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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消费、娱乐、摆设(1)


【喝酒

从显示人的社会地位角度讲,几乎没有哪一个单个的场合能比“鸡尾酒时间”表现得更加充分,因为无论你喝什么酒,喝多少,都能暗示出一个人的社会地位。举个例子,如果你是一个中年人,要了一杯白葡萄酒(顺便说一句,酒会提供的白葡萄酒越甜,说明主人的社会地位越低),那么与此同时,你已经发出一个特别的暗示:你是一个上层或中上层社会的人土。这就像在说,作为上大学(当然是一所不错的大学)时培养起来的习惯,你曾经喝了大多昂贵的烈性酒,由于潇洒地过量饮酒曾经到了酗酒的边缘。现在,人到中年已经足够老练,想改变一下口味喝些较清淡的酒。(干白葡萄酒被认为是低卡路里的饮料,因此被那些极端注意身材的人所热爱)。现在有许多注意身份地位的人士放弃了喝烈性酒的习惯而改喝白葡萄酒,于是出现了一个由上层和中上层人士组成的不断扩大的喝白葡萄酒喝得醉醺醺的群体,他们情愿在人前喝度数低味道细腻的东西,不希望自己跌跌撞撞的步态和含糊不清的言辞让人看到或听到。

他们最爱喝的一种白葡萄酒酒是意大利的Soave,它是进口酒中质量过关又比较常见且能叫得出名的一种酒,价格也比较便宜。还有一种受欢迎的酒叫Frascati。再者,当别人痛饮烈酒时,要一杯Perrier苏打水(上层人士)或者一杯Club苏打水(中产阶级),所传递的信息相当于要一杯白葡萄酒。这一举动的意思是,我之所以档次高和受人欢迎的原因有两个:第一,我以前喝酒过量是好笑的、富于冒险性的和不谨慎的行为;第二,我有能力戒酒,这表明我是个既聪明又具有自我约束力的人。再者,由于眼下我很清醒,我一定比你们的社会地位优越,因为我会眼看着你们醉倒,而且司以告诉你们喝醉酒的样子有多么可怜。

除了白葡萄酒和含碳酸质的水之外,上层阶级的饮料还有伏特加(尤其是只渗水的伏特加,如果加上汤力水便只能算是中产阶级了),血玛丽(切记:绝不能在下午三点以后喝),苏格兰威士忌(特别是加冰块或加一点水的喝法)。把苏打水加入苏格兰威士忌的喝法是不甚讲究的。崇尚英格兰传统的人会认为苏格兰威士忌要优于波旁威士忌,后者是中产阶级的典型饮料。大部分中产阶级也是马提尼酒的热爱者,他们自以为聪明地把马提尼酒叫做“martooni”。如果你在晚饭后喝马提尼酒,那你准是个贫民人士,啤酒属于大学生们的专利,一个在饮酒方面有很好的洞察力的大学生,能通过观察大家喝的酒的品牌准确地判断出这个学校属于哪个等级。比如,看你喝的是Molson’s、Beck’s,Heineken’s(人们俗称为绿牌的啤酒)或Grolsch,还是Budweiser、Michelob、Stroh‘s、Piel’s、或Schlitz。德怀特·麦克唐纳通过观察这一区别抓住了约翰·奥哈拉所揭示的一个情节:耶鲁大学的学生喝醉酒的方式和宾州州立大学的学生醉酒的情形完全不同。(还有一个识别的办法就是,如果其他方面部没有区别,玻璃啤酒瓶于比易拉罐高级得多——这依然是崇古原则的体现。)

