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首页 我读过的 世界名著 诺奖作品
国学名著 科幻名著 言情名著 恐怖名著
历史小说 武侠名著 教育名著 传记名著

位置:我读过的 > 《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目录

第五章资本主义思想体系之形成(1)


从以上各章节来看,资本主义在一个国家展开时,人文因素势必经过一段剧烈的变化,然后过去农业社会管制的方式才能代以新型商业管制的方式。换句话说,这也就是全国进入以数目字管理的阶段,自此内部各种因素大体受金融操纵。

有了这些例证,我们在赋予资本主义的定义(第四章)之外,仍可以回顾以前(第一章)所作的假说,将资本主义在历史上演进的必有条件,列举于下:

资本主义在历史上展开时,表现为一种组织和一种运动。它要存在于一个国家,务必做到资金广泛的流通,经理人才不分畛域的雇用,和技术上的支持因素(如交通、通讯、保险、律师的聘用等)全盘活用。既打开如是局面,则信用之通行必受法制保障,然后所有权和雇佣才能结成一张大网,而且越编越大,终至民间的社会经济体系与国家互为表里。

这样的一种看法,包括着一个“整体”的观念,资本主义带着整体性,它能在一个国家内畅行而且成为不可改变(irreversible),乃是由于得到司法权的承认,其下层机构里各种因素概能公平而自由的交换。

实际的发展固然如此,思想理论的形成则未必如此。读者务必领略历史上很多大事超过当时人的人身经验,不可能由时人将全局看清,预为筹谋,构成蓝图然后依计划完成。大部分的时候,是个人仅面对局部产生的问题,因时就势,顺水推舟。只到局势明朗化,才由后人以局外的眼光推断前人之作为,在历史上连缀而成一种庞大的组织与运动。资本主义之形成,绵延持续,在每一个国家内之展开,甚且跨越世纪,又与其他人文因素错综重叠,如此更不容易预先构成一种思想的体系。

所以,探究资本主义思想系统之构成,只能从当时人的文字中寻觅各种原始观念,将它们结联补缀而成。我建议本章从以下的方针着手:

(一)将重点放在17世纪的英国。17世纪英国是西欧最重要国家之一。它已经有了很好的农业基础(为当时威尼斯所无),并有全国性的法制系统(为荷兰共和国所无),因此它进入资本主义的体制,造成一个原型(prototype),此后给其他国家的影响至为深长。即是在侧面造成思想上的根据,也以英国作家最为活跃。不论内战前后或是散发政治传单,或是著作专论,他们的文字都与时局有关。当日并没有被认为是推行资本主义的根据。可是连缀起来,则痕迹显然,可见得这种历史上的组织及运动之称为资本主义者,是有思想界的支持,而且前人领导后人,后人又扩充前人的见解,一脉相承。所以本章以17世纪英国思想界的文字当作主流,以便和这国家的行动配合,但并不摈斥其他言论,其有重要性者仍摘要录入。

(二)将18世纪及以后的理论另行列入,不与主题混淆。根据事实分析,英国在光荣革命前后已经进入资本主义社会(详上第四章)。支持这种组织与运动的思想也已成熟,在人身方面可以以洛克为代表,这是本章之主题。18世纪以降的评论出于资本主义已成熟之后,如亚当·斯密在资本主义范围内强调自由放任政策之重要,抨击英国当日对殖民地的处置。马克思揭露产业革命之后资本主义所留劣迹,又用唯物辩证法重新评判资本主义,已经属于上述主题之外。又因20世纪之初社会学被重视,更引来韦伯及宋巴特等引用新方法检阅资本主义。虽说以上各人的见解可能使我们对资本主义产生与前不同的看法,但他们仅为评议者而非创造者及推进者,这当中有很大的区别。至于东西冷战之后,西方国家内产生了一些维护资本主义的言论,本书开卷时业已提及,以后还要在结论时检讨,更不属于本章之范围。

