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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们也应当注意:已经开始建立的社会和在人们之间已经建立起来的种种关系,要求人们所具有的性质,已不同于他们的原始体质中所禀赋的性质。由 于道德观念已开始渗入人类行为之中,由于在没有法律以前,每一个人都是自己所受侵害的唯一裁判者和报复者,因此适合于纯粹自然状态的善良已不适合于新产生 的社会。随着互相侵害的机会日益增多,对侵害所施行的报复也就日益严酷。在那个时候,正是报复的恐怖代替了法律的制裁。这样,尽管人们已变得忍耐性不那么 强了,尽管自然的怜悯心已有了某种程度的变性,但是人类能力的这一发展阶段是恰恰处于介乎原始状态中的悠闲自在和我们今天自尊心的急剧活动之间的一个时 期,这应该是最幸福而最持久的一个时期①。对于这一点我们越加深思,便越觉得这种状态极不易发生变革,而且也是最适合于人类的一种状态〔十六〕;除非由于 某种不幸的偶然事件,人类是不会脱离这种状态的。为了人类的共同利益,这种偶然事件最好是永不发生。我们所发现的野蛮人,几乎都是处在这种状态。从他们的 事例中,似乎可以证实:人类生来就是为了永远停留在这样的状态。这种状态是人世的真正青春,后来的一切进步只是个人完美化方向上的表面的进步,而实际上它 们引向人类的没落。
①卢梭在这里所指出的是非常重要的一点。由此看来,所谓自然状态中的人是最幸福的那种说法是不正确的。最接近于黄金时代 的乃是新产生的社会。但卢梭嗣后却简化了他这种论点:“关于人的一个主要原理是:自然曾使人幸福而善良;但社会使人堕落而悲苦”(卢梭:“对话录”, Ⅲ)。那么,后来人们任意把卢梭的学说简单化,首先应该归咎于卢梭自己。
当人们满足于自己的粗陋的小屋的时候;当人们还局限于用荆刺和鱼骨 缝制兽皮衣服、用羽毛和贝壳来装饰自己、把身体涂上各种颜色、把弓箭制造得更为精良和美观、用石斧作渔船或某些粗糙的乐器的时候②;总之,当他们仅从事于 一个人能单独操作的工作和不需要许多人协助的手艺的时候,他们都还过着本性所许可的自由、健康、善良而幸福的生活,并且在他们之间继续享受着无拘无束自由 交往的快乐。但是,自从一个人需要另一个人的帮助的时候起;自从人们觉察到一个人据有两个人食粮的好处的时候起①;平等就消失了、私有制就出现了、劳动就 成为必要的了、广大的森林就变成了须用人的血汗来灌溉的欣欣向荣的田野;不久便看到奴役和贫困伴随着农作物在田野中萌芽和滋长②。
②叙述到人类历史的这一阶段,卢梭用他从毕丰“博物学”和旅行家们的纪事中所获得的材料来证明他自己的推断。
①卢梭清楚地看到只有用经济的理由,才能彻底说明社会压迫的根源。政治上的暴力,并不是首要原因。
②思想性之强(辩证的方法),句法的开阔灵活,对比的鲜明,使这段文字成为卢梭的名文。
冶 金术和农业这两种技术的发明,引起了这一巨大的变革③。使人文明起来,而使人类没落下去的东西,在诗人看来是金和银,而在哲学家看来是铁和谷物。冶金术和 农业这两种技术,都是美洲野蛮人所不知道的,因此他们一直停留在未开化状态;其他民族,在还不能同时运用这两种技术的时候,好象也仍然停留在野蛮状态。欧 洲的开化,与其他各洲相比,虽不算早,但我们至少可以说它的文明在发展的过程中较少间断,因此,文明化的程度也较高;其所以如此,最主要原因之一,或许是 因为欧洲不仅是产铁最多,同时也是产麦子最为丰富的地方。
③这里卢梭着重地以生产力的发展来解释历史,他是以唯物主义者的观点来进行推理了。
