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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常寺卿少卿丞各一人博士四人主簿、协律郎、奉礼郎、太祝各一人卿掌礼乐、郊庙、社稷、坛壝、陵寝之事,少卿为之贰,丞参领之。礼之名有五:曰吉 礼,曰宾礼,曰军礼,曰嘉礼,曰凶礼。皆掌其制度仪式。祭祀有大祠,有小祠。其牺牲、币玉、酒醴、荐献、器服各辨其等;掌乐律、乐舞、乐章以定宫架、特架 之制,祭祀享则分乐而序之。凡亲祠及四孟月朝献景灵宫、郊祀告享太庙,掌赞相礼仪升降之节。岁时朝拜陵寝,则视法式辨具以授祠官。凡祠事,差官、卜日、斋 戒皆检举以闻。初献用执政官,则卿为终献用卿,则少卿为亚献;博士为终献;阙则以次互摄。郊祀已,颁御札则撰仪以进。宫架、鼓吹、警场,率前期按阅即习。 馀祀及朝会、宴享、上寿、封册之仪物亦如之。若礼乐有所损益,及祀典、神祀、爵号与封袭、继嗣之事当考定者,拟上于礼部。凡太医之政令,以时颁行。
宋初,旧置判寺无常员,以两制以上充,丞一人,以礼官久次官高者充。别置太常礼院,虽隶本寺,其实专达。有判院、同知院四人,寺与礼院事不相 兼。康定元年,置判寺、同判寺,始并兼礼院事。元丰正名,始专其职。公案五,置吏十有一。无祐三年,诏太常寺置长贰,他寺监则互置。绍圣中,复旧制。大观 元年,应太常寺所被旨及施行典礼事,季轮博士铨次成籍,以备讨论。政和四年令,祠事监察御史阙,则以六曹郎官及馆职摄充。宣和三年,令本寺因革礼五年一 检,举接续编修。建炎初,并省冗职,惟太常、大理不并。诏太常少卿一员兼宗正少卿,罢丞、簿,惟置博士一员。绍兴三年,复置丞。九年,臣僚言:”元丰正 名,太常主议论者博士四人,乞参稽旧典,添置博士,以称朝廷蒐补阙轶、缉熙弥文之意。“诏添博士一员。十年,置簿一员。十五年,诏太常讨论置籍田令,续置 太社令。隆兴元年,并省博士一员,主簿一员,又以光禄寺并归太常,罢丞。明年,诏丞、簿并依旧制。
分案九:曰礼仪,掌讨论大庆典礼、神祠道释、袭封定谥、检举忌辰。曰祠祭,掌大中小祠祀差行事官并酒齐、币帛、蜡烛、礼料。曰坛庙,掌行室坛、 庙域、陵寝。曰大乐,掌大乐教习乐舞、鼓吹、警场。曰法物,掌给纳朝、祭服。曰廪牺,掌岁中祠祭牲牢羊豕涤室。曰太医,掌臣僚陈乞医人,补充太医助教等。 曰掌法,曰知杂,并掌本寺条制杂务。裁减吏额,赞引使二人,正礼直官二人,副礼直官二人,正名赞者七人,守阙赞者七人,私名赞者七人,胥吏一人,胥佐四 人,贴司一人,书表司一人,祠祭局供官十二人,祭器司供官十人,乐正三人,鼓吹令一人,本寺天乐祭器库专知官一人、库子二人,圆坛大乐礼器库专知官一人、 库子一人。
博士掌讲定五礼仪式,有改革则据经审议。凡于法应谥者,考其行状,撰定谥文。有祠事,则监视仪物,掌凡赞导之事。
主簿,掌稽考簿书。
协律郎,掌律、吕以和阴阳之声,正宫架、特架乐舞之位。大祭祀享宴用乐,则执麾以诏作止之节,举麾、鼓柷而乐作;偃麾、戛敔而乐止。凡乐,掌其序事。
