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
重逢之后的第二个星期六,直子果然打了电话过来。隔天我们便又约会了。应该可以说是约会吧?我想不出其他更适当的字眼。
和上回一样,我们在街上踱步,偶尔随意走进一家店里喝咖啡,之后又继续踱步,等到吃过晚饭后便互道再见。她还是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但她似乎并不很在乎,我也就不怎么留意去听话、回话了。高与起来,我会谈谈彼此的生活或学校的事,但尽是些片断的话,没什么关联性。我们绝口不提过去。我们只不停地踱着步。幸亏东京还不算小,不管怎么走总是没有尽头。
我们几乎每个星期都碰面,每个星期都这么踱着。她走在前头,我紧跟在后面。直子有各种不同形状的发夹,她总是夹住右边的头发,露出右耳。由于当时我始终是盯着她的背影走路,所以唯独这件事我记得特别清楚。腆时,直子常会动手去拨弄发夹,或是拿手帕揩嘴。当她想说话时,她也会拿手帕揩嘴。看着看着,我渐渐对直子有了好感。
当时她正在念武藏野的一所女子大学,这所大学以英语教育闻名,规模虽小,却整然有序。在她的住处附近,有一溪清流,我们时常在那儿散步。直子偶尔也会请我到她家里吃饭,虽说是孤男寡女的,但她似乎并不在意。屋里的摆设相当清爽,没有丝毫赘物。若不是窗边晾着长袜子,你绝料不到这是女孩子的房间。她的日子过得十分简单、质,仿佛几乎没有什么朋友来往。这种生活态度和高中时代的她简直差得太远了。记忆中,她总是打扮得漂漂亮亮,身边也总是围绕着一大群朋友。看过她的房间之后,我知道她或许也和我一样,想离家到另一块陌生的土地去上大学,重新开始另一种生活。
“我选这个学校念,是因为在这里绝不会碰上从前的同学。”直子笑着说。
“所以才选的。他们全到更派头的学校去了。你懂吗?”
而我和直子间的关系也渐渐地有了进步。我们彼此越来越能适应对方。当暑假结束,开学之后,直子便自然而然地、仿佛理所当然似的开始和我并肩走路了。我想直子大概已经把我看作她的朋友了。能和这么一个美丽的女孩走在一块儿,也让人觉得怪舒服的。碰面时,我们便漫无目的地在东京街头逛。上坡、过河、穿过铁道、四处闲逛。随想随走,没有任何目的地。只是不停地踱步。下雨便撑着伞走。
秋天一到,宿舍的院子里满地尽是榉木的落叶。穿上毛衣,还真有些换季的味道。因为穿坏了一双鞋子,我便又买了一双鞣皮的鞋子穿。
那时候我们究竟都聊了些什么,我已经记不清楚了。想来大概没谈过什么要紧的话罢!但一如以往,我们绝口不提过去。我们几乎完全不提木漉这个名字。我们的话仍旧不多,两人也习惯了在咖啡店中相对无语。
直子爱听“突击队”的笑话,我便时常说给她听。有一回,“突击队”和他班上的一位女同学(当然也是地理系的学生)约会,到了傍晚,他无精打采地回来。
这是六月的事情了。他问我:“喂……喂!渡边,你都和女……女孩聊些什么呀?”我记不得当时是怎么回答,总之,他根本就问错对象了。
到了七月,居然有人趁他不在时,将阿姆斯特丹运河的照片撕下,换上旧金山金门大桥的照片。只为了想知道他是不是可以一边盯着金门大桥,一边手淫,如此而已。我告诉他们说他还是弄得很舒服,于是有人又将它换成了冰山的照片。每换一次,“突击队”就困惑得不得了。
“究竟是谁干的好……好事?”他问道。
“不知道。唉!管他的。这些照片都很好看呀!不管是谁干的,都算不上什么坏事嘛!”我安慰他。
“话是不错,可是让人觉得很不舒服呀!”他说。
每当我说起“突击队”,直子就笑个不停。由于直子很少笑,我便常说些“突击队”的事引她发笑,不过老实说,把他当作笑话来说,实在让人不怎么愉快。因为他不过是一个不算富裕的家庭中的三男。一个过于严肃的小孩而已。而这个小孩的平凡人生中的一个小小的梦,不过就是做地图而已。又有谁能拿它当笑话来讲?
