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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太祖、太宗(中)(1)


说起来似乎齐东野语,而确为实情,赵普半部《论语》治天下,清太宗一部《三国》败明朝。这部《三国》还不是陈寿的《三国志》,而是罗贯中的《三国演义》。

满洲之有文字,始自万历二十七年,系蒙古文的改良。最早译成满文的少数汉文书籍,其中就有一部《三国演义》。太宗熟读此书,且颇以自矜;他的用兵,自战略至战术,往往取法于《三国演义》中的故事。计杀袁崇焕,则脱胎于"蒋干盗书"。兹接前续引《东华录》如下:

先是获明太监工人,付与副将高鸿中、参将鲍承先、宁完我、榜式达海监收。至是回兵。高鸿中、鲍承先遵上所授密计,坐近工人太监,故作耳语云:"今日袁巡抚有密约,此事可立就矣。"时杨太监佯卧窃听,悉记其言。

庚戌,纵杨太监归。杨太监将高鸿中、鲍承先之言详奏明帝,遂执袁崇焕下狱。祖大寿大惊,率所部奔锦州,毁山海关而出。

《东华录》据清朝官文书所记如此;再看明朝方面的记载如何,仍引《石匮书》袁传以见当时的情事及舆论:

崇焕奏:"臣守宁远,寇被臣创,决不敢侵犯臣界。只有遵化一路,守戍单弱,宜于彼处设一团练总兵。"遂以王威为请。兵部以王威新奉部劾,不肯即予,留难移时,北骑果于遵化入口。

按:张岱此传可取,即在叙事公正,并不因为其时对袁崇焕皆曰"可杀"而一笔抹杀。袁崇焕料敌如神,既已提出遵化单弱的警告,兵部即应事先防范;而留难不予王威,全然不符当日平台召见,事事应手的许诺,则追究北骑入口的责任,全在"本兵"。应斩者实为王在晋,而非袁崇焕。

崇焕与祖大寿率蒙古壮丁万余骑,进援蓟镇。北骑至蓟镇,与崇焕兵遇,不战,离城数里扎营。次早直趋京师,崇焕尾其后,亦至京师城下,即上疏,请入城养病,俟病稍痊出战。上不许,召崇焕陛见,劳以裘帽,即命归营。是日北骑绕城北,山海总兵满桂方到,兵未成列,北骑袭之,大败,全军覆没。满桂侄杀入阵,救出满桂。满桂创重,伏马上驰出城,至城下,请入陛见,遂言崇焕于女直主殂,差喇嘛僧往彼议和,杀毛文龙以为信物,今勾引入犯,以城下之盟,了五年灭寇之局。上犹未信,有二内官被掳,囚营中逃归,言亲见崇焕差官往来,语言甚密者;又言城上瞭望,有见敌兵与我兵嬉笑偶语、往来游戏者;又言满桂战不利,差人往崇焕营,速其放炮,及放炮,皆无钱粮(弹药)者。

以上所记,得诸传闻,颇有失实之处,如谓袁崇焕奏请"入城养病"云云,已涉于离奇;以下所记,亦复如此:

上大怒,即遣中使二人,召崇焕面议军事。崇焕欲不往而难于辞,乃以军中见疑,请以二中使为质;上即以二中使留质军中。崇焕陛见,即命满桂与之面质,满桂见崇焕御前赐坐,拉之下跪,尽发其通敌奸状,并言其接济寇粮,凿凿有据。崇焕见满桂色变,遂不能辩,免冠请死。上命锦衣卫堂上官拿送镇抚司,即令满桂往统其军。

谓袁崇焕不敢陛见,以及见满桂色变,皆为必无之事。满桂并未"全军覆没",创亦不甚重;否则,崇祯不致"即令满桂往统其军"。

事实上是袁崇焕与祖大寿同时奉召陛见,事先毫无迹象显示此去有何危险,因此召对时骤缚袁崇焕,使得祖大寿股栗无人色。既退,闻山海关、宁远将卒不肯受满桂节制,祖大寿乃引所部兵出山海关。如关宁将卒愿受节制,以祖大寿的本性而言,还是会跟满桂合作,共御北骑。及至祖大寿既奔,满桂营于永定门外,为清兵所破,满桂战死。

其时已复起孙承宗督师,驻通州收容溃卒。当务之急自然是安抚祖大寿,孙承宗与袁崇焕皆于祖大寿有恩,因而孙承宗请袁崇焕在狱中作书,召祖大寿听命于孙承宗,仍遣出关守锦州,关外局势暂时可以稳住了。

