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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与巫术①
我很早就想写一篇讲猫的文章。在我的《书信》里“与俞平伯君书”中有好几处说起,如廿一年十一月十三日云:
“昨下午北院叶公过访,谈及索稿,词连足下,未知有劳山的文章可以给予者欤。不佞只送去一条穷裤而已,虽然也想多送一点,无奈材料缺乏,别无可做,久想写一小文以猫为主题,亦终于未着笔也。”叶公即公超,其时正在编辑《新月》。十二月一日又云②:
“病中又还了一件文债,即新印《越谚》跋文,此后拟专事翻译,虽胸中尚有一猫,盖非至一九三三年未必下笔矣。”但二十二年二月二十五日又云:
“近来亦颇有志于写小文,仍有暇而无闲,终未能就,即一年前所说的猫亦尚任其屋上乱叫,不克捉到纸上来也③。”如今已是一九三七,这四五年中信里虽然不曾再
①周作人在晚年写给友人的信中,谈到有意借鉴“英法两国似的随笔”。使中国的散文“性质转为多样”,并表示重读“旧的文集”,见《赋得猫》等篇,“至今还是喜爱”。
②在此之前,11月15日给俞平伯的信中,还有“想写一依关于猫的小文,搁在心上已久,尚未能下笔,实因还未想熟(有如煮熟)也”等语。
③2月25日信中,在此句以下还有一句:“世事愈恶,愈写下进文中去(或反而走在闲适一路),于今顾觉得旧诗人作中少见乱离之远亦是难怪也。”
说,心里却还是记着,但是终于没有写成。这其实倒也罢了,到现在又来写,却为什么缘故呢?
当初我想写猫的时候,曾经用过一番工夫。先调查猫的典故,并觅得黄汉的《猫苑》二卷,仔细检读,次又读外国小品文,如林特(R·Lynd),密伦(A·A·Milne),*(左谷右卩)贝克(K·Capek)等,公超又以路加思(E·V·Lucas)文集一册见赠,使我得见所著谈动物诸文,尤为可感。可是愈读愈胡涂,简直不知道怎样写好,因为看过人家的好文章,珠玉在地,不必再去摆上一块砖头,此其一。材料太多,贪吃便嚼不烂,过于踌躇,不敢下笔,此其人大约那时的意思是想写《草木虫鱼》一类的文章,所以还要有点内容,讲点形式,却是不大容易写,近来觉得这也可以不必如此,随便说说话就得了,于是又拿起那个旧题目来,想写几句话交卷。这是先有题目而作文章的,故曰赋得,不过我写文章是以不切题为宗旨的,假如有人想拿去当作赋得体的范本,那是上当非浅,所以请大家不要十分认真才好。
现在我的写法是让我自己来乱说,不再多管人家的鸟事。以前所查过的典故看过的文章幸而都已忘却了,《猫苑》也不翻阅,想到什么可写的就拿来用。这里我第一记得清楚的是一件老姨与猫的故事,出在弄园主人著的《夜谈随录》里。此书还是前世纪末读过,早已散失,乃从友人处借得一部检之,在第六卷中。是《夜星子》二则中之一。其文云:
“京师某宦家,其祖留一妾,年九十余,甚老耄,居后房,上下呼为老姨。日坐炕头,不言不笑,不能动履,形似饥鹰而健饭,无疾病。尝畜一猫,与相守不离,寝食共之。宦一幼子尚在襁褓,夜夜啼号,至睡方掇,匝月不愈,患之。俗传小儿夜啼谓之夜星子,即有能捉之者。于是延捉者至家,礼待甚厚,捉者一半老妇人耳。是夕就小儿旁设桑弧桃矢,长大不过五寸,矢上系素丝数丈,理其端于无名之指而拈之。至夜半月色上窗,儿啼渐作,顷之隐隐见窗纸有影倏进倏却,仿佛一妇人,长六七寸,操戈骑马而行。捉者摆手低语曰,夜星子来矣来矣!亟弯弓射之,中肩,卿卿有声,弃戈返驰,捉者起急引丝率众逐之。拾其戈观之,一搓线小竹签也。迹至后房,其丝竟入门隙,群呼老姨,不应,因共排闼燃烛入室,遍觅无所见。搜索久之,忽一小婢惊指日,老姨中箭矣:众视之,果见小矢钉老姨肩上,呻吟不已,而所畜猫犹在胯下也,咸大错愕,亟为拔矢,血流不止。捉者命扑杀其猫,小儿因不复夜啼,老姨亦由此得病,数日亦死。”后有兰岩评语云:
