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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晚明:一个停滞但注重内省的时代(1)


明朝自宣宗以后,很少皇帝能专注于国事,朝廷作为主要操在官僚手中,而皇帝则被赋予浓厚的神秘性格,仲裁百官间的争执,强迫性地执行开明专制。当时的士绅宫僚,习于一切维持原状,而在这种永恒不变的环境中,形成注重内思的宇宙观,使今人看来,晚明时期显得停滞而无生气。

明朝有16个皇帝。第一个皇帝葬在南京,第二个皇帝的遗骸迄未发现,下面要提到的第七个皇帝朱祁钰,则单独埋在北京西郊,另外13个皇帝全葬在今日国都北方约25英里处,这13个陵寝大致以马蹄的形状环绕着一座储水池。今日很少旅游者去过北京市错过了明陵,原因之一,第13个皇帝朱翊钧(中外人士都称之为万历皇帝)的陵寝于1958年被发掘,兹后几百万人曾往他的地下停柩室参观。

我们参阅历史纪录反而可以看出这些皇帝有一种奇特之处:自朱瞻基之后,他们很少有机会在重要关头定决策而影响到全帝国,只有最后一个皇帝朱由检可算例外,可是为时已晚。所谓奇特之处乃是他们在和战的关头,君主与臣僚通常意见一致,很少有争辩的地方,反而他们的私生活倒成为公众的问题,百官争吵不清,通常牵扯着皇帝御前的行止和他家庭中的纠纷,好像人世间最重要的事体不发生于他们祖庙之内,即发生于宫闱之中。

皇帝的更替

第6个皇帝朱祁镇不到8岁登极。自小他就受着宦官的影响。公元1449年他年近22岁,有一个宦官劝他巡视北方边境,在行程之中他遭蒙古人瓦刺(Oirat)部落的酋领也先(Esen)奇袭被掳北去,群臣与皇太后商议之后决定立朱祁镇之异母弟朱祁钰为帝,以免也先挟制当今皇帝而在谈判时逞上风。这计策成功,次年也先恭送朱祁镇返京,自后他称太上皇,居住在宫廷之内的偏僻之处,在中国“天无二日,国无二主”的传统,其被监视有如囚禁。公元1457年,在这样的安排六年半之后,朱祁钰因病不能临朝,太上皇的手下人趁机兵变而使朱祁镇复辟。他们始终不承认朱祁钰有登九五之尊的资格,也不算作名正言顺的皇帝,所以他身后遗骸也不能占用北郊千秋享配的地区。历史家自此承认公元1449年可算明代的一段分水岭,象征着这朝代的军事力量由盛而衰,可是这与朱祁镇的关系不深。此外他两次御宇的期间并无其他大事值得渲染,即算1457年的兵变也仍不过是弟兄间的私事。

第9个皇帝朱祐樘的母亲是广西土酋的女儿。因为当地土人叛变,她被明军俘虏,带至京师分派在宫廷内管理储藏杂事。她和第8个皇帝的邂逅生子先保持着为宫用间的一段秘密,迄至他5岁,其出身尚在隐匿之中。不久他的母亲去世,他被立为太子,公元1487年,朱祐樘17岁得登大宝。传统的历史家一致恭维他为好皇帝,既明智而又体贴人情,可是他们翻阅全部纪录之后,看不出此人有何值得夸异之处,看来也不过是一位胆怯而缺乏安全感的年轻人,风云际会一朝得为天子,被安排成为一个业已整体化之文官集团名义上的首长,在位18年。当时唯一的事变为1494年黄河改道,这灾难有兵部尚书刘大夏适时对付,此人即是当初焚毁郑和的航海纪录,以免以后再耗费国家财力和人力的模范官僚。

在个性方面讲,第10个皇帝朱厚照,是明代君主之中最具风味的人物(虽说不是每个人都觉得他是最值得同情的人物)。也因为命运的安排,他在公元1505年承继皇位之前很少受到传统父母的管束,其时尚未满14岁。不久之后他即迁出内宫,而在皇城之内他自已营造的“豹房”内居住,与他交往的多是宦官和喇嘛僧,有时也与声名狼藉的女性厮姘,更有异方术士加人他随从之行列。他的寻乐与冒险,了无止境,有一次朱厚煦亲身出面驯虎,险遭叵测。