话虽如此,但“突击队”的笑话早已成了宿舍的固定笑料之一,事到如今就算我想收回也收不回来了。再说,我也十分乐意见到直子能开怀她笑。因此,我还是继续把“突击队”的笑话说给大家听。
只有一回,直子曾问过我有没有喜欢的女孩子。我便对她说了从前交往过的女孩的事。我告诉她,对方是个好女孩,自己也很喜欢和她做爱,现在也时常会想起她,但不知为什么就是不曾动过情。我说自己心中仿佛有个硬壳,极少有人能打破它、闯进来,所以也无法顺顺当当地谈恋爱。
“你从来不曾爱过人吗?”直子问道。
“是呀!”我答道。
她便只问到这儿为止。
秋天一过,街上呼呼地吹起寒风。走在路上,直子偶而便会偎在我身上。透过厚厚的粗呢外套,我依稀能感受到她的气息。她有时勾住我的手,有时则把手放进我的外套口袋中,真冷的时候,她会紧紧地搂着我发抖。不过,事实上便仅止于此。她的这些动作并没有其他的意味。我则常常是把两手插进外套的口袋中,和往常一样地踱步。由于我和直子两人穿的都是胶鞋,走起路来几乎一点声音也没有。
不过,在踏着悬叶掉得满地的路上走时,总会发出蟋蟋嗦嗦的声音。一听见这种声音,我就觉得直子很教人同情。她所要的并不是我的臂膀,而是某个人的。她所要的也不是我的体温,而是某个人的。我觉着有些愧疚,为什么自己要是自己。
到了浓冬,她的眼睛仿佛比从前更透明了。那是一种教人无处藏躲的透明。常常,直子仿佛探索些什么似的凝视着我的眼时,我会觉得又寂寞又难受,一种古怪的心情。
我想,她大约是想要向我表达某种感觉罢,因为直子无法用言语将它顺畅地表达出来,不!在尚未转换成言语之前,她仍不能在精神上掌握它。所以便无法用言语来表达了。她时常拨弄发夹,用手帕抹嘴、或没来由地凝视着我。我也常想,倘若可能的话,希望能够抱一抱直子,但总是犹豫了半天便作罢了。因为也许直子会因而受到伤害也未可知。因此我们仍照旧在东京街头闲荡,而直子也照旧在虚无飘渺中寻找适当的措词。每当直子打电话来,或是星期天早上出去约会,宿舍那伙人便老是嘲笑我。理所当然地,大伙儿都以为我交了女朋友了。我既没有说明,也觉得无此必要,只得由他们去了,可是傍晚一回去,一定有人会问一些无聊的问题,好比说:你们采什么姿势啦、她的私处可不可爱啦、她穿什么颜色的内裤等等,我总是随便搪塞两句就过去了。
如此这般,我从十八到十九。眼看着日升日落、旗升旗降。星期天一到,就和过世的朋友的恋人约会。我一点儿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做什么,将来想做什么。在学校里我是读过克罗德(译注:PaulClaudel,一八六八一九五五年,法国诗人、剧作家)、拉辛(译注:一六三九一六九九年,法国剧作诗人)还有艾杰休亭(译注:一八九八一九四八年,俄国电影导演、电影理论家)等人的作品,但那些东西却丝毫无法打动我。而我在班上既未曾交上一个朋友,和宿舍那伙人也不过是泛泛之交罢了。再加上我总是一个人静静地看书,他们全以为我想当个作家。
其实我并不特别想当作家,我什么也不想当。
好几次,我都想把这种想法告诉直子,我总觉得她对我的想法应该能有某种程度的理解才是。但我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这着实有些诡异,仿佛被她传染了不知如何措词的毛病一样。
