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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看书(3)


 密契纳为了做翻案文章,指克利斯青抛弃同党,让他们留在塔喜堤,军舰来了瓮中捉鳖。其实是他判断力欠高明,大家对他的领导失去信心,所以散伙。回塔喜 堤,诺朵夫认为是怪水手们糊涂,舍不得离开这温柔乡。大概也是因为吃够了土人的苦头,别处人生地不熟,还是只有塔喜堤。仗着布莱一行人未见得能生还报案, 得过且过。克利斯青为了保密,大概也急于摆脱他们,把自颜一干人也一并送到塔喜堤上岸。

第一次船到塔喜提的时候,按照当地风俗,每人限交一个同性朋友,本地人对这友谊非常重视,互相送厚礼,临行克利斯青的朋友送了他一对完美的珍珠,被船 长充公未遂。这种交友方式在南太平洋别处也有,新几内亚称为“库拉”(Kula)——见马利脑斯基(B。Malinowski)日记——两地的友人都是一 对一,往来馈赠大笔土特产或是沿海输入的商品,总值也没有估计,但是如果还礼太轻,声名扫地,送不起也“舍命陪君子”。收下的礼物自己销售送人。这原是一 种原始的商业制度,朋友其实是通商的对手方,也都狠有大商人的魄力。连南美洲西北部的印第安人也有同样的制度,直到本世纪五O年代还通行。都是交通不便, 物物交易全靠私人来往,因此特别重视通商的搭档,甚至于在父子兄弟关系之上——见哈呐(M.J.Harmer)著《吉伐若人》 (“TheJivaro。”)——塔喜堤过去这风俗想必也是同一来源,当时的西方人容易误解,认为一味轻财尚义。克利斯青最初准备只身逃亡,除了抛撇不下 恋人,一定也是撞撮岛人的社会,满想找个地图上没有的岛屿,投身在他们的世界里。但是经过土排岛之难,为了避免再蹈覆辙,只能找无人荒岛定居,与社会隔 离,等于流犯,变相终身监禁。不管这是否他的决定,不这样也决通不过。

白颜住在塔喜堤一年多,爱上了一个土女,结了婚。英国军舰来了,参加叛变的水手们被捕,白颜等也都不分青红皂白捉了去。原来出事那天晚上,克利斯青正 预备当夜溜下船舷潜逃,在甲板上遇见白颜,托他回国代他探望家人,万一自己这次远行不能生还。白颜一日应允。克利斯青便道:“那么一言为定。”不料船长刚 巧走来,只听见最后两句话,事后以为是白颜答应参加叛变。

出事后,布莱指挥那只露天的小船,连张地图都没有,在太平洋上走了四十一天,安抵马来群岛,是航海史上的奇迹。

回国报案,轰动一时,英王破格召见。跟去的十八个人,路上死了七个,剩下十一个人里面,还又有两个中途抗命,“形同反叛”,一个操帆员,一个木匠。到了荷属东印度,布莱提出控诉,把这两个人囚禁起来,等到英国候审。结果只有木匠被堂上申伤了事,另一个无罪开释。

布莱在军事法庭上咬定白颜通谋。白颜的寡母不信,他是个独子,好学,正要进中津大学,因为醉心卢骚、拜伦等笔下的南海,才去航海,离家才十七岁,这是 第一次出海,与布莱是世交,他母亲重托了他。案发后她写信给布莱,他回信大骂她儿子无行,这母子俩相依为命,受了这刺激,就此得病,白颜回来她已经死了。 布莱对白颜是误会,另外还有三个人,一个军械管理员,两个小木匠,布莱明知他们是要跟他走的,经他亲口阻止,载重过多怕翻船,不妨留在贼船上,他回去竟一 字不提。递解回国途中,军舰触礁,来不及一一解除手镣脚拷,淹死了四个。

这三个人侥幸没死,开审时,又幸而有邦梯号上的事务长代为分辩,终于无罪开释。布莱不在场,已经又被派出国第二次去南海取面包果。

这时候距案发已经三年,舆论倒了过来,据密契纳说,是因为克利斯青与另一个叛党少年士官,两家都是望族,克利斯青的哥哥是个法学教授,两家亲属奔走呼 号,煽起社会上的同情。而且布莱本人不在国内,有人骂他怯懦不敢对质,其实他早已书面交代清楚,并且还出版了一本书,说明事件经过。不管是为了什么原因, 也许是“日久事明”,军事法庭第二次审这件案子,结果只绞死三名水手,白颜等三人判了死刑后获赦。

十八世纪末,英国海军陆续出了好几次叛变,都比邦梯案理由充足,最后一次在伦敦首善之区,闹得很大。但是镇压下来之后,都被忘怀了,惟有太平洋心这只 小型海船上的风波,举世闻名,历久不衰,却是为何?未必又是克利斯青家族宣传之力。我觉得主要的原因似乎是:只有这一次叛变是成功的。

