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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我读过的 > 《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目录

第一章问题的重心(1)


“资本主义”是一个常用的名词,不时出现于众人笔下和口语之中。可是要给这名词适当的定义,则非常困难。不仅各种书刊作者坚持己见,即使我们引用到“资本主义”这四个字,也可能前后用意不同,更害怕旁人顿生误解。这问题若不得澄清,则可能成为社会上思想冲突的根源,亦可能影响到各个人的人生观,使我们对世事惶惑而觉得没有主宰。

以一个常用名词而会产生如此多问题,大概因为资本主义在世界上牵涉的地区广泛,历时久远,迄今尚未停顿,且又与现代生活发生了密切的关系。近世纪中主要的战争与大规模的动乱,通常都与它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资本主义,既可以当作快乐与新生命之原动力,也可以视为许多失望与灾害的渊薮,因而我们无法在理智上或情绪上漠然视之。

虽然一般作家认为资本主义形成一种经济生活的现象,首先在13至14世纪之间出现于意大利半岛,可是资本主义(capitalism)这一名词却产生在几百年后。纵然如此,从开始使用至今已有100多年了,以今日世事变化之剧之速,也可以算得“曾经沧海”。对西方而言,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因为1929年经济恐慌的记忆犹新,各界批评资本主义的文字很多,组织工会,防制托拉斯,提出社会福利的立法,亦与当日提倡资本主义者的立场相反。直到东西冷战之后,才有人以在资本主义的旗帜下自豪,才有人倡说它与西方社会中之自由不可分割。可见得历史上的资本主义,是一个复杂的多面体。资本主义——名目之由来

法国历史家布罗代尔(FernandBraudel)研究资本主义多年,他的考证如下:

资本主义为这三个名词[其他两个名词为“资本”(Cap-ita)及“资本家”(capitalist)]之中最带激动性的一个,曾经促使历史学家及辞典专家拚命追究而尚无定论。据陶查特(Dauzat)说,此字眼曾见于1753年之《百科全书》,它并赋予奇特的意义:“富裕之人的景况。”这种说法可能不正确;因为此一文句迄今未为后人觅得,仅见于1842年黎察(J.B.Richard)所著《新法文广义》)(Enrichissementsdelalanguefrancaise)一书中。可能是由于布兰(LouisBlanc)与巴斯夏(Bastiat)的争辩;才赋予这名词新意义。他在1850年写着:“我所谓之资本主义乃是有些人拨用资本,不让旁人介入。”当时“资本主义”这字眼仍不常见。普鲁东(Proud-hon)间或使用。他的说法亦算正确:“土地仍是资本主义之堡垒。”这也是他的主要论题之一。普鲁东给这个名词下了很好的定义:“一种经济与社会之体制,当中劳工以劳力使资本产生作用,使之成为收入之来源,而此资本并不隶属于这些劳工。”可是六年之后(1867)马克思仍不知有此名目。

事实上要到20世纪之初,“资本主义”这个名词才在政治论坛的争辩中,轰轰烈烈的被视为社会主义的反面。宋巴特(WernerSombart)爆炸性的著作《现代资本主义》(DermoderneKopitalismus,初版,1902),更将之引进学术界。在很自然的情况下,这个马克思从未使用的名词,却被归并于马氏的规范之中。自此,奴隶社会、封建制度与资本主义,被视为《资本论》作者的三阶段之演进。

这名词在出现过程中的含糊不清,可能是由于它成为一种政治上的名目。20世纪初年,经济学家长期的拒绝使用,如纪德(CharlesGide)、康瓦斯(Canwas)、马歇尔(Marshall)、西利格门(Seligman)、卡萨尔(Cassel)。直到第二次大战之后,才在《政治学辞典》(Dictionairedessci-encespolitiques)中出现;《大英百科全书》迟至1926年版才赋予一篇解释。《法国研究院辞典》则迟至1936年才加以介绍并给它一个啼笑皆非的定义:“资本主义:资本家之整体。”这书至1958年仍未有显著的改进:“一种经济体制,内中生产的品物属于私人或私家行店。”——为什么不径称“生产工具”?