一到星期六晚上,我便坐在有电话的大厅椅子上等直子的电话。星期六晚上大伙儿几乎全出去玩了,大厅里比平日鲜有人走动,显得冷冷清清。我总是一边盯着飘浮在这静谧的空间里闪闪发光的光粒子,一边努力试着探索自己。我究竟在追求些什么?而人们究竟希望我给他们什么?但我始终找不到一个像样的答案。我对着飘浮在空中的光粒子伸出手去,却什么也碰不到。
我经常看书,但不是那种看了很多书的蛀书虫,我只是喜欢把自己喜欢的书多看几遍而已。当时我喜欢的作家有:卡波特(译注:TrumanCapote,一九二四一九八四年,美国小说家)、阿普戴克(译注:JohnUpdike,一九三二年生,美国小说家)、费杰罗(译注:ScottFitzgerald,一八九六一九四Ο年,美国小说家)和钱德勒(译注:RaymondChandler,一八八八一九五九年,美国侦探小说家)等人,可是在班上或宿舍里,我却不曾找到一个志同道合的。他们喜欢看的是高桥和巳、大江健三郎和三岛由纪夫的作品,或是一些现代法国作家的小说。和他们既然是话不投机半句多,我便只得一个人默默地看我的书了。我反覆地看,有时便闭上眼睛,嗅嗅书的香气。只要嗅到香气,碰到书,我就觉得自己非常幸福。
十八岁那年,我最喜欢的书是阿普戴克的“半人半马的怪物”。但读过几次之后,渐渐地觉得乏味起来,后来这个位子便给费杰罗的“华丽的盖兹比”占走了。
而“华丽的盖兹比”在那之后便一直高踞不下。心情好的时候,我会使书架上抽出“华丽的盖兹比”,随手翻开一页就读他一阵,可就从来不曾失望过。书里没有一页是乏味的。我当时觉得这书实在好极了,便想要将它的好告诉大家。可惜我身边就是没有一个人看过这本书,就连想看的人都没有。因为时值一九六八年,在当时你若读史考特、费杰罗的作品,即使还不算是反动行为,也绝不会受到鼓励。
那时,我身边只有一个人看过“华丽的盖兹比”,我之所以和他熟稔起来也是因为这个缘故。他姓永泽,是东京大学法学院的学生,比我高两届。我们住在同一栋宿舍里,本来只是点头之交而已。有一天我在餐厅的向阳处一边晒太阳,一边看“华丽的盖兹比”时,他突然在我身旁坐了下来,问我在看什么。我说是“华丽的盖兹比”。他又接着问好不好看。我说我这已经是第三次了,每次重看便觉得越来越好看。
“看过三次『华丽的盖兹比』的人应该就可以和我作朋友了。”他喃喃说道。而后我们就成了朋友,那是十月的事。
永泽这个男人,你越是了解他,就越是觉得怪。在我的人生历程中,我曾和许许多多的怪人初遇、熟识,或是错身而过,却从未见过一个比他更怪的。他是个我万万赶不上的蛀书虫,但原则上他只读那些死后满三十年以上的作家的作品。“我只能信任那类的书。”他说。
“倒不是说我不信任现代文学。我只是不想浪费宝贵的时间,去读那些尚未经过岁月洗礼的东西。人生苦短哪!”
“你喜欢哪些作家呢?”我问道。
“巴尔札克、但丁、约瑟夫。康拉德、狄更斯。”他立刻答道。
“都不是现代作家嘛!”
“所以我才读呀!如果你和别人读一样的东西,你的想法就只能和别人一样而已。那会是个乡巴佬、俗物的世界。一个认真、严肃的人是不会做那种丢脸的事的。知道吗?渡边!宿舍里稍稍认真一点儿的人就只有咱们两个了。其余的全是些垃圾。”
“你怎么知道?”我惊道。
“我当然知道罗!就像额头上盖了戳一样。一看就知道了。再说,咱们俩都在看『华丽的盖兹比』呀!”
我在心中计算着。“可是史考特,费杰罗死后也才过了二十八年而已呀!”