奉礼郎,掌奉币帛授初献官,大礼则设亲祠板位。
太祝,掌读册辞,授抟黍以嘏告,饮福则进爵,酌酒受其虚爵。
郊社会,掌巡视四郊及社稷。
坛壝,掌凡扫除之事,祭祀则省牲。
太庙令,掌宗庙荐新七祀及功臣从享之礼。
籍田令,掌帝籍耕耨出纳之事,植五谷蔬果,藏冰以待用。
宫闱令,率其属以汛洒庙庭,凡修治洁除之事。
提点管干郊庙祭器所南郊太庙祭器库提点朝服法物库所朝服法物库南郊什物库太庙什物库掌藏其器服,以待祭祀、朝会之用。凡冠服,视其等而颁于执事之臣。
教坊及钤辖教坊所掌宴乐阅习,以待宴享之用,考其艺而进退之。
诸陵祠坟所掌先世后妃之坟园而以时献享。
太医局有丞,有教授,有九科医生额三百人。岁终则会其全失而定其赏罚。太医局,熙宁九年置,以知制诰熊本提举,大理寺丞单骧管干。后诏勿隶太常 寺,置提举一、判局二,判局选知医事者为之。科置教授一,选翰林医官以下与上等学生及在外良医为之。学生常以春试,取合格者三百人为额。太学、律学、武学 生、诸营将士疾病,轮往治之。各给印纸,书其状,岁终稽其功绪,为三等第补之:上等月给钱十五千,毋过二十人;中等十千,毋过三十人;下等五千,毋过五十 人。失多者罚黜之。受兵校钱物者,论如监临强乞取法。三学生原预者听受,而禁邀求者。又官制行,隶太常礼部,自政和以后,隶医学,详见《选举志》。孝宗隆 兴元年,省并医官而罢局生。续以虞允文请,依旧存留医学科,逐举附试省试别试所,更不置局,权令太常寺掌行。绍熙二年,复置太医局,局生以百员为额,馀并 依未罢局前体例,仍隶太常寺。
大晟府以大司乐为长,典乐为贰。次曰大乐令,秩比丞。次曰主簿、协律郎。又有按协声律、制撰文字、运谱等官,以京朝官、选人或白衣士人通乐律者 为之。又以武臣监府门及大乐法物库,以侍从及内省近侍官提举。所典六案;曰大乐,曰鼓吹,曰宴乐,曰法物,曰知杂,曰掌法。国朝礼、乐掌于奉常。崇宁初, 置局议大乐;乐成,置府建官以司之,礼、乐始分为二。五年二月,因省冗员,并之礼官;九月,复旧。大观四年,以官徒廪给繁厚,省乐令一员、监官二员,吏禄 并视太常格。宣和二年,诏以大晟府近岁添置冗滥徼幸,罢不复再置。
宗正寺卿少卿丞主簿各一人。卿掌叙宗派属籍,以别昭穆而定其亲疏,少卿为之贰,丞参领之。凡修纂牒、谱、图、籍,其别有五:曰玉牒,以编年之体 叙帝系而记其历数,凡政令赏罚、封域户口、丰凶祥瑞之事载焉,曰各籍,序同姓之亲而第其服纪之戚疏远近。曰宗藩庆系录,辨谱系之所自出,序其子孙而列其名 位品秩。曰仙源积庆图,考定世次枝分派别而系以本宗。曰仙源类谱,序男女宗妇族姓婚姻及官爵迁叙而著其功罪、生死。凡录以一岁,图以三岁、牒、谱、籍以十 岁修纂以进。宋初,旧置判寺事二人,以宗姓两制以上充,阙则以宗姓朝官以上知丞事。掌奉诸庙诸陵荐享之事,司皇族之籍。主簿一员,以京官充。旧自丞、簿以 上,皆宗姓为之,通署寺事。初置卿、少,率命常参官判寺事。大中祥符八年,以兵部侍郎赵安易兼卿,判寺赵世长改为知寺事。