中产阶级有一个嗜好,就是爱把酒藏在厨房里,他们总是在那儿慢慢地、一点一点地偷着饮用。如果酒瓶子摆在明处,那一准是Old Grand Dad或Tanqueray(此为有效的崇英派人士的标志)等牌子的酒。真正的上层人士并不要求自己喝的酒非得是体面的品牌,他们用便宜的当地产的酒款待客人时丝毫不觉得难为情。他们还常常用一次性的杯于喝酒,因为他们在乎的是盛在容器中的酒而不是容器本身。另一方面,中上层阶级人士喝酒时喜欢用那种早已过时的特大号的杯子,上面印着彩色的鸭子,猎狗或船支的图案。中产阶级则喜欢用印有粉红色条于的玻璃杯喝酒。上层贫民喝酒用的是果汁杯,你可以在小五金店或廉价商品店里买到,杯于上大都点缀着橙子、草莓、小猪或带太阳帽的小姑娘的图案。而被水泡掉了商标的果冻或花生酱玻璃瓶,则是中下层贫民使用的喝酒器皿。

事实上,通过饮料来区别不同的社会阶层,其实一点都不难,有一条泾渭分明的分界线把社会上层和底层划分得清清楚楚,那就是饮料的甜度:较于还是较甜。如果你听到一种叫做Seven and Seven的酒名感到陌生,如果你想到要一杯Seagram‘s Seven Grown(一种廉价杜松子酒。一译者注)加七喜会皱一下鼻了,你基本上是个上层人士或者接近上层社会,或者至少没有大多地对社会底层的大量含糖饮食妥协。波旁威士忌加姜汁的喝法相当受下层的欢迎,而上层的人们对它几乎完全不知道。有些鸡尾酒像daiquiris、stinger mists、BRandy Alexandere和sweet manhattans等常常被人在晚餐前饮用,说明人们对餐前酒的基本原则不甚了了。(餐前酒的功能是开胃,因此应该饮用较干的酒类,促进胃液的增加。-译者注)只有某些非贫民阶层的又经常在欧洲旅行的人,才有可能掌握开胃酒的原则。

美国下层社会对甜东西的消耗量大得惊人。根据拉普尔消费调查的统计,百分之四十的美国人(当然其中多数是贫民)每天至少要喝掉一罐可口可乐或类似的饮料。美国的贫民几乎不会碰面包,除非里面加了糖或者蜂蜜。在中西部地区情况更糟,那儿的酒吧里白兰地常常比威士忌卖得更好,而于葡萄酒几乎卖不出去,事实上,你可以根据每个家庭对糖的消耗量来划一条可靠的社会等级分界线,当然孩于可以除外,因为无论出身于哪个阶层,年轻人都喜爱喝较甜的酒。这一口味无疑表明了从喝苏打饮料的孩子变为喝酒的成熟男人的过程。上吊自杀的前儿童电视剧明星特伦特·莱曼的女朋友提供给我们一个很好的证明,她说:“他开始狂饮Seagram’s加七喜。有一天,他衣冠楚楚地醉倒在冲浪浴盆里。”

【用餐

因此,当我们看到电视广告在吹嘘一种叫“一滴蜜”的饼干时,我们知道,它的观众无疑或是下层社会的人们或是所有阶层的孩子。我们知道,关于吃喝与社会等级之间的关系的研究做得还很不够。其中戴安·约翰逊是一个值得信赖的专家,她最近在《纽约书评》上评论了二十四本菜谱和一些关于食品的书。这些书是专门给中上层阶级看的,戴安·约翰逊发现,书中都强调了“高雅”的格调。当你为朋友举办晚宴时,从他们坐在桌旁的那一刻起,他们就不再是朋友或一些与你地位相同的人。他们变成了观众,这时,你的职责就是要用富丽堂皇的餐台布置和丰盛的菜肴给大家留下一个非常好的印象,从而体现出你的等级优越感。从大量对“高雅”追求上,戴安·约翰逊得出结论说:“美国人生活中的社会等级差别……似乎正在加深。”不仅如此,由于等级产生的焦虑也在急剧上升。“吃喝本身在这里并非是问题,”戴安·约翰逊在书中写道,“而是这些光彩夺目又过分昂贵的东西表明了焦虑,”担心主人的地位会因为粗心大意的餐桌摆放和食品安排而受到轻视。因此,餐桌上会出现大量的蜡烛,鲜花、高贵的餐巾和桌布、银制的烛台和椒盐瓶、甚至盛盐的小银碟,碟于边上放着小银匙。当然也会有愈来愈繁琐奢华的餐酒用具,如盛放餐酒瓶的篮子,即使里面是一瓶本地酒店买来的过上一百年也不会让人产生一丝怀旧情绪的酒;还有套在瓶颈上的银制酒嘴,保证一滴宝贵的液体也不会流失;还有镀银的开软木塞器;还有银制的酒瓶底托;甚至还有银制的餐酒杯托垫,不一而足。

