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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七 章(1)


次日早晨,哈桑在泡早餐红茶,他告诉我他做了一个梦。“我们在喀尔卡湖,你,我,爸爸,老爷,拉辛汗,还有几千个人。”他说,“天气暖和,阳光灿烂,湖水像镜子一样清澈。但是没有人游泳,因为他们说湖里有个鬼怪。它在湖底潜伏着,等待着。”

他给我倒了一杯茶,加了糖,吹了几下,把它端给我。“所以大家都很害怕,不敢下水。突然间你踢掉鞋子,阿米尔少爷,脱掉你的衣服。‘里面没有鬼怪,’你说,‘我证明给你们看看。’大家还来不及阻止你,你一头扎进湖里,游开了。我跟着你,我们都游着。”

“可是你不会游泳。”

哈桑哈哈大笑:“那是在梦里啊,阿米尔少爷,你能做任何事情。每个人都尖声叫唤:‘快起来!快起来!’但我们只是在冰冷的湖水里面游泳。我们游到湖中央,停下来。我们转向湖岸,朝人们挥手。他们看起来像小小的蚂蚁,但我们能听到他们的掌声。现在他们知道了,湖里没有鬼怪,只有湖水。随后他们给湖改了名字,管它叫‘喀布尔的苏丹阿米尔和哈桑之湖’。我们向那些到湖里游泳的人收钱。”

“这梦是什么意思呢?”我说。

他替我烤好馕饼,涂上甜果酱,放在盘子里。“我不知道,我还指望你告诉我呢。”

“好吧,那是个愚蠢的梦而已,没有什么含义。”

“爸爸说梦总是意味着某种东西。”

我喝着茶,“那么你为什么不去问他呢?他多聪明呀。”我的不耐烦简直出乎自己意料。我彻夜未眠,脖子和后背像绷紧的钢丝,眼睛刺痛。即使这样,我对哈桑也太刻薄了。我差点向他道歉,但是没有。哈桑明白我只是精神紧张。哈桑总是明白我。

楼上,我听见从爸爸的卫生间传来一阵水流的声音。

街上新霁的积雪银光闪闪,天空蓝得无可挑剔。雪花覆盖了每一个屋顶,矮小的桑椹树在我们这条街排开,树枝上也堆满了积雪。一夜之间,雪花塞满了所有的裂缝和水沟。哈桑和我走出锻铁大门时,雪花反射出白晃晃的光芒,照得我睁不开眼。阿里在我们身后关上门。我听见他低声祈祷——每次他儿子外出,他总是要祈祷。

我从来没有见到街上有这么多人。儿童在打雪仗,拌嘴,相互追逐,咯咯笑着。风筝斗士和帮他们拿卷轴的人挤在一起,做最后的准备。周围的街道传来欢声笑语,各处屋顶已经挤满了看客,他们斜躺在折叠椅上,暖水壶里的红茶热气腾腾,录音机传出艾哈迈德·查希尔[1]AhmadZahir(1946~1979),阿富汗歌星。[1]喧闹的音乐。风靡全国的艾哈迈德·查希尔改进了阿富汗音乐,给传统的手鼓和手风琴配上电吉他、小号和鼓,激怒了那些保守的教徒。无论在台上表演还是开派对,他都跟以前那些呆板的歌手不同,他拒绝木无表情的演出,而是边唱边微笑——有时甚至对女人微笑。我朝自家的屋顶看去,发现爸爸和拉辛汗坐在一张长凳上,两人都穿着羊毛衫,喝着茶。爸爸挥挥手,我不知道他究竟是跟我还是跟哈桑打招呼。

“我们得开始了。”哈桑说。他穿着一双黑色的橡胶雪靴,厚厚的羊毛衫和褪色的灯芯绒裤外面,罩着绿色的长袍。阳光照在他脸上,我看到他唇上那道粉红色的伤痕已经弥合得很好了。

0突然间我想放弃,把东西收起来,转身回家。我在想什么呢?我既然已经知道结局,何必还要让自己来体验这一切呢?爸爸在屋顶上,看着我。我觉得他的眼光像太阳那样热得令人发烫。今天,即使是我,也必定难逃惨败。

