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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1)


我难得见着丹弗斯太太,她闭门独处,轻易不露面。虽然她每天打内线电话到展室来,让我审定菜单,不过这纯粹是例行公事,而我们平日间的接触也仅止于此。她替我找了个贴身使女,名叫克拉丽斯,是庄园内某个下人的闺女。这姑娘文静,举止得体,很讨人喜欢。幸亏她过去从未当过女佣,因此没有那一套吓人的量人度物的准则。在整个宅子里,我看,只有她还算对我怀有几分敬畏,也只有在她的心目中,我才是这儿的女主人,是德温特夫人。仆役中间传播的那些流言蜚语可能对她没起任何作用。她曾有好一阵子不在庄园。她是在十五英里外的婶母家长大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她和我一样是初来曼陀丽的陌生人。我在她面前感到轻松自如。我可以满不在乎地说:“哦,克拉丽斯,替我补一补袜子行吗?”

先前的女佣艾丽斯,好不神气。我总是偷偷把衬衣和睡衣从抽屉里拿出来自己缝补,不敢偏劳她。有一口,我曾看到她把我的一件内衣搭在手臂上,仔细打量那不怎么值钱的衣料,打量缝在衣服上面寒酸的窄花边。她脸上的那种表情,我这辈子永远也忘不了。她流露出近乎震惊的神色,仿佛她本人的尊严遭到了什么打击似的。以前我从来不怎么留心内衣,只要干净、整洁就行,至于衣料的质地如何,有无花边,在我是无所谓的。在书上曾读到新娘出嫁时,得一下子张罗几十套衣服作为嫁妆,而我压根儿没操过这份心。艾丽斯脸上的那副神情,不啻是给我上了一课,我赶紧向伦敦的一家店铺西索内衣目录。等我选定我要的内衣时,艾丽斯已不再服侍我,克拉丽斯接替了她的位置。为了克拉丽斯的缘故去购置新内衣,似乎太不值得,所以我把内衣目录往抽屉里一塞,再没写信向那店铺定货。

我常在怀疑,艾丽斯是不是曾把这件事在仆役中间捅出去,我的内衣会不会已成了下房里议论的内容。当然,这种事儿不成体统,只能起男仆不在时窃窃私语一番。艾丽斯颇为自矜,所以不会让这事作为笑料闹个满城风雨,例如,在她与弗里思之间就从未有过“把这件女用内衣拿去”之类不登大雅之堂的对话。

不,关于内衣的轶事可不能视同笑料,这事要严重得多,更像是私下打听到一桩离婚案……不管怎么说,艾丽斯把我扔给克拉丽斯,我是很高兴的。克拉丽斯根本分辨不出花边的真假。丹弗斯太太雇她来眼侍我,真可谓体贴周到呢。她一定觉得我和克拉丽斯作伴,乃是天造地设,各得其所。现在我既然已弄清丹弗斯太太厌恶和恼怒的原因所在,反倒觉得好受些了。我明白她为之咬牙切齿的并非我本人,而是我所代表的一切。不管谁来占去吕蓓卡的位置,她都会一视同仁。至少在比阿特丽斯来吃饭那天,我从她的话里听出了这层弦外之音。

“你难道不知道吗?”她这么说。“她对吕蓓卡崇拜得五体投地!”

我当时听了,着实为之一震。不知怎么地,我没料到她会说出这几句话。然而反复思量之后,我原对丹弗斯太太的那种恐惧感却开始淡薄了。我反而可怜起她来。我体会得出她内心的感受。每当别人称呼我“德温特夫人”时,她听了一定很伤心。她每天早晨拿起内线电话跟我说话,而我照例答以“好的,丹弗斯太太”,这时她势必在怀念着另一个人的嗓音。她穿堂越室,到处看到我留下的踪迹——撂在临窗座位上的软帽,搁在椅子上的编结袋——一定会触景生情,联想起以前也曾在屋里四处留下踪迹的另一个人。就连我也难免产生这种念头,说起来我同吕蓓卡还是素不相识的呢?丹弗斯太太可不同了,她熟悉吕蓓卡走路的姿势,听惯了她说话的声调。丹弗斯太太知道她眸子的色泽,她脸上的笑容,还有她发丝的纹路。我对这些一无所知,也从来不向别人打听,可有时候我觉得吕蓓卡对于我,也像对于丹弗斯太太一样,是个音容宛在的亡灵。

