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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9章 畸恋观(2)


“我和渡边相似之处,在于我们未曾想过希望别人了解自己。”永泽说。这是我们和别人不同的地方。别人都忙看让周围的人知道自己,但我不是这样的人,渡边也不是。因我认为别人不了解我也无所谓。我是我,别人是别人。”

“是这样吗?”初美问我。

“怎会呢?”我说。“我并不是那么坚强的人。并不认为不被任何人了解都无所谓。我也有希望互相了解的对象。只是觉得除此以外的人纵使只对我有其程度的了 解,那也莫可奈何而已。我放弃了。所以,我并不像永泽所说的那样,不被了解地无所谓。”

“意思和我所讲的差不多一样嘛。”永泽拿起咖啡匙羹说。“真的是一样的。只有晚吃的早餐说成早吃的午餐之类的不同而已。吃的内容相同,吃的时间相同,只是叫法不同罢了。”

“永泽,你也认为不让我了解地无所谓么?”初美问。

“看来你还不太了解我的意思。一个人要到适当时期才能了解另一个人,不是那个人去希望对方了解他。”

“那么,我希望某人好好了解我,难道不对吗?譬如我希望你了解我。”

“你没有不对。”永泽回答。“正经的人把这个称作恋爱。若是你想了解我的话就是了。不过,我的思想系统和别人迥然不同哦。”

“你并没有爱上我,是不?”

“所以我说,你对我的思想”

“管它什么思想不思想的!”初美怒喊。我见到她大嚷。就是这绝无仅有的——

永泽按了一下桌旁的铃。招待员拿看帐单进来,永泽把信用卡交给他。

“今天的事对不起,渡边。”永泽说。“我要送初美回去,你一个人去快活吧!”

“我没关系。菜很好。”我说。但谁也不答话。

招待员拿看信用卡回来,永泽确定款项后,用原子笔签名,然后我们离开。出到店外,永泽出到马路准备截住计程车,初美阻止了。

“谢谢。不过,今天我已经不想跟你在一起了,所以不必送找。多谢款待。”

“随便。”永泽说。

“我要渡边送我。”初美说。

“随便。”永泽说。“不过,渡边这个人和我差不多哦。虽然他亲切又温柔体贴,但他无法由衷地去爱任何人。他通常都很清醒做人,只是饥渴而已。这点我恨了解。”

我截住一部计程车,让她先上去,然后告诉永泽,我会送她回去。

“对不起。”他向我道歉,然而看起来。他的脑中已经在想另外一件事了。

“到哪儿去?回去惠比寿吗?”我问初美。因它的公寓在惠比寿。初美摇摇头。

“那么,找个地方喝一杯如何?”

“嗯。”她点点头。

“到涩谷。”我对司机说。

初美盘超胳膊,闭起眼睛靠在座位的角落上。金色小耳环随看车身的摇摆而发出闪光。她那身午夜篮的洋装宛如特别为配合车厢的黑暗而订做似的。她那涂上淡色口 红的嘴唇形状美好,就像自言自语似地不时移动着。见到她的风姿时,我觉得我能了解永泽何以邀她作为特殊对象了。比她漂亮的女孩多的是,对于那种女孩,永泽 要多少有多少。然而像初美这样的女子,她有某种强烈震撼人心的气质。那并不是她发出强大的力量来摇撼对方。她所发的力量极其微小,却能引起对方的心发生共 鸣。在计程车抵达涩谷之前,我一直注视她,然后不停地想,她在我心中引起的感情震撼到底是怎么回事。可是,直到最后我都不知道。

我之所以想起那是什么感情,乃是十二、三年以后的事。当时我为了访问某位画家而来到美国新墨西哥州的圣他非市,傍晚时走进附近的意大利烧饼店,一边喝啤酒 啃烧饼,一边注视看美如奇迹的夕阳。整个世界都染红了。从我的手到碟子桌子,触目所见的一切都染红了。就像把一杯特制的果汁从头浇下来一般鲜艳的红。在那 样震撼人心的暮色中,我突然想起初美。然后领悟到当时她带给我的震撼到底是什么。那是一种无法满足,而且以后永远不可能满足的少年期的憧憬。很久以前,我 把那样纯洁无垢的憧憬撇弃在某个地方,而我甚至想不起它曾经存在我心间。初美所震撼我的,乃是长期沈睡在我体内的“自己的一部分”。当我察觉时,我觉得有 一种几乎想放声大哭的悲哀。初美实实在在是一位特殊的女性,应该有人竭尽所能救她一把才是。