他不举行早朝,而在傍晚和群臣聚会,当朝臣中文学之士和他的教师对其一再现劝时,朱厚照即给各人升迁并派遣他们至远方的职位。公元1517年蒙古领袖小王子怕颜猛可(BatuMengku)自长城之北侵*明方的边镇,年轻的皇帝接受了这挑战。他将防军拨归自己指挥,亲往前线规划,两军接触之后蒙军被击退,可是所有的文官都没有参加这次征役,他们强调明军的损伤超过杀伤对方的人数。

1518年皇帝又出边搜索敌军,这次经过沙漠边际,始终没有和蒙古人相遇。当群里诤谏,天子以九五之尊不应冒如是之险时,朱厚照即下令任命自己为明军之将领,接着他又封自己为公爵,以后他更以命令发表自己为太师,自此他自己的官阶都超过所有文武官员之上。1519年消息传来,皇帝又将以公爵、太师,和大将军的资格往江南游历时,146个文官赴阙啼泣,哀求收回成命。请愿者的心目中以为皇帝的举止乖谬,朱厚照大为震怒,他指令凡抗命不离宫门的官员每人受廷杖30下,其中11人或当场打死或以后伤重而死。

皇帝将他的南行日期延后到秋天,他逗留于南方迄至1520年年终。在一次钓鱼的行程之中,朱厚照所亲写的小舟倾覆,虽说被救不死,据说他从此不愈,一直没有完全复元。次年他身故于豹房,未有子嗣。廷臣与皇太后秘密商议,决定召皇帝之从弟朱厚熜自南方入京,他因此成为明朝的第11个皇帝。

当日廷臣的想法是,这年轻的皇子不仅继承皇位,他更应当视自己熜祧承为伯父之子,因之皇室之遗传才能一脉不断地出自正裔,在祭祀时,也不生枝节,可是朱厚熜拒绝这样的作法,他登极之后,表明他仍旧以亲身父母为父母,并且给他业巳身故的父亲皇帝的名位,他的母亲也取得皇太后的地位。廷臣因皇帝的举动而意见分歧,这一纠纷也经年不得解决。公元1524年又有一大堆的官僚赴阙啼泣,皇帝震怒之下将其中134人囚禁,其中16人死于廷杖。而且很不幸地,朱厚熜亦即嘉靖皇帝,御宇期间长达45年之久。

第13十皇帝的行止更令人扼腕。朱翊钧又称万历皇帝,刻下他的陵寝供众观鉴。他在位48年,在历史上颇得荒怠和浪费的声名。传统的历史家认为他最大的过失,乃是让他自己的私生活阻碍公众事务。他的长子常洛出生之后不久,他热恋着他第三子常洵的母亲。当他企图传位于洵而置常洛于不顾时,整个朝廷为之震动。群臣要求他立长子为太子,他一再将建议延搁。各方指斥他度长立幼,违背了传统的习惯。他又一再否认,可是痕迹俱在,虽否认也不能令人置信。在常治四岁时、7岁时、10多岁时,至近20岁时,廷臣不断地催促,皇帝仍是接二连三地推诿。直到公元1601年,实在无可再推.朱翊钧逼于众议,才意态泱泱地立朱常洛为太子。可是这还不算,宫闱之间传出,有人企图谋杀太子,此消息或假或真,或者应当据实查究,或者应当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总之就使百官站在不同的立场,掀动了他们本来原有的各种明争暗斗。公元1620年朱翊钧逝世。常洛以38岁的成年人即位,是为明朝的第14个也是在位最短的皇帝,刚一个月之后他即随父亲而驾崩。群臣听说其死因在于用药不当,又要追究责任,将这疑案和以前的争论纠缠在一起,如是者24年,直到明朝覆亡方止。

