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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癫的野性危害是与激情的危害、激情的一系列致命后果相联系的。
索瓦热(Sauvages)早就概述了激情的基本作用,认为它是导致疯癫的更恒在、更顽固、在某种程度上更起作用的原因:我们头脑的错乱是我们盲目屈从我们的欲望、我们不能控制和平息我们感情的结果。由此导致了迷狂、厌恶、不良嗜好、伤感引起的忧郁、遭拒绝后的暴怒,狂饮暴食、意志消沉以及引起最糟糕的疾病——疯癫的各种恶习。但是,这里所说的仅仅是激情在道德上的首要作用和责任,而且表述得很含混。而这种批评实际上是针对着疯癫现象与感情变化之间的根本联系。
在笛卡地(Descartes)之前和在他作为哲学家和生理学家的影响减弱之后,激情一直是肉体和灵魂的聚合点。在这里,主动的灵魂与被动的肉体发生接触,同时每一方都限制着对方并限制着相互交流的范围。
体液医学理论认为,这种结合主要是一种相互作用:“激情必然引起体液的某种运动:愤怒刺激胆汁,悲伤刺激忧郁液(黑胆汁)。体液运动有时非常强烈,以致引起整个身体系统的紊乱,甚至导致死亡。另外,激情还使体液增多。愤怒使胆汁增多,悲伤使忧郁液增多。体液通常会受到某些感情的刺激。反过来,体液又使那些体液丰富者听命于这些感情,专注于通常会刺激他们的对象。胆汁质的人易于愤怒和专注于所痛恨者。忧郁质的人易于感伤和专注于令人讨厌的节物。多血质的人易于快乐。”
元气医学理论用较严密的物理机械传递运动观念取代了上述含混的“气质”观念。如果说激情只能出现于有肉体的存在物中,而这一肉体并不完全听命于它的大脑的信号和它的意志的直接指挥,那么这是因为大脑的运动服从于某种机械结构,即元气运动结构。这是不依我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并且通常会违背我们的意志的。“在看到激情的对象之前,动物元气散布在全身以维系身体的各部分;但是当新对象出现时,整个系统就被打乱了。大多数元气被送到手臂、腿、面部和身体各个外表部分的肌肉里,使身体产生这种主要感情,使身体具有趋善避恶所需要的沉稳和运动。”“激情就是这样调造着元气,而元气则听命于激情。也就是说,在激情的作用下,在激情的对象出现时,元气根据一种空间设计而循环,分散和集中。这种空间设计批准对象在大脑中的轨道和在灵魂中的图像,从而在身体中形成一种激情的几何图形。这种图形仅仅是激情的表达转换。但是它也构成激情的基本原因的基础。因为当全部元气围绕着这种激情对象至少是这种对象的意象而组合起来时,思想就再也不能无视它,并因此而服从激情。
再向前发展一步,这整个系统变成一个统一体,肉体与灵魂直接以共同性质的象征价值相互交流。这就是支配着18世纪实践的固体和流体医学中所说的情况。紧张和放松,坚硬和柔软,僵硬和松弛,充盈和干瘪,这些性质状态既用于描述灵魂也用于描述自体,但主要是表示某种模糊的、复杂的激情状态。这种激情状态能够主动地影响观念的联想过程、情感过程、神经状态和液体循环。因果关系的观念在这里显得太生硬了,它所归纳的因素互不联结,无法应用到因果关系的图式中。“积极的感情,如愤怒、高兴和贪欲”是“精力过度、紧张过度、神经纤维过分灵活、神经液过分活跃”的原因还是结果?反过来说,难道不能认为“呆滞的感情,如恐惧、沮丧、怠倦。没有食欲、因思乡而冷漠,古怪的偏食、愚钝、健忘”是“脑筋和分布在各器官的神经纤维虚弱、神经液供应不足和阻滞”的原因或结果吗?(价我们确实不应再试图将激情置于某些因果关系中,或置于肉体和精神之间。激情在一种新的更深刻的层次上标志着灵与肉具有一种持久的隐喻关系。在这种关系中,无须交流其性质,因为二者的性质是共同的。在这种关系中,表现的现象不是原因,因为灵与肉一直是彼此的直接表现。激情不再严格地处于肉体和灵魂复合体的几何中心,而是处于二者的对立尚未形成、但二者的统一和差别都已明确的区域中。