很 难猜测人类对铁的认识和使用是怎样开始的,在不能预知其结果以前,他们自己就能想出从矿藏中提炼某种物质以及为了熔炼这种物质所应做的各种准备,那是难以 设想的。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把这个发明归因于某些偶然火灾,因为矿藏只是在没有树木和其它植物的不毛之地逐渐形成的①。因此我们可以说自然已经加了小 心,不让我们发现这个不幸的秘密。只有在极不常见的情况下,某一火山突然爆发,喷出正在熔化中的金属物质,才会使看见的人想到模仿自然,从事冶炼金属。即 使如此,我们还须假定他们有足够的勇气和预见,来进行那么艰难的工作,并且那么早就能推想到可以从中获取利益。这类事情只有智慧比较发达的人才能想到,而 那时的人是不会有这种智慧的。
①矿藏不是自始就存在的,而是逐渐形成的;在十八世纪就存在着这种观念。在肥沃的地区,为了发现矿藏,需要挖掘土地。卢梭力图夸大文明发展的困难,说“自然已经加了小心”。现在我们认为人类之所以能够想到冶金,是因为看到从火山的喷火口流出了金属熔液的原故。
至 于农业,远在实践开始以前,它的原理就被人认识了。人们既然不断从事由树木和其他植物上采取食物,对于自然为繁殖植物所用的方法,几乎不可能不很快地获得 一种观念。但是他们也许很晚才把智巧使用到这方面来;其所以如此,或者是因为树木和渔猎一样,可以供给他们食物,并用不着他们去照管,或者是因为他们还不 知道谷物的用处,或者是因为没有种植谷物的工具,或者是因为不能预见到未来的需要,最后,或者是因为没有方法防止他人侵占他们的劳动成果。当他们变得更为 智巧一些的时候,我们可以相信,他们就开始用锐利的石头和带尖的木棒,在他们的小屋周围种植一些蔬菜或根菜作物。这样,经过很长时期以后,他们才知道种植 谷物,才能够获得从事大规模耕种所必要的工具。当然,还不必说,要从事农业这种技术,必须先肯于牺牲一些东西,然后才能收获更多的东西,野蛮人的脑筋是不 会有这种远见的。因为他们正如我前面说过的一样①,连在早晨想到晚上的需要都很不容易。
因此,为使人类致力于农业,其他各种技术的发明就是 必要的了②。自从必须有一些人从事熔铁和打铁工作的时候起,就需要另外一些人来养活他们。工人的数目越增多,从事供给公共生活资料的人数就越减少,但是消 费生活资料的人口并没有减少。而且,因为必须给某一些人若干生产品来换取他们的铁,另外一些人终于发明了利用铁来增多生产品的秘诀。
①参看本书第86页。
②分工的出现。
因此,一方面出现了耕耘法和农业;另方面出现了金属加工和推广金属用途的技术。
土 地的耕种必然会导致土地的分配,而私有一旦被承认,也必然会产生最初的公正规则。因为,要把各个人的东西返还给各个人,是以每个人能有一些东西为前提的; 由于人们已经开始注意到未来,同时每个人都感觉到自己有些可以失掉的东西,因此每个人都怕由于损害他人而使自己遭到报复。这种起源之所以是很合乎自然的, 特别是因为我们不可能撇开劳动去设想新生的私有观念③。我们不能理解一个人要把原非自己创造的东西据为己有,除了因为添加了自己的劳动以外,还能因为添加 了什么别的东西?只有劳动才能给予耕种者对于他所耕种的土地的出产物的权利,因而也给予他对于土地本身的权利,至少是到收获时为止。这样年复一年地下去, 连续占有就很容易转化为私有。格老秀斯说过,古代人曾给赛来斯女神以立法者的称号并把纪念她的节日命名为“黛丝摩福里”①,他们的意思是:由于土地的分配 而产生了一种新的权利,即所有权,这种权利和从自然法中所产生的权利是不相同的。
③在卢梭之前,关于私有制的起源,大体上有两种学说。第 一,依照格老秀斯和普芬道夫的说法,首先发生的是土地的分配或占有,所有权是根据协议,由先占者的权利延续而来的。格老秀斯并承认曾经有过原始共产社会, 农业的发明促使人们根据协议来分配土地。第二,依照洛克的说法(后来巴尔贝拉克曾继承其说),私有制是建立在劳动基础之上的,并不需要协议。我们可以看出 这里卢梭是受了洛克的影响。
