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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过两个星期,文涅明大主教也在彼得格勒被捕了。他不是教会的高级官员,甚至不是任命的,像所有大主教那样。一九一七年春天从古诺夫戈罗德时代起第一 次在莫斯科(选了吉洪)和彼得格勒(选了文涅明)选举了大主教。文涅明是一个大家都能接近的、性格温和的人,是工厂里的常客,在人民中和下层神职人员中颇 有声望,正是他们的票数使文涅明当了选。他不理解时代,认为自己的任务是使教会脱离政治,“因为教会在过去吃了它的许多苦头”。正是这一点把大主教牵入了 下案。
9彼得格勒教会案(一九二二年六月九日至七月五日)。被告(抗拒交出教会贵重物品)有几十八,其中包括神学教授、教会法教授、修士大司祭、神甫和俗 人。法庭审判长谢苗诺夫年方二十五岁(据传闻是个面包销掌柜)。主要公诉人司法人民委员部部务委员克拉西科夫列宁的同龄人和克拉斯诺雅尔斯克流放时期的朋 友,后来是流亡国外时期的朋友,弗拉基米尔·伊里奇很喜欢听他拉小提琴。
在涅瓦大街上,在从汉瓦大街拐弯的地方,每天都密密麻麻地站着一大群人,在押过大主教时,人们跪下来唱“上帝拯救众生!”(可想而知,在大街上,正像 在法庭大楼里一样,一些过分热心的教徒当时就遭到逮捕。)在审判厅里大部分听众是红军战士,但是每当戴着白色僧帽的大主教进来的时候连这些人都站起来。而 公诉人和法庭却称他为人民公敌(这个词儿当时已经有了,这一点要记住)。
审判的气氛一次比一次紧张,律师受压制的状况已经十分明显。这方面克雷连科什么也没有告诉我们,但目睹者介绍了情况。法庭大声威胁要把首席辩护人博布 里谢夫-普希金本人关押起来,而这已经是当时的时尚,这已经是那么现实的事情,以至博布里谢夫-普希金赶紧把金表、钱包交给律师古罗维奇……证人叶戈罗夫 教授因说了有利于大主教的话,被法庭裁决当场羁押。但是,没想到叶戈罗夫对此早有准备:他随身带着一个鼓鼓囊囊的皮包,里面装着食物、替换衣服甚至还有一 条小被子。
读者会注意到,法院是怎样逐渐地具备起我们所熟悉的形式。
文汉明大主教被控为居心不良地与……苏维埃政权取得协议,借此达到了使收取贵重物品法令内容较缓和的目的。他居心不良地在人民中散发自己致救委会的呼吁书(私下出版物!)。还与世界资产阶级配合行动。
克拉斯尼茨基神甫,一个主要的新生教徒,也是一个国家政治保卫局的人员,他作证说,神甫们串通好要利用饥荒挑起反对苏维埃政权的暴动。
只听取了原告一方的证人陈述,而没有让辩护方面的证人出庭陈述。(啊,多么像呀,越来越像了……)
公诉人斯米尔诺夫要求“十六颗首级”。公诉人克拉西科夫大声疾呼:“整个东正教会就是一个反革命组织。说实话本应把整个教会都关进监牢里去!”
(纲领是很现实的,它几乎很快就办到了。它是双方对话的良好基础。)
利用罕有的机会我们仅将保存下来的大主教辩护律师古罗维奇的几句话引在下面:
“没有罪证,没有事实,连罪状也没有……历史将会说什么?(哎唷,真吓死人!没关系,它会忘掉的,它什么也不会说!)在彼得格勒收取教会贵重物品的经 过明明是完全平静的,但是彼得格勒的宗教界现在却坐在被告席上,并且某些人的手正在把他们推向死亡。你们所强调的基本原则是苏维埃政权的利益。但是请不要 忘记,教会是在殉教者的鲜血里成长的(在我们这里不会成长起来!)……我再没有更多的话,但也很难结束我的发言。当辩论在进行被告还能活着。辩论一结束, 生命也将结束……”
革命法庭判处十个人死刑。他们等死等了一个多月,一直等到对社会革命党人的审判结束(好像是准备同社会革命党人一起枪毙)。在此以后全俄中执委赦免了 六个人,四个人(文涅明大主教;修士大司祭、前国家杜马成员谢尔吉;法学教授诺维茨基及律师科夫沙罗夫)于八月十二至十三日的夜里执行枪决。
我们务请读者不要忘记“地方多数”这个原则。这里有两起教会案件,那里就有二十二起。
社会革命党人案开庭之前,十分抓紧制定刑法典的工作:到了该铺好法律的花岗石块的时候了。五月十二日,按照商定的日程,全俄中执委应届例会开幕,但法 典草案还是没有来得及搞好,它刚送到戈尔基去请弗拉基米尔·伊里奇审定。法典中有六条的最高刑规定为枪决。这是不能令人满意的。五月十五日,伊里奇在草案 的页边上又补充了也必须实行枪决的另外六条,(其中有第六十九条:宣传与鼓动……特别是号召消极反抗政府、号召普遍不履行兵役或纳税义务……)还有一种应 判枪决的情节:不经允许而从国外返回(就像先前所有的社会主义者经常来回乱窜那样)。还有一个与枪决相等的惩罚:驱逐出境(弗拉基米尔·伊里奇预见到那个 不远的将来,那时人们将从欧洲难以招架地涌向我国,但却没法强迫任何人自愿地离开我国到西方去)。主要的结论伊里奇是这样向司法人民委员说明的:
“库尔斯基同志!在我看来,应当把枪决扩大适用于……(可代之以驱逐出境)孟什维克、社舍革命党人之流的各种活动;拟定一个把这些行为同国际资产阶级联系起来的表述方法。”(着重点是列宁加的。)
扩大枪决的适用!这还不明白吗?(驱逐出境的有几个?)恐怖手段这是一种说服手段广好像清楚了吧!