但是,在这个层次上,激情不再简单地是疯癫的重大原因之一,而是成为疯癫发生的基础。如果说存在着一个领域,在这里在灵与肉的关系中原因和结果、决定性和表现仍然盘根错节,因而在实际上构成同一个不可分解的运动;如果说在肉体剧烈活动和灵魂急速活跃之前,在神经和大脑放松之前,存在某些灵魂和肉体尚未共有的先在性质,这些性质随后将把同样的价值赋予机体和精神,那么我们就会看到,诸如疯癫之类的疾病,从一开始就是肉体和灵魂的疾病,在这些疾病中,大脑的疾病具有同样的特点、同样的起因、同样的本质,总之同灵魂的疾病一样。
因此,疯癫的可能性也就隐含在激情现象之中。
诚然,在18世纪前的很长时间里,在现代人出现之前的许多世纪里,激情和疯癫之间就保持着密切联系。但是,我们还是将古典时期定为它的起始时期。希腊一拉丁传统的道德家们认为疯癫是对激情的惩罚。为了更进一步肯定这一点,他们宁愿把激情定义为暂时的、轻微的疯癫。但是,古典主义思想不是基于某种虔诚的希望、某种有教益的威胁、某种道德体系来规定激情和疯癫的关系。它甚至与传统决裂,颠倒了传统的逻辑关系。它把激情本性作为疯癫妄想的基础。它认为激情决定论仅仅是提供了使疯癫进入理性世界的机会。而且,如果说灵与肉的无可怀疑的结合显示了人的激情的限度,那么它也同时使人面临着摧毁他的无限运动。
于是,疯癫就不仅仅是灵与肉的结合所提供的多种可能性中的一种。它也不完全是激情的后果之一。灵与肉的统一造就了疯癫,但疯癫却转而反对这个统一体,并一再地使之受到怀疑。激情使疯癫成为可能,但疯癫却以一种特有的运动威胁着使激情本身成为可能的条件。疯癫属于这样一类统一体:在这种统一体中规律受到损害、歪曲和破坏,从而表明这种统一体既是明显的和确定的,又是脆弱的和已注定要毁灭的。
在激情的历程中有这样一个时刻:规律似乎由于自己的缘故而暂时失效,激情运动要么在没有任何能动力量冲撞或吸引的情况下嘎然中止,要么被延长,停留在激情爆发的高潮点。怀特承认,正如冲击能引起运动,强烈的情绪也能引起疯癫,因为情绪既是灵魂中的冲击,又是神经纤维的震颤:“凄惨的或动人心弦的故事、可怕而意外的场面、极度悲痛、大发脾气、恐怖以及其他效果强烈的感情,常常会引起突然而强烈的神经症状。”严格地说,疯癫便由此开始;但是,这种运动有时也会因过于强烈而立即消失,突然引起某种停滞而导致死亡。在疯癫的机制中,平静似乎不一定就是没有症状,也可能是与平静相反的剧烈运动,这种运动因过于强烈而突然产生矛盾而无法继续下去。“人们有时会听到这种情况:十分强烈的激情产生一种强直性痉挛或强直性昏厥,使人变得像一座雕像,似乎不是一个活人。更有甚者,过度的恐惧、苦恼、欢乐和羞愧不止一次地导致死亡。”
反过来看,有时候,从灵魂到肉体和从肉体到灵魂的运动会在某种焦虑的场所无限地扩散;这件场所更接近于马勒伯朗上(MaleBRanche)所谓的安放灵魂的空间,而不是笛卡儿安放肉体的空间。这些往往由外界的轻微冲击所引起的细微运动不断积聚和强化,最后爆发为强烈的痉挛。兰奇西早已解释了罗马贵族经常患忧郁症的原因。他指出,他们经常歇斯底里地发作,自疑患病,其原因在于,在宫廷生活中“他们的头脑不断地受到恐惧和希望的交替刺激,从无片刻安宁。”许多医生都认为,都市生活、宫廷或沙龙生活,使人疯癫,因为大量的刺激不断地积累、拖长和反瓦、从不减弱。