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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1)  > 返回《豺狼的日子》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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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一点钟左右,天蓝色的“阿尔法”车开到于塞尔的车站广场。在车站对面,广场的另一侧还有一家咖啡馆仍然在营业,只有几个搭夜车的旅客在喝着咖啡等车。

豺狼用梳子梳着头发走进咖啡馆,穿过上面已经堆放着椅子的许多桌子到了酒吧的柜台边。他感到很冷,因为他在山区里以每小时60英里的速度驾驶汽车;他感到浑身僵直,因为他驾驶这辆“阿尔法”在山区无数弯弯曲曲的公路上奔驰;他感到饿了,因为除掉早餐时吃了一个黄油卷外,他已经有18小时没有进餐了。

他向服务员要了两大块涂满黄油的面包,四个煮鸡蛋和一大杯咖啡。当鸡蛋正在煮着,面包还在准备着,咖啡还在过滤器上滤着的时候,他望望四周有没有电话间,但只有在柜台的一端有一只电话机。

他问服务员:“你这儿有本地的电话簿吗?”

服务员仍在忙着他的工作,只做了个手势,指着柜台旁架子上的一大堆书说:“你自己找吧!”

在电话簿上,有“夏伦尼男爵”,住址是在夏伦尼高地的山庄里,这一点他早就知道了。但是这个村子在地图上却没有标出来。电话号码簿说明这里属于依格尔顿区,这是很容易找到的。这个地方是在89号公路上,离开于塞尔小镇还有30英里。

他坐下来,吃着鸡蛋和面包,吃完后就动身了。

当他的汽车经过一块路碑,上面刻着“至依格尔顿,6英里”时,时间正是凌晨2点钟,他决定把汽车扔到路旁的一个森林里去。路旁的森林很密,可能是当地哪一位贵族的私产,是早年他们骑着马带着狗猎取野猪的地方。也可能他们至今还在打猎,因为柯雷兹地方的历史,一直可以追溯到路易十四的时代。

再往前几百米有一条通向森林的小路,小路口上竖立着一块木牌,上面写着“私人猎区”。他把木牌拔起来,把汽车开进去,然后又把木牌重新插好。

他把汽车往前开进森林大约半英里,车灯照着一些奇形怪状的老树,像鬼似地弯了下来,树枝挡住了路。他只好把汽车停下来,关了车灯,从驾驶室的小箱子里拿出一把钳子和电筒。他在汽车底下工作了大约一个小时,由于躺在地上工作,他的背上被露水湿透了。最后,他把藏在汽车底架上的装枪支的钢管子拿了下来,他把这些钢管连同那件军大衣和一些旧衣服放到一只箱子里去。他又在车内仔细地检查了一遍,以兔一旦有人发现而猜出是谁驾驶过这辆汽车,并把它开到这个满是野杜鹃花的树丛中。他用一把剪刀花了大约一小时的时间,剪了许多野杜鹃花的树枝,把它们插在汽车的四周,直到把汽车遮盖得完全看不出来为止。他又利用领带把两只衣箱的把手绑住,就好像火车站上的行李搬运工一样,把领带搭到肩上,一只衣箱在他的胸前,而另一只则在他的背后,这样他就可以用两只手去提剩下的两件行李。

他向公路走去,他走得很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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