①黛丝摩福里:纪念立法女神的节日。希腊人所以把德默黛尔(拉丁语称为赛来斯)女神称为立法者,是因为她曾教人耕种,制定婚姻制度,从而建立了文明社会。
在 这种状态中,一切事物可能始终是平等的,如果人们的才能是相等的话,例如,铁的使用与生产品的消费总能经常保持准确的平衡。但是,这种均衡,什么也维持不 住,不久,就被打破了。强壮的人作的工作较多;灵巧的人可以从自己的劳作中获得较多的利益;聪明的人找到了一些缩短劳动的方法;或者农民需要更多的铁,或 者铁匠需要更多的麦子。虽然彼此都同样地劳动,但有的人获得很多的报酬;有的人维持生活都有困难。这样,自然的不平等,不知不觉地随着“关系”②的不平等 而展开了。因此,由于情况不同而发展起来的人与人之间的差异,在效果上就更加显著,也更为持久,并且在同样的比例上开始影响着人们的命运。
②“关系”二字系指随着交换关系而产生的不平等而言。这里卢梭在用词上感到有些困难。
事 物发展到这种程度,其余的便不难想象了。我不必再费时间,来描写其他各种技术的相继发明、语言的发展、才能的试验和使用、财产的不平等、财富的利用或滥 用;我也不必描写伴随着这些事物而来的一切详细情节,因为那是每个读者都不难自己加以补充的。我不过将要概括地观察一下处在这种新的事物顺序中的人类而 已。
这时,人类的一切能力都发展了,记忆力和想象力展开了活动;自尊心加强了;理性活跃起来了;智慧已几乎达到了它可能达到的最完善的程 度。这时,一切天赋的性质都发挥了作用,每个人的等级和命运不仅是建立在财产的多寡以及每个人有利于人或有害于人的能力上,而且还建立在聪明、美丽、体 力、技巧、功绩或才能等种种性质上。只有这些性质才能引起人的重视,所以,每个人都必须很快地具有这些性质或常常利用这些性质。自己实际上是一种样子,但 为了本身的利益,不得不显出另一种样子。于是,“实际是”和“看来是”变成迥然不同的两回事①。由于有了这种区别便产生了浮夸的排场;欺人的诡计以及随之 而来的一切邪恶。另一方面,从前本是自由、自主的人,如今由于无数新的需要,可以说已不得不受整个自然界的支配,特别是不得不受他的同类的支配。纵使他变 成了他的同类的主人,在某种意义上说,却同时也变成了他的同类的奴隶:富有,他就需要他们的服侍;贫穷,他就需要他们的援助;不穷不富也决不能不需要他 们。于是他必须不断地设法使他们关心他的命运,并使他们在实际上或在表面上感到为他的利益服务,便可以获得他们自己的利益。这样,就使得他对一部分人变得 奸诈和虚伪;对另一部分人变得专横和冷酷,并且,当他不能使一些人畏惧自己,或者当他认为服侍另一些人对他没有什么好处的时候,他便不得不欺骗他所需要的 一切人。最后,永无止境的野心,与其说是出于真正需要,勿宁说是为了使自己高人一等的聚积财富的热狂,使所有的人都产生一种损害他人的阴险意图和一种隐蔽 的嫉妒心。这种嫉妒心是特别阴险的,因为它为了便于达到目的,往往戴着伪善的面具。总而言之,一方面是竞争和倾轧,另一方面是利害冲突,人人都时时隐藏着 损人利己之心。这一切灾祸,都是私有财产的第一个后果,同时也是新产生的不平等的必然产物①。
①这是卢梭思想的主要论点。保持自然性质的人 是真诚的,他在实际上和表面上,都是合乎自然的。社会使每一个人都披上了伪装。这种观念也出现于狄德罗的著作里。拉摩的侄儿曾保持“他的自然的个性”(参 看狄德罗著:“拉摩的侄儿”,普勒亚德版,第426页)。卢梭和狄德罗二人的观点都是资产阶级的“个性尊重”主义的表现。
①这一幅私有财产制度下道德堕落的图画,与其说是在描写封建社会,不如说是在描写资产阶级社会,因为卢梭已说到竞争二字。