但是,在这种意象中,在其较强烈的形态中,在一系列构成其有机形式的事件中,有一种不断增强的、能够导致渡委的力量,似乎运动不仅没有在传达自身的力量时逐渐损耗,而且能把其他的力量卷进来,并从其他力量那里吸取新的活力。索瓦热正是这样解释疯癫的起源的:某种恐惧的印象与某种髓纤维的肿胀或受到的压迫有关。因为这种肿胀完全是局部的,所以这种恐惧只限于某个对象。这种恐惧持续得越久,灵魂就越发注意它,愈益使它孤立和偏离其他东西。但是,这种孤立更强化了恐惧。给予恐惧以特殊地位的灵魂渐渐倾向于将一些间接的观念附加在恐惧上:“它使这种简单的思想同所有可能使之强化的观念结合在一起。譬如,一个人在睡梦中以为自己受到犯罪指控,他就会把这种想法与其他有关的东西——法官、刽子手、绞刑架联系起来。”这种想法由于增添了新的因素,使这些因素加入自己的进程,因此便具有了附加的力量。这种新力量最终甚至使它能够压倒意志的最大努力。
在激情现象中,在双重因果关系——从激情本身出发既向肉体扩散又向灵魂扩散——的展开过程中,疯癫找到了自己的首要条件。同时,疯癫又是激情的中止,因果关系的破裂,统一体的解体。疯癫既参与激情必然性的运动,又参与由这种激情所释放出来的,但又超越激情、最终向激情的全部含义挑战的东西的狂乱活动。疯癫最终成为一种神经和肌肉运动。其程度之强烈,在意象、思想和意志的活动中似乎没有任何东西可与之相对应。躁狂症的情况便是如此。它要么突然加剧形成惊厥,要么变成持续的狂乱。反之,疯癫也能在身体处于平静和迟钝的情况下造成和维持心灵无休无止的、无法平复的骚动。忧郁症的情况便是如此。这种病人对外部对象的印象不同于健康人。“他的印象很淡薄。他对它们几乎视若罔闻。他的心智儿子完全沉迷于某些思想的活动。”
诚然,肉体的外部运动和思想活动二者之间的脱节并不意味着灵与肉的统一体必然瓦解,也不意昧着它们各自在疯癫中独立地产生作用。无疑,这个统一体的活力和完整性会受到损害,但是,它最终表明,它的分裂并不是导致废除它,而是使它被武断地分割成不同部分。譬如,当忧郁症偏执于某个离轨的思想时,牵涉的不仅仅是灵魂,而是与大脑相连的灵魂,与神经、神经起端、神经纤维相连的灵魂。总之,灵与肉统一体的一个完整部分脱离了整体,尤其脱离了借以感受现实的器官。惊厥和激动不安时的情况也是如此:灵魂并未脱离肉体,而是受到肉体的急速冲击,以致于不能维持自己的全部思想功能;它脱离了自己的记忆、自己的意向、自己最根深蒂固的观念,从而脱离了自身,脱离了肉体中所有稳定的因素,而听命于变化无常的神经纤维;因此它的反应丝毫不顾及现实、真理,没有任何审慎的考虑;尽管神经的颤动可能是对知觉变化的模拟,但是病人不能分辨二者的差别。“急速混乱的脉冲或其他方面的失调使神经感受到(与知觉中)相同的运动;它们就像呈现客观对象(其实这些客观对象并非如此)一样把幻想当真地表现出来。”
在疯癫中,灵与肉的整体被分割了:不是根据在形而上学上该整体的构成因素,而是根据各种心象来加以分割,这些心象支配着肉体的某些部分和灵魂的某些观念的荒诞的统一体。这种片断使人脱离自身,尤其脱离现实。这种片断因本身的游离状态而形成某种非现实的幻觉,并且凭借着这种幻觉的独立性而把幻觉强加给真理。“疯癫不过是想像的错乱。”换言之,疯癫虽然从激情出发,但依然是灵与肉的理性统一体中的一种剧烈运动。这是在非理性层次上的运动。但是这种剧烈运动很快就摆脱了该机制的理性,并因其粗暴、麻木和无意义的扩散而变成一种无理性的运动。正是在这个时候,虚幻摆脱了真实及其束缚而浮现出来。
因此,我们发现我们现在必须加以追踪的第三种演变的线索:奇想、幻觉和谬误的演变一非存在的演变。
我们来听一听在这些异想天开的片断中说了些什么。