官僚体系成为决策的中心

当我们企图将中国历史之纲要向初学者及西方人士介绍时,不论是口讲或笔写,以上纠缠不清的人事问题,都使我们感到为难。一方面我们固然不应当规避这些情节,本来各项轶闻与秘史,也是历史的一部分,我们提到英国的宗教**时也不能抛开亨利第八因为热恋着安妮(AnneBoleyn),想离婚而不遂,引起和教皇的冲突,在说及俄国女皇凯瑟琳的开明专制时,也免不了要提到谋杀彼得三世才使她获得政权之由来。以此看来,中国历史也就避免不了类似的情节,即算这些事◎故轻佻琐屑,只要时人视作重要,也不便由我们于几百年后另自作主,将之摒斥不提了。只是此间我们所说困窘之处,无非明代史里此种故事接二连三地整幅出现,有时翻阅十年的纪录几乎无其他的事可说,全部历史尽是轻佻琐屑的故事。

几经思量之后,我们觉得后面还有一点待提的地方,这是当时人既未提及也无法提及的。当明朝经过创造的阶段而固定下来时,朝廷的主动部分实为百官臣僚之集团而不是君主。文官因为科举取士,也就是甄别选择的所有程序都有定规可循,即一般的考核升黜亦复如是。即算朱元璋罢宰相这一官位而终明代未曾复置,以后之各“大学士”实际上亦填补了此缺陷。大学士为文笔之士,起先参加皇帝各项诏书之起草,逐渐因拟稿而有了决定方针与政策的能力,到后来官阶和声望与日俱增,实际上成为统合文官组织的主持人和他们的发言人,只不过他们的行动与决策还是要通过皇帝的正式批准而已。

这实际上是一种表面奇特而内中有理的安排。当一个国家尚不能用数目字管理时,君主立宪不可能成为事实。可是独裁制也有它力之所不能及的地方。当日北京的朝廷自认将无数的村庄集结,而在其管制之下维持一种难得之平衡,绝不可让皇帝尽量地发展其人身的权力。虽说在理论上讲,这种权力并无限制,最后的办法仍是以人本主义调和这天授皇权,或者说是强迫的执行开明专制。皇帝登位之前既为太子,则有管文学及教育之臣僚任太子的师傅,讲授自我抑制、对人谦让的大道利。从15世纪末叶的情形看来,恐怕此时的君主已经了解,他们惟一的实权用过在惩罚方面,但其施用自然有限度。另一方面则朝廷之中毫不含糊,也从不间断的举行各种仪节以强调皇帝宝座的神秘性格,以致构成一种弄假成真的信仰。这样一来,如果有任何争执找不到确切的解决办法时,有了以上的安排,则皇帝的仲裁自然有效,他既本身不介入,也无个人之利害在其争执内,他的判断就具有夭子所赋予的威权了。

从此我们也可以窥见,为什么顽皮的朱厚照要给自己官衔与职位,以便将他自己和皇位分离,可是其臣僚却不能将这轻浮的举动一笑置之。他们既不便公开的反叛,只有采取消极的不合作办法。而另外的一个极端:朱祐樘为人中庸,也无个性上的表现,正是做好皇帝的材料,也算是无才就算有德了。

其他的故事中可以看出百官对皇位之继承极端地注意,他们坚持立长不立幼的原则几乎带着宗教性的虔诚。这问题容易产生敏感,乃因其关系臣僚本身的安全。如果皇位可以由人为的力量给与或褫夺,则其神秘性已不存在,百官的信仰也成问题,以后的结果极难逆料。有了这样的理解,我们可以看出上面各段轶闻并不全是无关宏旨的小事,既有这么多有识之士以生死争,这也是在尴尬时期内,以一种笨拙的办法对付可以谓之为宪法危机的诸项问题。

财政紊乱的原因

明朝有两个主要的原因使它不能在数目字上管理;它历代沿用的军户制度很快地衰退;它的财政税收过于迁就农村经济之习惯,而不易作全面的改组。

军制的衰退不难解释:最初奉命以军户登记的户口并非全部出于本愿,很多是被强迫“垛”入。如果他们分配有耕地的话,则其地产并非集纳于一处,而系和其他私人产业相错综。被分配田地的户口,将地产买卖转当无从查悉禁止,经过数代之后,有的一口死绝,有的逃亡,军户只有不断地减少,总之就是去多来少。在边区屯田,其情形稍优,在16世纪初叶,大概很多屯区尚能维持到百分之四十的人户数,在内地的卫所则所存通常不及什一。