而库尔斯基还是没有彻底清楚。他大约感到才尽技穷,实在不知道这个表述方法怎么拟定,这个联系怎么编造。于是第二天他就到人民委员会主席那里去请求指点。这次谈话内容,我们不知道。但紧跟着,五月十七日,列宁从戈尔基发出了第二封信:
库尔斯基同志:现在给你寄去刑法典补充条款草案,作为我们谈话的补充。……草案虽然有许多缺点,但我相信基本思想是明确的:公开地提出原则性的和政治上正确的(而不只是狭隘的法律上的)原理,来说明镇压的实质和理由、它的必要性和范围。
法院不应该取消镇压;答应这样作是自欺欺人,法院应该在原则上明确地毫无掩饰地说明镇压的道理,并使它具有法律根据。这一点应该尽量广泛地表述出来,因为只有革命的法律意识和革命的良心,一才能提出使它实施得比较广泛的条件。
致共产主义敬礼
列宁
对这个重要文件我们不打算进行评论。对它适宜于静静地思考。
这个文件之所以特别重要,因为它是还没有完全病倒的列宁在尘世上所作的最后指示之一,是他的政治遗嘱的重要部分。发出这封信后过了九天,他得了第一次 中风。只是在一九二二年秋天的几个月里他才局部地恢复了一段不长的时间。也许给库尔斯基的两封信,就是在二层楼角上那个光亮的白色大理石客厅兼办公室里写 的,那里已经放着将成为领袖临终卧榻的那张床,在等待着。
随后附着那个草案、补充条款的两种方案。这个条款过了几年后就成长为五十八条4以及我们的老妈妈整个的五十八条,你一面读着一面感到钦佩,“尽量广泛 地表述出来”原来是这个意思!实施得比较广泛原来是这个意思!你一面读着一面就会回忆起来,下面这段如此亲热的条文是多么法力无边:
“……宣传或鼓动,或参加组织,或协助(客观上协助或者有能力协助)其活动具有……性质的……组织或人……”
把奥古斯丁带到这里交给我,我马上就给他套上这个条文!