“怪出于老姨,诚不知其何为,想系猫之所为,老姨龙钟为其所使耳。卒乃中箭而亡,不亦冤乎。”同卷中又有《猫怪》三则,今悉不取,此处评者说是猫之所为亦非,盖这篇夜星子的价值重在是一件巫蛊案,猫并不是主,乃是使也。我很想知道西汉的巫蛊详情,可是没有工夫去查考,所以现在所说的大抵是以西欧为标准,巫蛊当作witch一craft的译语,所谓使即是familiars也。英国蔼堪斯泰因女士(lina Eckenstein)曾著《儿歌之研究》,二十年前所爱读,其遗稿《文字的咒力》(A Spell ofWord,1932.)中第一篇云《猫及其同帮》,于我颇有用处。第一章《猫或狗》中云:
“在北欧古代猫也算是神圣不可犯的,又用作牺牲。木桶里的猫那种残酷的游戏在不列颠一直举行,直至近代。这最好是用一只猫,在得不到的时候,那就用烟煤,加入柄中。”
“在法兰西比利时直至近代,都曾举行公开的用猫的仪式。圣约翰祭即中夏夜,在巴黎及各处均将活猫关在笼里,抛到火堆里去。在默兹地方,这个习俗至一七六五年方才废除。比利时的伊不勒思及其他城市,在圣灰日即四旬斋的第一日举行所谓猫祭,将活猫从礼拜堂塔顶掷下,意在表示异端外道就此都废弃了。猫是与古代女神荔赖那有系属的,据说女神尝跟着军队,坐了用许多猫拉着的车子。书上说现在伊不勒思尚留有遗址,原是献给一个女神的庙字。”第二章《猫与巫》中又云:
“猫在欧洲当作家畜,其事当直在母权社会的时代。猫是巫的部属,其关系极密切,所以巫能化猫,而猫有时亦能幻作巫形。兔子也有同样的情形,这曾被叫作草猫的。德国有俗谚云,猫活到二十岁便变成巫,巫活到一百岁时又变成一只猫。
“一五八四年出版的巴耳温的《留心猫儿》中有这样的话,巫是被许可九次把她自己化为猫身。《罗米欧与朱丽叶》中谛巴耳特说,你要我什么呢?麦丘细阿答说,美猫王,我只要你九条性命之一而已。据英法人说,女人同猫一样也有九条性命,但在格伦绥则云那老太大有六条性命正如一只黑猫。
“又有俗谚云,猫有九条性命,而女人有九只猫的性命。(案此即八十一条性命矣。)
“巫可以变化为猫或兔,十七世纪的知识阶级还都相信这是可能的事。”
烧猫的习俗,弗来则博士(J·C·Frazer)自然知道得最多,可惜我只有一册节本的《金枝》(The Golden Bough),只可简单的抄几句。在六十四章《火里烧人》中云:
“在法国阿耳登思省,四旬斋的第一星期日,猫被扔到火堆里去,有时候残酷稍为醇化了,便将猫用长竿挂在火上,恬活的烤死。他们说,猫是魔鬼的代表,无论怎么受苦都不冤枉。”他又解释烧诸动物的理由云:
“我们可以推想。这些动物大约都被算作受了魔法的咒力的,或者实在就是男女巫,他们把自己变成兽形,想去进行他们的鬼计,损害人类的福利。这个推测可以证实,只看在近代火堆里常被烧死的牺牲是猫,而这猫正是据说巫所最喜变的东西,或者除了兔以外。”
这样大抵可以说明老姨与猫的关系。总之老姨是巫无疑了,猫是她的不可分的系属物。理论应该是老姨她自己变了猫去作怪,被一箭射中猫肩,后来却发见这箭是在她的身上。如散茂斯(M· Summers)在所著《僵尸》(The Vampire,1928)第三章《僵尸的特性及其习惯》中云:
“这是在各国妖巫审问案件中常见的事,有巫变形为猫或兔或别的动物,在兽形时遇著危险或是受了损伤,则回复原形之后在他的人身上也有着同样的伤或别的损害。”这位散茂斯先生著作颇多,此外我还有他的名著《变狼人》,《巫术的历史》与《巫术的地理》,就只可惜他是相信世上有巫术的,这又是非圣无法故该死的,因此我有点不大敢请教,虽然这些题目都颇珍奇,也是我所想知道的事。吉忒勒其教授(G·L·Kittredge)的《旧新英伦之巫术》(TheWiich一craft in Old and New England)
1929)第十章《变形》中亦云:
“关于猫巫在兽形时受害,在其原形受有同样的伤,有无数的近代的例证。”
在小注中列举书名出处甚多。吉忒勒支曾编订英国古民谣为我所记忆,今此书亦是我爱读的,其小序中有一节云:
“有见于近时所出讲巫术的诸书,似应慎重一点在此声明,我并不相信黑术(案即害他的巫术),或有魔鬼干预活人的日常生活。”由是可知他的态度是与《僵尸》的著者相反的,我很有同感,可是文献上的考据还是一样,盖档案与大众信心固是如此,所谓泰山可移而此案难翻者也。
话又说了回来,老姨却并不曾变猫,所以不是属于这一部类的。这头猫在老姨只是一种使,或者可称为鬼使(familiar spirit)。茂来女士(M·A·Murray)于一九二一年著《西欧的巫教》(TlieWitch一cult in Western Europe),辨明所谓巫术实是古代的原始宗教之余留,也是我所尊重的一部书,其第八章论《使与变形》是最有价值的论断。据她在这里说:
“苏格兰法律家福布斯说过,魔鬼对于他们给与些小鬼,以通信息,或供使令,都称作古怪名字,叫着时它们就答应。这些小鬼放在瓦罐或是别的器具里。”
大抵使有两种,一云占卜使,即以通信息,犹中国的樟柳神,一云畜养使,即以供使令,犹如蛊也。书中又云:
“畜养使平常总是一种小动物,特别用面包牛乳和人血喂养,又如福布斯所云,放在木匣或瓦罐里,底垫羊毛,这可以用了去对于别人的身体或财产使行法术,却决不用以占卜。吉法特在十六世纪时记述普通一般的所信云:巫有她们的鬼使,有的只一个,有的更多,自二以至四五,形状各不相同,或像猫,黄鼠狼,癞蛤蟆,或小老鼠,这些她们都用牛乳或小鸡喂养,或者有时候让它们吸一点血喝。
“在早先的审问案件里巫女招承自刺手或脸,将流出来的血滴给鬼使吃。但是在后来的案件里这便转变成鬼使自己喝巫女的血,所以在英国巫女算作特色的那冗乳(案即赘疣似的多余的乳头)普通都相信就是这样抵吮而成的。”吉忒勒其教授云:
“一五五六年在千斯福特举行的伊里查白时代巫女大审问的第一案里,猫就是鬼使。这是一头白地有斑的猫,名叫撒但,喝血吃。”恰好在茂来女士书里有较详的记载,我们能够知道这猫本来是法兰色斯从祖母得来的,后来她自己养了十五六年,又送给一位老太太华德好司,再养了九年,这才破案。因为本来是小鬼之流,所以又会转变,如那头猫后来就化为一只癞蛤蟆了。法庭记录(见茂来书中)说:
“据该妪华德好司供,伊将该猫化为蟾蜍,系因当初伊用瓦罐中垫羊毛养放该猫,历时甚久,嗣因贫穷不能得羊毛,伊遂用圣父圣子圣灵之名祷告愿其化为蟾蜍,于是该猫化为蟾蜍,养放罐中,不用羊毛。”这是一个理想的好例,所以大家都首先援引,此外鬼使作猫形的还不少,茂来女士书中云:
“一六二一年在福斯东地方扰害费厄法克思家的巫女中,有五人都有畜养使的,惠忒的是一个怪相的东西,有许多只脚,黑色,粗毛,像猫一样大。惠忒的女儿有一鬼使,是一只猫,白地黑斑,名叫印及思。狄勃耳有一大黑猫,名及勃,已经跟了她有四十年以上了。她的女儿所有鬼使是鸟形的,黄色,大如鸦,名曰调呶。狄更生的鬼使形如白猫,名非利,已养了有二十年。”由此可知猫的地位在那里是多么高的了。吉忒勒其教授书中(仍是第十章)又云:
“驯养的乡村的猫,在现今流行的迷信里,还保存着好些它的魔性。猫会得吸睡着的小孩的气,这个意见在旧的和新的英伦(案即英美两国)仍是很普遍。又有一种很普遍的思想,说不可令猫近死尸,否则会把尸首毁伤。这在我们本国(案即美国)变成了一种高明的说法,云:勿使猫近死人,怕它会捕去死者的灵魂。我们记得,灵魂常从睡着的人的嘴里爬出来,变成小老鼠的模样!”讲到这里我们可以知道老姨的猫是属于这一类的畜养使,无论是鬼王派遣来,或是养久成了精,总之都是供老姨的使令用的,所以跨了当马骑正是当然的事。到了后来时不利兮驶不逝,主人无端中了流矢,猫也就殉了义,老姨一案遂与普通巫女一样的结局了。
我听人家所讲猫的故事里,还有一件很有意思的,即是猫替猴子伸手到火炉里抓煨栗子吃,觉得十分好玩,想拿来做文章的主题,可是末了终于决定借用这老姨的猫。为什么呢?这件故事很有意思,因为这与中国的巫蛊和欧洲的巫术都有关系,虽然原只是一篇志异的小说。以汉朝为中心的巫蛊事情我很想知道,如上边所已说过,只是尚无这个机缘,所以我在几本书上得来的一点知识单是关于巫术的。
那些巫,马披,沙满,药师等的哲学与科学,在我都颇有兴趣而且稍能理解,其荒唐处固自言之成理,亦复别有成就,克拉克教授在《西欧的巫教》附录中论一女所用飞行药膏的成分,便是很有趣的一例。其结论云:
“我不能说是否其中那一种药会发生飞行的感觉,但这里使用乌头(aconite)我觉得很有意思。睡着的人的心脏动作不匀使人感觉突然从空中下坠,今将用了使人昏迷的莨菪与使心脏动作不匀的乌头配合成剂,令服用者引起飞行的感觉,似是很可能的事。”这样戳穿西洋镜似乎有点杀风景,不如戈那所画老少二女自身跨一扫帚飞过空中的好,我当然也很爱好这西班牙大匠的画,但是我也很喜欢知道这三个药方,有如打听得祝由科的几门手法或会党的几句口号,虽不敢妄希仙人的他心通,难能多察知一点人情物理,亦是很大的喜悦。茂来女士更证明中古巫术原是原始的地亚那教(Diana一Cult)之国遗,其男神名地亚奴思,亦名那奴思(Janus),古罗马称正月即从此神名衍出,通行至今,女神地亚那之徒即所谓巫,其仪式乃发生繁殖的法术也。虽然我并不喜欢吃菜事魔,自然更没有骑扫帚的兴趣,但对于他们鬼鬼祟祟的花样却不无同情,深觉得宗教审间院的那些拷打杀戮大可不必。多年前我读英国克洛特(E·Clodd)的《进化论之先驱》与勒吉(W·E·H·Lecky)的《欧洲唯理思想史》,才对于中古的巫术案觉得有注意的价值,就能力所及略为涉猎,一面对那时政教的权威很生反感,一面也深感危惧,看了心惊眼跳,不能有隔岸观火之乐,盖人类原是一个,我们也有文字狱思想狱,这与巫术案本是同一类也。欧洲的巫术案,中国的文字狱思想狱,都是我所怕却也就常还想(虽然想了自然又怕)的东西,往往互相牵引连带着,这几乎成了我精神上的压迫之一。想写猫的文章,第一挑到老姨,就是为这缘故。该姨的确是个老巫,论理是应该重办的,幸而在中国偶得免肆诸市朝,真是很难得的,但是拿来与西洋的巫术比较了看也仍是极有意思的事。中国所重的文字狱思想狱是儒教的,--基督教的教士敬事上帝,异端皆非圣无法,儒教的文士诣事主君,犯上即大逆不道,其原因有宗教与政治之不同,故其一可以随时代过去,其一则不可也。我们今日且谈巫术,论老姨与猫,若文字狱等亦是很好题目,容日后再谈,盖其事言之长矣。
民国二十六年一月二十六日于北平。
(附记)
黄汉《猫苑》卷下引《夜谈随录》,云有李侍郎从苗疆携一苗婆归,年久老病,尝养一猫酷爱之,后为夜星子,与原书不合,不知何所本,疑未可凭信。
(1937年1月作,选自《秉烛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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