事实上自20世纪初年以来,资本主义即被重重推压着不同的意义,而尤以1917年俄国革命之后更盛,曾使很多人感到尴尬。有声望之历史家如希亚通(HerbertHeaton)曾提议将之废弃不用。他曾说:“在各种主义之中,最扰乱听闻的乃是资本主义。这字眼有了如此五花八门的解释与定义,任何人都可以说,资本主义与帝国主义相似。”费伯微(LucienFebvre)认为它既然被过度滥用,实应自此放弃。可是如果我们真的放弃,又必立刻感到怅然若失。南非德(AndrewShonfield)说得好:“还在继续使用资本主义这个名词的原因之一,是没有人,最严峻的批评者在内,得提出个较好的字来代替。”由此我们可以窥见这名词之发生问题,其来有自。

陶蒲的三种学派

前剑桥大学讲师陶蒲(MauriceDobb)分析当代有关资本主义之论文,归纳为三派。一种注重生产关系之转变。资本主义一行,生产者开始出卖劳动力,此后对制成品无法过问。这也就是马克思学派。陶蒲自称属于此掀。第二派着重资本主义的精神,亦即新时代的资本家将存积资本当作一种高尚的事业,并且赋予以虔诚的宗教性。还有一派则重视自然经济蜕变为金融经济的过程。资本主义之特征,组织上本就预备对付遥远的市场,于是批发商出资垫买商品,因之也干预着零售商及生产者的业务。

但在现有的著作中,没有一派的理论可供我们全部观摩借用。因为许多理论并不合于我们所处的时间及地点,对一般读者说来,沉缅于这些理论可能始终不得要领,至少也是事倍功半。

例如陶蒲提及工业资本之形成时,承袭马克思的说法,指出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匠工扩大了本身行业的制造。他们阶手胝足挣积了资本成为资本家,开始雇用劳工,创造新局面,通常是前进的。另一种方式则是将商业资本投入制造,压制生产,使物以稀为贵,而大规模的赚钱。他们也不愿意高度的分工合作,于是避免了大量的投资,总之就是反动。作者根据英国在16、17世纪间不同的行业,提出无数例证。但是在初期存积资本的过程中,工可以为商,商也可以为工。即算作者所举例证全部确凿,在数百年后的今日,前进的工匠与顽固反动的商人皆经过市场的测验和时代的淘汰,有的歇业破产,有的臻荣日上。今日尚待开发的国家,百事待举,亟需将廉价的劳工投入国际市场以便存积资本。资金的辗转则已国际化,不借贷则眼看着旁人占先,并使自己坐失机宜。虽说任何国家都要尽量保护本身和劳动者的利益,可是现在已不是计量企业家的家庭环境背景和阶级出身的时候了。对已开发的国家来说,刻下的问题早已逾越多个世纪以前的范畴。今天各大公司除需面对同业的竞争外,更需防备的是职业性的“公司突击者”(corporationraiders)。他们靠游说为资,先向银行家和证券交易人取得“垃圾证券”(junkbonds),将若干大公司的股票成批买去,然后接收对方,裁道其经理人员,再将其经营的事业撤离合并,有的出卖,有的加强,只顾刻下的效率,忽视长期惨淡经营的需要。先进国家的工商业人士既要对付诸如此类的大问题,因为所牵涉的资金动辄十亿、百亿,被接收的公司的雇员也以万计,使整个社会已无力去顾及初期存积资本时其成员的积极性与消极性了。就像一个商店今日之盈亏每年逾百万,已无暇去考证几十年前账簿上一个小数点后面之数字是否确实可靠了。

