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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觉自己又来到那条走廊,就是初到曼陀丽那天早晨逗留过的那条过道。打那以后,我就再没上这儿来过,而且也不想来。阳光从墙壁凹凸处的窗户射进来,在过道深色的护壁镶板上交织成金色的图案。
四周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声响。同上回一样,我又闻到那种不寻常的霉味儿。我拿不准该往哪边走;这儿房间的布局我不熟悉。这时,我忽然记起上回丹弗斯太太是打我身后的一扇门里走出来的,从方位来看,那似乎也正是我想要去的房间,那里的窗户俯瞰着通往大海的草坪。我扭动房门的把手,走了进去。百叶窗全下着,屋里当然很昏暗。我伸手去摸墙上的电灯开关,拧亮了灯,这是一间不大的前室,我估计是间更衣室,沿墙四周尽是些高大的衣柜。屋子尽头有扇门洞开着,里边的房间较大。我穿过房门走进里间,拧亮了灯,四下一望,不由得一惊,原来房间里的家具陈设,一应俱全,竟像一直有人住着似的。
我原以为桌子、椅子,还有靠墙的那张大双人床,全都会被罩单蒙着,不料什么也没过没。梳妆台上放着发刷、梳子、香水和脂粉。床也铺得平整,还可以看到雪白的枕套和夹层床罩下面露出的一角毛毯。梳妆台和床头柜上都放有鲜花。雕花的壁炉架上也摆着鲜花。靠椅上放着一件缎子晨衣,下面搁一双卧室里穿的拖鞋。有那么一刹那的工夫,我脑子突然一阵迷离,仿佛时光又倒退了回去。而自己是在她犹未去世时打量这房间的……过了一会儿,吕蓓卡本人就会回屋来,哼着小调,在梳妆台的镜子面前坐定,伸手去拿梳子,然后梳理头发。要是也坐在那儿,我就可以看到她在镜子里的映像,而她也会从镜子里看到我这么站在门口。这一切当然都没出现。我还是呆呆地站在那儿,期待着发生什么事。倒是墙上挂钟的滴答声,把我重新唤回现实生活。钟上的针臂指着四点二十五分,跟我手表指示的时间相符。时钟的滴答声,听了使人恢复正常的神智,感到宽心。它提醒我别忘了现在,别忘了茶点马上就会在草坪那儿摆开,等我去享用。我慢慢走到房间中央。不,这房间现在没人使用,没有人再住在这儿。就是那些鲜花,也驱散不了屋里的霉味。窗帘拉得严实,百叶窗关得紧紧的。吕蓓卡不会再回这儿来了。即使丹弗斯太太在壁炉架上摆了鲜花,在床上铺好被单,也没法再把她招回来。她死了,离开人世已一年。她躺在教堂的墓地里,跟德温特家的其他死者葬在一起。
涛声清晰可闻。我走到窗前拉起百叶窗。不错,我现在站着的这个窗口,正是半小时前费弗尔和丹弗斯太太呆过的地方。白昼的一道道光线射进房来。使电灯光顿时显得昏黄而悠忽。我把百叶窗再拉开些。一束明亮的日光投射在床上,于是,搁在枕头上的睡衣套袋、梳妆台顶上的玻璃镜面、发刷和香水瓶,全都豁然明亮起来。
日光给了屋子以更强烈的现实感。百叶窗关着的时候,屋子在灯光下倒更似舞台上的布景,像是两场戏之间布置就绪的场景。夜戏已幕落,今晚的演出就此收场,舞台上换上第二天日戏第一幕的布景。而日光却使整个房间栩栩如生,气象盎然。我忘了屋子的霉味,忘了另外几扇窗户的帷帘仍未拉起。我又成了个客人,一个不请自来的客人,闲逛之中误闯了女主人的卧室。梳妆台上是她的发刷,搁在靠椅那边的是她的晨衣和拖鞋。