关内则永平沦陷,由阿敏领重兵驻守,其余清兵于崇祯三年二月退回奉天。五月,孙承宗督师攻复滦州,阿敏怯敌不敢赴援,屠永平官民,偕迁安、遵化守将弃城而遁,孙承宗部将张春追击,斩获甚众,永平、遵化、迁安、滦州四城皆复。阿敏则因此被罚,免死幽禁,他与他的儿子洪可泰自关内所夺得的人口、奴仆、牲畜,俱给阿敏的胞弟济尔哈朗,镶蓝旗从此易主。时为天聪四年,即崇祯三年六月。

八月间,袁崇焕被难。阉党本拟借此翻案,目标还不止于袁崇焕,而是借袁案株连钱龙锡。孟心史《明本兵梁廷栋请斩袁崇焕原疏附跋》云:

时阁臣钱龙锡持正,不悦于阉党。阉党王永光复用为吏部尚书,引同党御史高捷为龙锡所扼者。遂以龙锡与崇焕屡通书,讦议和,杀文龙为龙锡主使,并罢龙锡。时起用孙承宗,御建州兵,兵退;遂于三年八月磔崇焕。九月逮龙锡,十二月下龙锡狱。

阉党借议和、诛毛,指崇焕为逆首,龙锡等为逆党,谋更立一逆案,与前案相抵。(按:崇祯即位,整肃阉党,此案名为"逆案"。所谓"前案"即指此。)内阁温体仁、吏部王永光主其事,欲发自兵部,而兵部尚书梁廷栋不敢任而止。仅议龙锡大辟,决不待时。帝不信龙锡逆谋,龙锡亦悉封上崇焕原书及所答书,帝令长系。

明年,中允黄道周申救外,而帝亦诏所司再谳,减龙锡死,戍定海卫。在戍十二年,两赦不原。其子请输粟赎罪,周延儒当国,尼不行。南渡后始复官归里卒。崇祯宰相五十人,龙锡尚为贤者,崇祯初与刘鸿训协心辅政,朝政稍清,两人皆得罪去。崇焕则以边事为己任,既被磔,兄弟、妻子流三千里,籍其家,无余赀,天下冤之。

按:崇祯即位之初,诛魏忠贤,定逆案,撤九边监军太监,罢苏杭织造,用钱龙锡、刘鸿训、来宗道等入阁办事。来宗道虽有"清客宰相"之称,钱、刘则皆为不附魏忠贤而于天启朝见斥者。崇祯初政,确有一番清明气象;所惜除恶不尽,且乏知人之明,于是温体仁值经筵,周延儒为礼侍,而刘鸿训不旋踵罢去,逆阉流毒复起,可为扼腕。

袁崇焕死得很惨,《石匮书》本传:

于镇抚司绑发西市,寸寸脔割之。割肉一块,京师百姓从刽子手争取生啖之。刽子手乱扑,百姓以钱争买其肉,顷刻立尽。开膛出其肠胃,百姓群起抢之,得其一节者,和烧酒生啮,血流齿颊间,犹唾地骂不已。拾得其骨者,以刀斧碎磔之。骨肉俱尽,止剩一首,传视九边。

此段记载,似有言过其实处,但必有其事,则毫无可疑。其家属在辽者,流贵州;在籍者,流福建。史书皆谓其"胤绝"。乾隆四十八年,高宗手诏查问袁崇焕后裔下落,广东巡抚尚安查奏:"袁崇焕无嗣,系伊嫡堂弟文之子入继为嗣,见有五世孙袁炳,并未出仕。"后蒙恩得授峡江县丞。

民初东莞人张江裁作《东莞袁督帅后裔考》,据云:袁下狱定罪后,其妾生一子,先匿民间,后依祖大寿,其子名文弼,以军功编为宁古塔正白旗汉军,后居黑龙江瑷珲。传七世而有弟兄三人,其季名世福,即富明阿,咸丰六年官至副都统,从钦差大臣德兴阿辗战江南,为满洲名将,光绪八年卒,年七十六,官至吉林将军。富明阿多子,长子寿山、六子永山皆显达,但惜隶于旗籍。袁崇焕地下有知,不悉其为欣慰,抑为遗憾。

***

袁崇焕一死,最大的影响是不复再能用祖大寿。《清史列传·贰臣传》记祖大寿云:

(崇祯)三年正月,大兵(按:指清军)克永平,下迁安、滦州,各留师镇守。(孙)承宗檄大寿率兵入关规复……四月,大寿同总兵马世龙、杨肇,副将祖大乐、祖可法等袭滦州,以巨炮击毁城楼。我兵在城中及永平、遵化、迁安者,皆不能守,弃城出关而归。大寿仍镇锦州。

能"以巨炮击毁城楼",则城何可守?阿敏弃四城而遁,事非得已,于此可知。太宗命阿敏守蓟州四城,实为借刀杀人之计。欲除阿敏的动机,早肇于太祖新丧之际。《东华录》崇德八年八月,召责阿敏旗下大将傅尔丹时,追述往事云:

太祖皇帝晏驾哭临时,镶蓝旗贝勒阿敏遣傅尔丹谓朕曰:"我与诸贝勒议,立尔为主;尔即位后,使我出居外藩可也。"朕召……等至,谕以阿敏(云云),若令其出居外藩,则两红、两白、正蓝等旗,亦宜出藩于外,朕已无国,将谁为主乎?若从此言,是自坏其国也……复召郑亲王问曰:"尔兄遣人来与朕言,尔知之乎?"郑亲王对曰:"彼曾以此言告我,我谓必无是理,力劝止之。彼反责我懦弱,我由是不复与闻。"

阿敏请率本旗出藩,即有不愿臣服之心,迟早必成肘腋之患。济尔哈朗幼育于太祖宫中,小于太宗七岁,情谊如同胞,故太宗思夺镶蓝旗予济尔哈朗,为理所必至之事。蓟州四城本由济尔哈朗占守,两个月后,命阿敏接防,以其时祖大寿由孙承宗慰抚,将领兵入援,事先遣谍潜入永平侦察,为清军所获斩于市,乃知锦州明军将入关。祖大寿威名素著,因以阿敏代济尔哈朗,借攫其锋:胜则损其实力,败则以此为罪。其为借刀杀人,情势显然。

收复蓟州四城后,孙承宗逐渐整顿防务,由关内扩及关外,崇祯四年七月,命祖大寿筑大凌河城。大凌河在锦州以东,在此筑城,即为向前推进,是采取攻势的明证。太宗自不容此城之成,自率主力渡辽河,出广宁大道,而以德格类等率偏师出锦州以北的义州,遥为呼应。八月,师至城下,城内军民工役三万余人,粮食是一大问题,太宗因定长围之策,兵分十二路,南北东西每一面三路,大将在前,诸贝勒、台吉在后,佟养性率包衣跨锦州大道而营。其时清军已有红衣大炮,命名"天佑助威大将军",即由佟养性督造,亦由佟养性为炮兵指挥。围城的工事,规模浩大,据《清史稿·祖大寿传》:

周城为壕,深广各丈许;壕外为墙,高丈许,施睥睨。营外又各为壕,深广皆五尺。

因此,朽山、锦州两路援军,都未能到达大凌河城。九月,辽东巡抚邱禾嘉、总兵吴襄(吴三桂之父,祖大寿的姊夫。吴三桂为祖大寿的外甥),合军七千人赴援,亦为太宗亲自领兵击退。

太宗长围的目的,不在得地而在得人。一则曰:"(明)善射精兵,尽在此城。"二则曰:"我非不能攻取、不能久驻,但思山海关以东智勇之士尽在此城,若杀尔等,于我何益?"(俱见《清史列传·祖大寿传》)尤以生致祖大寿为志在必得,所以设围之初,即再次致书招降,第二通中有这样的话:

倘得倾心从我,战争之事我自任之;运筹决胜,唯望将军指示。

这不仅是请祖大寿当他的"军师",直是请祖大寿发号施令。这当然是从《三国演义》中"三顾茅庐"得来的灵感;而此后之善视祖大寿,则参用曹瞒之于关云长的故智。当大凌城中"粮尽薪绝,杀人为食,析骸而炊",亦即是到了以人骨作薪煮人肉的地步时,祖大寿终于投降,事在崇祯四年十月。

祖大寿初降,太宗与之行"抱见礼",亲以金卮酌酒慰劳,赠以黑狐帽、貂裘,明日用祖大寿策,奇袭锦州,《清史列传》本传载其事云:

命贝勒等率八旗诸将及兵四千人,俱作汉装;大寿率所属兵三百五十人,以二更起行,趋锦州,炮声不绝,为大凌河城中人突围奔还状。会大雾,人觌面不相识,军皆失队伍,为收兵而还。