“我有点不想在今天放风筝了。”我说。

“今天是个好日子。”哈桑说。

我转动双脚,试图让眼光离开我们家的屋顶。“我不知道,也许我们该回家去。”

接着他上前一步,低声说了一句让我有些吃惊的话。“记住,阿米尔少爷,没有鬼怪,只是个好日子。”我对他脑海盘桓的念头常常一无所知,可是我在他面前怎么就像一本打开的书?到学校上学的人是我,会读书写字的人是我,聪明伶俐的也是我。哈桑虽然看不懂一年级的课本,却能看穿我。这让人不安,可是有人永远对你的需求了如指掌,毕竟也叫人宽心。

“没有鬼怪。”我低声说,出乎意料的是我竟然觉得好些了。

他微笑:“没有鬼怪。”

“你确定?”

他闭上双眼,点点头。

我看着那些在街道蹿上蹿下打雪仗的孩子,“今天是个好日子,对吧?”

“我们来放风筝吧。”他说。

当时我觉得哈桑那个梦可能是他编出来的。那可能吗?我确定不是,哈桑没那么聪明,我也没那么聪明。但不管是否是编造的,那个愚蠢的梦缓解了我的焦虑。兴许我该除去衣服,到湖里去游一游。为什么不呢?

“我们来放。”我说。

哈桑神色一振:“好啊!”他举起我们的风筝:红色的风筝,镶着黄边,在竖轴和横轴交叉的地方,有塞弗的亲笔签名。他舔舔手指,把它举起,测试风向,然后顺风跑去。我们偶尔也在夏天放风筝,他会踢起灰尘,看风吹向什么方位。我手里的卷轴转动着,直到哈桑停下来,大约在五十英尺开外。他将风筝高举过顶,仿佛一个奥运会的田径运动员高举获得的金牌。按照我们往常的信号,我猛拉两次线,哈桑放开了风筝。

虽说爸爸和学校的老师诲我不倦,我终究无法对真主死心塌地。可是当时,从教义答问课程学到的某段《可兰经》涌上嘴边,我低声念诵,然后深深吸气,呼气,跟着拉线跑开。不消一分钟,我的风筝扶摇直上,发出宛如鸟儿扑打翅膀的声音。哈桑拍掌称好,跑在我身后。我把卷轴交给他,双手拉紧风筝线,他敏捷地将那松弛的线卷起来。

空中已经挂着至少二十来只风筝,如同纸制的鲨鱼,巡游搜猎食物。不到一个钟头,这个数字翻了一番,红色的、蓝色的、黄色的风筝在苍穹来回飞舞,熠熠生辉。寒冷的微风吹过我的头发。这风正适宜放风筝,风速不大,恰好能让风筝飘浮起来,也便于操控。哈桑在我身旁,帮忙拿着卷轴,手掌已被线割得鲜血淋漓。

顷刻间,割线开始了,第一批被挫败的风筝断了线,回旋着跌落下来。它们像流星那样划过苍天,拖着闪亮的尾巴,散落在临近的街区,给追风筝的人带来奖赏。我能听得见那些追风筝的人,高声叫嚷,奔过大街小巷。有人扯开喉咙,报告说有两条街上爆发冲突了。

我偷眼望向爸爸,看见他和拉辛汗坐在一起,寻思他眼下在想些什么。他在为我加油吗?还是希望我的失败给他带来愉悦?放风筝就是这样的,思绪随着风筝高低起伏。

风筝纷纷坠下,而我的仍在翱翔。我仍在放着风筝,双眼不时瞟向爸爸,紧紧盯着他的羊毛衫。我坚持了这么久,他是不是很吃惊?你的眼睛没有看着天上,你坚持不了多久啦。我将视线收回空中。有只红色的风筝正在飞近——我发现它的时间恰到好处。我跟它对峙了一会,它失去耐心,试图从下面割断我,我将它送上了不归路。