像这样一些东西一般会在晚上八点钟左右安排就绪。在这一时间开始吃饭是一个明确无误的可信赖的高等级的标志。再者,桌上有没有诸如番前酱瓶和烟灰缸一类的东西,尤其是形状像马桶的烟缸,似乎在邀请进餐者“把你的屁股(烟蒂)放在这儿。”(英语中烟蒂一词“butts”也有屁股的意思,这里作者取双关语。-译者注)住在收容所里的赤贫者和看不见的底层一般在晚上五点半吃晚饭,因为照顾他们的贫民阶层职工要早点收拾完毕,好赶在傍晚时分去滑滚轴溜冰或去玩保龄球。这样,贫民阶层多半在晚上六点或六点半吃晚饭。电视剧“杰克和索菲亚”这样的家庭尽管算得上是中产阶级,因为杰克是保险推销员,但因为他们在六点钟吃晚饭,因而只能算是上层贫民了。再则,贫民阶层吃晚饭不能单看在什么时间吃,还要看他吃饭花了多长时间。他们很可能在八分钟之内就吃完了一顿饭,从罐头装的西袖开始,到放了许多糖的速溶咖啡结束。因为贫民家庭吃饭的时候从来不进行交谈,也不评论、欣赏和赞美食物,所以速度快得出奇。对他们来说,吃饭只是为了补充营养,虽然在圣诞节,复活节或犹太新年这样的重大节日里,把“上好的平时不用的纸餐巾”拿出来时,他们的晚餐会稍微延长一点。你的社会阶层越低,一年里你经常和亲戚一起吃饭的时候越多。常常不是因为贫困才这么做,而是出于担忧:担心自己教养低而失礼。除非一个人社会地位稳固,否则他宁愿和社会学家所说的“亲族网络”呆在一起。

“烛光”相伴的晚餐以及其他一些为了在餐桌旁消磨时间的怀旧的设计,属于中产阶级或者更高的阶层,无论如何,如果你在大白天迸餐,烛光就显得丝毫无用了,中产阶级一般在七点甚至晚到七点半吃晚餐,中上层人士在八点或八点半吃晚餐,而有些中上层人士以及上层和看不见的顶层,会在九点甚至更晚的时间进晚餐,光是鸡尾酒会就会持续至少两个小时,有时他们甚至完全忘了吃晚饭。不过比较体面和为人着想的上层人士通常在八点左右进晚餐,因为他们不忍心让佣人们下班太晚,如果某个人家先是餐前酒喝到夜里十点,然后吃饭吃到凌晨一点半,清晨3点才打发清洁工回家,那你可以肯定他们家是个暴发户。

【食品

通常位于社会顶层的人们的饭食并不怎么样,他们吃的东西就像他们的谈话内容一样单调、乏味和豪无新意,科尼里斯·文德比尔特·惠特尼在他的《与百万富翁共同生活的一年》这本书中纪录了那些让他难忘的饭食,听起来大体如下:蟹肉角,鸡肉火腿饼,莴苣叶沙拉,最后是一个巨大的冰淇凌蛋糕。而这个有钱人,几乎可以吃世界上任何可以想得出的东西,从大象肉排到浇玫瑰汁和撒了小金片的菜,但却小心翼翼地纪录下了这样的晚餐:“真是一餐好吃的晚饭,有炸鸡配青豌豆,沙拉和新烤的蛋糕。”而他的早餐是:“桔子汁,半个西袖,麦片粥,鸡蛋,咸肉和咖啡。”(这些是西方最为普通的早餐食品。一译者注)