如果没有这场大雾,我很怀疑,一入锦州,此作汉装的四千清兵,恐将不复再得回辽东。祖大寿始终无降清之心,此非我好做翻案文章,证以此后情况,事实确是如此。

或谓:"然则先降之三千余人,包括其嗣子泽润、亲子泽洪、养子可法在内,又将如何?"我的答复是:祖大寿知道太宗不会因他的归明而杀此三千余人;果真屠杀,亦符大寿之愿,其部下终不为清所用。

《清史列传》本传又载:

十一月庚午朔,谕诸贝勒曰:"朕思与其留大寿于我国,不如纵入锦州,令其献城,为我效力。即彼叛而不来,亦非我意料不及而误遣也。彼一身耳,叛亦听之。若不纵之使往,倘明国(朝)别令人据守锦州,则事难图矣。自今纵还大寿一人,而携其子侄及诸将士以归,厚加恩养,再图进取,庶几有益。"

此真是看得透,做得出。太宗与崇祯在位同为十七年,何以此胜彼败?最大的原因即在太宗真能知己知彼;而崇祯则既不知彼,亦昧于自知。本传续记:

乃遣人传谕,询大寿曰:"今令尔至锦州,以何计入城?既入城,又以何策成事?"大寿对曰:"我但云昨夜溃出,逃避入山,今徒步而来。锦州军民,俱我所属,未有不信者。如闻炮则知我已入城,再闻炮,则事已成,上可以兵来矣。"遂以其从子泽远及厮养卒二十余自随。既渡小凌河,舍骑徒行,遇锦州探卒,偕入城。越三日遣人至大凌河语其所属诸将曰:"锦州兵甚众,将从密图之。尔诸将家属,已潜使人赡养,后会有期。倘有衷言,即遣人来,无妨也。"于是上将旋师,赐敕大寿,令毋忘前约。大寿复遣人赍奏至,言:"期约之事,常识于心,因众意怀疑,难以骤举。望皇上矜恤归顺士卒,善加抚养。众心既服,大事易成。至我子侄,尤望垂盼。"上命毁大凌河城,携大寿从子泽洪等及诸将以还,优赉田宅服物器用。降兵万余,咸分隶安业。

祖大寿初回锦州时,只言突围而出,但副将参将等高级将官投清,这件事是瞒不过的,辽东巡抚邱禾嘉密疏上闻。崇祯当然要杀祖大寿,却不敢明正典刑,一面命邱禾嘉加以羁縻;一面如清太宗之于阿敏,行一条借刀杀人之计。《清史列传》本传:

唯以蒙古将桑噶尔寨等赴援不力,战败先遁,密令大寿歼之。事泄,桑噶尔寨率众蒙古,环甲三昼夜,欲执大寿来归本(清)朝。大寿慰之曰:"我视尔如兄弟,尔安得若此?"桑噶尔寨曰:"闻欲尽杀我等,图自救耳。"大寿曰:"杀我自必及尔;杀尔自必及我。"共之盟誓而定。

按:在辽东明军,杂有甚多蒙古部队,此即王象乾所优为的"行款",而在兵部夸张为"以虏制夷"的战略。观上引之文,情形是很明显的:祖大寿只带"从子泽远及厮卒二十余"回锦州,何能歼灭桑噶尔寨所率的"众蒙古"?又"事泄"者,当然是邱禾嘉依照指示,故意"放风"。祖大寿谓桑,"杀尔自必及我",则是已知为借刀杀人之计,为桑揭穿底蕴,自然相安无事。此一段记叙中有隐笔。

一计不成,又生一计;本传又记:

敕使自京师召之者三,大寿语锦州将士曰:"我虽竭力为国,其如不信我何?"终弗往。

有袁崇焕平台被缚前车之鉴,祖大寿何能上当?但从此数语中,可以推知祖大寿当时的心迹:第一,力竭投降,并非本心,仍旧希望能为明守边,甚至牺牲在满洲的亲属亦所不惜;第二,由"其如不信我何"这句牢骚,可知其寒心,素志固犹未改,但可知其已无殉国之心。

此后三年,清太宗致书,不报;多铎征锦州,则力拒。于是到了崇德元年,明清之间又另是一个局面了。

***

我以前谈过,所谓"天命"、"天聪",只是一个不伦不类的汉文称号,究其实际,在天聪八年以前,国号为"后金",自称"金国汗";至崇祯八年,始定国号为"清",并建正式年号"崇德"。也可以说,在此以前,希望以山海关为界,划疆而守;在此以后,始决心进窥中原。而促成太宗此一决心的最大原因是:在察哈尔获得了一方"传国玺"。