街头巷尾满是凯旋而回的追风筝者,他们高举追到的战利品,拿着它们在亲朋好友面前炫耀。但他们统统知道最好的还没出现,最大的奖项还在飞翔。我割断了一只带有白色尾巴的黄风筝,代价是食指又多了一道伤口,血液汩汩流入我的掌心。我让哈桑拿着线,把血吸干,在牛仔裤上擦擦手指。

又过了一个钟头,天空中幸存的风筝,已经从约莫五十只剧减到十来只。我的是其中之一,我杀入前十二名。我知道巡回赛到了这个阶段,会持续一段时间,因为那些家伙既然能活下来,技术实在非同小可——他们可不会掉进简单的陷阱里面,比如哈桑最喜欢用的那招,古老的猛升急降。

到下午三点,阴云密布,太阳躲在它们后面,影子开始拉长,屋顶那些看客戴上围巾,穿上厚厚的外套。只剩下六只风筝了,我仍是其中之一。我双腿发痛,脖子僵硬。但看到风筝一只只掉落,心里的希望一点点增大,就像堆在墙上的雪花那样,一次一片地累积。

我的眼光转向一只蓝风筝,在过去那个钟头里面,它大开杀戒。

“它干掉几只?”我问。

“我数过了,十一只。”哈桑说。

“你知道放风筝的人是谁吗?”

哈桑啪嗒一下舌头,仰起下巴。那是哈桑的招牌动作,表示他不知道。蓝风筝割断一只紫色的大家伙,转了两个大圈。隔了十分钟,它又干掉两只,追风筝的人蜂拥而上,追逐它们去了。

又过了半个小时,只剩下四只风筝了。我的风筝仍在飞翔,我的动作无懈可击,仿佛阵阵寒风都照我的意思吹来。我从来没有这般胜券在握,这么幸运,太让人兴奋了!我不敢抬眼望向那屋顶,眼光不敢从天空移开,我得聚精会神,聪明地操控风筝。又过了十五分钟,早上那个看起来十分好笑的梦突然之间触手可及:只剩下我和另外一个家伙了,那只蓝风筝。

局势紧张得如同我流血的手拉着的那条玻璃线。人们纷纷顿足、拍掌、尖叫、欢呼。“干掉它!干掉它!”我在想,爸爸会不会也在欢呼呢?音乐震耳欲聋,蒸馒头和油炸菜饼的香味从屋顶和敞开的门户飘出来。

但我所能听到的——我迫使自己听到的——是脑袋里血液奔流的声音。我所看到的,只是那只蓝风筝。我所闻到的,只是胜利的味道。获救。赎罪。如果爸爸是错的,如果真像他们在学校说的,有那么一位真主,那么他会让我赢得胜利。我不知道其他家伙斗风筝为了什么,也许是为了在人前吹嘘吧。但于我而言,这是惟一的机会,让我可以成为一个被注目而非仅仅被看到、被聆听而非仅仅被听到的人。倘若真主存在,他会引导风向,让它助我成功,我一拉线,就能割断我的痛苦,割断我的渴求,我业已忍耐得太久,业已走得太远。刹那之间,就这样,我信心十足。我会赢。只是迟早的问题。

结果比我预想的要快。一阵风拉升了我的风筝,我占据了有利的位置。我卷开线,让它飞高。我的风筝转了一个圈,飞到那只蓝色家伙的上面,我稳住位置。蓝风筝知道自己麻烦来了,它绝望地使出各种花招,试图摆脱险境,但我不会放过它,我稳住位置。人群知道胜负即将揭晓。“干掉它!干掉它!”的齐声欢呼越来越响,仿佛罗马人对着斗士高喊“杀啊!杀啊!”。

“你快赢了,阿米尔少爷,快赢了!”哈桑兴奋得直喘气。

那一刻来临了。我合上双眼,松开拉着线的手。寒风将风筝拉高,线又在我手指割开一个创口。接着……不用听人群欢呼我也知道,我也不用看。哈桑抱着我的脖子,不断尖叫。

“太棒了!太棒了!阿米尔少爷!”

