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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我被打发离开了家(1)


约走了半英里路,我的小手帕就湿透了,这时马车突然停下。

我往外看,想知道个中原因。我惊喜地看到皮果提从一道围篱后冒了出来并爬到车上。她抱住我,紧紧往她怀里搂,把我的鼻子都压得好疼,不过当时我并没觉得鼻子疼,直到后来才发现。皮果提什么也没说。她抽出一只手伸到胳膊肘下的口袋里,掏出几个装着糕点的纸包并塞到我的几个口袋里,还朝我手里放了一个钱包,但仍然什么也没说。她又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紧紧抱住我一挤,便下了车跑着走开了。我现在相信,也一直这么相信——她的长袍上没有留下一颗扣子了。我从滚来滚去的扣子中捡起了一颗,把它作为纪念品珍藏了很久。

车夫看着我,那神情像是问我她还会不会回来。我摇摇头,说我认为她不会了。“那就走吧,”车夫对那懒洋洋的马说;那马就按吩咐开路了。

这时,我已哭到再也不能哭的程度了,于是我开始想到再哭也没用了,尤其想到罗德利克·兰顿和英国皇家海军的舰长在艰难中,我所记得的,都没哭过。车夫见我下了这决心,便建议我把小手帕摊在马背上晾干。我谢了他,并同意那样的。在这么一种情况下,那手帕显得特别小。

我现在有心思来检查那个钱包了。这是个硬皮钱包,带一个搭扣,装着三个亮闪闪的先令,显然,皮果提因为一心要让我高兴还用白粉把这三个先令打磨过。但钱包里更珍贵的内容是用一张纸包的两个半克朗。我母亲在纸上亲笔写道:“致卫卫,附上我的爱。”我再也撑不住了,只得又请求那车夫把我那小手帕递给我。可他说他认为我最好不用,我也认为我的确最好不用。于是,我就用袖子擦擦眼睛,止住了自己。

尽管由于先前的激动,我还不时发出大声呜咽,但我再也没哭了。慢吞吞地又走了不多远后,我就问车夫会不会一直走到那里。

“一直走到哪?”车夫问。

“那儿。”我说。

“那儿是哪?”车夫问。

“离伦敦不远。”我说。

“嗨,就是那匹马,”那车夫抖抖缰绳指着那匹马说,“还走不到一半,它就会比猪肉还死气沉沉。”

“那么说,你只走到雅茅斯吗?”我问。

“差不多,”车夫说,“到了那儿,我就送你上长途马车,由长途马车再把你送到——管它是什么的地方。”

对这位车夫(他姓巴吉斯)来说,这算是说了很多话了。正如我在前面的某一章里说过,他是一个少言寡语的人,几乎不和人交谈。我给他一块蛋糕以示酬谢,他一大口就吃了,真像一只大象。而且那块点心在他脸上引起的表情不比在一只大象脸上引起的多什么。

“·她做的,啊?”巴吉斯先生问道,他老坐在前踏板上,把双臂分别支在膝盖上,向前无精打采地倾着身子。

“你是说皮果提吗,先生?”

“啊!”巴吉斯先生说,“是她。”

“对,我们的点心全由她做,饭也全由她烧。”

“是这样吗?”巴吉斯先生说。

他努起嘴,像是要吹口哨似的,但没吹。他坐在那儿盯住马耳朵,好像在那里发现了什么新鲜玩艺。就这样,他坐着,过了相当一段时间。他又慢慢地说:

“没有情人吧,我相信。”

“你是说杏仁,巴吉斯先生?”因为我以为他还要吃点别的,就指明那是什么点心。

“情人,”巴吉斯先生说,“是情人;没人和她要好吧?”

“和皮果提?”

“啊!”他说,“和她?”

“哦,没有,她从没有过情人。”

“真的没有?”

他又努起嘴,像要吹口哨似的,但又没吹,他仍坐在那儿盯住马耳朵看。

“那么她做,”巴吉斯先生想了半天又说,“各种苹果饼,还有各种饭菜,是吗?”

我回答说事实正如此。

“嗨,我想告诉你,”巴吉斯先生说,“也许你会给她写信吧?”

“我当然会给她写信。”我答道。

“啊!”他慢慢把眼光转向我说,“是这样!如果你给他写信,也许你会记得写:巴吉斯愿意,是吗?”

“巴吉斯愿意。”我重复道,什么也不懂,“就这句话?”

“是的。”他说着,一边考虑着,“是——是的。巴吉斯愿意。”

“可你明天又要到布兰德斯通了,巴吉斯先生。”想到届时我已离那儿很远了,我吞吞吐吐地说,“你更可以自己去说呀。”

他摇摇头,反对这主意,又一次非常郑重地强调先前那个请求,“巴吉斯愿意,就是这句话。”我满心答应了。当天下午在一家客栈里等候马车时,我就要了一张纸和一瓶墨水,给皮果提写了封短信。那信是这样写的:“我亲爱的皮果提,我已平安到了这里。巴吉斯愿意。向妈妈转致我的爱。你亲爱的。又:他说他特别要你知道——巴吉斯愿意。”

我承诺了将做那事后,巴吉斯先生又陷入了完全的沉默。最近一向发生的一切使我累得很,我就躺在车箱里的一只袋子上睡着了。我睡得很香,直到抵达雅茅斯才醒来。我们驾车来到一家客栈的小院子里,这时的雅茅斯在我眼里成了一个全新的陌生地,以致我马上就打消了有可能和皮果提先生家里人见面的希望,甚至可能和小爱米丽见面的希望也打消了。

长途马车就在院子里,虽然还没套上马,但整个车都干干净净,那样子一点也不像是就要去伦敦。我正在想这个,并捉摸我那个箱子会被怎么处置——那箱子被巴吉斯先生放在院子靠柱子的边道上了(他把车赶进院子里转过身来)——还在猜我会遭遇到什么,这时一个女士从一个挂了些禽肉和大块腿肉的半圆窗口朝外张望,她说:

“那就是从布兰德斯通来的小先生吗?”