走笔至此,先作一篇"传国玺考略"。按:"皇帝"一词,起于秦始皇;以故作为"恭膺天命"之凭证的玺,亦起于秦始皇,《太平御览》云:

传国玺是秦始皇所刻,其玉出蓝田山,是丞相李斯所书,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秦始皇打算者,天下万世一系,传之无穷,因名之为"传国玺",但仅及二世;刘邦先入咸阳,子婴降于道左,此玺遂为汉得。明人刘定之作《玺辩》,述其源流甚详:

汉诸帝常佩之,故霍光废昌邑王贺,持其手解脱其玺组。王莽篡位,元后初不肯与,后乃出投诸地,螭角微玷(按:玺为螭钮)。董卓之乱,帝出走,失玺。

孙坚得于城南甄官井中。袁术拘坚妻,得以称帝。术死,玺仍归汉传魏,隶刻肩际曰:"大魏受汉传国之玺。"

魏传晋,晋怀帝失位,玺归刘聪,聪死传曜。石勒杀曜取玺;冉闵篡石氏,置玺于邺;闵死国乱,其子求救于晋,谢尚遣兵入邺助守,因绐得玺归晋。方其未还也,刘、石二氏以玺不在晋,谓晋帝为"白板天子";晋益耻之。(按:时为东晋穆帝永和八年。)

谢尚到底是否骗回这方秦玺,大成疑问;但自南北朝开始,"其间得丧存毁真赝之故,难尽究诘",直谓之秦玺已亡,亦非过言。

自唐朝开始,"传国玺"改称"传国宝",为太宗所制,文曰:"皇天景命,有德者昌。"贞观四年,隋炀帝萧后,自突厥奉玺归,亦非秦玺,而是很可能为永和年间所制的晋玺。至后唐庄宗遇害,明宗嗣立,再传废帝,因石氏篡立自焚,则连晋玺亦亡。

"儿皇帝"石敬瑭入洛,又制一玺,后世称为"石氏玺";契丹灭晋,明知此"传国宝"的来历,但对外不道破真相,辽兴宗耶律宗真试进士,且以"有传国宝者为正统"命题。"石氏玺"后为天祚帝耶律延禧失落于桑乾河。

至此,所谓"传国玺(宝)"者,共得三玺:

一、秦玺,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亡于南北朝。

二、晋玺,文曰:"受命于天,皇帝寿昌。"毁于后唐废帝。

三、石氏玺,文曰:"受天明命,惟德允昌。"辽末失落于桑乾河。

在此以前,宋哲宗时忽有咸阳平民段义,献一青玉玺,谓即"传国玺",曾巩曾上表称贺,且改元为"元符"。事实上是"元祐正人"被排斥后,继承真宗朝奸臣丁谓的另一班奸臣蛊惑庸主的花样。朱子曾有《书玺》一短文:

臣熹,恭维我太祖皇帝,受天明命,以有九有之师时,盖未得此玺也。绍圣、元符之后,事变有不可胜言者矣!臣熹敬书。

"绍圣"即哲宗于宣仁太后既薨,排斥正人后所改的年号。绍圣四年改明年为元符,又三年而崩,徽宗即位而北宋亡。朱子所谓"绍圣、元符之后,事变有不可胜言者",真是史笔。

金兵入汴梁,得玺凡十四,其中即有此段义所献之玺。至金哀宗完颜守绪死于察州,则连宋玺的下落亦不明了。

元至元三十一年,御史中丞崔彧由故官拾得之妻处购得一青绿玉,四寸方,三寸厚,经监察御史杨桓鉴识篆文为"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以为即秦玺而进献。其实此即宋哲宗朝奸臣假造的"传国玺"。此伪秦玺至元亡,顺帝挟之走沙漠,犹自夸"我有传国宝"。其后不知所终。

至于清太宗所获自察哈尔一玺,非元顺帝挟以北走的伪秦玺,而是另一唐朝以后所制,为元顺帝走沙漠时所失落的玉玺。《清史列传·多尔衮传》:

有元玉玺,交龙纽,镌汉篆曰:"制诰之宝。"顺帝失之沙漠。越二百余年,有牧山麓者,见羊不食草,以蹄撅地,发之乃玺,归于元裔博硕克图汗,后为林丹汗所得。至是多尔衮令额哲献于上。

