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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章(1)


我们于五月初回到曼陀丽,按迈克西姆的说法,是与第一批燕子和风信子花一起到达。这是盛夏之前最美妙的时节:山谷里杜鹃花浓香泌人心脾,血红的石南花也正怒放。我记得那是一个大雨倾盆的早晨,我们离开伦敦,驱车回家,下午五时左右,已快到达曼陀丽,正可以赶上喝午茶。直到此刻,我还记得当时自己那模样,尽管结婚才七个星期,穿着却同往常一样,不像个新娘:灰黄色的紧宽衫,石貂鼠皮的小圈脖,还披着一件不成样子的胶布雨衣,雨衣大得很不合身,一直拖到脚踝。我当时想,穿上这样的雨衣才能表示出伦敦天气不佳;而且因为雨衣很长,可以使自己的身材显得高大一些。我手里捏着一副齐臂长手套,另外还有一只大皮包。

“这是伦敦的雨,”动身时迈克西姆说。“你等着瞧,待会儿等我们驶近曼陀丽,一定是阳光满地的好天气。”他说得不错,到了埃克塞特,乌云被抛到后面,越飘越远,头顶是一片蔚蓝的天空,前面是白色的大道。

看到太阳我真高兴。因为迷信,我总把雨看作凶兆,伦敦铅灰色的天曾使我郁郁寡欢。

“觉得好过些吗?”迈克西姆问我。我朝他笑笑,执住他的手,心想对他说来,回自己的家该是何其轻松自如:信步走进大厅,随手捡起积压的信件,按铃吩咐送上茶点。可是对于我的局促不安,他能猜出几分?他刚才问我,感到好过些吗?这是不是说他理解我此刻的心情?“没关系,很快就到了。我看你需要用些茶点。”他放开我的手,因为前面是一个弯道,得放慢车速。

我这才知道,他是以为我觉得疲乏,所以不说话,根本没想到此刻我害怕到达曼陀丽的程度决不亚于我在理论上对她的向往。一旦这个时刻临近,我倒又希望它往后挪。最好我们在路边随便找家客店,一起呆在咖啡室里,傍着不带个性特点的炉火。我宁愿自己是个过往旅店,一个热爱丈夫的新娘,而不是初来曼陀丽的迈克西姆-德温特的妻子。我们驶过许多景色明快的村落,农舍的窗户都显出厚道好客的样子。一个农妇,怀抱婴孩,站在门口向我微笑;一个男子,手提吊桶,当啷当啷穿过小路,朝井边走去。

我多么希望我俩也成为他们中的一分子,或者做他们的邻人也行。晚上,迈克西姆斜靠在农舍门上,抽着烟斗,为自己亲手种植的葵薯长得茁壮高大而自豪。我呢?我在打扫得于干净净的厨房里忙乎,铺好桌子,准备吃晚饭。梳妆柜上,一架闹钟滴答滴答走得安详。还有一排擦得亮堂堂的菜盘。饭后,迈克西姆读他的报纸,靴子搁在火炉的挡架上。我则从柜子抽屉里取出一大堆缝补活计。无可怀疑,那样的生活是安详而有规律的,还轻松自如,不必按刻板的准则行事。

“只有两英里了,”迈克西姆告诉我。“你看见那边一长排大树吗?从那儿的山顶倾斜着伸向山谷,过去一点就是大海。那就是曼陀丽,那些树木就是曼陀丽的林子。”

我强作笑容,没有答话。我只感到一阵惊惶,一种无由控制的眩晕。那种狂喜的激动和幸福的自豪感都一股脑儿作了烟云散。我像一个被人牵着第一天上学去的幼童,也像一个初次离家外出求职的稚嫩的年轻使女。结婚以来短短七个星期中好不容易学到的那点微不足道的自制力,这会儿简直成了在风中发抖的一块碎布片。我连最起码的行为准则似乎也忘了个精光,待会儿可能左右手不分,应该站着还是坐下,吃饭时应该使用何种汤匙和餐叉,都会乱了套。

“依我说,把胶布雨衣脱了吧,”他从头到脚打量着我说。“这儿根本没下雨。还有,把你这条可笑的皮围脖拉拉正。可怜的小乖乖,我就这样急急忙忙拖着你回家来了。看来,你本应该在伦敦添置些衣服才是。”

