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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十二◎论议  > 返回《王安石全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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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郊宗议(伏奉圣问,撰议缴进。)】

  问: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二者皆配天也,或于郊之圜丘,或于国之明堂;或以冬之日至,或以季秋之月;或以祖,或以祢;或曰配天,或曰配上帝。其义何也?

  对曰:天道升降于四时。其降也,与人道交;其升也,与人道辨。冬日,上天与人道辨之时也,先王于是乎以天道事之;秋则犹未辨乎人也,先王于是乎以人道事之。以天道事之,则宜远人,宜以自然,故于郊、于圜丘;以人道事之,则宜近人,宜以人为,故于国、于明堂。始而生之者,天道也;成而终之者,人道也。冬之日至,始而生之之时也;季秋之月,成而终之之时也。故以天道事之,则以冬之日至;以人道事之,则以季秋之月。远而尊者,天道也;迩而亲者,人道也。祖远而尊,故以天道事之,则配以祖;祢迩而亲,故以人道事之,则配以祢。郊天,祀之大者也,遍于天之群神,故曰以配天;明堂则弗遍也,故曰以配上帝而已。

  夫天与人异道也,天神以人事之,何也?

  曰:所谓天者,果异于人邪?所谓人者,果异于天邪?故先王之于人鬼也,或以天道事之,“萧合稷黍,臭阳达于墙屋”者,以天道事之也。呜呼,天人之不相异,非知神之所为,其孰能与于此?

  此礼也,尚矣。孔子何以独称周公?

  曰:严父配天者,以得天为盛,天自民视听者也,所谓得天,得民而已矣。自生民以来,能继父之志,能述父之事而得四海之欢心,以事其父,未有盛于周公者也。

  【答圣问赓歌事】

  臣闻叙有典,秩有礼,命有德,讨有罪,皆天命也。人君能敕正则治,不能敕正则乱,所以敕之不可以无,其为一也。然为于可为之时,则治;为于不可为之时,则乱。故人君不可以不知时。时有难易,事有大细,为难当于其易,为大当于其细,几者事细而易为之时也,故人君不可以不知几。帝庸作歌曰:“敕天之命,惟时惟几。”此之谓也。人君虽知此,然贤臣不心悦而服从,则不能兴事造业而熙百工,乃歌曰:“股肱喜哉,元首起哉,百工熙哉。”此之谓也。夫欲股肱之喜,盖有其道矣。盖人君率其臣作而兴事,在明乎善而已。明乎善,在所为法以示人者当。所为法以示人者当,乃股肱之所以喜也。股肱喜而事功成,事功成而能屡省以不怠废。此又股肱之所以喜也。为是者,在钦而已矣。皋陶拜手稽首,扬言曰:“念哉!率作兴事,慎乃宪。钦哉!屡省乃成。钦哉!”此之谓也。盖宪者,为法以示人之谓也。所为法以示人者,当率法慎为能,然钦慎而不明乎善,亦何能济?故人君者,以明乎善为难。苟明乎善矣,则人臣孰敢为不善?人臣无敢为不善,事其有不治者乎?乃赓载歌曰:“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庶事康哉。”此之谓也。人君不务近其人论先王之道以自明,而苟欲以耳目所见闻,总天下万事而断之以私智,则人臣皆将归事于其君,而不任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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