据此可知,由察哈尔发现的玉玺,非宋玺,非石氏玺,非晋玺,更非秦玺,清史铁记太宗得"传国玺"者皆妄。但此玺为唐以后所造,而来自元宫,则确凿无疑。

***

至于太宗征服察哈尔,则为得以亡明的一大关键。当时满洲三面受敌:西面的明军;东面的朝鲜;西北的察哈尔,明朝称之为"插汉",为内蒙七大部之一。其中尤强者三部:一为科尔沁,居内蒙东部,当辽东之北、黑龙江之南,与满洲密迩;二为鄂尔多斯,居内蒙西部,河套之中;三即察哈尔,居内蒙中部,包括今热河、察哈尔、绥远等地。在此三部中,察哈尔更为强中之强。

科尔沁酋长姓博尔济吉特氏,亦为元裔,曾参加"九国联军"之役,其后化敌为友,和亲降附。太宗孝端后,孝端之侄、世祖生母孝庄后,以及多尔衮、多铎的福晋,皆出此族,与清朝世为国戚,其后裔中最有名的就是——科尔沁博多勒噶台亲王僧格林沁。

察哈尔为元顺帝嫡系子孙,所以酋长称"汗"。其时的林丹汗雄桀为内蒙七部酋长之冠,一向轻视满洲,且倚仗士马强盛,侵凌同族,与科尔沁更是极不相能。而明朝"行款"笼络"西虏"以制"东夷"的"西虏",即指林丹汗而言,自是满洲的大敌。

天聪四年大凌河之役以后,太宗静待祖大寿举锦州来降,暂无举动,因而用其兵攻察哈尔,林丹汗率师西遁,太宗降其部众数万,收兵而返,并未彻底解决。至天聪七年六月,向臣下征询:"征明及朝鲜、察哈尔,何者当先?"都以为应先征明,但太宗一则不愿与祖大寿交锋,再则打算着相机攻林丹汗,所以沿长城西行,由龙门关入口,纵掠宣府一带,兵围大同,死伤甚众而无功。

闰八月将班师时,有一意外喜事,《清鉴纲目》卷首《平定内蒙古》载:

(林丹汗)徙其人畜十余万众,由归化城渡河西奔,沿途离散,仅存十之二三。及至青海大草滩,林丹汗忽病痘死;其子额哲,拥众万余,居河套外。

额哲未降,但林丹汗同族的有力分子,以及林丹汗的妻子窦土门福金却投降了。

林丹汗死后,妻子数人为太宗父子兄弟所分占,《天聪实录》载:

八年闰八月辛亥,察哈尔国林丹汗……窦土门福金携其国人来降……众和硕贝勒等公议奏云:"天特赐皇上察哈尔汗窦土门福金,可即纳之。"上固辞曰:"此福金朕不宜纳,贝勒中有妻不和睦者,当以与之。"代善等复力劝上纳……曰:"此福金乃天所特赐,上若不纳,得毋拂于天耶?上非好色多纳妃嫔者比;若上如古之庸主,悖于义而荒于色,臣等岂特不劝之纳,有不于上前力谏者乎?今此福金,皇上纳则臣心欣悦,不纳则激切滋甚矣。"……上因思行师时驻营纳里特河,曾有雌雉入御幄之祥,揆此不纳,恐违天意,于是纳福金之意始定……护送福金多尼库鲁克喜曰:"我等此行乃送福金,非私来也。皇上纳之,则新附诸国与我等皆不胜踊跃欲庆之至矣。"

代善等力劝太宗纳窦土门福金,即因一开其例,诸贝勒便可"人财两得";护送者亦认太宗能纳,则以此为和解的表示,降附事完,方能心安。而太宗恐额哲以此为仇,故不能不踌躇。下一年,太宗命多尔衮招抚额哲所部,《清史列传·多尔衮传》:

九年二月,上命多尔衮同贝勒岳托、萨哈璘、豪格统兵一万招之。四月至锡喇珠尔格,降其台吉索诺木及所属千五百户,进逼托里图,恐其众惊溃,按兵不动。额哲母业赫,贝勒锦台计女孙也;其弟南楚暨族叔祖阿什达尔汉,皆为我大臣,遣宣谕慰抚,额哲遂奉其母,率宰桑台吉等迎降。

按:锦台计即金台吉。前面谈过,他是太祖的内兄,亦为代善的岳父。金台吉有一子名德尔赫尔,其女归林丹汗,生额哲。阿什达尔汉为金台吉同族兄弟,早已降清,著有战功,太宗时"典外藩蒙古事",等于后来的"理藩院尚书"。南楚又名南褚,其姐即额哲生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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