税收当然较朱元璋时代已有增加,可是其增加从未有系统的制定,基本的税收数以谷米之石计算,整个朝代很少变更,历276年,其基数大致如故,所增加的是基数外的附加、加耗,和盘运的脚费等等。一般情形下,因为上层要求下级政府作主,自行斟酌地添增,所以毫无管制。朝代初年以责任繁重之役加在富户头上的办法已不复施用,接着的是将其负担配予中等人户,最后只有摊及全民。不给偿的工役很少例外的,已改为出钱代役。服役的年限最初每户10年一轮,中间改作5年一轮,最后则每年出钱代役。这样的调整有将全部义务按年征取全部用银,也有将土地税和服役之役钱互相归井之势。其详细办法各州各县不同,大概视其经济发展的情形而定,只是其趋势则全面一致。在16世纪这样的调整归并通称“一条鞭法”。

可是事实上没有一个县份做到理想的境界,将所有的“赋”与“役”全部归井而整个地一次以白银征收。让有些纳税人担任财政上职责的办法迄未完全革除。因为它自身没有带服务性质的机构,**政府只能将收税机关与经手开销的机关成对地配合。对**政府讲,收入和支出如是已一款一项地彼此对销。当税收以实物缴纳时,全国充满了交错的短距离补给线,又因为缺乏银行及中继机构,其收支用银的出纳方法大体上仍是如此。一个边防的军事机构可能接到收一打以上县份的款项,同样的一州一府也可能向数以十计的仓库库房缴纳。这种办法除了极少的调整之外,以后也为清朝袭用。政府之中层缺乏经理能力是第三帝国一个极为显明的特征。

从现代的眼光看来,虽说税率增高,但一般所抽仍低,情形也每州各县不同。因为税率是水平地施行于全体纳税人,及于每家仅有3亩或5亩极为单薄之下户,其税收极容易达到饱和点,亦即逾此一步,纳税人已无力负担。将下户免税或以累进税制增额于大地主的办法迄未曾提及,大概交通、通信困难,民智未开,无法在乡村之中确切地监视,即使用简单的现制执行,各地方政府已感到棘手,再要将税收的程序繁复化,恐怕技术上的困难足以使整个制度解体。很少人注意到,此中尴尬之处乃中国在近代史里所遇到的最大难关。因为如此,这帝国的资源才不易收集作有效使用,地方政府的效率也无法增进。另外户所积存之剩余很少用在投资的用途上,要不是用作高利贷的本钱,即供无谓的消费。因为财政之本身紧贴在农村之上,它也无力扶助村镇工业和地方上之商业作更进一步的发展。

其弊端尚不止如此,财政之实施既缺乏强迫性的管制工具,其账目数字错综,无从标准化,因之随处都有错漏,某种程度的不尽不实,只好任之听之。虽然**政府在上端以严格的标准行事,其所加压力因有技术上的困难在,愈至下端只有愈松懈,在执行上,效率也愈低。这样令人扼腕的种种情形,有如痼疾。

倭寇的侵扰与蒙古犯边

在16世纪的中期,大明帝国的雍容安静气氛被“倭寇”犯境而打破。倭寇在西方文件中称为“日本之海盗”,他们以波浪式的行动在中国沿海骚扰。按其实,他们的领袖为中国人,也有中国人参加其队伍。不过在作战方面讲,本地人效用浅。其进攻的根据地在日本,所有的战法和装具全由日本人供应。严格说来倭寇亦非海盗,他们从未在海上作战,只是登陆之后包围攻取城市。

明帝国因为组织上的特殊情形,务必保持一种与外间绝缘的状态。倭寇之起与走私贸易有关,这样的不法活动业已进行一段相当的时期,政府官员既被沾染,地方上之士绅也杂身其间。中国向无海事法庭,当中有力量的船主在参加这贸易的人士中,便有了武力仲裁者的声望地位,一切以自然之态势形成,这些人终为倭寇之头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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