不能低估了美满的结局的力量。主犯几乎全部逍遥法外,享受南海风光,有情人都成眷属,而且又是不流血的革命,兵不血刃,大快人心。出事在西历一七八九 年,同年法国大革命,从某些方面说来,甚至于都没有它影响大。狄更斯的《双城记》可以代表当时一般人对法国革命的感觉,同情而又恐怖憎恶,不像邦梯案是反 抗上司,改革陋规,普通人都有切身之感。

在社会上,人生许多小角落里,到处都有这样的暴君。

布莱除了航海的本领确是个人才,也跟克利斯青一样都是常人,也是他成为一个象征之后,才“天下之恶皆归之”。邦梯事件后二十年,显然已成定论。船名成 了他的绰号:“邦梯·布莱”。但是官运亨通,出事后回国立即不次耀迁——军事法庭上法官认为有逼反嫌疑,责备了他几句,那是没有的事。影片代观众平愤的 ——此后一帆风顺,对拿破仑作战,又立下军功。生平下属四次叛变,连邦梯出事后归途中的一次小造反算在内。最大的一次叛乱,是他晚年在澳洲做新南威尔斯州 长,当地有个约翰·麦卡塞,现代澳洲教科书上都称他为伟大的开荒畜牧家,奠定澳洲羊毛的基础,但是同时也是地方上一霸,勾结驻军通同作弊,与州长斗法,手 下的人散布传单骂“邦梯·布莱”:“难道新南威尔斯无人,就没有个克利斯青,容州长专制?”布莱无子,有六个女儿,那次带了个爱女与生病的女婿,到锡尼上 任。现在的大都市悉尼,那时候只是个小小英属地,罪犯流放所。布莱的掌珠不但是第一夫人,而且是时装领袖,每次有船到,她母亲从伦敦寄衣服给她。一次寄来 巴黎流行的透明轻纱长袍,粘在身上。——法国大革命后开始时行希腊风的长衣,常用稀薄的白布缝制,取其轻软,而又朴素平民化,质地渐趋半透明。那时候不像 近代透明镂空衣料例必衬里子,或穿衬裙,连最近几年前美国兴透明衬衫,里面不穿什么,废除乳罩,也还大都有两只口袋,遮盖则个。拿破仑的波兰情妇瓦露丝卡 伯爵夫人有张画像,穿着白色细榴薄纱衬衫,双乳全部看得十分清楚。拿翁倒后,时装发展下去,逐渐成为通身玻璃人儿。布莱这位姑奶奶顾虑到这是个小地方,怕 穿不出去,里面衬了一条长灯笼裤,星期日穿着去做礼拜,正挽着父亲手臂步人教堂,驻军兵士用肘弯互相抵着,唤起彼此注意,先是嗤笑,然后笑出声来。她红着 脸跑出教堂,差点晕倒。布莱大怒,没有当场发作,但是从此与驻军嫌隙更深。

不久,他下令禁止军官专利卖酒剥削犯人,掀起轩然大波,酿成所谓“甜酒之乱”(TheRumRebellion),部下公然拘捕州长,布莱躲在床下,给嫂了出来,禁闭一两年之久,英国派了新州长来,方始恢复自由,乘船回国。

诺朵夫书上未了也附带写“甜酒之乱”,但是重心放在白颜二十年后重访塔喜堤,发现爱妻已死,见到女儿抱着小外孙女,因为太激动,怕“受不了”,没有相 认。这书用第一人称,从自颜的观点出发,一来是为了迁就材料,关于他的资料较多,而且他纯粹是冤狱,又是个模范青年。侧重在他身上,也是为了争取最广大的 读者群。无如白颜这人物,固然没有人非议,对他的兴趣也不大。书到尾场,唯一兴趣所在是邦梯号的下落。

白颜出狱后,曾经猜测克利斯青一定去了拉罗唐砌,是他早先错过了的,一个未经白人发现的岛。“过了十八年,我才知道我这意见错到什么地步。”就这么一 句,擦下不提了。读者只知道未去拉罗唐砌,是去了哪里,下文也始终没有交代,根本没再提起过。所以越看到后来越觉得奇怪,憋闷得厉害,避重就轻,一味搪 塞,非常使人不满。

