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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1)


从睡梦中醒来,我便想到对这位可怕的不速之客得采取防护措施,要尽全力保证他的安全。幸运的是,这样一来,我心中一切其他扰乱心灵的思想都统统消失了。

如果把他藏在这些房间中,那显然是不可能的。不仅不可能这样做,而且这样做将会不可避免地引起人们的猜疑。虽说我已解雇了那个讨债鬼,不过现在又找了个红眼睛的老妈子来帮忙,她还带来一个活泼机灵的脏女孩,做她的助手,据她说是她的侄女儿。要是关上一间房间瞒着她们,只有更引起她们的好奇,让她们风风火火、加油添酱地传播出去。她们两人眼睛都不好,我一直认为是她们长期以来喜欢从钥匙孔中偷看并探听秘密造成的;需要她们时找不见人,不需要她们时却偏偏在你面前转。可以说,除了小偷小摸外,这就是她们唯一可确定的品质。为了不引起这些人的疑心,我决定于早晨向她们宣布,我的伯父突然从乡下来到这里。

既已下定决心这么办,我便在黑暗中摸索着,想先弄个火把灯点亮。踉踉跄跄地摸来摸去都没有,我便想摸出去到邻近的门房中,找那个守夜人拿灯笼来照一下。我正在黑暗中向楼梯下面摸索时,绊在了一个东西上,其实这不是什么东西,而是蹲在角落里的一个人。

我问他蹲在这儿干什么,可是他没有回答,却悄悄地一溜烟逃了。我连忙跑到门房,一再请守夜人快些出来,我在回来的路上把刚才发生的事告诉了他。这时风像刚才一样依然很猛烈,我们生怕风吹灭灯笼,所以也没有来得及把楼梯上早已吹灭的路灯重新燃起,但检查了楼梯的上上下下,一个人影儿也没有发现。我忽然想到,这个人说不定已经溜进了我的房间,于是用守夜人的灯笼先点亮了蜡烛,把他留在门口看着,我自己仔细检查了每一个房间,包括我那位可怕的客人睡觉的房间。一切都那么安静,可以肯定,这些房间里不会有外人。

我心头可真有些着急,一定有密探来过,为什么偏巧在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的这个夜里来呢?我便询问这位守夜人,乘他站在门口时递给他一杯酒,想从他那里得到一点有希望的线索。我问他昨天夜里是不是放进了一些出外饮酒回来很迟的人。他说是的,夜里曾分别有三个人进来。一个住在泉水坊,另外两人住在巷子里,而且他亲眼看到他们都回了自己的家。在我住的这幢房子里,除我们外,另外住的唯一的房客已经回到乡下去几个星期了,这个夜里他确实没有回来,因为我们在上楼时看到他门上还贴着封条。

“先生,这个夜里风雨交加,糟透了,”守夜人饮完酒把杯子还给我说道,“所以经过我的门进出的人不多。除掉我刚才指出的三个人外,在十一点钟左右的时候还有个不认识的人找你,再有没有别人来过我就记不起来了。”

“哦,那是我的伯父。”我喃喃地说着。

“先生,你见到他了吗?”

“见到了,唔!见到了。”

“还有一个和他一道的呢?”

“和他一道的?”我重复着他说的话。

“我想这个人和他是一道的,”守夜人说道,“在找你的人停下来问我的时候,那个人也停了下来;找你的人向这里走时,他也跟着向这里走。”

“这是个什么样的人?”

守夜人没有仔细地看清这个人。他说,看上去像是个工人;他想,穿的是灰色衣眼,外罩一件黑大衣。这位守夜人不像我那样很重视这个人。他觉得没有什么关系,这是很自然的事;而我重视这个人也有我重视的理由。

我想最好不要再向他打探情况,于是便打发他先走。然后,我便把这两方面的情况连在一起考虑,心中感到有些蹊跷而十分不安。本来这两件事都不难解决,而且互无关联——比如说,有某个人在别人家或自己家里喝得醉醺醺的,本来就没有从守夜人的门口经过,便跌跌冲冲地走到我的楼梯这里,倒下睡着了;而我这位尚不知名姓的客人确带了一个人来,是专门给他引路的。但这两件事连在一起,对于我这么一个在几小时之内经历很大变化的人来说,就不得不感到情况险恶,产生怀疑和恐惧。

