法,乃尽焚旧作,一意师仿,尤得力于曾巩;顺之初不服,久亦变而从之。”足见曾巩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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