这本书虽然是三0年代的,我也是近年来看了第二部影片之后才有这耐性看它。报刊上看到的关于邦梯号的文字,都没提到发现辟坎岛的经过。在我印象中,一 直以为克利斯青这班人在当时是不知所终,发现辟坎岛的时候,岛上有他们的后裔,想必他们都得终天年。最后看见密契纳这一篇,才知道早在出事后甘年左右—— 就在自颜访旧塔喜堤的次年——英舰已经发现辟坎岛,八个叛党只剩下一个老人,痛哭流涕“讲述这块荒凉的大石头上凶杀的故事”,讲大家都憎恨克利斯青残酷, “不顾人权”,正是他指控布莱的罪名。绩萨贝拉在岛上绘他生了个儿子,取名“星期四·十月”,那是模仿《鲁滨逊漂流记》,里面鲁滨逊星期五遇见一个土人, 就给他取名“星期五”。孩子显然是在叛变后五个多月诞生。次年十月底产子,一年后,绩萨贝拉生病死了。他要另找个女人,强占一个跟去的土人的妻子,被那土 人开枪打死了。

叛舰的故事可以说是跟我一块长大的,尽管对它并不注意。看到上面这一段,有石破天惊之感。其实也是缩小的天地中的英雄末路。辟坎岛孤悬在东太平洋东 部,距离最近的岛也有数百英里之遥,较近复活节岛与南美洲。复活节岛气候很凉,海风特大,树木稀少,又缺淡水,多数农植物都不能种,许多鱼也没有,不是腆 美的热带岛屿,但是岛上两族长期展开剧烈的争夺战。叛舰初到辟坎岛,发现土人留下的房屋,与复活节岛式的大石像,大概是复活节岛人逃避来的。有一尊断头的 石像,显然有追兵打到这里来。但是结果辟坎岛并没有人要,可见还不及复活节岛,这真是一块荒凉的大石头,一定连跟来的塔喜堤人都过不惯。也不怪克利斯青一 直想回国自首。

他在土排岛与大家一同做苦工,但是也可能日子一久,少爷脾气发作,变得与布莱一样招恨,那也是历史循环,常有的事。主要还是环境关系,生活极度艰苦沉 闷,一天到晚老是这几个人,容易发生磨擦。也许大家心里懊悔不该逞一时之快,铸成大错,彼此怨怼,互相厌恨,不然他死后为什么统统自相残杀,只剩一个老头 子?老人二十年后见到本国的船只,像得救一样,但是不免畏罪,为自己开脱,反正骂党魁总没错。——书上没说他回国怎样处分,想必没有依例正法。——当然, 岛上还有土人在,不是完全死无对证。所说的克利斯青的死因大概大致属实,不过岛上的女人风流,也许那有夫之妇是自愿跟他,不是强占。

在缺少女人的情形下,当然也一样严重。总计他起事后只活了不到两年,也并没过到一天伊甸园的生活。

老人的供词并非官方秘密文件,但是近代关于邦梯案的文字全都不约而同绝口不提,因为传说已经形成,克利斯青成为偶像,所以代为隐讳——白兰度这张影片 用老人作结,但是只说叛党自相残杀净尽,片中的克利斯青早已救火捐躯——只有密契纳这一篇是替船长翻案,才不讳言大副死得不名誉。

诺朵夫书上如果有,也就不会是三0年代的畅销书,那时候的标准更清教徒式。但是书上自颜自云十八年后发现叛舰不是逃到拉罗唐珈,而下文不再提起这件 事,这章法实在特别,史无前例。看来原文书末一定有那么一段,写白颜听到发现辟坎岛的消息,得知诺人下场,也许含糊地只说已死。出版公司编辑认为削弱这本 书的力量,影响销路,要改又实在难处理,索性给删掉了,给读者留下一个好结局的幻象,因为大多数人都知道辟坎岛上有克利斯青一干人的子孙。

在我觉得邦梯案添上这么个不像样的尾巴,人物与故事才完整。由一个“男童故事”突然增加深度,又有人生的讽刺,使人低徊不尽。当然,它天生是个男童故事,拖上个现实的尾巴反而不合格,势必失去它的读者大众。好在我容易对付,看那短短一段故事也就满足了。

郁达夫常用一个新名词:“三底门答尔”(sentimental),一般译为“感伤的”,不知道是否来自日文,我觉得不妥,像太“伤感的”,分不清 楚。“温情”也不够概括。英文字典上又一解是“优雅的情感”,也就是冠冕堂皇、得体的情感。另一个解释是“感情丰富到令人作呕的程度”。近代沿用的习惯上 似乎侧重这两个定义,含有一种暗示,这情感是文化的产物,不一定由衷,又往往加以夸张强调。不怪郁达夫只好音译,就连原文也难下定义,因为它是西方科学进 步以来,抱着怀疑一切的治学精神,逐渐提高自学性的结果。

自从郁达夫用过这名词,到现在总有四十年了,还是相当陌生,似乎没有吸收,不接受。原因我想是中国人与文化背景的融洽,也许较任何别的民族为甚,所以 个人常被文化图案所掩,“应当的”色彩太重。反映在文艺上,往往道德观念太突出,一切情感顺理成章,沿着现成的沟渠流去,不触及人性深处不可测的地方。现 实生活里其实很少黑白分明,但也不一定是灰色,大都是椒盐式。好的文艺里,是非黑白不是没有,而是包含在整个的效果内,不可分的。读者的感受中就有判断。 题材也有是很普通的事,而能道人所未道,看了使人想着:“是这样的。”再不然是很少见的事,而使人看过之后会悄然说:“是有这样的。”我觉得文艺沟通心灵 的作用不外这两种。二者都是在人类经验的边疆上开发探索,边疆上有它自己的法律。