进入这屋子之后,我还是第一次感到双腿发软,不住打颤。我只得在梳妆台前的凳子上坐下。我的心不再因感到异样的兴奋而剧烈跳动,倒是沉重得像压上了铅块。我发着呆,出神地在屋子里东张西望。不错,这是个漂亮的房间。在我刚到的那天晚上,丹弗斯太太的介绍并非言过其实,这个房间确是整幢宅子最漂亮的一间。瞧那精致的壁炉架,那天花板,那雕花的床架,那窗帷的流苏,还有那墙上的挂钟和身旁梳妆台上的烛台,所有这一切如果是属于我的,我一定会奉若至宝,爱不释手。可这些东西不是我的,而是属于另一个人。我伸手摸摸那一对发刷。一把比较旧些。这道理我是明白的,人们往往尽顾着用一把发刷,忘了另一把,所以把发刷拿去洗的时候,其中一把还是干干净净,简直没怎么用过。瞧瞧镜子里自己的脸,多苍白,多消瘦,一头平直难看的长发就这么拖着。难道我一直就是这副鬼样子?往日里,脸色总比现在红润些吧?镜子里的那个人,满面菜色,姿色平平,直愣愣地朝我干瞪着眼。
我站直身,走到靠椅边,摸了摸椅子上的晨衣,又捡起拖鞋拿在手中,一阵恐惧之感猛地袭上心头,越来越强烈,接着又渐渐演化为绝望。我摸摸床上的被褥,手指顺着睡衣套袋上字母图案的笔划移动着,图案是由“R-德温特”这几个字样相互迭合交织而成的。凸花字母绣在金色的缎面上,挺硬挣的。套袋里的那件睡衣呈杏黄色,薄如蝉翼。我摸着摸着,就把它从套袋里抽出来,贴在自己面颊上。衣服凉冰冰,原先一定芬芳沁人,散发着白杜鹃的幽香,可是现在却隐隐约约透出一股霉味。我把睡衣折叠好,重新放回套袋,我一边这么做,一边感到心头隐隐作痛;我注意到睡衣上有几条折痕,光滑的织纹陡然起了皱,可见从上回穿过以后一直没人碰过,也没有送去洗熨。
我猛然一阵冲动,情不自禁地从床边走开,返身回进那间小小的前室,刚才我看到那儿放着好几口衣柜。我打开其中的一口。不出所料,里面挂满了衣服。这里放的是礼服。衣服用白布袋包着,我看到布袋的袋口上方闪着银光,原来是件金黄色的织锦缎礼服。旁边是件颜色淡黄、质地柔软的丝绒外衣,另外还有条白缎子长裙,裙据一直拖到衣柜的底板,上层的架子上有把鸵毛扇,从一张包装薄纸底下探出头来。
衣柜由于密不通风而积有一股怪味。杜鹃花在户外清香宜人,可是这种香气闷在衣柜里,不但走了味,而且使绫罗、锦缎都失去了光泽。这时,一阵阵变了味的杜鹃花陈香就从敞开着的衣柜门里向我袭来。我关上衣柜门,重又走进卧室。窗口射进清澈明亮的日光,仍然在金色的床罩上,那字母图案中高大的斜体R字母,在日光下显得格外耀眼,轮廓分明。
就在这时,我听见背后有脚步声,回头一看,是丹弗斯太太。她脸上的那副表情,我这辈子再也忘不了。得意洋洋、幸灾乐祸的神气之中,夹杂着一种奇怪的病态激动。我吓得魂不附体。
“太太,出了什么事?”她说。
我想朝她笑一笑,可是笑不出来,我张了张了嘴,可是说不出话来。
“您觉得不舒服吧?”她说。口气极其温和。她朝我走过来。我往后退,想避开她。我相信她要是再朝我逼近一步,我一定会昏厥过去。我感到她的鼻息已经喷到我的脸上。
“没什么,丹弗斯太太,”我过了一会才说。“我没有想到会在这儿看到你。事情是这样的:我刚才在草坪上偶尔抬头朝窗子看了一眼,注意到有一扇百叶窗没关严。我上来看看是不是能把它关严实。”
“我来关吧。”说着,她不声不响穿过房间,把百叶窗闩牢。日光消失了,在昏黄、悠忽的灯光下,屋子顿时失却了真实感,重又显得虚幻而阴森。
丹弗斯太太又走过来。在我身边站定,脸上堆着微笑。平日里她总是不苟言笑,冷若冰霜,此刻却一反常态,不仅热乎得叫人惊恐,而且满脸阿谀之色。