(三)站在技术的立场将17世纪以前的资料照时间的程序安排,并着重三个阶段。大凡资本主义社会之产生,必先创造一个国家的高层结构和社会上新的低层结构,次之则要重建或改组当中制度性的联系(institutionallinks)。实际推行资本主义之组织及运动时,其程序不一定如此。谈理论的各种文字也有出入,可是它们对以上三个题目分别发挥的趋向,却极为明显。我们也要注意这三个阶段,作为我们分析检讨之凭藉。

马基雅弗利和《君王论》

在上述前提下,我们提到历史上的资本主义,不能不先自16世纪初佛罗伦萨的作者马基雅弗利说起。此人著书立说时,西欧尚未完全脱离中世纪的色彩,马丁·路德还未展开宗教改革的运动,如果我们径说马基雅弗利是资本主义的开山老祖,不免贻笑大方。但他在文艺复兴进入高潮时强调唯物论,并且在他的名著《君王论》(ThePrince)中以譬喻法,再三指出一个国家的首脑有维护属下人民安全的义务,而人民所注重的安全无非身家性命财产,则他的用意已与上述在新旧交替之际重创高层结构的宗旨相符合。只是这样的一个高层结构的造成,又要维护人民之生命财产,其所产生的社会形象,不可能是16世纪初期人士包括马基雅弗利所能预料。

我们有了今日的历史眼光,则可以看出此高层结构对外独立,对内保障自由(liberty),更经过一段长时间之演进,不可能与日后之代议政治及资本主义无关。

从历史上来看,马基雅弗利是一个惹是生非的人物,批评他的人认为他公开的提倡政治上阴险毒辣不顾天良。现代社会里有一种说法,叫做“为了目的不择手段”(endjustifiesmeans),也可以谓由马基雅弗利开其先河。

马基雅弗利生于1469年,当日的意大利正“四分五裂”。西北角为威尼斯及其大陆之领域,正北为米兰,中西部为佛罗伦萨,横跨中央将半岛截为南北两部则教皇之领域。更南为西西里王国(KingdomoftheTwoSicilies),包括西西里岛,也包括意大利半岛之南部。但是这五个单位仍未将意大利分割至尽,每一单位内仍有许多小单位。由于政局不稳定,所以常引起德(由神圣罗马帝国出名)、法、西各国及瑞士之雇佣军侵入参与内战,人民深受荼毒。马基雅弗利出身名门,至他已家道中落,但仍以本身能力做到佛罗伦萨的保安秘书,并以外交官的身份出使各国及罗马教廷,1512年佛罗伦萨又再度政变,马基雅弗利因此去职,并曾一度被拘禁,出狱后乡居著书,《君王论》及《李维十书讲解》(DiscoursesoftheFirstTenBookeofLivy)均于1513年成书。

所谓“君王”系意大利当中各政治区域之首脑人物,包括教皇在内。马基雅弗利认为他们除了以保障自身之利益外,也应当使治下人民各安所业,同时都能够在行业上各有增进。但是,君主使人爱戴不如使人畏惧。“因为爱戴是由各种义务之链条来维持。人类是自私的,一到合于他们打算的时候,这链条可以随时断坏,但恐惧由于害怕惩罚而存在,永无一失。”

所以此书作者认为上位者在获得并巩固政权时,应当不择手段,如谋杀、欺骗、无德而称功、嫁罪于部属,只要合于时宜,都无所不可。君主应尊重的不是道德,而是谨慎(prudence);不是光荣,而是权力。重点是君主不要专心一志做好事,应当准备做坏事。“因为不做坏事甚难救护国家。他可能发现有些看来道德上的事,做来只会使他垮台;有些看来是坏事,做来却可以大大的增加他的安全,使他得福。”

马基雅弗利《君王论》之中,很少提及宗教之事,只有一处他说及有些人相信各人的祸福概由上帝安排,人类无法改变处境。他承认“有时候我也局部的趋向这种想法”。但他又认为命运可以决定一半,人类的处境,自由意志决定其另一半。在这方面他表现一种无神论的趋向。他也认为人类无法脱离其劣根性,如将犹太教与基督教所讲人类的“原罪”加以一种宿命论(fatalist)的论断。其症结则由于人类的贪婪。“人容易忘记他父亲之死,而不容易忘记他没拿到的遗产。”这可以说是把唯物论发展至极,也替日后的功利主义(如好坏由利与害而决定)铺路。