“才差两年,有关系吗?”他说。“像史考特。费杰罗这么伟大的作家可以稍微通融一下嘛!”
宿舍里没有人知道永泽背地里是个古典小说的蛀书虫,就算知道,大概也不去注意这些吧。他们最清楚的莫过于他的聪明。轻轻松松就进了东京大学,而且成绩优异,将来还打算参加公务人员考试,进外务省当外交官。父亲在名古屋主持一家大型医院,哥哥也毕业于东大医学院,将来要接父亲的棒子。这一家子真是好得没话说。永泽手头一向宽绰,人又长得是风度翩翩,因此,任谁都会注意到他,就连舍监也不敢对他说重话。他不论是对谁提出要求,那人定会二话不说照他的吩咐做。因为你不能不这么做。
永泽这个人天生有种能叫人自然而然服从他的能力。也就是说,他能从人群中站出来,迅速地对状况作个判断,给底下的人一个高明且正确的指示,使他们真心地服从。这种能力的表征就像天使的光圈一般浮在他头上,你只要看他一眼,就知道他是个与众不同的人,而对他敬畏三分。也因此,人家对永泽会选上我这种平凡无奇的人作为他个人的朋友都惊讶不迭。托他的福,我便从一个无名小卒进步到稍稍受人尊童。大伙儿或许都不知道我们相交的原因何在,说来其实简单得很。永泽之所以喜欢我,就是因为我对他一点儿也不崇拜的缘故。我对他人性中奇特的部分、坚强的部分是感到有些趣味,但对他的成绩优异、领导能力、英俊潇则是一点兴趣也没有。我想,这在他看来,反而是件稀奇事儿吧。
在永泽的体内同时存在着几种完全矛盾的性格,十分走极端。他有时极其温柔,温柔到连我都不由得感动的地步,有时则又极其冷酷、恶毒;有着高贵得出奇的精神层面,同时又是个无可救药的俗物;能够一面统率众人乐观奋斗,一面却兀自在阴郁的泥淖中痛苦挣扎。打一开始,我便清楚地意识到他的这种矛盾性格,我实在搞不懂其他的人为什么都看不见他这一面。他是背负着他自己的地狱过日子的。
不过原则上,我觉得自己对他还是有些好感。他最大的美德就是正直。他绝对不会撒谎,对自己的过错或缺点向来不会否认,也不会隐藏自己的弱点。而且,他从来都对我非常亲切,也照顾得颇为周到。我想,要不是他的话,我的宿舍生活一定会过得更烦躁,更不愉快。尽管如此,我却始终不曾对他付出过真心。在这一方面,我和他的关系是绝对不同于我和木漉的关系的。自从我亲眼目睹他酒醉时对一个女孩狠霸、恶毒之后,我便下定决心,无论如何绝不以真心对待这个男人。
宿舍里流传着几个关于永泽的谣言。第一,据说他曾经吞下三只蛞蝓;第二,据说他的阴茎巨大无比,截至目前为止,已经和一百个以上的女人睡过觉了。
吞下蛞蝓的事是真的。我问过他,他告诉我那事不假。“吞了好大的三只唷!”
“为什么要吞呢?”
“有很多原因嘛!”他说。“我刚住进来那年,新生和旧生之间发生了一点龃龉。当时好像是九月吧!我代表新生去和旧生沟通。对方是右派分子,手上全拿着木剑,当下火药味极浓。我便告诉他们,我知道你们的意思了,是我能做的,我都做,只要能解决事情就好。于是他们叫我吞蛞蝓。我说好哇!我吞!然后就吞啦!他们居然找了三只好大的。”
“那是什么感觉呀!”
“吞蛞蝓的感觉只有吞过的人才会知道。那种咕噜一声通过喉咙,然后一下子掉到胃里的滋味很不好受咧!感觉冷冷的,嘴里也还留着一些味道。一想起来就觉得很恶心。我可是拼死压抑,才没吐出来的唷!因为万一吐出来,他们还是会让我再吞一次的,最后我总算把三只都吞下去了。”
“吞了以后呢?”
