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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章(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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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利普在接下来的两年里,生活虽说单凋,倒还算自在。比起另外一些个子同他相仿的学生来,也不见得受到更多的欺凌;他 身有残疾,不能参加任何游戏活动,所以在外人眼里,有他没有他都无所谓,而菲利普也正求之不得。他默默无闻,形单影只。他在“瞌睡虫”先生的班上学了两个 学期。这位“瞌睡虫”先生,成天耷拉着眼皮,一副没精打采的样子,似乎对一切都感到厌倦。他还算克尽职守,不过干什么都心不在焉。他心地善良,性情温和, 就是有点迂拙。他对学生的品行很信得过;他认为,对教师来说,要使孩子们诚实可信,最要紧的是自己一刻也不该产生孩子可能会撒谎这种念头。他还引经据典地 说:“求豆者得豆,求瓜者得瓜。”在三年级高班里,日子着实好混。比如说,逢到解释课文,还未轮到自己,早就摸准了要解释哪几行,再加上作弊用的注释本又 在学生手里传来递去,不消两分钟就可以查到所需要的东西。教师挨个儿提问时,学生可以把拉丁语语法书摊在自己的膝头上;即使在十几个学生的作业本上同时发 现巧得令人难以置信的错误,“瞌睡虫”夫子也从不觉得这里面有何可疑之处。他不怎么相信考试,因为他注意到学生们考试起来成绩从不像平时在班上那么出色: 这固然令人丧气,不过也无妨大局。到时候,学生们照样升级,他们虽然在学业上无甚长进,但是却学会了若无其事、厚着脸皮弄虚作假的本事,对于他们日后处世 来说,这种本事说不定比识点拉丁文更管用呢。

随后,他们归“柏油”先生管教了。他真名叫特纳,在学校的老夫子中数他最富有生气。黝黑的肤 色,五短身材,挺着个大肚 子,下巴上的那一大把黑胡须已开始花白。他穿着那身牧师服,倒也真让人联想到柏油桶。平时要是无意听到有哪个孩子唤他的雅号,他就根据校规罚孩子抄五百行 字,然而在教堂园地举行的聚餐会上,自己倒也常常拿这个雅号开几句玩笑。在教师中间,他最耽于世俗的享乐,外出赴宴比谁都勤。与之交往的人也不局限于牧师 这个圈子。在学生们的眼里,他是个十足的无赖。一到了假期,这位夫子便脱去牧师服,有人曾看到他在瑞士穿了一套花里胡哨的粗呢服。他爱好杯中物,讲究口腹 之欲。有一次,有人还看到他同一位女士——可能是他的一位近亲——在皇家餐馆对酌共餐。打这以后,好几代学生都认为此公耽于纵酒宴乐,这方面许多绘声绘色 的详尽细节,足以证实人性堕落之说不容怀疑。

特纳先生估计,要改造这些在三年级高班呆过的学生,整饬他们的学风,得花整整一学期的工夫。 他不时在学生面前狡黠地透 点口风,表示对他同事班里的种种弊端洞悉无遗。面对这种情况,他倒也不恼火。在他看来,学生天生是些小痞子,只有在确信自己的谎言会露出马脚来的时候,他 们才会稍许放老实些。他们有自己独特的荣誉感,而这种荣誉感在同教师打交道时完全不适用;等他们知道调皮捣蛋捞不到半点好处了,才能有所收敛。特纳先生颇 为自己的班级感到自豪,尽管眼下已五十五岁了,可还是像初来学校执教时那样,热中于使自己班级的考试成绩胜过别的班级。他也像一般胖子那样,动辄发火,但 火气来得快,消得也快;不多久,学生们就摸着了他的脾气,尽管他经常正言厉色,将他们痛加训斥,但是在他声色俱厉的表象下面,却自有一番亲切厚意。他对那 些脑子不开窍的笨蛋很没有耐心,但是对于一些外表任性、内藏颖慧的淘气鬼,却能循循善诱,不厌其烦。他喜欢邀他们到自己房里用茶,尽管那些学生发誓说,同 特纳先生一起喝茶时,从不见有蛋糕和松饼之类的点心——一般人总认为特纳先生如此发福,说明他饕餮贪食,而饕餮贪食则说明他肚里多了几条线虫——但他们还 是真心乐意接受他的邀请的。