“您何必对我说百叶窗是开着的呢?”她说。“我离开屋子前就把窗关上了,是您自己开的窗,对吗,嗯?您想来看看这个房间。您干吗以前一直不叫我领您来看呢?我每天都准备陪您上这儿来。您只需吩咐一声就得了。”
我真想抽身逃走,可是却动弹不得,我还是注视着她的眼睛。
“既然您现在来了,就让我陪您好好看看吧。”她那巴结逢迎的口气,假惺惺的,却又甜如蜜糖,听了叫人毛骨惊然。“我知道您想看看这儿的一切,您早就想一饱眼福了,只是怕难为情,不好意思提出来罢了。这是个可爱的房间,是不?您从来也没有见过这么可爱的房间吧。”
她一把抓住我的手臂,拉着我朝床边走去。我无法抗拒,好似个任人摆布的木雕。她的手触着我的手臂,使我不住打寒颤。她这时说起话来,声音压得很低,口吻亲呢,我最讨厌,也最怕听到这种说话腔调。
“那是她的床。一张挺华丽的床,是不?我一直让这条金黄色的床罩铺在上面,这是她生前最喜欢的床罩。这儿套袋里放的是她的睡衣。你已经摸过这睡衣了,是不是?是她生前最后一次穿的睡衣,你想不想再摸一摸?”她从套袋里取出睡衣,塞在我面前。“拿着摸摸看,”她说。“质地多轻多软,是吗?上回她穿过以后我一直没洗。我把睡衣,还有晨衣、拖鞋就这样摆着,全都照那天晚上等她回来时候的原样摆着。那天晚上她再没回来,淹死了。”她折起睡衣,放回套袋。“您知道,服侍她的事儿全由我一个人包了。”她说着,又拉住我的胳膊,把我领到晨衣和拖鞋跟前。“我们试过好多女仆,可是没有一个合她的心意。‘你服侍得比谁都好,丹尼,’她常常这样说。‘除了你,我谁也不要,’你看,这是她的晨衣。她个子要比您高得多,您可以从衣服的长短上看出来。放在身上比试比试吧,一直拖到您的脚踝啦。她身段可美哩。这是她的拖鞋。‘把拖鞋丢给我,丹尼’她总是这么说。对她那颀长的身材来说,那双脚算是小巧玲珑的了。您不防把手伸进拖鞋里试试。鞋身既小又窄,是不是?”
她硬把拖鞋往我手上一套,脸上一直堆着微笑。同时盯着我的眼睛;“您怎么也没想到她会这么高吧?”她说。“这双拖鞋只配一双娇小的脚穿。她的身材可苗条呢。除非她站在你身旁,否则你不会意识到她那修长的身材。她简直有我一般高呢。可是她躺在那儿床上,看上去却像个小娇娇,那头浓密的黑发像圈光环似地烘托着她的脸蛋。”
她把拖鞋重新放在地板上,又把晨衣摆回靠椅。“您看过她的发刷了,是吗?”说着,又把我拉到梳妆台前;“发刷在这儿,就像她生前用的时候一样,没有拿去洗过,也没有人碰过。每天晚上总是我替她梳头。‘来吧,丹尼,现在该给我梳头了,’她这么说,而我就站在这儿的凳子旁边一口气替她梳上二十分钟。要知道,她是在最后几年才留短发的。她刚结婚的时候,头发一直垂在腰肢下面呢。德温特先生那时经常替她梳头,不知有多少次,我走进这房间就看到他穿着衬衫,手里拿着这两把发刷。‘重一点,迈克斯,重一点嘛,’她抬头朝他笑着说,而他呢,对她总是百依百顺。您知道,他们总是在一起梳妆打扮,准备主持宴会,而屋子里已宾客满座。‘喂,我要赶不及啦,’他就这么一面说着,一面把发刷扔给我,回报她一笑。那个时候啊,他总是春风满面,喜气洋洋的。”
丹弗斯太太顿了顿,她的手还是放在我的手臂上。
“她把头发剪掉的时候,大家都生她气啦,”她接着说。“可她才不在乎呢!‘这是我自己的事,跟别人有什么相干,’她说。当然罗,蓄短头发,骑马航海要方便多了。您知道,有人画过一幅画,那是她策马扬、鞭的英姿,是位著名画家的作品,后来就挂在伦敦皇家艺术学会里,您可曾见过那幅画?”