“是的,夫人,”我说。

“姓什么?”那女士问道。

“科波菲尔,夫人,”我说。

“那不对,”那女士答道。“没人在这儿为姓这个的预付过饭钱。”

“是姓默德斯通吗,夫人?”我说。

“如果你就是默德斯通少爷,”那女士说,“为什么一开始要说另一个姓呢?”

我向那女士解释了一番其中原因,她就摇铃并叫道:“威廉!带人去餐厅!”一个侍者听到这话就从院子对面的厨房里跑出来带人去餐厅,当他发现要带的不过是我,显得好不吃惊。

这是很长的大房间,里面有一些很大的地图。哪怕这些地图真是外国而我又被抛弃在它们之中,我也怀疑我是不是会觉得更加身处异地它乡了。我手拿帽子,在靠门的椅子一角上落坐,我觉得这够大大咧咧的。当那侍者为我铺上台布并摆出一套调味瓶时,我想我一定羞得满脸通红了。

他给我拿来一些排骨和蔬菜,还那么粗鲁地揭开盖,以至我还生怕先前怎么冒犯了他呢。但他为我在桌旁放下一张椅子,还很殷勤地说:“嗨,六呎高!来吧!”

我谢了他,在桌边坐下。可他站在我对面那么一个劲地瞪着眼看我,我觉得很难灵活地使用刀叉,或很难不把肉汤溅在自己身上,每次我与他目光相遇,我的脸就红得可怕。注视着我吃第二块排骨时,他说:

“还有为你准备的半品托啤酒呢。你现在喝吗?”

我谢了他,并说要。于是,他把那酒从一个大罐里倒进一只大杯子,并把杯子对着亮光举起来,使这酒看起来更好看了。

“哦,看哪!”他说,“好像很多呢,是吧?”

“真的看起来很多,”我笑着答道。看到他心情那么好,我也很高兴了。他眼睛眨个不停,长了一脸疙瘩,一头的头发竖着。他站在那儿一手叉着腰,另一只手举着玻璃杯对着亮光,看上去挺友好的。

“昨天,这儿有一个先生”他说,“——一个挺壮实的先生,叫好锯匠——也许你认识他?”

“不,”我说,“我认为不——”

“他穿着短裤打着裹腿,戴着宽边帽,还套着灰外衣,系着花点围脖,”那侍者说。

“不,”我很不好意思地说,“我没那荣幸——”

“他走进这里,”那侍者盯着从杯里透过的光亮说,“要了一杯这样的啤酒——我劝他别要——他·偏·偏·要——喝了以后,倒下去死了。这酒对他来说年代太久了。这酒本不该拿出来的;就是这回事。”

听到这个可悲的事故,我大为震惊;我便说我以为我还是喝点水为好。

“嗨,你看,”那侍者仍眯着一只眼盯着从杯子里透过的光亮说,“我们这儿的人不喜欢要了的东西剩下什么。这会使他们生气。可是,如果你喜欢,我可以把它喝掉。我已经习惯它了,习惯了就没什么了。我觉得它对我没害,如果我仰起头来一口气喝干。我能喝吗?”

我回答说,如果他认为喝下去没危险就喝吧,我会很感激他;但如果他不那么认为就千万别那样做。当他仰起头一口气喝下去时,我真怕极了,我承认,我怕看到他遭到和那可怜的好锯匠一样的命运而倒在地毯上没一口热气。可那没有对他造成任何伤害。相反,他看上去更加精神了。

“我们这儿有什么菜呀?”他把叉子伸到我盘子里说,“不是排骨吧?”

“排骨,”我说。

“天哪,”他叫了起来,“我不知道这是排骨,嗨,排骨正是可以解去这种啤酒的毒性的东西。这可不是运气吗?”

于是,他一手拿起一块排骨,一手拿起一个土豆,津津有味地全吃了,这下让我高兴得不得了。他又拿起一块排骨和一个土豆;然后又是一块排骨和一个土豆。我们吃完后,他又端来一个布丁,在我面前放好,他好像在想什么,有些走神。

“饼怎么样?”他打起精神问。

“这是布丁,”我答道。

“布丁!”他叫道,“嗨,天哪,这就是的!什么!”他走近了一点看,“你不是说这是个鸡蛋面粉布丁吧?”

“对,它的确是的。”

“嗨,鸡蛋面粉布丁,”他拿起一把大勺说,“是我最爱吃的布丁!这不是运气吗?快吃,小伙计,让我们看谁吃得最多。”

当然侍者吃得最多。他一次又一次要和我比赛,但以他的大勺对我的小勺,以他的大口对我的小口,以他的饭量对我的饭量,从第一口开始,我就被远远扔在后面了,根本没机会追上他。我想,我还从没见到什么人像这样吃布丁吃得香的;布丁吃完后,他大笑起来,好像还在香香地品味那布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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