九年,始定丞、郎以上兼卿,给、 舍以下兼少卿,郎中以下兼丞,京官兼主簿。其卿阙,则丞以下行寺事而无知、判之名。元丰官制行,诏宗正长贰不专用国姓,盖自有大宗正司以统皇族也。渡江 后,卿不常置,少卿一人,以太常兼。绍兴三年,复置少卿一人。五年,复置丞;十年,置主簿;隆兴元年并省。次年,诏丞、簿复旧制。嘉定九年,诏以宗学改隶 宗正寺,自此寺官又预校试之事。分案二;曰属籍,曰知杂。吏额,胥长一人,胥史一人,胥佐二人,楷书二人,贴书二人。
大宗正司景祐三年始制司,以皇兄宁江军节度使濮王知大宗正事,皇侄彰化军节度观察留后守节同知大宗正事,元丰正名,仍置知及同知官各一人,选宗 室团练、观察使以上有德望者充;丞二人,以文臣京朝官以上充。掌纠合族属而训之以德行、道艺,受其词讼而纠正其愆违,有罪则先劾以闻;法例不能决者,同上 殿取裁。若宫邸官因事出入,日书于籍,季终类奏。岁录存亡之数报宗正寺。凡宗室服属远近之数及其赏罚规式,皆总之。
官属有记室一人,掌笺奏;讲书、教授十有二人,分位讲授,兼领小学之事。旧制,择宗室贤者为知大宗正事,次一人为同知;其后,位高属尊者为判。 熙宁三年,始以异姓朝臣二员知丞事,置局为睦亲、广亲宅。是岁省管干睦亲、广亲宅及提举郡、县主等它官,以其事归宗正。自熙宁中置丞,始以都官员外郎张稚 圭为之。神宗疑用异姓,王安石言:前代宗正固有用庶姓者,乃录春秋时公侯大夫事。神宗曰:”此虽无前代故事,行之何害?“安石曰:”圣人创法,不必皆循前 代所已行者。“于是召稚圭对而命之。
分案五,置吏十有一。元丰五年,诏大宗正司不隶六曹,其丞属中书省奏差。元祐四年,诏宗室越本司诉事者罪之。六年,诏宗正按熙宁敕诸院建小学, 自八岁至十四岁,首检举入学。绍圣元年,诏袒免外两世孤遗贫乏者,验实廪给之。四年,诏宗室若妇女自外还京,并报宗正,崇宁三年,诏大宗正及外宗正司将条 贯事迹关宗正寺,修纂图牒。政和三年,诏以知大宗正事仲忽提举宗子学事。
崇宁三年,置南外宗正司于南京,西外宗正司于西京,各置敦宗院,初,讲议司言:”宗室疏属原居两京辅郡者,各置敦宗院,其两京各置外宗正司。“ 从之。仍诏各择宗室之贤者一人为知宗,掌外居宗室,诏复定宗学博士、正录员数。大观四年罢,政和二年复旧。又诏敦宗院宗子有文艺、行实众所共知者,许外宗 正官考察以闻。
中兴后,以位高属尊者为判大宗正事,其知及同知如旧制。又置知大宗正丞一员,以文臣充,掌纠合宗室而检防训饬之。凡南班宗室磨勘、迁转、袭封、 请给,核其当否;嫁娶房奁、分析财产,酌厚薄多寡而订其议。凡宗室除合该赐名外,皆大宗正定名而后报宗正寺。其馀迁授官资、支给钱米,考核以诏予夺。其不 率教者以法拘之,岁久知悔,则除其过名。复直南外宗正司、西外宗正司,以处宗室之在外者。“各仍旧制设敦宗院,皆设知宗,所在通判职官兼丞、簿,其纠合、 检防、训饬如大宗正司。西、南外两司阙知宗,间令大宗正司选择保明而后授之。又各置教授以课其行艺。南渡初,先徙宗室于江、淮,于是大宗正司移