想像不是疯癫。即使说在天马行空的幻觉中精神错乱找到了第一个通向其虚妄的自由的道路,但是当头脑陷于这种任意性而成为这种表面自由的俘虏时,疯癫也不是从这里开始的。一个人从梦中醒来后可能会说:“我还以为自己死了。”他这样说就是在否定和纠正想像的任意性。他并没有发疯。但是当他认为这种中性的心象——“我已经死了”——具有某种真义时,他就是一个疯子了。此外,真理意识不会仅仅因这种心象的存在而迷失,而是在限制、比较、统一或分解这种心象的行为中迷失,因此,疯癫也只会在赋予这种想像以真义的行为开始。想像本身是无辜的:“想像本身没有犯错误,因为它既没有否定也没有肯定,而只是极度地陷于对某种心象的冥思苦想之中。”只有心智才能将这种心象中产生的东西变成歪曲的真理,即谬误或被承认的谬误:“一个醉汉会把一根蜡烛看成两根蜡烛。而一个有斜眼病但头脑受过训练的人虽然也可能看到两根蜡烛,但会马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而使自己习惯于只看到一根蜡烛。”因此,疯癫是在想像之外的地方发生的,但又深深植根于想像。因为疯癫完全表现为它允许这种心象具有一种自发的价值,即全面而绝对的真理。有理性的人无论对错总要对一个心象的真伪做出判断。这种行为超出了心象,是凭借着另外的东西来超越和衡量心象。而疯人的行为从未越出现有的心象,而是屈服于对它的直觉,只是在它的范围内来肯定它:“在陷于疯癫的人中,即使不是所有的人,也确实有许多人仅仅是由于过分关注一个对象。”引力然而,虽然疯癫存在于心象之中,专注于心象,无法摆脱心象,但是疯癫并不完全是想像,而是构成一种内涵模糊的行为。
这种行为是什么呢?是一种信仰行为、一种肯定和否定行为,即一种论述话语。这种话语既维系着同时又侵蚀和破坏着心象,在一种推理过程中使心象扩张,围绕着一个语言片断来组织这个心象。一个人在睡梦中想像自己是用玻璃制成的。他没有发疯。因为任何熟睡者都可能在梦中产生这种心象。但是,如果他相信自己是用玻璃做的,并因此得出结论:自己轻脆易碎,不能接触任何坚硬的物体,应该静止不动等等,那么他就是发疯了。这种推理是疯人的推理。但是我们必须指出,这些推理既不荒谬也不违反逻辑。相反,它们完全符合严格的逻辑格式。扎奇亚(Paul Zacchias)很轻易地在疯人中发现了这些严格的推理形式。有一个人在让自己饿死的推理中就使用了三段论法:“死人是不吃东西的。我是一个死人,因此我不吃东西。”有一个患迫害妄想症的人使用从个别到一般的归纳法:“甲、乙和丙是我的敌人。他们都是人,因此凡是人就是我的敌人。”还有一个疯人使用省略三段论:“在这间房子里生活过的人大多已死了,我在这间房子里生活过,因此我是个死人。”疯人的这种不可思议的逻辑似乎是对逻辑学家的逻辑的嘲弄,因为二者十分相似,更确切地说,二者完全相同,还因为在疯癫的隐秘核心,在无数谬误与不合逻辑的言行的深处,我们最终发现了一种隐蔽的完整语言。扎奇亚得出的结论是:“从这些事情中你确实可以看到讨论智力的最佳方式。”疯癫的根本语言是理性语言,但是这种理性语言被显赫的心象笼罩着,因此只限于在心象所规定的现象范围内出现。它在心象整体和通用话语之外形成一种被滥用的独特结构,这种结构的引人注目的性质便是疯癫。因此,疯癫并不完全存在于心象,因为心象本身无所谓真伪、理智或疯狂。疯癫也不存在于推理中,因为推理只是形式,只能显示不容置疑的逻辑格式。但是,疯癫又存在于心象和推理之中,存在于它们的一种特殊关系之中。