“当然就回房间去猛灌盐水啦!”永泽说道。“不然还能怎么样?”
“说的也是。”我也表示赞同。
“但是从那之后,再也没有人敢对我耍狠了,包括那群旧生在内。因为除了我以外,没有人敢吞下三只蛞蝓。”
“大概没有吧!”我说。
要调查他的阴茎大小则非常简单。只要和他一块洗澡就好了。那玩意儿看上去的确是相当派头。他说:谣传他和一百个女人睡过觉是夸张了些。想了想,又说大约是七十五个左右。说是已经不大记得了,反正一定有七十个。我告诉他,自己只和一个睡过而已,他说那很简单。
“下次和我一块儿去嘛!没问题的,马上就会了。”
当时我还不信他的话,等到做了才知道真是很简单,简单得让人觉得很乏味。
我和他一块到涉谷或新宿的酒廊去(大概总是去那几家),挑上两个结伴同去的女孩,和她们聊天(当时眼里就只有这两个女孩)、喝酒,然后就把她们带到宾馆去做爱了。永泽很会说话。他并没有聊什么特别的话题,但只要一和他聊天,大部分的女孩们都会很服他,被他的话吸引住,不知不觉中就喝得酩酊大醉,最后就和他上了床。再加上他人又长得英俊,而且既亲切又机灵,女孩们和他在一起,都会觉得很愉快。说奇也奇,就连我因为和他在一起,仿佛也成了一个魅力十足的男人。
永泽常催着我说话,而我只要一开口,女孩子便一副又崇拜又开心的模样,正如对永泽一般。这全是永泽的魔力,真是不可多得的才能哪!每一次我总是这么慨叹着。和他一比,木漉的座谈口才便成了骗小孩的玩意儿,连比都不能比。不过,我虽然对永泽的这份能力相当折服,却仍旧十分怀念木漉。如今我更加确信木漉真正是一个诚实的人。他把自己的一点才能全献给我和直子。比较起来,永泽都拿他那慑人的才能游戏似的到处任意挥霍。我想,他大约也不过是真心想和眼前那些女孩上床吧!对他来说,那不过就是游戏罢了。
我个人并不挺喜欢和陌生女孩上床。当然,这种解决性欲的方法是相当轻松,拥抱、爱抚本身也十分愉快,令我厌恶的是翌日早晨分手的时候,一睁开眼睛,发现身旁有个女孩正呼呼大睡,房里充斥着一股酒味,不论是床、灯或窗,所有的摆设都透着一股宾馆特有的俗气,而我则因宿醉昏沉沉地。不久,女孩醒来,开始蟋蟋嗦嗦地四处找内裤。然后就边穿袜子边说道:“喂!你昨天晚上有没有戴那个呀?我这几天可是危险期唷!”说罢,又面向镜子边涂口红、戴假睫毛,边咕哝她头痛啦、今天怎地不好上啦等等。我厌恶透了。其实也不一定非得待到早上不可,但我没法一面担心晚上十二点的关门时间,一面“诱拐”女孩子(这在物理上来说是不可能的),于是只得事先申请外宿了。这么一来,就不得不在那儿耗到早上,才带着自鄙和幻灭感回宿舍去。只觉得阳光刺眼,口干舌燥、晕头转向。
如此这般,和女孩睡过三、四次后,我便开口问永泽。这种事连续做个七十次,不觉得太空虚了吗?
“你会觉得空虚的话,表示你还是个严肃的人,真是可喜可贺哩!”他说道。
“到处和陌生女孩睡觉,你当然不会有什么收获。只有疲惫、自鄙而已。我也是一样呀!”
“那你为什么还这么拼命地做?”
“这很难解释。你知道的,杜思妥也夫斯基不是写过有关赌博的书吗?就和那个一样嘛!也就是说,当周遭充斥着可能性时,你很难就这么视若无睹地让它过去。懂吗?”