异国情调,顾名思义就是源于域外的风格,在我们考察中上阶层的时候开始频繁地出现。这种生活情调可以由初来乍到大城市的中产阶级外州女孩体现,她们的生活手册就是《纽约人》杂志。作家罗杰·普莱斯这样描述她们在烹好方面的冒险:

在这个城市(指纽约。-译者注)住了几个月之后,一方面为了节省开支,一方面感到烦闷,她开始研究吃的学问,想搞个异国情调的特色菜式,以至她那不大的厨房都快承受不住了,如:paella,一种地道的咖喱饭,还有劳雷恩烤饼,约克郡布丁烤牛肉。当有男人光临时,她就会为他们露一手特色菜,伴着烛光和情人带来的葡萄酒。在几次不愿承认的失败之后,她终于放弃了“特色菜”,又做起了意大利面条,上面浇满了她用汉堡牛肉未和罐装西红柿做的酱汁,再撒上过量的奥利加诺奶酪粉。

在中上阶层中有一个共同的观念,觉得切片包装的面包是不受欢迎的东西,虽然有些起了古朴动人的名字可能得到宽恕,如“阿诺德的砖烤炉”或“胡椒岭农场”等牌子的面包。“泊来”在这儿是一个非常神奇的字眼(阿诺德和胡椒岭均为英国地名。-译者注),有时候很多东西只要是泊来品而不是国产货就会倍受青睐。于是鹅肝酱、不脱脂奶酪、葡萄酒、羊肚菌、意大利面大为时兴。但不是所有的外来食物都吃香,比如墨西哥taco和意大利匹萨饼,以及做得很平庸的中国菜。眼下日本菜进来了,而中国菜除了川菜以外部开始走下坡,更不用说墨西哥菜了——被认为无可救药地低俗,而度数过低的葡萄酒和啤酒也属于此列。

另一方面,当我们进入中产阶级和贫民的世界里时,吃饭时喝的东西就变成了汽水一类的饮料,比如可:1可乐或干姜水、黑山莓汁或者香甜汁,再不就是贫民们的钟爱:啤酒,当然都是罐装的。

我们前面在讨论居室装演时提到的中产阶级惧怕意识形态,他们在饮食方面也有相应的惧怕:味道强烈辛辣的食品,这个阶层喜爱的东西平淡无味,而且必须做得很软很烂。在中产阶级的餐桌上如果谁提到大蒜,肯定会让主人不知所措。即使连洋葱也用得很少。不过罐头装的水果比新鲜的水果更受欢迎,究其原因不外乎两条:一是罐头水果更甜,二是更平淡元味。食品供应商并非通过想象而是通过经验得知了,只要把任何口味的食物做得温和一些就能增加销售量,而用“辛辣”、“强烈”等字眼就会有风险。

再往下走一两个等级,“辛辣”又回来了,带有民族风格的食品也开始大行其道,比如波兰腊肠和辣泡菜一类的东西。这恰好是中产阶级回避这类口味的原因,他们坚信这些口味和下层社会、非昂格鲁一萨克逊的外来人,新移民等阶层连在一起,这些人大多可以从他们那毫不含糊的非上流社会的饮食口味辨认出来。不久就会产生整整一代人,出生于中产阶级家庭,基本上被冰箱食物养大,会认为“鱼”是一种白色的软乎乎的东西(在美国超级市场里,鱼通常被整理成一块一块没刺没皮的白肉出售。一译者注),就像面包一样。