$江宁,南外移镇江,西外移扬州。其后屡徙,后西外止于福州,南外止于泉州;又置绍兴府宗正司,盖初随其所寓而分管辖之。乾道七年,尝欲移绍兴 府宗司于蜀,不果,后并归行在。嘉定间,用臣僚言,乞凡除授知宗,须择老成更练之人。诏知宗正丞照百司例每日入局所,以示增重宗盟之意。
玉牒所淳化六年,始设局置官,诏以《皇宋玉牒》为名,建玉牒殿。咸平初,命赵安易、梁周翰编属籍,始创规制。大中祥符六年,以知制诰刘筠、夏竦 为修玉牒官,自后置一员或二员。元丰官制行,分隶宗正寺官。寺丞王巩奏:”玉牒十年一进,并以学士典领。自熙宁中范镇进书之后,《神宗玉牒》至今未修。仙 源类谱自庆历中张方平修进之后,仅五十年,并无成书。乞别立法,其修玉牒及类谱官,每二年一具草缴进。“从之。绍圣三年,应宗室赐名,三祖下各随祖宗之支 子而下,虽兄弟数多,并为一字相连。南渡后,绍兴十二年,始建玉牒所。提举一人或二人,以宰相执政为之,以侍从官一人兼修,宗正卿、少而下同修纂。先是, 宗正寺丞邵大受奏:”讲求宗正寺旧掌之书,曰皇帝玉牒,曰仙源积庆图,曰宗藩庆系录,曰宗支属籍。南渡四书散失,今重加修纂《仙源庆系属籍总要》,合图、 录、属籍三者而一之,既无愧于昔矣;独玉牒一书未修,宜搜访讨论,以正九族,以壮本支。“于是始置官如旧制,分案五,置吏十。乾道八年,诏玉牒殿主管香 火,差内侍三员、武臣一员充,并改作干办玉牒所殿。
光禄寺卿少卿丞主簿各一人。卿掌祭祀、朝会、宴乡酒醴膳羞之事,修其储备而谨其出纳之政,少卿为之贰,丞参领之。凡祭祀,共五齐、三酒、牲牢、 郁鬯及尊彝、笾豆、簠簋、鼎俎、铏登之实,前期饬有司办具牲镬,视涤濯,奉牲则告充告各,共其明水火焉。礼毕,进胙于天子而颁于百执事之人。分案五,置吏 十。元祐三年,诏长、贰互置。政和六年二月,监察御史王桓奏:”祭祀牢醴之具掌于光禄,而寺官未尝临视,请大祠以长贰、朔祭及中祠以丞簿监视宰割,礼毕颁 胙,有故及小祠,听以其属摄。“从之。旧置判寺事一人,以朝官以上充。光禄卿、少,皆为寄禄。元丰制行,始归本寺。中兴后,废并入礼部。
太官令掌膳羞割烹之事。凡供进膳羞,则辨其名物,而视食之宜,谨其水火之齐。祭祀共明水、明火,割牲取毛血牲体,以为鼎俎之实。朝会宴享,则供其酒膳。凡给赐,视其品秩而为之等。元祐初,罢太官令。二年复置。崇宁三年,置尚食局,太官令惟掌祠事。
法酒库内酒坊掌以式法授酒材,视其厚薄之齐,而谨其出纳之政。若造酒以待供进及祭祀,给赐,则法酒库掌之;凡祭祀,供五齐三酒,以实尊罍。内酒坊惟造酒,以待馀用。
太官物料库掌预备膳食荐羞之物,以供太官之用,辨其名数而会其出入。
翰林司掌供果实及茶茗汤药。
牛羊司、牛羊供应所掌供大中小祀之牲牷及太官宴享膳羞之用。
乳酪院掌供造酥酪。
油醋库掌供油及盐胾。
外物料库掌收储米、盐、杂物以待膳食之须。凡百司颁给者取具焉。