我生起了炉火,炉火在如此的清晨发出阴冷苍白的光,我坐在炉前悠悠地打起瞌睡来。钟敲六下时,我感觉好像已经睡了整整一夜。时间尚早,离天明还需一个半小时,于是我又闭眼入眠。这次我却不时地惊醒,一会儿耳中听到有人绵绵絮语些无关紧要之事,一会儿又听到壁炉管道中响起雷鸣般的风声。最后总算进入沉沉酣睡,直到天空大亮,我才从熟睡中惊醒。

整个这一段时间我都没有安下心来考虑一下自己的处境,目前也不可能考虑。我无法把注意力集中到这方面来。我感到意志非常沮丧,万分苦恼,而且感到心都被撕裂得支离破碎。至于我的未来会是什么样,则好像瞎子摸象一样,毫无头绪。我把百叶窗打开,向外望去,只见早晨一片潮湿,仍然是狂风暴雨,整个天空呈现出铅灰色。我从这个房间走到另一个房间,然后又坐在火炉的前面,全身冷得抖抖的,等待着洗衣妇来取衣服。我想着自己是多么地不幸,可是却说不出为什么不幸,也说不出这不幸究竟有多久了,更说不出究竟在这星期的哪一天我才有这个想法的,甚至连我究竟是谁也说不出。

终于,老太婆和她的侄女儿进来了(侄女儿的一头蓬发和她手中拿的脏扫帚简直叫人难以分辨),看到我以及我旁边生起的炉火大为惊诧。我告诉她们我的伯父于昨天夜里来此,现在正在睡觉,因此早餐要准备得好一些,如此等等。然后,我去洗漱换衣,而留下她们在房里敲敲打打,弄得满屋子灰尘。我一切完毕后感到昏头昏脑,像个梦游病人一样,便又坐到火炉边,等待着那位出来共进早餐。

过了一会儿,他的房门开了,他从里面走了出来。我简直不能忍受他那样子,觉得他的面目在白天看上去更难看。

他坐到桌旁后,我低低地对他说道:“我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你才好。我已经放风出去,说你是我的伯父。”

“这就对了,亲爱的孩子!你就叫我伯父好了。”

“我想你一路飘洋过海,肯定也有个名字吧?”

“有,亲爱的孩子。我用的名字是普鲁威斯。”

“你是说以后一直用这个名字吗?”

“喔,是的,亲爱的孩子,用什么名字事实上都一样,除非你认为该用一个更好的。”

“你的真实姓名是什么呢?”我用低低的声音问他。

“马格韦契,”他也用低低的声音对我说,“教名是艾伯尔。”

“你原来是做什么的?”

“只不过是个小毛虫而已,亲爱的孩子。”

他的回答是十分严肃认真的,所用的字眼好像也是指某种职业。

“昨天晚上你来到寺区的时候——”我说道,不过说着又停下来心想,这难道真的是昨天晚上吗?这似乎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怎么了,亲爱的孩子?”

“昨天晚上你来到这里的大门口,问守夜人怎么走时,有没有人和你在一起?”

“有谁和我在一起?没有,亲爱的孩子。”

“你没有注意到有人在门口吗?”

“我没有特别注意,”他有些疑惑地说,“我对这里的路很不熟悉,不过,我想当时是有一个人和我一起走进来。”

“伦敦有人认识你吗?”

“我希望没有人认识我。”他说着,用食指在自己的脖子上一抹,使我看了既恼火又恶心。

“以前伦敦有认识你的人吗?”

“亲爱的孩子,那不会很多,我大部分时间都在乡下。”

“你是在伦敦受——审——的吗?”