【甜食

冰激凌,立刻就能又甜又软,于是成了中产阶级最喜欢的食品,某种你喜爱的冰激凌一定包含着等级意义。香草冰激凌被上层所钟爱,巧克力冰激凌总体说来低于香草,草莓和其他水果味的冰激凌接近底层。如果你想挖一挖纽约市市长爱德华·考克的阶级背景,不需要去考察其他方面,你只需看看他最喜欢的冰激凌:巧克力和黄油杏仁。当电影《邦尼和克莱德》的导演阿瑟·潘想刻划一群由贫民组成的匪徒时,他只需设计一个他们出去买桃子冰激凌的细节就达到目的了。说到这里,你就可以想想“卡菲”冰激凌蛋糕会带来多少令人窘迫的等级困境了。(卡菲冰激凌店多卖水果味的冰激凌,被作者暗指等级低下。一译者注)

【购物场所

倘若冰激凌是一个生动的等级指标,则当然在什么地方买冰激凌以及其他食品也能说明问题。当然也有例外,比如我所居住的郊区,几乎难以看到明显的等级信号,上层阶级和有些中上阶层的家庭用电话订货,然后由那些礼貌的嘴上挂着亲切问候的男人送货上门,并且直接把货物放进厨房的冰箱。十年前,这个地区有六家这样的送货商店,而今只剩下一家(参看第八章《贫民化趋势》)。中上阶层里偏低的人士和中产阶级,自己上超级市场去把东西买回家,他们常去的超市是A&P,而贫民阶层一般去Acme或Food Fair购买食物,原因是东西稍微便宜一点,肉类的等级低一档,更重要的是,货架上看不到充满异国情调的泊来品,或者任何吓人的外国东西。还有一个原因为什么上层人士更愿意用电话要货,他们喜欢盛气凌人地颐指气使,而且还乐于通过正确他说出进口食品的名字炫耀自己,比如某些不寻常的奶酪。

【下馆子

现在我们该考察一下出门“下馆子”的情形了。下馆子是中产阶级和贫民阶层的专利,他们利用这个机会玩类似“当一天国王或皇后”的游戏,通过点菜和侍者的服务感受一阵子被人伺候的滋味。通过经常上那些号称能做地道的美食菜肴的餐馆,中产阶级最热中于假装那些比自己社会等级更高的人士,比如设法让别人把自己看成品味更细腻更老练的中上层人士,他们玩这样的游戏乐此不疲。目标在于抓住中产阶级顾客的餐馆里,常常会有烛光和火焰,伴随着大量由管风琴和弦乐器演奏的音乐。一个只有高中学历做行政秘书的女人告诉斯塔兹·塔克尔:“我常常和生意人一起吃晚饭,我非常喜欢。我喜欢那些餐馆里的背景音乐,听着让人很放松,还有点温馨,一点都不会打搅你的谈话。我喜欢那种气氛,还有创造了这气氛的人们,他们都是你周围经常碰见的人。”

中产阶级就生活在这个小小的胡桃壳里,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中产阶级进餐馆根本不是冲着食物去的,他们去那儿是因为餐馆里的装演“艺术”或者管弦乐队而不是大厨的手艺。我住的地方附近有一家餐馆,它只想赤裸裸地通过餐厅里的装饰显示它过分的骄傲,而不去设法提高自己的厨艺。它里面的每一个餐室都用显而易见的赝品冒充各种历史风格,如殖民式,维多利亚式。都锋式,并且屋里的每一处地方都希望唤起你对细节的注意,像地毯。墙纸和家具。其中有一间屋里装饰成“丛林”的样式,里面有树和奇花异草,还建造了一个瀑布。湍急的水流冲进了一个长满青苔的池于。一个批评家评论道:“看起来像塔赞的电影场景,应该再到处挂上热带藤蔓。”在这样的地方,吃的东西肯定是些毫无特色的蹩脚货,有稀又软,淡而无味,还会贵得离谱。端上来的菜一定是些事先做好的半成品,然后由一队热力工程师而不是厨师在微波炉里加工出来。因为中产阶级相信出门吃饭一定要去“高尚”的餐馆,因此这个概念被显著地使用在广告语里,为了能把中产阶级顾客拉进来。

高尚而完美(Elegance Par Excell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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