我摇摇头说:“不,没见过。”
“听说那幅画是那一年的最佳作品,”她继续往下说。“可是德温特先生不喜欢那画,不准在曼陀丽挂出来。我想,大概他认为那画不传神,没有充分显示出她的风韵吧。您想看看她的衣服,是吗?”她不等我回答就把我领到那间小前室,把衣柜一口一口打开。
“我把她的毛皮衣饰都放在这里,”她说。“这些皮毛还没蛀掉,我想以后也不会蛀掉。我总是很当心的。您摸摸那条黑貂皮围脖。那是德温特先生送给她的圣诞节礼物。也曾告诉过我这玩意儿值多少钱,可我现在已忘了。这栗鼠皮披肩是她晚上最常用的。寒风凛冽的夜晚,她常用它裹住肩头。这口柜子里放的都是她的夜礼服。您打开过了,是吗?您把没插销完全闩牢呢。我相信德温特先生最喜欢她穿银白色的礼服,当然,她不管穿什么都行,不管穿什么颜色都好看。她穿着这件丝绒礼服真是仪态万方。把它贴在脸上试试,很柔软,是吗?您不会不感觉到吧!温馨犹在,对吗?您简直会觉得这是她刚从身上脱下来的呢。凡是她到过的房间,我总可以一下子辨出来。屋里会留下她的几缕余香。这个抽屉里放的是她的内衣。这套粉红色的内衣她从来没穿过。她死的时候,当然穿着便裤和衬衫,不过后来被海水冲掉了。几星期以后找到她尸体的时候,身上什么也没留下。”
她的手指把我的胳臂攥得更紧了。她弯下身子,那张骷髅似的脸贴近我。黑眼珠死死地盯着我的眼睛。“您知道吗,她已在礁石上拉得支离破碎,”她低声细语。“她那张秀美的脸蛋已经无法辨认,两条胳膊也不见了。德温特先生认出是她,亲自上埃奇库姆比去认领尸体,独自一个人去的。当时他病得很厉害,可他坚持要去。谁也不能阻止他,甚至连克劳利先生也劝不住。”
她停了片刻,可是目光始终盯着我的脸不移开去。“出了这件意外,我永远不能原谅自己,”她说。“全怪我那天晚上不在家。下午我到克里斯去了,而且在那儿耽搁很久;德温特夫人上伦敦去了,不到深夜是不会回来的。所以我也就不急着回来。等我九点半光景回到庄园,听人说她七点不到就已经回来,吃过晚饭,又出去了。当然是到海滩去了,我很担心,那时已起了西南风。要是我当时在家,她就不会出去。她总是听我的话。‘换了我,今儿个晚上才不高兴出去呢,这种天气不宜出门哪!’我会这么对她说;而她呢,也会回答我说,‘好吧,丹尼,你这个爱大惊小怪的老太婆。’于是,不用说,我们就会坐在这儿,促膝谈心,她呢,会像以往那样把她在伦敦的所见所闻,一五一十地说给我听。”
我的手臂被她的手指指得红一块,紫一块,完全麻木了。我看到她脸上的那层皮绷得多紧,颧骨明显地鼓突出来,耳朵底下有几块小黄斑。
“德温特先生当时在克劳利先生那儿吃晚饭,”她继续说。“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回来的。我敢说是在敲了十一点以后。将近午夜时分,屋外起了大风,越刮越猛,可她还是没回来。我下了楼,藏书室门框底下不见有灯光透出。我返身上楼。敲敲更衣室的门。德温特先生立即应道:‘谁啊?什么事?’我对他说,我担心德温特夫人怎么这时还没回来。等了一会,他开了房门,身上穿着晨衣。‘我想她大概是留在那边的小屋里过夜了吧,’他说。‘要是我换了你啊,就自管自去睡觉。照现在这种天气,她是不会回这儿来睡觉的。’他显得倦容满面,我也不忍再打扰他。她以前毕竟也多次在小屋里过夜,而且不论什么样的天气也都驾船出过海。说不定她当晚并没有驾船去兜风,只是因为从伦敦回来,想到小屋过夜,调剂一下精神。我对德温特先生道了声晚安就回自己的屋子去了。可是我没有睡着。我一直暗自嘀咕,她究竟干什么去了。”
她又顿了一下。我不想再听下去。我想抽身从她身边走开,逃离这个房间。
“我和衣坐在床上,一直坐到清晨五点半,”她说。“我再也等不下去了。我起身套上外衣,穿过林子,直奔海滩。天正破晓,风住了,可是仍下着蒙蒙细雨。我来到海滩,一眼看到水面上的浮筒和那只皮筏,可是不见小船的踪影……”我仿佛看见了那沉浸在灰蒙蒙晨曦之中的小海湾,甚至感觉到丝丝细雨正飘落在我的面颊上;透过那片雾霭,我似乎依稀认出那紧贴水面的浮筒模糊不清的轮廓。