韦伯(MaxWeber)是第一个积极宣扬资本主义精神的学者。他的著作将新教伦理(protestantethic)与现代资本主义并为一谈。作者一方面提出路德提倡的上帝之召唤(calling,亦即天命,对每个人不同)与加尔文之命定论(predestina-tion),一样有个人主义的趋向,因为天主教徒过去崇信带有集体性格之良心,经过宗教改革以后,已代之以匹夫匹妇个人为主义之良心。自此也不能全恃寺院修道作为获救的阶梯,各人之生计行业仍不能与信仰无关。路德尚只消极的以各尽所能乃系上天谛命。加尔文则鼓励各信徒设想本身已被选拔获救,于是事业上的成功乃系得到恩惠之象征,因之更积极进取。另一方面韦伯也根据富兰克林及英国非国教(non-comformist)牧师巴克斯特(RichardBaxter)的言行证实英美资本主义之兴起与清教徒之间有密切关系。中国读者特别有兴趣的则是韦伯在他的《宗教社会学论文集》里有一卷专论中国不能产生资本主义的原因。他述及中国社会受儒家统治,只有父系的官僚组织,缺乏有法律保障的社会结构。下层的组织既靠父系权威(patriarchialauthority)的氏族(sib)作主,科举制度又将一切名利交付文人,使其他各种行业缺乏适当的诱导力量。道教则被中国社会看作一种魔术,它本身也逐渐减轻入世的行动。佛教在中国也同样被排斥。韦伯指出佛教因对女人情绪有特别感召的力量,以致成为宫闱之中被重视之信条,经常有宦官为其赞助人,而缺乏领导社会之力量。

韦伯引用中国资料常有错误及误解之处,可是整体来说,他这种比较式的观察尚称得体。他批评中国旧社会教条森严无法活用的地方,通常一针见血。但韦伯只是一个社会学家,其作品可视为文化人类学(culturalanthropology)的论文,一般心理上的分析细腻,很适合用为评议文艺和美术的根据,而用以解释人类的某种经济行为有如资本主义者,则不免流于用抽象的论断来衡量具体的事物,当中的联系,只在或有或无之间,读者纵无从驳斥其非,却也很难完全相信。

十六七世纪以荷兰及英国为首的西欧国家,趁着宗教改革之发难,将封建制度的残余社会力量一扫而光,代之以新社会的国家组织与经济体系。这种组织与体系,以“资本主义”称之。其中又以加尔文教派为盛,并以其战斗力量与旧有力量周旋。所以历史上提到“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必有其互相衔接之处。但是若以为两者之间的联系即可概括全部除旧布新的运动,或可以推测以后社会新组织的全貌,则不免过度将问题简化。

资本主义首先出现于威尼斯时并无新教渗入。以后相继推及于法国及比利时,这些国家至今皈依天主教。荷兰独立战争之领导者“威廉寡言”(WilliamtheSilent)原奉天主教,在革命过程中先入路德教派,后又改信加尔文派(详第三章),所以到底是新教伦理发生了领导的力量?抑或它不过是革命战争中被利用而为一种工具?这种种问题,就使韦伯的理论发生了罅隙。

韦伯也体会到新教伦理不能凭空存在。资本主义能推行,法治的维持为首要工作,若无法治,则商业资本即无法预为筹谋,无从计算,亦即不能发生一个现代经济的体系。可是作者亦以为现代商业法律也是由新教思想体系孕育而成,则不免张冠李戴。事实上现代商法虽可以追溯到罗马法的根源上,但主要的仍是在中世纪经由意大利的自由城市实用而产生。要等到西欧各国商业展开,法治基础成熟,逐渐抄袭沿用。是故民法、商法和法治理论并不会因某种精神而产生,却会因物质生活的推广而增进。由此也可以看出韦伯等过度强调理想主义的弊病。

