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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一百二十一职官八(2)


 宋初,并因其制,唯升宗正卿为正四品,丞为从五品。其军器监、少监,甲弩坊署令、丞、监作、录事,昭文馆校书郎,司辰、司历、监候,殿中诸署监 事、计官,太常诸陵庙、太医、太公庙署令丞,医针博士、助教,按摩、呪禁博士,卜正,卜博士,宗正崇玄署令、丞,大理狱丞,鸿胪典客,太府寺平准、左右 藏、常平署令丞,都水监舟楫、河渠署令丞,官苑总副监牧监副、丞、主簿,诸园苑司并百工等监、副监及丞,诸仓、诸冶、诸屯、温汤监及丞,掌漕,诸军卫录事 诸曹参军、司阶、中候、司戈、执戟、校尉、旅帅、队正、队副、正直长、长上、备身、左右备身,左右亲、勋、翊卫府中郎将,兵曹三卫,折冲、果毅、别将、长 史、兵曹参军、校尉、旅帅、队正、队副,镇军司马、判司,太子詹事府丞、主簿、司直,司议郎,舍人,文学,校书,正字,崇文馆校书,侍医,通事舍人,左、 右春坊录事、主事,三寺丞、主簿,诸署令、丞,典仓署园丞,厩牧典乘,内坊典内及丞、典直,率府长史、录事诸曹参军、司阶、中候、司戈、执戟、校尉、旅 帅、队正、队副、直长、千牛备身,亲、勋、翊府中郎将,兵曹三卫,王府文学,东西閤祭酒,掾、属、主簿、录事诸曹参军、行参军、典签,典军、执杖执乘亲 事、校尉、旅帅、队正、队副,国令,大农尉、丞,公主邑令丞、邑司录事,河南应天及诸次府都督都府功曹、仓、兵曹参军,诸州司功、司仓、司兵参军,诸县 丞,京县录事,诸镇仓曹、兵曹参军,戍主、戍副,关津令丞,并门下省城门、符宝郎,太常寺协律郎,军器监丞、主簿,太常寺郊社、太卜、廪牺,光禄寺太、官 珍羞、良酝、掌醢,卫尉寺武器、守宫,太仆寺乘黄、典厩、典牧、车府,鸿胪寺典客、司仪,司农寺上林、太仓、钩盾、导官,太府寺诸市,少府监中尚、左尚、 右尚、织染、掌冶,将作监左校、中校、甄官署令丞、监膳,殿中省六局直长、食医、侍御、医司、医佐、掌辇、奉乘、司廪,太子典膳、典药、内直、典设、宫门 郎并局丞,皆存其名而罕除者,绵不禄',惟常命官者载之。诸司主事、事皆存,而无士人为之。别置中书、枢密、宣徽院、三司及内庭诸司,沿旧制而损益焉。

建隆三年三月,有司上《合班仪》:”太师,太传,太保,太尉,司徒,司空,东宫三太,嗣王,郡王,仆射,三少,三京牧,大都督,大都护,御史大 夫,六尚书,常侍,门下、中书侍郎,太子宾客,太常、宗正卿,御史中丞,左、右谏议大夫,给事中,中书舍人,左、右丞,诸行侍郎,秘书监,光禄、卫尉、太 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卿,国子祭酒,殿中、少府、将作监,前任、见任节度使,开封、河南、太原尹,詹事,诸王傅,司天监,五府尹,国公,郡公,中都 督,上都,护,下都督,庶子,五大都督府长史,中都护,副都护,太常、宗正少卿,秘书少监,光禄等七少卿,司业,三少监,三少尹,少詹事,谕德,家令,率 更令、仆,诸王府长史、司马,司天少监,起居郎、舍人,侍御史,殿中侍御史,补关,拾遗,监察御史,郎中,员外郎,太常博士,五府少尹,五大都督府司马, 通事舍人,国子、五经博士,都水使者,四赤县令,太常、宗正、秘书丞,著作郎,殿中丞,六尚奉御,大理正,中允,赞善,中舍,洗马,诸王友,谘议参军,司 天五官焉,凡杂坐之次,以此为准。