弗兰克要我忘掉过去,我自己也想把往事置诸脑后。可是弗兰克不必像我那样,每天坐在晨室里,触摸那支曾夹在她手指间的钢笔。他不必把手按在吸墨纸台上,两眼盯着面前的文件架,望着她留在那上面的字迹。他不必每天看着壁炉上的烛台、时钟、插着鲜花的花瓶,还有墙上的绘画,心里想着这一切原都归她所有,是她生前选中的,没有一样是我的。在餐厅里,弗兰克也无须坐在她的位子上,握着她生前握过的刀叉,还得从她用过的杯子里喝着什么。他未曾把她的雨衣披在肩上,也没有在口袋里摸到过她的手绢。每天我还注意到那条瞎眼老狗的茫然眼神,它蜷缩在藏书室的篓子里,一听到我的脚步声,一个女人的脚步声,总是抬起头来,用鼻子嗅嗅空气,随即又耷拉下脑袋,因为我不是它所期待寻找的人——而这些弗兰克是不会留神顾及的。

这些琐事本身虽则无聊之极,毫无意义,却明摆在那儿,没法熟视无睹,充耳不闻,也不能无动于衰。我的老天,我干吗要去想吕蓓卡!我希望自己幸福,也希望使迈克西姆幸福,我希望我俩能朝夕相处,形影不离。我心中只存此愿,别无他求。然而她偏要闯入我的脑际,侵入我的梦境,我有什么法子呢?当我在她生前溜达过的小径上漫步,在她生前躺过的地方休息时,我身不由已地感到在这曼陀丽庄园,在我自己的家里,我只是个盘恒小住的外客。我确实像个外人,在静候女主人的归来,哪怕是一些无关紧要的闲话,一些无关痛痒的微词,都在每时每刻提醒我别忘了自己的地位。

“弗里思,”一个夏日的早晨,我抱着一大束紫丁香走进藏书室,一面吩咐说,“弗里思,能找个长颈花瓶把这些花插上吗?花房里的花瓶都嫌小。”

“太太,客厅里那只石膏白花瓶,一向是用来插丁香花的。”

“喔,不会把花瓶弄坏吗?怕会碰碎吧。”

“太太,那只石膏花瓶德温特夫人一向用的。”

“喔,喔,那好吧。”

于是,那只石膏花瓶拿来了,里面已装满水。我把浓香扑鼻的丁香花插进去,一枝一枝摆弄舒齐。屋子里洋溢着紫红色花朵散发的芬芳;从敞开的窗户处,还不时飘来刚整修过的草坪的阵阵清香。我暗自寻思;“吕蓓卡也是这么做的。她也像我这样,拿起紫丁香,一枝一枝插入这只白花瓶。我并不是第一个想到要这么做的人。花瓶是吕蓓卡的,丁香花也是昌蓓卡的。”她必然像我一样,信步走进花园,头上戴一顶边沿下垂的园艺帽,就是我曾在花房里看到过压在几个旧靠垫下面的那一顶。她步履轻盈地穿过草地,朝丁香花丛走去,也许一边哼小调,一边打唿哨招呼身后的两条狗,要它们跟上来,手里还拿着我此刻握着的这把剪刀。

“弗里思,把窗口桌子旁的书架挪开一点行吗?我要把丁香花放在那儿。”

“可是,太太,德温特夫人一向把石膏花瓶放在沙发后面的桌子上。”

“哦,是这样……”我手捧花瓶迟疑了一会。弗里思脸上一无表情。当然,要是我说我喜欢把花瓶放在靠窗口的小桌上他是会服从我的,而且会立刻把书架移开。

可是我却说:“好吧,也许放在这张大一点的桌子上看去更美一些。”于是,石膏花瓶又像以往那样,放在沙发后面的桌子上了……

比阿特丽斯没忘记送一件结婚礼物的诺言。一天早晨,邮局送来一只包裹,包裹之大,几乎连罗伯特也搬不了。我正坐在晨室里,刚刚看完当天的菜单。每收到邮包我总像个孩子似地兴奋雀跃。我忙不迭地割断绳子,撕去深褐色的包封。里面包的好像是书。果然不错,是书,是四大部的《绘画史》。第一部里夹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但愿此礼投你所好。”下面署名是“爱你的比阿特丽斯。”我能想象出她走进威格莫乐大街那家书店购书的情景。她带着几分男子气,不无唐突地四下一打量。“我想买套书送给一个热中于艺术的朋友。”她可能带几分疑惑的神情,用手抚摸着书。“不错,价钱倒是差不多。这是送人的结婚礼品,我希望能拿得出去。这几部全是关于艺术的?”“对的,是论述艺术的规范作品,”伙计这么回答她。于是比阿特丽斯便写了那张夹在书里的纸条,付了钱,留下地址:“曼陀丽,德温特夫人。”