该做的都做了,做了补充,重新打印,扩大了枪决的适用范围于是全俄中执委五月下旬的会议通过了刑法典共决定自一九二二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现在就有了最合法的根据开始为期两个月的下一审判。
10社会革命党人审判(一九二二年六月八日至八月七日)最高法庭。办事灵活的格奥尔吉·皮亚塔科夫代替通常的审判长卡尔克林同志(审判员的好姓!)来审理这个重大案件。
如果我们与读者对于任何审判中主要的不是罪状,不是所谓“罪”而是适宜性这一点还没有充分的理解,也许我们一开始对于这次审判心里会有点疙疙瘩瘩。但 适宜性势如破竹地发挥着作用:与孟什维克不同,社会革命党人当时还被认为是具有危险性的、还没有溃散、还没有彻底打垮的为了巩固新建立的(无产阶级)专 政,适宜于把他们彻底打垮。
要是不知道这个原则,那就可能把整个审判错误地理解为党派报复。
对于在这个法庭上所提出的指控,你不由自主地会和各国漫长、悠久、连绵不断的历史联系起来加以深思。除了屈指可数的几十年间的屈指可数的议会民主制以 外,各国的历史就是一部政变史和夺权史。谁能更迅速更牢靠地把政变搞成功,他就即刻受到司法之神光灿的法衣的萌庇,他的过去和未来的每一步都是合法的和应 受颂扬的,而他那些倒霉的敌人的过去和未来的每一步则都是犯罪的,应该受到审判和合法惩处的。
刑法典通过才一个星期,但是他们已经把革命后五年的历史全安排进去了。二十年、十年、五年以前,社会革命党曾是一个从事于推翻沙皇制度的友邻的革命政党,它承担了(由于它那恐怖策略的特点)布尔什维克几乎没有遭受过的苦役的主要重负。
现在指控他们的第一条罪状是:社会革命党人是国内战争的发动者!不错,是他们发动了国内战争,这是他们发动的!他们被指控在十月革命的日子里对它进行 了武装抵抗。当他们所支持并且部分地由他们所组成的临时政府被水兵们的机枪火力合法地扫荡了的时候社会革命党人非法地试图保卫这个政府(有气无力地试图了 一下,马上就动摇了,马上就脱离了那就不一样。但罪也不会因此而轻些。),甚至以射击回答了射击,甚至发动那些在正被推翻的政府下任军职的士官生进行反 抗。
他们在武装上被粉碎,但在政治上并没有悔改。他们没有跪在宣布自己为政府的人民委员会面前求饶。他们继续顽固不化地认为以前的政府是唯一合法的政府。 他们没有当即承认自己二十年的政治路线的破产,但曾请求赦免他们,解散他们,请求当局不再认为他们是一个政党。根据同样的理由,所有在地方上和边疆区先后 出现的那些政府阿尔汉格尔斯克的、萨马拉的、乌发的或者鄂木斯克的、乌克兰的、库班的、乌拉尔的或者外高加索的,都被认为是非法的,因为它们都是在人民委 员会以后宣布自己为政府的。
第二条罪状是:他们的行动加深了国内战争的危局,一九一八年一月五日和六日,他们上街游行示威,因而成为反对工农政府合法政权的暴乱分子;他们支持自 己非法的(普遍、自由、平等、秘密和直接投票选举出来的)立宪会议,反对合法地驱散那个会议与那些示威者的水兵和赤卫队员(立宪会议心平气和地开会能产生 什么好结果呢?只可能引起三年国内战争的大火嘛。国内战争之所以会发生,全是因为全体居民们没有同时地和驯顺地服从人民委员会的合法法令)。
第三条罪状是:他们不承认布列斯特和约就是那个没有把俄国的头砍下来而只是砍下一部分躯体的合法的救命的布列斯特和约。起诉书判明,这样一来就具备了“叛国和旨在把国家拖进战争的犯罪行为的全部要件”。
叛国行为!这也是可以任意颠倒的一种玩意儿。你怎么摆,它就……
由此也就产生出第四条严重的罪状:一九一八年夏天和秋天,当德意志帝国勉强撑持对协约国作战的最后几个月和最后几个星期的时候,信守布列斯特和约的苏 维埃政府一列车一列车地运送粮食并每月交付黄金支持着德国进行这个艰苦的斗争社会革命党人则阴险地准备(甚至不是准备,更多是照老习惯反复讨论:如果…… 那该……)在这样的一趟列车开出前炸毁铁路,把黄金留在祖国就是说他们“准备犯罪性地破坏我们的人民财产铁路”。(当时还不觉得害臊也没有隐瞒不错,是把 俄国的黄金运到未来希特勒的帝国去,念了历史和法律两个系的克雷连科也没有想到,他的助手们也没有一个人悄悄提醒,如果钢轨是人民财产,那末也许金条也 算?……)
从第四条罪状中不可避免地会引伸出第五条罪状来:社会革命党人打算从盟国代表手里拿钱来购置进行这次爆破用的技术器材(为了不交黄金给威廉皇帝,他们 想从协约国拿钱)而这已经是极端的叛变行为了!(以防万一起见克雷连科嘟哝说,社会革命党人同鲁登道夫的司令部也有过联系,但找错了主,就离开了。)
由此到达第六条罪状就完全不远了:社会革命党人在一九一八年当过协约国的间谍!昨日是革命者—一今天成了间谍!这在当时听来一定是爆炸性的。从那以后这条罪名层出不穷,简直叫人倒了胃口。
