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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十八◎墓志铭二首(2)  > 返回《苏轼全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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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起居注,假起居舍人、知制诰使契丹。戎主雅闻公名,与其母后族人,微行观公于范阳门外。及燕,亲诣前酌玉卮以饮公,顾左右曰:“有臣如此,佳哉!”骑而击球于公前,以其所乘马赐公。朝廷知之,自是虏使挟事至者,辄命公馆之。

寻召试,知制诰,迁右正言,赐三品服。诰命简严,四方诵之。

兼史馆修撰。章得象监国史,以日历自乾兴至庆历废不修,以属公。于是粲然复完。

权知开封府。府事至繁,为尹者皆书板以记事,公独不用,默记数百人,以次决遣,不遗毫厘。吏民大惊以为神,不敢复欺。

拜翰林学士,领群牧使。牧事久不治,公始整齐之。元昊遣使求通,已在境上,而契丹与元昊构隙,使来约我,请拒绝其使。时议者欲遂纳元昊,故为答书曰: “元昊若尽如约束,则理难拒绝。”仁宗以书示公与宋祁。公上议曰:“书词如此,是拒契丹而纳元昊,得新附之小羌,失久和之强虏也。若已封册元昊,而契丹之 使再至,能终不听乎?若不听,契丹之怨,必自是始。听而绝之,则中国无复信义,永断招怀之理矣。是一举而失二虏也。宜赐元昊诏曰:‘朝廷纳卿诚款,本缘契 丹之请。今闻卿招诱契丹边户,失舅甥之欢,契丹遣使为言,卿宜审处其事,但嫌隙朝除,则封册暮行矣。’如此于西北为两得。”时人伏其精识。

拜谏议大夫,为御史中丞。中外之事,知无不言,至于宫妾宦官,滥恩横赐,皆力争裁抑之。

寻知贡举。士方以游词险语为高。公上疏,以谓文章之变,实关盛衰,不可长也。诏以公言晓谕学者。宰相贾昌朝与参知政事吴育忿争上前。公将对,昌朝使人约公,当以代育。公怒叱遣曰:“此言何为至于我哉!”既对,极论二人邪正曲直。然育卒罢,高若讷代之。

时当郊而费用未具,中外以为忧。宰相欲以是危公,复拜翰林学士,为三司使。公领使未几,以办闻,仁宗大喜。至于今,计司先郊告办,盖自公始。前三司使 王拱辰请榷河北盐,既立法矣,而未下。公见上问曰:“河北再榷盐,何也?”仁宗惊曰:“始立法,非再也。”公曰:“周世宗榷河北盐,犯辄处死。世宗北伐, 父老遮道泣诉,愿以盐课均之两税钱,而弛其禁,世宗许之,今两税盐钱是也,岂非再榷乎?且今未榷也,而契丹常盗贩不已。若榷之则盐贵,虏盐益售,是为我敛 怨而虏获利乎?虏盐滋多,非用兵莫能禁也。边隙一开,所获利能补用兵之费乎?”仁宗大悟曰;“卿与宰相立罢之。”公曰:“法虽未下,民已户知之,当直以手 诏罢,不可自有司出也。”仁宗大喜,命公密撰手诏下之,河朔父老,相率拜迎于澶州,为佛老会七日,以报上恩。且刻诏书北京,至今父老过其下,必稽首流涕。

南京鸿庆宫成,奉安三圣像,当遣柄臣,特命公为礼仪使,乡党荣之。

仁宗遂欲用公,而公以目疾求去甚力,乃加端明殿学士归院,判尚书都省,兼领银台司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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