诏曰:”尚书中台,万事之本,而班位率比两省官;节度使出总方面,其检校官多至师傅、三公者,而位居九寺卿监之下,甚无谓也。其给事中、谏议、 舍人,宜降于六曹侍郎之下;补阙次郎中、拾遗,监察次员外郎、节度使,升于中书侍郎之下。“乾德五年正月朔,乾元殿受朝,升节度使班在龙墀内金吾将军之 上。

淳化三年八月,有司重定《合班仪》,诏升尚书令三师之上。四年,节度使升常侍之上,观察使在秘书监之上,防御、团练使在庶子之下,刺史在太子仆之下,又升诸行郎中于殿中侍御史之上,至道三年七月,令节度观察留后在给事中之上。大中祥符元年八月,升两省侍郎班常侍之上。

天禧三年十一月,令节度使班中书侍郎之下。其序班及视品之制,枢密使、副使、参知政事、宣微使并班宰相后。枢密使不兼平章事者,立参知政事前,在宣微使下。至道三年升在上。大中祥符九年九月,诏自今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并以先后为次。宣徽使同。

资政殿大学士立文明殿学士之上。旧文明殿学士在枢密副使之上,太平兴国五年移在下。

资政殿学士、翰林侍读学士在翰林学士下。建隆三年,令翰林学士班诸行侍郎下,官至丞、郎者在常侍上,至尚书者依本班。淳化五年,升丞、郎之上。枢密直学士同。

龙图阁学士在枢密直学士上,龙图直学士在其下,仍少退。待制在知制诰之下。景德元年,初置待制,赴内朝,其五日起居,止叙本班。大中祥符二年,升侍知制诰,仍在其下。

权三司使立知制诰上。带学士职者从本班。三司副使立少卿、监上。官高者从本班,并为内品职。宫观副使立学士班。在翰林学士上,其学士为者,止本班。

判官立三司副使之下。知制诰以上为者,从本班。

给、谏权御史中丞者,令正衙立中丞砖位。馀就本班。凡起复,皆如初授,在本官之末,亦有特旨令叙旧班者,内客省使视七寺大卿,景福殿使、客省使 视将作监,引进使视庶子。宣庆使、四方馆使视少卿,宣政、昭宣、閤门使视少监。客省等副使视员外郎。皇城使以下诸司使视郎中,副使视太常博士。内殿承制视 殿中丞,崇班及閤门祗候视赞善大夫,供奉官视诸卫率,侍禁视副率。殿直视著作佐郎,奉职、借职在诸州幕官上。枢密都承旨在閤门使下,副承旨、诸房副承旨在 诸司使下,逐房副承旨在洗马下。金吾卫、左右卫上将军并在节度使上,六统军、诸卫上将军在常侍下,乾德二年,令上将军在中书侍郎之下。淳化四年,升金吾、 左右卫在尚书之下,仍于节度使之上叙。

大将军在大监下,将军在少监下。仍在合门使之下,

金吾立本班上。谓中郎将。

诸卫率、副率在洗马下。凡内职,视朝官者在其下,视京官者在其上。

皇亲之制:开宝六年,诏:”晋王位望俱崇,亲贤莫二,宜位在宰相之上。“太平兴国八年,楚王、广平郡王出閤,令宰相立亲王之上。天禧四年七月先天节,群臣上寿,宰相阙,命泾王元俨摄太尉。