现代西方态度严肃的文艺,至少在宗旨上力避“三底门答”尔。近来的新新闻学(newjonmalism)或新报道文学,提倡主观,倾向主义热,也被评 为“三底门答尔”。“三底门答尔”到底是什么,说了半天也许还是不清楚。粗技大时举个例子,诺朵夫笔下的《叛舰碟血记》与两张影片都“三底门答尔”,密契 纳那篇不“三底门答尔”。第一张影片照诺朵夫的书,注重白颜这角色,演员桂三牌。第二张影片把自颜的事迹完全删去,因为到了六O年代,这妥协性的人物已经 不吃香。电影是群众传达器,大都需要反映流行的信念。密契纳那篇散文除了太偏向船长,全是史实。所谓“冷酷的事实”,很难加以“三底门答尔化”。

当然忠实的纪录体也仍旧可能主观歪曲,好在这些通俗题材都不止一本书,如历史人物、名案等等,多看两本一比就有数。我也不是特为找来看,不过在这兴趣 范围内不免陆续碰上,看来的材料也于我无用,只可自娱。实在是浪费时间,但是从小养成手不释卷的恶习惯,看的“社会小说”书多,因为它保留旧小说的体裁, 传统的形式感到亲切,而内容比神怪武侠有兴趣,仿佛就是大门外的世界。到了四0、五0年代,社会小说早已变质而消灭,我每次看到封底的书目总是心往下沉, 想着:“书都看完了怎么办?”在国外也有个时期看美国的内幕小说,都是代用品。应当称为行业小说,除了“隔行如隔山”,也没有什么内幕。每一行有一本:飞 机场、医院、旅馆业、影业、时装业、大使馆、大选筹备会、中仔竞技场、警探黑社会等。内中最好的一本不是小说,讲广告业,是一个广告商杰利·戴拉·范米纳 (DellaFemina)自己动笔写的,录音带式的漫谈,经另人整理删节,还是很多重复。书题叫《来自给你们珍珠港的好人》,是作者戏拟日制电视机广 告。

行业小说自然相当内行,沾到真人实事,又须要改头换面,避免被控破坏名誉。相反地,又有假装影射名人的,如《国王》(“TheKing”)——借用已 故影星克拉克盖博绰号,写歌星法兰克辛纳屈——《恋爱机器》——前CBS电视总经理吉姆·奥勃瑞,绰号“笑面响尾蛇”——务必一望而知是某人的故事,而到 节骨眼上给“掉包”换上一般通俗小说情节,骗骗读者,也绝对不会开罪本人。这都煞费苦心,再加上结构穿插气氛,但是我觉得远不及中国的社会小说。

社会小说这名称,似乎是二0年代才有,是从《儒林外史》到《官场现形记》一脉相传下来的,内容看上去都是纪实,结构本来也就松散,散漫到一个地步,连 主题上的统一性也不要了,也是一种自然的趋势。清末民初的讽刺小说的宣传教育性,被新文艺继承了去,章回小说不再震聋发聩,有些如《歇浦潮》还是讽刺,一 般连讽刺也冲淡了,止于世故。对新的一切感到幻灭,对旧道德虽然怀恋,也遥远黯淡。三0年代有一本题作《人心大变》,平襟亚著,这句话在社会小说里是老 调。但是骂归骂,有点像西方书评人的口头掸“爱恨关系”,形容有些作者对自己的背景,既爱又恨,因为是他深知的唯一的世界。

不过在这里“恨”宇太重,改“僧”比较妥贴。

《人海潮》最早,看那版本与插图像是一0年代末或二0初,文笔很差,与三0年代有一部不知道叫《孽海梦》还是什么梦的同样淡漠稚拙,有典型性,作者都 不著名,开场仿佛也都是两个青年结伴到上海观光。后一部写两个同学国光、锦人,带着国光的妹妹来沪,锦人稍有阔少习气。见识了些洋场黑幕后,受人之托,同 去湖北整顿一个小煤矿。住的房子是泥土地,锦人想出一个办法,买了草席铺在地下作地毯。有一天晚上听见隔壁席子悉卒作声,发现帐房偷开铁箱。原来是帐房舞 弊,所以蚀本。查出后告退,正值国民军北上,扫清了一切魍魉。以北伐结束,也是三0年代社会小说的公式。锦人与国光的妹妹相处日久发生情愫。回乡途中结 婚,只交代了这么一旬。妹妹在书中完全不起作用,几乎从来不提起,也没同去湖北。显然是“国光”的自述,统统照实写上。对妹妹的婚姻似乎不大赞成,也不便 说什么。