在 人们还没有发明代表财富的符号以前,财富的内容只包括土地和家畜,只包括人们能够占有的现实财产。而当不动产在数量和面积上增长到布满了整个地面并都互相 毗连起来的时候,一个人只有损害他人才能扩大自己的财产。那些或因软弱或因懒惰错过了取得财产机会的人们,虽然没有失掉任何东西,却变成了穷人。因为他们 周围的一切都变了,只有他们自己没有变,于是他们不得不从富人手里接受或抢夺生活必需品。从此,由于富人和穷人彼此间各种不同的性格,开始产生了统治和奴 役或者暴力和掠夺。在富人方面,他们一认识了统治的快乐,便立即鄙弃一切其他的快乐。并且,因为他们可以利用旧奴隶来制服新奴隶,所以他们只想征服和奴役 他们的邻人。他们好象饿狼一样,尝过一次人肉以后,便厌弃一切别的食物,而只想吃人了。
这样,因为最强者或最贫者把他们的力量或他们的需要 视为一种对他人财产上的权利,而这种权利按照他们的看法就等于所有权,所以平等一被破坏,继之而来的就是最可怕的混乱。这样,因为富人的豪夺、穷人的抢劫 以及一切人毫无节制的情欲,扼杀了自然怜悯心和还很微弱的公正的声音①,于是使人变得悭吝、贪婪和邪恶。在最强者的权利和先占者的权利之间发生了无穷尽的 冲突,这种冲突只能以战斗和残杀而终结〔十七〕。新产生的社会让位于最可怕的战争状态:堕落而悲惨的人类,再也不能从已踏上的道路折回,再也不能抛弃已经 获得的那些不幸的获得物,同时他们努力以赴的只不过是滥用使自己获得荣誉的种种能力,从而为自己招致恶果,并终于使自己走到了毁灭的边缘。
① 由于私有制的出现和随之而来的阶级斗争的结果,人类从最幸福的状态过渡到最悲惨的状态。卢梭把富人比作豺狼,可见他的同情心是倾向于哪一方面。但是人类从 自然状态到社会状态的演变,并不是一个连续的退化过程。“还很微弱的公正的声音”就意味着以后可能依据与自然原则根本不同的一些原则来建立人类社会的组 织。在卢梭看来,公正与怜悯心是相对立的。
他被新发生的灾祸惊呆了,又有钱又可怜,
他只想逃避财富,
并憎恶他曾经馨香祝祷的东西了①。
①这是奥维德的“变形记”,Ⅺ:127,诗句的译文。
人 们对于这样悲惨的境遇和压在他们身上的灾难始终不加考虑,毕竟是不可能的。特别是富人很快就会感觉到一切费用都由他们负担的长期战争对自己是多么不利;在 战争中,生命上的冒险虽是大家共同的,而财产上的冒险,则只是富人自己的。此外,无论富人怎样掩饰自己巧取豪夺的行为②,总觉得那只是建立在一种不确定 的、不正当的权利之上,而且财富既是用暴力得来,也能被人用暴力夺去,他们是没有任何理由可以抱怨的。即使那些全凭自己的勤劳而致富的人们,也几乎不能为 他们的财产所有权找到更好的根据。他们尽管说:“这道墙是我修建的,这块土地是凭我的劳动得来的。”人们可以反问:“请问,你占地的界限是谁指定的呢?我 们并没有强使你劳动,你凭什么要我们来负担你劳动的报酬呢?有无数同胞,因为缺乏你所拥有的过多的东西而死亡、而受苦,难道你不知道吗?在人类公有的生活 资料中,你把超过维持你自己的生存所需要的部分据为己有,就应该取得全人类明示的和一致的同意,难道你还不知道么?”富人没有为自己辩护的有力的理由和足 以自卫的力量;他虽然很容易制服某一个人,却会被成群的前来抢劫他的财产的人们所制服。富人是以一人对抗全体的,由于富人与富人之间的相互嫉妒,因之他们 不能联合起来对抗那些因抢劫的共同愿望而结合起来的敌人。为情势所迫,富人终于想出了一种最深谋远虑的计划,这种计划是前人从来没有想到过的,那就是:利 用那些攻击自己的人们的力量来为自己服务,把自己原来的敌人变成自己的保卫者,并向他们灌输一些新的格言,为他们建立一些新的制度,这些制度对富人之有利 正如同自然法对富人之有害是一样。