然而,永泽和我都无法挽救她。初美就如我所认识的许多朋友一样,到了人生的某个阶段时,突然想起似地了断自己的生命。她在永泽去了德国两年后。嫁给另外一 个男人,又在两年后割腕自尽。把她的死通知我的当然是永泽了。他从波昂写信给我。“初美的死,令我觉得有些什么消失了,连我也认为是件痛苦难堪的事。”我 把他的信撕碎,从此不再写信给他。

我们走进一间小酒吧,各自喝了几杯酒。我和初美几乎没有开口说话。我和她就像进入倦怠期的夫妇一样,相对无语地生看喝酒啃花生。不久店内拥挤起来。我们快定出外散散步。初美说要由她付帐,我说是我邀她来的而掏腰包。

出到外面时,夜间空气变得寒冷起来。初美披上一件浅灰色的开襟毛衣,继续无言地走在我旁边。我把双手插进裤袋里,漫无目标地陪她在晚

我们走进小酒吧,各自喝了几杯。我也罢初美也罢几乎都没开口。两人就像处于倦怠期的夫妻,默默对饮,嚼着花生米。这工夫,店里人多起来,我们便准备离开,出去稍事散步。初美说要自己付款,我说是我邀的,抢先付了。

出到外边,晚间的空气有些彻骨生寒。初美披上一件灰色羊毛衫,仍旧一声不响地在我身旁走着。也没有什么目的地,我只是双手插进裤袋,在这夜晚的街头缓缓移动脚步。我不由想道:这简直同直子并行时一模一样。

“渡边君,知道这一带可有打桌球的地方?”初美突如其来地说。

“桌球?”我吃了一惊,“你会打桌球?”

“嗯,还相当不错哩。你怎么样?”

“四个球的,打是能打,就是打不大好。”

“那就去吧。”

我们在附近找到一间桌球室,走了进去。这是一家位于胡同尽头的小店。初美一身漂亮的连衣裙,我则是海军蓝便上装和便式领带——我俩的这副打扮在桌球室里极 为显眼,初美却不甚在意,挑了支球杆,握住中间,用擦粉“嚓嚓”擦了几下杆头。随即从挎包里取出发卡,别在额旁,以免头发影响击球。

我们玩了两局四个球的。初美果然如同她自己说的,球技相当娴熟。我因为缠着厚厚的绷带,击球总有些不够灵便,结果两局都她赢了。

“打得不错嘛!”我甘拜下风。

“人不可貌相,是吧?”初美一边认真测量球的位置,一边嫣然笑道。

“到底在哪里练出来的?”

“我爷爷从前专门喜欢玩这个,自家就有球台。小时候每次去那里,都和哥哥两人捅来捅去。稍大一些后,爷爷就教给正规的击球方法。是个好人呐,又时髦又潇洒,已经死了。他最得意的,就是说自己过去在纽约见过迪亚娜·达宾。”

她接连赢了三回,第四回输了。我好不容易捞回一回,随后便打了几个乖球。

“都怪绷带。”初美安慰道。

“好久没打的关系,两年零五个月没打了。”

“怎么记得那么清楚?”

“一个朋友就是和我打桌球那天夜里死的,所以记得很确切。”

“那以后就不再打了?”

“不,倒也不全是为这个,”我沉吟一下答道,“只是不知为什么,从那以后就失去了打桌球的机会——就这么回事。”

“朋友怎么死的?”

“交通事故。”

她又击了几球。她察看球路时的眼神分外专注,击球时的用力也均匀无误。她把梳理得恰到好处的秀发一转挽到脑后,光亮亮地闪出金耳环,一双船形鞋准确地站定 位置,修长的纤纤玉指按住球台毡垫,而后将球一击而出——看到她这副神情举止,令人觉得在这不无脏污之感的桌球室里,惟独她所在的位置俨然成了华贵的社交 场所的一角。和她单独在一起还是初次,但对我来说实在是难得的可贵的享受。只消和她在一起,我就恍惚觉得自己的人生被拽上了更高一级阶梯。三局结束的时候 ——当然她是三连胜——我手上的伤口开始隐隐作痛,我们便到此为止。

“原谅我,本不该拉你打什么桌球。”初美十分歉然。

“没关系,不是大不了的伤,再说又开心得很。”

临走时,一位桌球室主人模样的瘦瘦的中年妇女对初美说:“小姐,训练有素啊!”初美妩媚地一笑,道了声“谢谢”,随即付了账。

“痛?”出门后初美问道。

“不怎么痛的。”我说。

“伤口裂开了吧?”