我睁开眼睛,望见蓝风筝猛然扎下,好像轮胎从高速行驶的轿车脱落。我眨眨眼,疲累不堪,想说些什么,却没有说出来。突然间我腾空而起,从空中望着自己。黑色的皮衣,红色的围巾,褪色的牛仔裤。一个瘦弱的男孩,肤色微黄,身材对于十二岁的孩子来说显得有些矮小。他肩膀窄小,黑色的眼圈围着淡褐色的眼珠,微风吹起他淡棕色的头发。他抬头望着我,我们相视微笑。

然后我高声尖叫,一切都是那么色彩斑斓、那么悦耳动听,一切都是那么鲜活、那么美好。我伸出空手抱着哈桑,我们跳上跳下,我们两个都笑着、哭着。“你赢了,阿米尔少爷!你赢了!”

“我们赢了!我们赢了!”我只说出这句话。这是真的吗?在过去的日子里,我眨眨眼,从美梦中醒来,起床,下楼到厨房去吃早餐,除了哈桑没人跟我说话。穿好衣服。等爸爸。放弃。回到我原来的生活。然后我看到爸爸在我们的屋顶上,他站在屋顶边缘,双拳挥舞,高声欢呼,拍掌称快。就在那儿,我体验到有生以来最棒的一刻,看见爸爸站在屋顶上,终于以我为荣。

但他似乎在做别的事情,双手焦急地摇动。于是我明白了,“哈桑,我们……”

“我知道,”他从我们的拥抱中挣脱,“安拉保佑,我们等会再庆祝吧。现在,我要去帮你追那只蓝风筝。”他放下卷轴,撒腿就跑,他穿的那件绿色长袍的后褶边拖在雪地上。

“哈桑!”我大喊,“把它带回来!”

他的橡胶靴子踢起阵阵雪花,已经飞奔到街道的拐角处。他停下来,转身,双手放在嘴边,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然后露出一脸哈桑式的微笑,消失在街角之后。再一次看到他笑得如此灿烂,已是二十六年之后,在一张褪色的宝丽莱照片上。

人群涌上来向我道贺,我开始把风筝收回来。我跟他们握手,向他们道谢。那些比我更小的孩童望着我的眼神充满敬畏,我是个英雄。人们伸手拍拍我的后背,摸摸我的头发。我边拉着线,边朝每个人微笑,但我的心思在那个蓝风筝上。

最后,我收回了自己的风筝。我捡起脚下的卷轴,把松弛的线收好,期间又握了几双手,接着走回家。走到那扇锻铁大门时,阿里在门后等着,他从栅栏伸出手,“恭喜。”

我把风筝和卷轴给他,握握他的手,“谢谢你,亲爱的阿里。”

“我一直为你祈祷。”

“继续祈祷吧,我们还没全赢呢。”

我匆忙走回街上。我没向阿里问起爸爸,我还不想见到他。在我脑里,一切都计划好了:我要班师回朝,像一个英雄,用鲜血淋漓的手捧着战利品。我要万头攒动,万众瞩目,罗斯坦和索拉博彼此打量,此时无声胜有声。然后年老的战士会走向年轻的战士,抱着他,承认他出类拔萃。证明。获救。赎罪。然后呢?这么说吧……之后当然是永远幸福。还会有别的吗?

瓦兹尔·阿克巴·汗区的街道不多,彼此成直角纵横交错,像个棋盘。当时它是个新城区,仍在蓬勃发展中,已建成的住宅区有八英尺高的围墙,在它们之间,街道上有大量的空地和尚未完工的房子。我跑遍每条街巷,搜寻哈桑的踪迹。到处都是忙着收起折叠椅的人们,在整天的狂欢之后,收起食物和器皿。有些还坐在他们的屋顶上,高声向我道贺。

在我们家南边第四条街,我碰到奥马尔,他父亲是工程师,也是爸爸的朋友。他正在自家门前的草坪上,跟他弟弟玩足球。奥马尔是个不错的家伙。我们是四年级的同学,有次他送给我一枝水笔,配有抽取式墨水盒那种。

“听说你赢了,阿米尔,”他说,“恭喜恭喜。”

“谢谢,你见到哈桑了吗?”

“你的哈扎拉人?”