菲利普现在更惬意了:学校校舍并不宽舒,仅有的一些书室只供高年级学生享用。在这之前,他一直住在集体大宿舍 里,学生 们在里面吃饭,低年级学生还在那儿做功课,乱哄哄的,菲利普看了总有种说不出的滋味。同别人混在一起,常使他坐立不安,他渴望能让他一个人清静清静。他经 常独个儿信步逛人乡间。那儿有条小溪,淙淙流过绿色的田野,小溪两岸耸立着一株株整了枝的大树。菲利普沿着河岸溜达,心里总觉着挺快乐,至于究竟乐在何 处,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走累了,他就趴在岸边草地上,望着鲦鱼和蝌蚪在水里忙碌穿梭。在教堂园地里悠然漫步,给了他一种独特的满足之感。教堂园地中央 有一片草地,夏天学生们在那儿练习打网球,而在其他季节,周围十分恬静。孩子们有时候手挽手地在草地上闲逛,间或有个别勤奋好学的孩子在那儿慢腾腾地踱 步,眼睛里露出若有所思的神色,嘴里反复念叨着需要背熟的功课。一群白嘴鸦栖息在那几株参天榆树上,凄厉的哀鸣响彻长空。教堂矗立在草地的一侧,雄伟的中 央塔楼刺破天穹。菲利普此时还不懂什么叫“美”,可是当他举目凝望教堂的时候,总是油然而生一股莫可名状的、令人困惑的喜悦之情。他搬进书室之后(那是一 间俯视着贫民窟的四方斗室,由四个学生合住),买来一张大教堂的照片,把它钉在自己的书桌上方。有时他站在四年级教室里凭窗眺望,发觉从眼前的景色里自能 领略到一番新的情趣。教室对面是一块块古色古香、保养得很好的草坪,其间错落着枝繁叶茂的葱郁树丛。这些景物给了菲利普某种奇怪的感受,说不清究竟是痛苦 呢,还是喜悦。他心扉微开,第一回萌生出强烈的美感。与此同时,还出现了其他的变化。他的嗓音也开始变了,喉头不由自主地发出古怪的声调来。

菲 利普开始到校长书斋里听校长上课,这是为给孩子们施坚信礼而设置的课程,时间在下午用过茶点之后。菲利普对上帝的虔 敬热诚,没能经受住时间的考验,他早就丢掉了晚上念诵《圣经》的习惯。可是此时,在珀金斯先生的影响下,再加上身体内部所发生的使他如此心神不定的新变 化,他旧情复萌了;他痛责自己虎头蛇尾,有始无终。他脑海里闪现出一幅地狱之火熊熊燃烧的图象。他的所作所为比起异教徒来,实在好不了多少,要是他此时此 刻就咽气的话,一定会泯灭在地狱的怒火之中。他坚信永久苦难的存在,而就其程度来说,远远超过了对于永久幸福的笃信;他想到自己所冒的风险不免有点不寒而 栗。

菲利普那天在班上当众受到最不堪忍受的凌辱之后,心里像针扎似地不住作痛,可就在这时,珀金斯先生却亲切地同菲利普谈 了一席话,从此,菲利普便像家犬眷恋主人那样敬慕校长。他绞尽脑汁想讨好校长先生,可就是没门儿。出于校长之日的褒奖之词,哪怕是最微不足道的一言半语, 他也视若珍宝。他来到校长住所参加那些非正式的小型聚会时,恨不得能扑倒在校长脚下。他端坐在那儿,目不转睛地望着珀金斯先生那对灼灼有光的眸子,嘴巴半 张半闭,脑袋微微前倾,唯恐听漏一个字。学校的环境平淡无奇,这就使得他们谈论的内容分外扣人心弦。有时,甚至连校长本人也被自己奇妙的话题深深打动了, 只见他将面前的书往前一推,十指交叉,紧贴在胸口,似乎是想遏制住心房的剧跳,醉眼陶然地讲述起扑朔迷离的宗教故事。有时菲利普并不理解,而他也不求领 悟,他朦朦陇陵地觉得,只要能感觉到那种气氛就够了。在他看来,黑发蓬松、面容苍白的校长,此时酷似那些敢于直言申斥国王的以色列预言家;而当他想到基督 耶稣时,又似乎看到耶稣也长着同样的黑眼睛和苍白面颊。