《君王论》至今仍为美国有些大学学生必读书之一,其流传之广,不言而喻。可是自莎士比亚(16至17世纪之交)后,很少人再攻击此书作者的隐善扬恶。大多数读者能站在技术的角度,看出《君王论》的积极意义。他们获悉,作者著书时并未预期此书能成为畅销书供大众阅鉴,而是私下写出,准备呈献佛罗伦萨的新首脑,世称“伟大的罗伦佐”(LorenzotheMagnif-icent)。进书的目的,则是希望能求得一官半职。从以后的发展看来,马基雅弗利的希望始终没有达成,罗伦佐可能没有看到此书。《君王论》私下被人抄传,1532年出版,作者已去世5年。

马基雅弗利著书的私下目的既成泡影,后人反赏识他在不经意之间真实写出了人类的性格,暴露了政治生活的真意义,有如作者说的,他写的不是“应当”如此,而是实际如此。而且《君王论》与《李维十书讲解》相比较,更可以看出马基雅弗利是一个爱国人士。他痛恨意大利被人宰割,将之归咎于基督教之提倡谦虚、教人为弱、不注重入世的事物。这些言论,也代表宗教改革前夕(马基雅弗利两书完成后4年,即1517年,路德才公布其九十五条论题[Ninety-fiveTheses])西欧不少知识分子的怨望。

此人是好是坏,在学术上讲已无关宏旨。马基雅弗利影响后人之深,可以从最近一个美国学者的看法窥见。他强调即使在20世纪末期,500年后的今天,马基雅弗利还是“生存”于人间,“他表现着一种活力,迄今很少其他的政治思想家可以望及”。其所以如此,大部分由于这位佛罗伦萨思想家认为政治生活即人类生活之整体。其实其他学者用不同的言辞,也表达了类似的意见,例如另一位学者盛称马基雅弗利笔下所书凝聚于一个“人同此心的利己主义”(universalegoism)。以前作家动辄以道德的名义压抑个人的私利观,可是现代社会不可能只称公德而不重私利。并且随着社会进化,更不可能在理论上将公德放在私利之前。(即孟子尚称王如好色好货,与百姓同之,于王何有。可见得百姓之欲望产生于王者的标准之前。)

马基雅弗利描写的政治生活羼有很多感情成分,如爱与恨、恐惧与安全感,又如野心与嫉妒、光荣和轻蔑。这些因素已在《君王论》书中一而再、再而三的提出。虽说在政治生活的内涵中这些感情的成分有集体性(如罗马人民素恨安东尼,米兰人民看不起他们的公爵),但并不能突然集体的产生,即算有领导人物提倡和宣传工具诱导,也终必透过多数人之启迪,才能成为社会上的动机和政治上的力量。17世纪英国的思想家霍布斯(ThomasHobbes)追究人类所有政治思想,乃得自于感觉(sense),由外间物品刺激而产生(详下)。稍后的洛克则更进一步否定与生俱来的观念(innateideas)。彼此都认为所谓社会者,是由单独的个人聚集而成。虽说两人的理论之后的发展有很大差别,但二者的理论都带有一种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的初衷。也可以说都是继承于马基雅弗利之创见,亦即所有政治生活之原理全部根源于个人对事物的反应。其最初之推动力(firstcause)与《君王论》所叙无异。

当然,这样的政治哲学,其出发点来自个人,而个人的政治反应也相同或相似(霍布斯与洛克笔下的初民,都是一般平等,并没有配上一个贵族与平民、君子与小人的分野)。如是则与《君王论》的作者同有一种尊重民权的趋向。我们再仔细阅读《君王论》,更可以看透作者提倡不仁不义之事,乃针对当日的军阀与政客,而未涉及绑架平民、蹂躏百姓的作法。即算政治首领有时利用心理上之权术,获得被治理者的敬畏,其主要目的仍是希望收拾人心。洛克在17世纪提出:若政府是由社会契约(socialcontract)产生的,则其人民至少也要默认(tacitcon.sent)。用意相同,都着重一个国家的高层组织无法高高在上,单独的存在。

