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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篇


第美亚说,但假如后天的论证有这么多的困难,那么我们还是守住那简单而崇高的先天的论证,这种论证,因其能给予我们绝无谬误的理证,可以一下子除去一切怀疑与困难,不是更好吗?用这个论证,我们也可以证明神性的“无限性”,这种无限性,恐怕不是能根据其他任何论点所能确实肯定的。因为一个有限的结果,或者就我们所知,一个可能是有限的结果;一个这样的结果,我说,怎能证明一个无限的原因呢?还有,神性的统一性,即使不是绝对不可能从对于自然的作品的审察而推得,至少是非常困难;而且单是计划的统一性,即使是被承认了,也不能为我们对于那种属性作任何保证,而先天的论证则..

克里安提斯插进来说,第美亚,你的推理,似乎以为这个抽象的论证中的那些优越性与便利条件就是这个论证的确实性的充分证明。但照我的意见,第一步应该决定你所采用的究竟是这种性质的论证的那一种;然后我们再从论证自身,而不从它的有用的后果,来设法决定我们所应给予它的评价。

第美亚答道,我所要主张的论证是那个普通的论证。任何存在必须有一个它存在的原因或理由;任何事物都绝对不可能自己产生自己,或自己就是自己存在的原因。因此,从果上溯到因,我们必须或者是追溯一个无穷的连续,而竟没有最后的因,或者是最后必须归到某个必然地存在的最后因;而第一个假设之谬误,我们可以证明如下。在因与果的连锁或连续之中,每一个单独的果的存在都为密接着前在的因的力量和效能所决定;但是整个永恒的连锁或连续,就全部说,却不为任何事物所决定,或有任何事物为其原因;不过,显然的,它也跟开始存在于时间中的任何个别物体一样,需要一个原因或理由。为什么独有这一个诸因的连续,自永恒以来就存在着,而不是任何其他的连续,或竟根本没有连续;这个问题仍然是合理的。假若没有必然存在的“存在”,那么,凡是所能设立的假设都同样是可能的;那么,说并无事物自永恒起就存在着,比之于说宇宙构成的诸因的连续是自永恒起就存在着亦并非更为荒谬。那么,究竟是什么东西决定某些事物的存在而不是无物,并且将存在性加于一个特定的可能性之上,而不加于其他可能性之上呢?外在的因吗,那是已经假定没有的了。偶然性吗,那是一个没有意义的名词。是无物吗?但是无物不能产生任何事物。因此,我们必须归到一个必然存在的“存在”,他自身包含着他存在的理由;并且要假定他的不存在,必定会蕴涵一个显然的矛盾。所以,这样一个“存在”是有的,即是说,神是有的。

克里安提斯说,我不必让斐罗(虽然我知道他是非常喜欢提出反驳的)来指出这个形而上学的推论的弱点。在我看来,这个推论的根据如此显然的薄弱,同时对于真正虔诚或宗教事业又如此的没有用处,所以我自己就敢于指出其中的谬误。

我开首就要指出,擅自理证或用先天的论证来证明一个事实,是一个明显的谬误。除非那个事物的反面就蕴涵着一个矛盾,那个事物是不能用理证来证明的。凡是能被清晰地设想的事物不会蕴涵矛盾的。凡是我们设想它是存在的事物,我们也能设想它是不存在的。所以,“存在”的不存在并不蕴涵矛盾。因此,“存在”的存在是不能用理证来证明的。我认为这个论证是完全有决定性的,并愿意把全部的争论放在这个根据之上。

神被认为是一个必然存在的“存在”;而他存在的必然性又是企图以这种说法来解释,即是,假若我们知道他的全部本质或本性,我们会看出,说他的不存在,就如同说二乘二不等于四一样的不可能。但是显而易见,只要当我们仍然只具有象现在这样的能力,这种情形是决不会发生的。以前我们设想为存在的,如今设想为不存在,对于我们在任何时候都仍然是可能的;我们的心灵也决没有假设任何物体有永远存在的必要性,犹如我们有设想二乘二永远等于四的必要性。因此,必然的存在,这些字样是没有意义的;或者说,没有什么东西是永恒一贯的,亦是一样。