卫尉寺卿少卿丞主簿各一人。卿掌仪卫兵械、甲胃之政令,少卿为之贰,丞参领之。凡内外作坊输纳兵器,则辨其名数、验其良窳以归于武库,不如式者 罚之。时其曝凉而封籍其数,若进御及颁给,则按籍而出之。每季委官检视,岁终上计帐于兵部。掌凡幄帟之事,大礼设帷宫,张大次、小次,陈卤簿仪仗。长贰昼 夜巡徼,察其不如仪者,押仗官则前期禀差。凡仗卫,供羽仪、节钺、金鼓、棨戟,朝宴亦如之。宴享宾客,供幕帟、茵席,视其敝者移少府、军器监修焉。旧制, 判寺事一人,以郎官以上充。凡武库、武器归内库,守宫归仪鸾司,本寺无所掌。元丰官制行,始归本寺。分案四,置吏十。元祐三年、诏长贰互置。所隶官司十有 三:内弓箭库、南外库、军器弓枪库、军器弩剑箭库,掌藏兵杖、器械、甲胃,以备军国之用。仪鸾司,掌供幕帟供帐之事。军器什物库、宣德楼什物库,掌收贮什 物,给用则按籍而颁之。左右金吾街司、左右金吾仗司、六军仪仗司,掌清道、徼巡、排列,奉引仪仗以肃禁卫。凡仪物以时修饬,选募人兵而校其迁补之事。中兴 后,卫尉寺废,并入工部。
太仆寺卿少卿丞主簿各一人。卿掌车辂、厩牧之令,少卿为之贰,丞参领之。国有大礼,供其辇辂、属车,前期戒有司教阅象马。凡仪仗既陈,则巡视其 行列。后妃、亲王、公主、执政官应给车乘者,视品秩而颁之。总国之马政,籍京都坊监、畿甸牧地畜马之数,谨其饲养,察其治疗,考蕃息损耗之实,而定其赏罚 焉,死则敛其尾、筋革入于官府。凡阅马,差次其高下,应给赐则如格。岁终钩覆帐籍,以上驾部。若有事于南北郊,侍中请降舆升辂,则卿授绥。旧置判寺事 一人。以朝官以上充。凡邦国厩牧、车舆之政令,分隶群牧司、骐骥院诸坊监,本寺但掌天子五辂、属车,后妃、王公车辂,给大中小祀羊。元丰官制行,始归本 寺。分案五,置吏十有八,总局十有二。元祐二年,诏外监事,令本寺依群牧司旧法施行;应内外马事专隶太仆,直达枢密院,更不经尚书省及驾部。三年,诏省主 簿一员。崇宁二年,诏太仆寺依旧制不治外事,归尚书驾部;应马事,上枢密院所隶官司。
车辂院掌乘舆、法物,凡大驾、法驾、小驾供辇辂及奉引属车,辨其名数与陈列先后之序。
左、右骐骥院左、右天驷监掌国马,别其驽良,以待军国之用。
鞍辔库应奉御马鞍勒,及以鞯辔给赐臣下。
养象所掌调御驯象。
驼坊车营致远务掌分养杂畜,以供负载般运。
牧养上下监掌治疗病马及申驹数,有耗失则送皮剥所。元丰末,废畿内牧马监。元祐初,置左、右天厩坊,听民间承佃牧地。绍圣元年,依元丰法置孳生监。中兴后,废太仆寺,并入兵部。
群牧司制置使一人,景德四年置,以枢密使、副为之。至道三年,罢而复置。使一人,咸平三年置,以两省以上官充;副便一人,以阁门以上及内侍都知 充。都监二人,以诸司使以上充。判官二人,以京朝官充。掌内外厩牧之事,周知国马之政,而察其登耗焉。凡受宣诏、文牒,则以时下于院、监。大事则制置使同 签署,小事则专遣其副使,都监多不备置,判官、都监每岁更出诸州巡坊监,点印国马之蕃息者。又有左、右厢提点,隶本司。都勾押官一人,勾押官一人,押司官 一人。
鞍辔库使副使监官二人,以诸司副使及三班使臣、内侍充。掌御马金玉鞍勒,及给赐王公、群臣、外国使并国信鞯辔之名物。勾管一人,典五人,掌库十四人。元丰并入太仆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