韦伯亦了解他自己的理论施用起来必有限度。他所谓的资本主义精神,基于新教伦理即使在金钱堆中仍有硬干苦干,顶天立地,道德升华的观感。在他看来只有如是才算合理(rational)。他也提到:“当然这种观念不仅曾在资本主义之条件下存在。我们也可以在资本主义发生之前追溯到它的根源。我们更不能说现代资本主义企业中各个人包括企业家及劳工仍在自信的保持着这些伦理信条。今日资本主义的经济组织是一个庞大的宇宙,各个人出生于其中,它将许多不能更变的事物交付给他,他只能与之共存。当各个人牵涉到市场关系的时候,他只能就范于资本主义的条规。要是制造者长久违反着这些成例,他必在经济生活之中被淘汰,有如工人不使自己迁就于这些成例,则必会失业而踯躅于街头。”

这样看来,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与作者所谓资本主义的精神全是两回事,它们虽可以在某种条件下异途而同归,却不见得会共存亡。我们企图以最经济的眼光来了解资本主义在现代社会中展开的全貌时,若跟随韦伯则很难找到适切的途径,很可能因为他的唯心主义而被带入歧途。

与韦伯同时而同出于德国唯心主义之门下者,有前述之宋巴特。韦伯认为资本主义的精神出自基督教的新教伦理,宋巴特则认为出自犹太教,与韦伯所述清教徒相轩轾。他说及犹太人在15世纪末叶被逐出西班牙后,于16世纪初来到荷兰,凭着他们的资本及信用证据扶助资本主义的发展,并且通过安特卫普(Antwerp,今属比利时)将这精神带到英国。“可是犹太教自始至终没有产生一种固穷的理想(povertyideal)”。宋巴特总认为在资本主义之前,人类是比较纯洁的,各人以自己为标准,去衡量外界的事物。一旦接受资本主义就本末颠倒,采取一种数量上的计算(quantitativecalculation),所有精力用于算计如何获得财物,“用武力、用魔术、用计谋、用新发明和用金钱去获得财物”。可是另一方面,他也说及每一个欧洲的国家都有产生资本主义的能力,只有程度上的不同。自从罗马帝国崩溃后,每一个国家都有两种力量出现,一是对金子的贪婪,一是创设企业的精神,不久这两种力量凝结一气。可是宋巴特讲资本主义的弱点,没有时间的程序,也没有空间的限制。甚至穿绸、吃糖、生活带色情都可以归咎于资本主义。

唯心主义者有时将本人之爱憎当作善恶,更将这种标准施用到历史中重大的事故上,结果可能相当危险。韦伯在《新教伦理》说到西方之特长时,已有种族主义(racism)的趋向(详第五章)。可是他提及纵使个人相信生理及遗传的关系,刻下的科学发展尚不容他作定论。宋巴特则将“英雄性格”与“贸易民族”等称号,分派到不同的民族头上去。他又提出一个“血缘资本主义”(germ-capitalism)的名目(详第五章)。这也难怪宋巴特末年会参加希特勒的纳粹运动。但这些枝节更使我们不得不在学理研究时存有戒心。

说到这里,我也要顺带提及一位也用宗教思想作线索去追究资本主义之形成的陶尼教授(R.H.Tawney)。不过他并不高度夸张意识形态,他将思想的成分与土地占有、银行业务之展开,相提并论,互为表里。他又说:“中古时代的思想,以为一切价值都可以排列在一种有次序的层级上去,经济事宜也包括在内,而其最上端则为宗教。”这样一来,作者的态度比较客观,本书也在不少的地方,尤以考虑到资本主义在英国展开的时候,多次参考着陶尼的论说。