但更进一步来说,根据这个对于必然性的解释,物质的宇宙为什么不可以是必然存在的“存在”?我们不敢确定我们知道了物质的所有的性质;就我们所能断定的来说,物质可能包含某一些性质,这些性质,假若是被我们知道的话,会使物质的不存在显得是一个大矛盾,就如二乘二得五是一个大矛盾一样。我所知道用来证明物质的世界不是必然存在的“存在”的论证,只有一种,而这个论证是根据世界的质料和形式双方面的偶然性的。提出这种论证的人①说“任何一颗物质都可设想会消灭的;任何形式都可设想会改变的。所以这样的消灭或改变不是不可能的。”但是就我们对于神所能作的设想,假如我们看不到这同一论证就可以同等地推广而应用到神的身上,那似乎是太不公允了;应该看到,心灵至少能够想象神的不存在,或者他的属性是可以改变的。要使他的不存在显得不可能,或使他的属性显得不可改变,必须有某些不知的、不可思议的性质,这些性质为什么不可以属于物质,是没有理由可说的。既然这些性质是全然不知的和不可思议的,那就绝对不能证明它们是与物质相冲突的。

①指克拉克博士(Dr. Clarke)。

此外,在追溯一个永恒的物体的连续之外,还要探索一个总因或第一个造物主,似乎是荒谬的。既然因果关系的含义是,原因是时间上在前又是存在的肇端,那么自永恒就有存在的任何事物怎会有一个原因呢?

同时,在这样的一个物体的连锁或连续之中,每一部分是由前一部分引生,而又引生后来的一部分。那么,困难是在那里呢?你说,但是全体却需要一个原因。我答道,把这些部分统一为全体,如同把各个不同的州郡统一为一个王国,也就象把各个不同的肢体统一为一个身体一样,完全是靠心灵的一种主观判断行为来完成的,对于事物的本性并没有影响。假若我在一堆二十颗的物质中,把每一颗物质的原因告诉了你,如果你后来问我,这二十颗全体的原因是什么,我会认为这种问法是不合理的。因为这个问题早在解释各部分的原因中充分地解释过了。

斐罗说,克里安堤斯,虽然你所提出的推论,已足以使我不必再提出更多的质难;但我仍不能不主张另外一个论点。算术家观察到,9的各种乘积的数字总是组成9或者9的某些较小的乘积,如果你把9的各种乘积所借以组成的所有的数字加起来的话。比方,在18,27,36,等等9的乘积之中,你把1加8,2加7,3加6,可以组成9。比方,369也是9的乘积;假如把3、6和9加起,就得到18,就是9的一个较小的乘积。对于一个肤浅的观察者,如此奇妙的一种规律性会被推崇为偶然性或设计的结果;但一个精練的代数学家马上就会推知这个规律性是必然性的结果,并证明这个规律性必然永远出自这种数的性质。我要问,全体宇宙的法则不也可能是由一个与此相似的必然性所支配的吗,虽然人间代数学还没有办法解决这个困难?我们假如能够鑽研物体的内层性质,我们会不会就不再赞美自然的存在的秩序,会不会就清楚地看出物体为什么绝对不可能容有任何其他的安排呢?将这个必然性的观念引进到目前这个问题中来是如何的危险!而这种观念又是如何自然地提供一个正与宗教的假设相反的推论!

斐罗接着说,但让我们撇开所有这些抽象的说法,而把我们限于比较熟悉的论点范围之内;我将要大胆地再提出一个看法,就是,先天的论证很少能使人非常信服,除非对于那些具有形而上学头脑的人们;他们习惯于抽象的推理,又从数学中发现智力常常可以透过晦暗并与初见的现象相违反,而导致真理,于是他们便将这同一的思想习惯转而用之于不应该用到的论题上面。其他的人,即使是明智的和最倾心于宗教的人,总觉得这样的论证具有某种缺陷,虽然他们也许不能明白解释缺陷之所在。这是一个可靠的证明,证明人们在过去总是根据这种推理之外的其他办法,来寻找他们的宗教的根据,并且将来也永远会是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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