“你说的是哪一次?”他说道,脸上露出机警的神色。

“最近一次。”

他点点头。“就是那一次我和贾格斯先生相识了。贾格斯是我的辩护人。”

我想问他为了什么受审,话刚到嘴边,他便拿起餐刀在空中一挥,并且说道:“我过去所做的都已得到惩罚,一切都已偿还!”然后继续吃他的早饭。

他狼吞虎咽地吃着,吃相实在不敢恭维,整个行为表现得都很粗鲁,吃东西的响声很大,而且一副贪婪的样子。自从在沼泽地上见到他吃东西以来,他已掉了几颗牙齿,因而总是用嘴巴磨动着食物,把头斜在一边,尽量用他的几颗犬牙在啃食物,样子极为可怕,就像一条饥饿的老狗。

如果说我本来很想吃些东西,这下子胃口全被他倒光了。我只是坐在那里,对他产生了一种难以克制的厌恶,忧郁而又失望地打量着桌布。

“亲爱的孩子,我算得上是一个厉害的吃客,”他吃完了早餐后,很有礼貌地向我道歉道,“不过我一向如此。如果我的身体不这么好,吃得不这么香,说不定就会少惹些麻烦了。同样,我还得抽烟。我第一次在世界的那个天涯海角被雇去放羊时,如果没有烟抽,我一定会忧郁得发疯,自己也变成一条羊了。”

他说着便从桌旁站起来,把一只手伸进他穿的厚呢上衣的胸袋中,摸出一只短短的黑色烟斗,又摸出一把散装的烟草,就是被称为黑人头牌的烟草。他装满了一烟斗后,把多余的烟草又放回口袋,好像他的口袋就是一只抽屉。然后,他拿起火钳从炉火中夹起一块炭火,点燃了烟斗,并且在炉前地毯上转过身子,接着又做出他最喜欢的动作,把他的两只手伸给我。

他的双手抓住我的双手上下荡着,嘴里叨着的烟斗喷出一股烟气。他说道:“瞧,这才是我培养出来的绅士!这是货真价实的上等人!皮普,只要看着你,便使我心花怒放。我一心所想的只是站在你旁边,细细地看着你,亲爱的孩子!”

我尽快地把两手挣脱出来,然后才感到慢慢地定下心来,思考着当时我所处的境况。一听到他那嘶哑的话语,一坐在那里看着他皱纹满布的秃脑门,以及两鬓的铁灰色发须,我心中便十分明白,我身上已加了一条相当沉重的镣铐。

“我绝对不能看到我的绅士踩在街头的泥泞之中,我绝对不让他的皮靴上沾上尘土。皮普,我培养的上等人一定要有自己的马车!要有自己的马骑,有自己的马车乘,而且连他的仆人也要有自己的马骑,有自己的马车乘。难道只看着那些移民们骑在高头大马上,骑在纯种马上,天啦!难道我的伦敦绅士却没有马骑?不,不。皮普,我们要让他们看看,事情不是他们所想象的那样,是不是,皮普?”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只又大又厚的皮夹子,里面装着满满的钞票,向桌上一丢。

“这皮夹子中的钱是够你花的了,亲爱的孩子。这钱就是你的。我挣的钱都不是我的,都是你的。你大可不必担心花钱,我还有更多的钱呢。我这次回到我的故国,就是要看一看我培养造就的绅士花起钱来像一个绅士,这就是我的乐趣。我的乐趣就是要看你花钱。他妈的,其他的人全都该死!”说完后,他看着四周,用手指叭的一声打出个清脆的榧子,“他妈的一个一个的都该死,从戴着假发的法官,到骑着高头大马踏起满天灰尘的移民全都该死,我要让他们瞧瞧我的这位绅士比他们全加在一起还要更绅士!”

我心里充满了恐惧的厌恶,几乎达到了疯狂的程度。我说道:“不要再说下去了!我有话对你说。我要知道以后该怎么办,我要知道你怎么样才可以避开危险,你将在这儿住多久,有什么计划等等。”

“皮普,你听我说,”他把一只手放在我的胳膊上,突然改变了态度,温和地低低说着,“你听我说。第一,刚才我确实一说话就忘了形,说的全是粗野不文明的话;唉,全是这些粗野不文明的话。皮普,听我说,你就放过这一次,我以后再也不粗野了。”

“最重要的是,”带着心中说不出来的痛苦,我说道,“我们该采取什么样的防范措施,你才不至于被人家发现,或者被逮住?”

“亲爱的孩子,这不是最重要的,”他用像刚才一样的语气说道,“最重要的是我的粗野不文明。我以多年的心血培养一个绅士,并不是不懂得如何和绅士打交道。皮普,你听我说。我是粗野不文明的,亲爱的孩子,你得放过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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