在陶蒲的三种学派分类中,凡不属于马充思学派和德国唯心主义学派之作者,都有被归纳于第三派之可能。我们对这种说法,基本上是同意的。本书从技术的角度看历史,也可算作陶蒲所谓的第三派之一。可是作者所谓自然经济蜕变而为金融经济,则解释过于松懈,而且用于了解中国的情形,极易生误解。原来中国近代经济史内缺乏西方那种规模宏大结构健全的体制而足以称为资本主义者。可是另一方面,在近代之前中国的商业组织及内河商业之范围却曾多次突出于西方;主要的原因乃系在西方封建制度(feudalsystem)之下,土地不得买卖,社会上的分工合作在极小圈范内根据成例施行,金钱之用处极为有限,而中国自先秦之后即无此历史经验。所以中国之商业长期在西方两个极端(即封建制度下的极端封闭和资本主义下之极端展开)之间。如果说商业以远距离之姿态行之,批发商能干预零售及制造即能算资本主义,则中国有许多这样的例子,例如外放分工办、法(Putting-outsystem)即曾在明末清初出现,可是这样的发展没有普及成一般现象,其间不上不下的情形只赢得一个“资本主义萌芽”的名目,因而局面更为尴尬。世界上竟有何种名花异卉,会“萌芽”达三四百年,还不曾开花结果?可见得两方社会组织有根本不同之处,作者没有将资本主义之定义规划清楚,于是削足适履,产生一个非驴非马之称呼,此点下节将再论及之。

由于对这样一个极关重要的历史阶段缺乏实切的定义,故成为研究西方历史的累赘。以布罗代尔教授为例:他的《世界文明与资本主义》(此书原名《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3年出版了中译本——编注)有三巨册,洋洋百万多字,引证举例之丰富可谓空前。只是其著书之宗旨,乃“撰写一部一般的经济史”,呈现其“品类、模型和规范”。在此前提之下,他将材料纵横曲折容纳于一炉。例如说及初期的证券市场则伦敦、阿姆斯特丹、巴黎一齐叙述,通过跨世纪的沿革,不仅交易所在的建筑物和地图了如指掌,而且喊卖股票的口语和零售咖啡童子的插嘴也记入书中。于是丛碎杂芜,莫衷一是,可以供闲暇时翻阅,却难能在研究资本主义时提出南针。毛病在什么地方呢?但是所谓的资本主义者真有如马克思及恩格斯所言,出现于一个“资本家的时代”(capital-istera),与封建社会相埒,当中无所不包,不能仅以“经济史”名目概括之。今日我们首要知道的,是其组织形成的经过,注重其动态,而不在其已成定规后之品类及模型。

当然布教授并不是不知道此事。他自己曾说:“实际上,每个根据旧式组织之社会一开货币之门,迟早必失去其需要之平衡,从没有适当控制的力量中放出来。新的交换方式产生动摇的力量,是对少数人有利,而对其他人不利,每一个社会受此冲击,都会出现‘历史性的’新页。”他也说:“资本主义之成功端在它与国家互为一体,它本身即成为国家。”若是如此,则其不单仅为经济史,更兼为军事史、政治史、社会史和思想史。当中“翻出新页”的情形,有过于新系统的规范。

本书著稿之前,作者亦曾翻阅时下流行以资本主义为衔面之书籍20余种。虽说开卷有益,总有启发借用之处,但是对我们刻下应当注意的问题,关系却不深。一般的通病,只对刻下资本主义的“好”“坏”提出意见,缺乏历史之纵深。根据上述布罗代尔之意见,资本主义之展开既在各国产生剧烈变化,则研究资本主义之专书应当根据其冲突的情形分国论列。可是迄今这样的书籍被吾人触目者尚只一部,而其出版至今已60年。又布氏见解,我们无法认为不正确,但马克思著作之整体也可以算是对布罗代尔教授提出之冲突的一种指责。如何才可以成为资本主义的生理家?除了以上韦伯在他书中偶然提及法制之重要外,其他重视法律与资本主义展开关系的专书,也只有一部而且叙述简单,只有理论的大纲,缺乏事例之引证。

所以在20世纪之末期,我们希望对资本主义作一个概略的回顾与前瞻。这个重要的工作,仍落我们自己手中。

以中国为本位的考虑

今日中国的读者面临资本主义这一名目,还必须考虑到:

所谓资本主义体制是否曾在中国产生?如果未曾在中国产生,是否现在仍可及时添制,又,万一与中国的国情不合,是否有可以充塞的代替物品?