“只要你不介意,我可不在乎,”我说。

“大多数女人成天只考虑穿着,”他心不在焉地说。转弯以后,我们来到一个十字路口。这儿是一堵高墙的起点。

“到了!”他的声音带着一种迄今未有的激动,我则用双手紧抓着汽车的皮椅。

汽车转入弯道,左前方出现两扇大铁门,旁边是看门人的屋子。铁门大开着,进了门便是长长的车道。车进门时,我看到门房黑洞洞的窗子后面有几张窥探的脸。一个小孩从屋后绕出来,睁大眼睛好奇地望着。我慌忙往椅子里一缩,心怦怦直跳。我知道这些人为什么探头探脑,小孩子为什么瞪眼张望。他们是想看看我的模样,这会儿也许已起劲地在小厨房里哄笑着议论开啦:“只看到她那帽顶,”他们会说。“她不肯把脸露出来。不打紧,赶明儿就可以知道这人的长相,宅子里准会有消息传出来。”

也许,对我的怯生的窘态,他终于有几分觉察,所以就抓起我的手,吻了一下,一边笑着说:“这儿的人有些好奇,你可别介意。大家都想看看你是什么样子,也许几个星期以来,他们非此莫谈。你只要态度真诚自然,他们肯定都会喜欢你,至于家务,你一点不用过问,一切全由丹弗斯太太料理,就让她去操持好了。我看,一开始她会对你摆出生硬的态度。这人的性格很怪。可你不必在乎,她的作风就是这样。看到那些灌木吗?紫阳花开的时候,这一带的灌木丛就像一堵深蓝色的围墙。”

我没有吭声。我又想到多年前在那家乡村小铺里买彩图明信片的情景:手指搓着明信片,我走出铺子,来到明亮的阳光下,心里暗暗得意:把这画片收进影集倒挺合适,“曼陀丽”,多美的名字啊!可现在曼陀丽竟成了我的家!我将给朋友们写信:“整个夏天我们将呆在曼陀丽,请你们一定来玩。”这车道现在对我说来既新奇又陌生,但以后我会非常熟悉它,在这儿散步时知道什么地方有一个转弯,什么地方有一个拐角;园丁在哪儿修剪过灌木,在哪儿截去一枝,我能马上看得出来。我顺着车道走进铁门旁的门房,嘘寒问暖:“今天腿觉得怎么样?”那时,那位老太太将不再对我表示好奇,她会欢迎我去厨房作客。我真羡慕迈克西姆,无忧无虑,泰然自若,嘴角挂着微笑,这表明回家来他很高兴。

什么时候我也能像他那样泰然自若,嘴角也能挂上这样的微笑?看来这是太遥远了。我多么希望马上就能达到这一步。可当时我觉得自己慌得傻了眼。只要能摆脱这样的窘态,我甚至宁愿变成一个头发花白,步履蹒跚,久居曼陀丽的老妇人。

铁门砰地一声在我们后面关上,再也看不见尘土飞扬的公路。我发现车道与自己想象中的样子很不相同。我原以为曼陀丽的车道一定是条宽阔的大路,上面铺着沙砾,两边是齐整的草坪;路面经常用耙子和扫帚整理,弄得很平滑。可它不是这样,倒是像条蛇似地扭曲向前,在有些地方并不比一条小径宽阔多少。道旁两排大树,枝条摇曳,交错纠缠,形成教堂穹隆般的浓荫,我们就好比在拱道上穿行。绿叶混成一片,浓密异常,即使正午的太阳也无法透过,只能间或在车道上投下一些斑斑驳驳、时隐时现的温暖金光。四周非常静,鸦雀无声。在公路上曾吹着一阵西风,它欢快地拂着我的脸,使路边的青草一齐弯腰低舞,可是在车道上却一丝儿风也没有。甚至汽车的发动机也变了调子,它低声哼哧,不再像刚才那样放肆轰鸣。

车道倾斜着伸向山谷,大群树木迎面压来,其中有魁梧巨大的榉树,白色的躯干光滑可爱,擎托着一根又一根数不清的枝权。还有许多我叫不出名字的树木。它们迎面压来,我只要一伸手就可触到它们。