景德中,皇侄武信军节度惟吉加同平章事。时驸马都尉石保吉先为使相,史馆引唐制,宗室在同品官上,遂升惟吉焉。大中祥符元年正月,有司上《都亭 驿酺宴位图》,皇从侄孙内殿崇班守节与从侄右卫将军惟叙等同一班。上曰:”族子诸父,膊可同列?“乃命重行设位九年正月,兴州团练使德文言:”男侍禁承显 赴起居,请在惟忠子从恪之上。“时从恪虽侄行,而拜职在前,遂诏宗正寺定《宗室班图》以闻。宗正言:”按《公式令》:朝参行立,职事同者先爵,爵又同者先 齿。今请宗子官同而兄叔次弟侄者,并虚一位而立。“天禧四年五月,左正言、知制诰张师德言:”奉诏知颍州,缘皇弟德雍见任本州防御使,其署衔望降规式。“ 中书门下言:”据御史台称,每大朝会立班,皇亲防御、团练、刺史次节度使下,稍退序立。“诏师德序署位德雍之下。其外官制置、发运、转运使副使,不限官 品,著位并在提点刑狱之上。旧止从官,大中祥符七年,诏定其制。

朝官知令、录在判官之上,京官在判官之下、推官之上。长史、司马、别驾在幕府官下、录事参军上,见长史庭参。监当朝官殿直以下,在通判、都监之 下,判官之上。其通判与都监并依官次。京官奉职、借职监当者,依知令、录列在判官之下。元丰制行,参以寄禄官品高下,更革既多,别为班序。其后元祐、崇 宁、大观、政和,复有增益更革者,别附于其下云。

至道二年,祠部员外郎主判都省郎官事王炳上言曰:

尚书省,国家藏载籍、典治教之府,所以周知天下地理广袤、风土所宜、民俗利害之事。当成周之世,治定制礼,首建六官,汉、唐因之。自唐末乱杂, 急于经营,不遑治教,故金谷之政主于三司,曹名虽存,而其实亡矣。谨按:吏部四司,天官之职,掌文官选举,周知天下吏功过能否,考定升降之类;户部四司, 司徒之职,掌邦五教,周知天下户口之数;礼部四司,宗伯之职,掌国五礼,辨仪式制度,周知天下祠典祠祀之类;兵部四司,司马之职,掌武人选举,周知天下兵 马器械之数;刑部四司,司寇之职,掌国法令,周知天下狱讼刑名徒隶之数;工部四司,司空之职,掌国百工,周知天下封疆、城圻、山泽、草木、川渎、津渡、桥 船、陂池之数。凡此二十四司所掌事务,各封图书,具载名数,藏之本曹,谓之载籍;所以周知天下事,由中制外,如指诸掌。

今职司久废,载籍散亡,惟吏部四司官曹小具,祠部有诸州僧道文帐,职方有诸州闰年图经,刑部有详覆诸州已决大辟案牍及勾禁奏状,此外多无旧式。 欲望令诸州,每年造户口税租实行簿帐,写以长卷者,别写一本送尚书省,藏于户部。以此推之,其馀天下官吏、民口、废置、祠庙、甲兵、徒隶、百工、疆畎、封 洫之类,亦可以籍其名数,送尚书省,分配诸司,俾之缄掌;候期岁之后,文籍大备,然后可以振举官守,兴崇治教。望选大僚数人博通治体者,参取古今礼典及诸 令式,与三司所受金谷、器械、簿账之类,仍详定诸州供送二十四司载籍之式。如此,则尚书省备藏天下事物名数之籍,如秘阁藏图书,太学藏经典,三馆藏史传, 皆其职也。

太宗览奏,嘉之。诏尚书丞、郎及五品以上集议。

吏部尚书宋琪等上奏曰:”王者六官,法天地四时之柄,百官之本,典教所出,望委崇文院检讨六曹所掌图籍,自何年不击都省,详其废置之始,究其损益之源,以期恢复。既而其议亦寝。