“不要紧。或许。”

“肯定的。到我那儿去,看看伤口,给你换条绷带。”初美说,“我那里绷带和消毒药都是现成的。不远就是。”

我说不怕,用不着那么担心,但她坚持说一定要看看伤口裂开没有。

“或者说讨厌和我在一起?恨不得马上返回自己宿舍不成?”初美用开玩笑的口吻说道。

“哪里。”

“那就别客气,去一趟就是。走路很快就到。”

从涩谷到惠比寺初美住的公寓,走路花了15分钟。公寓虽说算不上豪华,但也相当气派,既有小型楼厅,又有电梯。一室一厅的房子,厨房有张餐桌,初美叫我在 桌旁坐下,她去隔壁换衣服。出来时,身穿一件有“普林斯顿大学城”字样的带风帽的上衣和一条棉布裤,金耳环也不见了。不知她从哪里拿出一个急救箱,放在桌 上,解开绷带,确认伤口并未裂开后,大致消了消毒,用新绷带重新缠好。这一切做得非常利落。

“你怎么无论什么事都做得这么漂亮呢?”我问。

“以前在志愿服务队里做过,学过护士工作,就记住了。”初美说。

缠完绷带,她从冰箱里取出两罐啤酒,她喝了半罐,我喝了一罐半。接着,初美拿出俱乐部课余活动小组里低年级女生们的照片让我看,果真有几个蛮可爱。

“要是想交女朋友,随时到我这儿来,我马上介绍。”

“遵命。”

“不过渡边君,在你眼里我怕像个老媒婆吧?乖乖告诉我。”

“有点儿。”我笑着老实回答。初美也笑了,她是个脸上非常适合挂笑容的人。

“渡边君,你是怎么看的,我和永泽的关系?”

“怎么看?指什么?”

“我该怎么办呢,往后?”

“我说什么都为时已晚吧。”我边喝冰凉冰凉的啤酒边说。

“可以的,尽管说,怎么想怎么说。”

“假如我是你,就和他各奔东西,找一个头脑更为地道的人去幸福地生活。无论怎么善意地看,和那个人相处都不能有幸福可言。自己幸福也罢,使别人幸福也罢, 他并不把这个放在心上。和他在一起,神经非出问题不可。依我看,你和他交往3年之久已经是一种奇迹。诚然,我也不是不喜欢他,他这人风趣,长处很多,本事 大,又坚强,我这样的角色根本望尘莫及。问题是,他考虑事物的方式和生活态度不够地道。同他交谈起来,时常觉得自己总在同一地方来回兜圈子。他以同一程序 不断勇往直前,而自己却总是原地徘徊,并且空虚得很。一句话,就是人生观本身不同。我说的你明白吗?”

“一清二楚。”说罢,初美又从冰箱里拿出一罐啤酒。

“再说,他进了外务省,在国内进修一年,之后就要出国吧?你怎么办?一直等待下去?那个人,根本就没心思同谁结婚。”

“这我也清楚。”

“那好,我再没有任何该说的了。”

“唔。”

我往杯里倒进啤酒,慢慢喝着。

“刚才同你打桌球时我突然产生一个念头。”我说,“就是,我无兄无弟,从小到大都是一个人,因此从未感到过寂寞或希望有兄弟姐妹,一个人心满意足。但刚才 同你打桌球的时候,我猛然想到如果有你这样一位姐姐该有多好——一位又时髦又高雅、适合穿深蓝色连衣裙和戴金耳环、会打桌球的姐姐。”

初美满脸欣喜的笑容,看着我说:“至少这一年来我所听到的各种话里,你刚才这句最让我高兴,真的。”

“所以,作为我也但愿你获得幸福。”我脸上有点发热地说,“不过也真是不可思议,你看起来同任何人都能处得快乐,为什么偏偏看上永泽那样的人了呢?”

“大概是命中注定吧,我自己也不知所以然。要是让永泽来说,恐怕就成了我的责任,与他毫不相干。”

“想必。”我表示赞同。

“可是渡边君,我并不是脑袋好使的女人,总的说来,有些迂腐和古板。什么人生观啦责任啦,怎么都无所谓。结了婚,每晚给心上人抱在怀里,生儿育女,就足够了,别无他求。我所追求的只是这个。”

“他所追求的却截然不同。”

“但人是会变的,对不?”

“你是说,到社会上几经风雨,几遭挫折,然后成熟起来?”

“嗯。加上长时间同我天南地北,说不定对我的感情也因而发生变化,是吧?”

“那是就普通人而言。”我说,“若是普通人,或许会那样。但那个人另当别论。那人的意志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坚强,而且每天每日都在不断加强,越是遭受打击越 是自强不息。他甚至宁肯生吞蛞蝓也不在人前认输。对这样的人你还能指望什么呢?”