这部书在任何别的时候大概不会出版,是在这时期,混在社会小说名下,虽然没有再版,料想没有蚀本。写到内地去,连以一个大都市为背景的这点统一性都没 有。它的好处也全是否定的:不像一般真人实事的记载一样,没有故作幽默口吻,也没有墓志铭式的郑重表扬,也没寓有创业心得、夫妇之道等等。只是像随便讲给 朋友听,所以我这些年后还记得。

《广陵潮》我没看完,那时候也就看不进去,因为刻划得太穷凶极恶,不知道是否还是前一个时期的影响,又“三底门答尔”,近于稍后的“社会言情小说”,承上启下,仿佛不能算正宗社会小说。

这些书除了《广陵潮》都是我父亲买的,他续娶前后洗手不看了,我住校回来,已经一本都没有,所以十二三岁以后就没再看见过,当然只有片断的印象。后来 到书摊上去找,早巳绝迹。张很水列入“社会言情小说”项下,性质不同点。他的《春明外史》是社会小说,与毕倚虹的《人间地狱》有些地方相近,自传部分仿佛 是《人间地狱》写得好些,两人的恋爱对象雏妓秋波梨云也很相像。《人间地狱》就绝版了。写留学生的《留东外史》远不及《海外缤纷录》,《留东外史》倒还 有。

社会言情小说格调较低,因为故事集中,又是长篇,光靠一点事实不够用,不得不用创作来补足。一创作就容易“三底门答尔”,传奇化,幻想力跳不出这圈子 去。但是社会小说的遗风尚在,直到四0年代尾,继张恨水之后也还有两三本真实性较多。那时候这潮流早巳过去,完全不为人注意。

一个是上海小报作者的长篇连载,出单行本,我记性实在太糟,人名书题全忘了,只知道是个胖子,常被同文嘲骂“死大块头”——比包天笑晚一二十年,专写上海中下层阶级。

这一篇写一个舞女嫁给开五金店的流氓,私恋一个家累重的失业青年,作为表兄,介绍他做帐房,终于与流氓脱离预备嫁他,但是他生肺病死了。这样平淡而结局意想不到地感动人。

此外北方有一本写北大一个洗衣女,与一个学生恋爱而嫌他穷。作者姓王。又有个大连的现代钗头风故事,着着都近情理,而男主人翁泄气得谁也造不出来,看来都是全部实录。

社会小说在全盛时代,各地大小报每一个副刊登几个连载,不出单行本的算在内,是一股洪流。是否因为过渡时代变动太剧烈,虚构的小说跟不上事实,大众对周围发生的事感到好奇?也难说,题材太没有选择性,不一定反映社会的变迁。

小说化的笔记成为最方便自由的形式,人物改名换姓,下笔更少顾忌,不像西方动不动有人控诉诽谤。写妓院太多,那是继承晚清小说的另一条路线,而且也仍 旧是大众憧憬的所在,也许因为一般人太没有恋爱的机会。有些作者兼任不止一家小报编辑,晚上八点钟到报馆,叫一碗什锦炒饭,早有电话催请吃花酒,一方面 “手民索稿”,写几百字发下去——至少这是他们自己笔下乐道的理想生活。小说内容是作者的见闻或是熟人的事,“拉在篮里便是菜”,来不及琢磨,倒比较存 真,不像美国的内幕小说有那么许多讲究,由俗手加工炮制,调入罐头的防腐剂、维他命,染色,反而原昧全失。这仿佛是怪论——在西方近人有这句话:“一切好 的文艺都是传记性的。”当然实事不过是原料,我是对创作苛求,而对原料非常爱好,并不是“尊重事实”,是偏嗜它特有的一种韵味,其实也就是人生昧。而这种 意境像植物一样娇嫩,移植得一个不对会死的。

西谚“真事比小说还要奇怪”——“真事”原文是“真实”,作名词用,一般译为“真理”,含有哲理或教义的意昧,与原意相去太远,还是脑筋简单点译为 “真事”或“事实”比较对。马克。吐温说:“真实比小说还要奇怪,是因为小说只能用有限的几种可能性。”这话似是而非。可能性不多,是因为我们对这件事的 内情知道得不多。任何情况都有许多因素在内,最熟悉内情的也至多知道几个因素,不熟悉的当然看法更简单,所以替别人出主意最容易。各种因素又常有时候互为 因果,都可能“有变”,因此千变万化无法逆料。

无穷尽的因果网,一团乱丝,但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可以隐隐听见许多弦外之音齐鸣,觉得里面有深度阔度,觉得实在。我想这就是西谚所谓 theringoftroth——“事实的金石声”。库恩认为有一种民间传说大概有根据,因为听上去“内脏感到对” (“intemallyright”)。是内心的一种震荡的回音,许多因素虽然不知道,可以依稀觉得它们的存在。