我们来考虑迪默布罗克(DiemerBRoek)举的一个例子。有一个人患严重的忧郁症。他的思想完全陷于一个固定想法。这个想法经常使他哀痛不已。他指控自己杀了儿子。他在极度内疚时宣称,上帝为了惩罚他曾派一个魔鬼来诱惑他,这个魔鬼就像曾经诱惑上主的那个魔鬼。他看到这个魔鬼,与魔鬼说话,回答魔鬼的问话。他不明白为什么周围的人不承认这种事情。这种内疚、自信、幻觉和言谈,就是疯癫的表现。简言之,这种信念和心象的组合就构成了一种谚妄。迪默布罗克试图找出这种疯癫的“原因”,搞清它是怎样发生的。他得出的结果是:这个人曾带着儿子洗澡,他的儿子溺水而死。从此,这位父亲便认为自己对儿子的死负有责任。于是,我们可以重构这个发疯过程了:这个人认为自己有罪,并且认为在上帝眼中这种杀人罪是不可饶恕的。由此他开始想像,他将被打入地狱。因为他知道被罚太地狱的主要痛苦是被交给撒旦,所以他告诉自己“有一个可怕的魔鬼被派来缠住他。”他并没有见到这个魔鬼,但是因为“他一直在想它”,“认为这个观念必然是真实的”,所以他硬往自己的脑袋里塞进这个魔鬼的心象。这个心象通过大脑和精神的持续作用而呈现给灵魂,使他相信自己不断地看到这个魔鬼本身。
按照迪默布罗克的分析,疯癫有两个层次。一个层次是显而易见的,即一个莫须有地指控自己杀死儿子的人的忧郁症;刻画出魔鬼的荒谬想像;与幻觉进行交流的不健全理性。但是在另一个更深的层次上,我们发现了一个严谨的结构。这个结构依存于一种无懈可击的话语。这种话语在逻辑上拥有一种坚定的自信。它在紧密相连的判断和推理中展开。它是一种活跃的理性。简言之,在混乱而明显的指委下面有一种秘密谚妄的秩序。第二种谚妄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纯粹理性。而这种理性偏偏产生出痴呆的外表。在这种谚妄中包含着疯癫的似是而非的真理。这里有双重含义。我们在这里似乎既发现了使疯癫变成真理的东西(无可辩驳的逻辑、结构完善的论述话语、一种实际语言的无懈可击的明晰表达),又发现了使之变成真正的疯癫的东西(疯癫的本性、疯癫表现的特殊风格以及格安的内在结构)。
更深入一步看,这种谚妄语言是疯癫的结构方式,是肉体或灵魂的一切疯癫表现的决定性要素,因此也是疯癫的根本真理。譬如,迪默布罗克分析的忧郁症患者之所以与魔鬼交谈,其原因在于魔鬼心象已由精神运动深深地铭刻在可塑的大脑中。但是,这种有机的形象仅仅是纠缠着病人思想的某种成见的另一面。它所体现的是某种无限重复的话语——关于上帝必定对犯有杀人罪者予以惩罚的话语——在肉体的积淀。肉体及其所隐匿的痕迹,灵魂及其所感受的心象在这里都不过是谚妄语言句法中的层阶。
为了避免让人们指责说我们的全部分析都是围绕着一个作者的一项观察(因为它涉及的是忧郁症谚妄,所以它是一个特例)展开的,我们将用另一个时代另一个作者关于另一种通然有别的疾病的论述,来确证请安话语在古典时期疯癫概念中的基本角色。这就是边维尔(Bienville)所研究的“女子淫狂”的例子。有一名叫朱丽叶的少女,她的想像因过早读了些书而被激发起来,又因听到一个年轻女仆的议论而变得强烈。这个女仆“初知维纳斯的秘密,……在母亲眼中是一个本分的侍女”,但她“是一个给女儿带来欢乐的可亲而妖烧的女管家”。朱丽叶用自己在受教育过程中所获得的全部印象来同这些新奇的欲望进行斗争。她用宗教和道德知识来对抗小说中的挑逗语言。尽管她的想像十分活跃,但只要她拥有“一种推理能力,使自己相信,屈从这种可耻的情欲既不合法又不道德”,她就不会生病。但是,她听到的下流议论和读到的诱惑文字越来越多。这些东西每时每刻都在使日益脆弱的神经变得愈益激动不安。后来她用来作为抗拒武器的基本语言逐渐失效了:“本来只有天性在说话。但是不久,幻觉、怪念和狂想都产生作用了。最后她不幸获得一种力量,向自己证实这个可怕的格言:世上没有什么比顺从情欲更美妙、更甜蜜。”这种基本话语打开了疯癫之门:想像获得自由,欲望不断扩大,神经达到亢奋的程度。严格体现了某种道德原则的谚妄直接导致了惊厥,从而有可能危及生命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