我们继续前行,驶过一座小桥,桥下是一条狭溪。这条根本不像汽车道的小路还在向前蜿蜒伸展,就像被使了什么魔法的一根缎带,穿过黑压压的沉寂的树丛,无疑正深入林子的中心。左右看不到豁然开朗的空地,看不到房屋。

车道漫漫,老是不见尽头,我的神经开始受不住了。我想,转过这个弯,或者再往前一点,绕个圈,一定就能看到尽头。但是每当我从椅上挺起身子,总是又一次失望:看不见房屋和田野,看不见令人宽慰的开阔的花园,周围仍是一片死寂的密林。两扇大铁门已经成为逝去的记忆,门外的公路则更遥远,似乎已属另一个世界。

突然,我看见在幽暗的车道前面有一小片开朗的天空,顿时,黑糊糊的林子开始变得稀疏,那种无名的灌木丛也不见了。道旁是远远高出人头的一堵血红色的墙,原来我们已来到石南花丛中。石南出现得那么突然,不但把人弄得不知置身何处,甚至叫你大吃一惊。刚才汽车行在进林子里,我一点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奇景。石南花红得像鲜血,着实吓了我一跳。成团成簇的石南,茂盛得难以置信,看不见叶子,也看不见枝干,只有一片象征着杀戮的血红色,因为过分的浓艳,显得非常怪异,完全不像我以前见过的石南花。

我朝迈克西姆膘了一眼,他微笑着问我:“喜欢吗?”

我喘着气答道:“喜欢。”是不是真心话,我自己也不知道。我一向把石南看作一种普普通通的家花,或呈紫色,或呈浅红,整齐地排列在圆形花圃中。可是这儿的石南花根本不像植物,而是一群高耸的密集巨怪,美得反常,大得出奇。

这时我们离宅子已经不远。果然不出我所料,车道由窄变宽,向一片开阔地伸去。在两边血红的石南花的簇拥之下,我们拐了最后一个弯,终于到达曼陀丽!啊,曼陀丽,果然是我想象中的模样,多年前那彩图明信片上的雄伟大宅,优雅,精美,一无瑕疵,比我梦中见到的形象更加完美!宅子由平坦的草地和绒毯似的草坪环绕,座落其间;庭院平台倾斜着伸向花园,花园又通往大海。我们向宽大的石阶驶去,最后在敞开的正门前停车。这时透过一扇带竖框的窗子,我看见大厅里全是人。我听到迈克西姆低声骂了一句:“这鬼女人,她明明知道我不喜欢这一套。”接着便猛地把车刹住了。

“怎么回事?”我问道。“那些人都是谁啊?”

“看来,这下子你得硬硬头皮挺一挺,”他没好气地对我说。“丹弗斯太太把全家和庄园里的仆役都集合起来欢迎我们。不要紧的,你用不着开口,一切由我来对付。”

我摸索着找车门的把手,有些发慌,另外,因为长途坐车,身上阵阵寒颤。正当我乱摸汽车门锁时,仆役总管带着一个跟班走下台阶,他替我打开了车门。

总管是个老头,脸相很和善。我抬头向他微笑,并伸出手去。他大概没有看见,径自拿起毛毯和我的小化妆盒,扶我下车,同时把脸转向迈克西姆。

迈克西姆一边脱手套,一边对总管说:“喂,弗里思,我们回来啦。离开伦敦时下着雨,看来这儿不像下过雨。大家都好吗?”

“都好,老爷,谢谢您关心。是啊,这儿没下雨,一个月来多数是好天。看到您回来真高兴,但愿您身体康健。但愿太太也康健。”

“我俩身体都好,谢谢您,弗里思。只是坐车赶长路有点累,想喝茶了。我可没料到这一套,”迈克西姆说着往大厅那边撇了撇头。

“老爷,这是丹弗斯太太的吩咐。”总管说话时脸上毫无表情。

“我猜到的,”迈克西姆生硬地说,接着便转过脸招呼我进屋,“来,反正不花多少时间,完了就喝茶。”