大中祥符九年,真宗与宰相语及尚书省制,言事者屡请复二十四司之制。杨砺尝言:”行之不难,但以郎官、诸司使同领一职,则渐可改作。“王旦曰: ”唐设内诸司使,悉拟尚书省:如京,仓部也;庄宅,屯田也;皇城,司门也;礼宾,主客也。虽名品可效,而事任不同。唐朝诸司所领,惟京邑内外耳,诸道兵赋 各归藩镇,非南宫一郎中、员外所能制也。朝廷所得三分之一,名曰上供,其他留州、留使之名,皆藩臣所有。今之三司即尚书省,故事尽在,但一毫所赋皆归于县 官而仰给焉,故蠲放则泽及下,予赐则恩归上,此圣朝不易之制也。“

咸平四年,左司谏、知制诰杨亿上疏曰:

国家遵旧制,并建群司,然徒有其名,不举其职。只如尚书会府,上法文昌,治本是资,政典攸出,条目皆具,可举而行。今之存者,但吏部铨拟,秩曹 详覆。自馀租庸筦榷,由别使以总领;尺籍伍符,非本司所校定。职守虽在,或事有所分;纲领虽存,或政非自出。丞辖之名空设而无违可纠,端揆之任虽重而无务 可亲。周之六官,于是废矣,且如寺、监素司于掌执,台、阁咸著于规程,昭然轨仪,布在方册。国家虑铨拟之不允,故置审官之司;忧议谳之或滥,故设审刑之 署;恐命令之或失,故建封驳之局,臣以为在于纪纲植立,不在于琴瑟更张。若辨论官材归于相府,即审官之司可废矣;详评刑辟属于司寇,即审刑之署可去矣;出 纳诏命关于给事中,好封驳之局可罢矣。至于尚书二十四司各扬其职,寺、监、台、阁悉复其旧,按《六典》之法度,振百官之遗坠,在我而已,夫岂为难?如此则 朝廷益尊,堂陛益严,品流益清,端拱而天下治者,由兹道也。

又以唐、虞之时,建官惟百,夏、商官倍,秦、汉益繁。施及有唐,六策咸在,自三公之极贵、九品之至微,著于令文,皆有员数。《传》云:”官不必 备,惟其人。“盖阙之,斯可矣,若乃员外加置,苟非其材,故”灶下“、”羊头“,形于嘲咏,”斗量车载“,播厥风谣,国体所先,尤须慎重。窃睹班簿,员外 郎及三百馀人,郎中亦及百数,自余太常国子博士、殿中丞、舍人、洗马,俱不下数百人,率为常参,皆著引籍,不知职业之所守,多由恩泽而序迁。欲乞按唐制, 应九品以上官并定员数。

又念昔者秦之开郡置守,汉以天下为十三部,命刺史以领之。自后因郡为州,以太守为刺史,降及唐氏,亦尝变更,曾未数年,又仍旧贯。今多命省署之 职出为知州,又设通判之官以为副贰,此权宜之制耳,岂可为经久之训哉?臣欲乞诸州并置刺史,以户口多少置其奉禄,分下、中、上、紧、望、雄之等级,品秩之 制率如旧章,与常参官比视阶资,出入更践,省去通判之目,但置从事之员,建廉察之府以统临,按舆地之图而区处。昔者兴国初,诏废支郡,出于一时;十国为 连,周法斯在,一道署使,唐制可寻。至若号令之行,风教之出,先及于府,府以及州,州以及县,县及乡里。自上而下,由近及远,譬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提 纲而众目张,振领而群毛理。由是言之,支郡之不可废也明矣。臣欲乞复置支郡,隶于大府,量地里而分割,如漕运之统临,名分有伦,官业自举。