比阿特丽斯心肠真好。她知道我爱好绘画,特地上伦敦的书店给我买了这些书,其中情意甚笃,想起来简直催人泪下。看来,她可能想象这样一种情景:某个阴雨天,我闲坐着,神情严肃地看着那些插图,然后也许信手取来图画纸和颜料盒,临摹其中一幅。好心的比阿特丽斯。我突然无端地想放声痛哭。我把这几卷大部头的书收拢来,环顾晨室,想找个放书的地方。这几部书与这个小巧玲珑的房间很不相称。没关系,反正现在是我的房间了。我把那几部书放在书桌上,竖成一行,一本斜靠着一本。书摇摇欲倒,好不危险。我往后退一两步,看看效果如何。不知是因为我退得太猛,引起了震动,还是怎么的,总之,那最前面的一部往下一歪,其余的也相继滑倒。书桌上原放着两件摆设:一对烛台和一具小巧的爱神瓷塑。这几部书倒下时,把那尊爱神瓷塑给掀翻了。爱神一头栽过字纸篓里,跌得粉身碎骨。我像个问了祸的顽童,匆忙朝门口瞥了一眼,接着就跪在地板上,把瓷塑碎片扫进手掌,再找了个信封装进去。我把信封藏在书桌的抽屉深处。随后就把这些书拿到藏书室,在书架上找了个空处插了进去。

当我洋洋得意地此书拿给迈克西姆看的时候,他呵呵乐了。

“亲爱的老姐姐比阿特丽斯,”他说,“看来你一定博得她的好感啦。要知道,她非万不得已是不开卷的。”

“她有没有说起——呃——对我有什么看法?”我问他。

“她来吃饭的那天吗?没有,我想她没有谈起过。”

“我还以为她会给你写封信或什么的。”

“比阿特丽斯和我从来不通信,除非家里出了什么重大的事情。写信实在是浪费时间,”迈克西姆说。

看来我是排除在重大事情之外了。我设身处地想想。假如我是比阿特丽斯,有个弟弟,现在这弟弟结婚了,那我当然会说点什么,表示一下自己的意见,或者在信里涂上几笔。除非对那位弟媳全无好感,或者觉得她配不上我弟弟,那自然又当别论。然而比阿特丽斯特地亲自为我上伦敦去买书。要是她果真不喜欢我,那她才不屑这么做呢。

我记得就在第二天午饭后,弗里思将咖啡送进藏书室后,没有立即离开,而是在迈克西姆身后转来转去,过了一会才说:

“老爷,我可以跟您谈件事吗?”迈克西姆将目光从报纸上移开了,抬头朝他看了一眼。

“行啊,费里思,什么事?”他说,感到有点意外。弗里思绷着脸,噘着嘴。我马上想到,会不会是他老婆死了。

“老爷,是关于罗伯特的事儿。他和丹弗斯太太之间闹了点别扭。罗伯特心里很不好受。”

“哦,老天爷,”迈克西姆朝我做了个鬼睑。我弯下身去抚摸杰斯珀,这是我发窘时必有的习惯动作。

“是的,老爷。大概是这么一回事情:丹弗斯太太指责罗伯特私藏了展室里一件值钱的摆设,因为给晨室送花、插花是罗伯特分内的差使。今天早晨丹弗斯太太走进晨室时,鲜花已插在花瓶里,她注意到少了件摆设。她说昨天明明还在的。她指着罗伯特的鼻子说,不是他擅自拿了摆设,就是打碎后把碎片藏了起来。罗伯特矢口否认于过这样的事。他来找我,急得简直要哭了。老爷,也许您注意到午餐时他有点不对头吧。”

“怪不得他给我端上肉片时没给我盘子,”迈克西姆咕哝着。“没想到罗伯特神经这么脆弱。唔,我看这事可能是别人干的。怕是哪个女仆干的吧。”

“不,老爷。丹弗斯太太进晨室时,女仆还没进去收拾房间。打昨儿太太离开以后没有人进去过,而罗伯特又是今天第一个往屋里送花的。老爷,出了这事儿,罗伯特和我都很难堪!”

“那当然罗。这样吧,去把丹弗斯太太叫来,咱们把事情搞个水落石出。噢,究竟是哪件小摆设?”