我俩一起登上石阶,弗里思和跟班抱着毛毯和我的胶布雨衣跟在后面。我又觉得胸口隐隐作痛,同时因为紧张,喉咙于涩难过。

直到此刻,当我闭起眼睛,回忆初到曼陀丽那天,我还能想象自己当时的样子:穿着紧身衣,汗湿的手里抓着一副齐臂长手套,瘦小孱弱,窘态毕露,站在门槛上。闭起眼睛,我又看到了石筑大厅。几扇气派不凡的门打开着通往隔壁的藏书室。大厅墙上挂着彼得-莱利②和范戴克①的作品。精致豪华的楼梯通向吟游诗人画廊。大厅里,前一排后一排站立着大群的人,一直排到那边的石筑市道和餐厅。这些人张大着嘴,露出好奇的神情,盯着我看,就像围着断头台看好戏的观众,而我则像双手反绑等待处决的犯人——

①彼得-莱利(1618-1680),荷兰著名人像画家。

②范戴克(1599-1641),出生在比利时的著名人像及风景画家。

有一个人从队伍里走了出来。此人又瘦又高,穿着深黑色的衣服,那突出的颧骨,配上两只深陷的大眼睛,使人看上去与惨白的骷髅脸没什么两样。

她朝我走来。我向她伸出手去,一边羡慕她那高贵而安详的态度。她握住我的手,我执着的是一只无力而沉重下垂的手,死一样冰冷,没有一点儿生气。

迈克西姆向我介绍:“这就是丹弗斯太太。”她并不抽回自己那只死一样的手,一边开始说话,两只深陷的眼睛始终直勾勾地盯着我的眼睛。我受不住她的逼视,终于移开了目光。直到这时,她的手才蠕动起来,重新有了生气,我觉得浑身都不自在,同时又自渐形秽。

此刻我已记不起她的原话,但我记得她曾以自己个人的名义,并代表全体雇员仆役,欢迎我来到曼陀丽。那是一篇事先练习过的礼节性的欢迎辞,一种干巴巴的官样文章。她的声音和她的手一样,冷冰冰,毫无生气。说完之后,她等着,像是期待我致答辞,我记得自己如何涨红了脸,结结巴巴地说了几句,表示感谢,慌乱之中,竟把两只手套掉落在地上。她弯下身替我捡起手套。当她把手套交给我时,我看到她嘴角隐约绽出轻蔑的微笑。我立刻猜到,她一定在笑话我缺乏教养,她的表情很有点异样,使我怎么也没法定下神,即使当她退回仆役队伍之后,这个黑色的人物仍然显得很突出,与众不同,游离在外、尽管她不作声,我知道她还在死命盯着我。

迈克西姆挽起我的手臂,说了几句表示领情的话。他说得非常自然,毫无窘态,似乎致答辞是轻而易举的事情。说完这番话,他拥着我走进藏书室去喝茶,随手带上门,我俩总算又单独在一起了。

两条西班牙种的长耳狗从炉边跑来迎接我们,用前爪搔着迈克西姆,毛色柔和的长耳朵向后撇着表示亲热,还唤着他的手。过后,狗儿弃了迈克西姆,跑到我身边,唤我的脚跟,露出疑惑而戒备的神态。那条瞎了一只眼的母狗一会儿就对我厌倦了,咕噜一声,走回到炉边去。但是小狗杰斯珀却把鼻子搁在我的手掌里,下巴偎在我膝上,和我亲热起来,当我抚摸着它那柔软的耳朵时,它的眼睛露出深沉的灵性,还僻啪僻啪地甩尾巴。

我脱掉帽子,解下那寒怆的小围脖,连同手套、提包,一起扔到临窗的座位上。这时我才觉得好过一些。房间很深,十分舒适,靠墙排着书架,藏书极多,一直堆到天花板;一个独身男子是一辈子不愿离开这样的藏书室的。大壁炉旁边,摆着厚实的靠背椅,还有一对篓子,那是专为两条狗准备的。但是看来它们从来不进篓子,因为椅子上留着好些凹陷的痕迹。说明它们常在这儿歇息。长窗对着草坪,草坪往外,还能望见大海在远处闪光。