答复第一问题之前,我们必须考虑到资本主义是一种划时代的组织与运动,牵涉范围极为广泛,所以其定义必相当狭窄(看来这也是一种似非而是的说法。因为其牵涉极广,所以在人类历史中亘世纪而跨海洋的产生,只此一次。其定义也必包括其专一独特的情形,而不能广泛笼统的与寻常所见的事体并论,才能表现其为一种知识和一种运动)。资本主义对世界文明之贡献,可以从产业革命(IndustrialRevolution)的成效来看。一位专家的研究,迄至19世纪中叶,世界上只有五个国家(英、美、加拿大、瑞士及荷兰)平均每人一年收入达美金200元(1952至1954年间的价值)或略高的程度。又全欧洲及全北美洲合计,其平均不可能比150美元超过甚多,亦即与今日一般穷国相去不远。今昔相比,何等悬殊!马克思虽未用“资本主义”这名词,他和恩格斯亦承认“资本家时代”之来临对欧洲封建社会带有革命成分。并且他在《资本论》第三卷里说起,在“资本家生产方式”之下,资本家继续存积资本,必导致生产时投入厂房机器之成本比例较工资部分为多,长期以后必导致利润下跌,工人实际工资增加。这种情形也与前述工商业先进国家人民生活程度提高的情形符合,可见得资本主义使人类生活的质量发生改变,它必曾在历史上产生大规模环境之突破,而且不可逆转,亦即突破之后,至今尚未能主动的或被动的卷回到以前的形势里去。

从这种特殊的情形看来,资本主义不可谓曾在中国生根,追论萌芽,更谈不上开花结果了。

第一,称中国尚未与西方大规模接触前之体制为“封建”,即与事实不符。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共产党宣言》指出西方市民阶级社会(bourgeoissociety)是由封建社会中萌芽(sprout-edfromtheruinsoffeudalsociety)。将feudal译作中文的“封建”,并不能完全吻合,但大致无碍,并不是此间争论的症结。根据专家考订,西方的feudalsystem确与中国之封建共有以下特点:(一)威权粉碎(fragmentationofauthority)。既为封建则必裂土封茅,而公仆不能将大块疆域全部控制于本人手中,势必执行“次层封建”(subinfeudation),使被封者长久为藩篱,结果是地方上的警察权与财政权日渐雄厚,终集地方分权之大成。(二)公众事务变成私人产业(publicaffairbecomingprivatedomains)。因为封邑透过遗传永为子孙承继,势不能买卖。否则一任金钱接触,流动性大,则封建体制瓦解。同时这组织也只能任行政系统托身于私人之从属关系,如此一来,政府无异私人法庭,抽税与纳租相提并论,地方向中央的缴解即为进贡。欧洲封建领主所辖之碉堡即为其政府,地下层即为监狱。(三)武士传统(warriortradition):在这种局面下不能文武分途,整个政府势必为世袭之军政府。

可是像明清这样的大帝国重文轻武、中央集权,所有的法制全国一律,皇帝向全民抽税,凡有职能的官位不能遗传,除了皇位之外,能遗传之爵级则无实权。土地可以自由买卖,社会流动性大,这种种特色正与上列封建情形完全相反。欧洲的封建起于日耳曼民族之南侵,以其特有的部落组织与罗马帝国残余的传统合并而成为一种实用的系统。惟其组织结构简单,缺乏弹性及可折冲之处,故无法担承变态,才在人口增加、交通发达、货币流通的条件下,被新潮流扫荡无余。中国的专制政府官僚系统自有它的缺点,然而在不开司法独立之门,不让商人过度抬头的条件下,应付内部之变态,仍绰有余裕。即使遇着大规模之民变及异族入侵,最差的结果不过是改换朝代,一切重来,用不着经常在社会上作本质的更革。由此可见东西体制之不同有如霄壤,无从并为一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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