总之,马基雅弗利纵有若干值得评议的地方,他的立场仍着重保卫一般人,尤其中产阶级的生命财产,应当毋庸疑义。《君王论》说:“德国的城市是绝对的自由,它们只有很少的乡土环绕着,它们要服从(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时就服从他,也不害怕他或害怕其他在旁的封建领主。它们如此这般的设防,任何人都知道要征服它们,必是相当麻烦而困难的事。它们都有必要的堡垒与壕沟,足够的炮兵,并且在库房里经常储藏足够一年的食物、饮料和燃料。此外它们也使低层阶级满足。在不让社会受损失的条件下,它们经常能让这些人有一年的工作,所作之工又是市镇里的生活及中枢要害之所在,也是低层阶级居处附近的工业。”

虽说作者的主题仍在君主,他写这一段时,指出当地的皇子,亦即各公园侯国的首脑,如在境内有这样的城市即应与这样的城市相依为命,因为敌方和他作对,务必暴师攻坚。他未及说明的,则是未来的军事、政治力量不在教廷,也不在封建领主所控制的乡村,而在城市。中世纪的自由城市不受封建领主直接控制,市民有自治权,内部的管理以工商业的规条作基础,已经具有资本主义的趋向,马基雅弗利强调这些自由城市的理想城市的理想状态,已经替日后资本主义奠立基础,只是他没有料到,这样自由城市的规模日后甚至扩大而为现代国家的组织上的基本原则,不仅发展而行于乡村,更推广而行于神圣罗马帝国的领域中。

将马基雅弗利的思想直接引用于资本主义,有令人之麦克佛逊(C.B.MacPherson)。他的书指出《君王论》的作者已经接受意大利之城市资产阶级为资本主义之主要分子,他们的本钱为动产。麦氏更指出,一到17世纪英国之哈灵顿(JamesHarrington)(详下),则认为封建体制之外领有土地的乡绅(gentry)也是资本主义的支持者,他们更将不动产带入资本主义体制之内。

前面已经说过,我们认为资本主义在一个国家里行得通,必待其信用制度受到司法权之保障,然后其低层结构里各种事物自由交换的情形才不受影响,所以麦氏之说法仍值得商榷。站在历史学的角度,我们深怕这名词广泛的使用,不能保全其为一种组织和一种运动之特性。如果这名词失去其整体性,势必在中外古今间牵扯上更多不相关联之事物,既不容易在其本身上检讨,也难能与中国历史作有意义的衔接。但是诚有如麦克佛逊所提示,马基雅弗利和哈灵顿的著作都有归纳于资本主义的趋向,前者着重于工商业之财富,后者将农业上之财富一并牵入。

十七世纪的英国——百家争鸣之背景

哈灵顿所著《海洋国家》(TheCommonwealthofOceana)出现于1656年,较《君王论》晚134年,其间西欧的封建制度早已崩溃,而资本主义的社会体制尚未组织就绪。其所以如此,是因为两者之间对私人财产的处置完全相反。前者盛时,土地完全不能买卖,后者则人类所有足以称为资产者(包括动产与不动产)及劳动者(包括劳心及劳力),都可以金钱为媒介互相交换。其社会之组织既如此,则其国家之高层机构也必有剧烈的改变。在英国,国王及议会和法庭掌握这些原则,则他们不可能不受冲击。同时,宗教改革之前,天主教堂掌握大批地产,又向人民收什一税。都铎王朝甚至没收寺院之财产,又将之出卖,国王仍掌握国家大部分财富,也仍由他以个人关系,对财政负责。至此这些现象仍存在,也无人能够保证这个国家的全部财富都能公平而自由的交换。逮至斯图亚特王朝时,国王的收入已靡不足道,英国进入资本主义的客观条件才算成熟。可是这时候仍必须等到对国王名分(kingship)这一问题作法制性的检讨后,才谈得上“实行新体制”。