房间里有一种安谧的陈年气味。尽管初夏季节这儿总陈列着紫丁香和玫瑰,花香不断,但房间里的空气似乎始终没有什么改变。从花园或大海吹来的空气,一进屋子,马上就失去原先的清新,成了这一成不变的藏书室的一部分,与那些发霉的、从来没人去读的藏书混成一体,与漩涡花饰的天花板,与浅黑色的护壁镶板,与厚重的帷幕,混成一体了。

这是一种类似苔藓的陈年气味,在那种难得举行礼拜的教堂里,石生青苔,窗绕长藤,你常能闻到这种气味。藏书室就是这么一个静谧的处所,一个供人恍惚冥想的地方。

一会儿,茶点端来了。弗里思和那年轻的跟班神色庄重地把一切布置好,我在一旁不用插手,一直等他们离去。迈克西姆翻阅着一大堆信件,我手里捏弄着往下滴奶油的松煎饼和碎蛋糕,喝下滚烫的热茶。

他不时抬头看我,向我微笑,接着又埋头读信。这些信大概是过去几个月中积压下来的。想到这儿,我才感到对他在曼陀丽的生活,日复一日的常规,对于他的男女朋友,对于他的花销和他治家的那一套,我知道得实在太少。过去的几个星期飞一般逝去,我偎依着他坐车驶过法国和意大利,仅想着我是多么爱他。我用他的眼光去浏览威尼斯,应和他的每一句话,对往昔和未来不提任何问题,满足于眼下的现实,满足于这点小小的荣耀。

他比我原先想象的要活跃得多,也亲切得多。他用各种不同的方式显示他的青春和热情,完全不像我们初次相识时的那种样子,完全不是在餐厅里独占一桌,目光呆滞,神秘莫测的陌生人。他是我的迈克西姆,他笑着,唱着,往水里扔石子,拉着我的手,舒展开眉头,卸下肩上的重负。我把他当作情人、朋友。那几个星期,我忘了他以前那种有条不紊的刻板生活,忘了这种生活还得重新开始,一如既往,而这几个星期只不过是转瞬即逝的假日,倏忽就被抛在脑后。

我看他读信。他一会儿皱眉,一会儿微笑,有时则表情木然地把信扔在一边。我想,要不是仁慈的上帝,我从纽约写来的信此刻也一定在这一大堆来雁往鱼之中,他会用同样冷漠的态度对待,也许一开始为写信人陌生的签名所困惑,然后打着阿欠,把信扔进纸篓,伸手去取茶杯。一想到这些,我不寒而栗,好险哪,差一点儿,此刻他就会独自在这里喝茶,照样过他的日子,也许不怎么想到我,至少不觉得遗憾;而我呢?我在纽约陪着范-霍珀夫人打桥牌,日复一日,翘首期待那永不到来的回信。

我仰靠在椅子里,环顾四周,想给自己多少灌注点儿自信。使自己意识到此刻确实在曼陀丽,在那彩图明信片上的大宅里,在这名扬远近的曼陀丽庄园。我得设法让自己相信,这里所有的一切确实属我所有,既是他的,也都是我的。此刻我坐着的宽敞舒适的椅子,这么许多顶着天花板的藏书,墙上的绘画,花园,林子以及我曾在书报上读到过的曼陀丽的一切,都是属于我的,因为我是迈克西姆的妻子。

岁月荏苒。就在这儿,我俩将白首偕老。到那时,我俩还将这样坐在藏书室里喝茶,迈克西姆和我两人。狗儿和我俩作伴,那将是眼下这两条狗的后裔。藏书室里仍将弥漫着此刻这种陈年霉味。有朝一日,屋子将弄得乱七八糟,狼藉不堪,那是在孩子们——我们的儿子——还未长大的时候。我仿佛看到小家伙们穿着沾泥的皮靴,伸着四肢趴在沙发里,把一大堆棍棒、板球拍子、大折刀、弓箭等带进屋子。那边的桌子,此刻擦试得何其亮堂光滑。到那时,桌上将出现一只丑陋的大盒子,里面盛放着蝴蝶和飞蛾;还有一只用来盛鸟蛋,外面包着粗棉花。那时,我将对孩子们说:“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不能放在这儿。宝贝儿,拿走,放到你们自己的书房里去。”听我这么一说,孩子们呼啸着奔出屋去,剩下最小的弟弟在后面螨跚学步,比哥哥们安静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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