又睹唐制内外官奉钱之外,有禄米、职田,又给防閤、庶仆、亲事、帐内、执衣、白直、门夫,各以官品差定其数,岁收其课以资于家。本司又有公廨 田、食本钱,以给公用。自唐末离乱,国用不充,百官奉钱并减其半,自馀别给一切权停。今君官于半奉之中已是除陌,又于半奉三分之内,其二以他物给之,鬻于 市廛十裁得其一二,曾餬口之不及,岂代耕之足云?昔汉宣帝下诏云”吏能勤事而奉禄薄,欲其无侵渔百姓难矣。遂加吏奉,著于策书。窃见今之结发登朝,陈力就 列,其奉也不能致九人之饱,不及周之上农;其禄也未尝有百石之入,不及汉之小吏。若乃左、右仆射,百僚之师长,位莫崇焉,月奉所入,不及军中千夫之帅,岂 稽古之意哉?欲乞今后百官奉禄杂给,并循旧制,既丰其稍入,可责以廉隅。官且限以常员,理当减于旧费,乃唐、虞之制也。

凡品官,各设资考,课其殿最,归于有司,或历阶以升,或越次而补。国朝多以郊祀覃庆而稍迁官,考功之黜陟不行,士流之清浊无辨。陛下深鉴其弊, 始务惟新。昨有事于明禋,但篇加于阶爵;虽矫前失,未振旧规。并乞依旧内外官各立考限,复令考功修举其职,每岁置使考校,以表尽公,资秩改迁,赏罚惩劝, 一遵典故,以振滞淹。

又西汉以来,用秦武功之爵,惟列侯启封,或逾万户,至关内侯,或有食邑,不过数百家。自是因循,以至唐室,但食邑者率为虚设,言实封者岁入有 差。迨及圣朝,并无所给,至于除拜之际,犹名数未移,空有食采之称,真同画饼之妄。欲乞依元和中所定实封条贯支给,削去虚邑,但行实食,以宠勋臣。又国家 每属严禋,即覃大庆,叙封追赠,罔限彝章。乃至太医之微,司历之贱,率荷蓼萧之泽,亦疏石窌之封,恩虽出于殊常,职不循于经制。

又官勋之设,名品实繁,今朝散、银青,犹阙命服,护军、柱国,全是虚名,欲乞自今常参官,勋、散俱至五品者许封赠,官、勋俱至三品者许立戟。又 五等之爵,施于贤才,虽有启封之称,曾无胙土之实。苴茅建社,固不可以遽行,翼子诒孙,亦足稽于旧典。内外官封至伯、子、男者,许荫子;至公、侯者,许荫 孙;封国公者许嫡子、嫡孙一人袭封。

又当今功臣之称始于德宗,扈跸将士并加”奉天定难功臣“之号,因一时之赏典,为万世之通规。近代以来,将相大臣有加至十馀字者,尤非经据,不可 遵行,所宜削除,以明宪度。昔者讲求典礼,晋国以清,考核名实,汉朝称治。当文化诞敷之际,是旧间章咸秩之时,跂见太平,正在今日矣。

论者嘉之,然以因袭既久,难于骤革。

既而言者继请复二十四司之制。神宗既位,始命馆阁校《唐六典》,以摹本赐郡臣,而置局详定之。于是凡省、台、寺、监领空名者,一切易之以阶,元 丰三年,详定所上《寄禄格》,会明常礼成,即用新制,迁近臣秩。初,新阶尚少,而转行者得以易。及元祐初,朝议大夫六阶以上始分左、右,绍圣中,罢之。崇 宁初,自承直至将仕郎,凡换选人七阶,又增宣奉至奉直大夫四阶。政和末,自从政至迪功郎,又改选人三阶,文阶始备;而武阶亦易正使为大夫,副使为郎。其横 班十二阶使、副亦然。继又增置宣正、履正大夫、郎,凡十阶,通为横班其后,复更开封守臣为尹牧,而内侍省悉仿机廷之号,六尚局之修,三降郎之建,及左辅、 右弼、太宰、少宰之称,员既滥冗,名益繁杂,由是官有视秩,元丰之制,至此大坏。及宣和末,王复请修《官制格目》,而边事起,讫不果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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