珀金斯先生承担这部分工作时,态度极其认真严肃。平时他谈吐幽默,妙语闪烁,致使 学校的冬烘学究都疑心他生性轻浮,可 是在上述场合,他总是容严心肃,不苟言笑。珀金斯先生从早忙到晚,事无巨细全都应付得过来,每隔一段时候,还能抽出一刻钟或二十分钟,分别接待那些准备受 坚信礼的孩子。他要让他们意识到,这是他们在人生道路上自觉迈出的严肃的第一步。他力图在孩子们的心灵深处探索,把自己炽热的献身精神,灌注进孩子们的心 灵。他觉得菲利普尽管外表羞怯,但内心却可能蕴藏着一股同自己不相上下的激情。在他看来,这孩子的气质,基本上是属于那种虔诚敬神的气质。有一天,他在同 菲利普谈话时,猝然中断原来的话题,问道:

“你考虑过没有,自己长大了要干什么?”

“我大伯要我当牧师,”菲利普说。

“那你自己呢?”

菲利普转脸望着别处,他想说自己觉得不配侍奉上帝,却又羞于出口。

“我 不知道世界上还有什么生活能像我们的生活这样充满幸福。但愿我能让你体会到,这是一种得天独厚的、了不起的荣幸。 世人固然皆能以各种身分侍奉上帝,但我们离上帝更近。我并不想左右你的决定,不过,要是——噢,一旦——你拿定了主意,就一定会感受到那种永不消逝的欢乐 和宽慰。”

菲利普没有回答,但是校长可以从菲利普的眼神里看出,这孩子对他这番话的寓意已心领神会。

“要是你能像现在这样刻苦攻读,持之以恒,要不了多久,你就会发现自己是全校首屈一指的高才生,这样,等你毕业时,就不愁拿不到奖学金。噢,你自己可有什么财产吗?”

“我大伯说,等我年满二十一岁,我每年可有一百镑的收入。”

“那你算得上是很阔绰的了。我那么大的时候可是两手空空,一无所有。”

校长沉吟了半晌,然后随手拿起一支铅笔,在面前的吸墨纸上漫不经心地画着线条,一面继续往下说:

“将来供你选择职业的余地,恐怕是相当有限呢。你自然没法从事任何需要体力的职业罗。”

菲利普的脸一直红到颈脖子,每逢有人稍一提及他的跛足,他总是这样。珀金斯先生神情严肃地望着他。

“不知道你对自己的不幸是否过于敏感了。你可曾想到过要为此感谢上帝?”

菲利普猛然抬起头来。他双唇紧闭,想着自己如何听信了别人的言词,一连好几个月,祈求上帝能像治愈麻风病人和盲人那样治愈自己的跛足。

“只要你在接受这种不幸时稍有违抗之意,那它就只能给你带来耻辱。要是你把它看作是上帝恩宠的表示,看作是因为见你双肩强壮,足以承受,才赐予你佩带的一枚十字架,那么它就不再是你痛苦的根由,而会成为你幸福的源泉。”

他看到这孩子不愿谈论此事,就让他走了。

但 是事后,菲利普仔细回味了校长的每一句话,他顿时杂念全无,尽是想着即将面临的坚信礼仪,沉浸在神秘的、如醉如痴的 狂喜之中。他的灵魂似乎挣脱了肉体的羁绊,他仿佛已开始了一种全新的生活;他全部身心的热情都被激发了起来,热切希望自己能进入尽善至美的境地。他要将整 个身心奉献给上帝。他已经铁了心,要就圣职,当牧师。当这个伟大的日子终于来到时,他惊喜交加,几乎无法自持;他所作的一切准备,他所研读过的所有书籍, 尤其是校长的一番令人折服的教诲,深深地感化了他的灵魂。有一个念头一直在折磨着他。他知道,他得独个儿穿过圣坛,他害怕在众目睽睽之下暴露自己一瘸一拐 的步态,不光是暴露在参加仪式的全校师生面前,而且还暴露在本城人士或者特来参加儿子受坚信礼的学生家长这样一些陌生人面前。然而,临到最后一刻,他突然 觉得自己完全可以带着欢愉的心情来承受这种屈屏。于是,菲利普瘸着腿,一步一步走向圣坛,他的身影在大教堂气势巍然的拱顶下,显得那么渺小,那么微不足 道,他有意识地将自己的残疾作为一份祭品,奉献给怜爱他的上帝。