“好像有一点。”我说。
“一到黄昏,女孩会到街上来放荡呀,喝酒什么的。她们要求某种东西,我也正好可以给她们那种东西。做起来很简单嘛!就像扭开水龙头喝水一样简单。在一瞬间你让它掉落,她们也正等着接呀!这就是所谓的可能性嘛!当这种可能性就在你眼前转来转去时,你能眼睁睁地让它过去吗?当你有这份能力,又有让你发挥的场所,你会静静地走开吗?”
“我从没有这种感觉,不太能体会。搞不清楚那是什么玩意儿。”我笑道。
“在某种意义上来说,那是一种幸福呀!”永泽说道。
尽管家境富裕,永泽却住进这幢宿舍来,原因就出在他太爱玩女人了。他父亲担心他若是一个人住在东京,一定会忙着玩女人,所以才强迫他住四年的宿舍。不过对永泽而言,这倒是无所谓,因为他并不怎么在乎宿舍的规定,过得还挺自在的。心情一好,他就申请外宿,有时去猎艳,有时则到女友家去住上一宿。申请外宿本来是件麻烦事,但他总是轻轻松松地就通过了,而且只要他帮腔,我也照样通得过。
永泽有个刚上大学时就开始交往的女朋友,名叫初美,和他同年。我曾见过几次,印象颇佳。初美并不是那种一见便让人眼睛为之一亮的美人,甚至可说是中人之姿,没什么特别。起初我还觉得她配不上永泽,但只要和她谈过话,任谁都不能不对她产生好感。她正是那种女孩。稳重、理智、有幽默感、有同情心,穿着也总是十分高雅。我非常喜欢她,如果自己也有这么一个女朋友,大概就不会去和那些无聊女子上床了吧!她也很喜欢我,常常热心地要介绍她的学妹给我,然后四个人一块儿约会。我因为不想重蹈覆辙,所以总是找藉口溜掉。初美所念的女子大学里的学生全是些富家小姐,我和那种小姐是绝不可能谈得来的。
初美也约略知道永泽常会去玩女人,但她从不对他抱怨。她真心地爱着他,不想给他任何压力。
“我真配不上她呢!”永泽说。而我也有同感。
入冬之后,我在新宿一家小小的唱片行打工。待遇虽不很好,但工作轻松,而且一个星期只轮三天夜班,买唱片又可以打折,不算是个坏差事。耶诞节时,我就买了一张亨利曼西尼的唱片送给直子,里头有一首“DearHeart”是直子最爱听的歌。我亲手包装并系上一个红蝴蝶结。直子也送我一双她自己打的毛线手套。大拇指的地方打得有点短,但还是很暖和。
“对不起!我真不中用!”直子红着脸,略带腆地说道。
“不打紧的。你看!我还不是戴得很好?”我戴上手套展示给她看。
“不过,这么一来你就再也不用把手插进外套的口袋里了。”直子说道。
那个冬天直子没有回神户。我因为打工要到年底才结束,结果便也一直待在东京。回神户既没有什么有趣的事,也没有什么人想见的。过年时,宿舍的餐厅没开,我就到她的住处去吃饭。我们烤饼吃,又做了一些简单的煮年糕。
一九六九年一月到二月之间的确出了不少事。
一月底,“突击队”发高烧近四十度,整天躺在床上,我因此误了好几次和直子的约会。当时我好不容易才弄到两张某场音乐会的招待券,邀了直子一道去,曲目是直子最喜欢的布拉姆斯第四号交响曲,她也期待了许久。可是“突击队”在床上难过得翻来覆去,仿佛立刻就会死了似的,我不能就这么丢下他不管,自个儿出去玩。可是找不到一个好事的人能替我照顾他。我只得买来冰块,将几个塑胶袋套成一个,装进冰块做成冰袋,然后冷却毛巾帮他擦汗,帮他换衬衫,每个钟头还得量一次体温。整天下来,高烧始终不退。没想到第二天一早,他却一骨碌爬起来,像个没事人一样开始做起体操来了。一量体温,竟回复到三十六度二。人真是太不可思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