既然一听就听得出是事实,为什么又说“真实比小说还要奇怪”,岂不自相矛盾?因为我们不知道的内情太多,决定性的因素几乎永远是我们不知道的,所以事 情每每出人意料之外。即使是意中事,效果也往往意外。“不如意事常八九”,就连意外之喜,也不大有自日梦的感觉,总稍微有点不对劲,错了半个音符,刺耳, 粗糙,咽不下。这意外性加上真实感——也就是那铮然的“金石声”——造成一种复杂的况味,很难分析而容易辨认。

从前爱看社会小说,与现在看纪录体其实一样,都是看点真人实事,不是文艺,口味简直从来没变过。现在也仍旧喜欢看比较可靠的历史小说,里面偶尔有点生 活细节是历史传记里没有的,使人神往,触摸到另一个时代的质地,例如西方直到十八九世纪,仆人都不敲门,在门上抓搔着,像猫狗要进来一样。

普通人不比历史人物有人左一本右一本书,从不同的角度写他们,因而有立体的真实性。尤其中下层阶级以下,不论过去现在,都是大家知道得最少的人,最容 易概念化。即使出身同一阶级,熟悉情形的,等到写起来也可能在怀旧的雾中迷失。所以奥斯卡·路易斯的几本畅销书更觉可贵。

路易斯也是社会人种学家,首创“贫民文化”(cultureofpoverty)这名词,认为世代的贫穷造成许多特殊的心理与习俗,如只同居不结婚, 不积钱,爱买不必要的东西,如小摆设等。这下层文化不分国界,非洲有些部落社会除外。他先研究墨西哥,有一本名著《五个家庭》,然后专写五家之一:《桑协 斯的子女》(“TheChildrenofSanchez”),后者一度酝酿要拍电影,由安东尼昆、苏菲亚·罗兰饰父女,不幸告吹。较近又有一本题作《拉 维达》(“LdVida”),是西班牙文“生活”,指皮肉生涯,就像江南人用“做生意”作代名词。写玻多黎各一个人家母女都当过娟妓,除了有残疾的三妹。 作者起初选中这一家,并不知道这一层,发现后也不注重调查“生活”,重心全在他们自己的关系上。其间的“思怨尔汝来去”也跟我们没什么不同。

内容主要是每人自述身世,与前两本一样,用录音带记下来,删掉作者的问句,整理一下。自序也说各人口吻不同,如闻其声。有个中国社会学家说:“如果带 着录音器去访问中国人就不行。”其实不但中国人,路易斯的自序也说墨西哥人就比玻多黎各人有保留。大概墨西哥到底是个古国,玻多黎各也许因为黑人血液的成 分多,比较原始。奇怪的是《拉维达》里反而是女人口没遮拦,几个男人——儿子女婿后父——都要面子,说话很“四海”,爱吹,议论时事常有妙论,想人非非。 也许是女人更受他们特殊的环境的影响,男人与外界接触多些,所以会说门面话,比较像别国社会地位相仿的人。反正看着眼熟。

福南姐讲她同居的男子死了,回想他生前,说:“他有一样不好:他不让我把我的孩子们带来跟我们一块佐。”下一页她叙述与另一个人同居:“我们头两年非 常快乐,因为那时候我的孩子们没跟我一块住。”前后矛盾,透露出她心理上的矛盾,但是闲闲道出,两次都是就这么一句话,并不弓I人注意,轻重正恰当。她根 本不是贤妻良母型的人,固然也是环境关系,为了孩子们也是呕气,稍大两岁,后父又还对长女有野心。

长女索蕾姐是他们家的美人,也是因为家里实在待不下去,十三岁就跟了三十岁的亚土若,“爱得他发疯”。他到手后就把她搁在乡下,他在一家旅馆酒巴间打 工,近水楼台,饼妓女,赌钱,她一直疑心他靠妓女吃饭。他开过小赌场,本来带几分流气。几次闹翻了,七八年后终于分开,她去做妓女养活孩子们——她先又还 领养了个跛足女婴,与自己的孩子一样疼。他一直纠缠不清,想靠她吃饭,动小刀子刺伤了她,被她打破头。但是她贴他钱替他照顾孩子,倒是比娘家人尽心。

她第一次去美国,拖儿带女投亲,十分狼狈,一方面在农场做短工,还是靠跟一个个的同乡同居,太受刺激,发神经病人院,遣送回籍。铩羽归来,家里人冷遇她,只有前夫亚士若对她态度好,肯帮忙。所以后来她在纽约,病中还写信给他,不过始终拒绝复合。