“不过渡边君,现在的我惟有等待而已。”初美在桌面上支颐说道。

“喜欢永泽喜欢到那个程度?”

“喜欢。”她当即回答。

“也罢也罢。”我叹息一声,喝干杯底的啤酒。“能如此执着地爱上一个人,这本身恐怕就是件了不起的事。”

“我不过是迂腐古板罢了。”初美说,“再喝点啤酒?”

“不,可以了,该回去了。又包扎又招待,谢谢了!”

我立起身,在门口穿鞋。这当儿电话铃响了,初美看看我看看电话,又看看我。我道声“晚安”,开门走出。门悄然合上时,我瞥见初美正拿起听筒——那是我见到她的最后情景。

回到宿舍,已经11点半了。我径直去永泽房间敲门。敲了十多下,才想起今天是星期六。星期六晚间永泽以去亲戚家为由,每次都被允许在外面过夜。

我折回自己房间,解下领带,把上衣裤子挂在衣架上,换上睡衣,刷牙漱口。随即想起:得得,明天又是星期天。我觉得简直就像每隔四天就来一个星期天。再过两个星期天,我将满20岁。我歪倒在床上,望着墙上的挂历,不觉黯然神伤。

星期天上午,我仍像以往那样伏在桌上给直子与信、我写了封长信,边写边用大杯子喝咖啡,边听迈尔斯·戴维斯的唱片。窗外细雨霏霏,室内如同水旅馆似的凉意 浸人。刚从衣箱里掏出的厚毛衣上还残留着樟脑气味。窗玻璃上方,一只圆鼓鼓的苍蝇附在那里纹丝不动。由于无风,太阳旗俨然元老院议员长袍的下摆,垂头丧气 地裹在旗杆上一动不动。一匹有气无力的褐毛瘦狗不知从哪里跑进院子,团团围着花坛粗声大气逐个嗅着花瓣。狗为什么在雨天里非要来回嗅着花瓣气味不可呢?我 全然捉摸不透。

我伏案疾书。每当提笔的右手开始作痛,便茫然地打量着院子里这番光景。

我首先写了在唱片店打工时把手割了一道深口,写了我同永泽、初美三人祝贺永泽通过外交官考试的情形,告诉直子那是怎样一家饭店,点的什么样的菜,还告诉她尽管菜肴非比一般,但席间气氛却有些尴尬等等。

写到同初美去桌球室时,我想起了木月,一时有些踌躇,但终归还是写了,我觉得是应该写的。

我清楚地记得那天——木月死的那天他击最后一个球的情景。那其实是个需要反弹的相当难的球,我没想到他竟然一举成功。然而大概是一种巧合吧,那一击居然百 分之百地准确无误,白球与红球在绿色的毡垫上悄无声息地轻轻撞合,结果成了他得的最后一分。那动人的一击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至今仍历历在目。那以后的 近两年半时间里,我未曾打过桌球。

但是,在同初美打桌球的那个晚间,直到第一局打完也一点没有想起木月。对我来说,这是个不小的打击。因为,自从木月死后,我一直以为每逢打桌球必然想起 他。不料直到打完第一局而在店内自动售货机买百事可乐时,都全然未能想起。至于为什么在那里才想起木月,是由于我和他常去的那家桌球室也同样有一台百事可 乐自动售货机,我们常常用买可乐的钱来打赌玩。

打桌球时居然未想起木月,这使我感到似乎做了一件对不起他的事。当时我觉得自己已将他彻底忘在脑后。然而夜里返回宿舍,我开始这样想道:那以后已经过去了 两年半,而他依然17岁。但这并不意味他在我的记忆中已渐趋淡薄,他的死带来的东西依然鲜明地留在我的脑海里,有的反而比当时还要鲜明。我即将满20岁, 我同木月在16岁和17岁那两年里所共有的东西的某部分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无论怎样长吁短叹,都已无法挽回——我无法表达得更为确切,但我觉得对于我的 感受、我想要表达的,你是会充分理解的。而且能理解此事的恐怕也只有你一个人。

我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仔细地思考你的问题。今天在下雨,下雨的周日多少使我有些惶惶然。因为下雨不能洗衣服,自然也不能熨衣服。既不能散步,又不能在天台 上东倒西歪。只好坐在桌前,一边用自动反复唱机周而复始地听《温柔的蓝》,一边百无聊赖地观望院子的雨中景致。以前我也写过,星期天我是不上发条的,因此 信也就写得很长很长。不再写了,这就去食堂吃午饭。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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