我点点头。

奥马尔用头将足球顶给他弟弟,“我听说他追风筝可厉害了。”他弟弟将足球顶回来,奥马尔伸手抓住,拍上拍下。“不过我总是奇怪他是怎么追到的。我的意思是说,他的眼睛那么小,怎么能看到任何东西呢?”

他弟弟哈哈大笑,随后又要回足球,奥马尔没理他。

“你见到他了吗?”

奥马尔伸出拇指,朝肩膀后指了指西南边的方向:“刚才我看见他朝市场那边跑过去。”

“谢谢。”我赶忙跑开。

我到达市场那边时,太阳已经快下山了,粉红色和紫色的晚霞点缀着天空。再走几条街就是哈吉·雅霍清真寺,僧侣在那儿高声呼喊,号令那些朝拜者铺开毯子,朝西边磕头,诚心祷告。每日五次的祈祷哈桑从不错过,就算我们在玩,他也会告退,从院子里的深井汲起一桶水,清洗完毕,消失在那间破屋子里面。隔几分钟,他就会面带微笑走出来,发现我坐在墙上,或者坐在树枝上。可是,他今晚就要错过祈祷了,那全因为我。

市场不一会就空荡荡的,做生意的人都打烊了。我在一片泥泞中奔走,两边是成排的、挤得紧紧的小店,人们可以在一个血水横流的摊前买刚宰好的野鸡,而隔壁的小店则出售电子计算器。我在零落的人群中寻路前进,步履维艰的乞丐身上披着一层又一层的破布,小贩肩上扛着毛毯,布料商人和出售生鲜的屠夫则在关上铺门。我找不到哈桑的踪迹。

我停在一个卖干果的小摊前面,有个年老的商人戴着蓝色的头巾,把一袋袋松子和葡萄干放到驴子身上。我向他描述哈桑的相貌。

他停下来,久久看着我,然后开口说:“兴许我见过他。”

“他跑哪边去了?”

他上下打量着我:“像你这样的男孩,干吗在这个时候找一个哈扎拉人呢?”他艳羡地看着我的皮衣和牛仔裤——牛仔穿的裤子,我们总是这样说。在阿富汗,拥有任何不是二手的美国货,都是财富的象征。

“我得找到他,老爷。”

“他是你的什么人?”他问。我不知道他干吗要这样问,但我提醒自己,不耐烦只会让他缄口不言。

“他是我家仆人的儿子。”我说。

那老人扬了扬灰白的眉毛:“是吗?幸运的哈扎拉人,有这么关心他的主人。他的父亲应该跪在你跟前,用睫毛扫去你靴子上的灰尘。”

“你到底告不告诉我啊?”

他将一只手放在驴背上,指着南边:“我想我看见你说的那个男孩朝那边跑去。他手里拿着一只风筝,蓝色的风筝。”

“真的吗?”我说。为你,千千万万遍。他这样承诺过。好样的,哈桑。好样的,可靠的哈桑。他一诺千金,替我追到了最后那只风筝。

“当然,这个时候他们也许已经逮住他了。”那个老人咕哝着说,把另一个箱子搬到驴背上。

“什么人?”

“其他几个男孩。”他说,“他们追着他,他们的打扮跟你差不多。”他抬眼看看天空,叹了口气,“走开吧,你耽误了我做祷告。”

但我已经朝那条小巷飞奔而去。

有那么几分钟,我徒劳无功地在市场中搜寻着。兴许那个老人看走了眼,可是他看到了蓝色的风筝。想到亲手拿着那只风筝……我探头寻找每条通道,每家店铺。没有哈桑的踪迹。

我正在担心天就快黑了,听到前面传来一阵声响。我来到一条僻静、泥泞的小巷。市场被一条大路分成两半,它就在那条大路的末端,成直角伸展开去。小巷车辙宛然,我走在上面,随着声音而去。靴子在泥泞中吱嘎作响,我呼出的气变成白雾。这狭窄的巷道跟一条冻结小溪平行,要是在春天,会有溪水潺潺流淌。小巷的另外一边是成排的柏树,枝头堆满积雪,散落在一些窄巷交错的平顶黏土房屋之间——那些房子比土屋茅舍好不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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