还有第七条、第十条这是同萨温科夫、或者同费罗宁科。或者同立宪民主党人、或者同“复兴同盟”(它有过没有?……)或者甚至同反动大学生、或者甚至同白军进行合作。
这就是检察长(在审判前给他恢复了这个名号)巧妙地拉出来的一长串罪状。是坐在办公室里冥思苦想出来的也罢,或者是坐在讲台后面突然得到的灵感也罢, 他找到了一种同情者的肺腑之言和朋友式的责备语调,在以后的各次审判中他对这种语调用得越来越熟练,味道越来越浓,这种语调在三七年收到了令人震惊的效 果。这种语调的目的就是要在审判者和受审者之间寻求一致,共同对抗其余的整个世界。这个曲调是在受审人最喜爱的那根弦上演奏的。公诉人对社会革命党人说: 我们与你们可都是革命者呀!(我们!你们加我们等于我们!)你们怎能堕落到去同立宪民主党人联合呢?(这时你们的心大概就要碎了!)同军官们联合呢?何苦 要把你们设计的出色的秘密活动技术教给那些反动大学生?(这是十月政变的特别性格:同时向所有政党宣战,又立即禁止它们互相联合“没来抓你,别签名找麻 烦。”)
有些被告心里怎么能不活动呢?他们觉得自己怎么竟堕落到这个地步?须知检察长在明亮的大厅里表示的这种同情最能打动从牢房里带出来的囚徒。
克雷连科还开辟出一条这样的逻辑蹊径(后来对维辛斯基控诉加米涅夫和布哈林很有用):你们同资产阶级结成联盟,你们从他们那里得到金钱接济。起初你们 拿钱是用于具体活动,绝非为了党的最终目的但界限在哪里呢?谁能把这两者区分开呢?要知道具体活动不也是党派的目的吗?因此,你们陷进泥坑了:你们社会革 命党不就成了资产阶级养活的政党了吗?!你们的革命自豪感到哪里去了?
罪状已经积累得绰绰有余了法庭本可进去评议,给每人铆上应得的惩罚但还有一些麻烦:
这里指控社会革命党的一切罪行都是属于一九一七年及一九一八年的;
一九一九年二月社会革命党委员会决定停止反对布尔什维克的斗争(不知是因为斗争得筋疲力尽了,还是社会主义的良心太浓了)。一九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布 尔什维克政府宣布赦免社会革命党过去的一切。该党合法了,走出地下了而两个星期以后就开始了大逮捕,把所有头头们都抓了起来(这就叫:按我们的做法!);
从那时起他们在狱外没有进行斗争,蹲在监狱里面就更没有进行斗争了(该党中央蹲在布蒂尔卡里头,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像在沙皇时期那样越狱)所以他们自赦免令直到如今一九二二年什么也没有做过。
他们不进行斗争还不算,他们承认了苏维埃政权!(就是说放弃了自己过去的临时政府,也放弃了立宪会议。)只是请求进行有各党派自由竞选的苏维埃改选。 (被告中央委员亨德尔曼甚至在审庭上还说:“请给我们享受全系列的所谓公民自由我们将不会违犯法律。”给他们,还“全系列”呢!)
听到了吗?听到了吗?怀着敌意的资产阶级兽脸原来在这儿拱出来了!难道可以吗?要知道当前时局严重呀!要知道我们是在受到敌人包围呀!(过二十年,过五十年,过一百年还将这样)而你们却要各党派的自由宣传,狗患于?!
克雷连科说,政治头脑清醒的人对此只能一笑置之,只能耸耸肩膀。为此曾做出过公正的决定:“立即采取国家的一切镇压措施,杜绝这些集团进行反政府宣传的可能。”(第一八三页)于是就把整个社会革命党人的中央委员会(已抓到的)关进监狱!
但现在向他们提出什么罪状呢?我们的检察长抱怨说:“这个时期还没有经过应有的司法调查。”
然而,有一条罪状是万无一失的:也是在那个一九一九年二月,社会革命党人作出过一项决议(但没有付诸实行,可是根据新的刑法典这反正一样):在红军中进行秘密宣传,使红军战士拒绝参加对付农民的惩罚队。
这是卑鄙阴险的叛变革命行为!劝阻参加惩罚队。
还可以把所谓社会革命党“中央委员会国外代表团”那些已经溜到了欧洲的主要社会革命党人所说所写所做的(大都是说的和写的)一切,都列为国内这些人的罪状。
但这一切还嫌少了一点。于是又想出一条:“坐在这里的被告中的许多人,本来不应在本案中受到起诉,如果他们没有被控告组织恐怖行动的话!”他说……当 一九一九年颁布大赦令的时候,“苏维埃司法界人士谁也没有想到”社会革命党人还组织针对苏维埃国家领导干部的恐怖行动!(是呀,真的,谁能想到社会革命党 人居然还会搞恐怖行动?要是想到了,那就不得不连这些活动一起赦免!当时没有想到这简直是幸运。只有当需要的时候才会想到。)现在这一条罪状是没有得到赦 免的(因为赦免的只是斗争)于是现在克雷连科就把它提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