亚土若谈他们离异的经过,只怪她脾气大,无理取闹,与小姨挑唆。直到后半部她两个妹妹附带提到,才知道她和他感情有了裂痕后也屡次有外遇,他有一次回 家捉奸,用小刀子对付她,她拿出他的手枪,正要放,被他一把抓住她的手,子弹打中她的手指。她告诉法官是他开枪,判监禁六个月。他实在制伏不了她,所以不 再给钱,改变主张想靠她吃饭。原来他是为了隐瞒这一点,所以谎话连篇,也很技巧,例如本是为了捉奸坐牢,他说是回家去拿手枪去打死一个仇人,索蕾姐劝阻夺 枪,误伤手指,惊动警察,手枪没登记,因此入狱。人狱期间恐怕她不贞,因为囚犯的妻子大都不安于室,而且这时期关于她的流言很多。他一放出来就对她说: “我们这次倒已经分开很久了,不如就此分手。”但是她哭了,不肯。一席话编得面面俱到。

故事与人物个性的发展如同抽茧剥蕉。他写给两个小女儿的倍——有一个不是他的——把她们捧成小公主。孩子们也是喜欢他。一个儿子一直情愿跟他住在乡 下。索蕾姐妹弟有个老朋友马赛罗也说他确实给这些孩子们许多父爱,旁人眼中看来,他身材瘦小,面貌也不漂亮,只有文母娘福南姐赏识他有胆气。但是他做流氓 没做成,并且失业下乡孵豆芽,感慨地说他无论什么事结果都失败了。

索蕾姐去美之前爱上了一个贼,漂亮,热情,但也是因为他比周围的人气派大些。是她最理想的一次恋爱,同居后不再当姻妓。有一天晚上他去偷一家店铺,是 他们这一伙不久以前偷过的,这次店主在等着他。他第一个进去,店主第一枪就打中他胸部,同党逃走了。第二天她跟着他妨母去领尸,到医院的太平间,尸身已经 被解剖,脑子都掏了出来搁在心口上。她拥抱着他,发了疯,一个月人事不知。

据她的九岁养女说:是他去偷东西,被警探包围,等他出来的时候开枪打死的。她二妹说的又不同:他无缘无故被捕,装在囚车里开走了,过了些天才枪毙,索蕾姐两次都晕厥过去。照这一说,大概是他犯窃案的时候杀过人,所以处死刑。

索蕾姐讲得最罗曼蒂克。她母亲的姨妈本来说她爱扯谎,自述也是有些地方不实不尽。反正不管是当场打死还是枪决,郡不是死因不明,用不着开膛破肚检验, 而且连大腿都剖开了,显然是医学研究,不是警方验尸,地点也不会在医院太平间。如果是把罪犯的尸首供给医校解剖,也没那么快。看来这一节是她的狂想。她后 来病中担忧死了没人收尸,给送去解剖,宁可把遗体赠予波多黎各热带疾病研究院,不愿白便宜了美国人:“让他们拿他们自己的鸡巴去做实验。”念念不忘解剖, 也许是对于卖身的反感与恐怖压抑了下去,象征性地联想到被解剖。她发精神病的时候自己抹一脸屎,似乎也是谴责自己。她第二次还乡,衣锦荣归,在纽约跟一个 同乡水手边尼狄托同居,自己又在小工厂做工,混得不错。但是她家里觉得她攀高,嫌脏,老是批评这样那样,相形之下使人心里难受。

带来的礼物又太轻,都对她淡谈的,边尼狄托又不替她做脸,喝得醉猫似的,她认为“那是我一生最不快乐一天。”他先上船走了,她在娘家过年,与卖笑的二妹一同陪客人出去玩。除夕一晚上赚了五十美金。在纽约也常需要捞外侠贴补家用。

同一件事在她弟弟口中,先说边尼钦托待他姐姐好。“有一天我去看他们,他们吵了起来。是这样:她回玻多黎各去了一趟,边尼狄托发现她在那边跟一个美国 人睡过。她还是个有夫之妇!但是那次边尼狄托干了件事,我不喜欢。他等我回去了之后打她。这我不喜欢。我可从来没跟他提起过。夫妻吵架,别人不应当插一 脚。我后来倒是跟索蕾姐说过。我告诉她她做错了事,她要是不改过,以后我不去看她了。我说不应该当着我的面吵架,夫妻要吵架,应当等投人的时候。”

这一段话有点颠三倒四,思路混乱。他只怪他姐夫一件事:等他走了之后打老婆——是怪他打她,还是怪他等他走了才打?同页第一段述及妹夫打妹妹,他不干 涉;妹夫打二妹,虽然是二妹理亏,他大打妹夫。可见他并不反对打老婆,气的是待等走后才打。但是如果不等他走就打,岂不更叫他下不来台?等他走了再打,不 是他告诫大姐的话:等没有人的时候再吵架?下一页他说:“我不喜欢我的姐姐们。她们光是一个男人从来不够。她们喜欢寻欢作乐。……但是不管怎么样,我是爱 我的婉妹们。我不让任何人当着我说她们的坏话。有时候我甚至梦见她们……”他常梦见在泥潭里救出索蕾姐,她满身爬着蛇。前文自相矛盾处,是他本能地卫护姐 姐,迁怒姐夫。