“那尊爱神瓷塑,老爷,就是放在写字桌上的那尊。”

“啊哟,老天。那可是我家一件宝贝,是不?一定得把它找出来,立刻把丹弗斯太太找来。”

“再好没有了,老爷。”

弗里思走了,房间里又只剩下我们两个。“实在讨厌,”迈克西姆说。“那爱神瓷塑还真值钱呢。再说,看到仆人们吵架我最头痛。我不明白,他们干吗来找我解决。这种事该由你管,我亲爱的。”

我抬起头来,目光从杰斯珀身上移开,脸红得像火烧。“亲爱的,”我说,“我早想告诉你,可是——可是我却忘了。事实上,那尊瓷塑是我昨天在晨室里打碎的。”

“你打碎的?那你刚才在弗里思面前干吗不这么说呢?”

“我也不知道。我不想这么做,我怕他会拿我当傻瓜看。”

“这下子他才真会拿你当大傻瓜看呢。现在你可得把事情向他和丹弗斯太太讲清楚。”

“哦,不要,别这样,迈克西姆,还是你对他们说吧。让我上楼去吧。”

“别干这种傻事。谁都会以为你怕他们哪。”

“我还真有点怕他们。不害怕,那至少也……”

门开了,弗里思领着丹弗斯太太进来。我神色紧张地望着迈克西姆,他耸耸肩,既感到事情有趣,又露出几分温色。

“丹弗斯太太,完全是一场误会。看来是德温特夫人自己把瓷塑打碎了,后来压根儿把这事给忘啦,”迈克西姆说

大家的目光全都集中在我身上,使我再次感到自己是个做了错事的孩子。我感到脸上依然火辣辣的。“真抱歉,”我望着丹弗斯太太说。“没想到结果给罗伯特惹了麻烦。”

“太太,那摆设还能修补一下吗?”丹弗斯太太说。阁下大祸的竟是我,对此她似乎并不感到意外,那张惨白的骷髅脸冲着我,那对黑眼珠紧盯在我身上。我觉得她可能早知道祸是我闯的,而她所以责怪罗伯特,不过是为了看看我是否有胆量站出来承认。

“怕不行了,”我说。“已经摔得粉碎。”

“那些碎片呢?你怎么处理的?”迈克西姆问我。

这光景像是逼着罪犯供出作案的罪证来。我的所作所为连自己听起来也觉得太渺小,太有失体面。“我把碎片装进了一只信封,”我说。

“那你又怎么处理那只信封的呢?”迈克西姆一面点烟一面说,那口吻既像在开玩笑,又含几分怒气。

“我把它放在写字桌的抽屉里边,”我说。

“瞧德温特夫人那副模样,好像你会把她送进监牢似的,丹弗斯太太,对不?”迈克西姆说。“你是不是把信封找出来,把碎片送到伦敦去。如果碎得太厉害没法修补,那也就没法想了。好吧,弗里思,告诉罗伯特,叫他把眼泪擦干,别哭啦。”

弗里思走了,丹弗斯太太还不想离开。“我当然要向罗伯特赔个不是,”她说。“可是从迹象来看真像是他干的。我没想到那瓷塑会是德温特夫人自己打碎的。要是以后再发生这样的事。德温特夫人是不是可以亲口对我讲明,这样我可以把事情处理得当些?这样可使大家免去许多不必要的误会。”

“自然罗,”迈克西姆不耐烦地说。“我不懂她昨天为什么不这么做。你进来的时候,我正想这么对她说呢。”

“也许德温特夫人还不知道这摆设的价值吧?”丹弗斯太太说着,眼光又落在我的身上。

“不,我知道的,”我可怜巴巴地说。“我担心那是非常值钱的玩意儿,所以我才这么当心,把碎片全扫拢来。”

“而且还把它们藏在抽屉的里边,藏在没人能找到的地方,嗯?”迈克西姆呵呵一笑,还耸了耸肩。“这种事只有小丫头才干得出来,丹弗斯太太,你说呢?”

“老爷,晨室里那些贵重的陈设,曼陀丽的小丫头是从来不许碰的,”丹弗斯太太回答说。

“是啊,你当然不会让她们碰这些东西,”迈克西姆说。

“这件事太不幸了,”丹弗斯太太接着说。“我想以前晨室里还没有发生过打碎东西的事儿。那里的东西我们总是格外当心。那里的灰尘一直由我亲自掸拂——我是说从去年开始。我对谁也不放心。德温特夫人在世时,那儿的贵重摆设总是由我俩一起收拾的。”

“可不是?唔——这事也没法挽回了,”迈克西姆说。“就这样吧,丹弗斯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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