考诸史实,西欧的国君在中世纪之前都可以算是由日耳曼酋领蜕变而成,也都经过选举程序,所以理论上也受各部落习惯法限制。可是当中经过无数征战与世袭,以上的程序只能算做民俗的传统(folkcustom)。封建制度展开之初,国王与其他领主并没有实质上的区别,不过他们辖区四周有边区(marches)为衬托,所以地形较为固定,其独立的性格也较为明显。他们和手下陪臣仍保有契约关系。可是在封建后期,他们的领域已缩小许多。如11世纪法国国王之领域不及今日法国1/10。西班牙亚拉冈(Aragon)国王之领域不及今日西班牙1/5。英国国王领域虽较为广阔,在名义上又是法国国王之陪臣,但也缩减许多。今日德国境内则有五个公爵乘神圣罗马帝国衰退之际自立为王,其辖境至此亦更为窄隘。在这四分五裂的局面之下,基督教成为团结西方的一种外在力量。难怪教皇和教皇派的理论家大力提倡教堂也掌握着一部分世俗权力,甚至鼓吹上帝将一切权力授予教皇,教堂的法律高于世俗的法律。人世间的权威,因为他们都是基督教徒,也应当受教廷的整饬。

这种理论虽在中世纪后期可以在短时间内使教皇占上风,却无法构成永远的体制。以后货币之使用广泛展开,职业军人替代传统武士,巡回审案的法官与其随员都成了有薪给的官僚,各国国王拓土愈大,朝代国家反而逐渐转型为民族国家。14世纪意大利人马西里奥(MarsillioofPadua)已经在他所著的小册子里勾画一个全能现代国家的轮廓。他所谓的政教分离,是提倡一种新体制,推翻中世纪的作风。他以为,僧侣只有传教的功用,只算是国家内的成员,各种权力之根源则为人民。马丁·路德之宗教改革,也带着一些民族主义的性格。如他在1520年印发的小册子,称《致日耳曼贵族书》(英译为AddresstotheChristianNobilityoftheGermanNation),呼吁德国境内宗教之事应由德国人作主。16世纪末季,更有法国理论家波丹(JeanBodin)。他所想象的现代民族国家是以国家元首的力量作基础,在不违背自然法规和不侵犯私人财产的条件下,可以立法改变社会风俗,以往成例则不足以桎梏新规模。这样,国家元首统率的臣民可以奉不同之宗教,使用不同之语言(迄至路易十四时,法国人不能谓之均操今日之法语)。

从以上的资料来看,在17世纪初年詹姆士一世从苏格兰到英格兰出任英格兰国王的时候,这国王名位的观念已经陷于一个危险的分歧点。理论家可以追溯到约1000年前日耳曼民族的传统,也可以站在中世纪的立场,认为皇权经过教会的庇护,或可效法现代作家的理论,从文艺复兴以后对自然法规的新看法认为民族国家的元首可以本身能力打开局面。詹姆士还享有另一特权,同时也担负着一种特殊负担:他是英格兰王,同时也兼任英格兰教会的最高首长。

在清教徒酝酿生变之际,詹姆士尚在提倡君权神授说,自称“国王是神在人世间带着呼吸的翻版”,可谓不识时宜。他自己虽得天寿而终,他儿子查理一世终至身首异处。可是17世纪的时代背景使詹姆士相信如此才是克尽厥职。因为他的王位得自祖先的努力和自己的世袭。在当时战胜取得的或血统上的继承都是神授。可是查理战败被俘受审的时候,克伦威尔的特别法庭援引一种完全不同的理论:被告查理·斯图亚特,仍称英格兰王,他的罪名则为叛国,因为他只被“赋以有限的权威”,而径自扩大为“无限制的权威”。看样子,仍是以封建制度的契约关系(contractualrelationship)作为理论之根本。

如果完全不理会英国人尊重法制的传统,我们可以说这种判决无非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即算同情特别法庭,读史者也会觉得,弑君派(regicides)采取革命行动时应当公布其革命的立场。有了这样的一段背景,我们再读霍布斯之书,比较能够看出思想界的来龙去脉。



大家正在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