书中人常有时候说话不合逻辑,正是曲曲达出一种复杂的心理。

这种地方深入浅出,是中国古典小说的好处。旧小说也是这样铺开来平面发展,人多,分散,只看见表面的言行,没有内心的描写,与西方小说的纵深成对比。 纵深不一定深入,心理描写在过去较天真的时代只是“三底门答尔”的表白。此后大都是从作者的观点交代动机或思想背景,有时候流为演讲或发议论,因为经过整 理,成为以外的,说服别人的,已经不是内心的本来面目。“意识流”正针对这种倾向,但是内心生活影沉沉的,是一动念,在脑子里一闪的时候最清楚,要找它的 来龙去脉,就连一个短短的思想过程都难。记下来的不是大纲就是已经重新组织过。一连串半形成的思想是最飘忽的东西,跟不上,抓不住,要想模仿乔埃斯的神来 之笔,往往套用些心理分析的毛笔。这并不是低估西方文艺,不过举出写内心容易犯的毛病。

奥斯卡·路易斯声明他这书是科学,不是文艺。书中的含蓄也许只是存真的结果。前两本更简朴,这一本大概怕味道出不来,特加一个新形式,在自序中说明添 雇一个墨西哥下层阶级女助手,分访母女子媳,消磨一整天,有时候还留宿,事后记下一切,用第三人称,像普通小说体裁,详细描写地段房屋。人物也大都有简单 的描写。几篇自述中间夹这么一章,等于预先布置舞台。

第一章,萝莎去探望福南姻,小女儿克茹丝初出场:“克茹丝十八岁,皮肤黑,大约只有四英尺九英寸高。她一只腿短些,所以瘸得很厉害。脊骨歪斜,使她撅着屁股,双肩向后别着,非常不雅观。”她给母亲送一串膀蟹来:

“‘有个人在那儿兜来兜去卖,他让我买便宜了,’克茹丝说,‘他大概是喜欢我,反正他也就剩这几只了。’”

谈了一会,她说她要去推销奖券:“不过我要先去打扮打扮。卖东西给男人就得这样。他们买东西就是为了好对你看。”她家里人都没答这茬。不久她销完了回 来了,已经换过衣服,穿着粉红连衫裙,领口挖得极低,鞋也换了粉红夹绿两色凉鞋。“她虽然身体畸形,看着很美丽。”这是萝莎的意见,说明克茹丝并不完全是 自以为美。萝莎从来不下评语,这也许是唯一的一次,因为实在必须,不说是真不知道。意在言外的,是这时候刚发现她肉感。丰艳的少女的肢体长在她身上,不是 没有吸引力,难免带着一种异样的感觉。克茹丝的遭遇当然与这有关。

至于为什么不直说,一来与萝莎的身分不合,她对这家人家始终像熟人一样,虽然冷眼旁观,与书中人自述的距离并不大。在这里,含蓄的效果最能表现日常生 活的一种浑浑噩噩,许多怪人怪事或惨状都“习惯成自然”,出之于家常的口吻,所以读者没有牛鬼蛇神“游贫民窟”(slumming)的感觉。

但是含蓄最大的功能是让读者自己下结论,像密点印象派图画,整幅只用红蓝黄三原色密点,留给观者的眼睛去拌和,特别鲜亮有光彩。这一派有一幅法国名画 题作《赛船》,画二男一女,世纪末装束,在花棚下午餐,背景中河上有人划小船竞渡,每次看见总觉得画上是昨天的事,其实也并没有类似的回忆。此外这一派无 论画的房屋街道,都有“当前”(immediacy)的感觉。我想除了因为颜色是现拌的,特别新鲜,还有我们自己眼睛刚做了这搅拌的工作,所以产生一种错 觉,恍惚是刚发生的事。看书也是一样,自己体会出来的书中事情格外生动,没有古今中外的间隔。

《拉维达》等几本书在美国读者众多,也末见得会看夹缝文章,不过一个笼统的印象,也就可以觉得是多方面的人生,有些地方影影绰绰,参差掩映有致。也许 解释也是多余的,我是因为中国小说过去有含蓄的传统,想不到反而在西方“非文艺”的书上找到。我想那是因为这些独自都是天簌,而中国小说的技术接近自然。

太久没有发表东西,感到隔膜,所以通篇解释来解释去,罗唆到极点。以前写的东西至今还有时候看见书报上提起,实在自己觉得惭愧,即使有机会道谢,也都无话可说,只好在这里附笔致意。(收入《张看》,1976年5月台北皇冠出版社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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