丹弗斯太太松开我的膀子,把手收了回去,垂落在身旁。此刻她说话时,丧失了刚才那种绘声绘色的表现力,又恢复了往日里生硬而刻板的腔调。“当天下午有只救生圈被海水冲到了克里斯,”她说。“第二天,几个捕蟹人在海岬边的礁石中又发现另一只,索具的零星碎片也随着潮水漂了进来。”她转过身去,关上抽屉,把墙上的一幅画扶正,又从地毯上捡起一团绒毛。我不知所措地站在一旁瞧着她。
“为什么德温特先生不再使用这几间屋子,”她说,“这原因您现在明白了吧,您听这大海的涛声。”
甚至隔着关得严严实实的玻璃窗和百叶窗,我仍然听见大海的吼声,那是海湾里波浪冲击岸边圆卵石所发出的一阵阵低沉而悲枪的-琮声。此刻,汹涌的潮水也许正奔腾而来,扑上沙滩,几乎一直淹到小石屋附近。
“自从那晚她淹死以来,他再没有用过这几间屋子,”她说。“他叫人把自己的东西从更衣室搬了出去。我们在走廊尽头为他收拾了一间屋子。其实,我看他连那儿也不常去睡。他常常坐在那把扶手椅子里过夜,早晨总看到椅子周围撒满了烟灰。白天,弗里思听到他老在藏书室里踱步。踱来踱去,踱去踱来。”
我恍惚也见到了椅子边地板的烟灰,听见了他的脚步声,笃、笃、笃、笃,在藏书室里踱来踱去……丹弗斯太太轻轻带上卧室与前室之间的那扇门,这就把我们同卧室隔了开来,随后又关掉电灯。我再也看不见那张床,看不见搁在枕头上那只睡衣套袋,也看不见那张梳妆台以及靠椅下的那双拖鞋。她走到前室门口,把手按在房门把手上,站在那儿等我。
“每天我亲自到这儿来掸灰尘,”她说。“如果您日后还想到这儿来看看,只要告诉我一声就行了。挂个内线电话,我就明白啦。我不许那些使女上这儿来。除了我以外谁也不上这儿来。”
她又摆出一副阿谀奉承的神态,热乎劲儿叫人受不了。她满脸堆笑,显然是虚情假意的做作。“有时候德温特先生不在家,您觉得冷清了,可能会想到这个房间来看看,上这儿来坐坐。到时候只需吩咐一声得啦。这些真是出色的房间啊。这些房间收拾得这么舒齐,您看了一定不会觉得她离开我们已经很久了吧?您会以为她刚刚走开一会儿,到晚上就会回来的。”
我勉强挤出一个笑容,说不出话来,感到喉头干涩,仿佛被人卡住似的。
“不只是这个房间,”她说。“在这所屋子的许许多多房间里,在晨室里,在大厅里,甚至在那间小花房里,到处我都能感觉得到她的存在。您大概也有同感吧?”
她用古怪的目光瞅着我,嗓门一下子压得低低的,像是跟我耳语。“有时候我沿这条过道走着走着,简直觉得她就跟在我身后,听得见她那急促而轻快的脚步声。这种声音我决不会搞铝的。昔日黄昏时分,我常见到她在门厅上面的画廊里,斜倚栏杆,望着下雨,呼唤着那两条狗。我现在还不时觉得她呆在那儿呢。我仿佛依稀听到她下楼用餐时衣裙拖在楼梯上的悉碎声。”她收住话头,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盯着我的眼睛。“您倒说说,她这会儿是不是看到我俩在这儿面对面交谈?”她一字一顿地说。“您倒说说,死者的幽灵会不会回来,注视着我们这些生者呢?”
我费力地咽下一口气,紧攥双手,指甲都嵌入了肉里。
“我不知道,”我说。“我不知道。”我的声音听上去尖利刺耳,很不自然,根本不是我自己的声音。
“有时候我真怀疑,”她轻声低语着。“有时候我真怀疑,她是不是悄悄回到了曼陀丽,注视着您和德温特先生的一举一动哪!”
我们站在门边,相互瞪着眼珠对视。我没法把目光从她的眼睛移开。那对眼珠嵌在惨白的骷髅脸上,显得分外阴险、狠毒,充满着仇恨。随后,她把通往过道的门打开。“罗伯特此刻已回来了,”她说。“一刻钟之前就回来了。已吩咐他把茶点送到花园的栗子树下去。”
她往旁边一闪,让我走过去。我跌跌撞撞走出房间,来到过道上,顾不上自己是在往哪儿走。我没有再对她说什么,茫然走下楼梯,拐了个弯,推开那扇通东厢的门,口到我自己的房间。我关紧房门,上了锁,把钥匙放进衣袋。
然后我就躺在床上,闭上眼睛。我觉得自己像得了什么重病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