18

但是,菲利普不可能在山巅稀薄的空气中长久地生活下 去。他上回沉浸在宗教热忱之中的那一幕,现在又再度重演了。因为他 深切感受到信仰的魅力,因为自我牺牲的渴望之火在他胸中燃烧,迸射出宝石般的异彩,所以他显得有点力不从心。激情的猛烈冲动,把他的精力消耗一空。他的心 灵突然像遇上一场百年未遇的大旱,完全干枯了。他开始把那位似乎无时不有、无处不在的上帝抛到了脑后。尽管他现在照样按时祈祷,做礼拜,但不过是摆摆样 子,走走过场罢了。一上来,他还责备自己不该半途而废,再加上对于地狱之火的恐惧,曾一度驱使他振作起来。但是,热情已化为一堆灰烬,再说,生活中另外一 些使他感兴趣的事,也逐渐分散了他的心思。

菲利普没有什么朋友。他酷爱读书的这一雅批癖,使他变得落落寡合。披卷破帙成了他生活的第一需 要,他无论和谁呆在一块 儿,不多一会便感到厌倦和烦躁;他自恃博览群书,学识丰富,不把旁人放在眼里;他思想敏捷,又不善于掩饰,对于同伴们的愚昧无知,轻蔑之情往往溢于言表。 同窗学友抱怨他尾巴翘到了天上;在他们看来,菲利普又不是在什么了不起的事情上胜他们一筹,所以常反唇相讥,问他究竟凭什么这么目中无人。菲利普逐渐显示 出辛辣的幽默感,自有一套挖苦人的功夫,一开口就能触到别人的痛处。对他来说,讲些调皮刻薄的话,无非是觉得有趣罢了,很少想到自己的话锋有多厉害,而等 他发现被他挖苦过的人就此怀恨在心,他又自怨自艾起来。初进学校时所蒙受的种种屈辱,使他对那些同窗学友避之唯恐不及;他始终没法完全摆脱这种畏葸心理, 始终那么忸怩腼腆,沉默寡言。其实,尽管他视同窗为异己,尽量敬而远之,然而心底里却渴望得到他们的拥戴,这对有些孩子来说,似乎易如反掌。他暗暗闪在一 旁,对这些孩子崇拜得五体投地。虽说他讥讽起他们来往往更不留情面,而且常常当众取笑他们,可是他愿意拿自己的一切去换取他们的地位。说实在的,他心甘情 愿做个全校脑子最不开窍的蠢学生,只要四肢健全就行。菲利普渐渐养成一种怪癖,常把自己想象成某个他特别为之着迷的孩子,也可以说,是把自己的灵魂倾注进 那个孩子的躯体里,用那孩子的声音讲话,学那孩子的腔调嬉笑;想象自己是在做着那个孩子所做的一切。他想象得如此真切,一时间竟觉得自己真的变成了另一个 人啦。他就是用这种办法,时而领略一番异想天开的欢乐。

行过坚信礼之后,学校放圣诞节假。节后新学期一开始,菲利普搬进了另一间书室。同 室的孩子中,有个叫罗斯的,是菲利普 的同班同学,菲利普对他既敬慕又忌妒。那孩子其貌不扬:他粗手大脚,腰宽肩阔,说明他将来准是个大高个儿。他长相粗笨,但那双眼睛倒是挺迷人的,每当他咧 嘴一笑(他经常笑逐颜开),眼角周围的皮肤就皱编起来,样子挺有趣。罗斯这孩子谈不上聪明,也算不得尽笨,不过功课还不错,在游戏方面更是样样拿手。他是 教师和同学心目中的宠儿,而他自己呢,也喜欢周围所有的人。

菲利普被安置在这间书室之后,一眼就注意到同室的其他人对自己相当冷淡。他们 几个朝夕相处,已在一起住了三个学期。他 颇感不安,觉得自己是个擅自闯入的异客。不过,他已学会了如何掩饰自己的情感,所以给人的印象是整天门声不响,挺安分守己的。菲利普同其他孩子一样,无法 抵御罗斯的魅力,在罗斯面前越发显得羞涩、慌张。哪知正是这位罗斯,首先采取行动,把菲利普拉进了他们的生活圈子。至于罗斯为什么要这么做,是由于见到菲 利普的扭妮、慌张,情不自禁地想在他身上试验一下自己的特殊魅力呢,还是纯粹出于一片好意,这就不得而知了。一天,他相当突然地问菲利普是否愿意同自己一 起去足球场。菲利普涨红了脸。

“我走不快,跟不上你的,”他说。

“废话,走吧!”

他们正要动身,有个学生打书室门口探头进来。招呼罗斯同行。

“不行,”他回答说,“我已经答应了凯里。”

“别为我费心,”菲利普赶紧说,“我不会介意的。”

“废话,”罗斯说。

他用那双温厚的眼睛打量了菲利普一番,哈哈大笑起来。不知怎地,菲利普感到心头一阵颤动。

他俩就像一般男孩那样,说好就好,没多久,便成了一对形影不离的友伴。别的同学看到他俩突然这么热乎好生奇怪,有人问罗斯看中了菲利普哪一点。

“噢,我也不知道,”他回答说,“说真的,他这个人一点儿也不赖嘛。”

不 久同学们也习惯了:他们经常看到他俩手挽手地上教堂,或是在教堂园地里漫步交谈;不管在哪儿,只要发现其中一个,另 一个也必定在场。凡是有事找罗斯的,都会托凯里传个口信,似乎是承认罗斯已是非他莫属。起初,菲利普还颇有几分节制,不让自己因喜从天降而忘乎所以;但是 没多久,他对命运的怀疑在如醉似狂的幸福面前涣然冰释了。他认为罗斯是他生平遇到的最了不起的人物。他爱不释手的那些书籍,现在也变得微不足道,可有可无 的了;还有某些不知重要多少倍的事有待于他去做呢,岂能死捧书本不放!罗斯的朋友们无事可干的时候,常常到他书室来喝茶、闲坐——罗斯生性爱热闹,从不放 过逗乐的机会——他们觉得菲利普是个挺正派的人。菲利普自然是满心喜欢。

转眼已是学期的最后一天,他和罗斯筹划假满返校时该乘哪一趟班 车,这样他们就可以在此地车站碰头,一起在城里用茶点, 然后再回学校。菲利普郁郁不乐地回到家里,整个假期,没有一天不在思念罗斯,脑瓜里浮想联翩,已在想象着下学期他俩会在一块儿做些什么了。他在牧师公馆里 都待得发腻了。到了假期的最后一天,他大伯照例用那种开玩笑的口吻问他那个老问题:

“嗯,要回学校去罗,心里可高兴?”

菲利普快活地应了一声:

“那还用说!”

原 来已讲好什么时候在车站碰头,但为万全起见,菲利普特地改乘早一班车提前来了。他在月台附近等了一个小时。等那趟从 法弗沙姆开来的班车进站时,菲利普激动得随着火车奔跑起来,他知道罗斯一定得在法弗沙姆换车的。但是罗斯没乘这班车来。菲利普向搬运夫打听了下班火车什么 时候到站,又继续等下去,然而再次大失所望。他又冷又饿,只得穿小巷,经贫民窟抄近路走回学校。哪知罗斯人已在书室里了,只见他两只脚搁在壁炉架上,同六 七个同学海阔天空地闲扯,那些同学东一个西一个到处乱坐着。罗斯很热情地同菲利普握手,菲利普却拉长了脸。他明白,罗斯早把约定好要在车站碰头的事忘了个 精光。

“嘿,你怎么到这时候才来啊!”罗斯说,“我还以为你永远不来了呢。”

“你四点半就到火车站了,”另一个同学说道,“我来的时候看见你的。”

菲利普的脸微微泛起红晕。他不想让罗斯知道自己竟像个傻瓜似地候在车站上。

“我得照顾家里的一个朋友,”罗斯随口编了套词儿,“他们要我送她一程

不 管怎么说,朋友的爽约使他有点悻然。他一声不吭坐着,有人同他说话,他只是哼哼哈哈地勉强应付。菲利普打定主意,要 等自己同罗斯单独在一起时,再向他兴师问罪。但是,等别人陆续离去之后,罗斯马上走到他跟前,菲利普则懒洋洋地靠在椅背上。罗斯一屁股坐在那把椅子的扶手 上。

“嘿,我好高兴哪,咱俩这学期又是住在同一间书室里。真带劲,不是吗?”

见到菲利普他似乎真是打心眼里感到高兴,这一来菲利普肚子里一股怒气顿时烟消云散了。他俩就像分手还不满五分钟似的,又津津有味地谈起他们感兴趣的千百桩事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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