②这里所说的并不是一般财产的起源,而是大资产的起源,大资产不是由劳动建立起来的,而是靠巧取豪夺得来的。
在 这种目的下,富人向他的邻人们述说一种可怕的情势:如果所有的人彼此都武装起来相对抗,就会使某些人的富有和另一些人的贫穷,都变成了沉重的负担,无论是 在贫穷或在富有之中,任何人都得不到安宁。在述说了这种情势之后,富人就很容易地造出一些动听的理由,诱导他们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他向他们说:“咱们联合 起来吧,好保障弱者不受压迫,约束有野心的人,保证每个人都能占有属于他自己的东西。因此,我们要创立一种不偏袒任何人的、人人都须遵守的维护公正与和平 的规则。这种规则使强者和弱者同样尽相互间的义务,以便在某种程度上,补偿命运的不齐。总之,不要用我们的力量来和我们自己作对,而要把我们的力量集结成 一个至高无上的权力,这个权力根据明智的法律来治理我们,以保卫所有这一团体中的成员,防御共同的敌人,使我们生活在永久的和睦之中。”
其 实,无须说这么多话就足以诱惑那些容易受骗的粗野的人了,何况他们之间,有很多纠纷需要解决,不能没有评断是非的人;他们又有过大的贪婪和野心,也不能长 期没有主人。于是大家都前去迎接他们的枷锁,相信它可以保障他们的自由。因为人们有足够的理智来觉察一种政治制度的好处,却没有足够的经验来预见政治制度 的危险。而最能预见弊窦的人,恰恰是指望从弊窦中获取利益的人;而且,就是那些明智的人,也认为应该决心牺牲他们的一部分自由,以保存另一部分自由,如同 一个负伤的人把一只臂膀割掉,来保全身体的其余部分一样①。
①卢梭很清楚地看出:国家(即使不象后来他在“社会契约论”中所想象的那样,至 少象在历史上出现过的那样〕是为一个阶级压迫另一阶级而服务的一种机构。至于卢梭认为国家是由一种契约而产生的那种想法,不过是唯心主义者的一种幻想。但 是,这里富人对穷人所说的那段动听的话,仍然是很有意义的。这说明统治阶级不仅使用暴力,而且也使用谎言来进行统治,同时并把他们自私自利的计划,用公共 利益的外衣掩盖起来。
社会和法律就是这样或者应当是这样起源的。它们给弱者以新的桎梏,给富者以新的力量〔十八〕;它们永远消灭了天赋的自 由,使自由再也不能恢复;它们把保障私有财产和承认不平等的法律永远确定下未,把巧取豪夺变成不可取消的权利;从此以后,便为少数野心家的利益,驱使整个 人类忍受劳苦、奴役和贫困。我们很容易看出,一个社会的建立如何使其他一切社会的建立成为必要;为了对抗联合起来的力量,其余的人们如何也必须联合起来 ②。社会很快就增多了或扩大了,不久就布满了整个地面;在世界上,人们再也找不到一个角落,能够摆脱他们的枷锁,能够避开自己头上的利剑,这个利剑因为时 常操纵不当而使每个人感到永远悬在自己的头上。市民法既已成为公民的共同规则,于是自然法仅只适用于各种不同的社会之间。在各个社会之间,自然法被称为万 民法,并由某些默认的协议加以调整,使社会间的交往成为可能,并使人类所失去的自然怜悯心得到补偿,因为自然怜悯心在社会与社会的关系上几乎已经丧失了它 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所具有的全部力量,现在仅只存在于一些伟大的世界主义者①的心灵之中,这些世界主义者超越了那些分离各民族的臆想的障碍,他们仿照创 造他们的上帝的榜样,把整个人类都包容在他们的仁爱之中。
②参看“战争状态”(弗昂编:“卢梭政治著作集”,第1卷,第122页):“第一 个社会成立以后,继之而来的,必然是其他一切社会的形成。人们必须或者加入已组成的社会,或者联合起来另行组织社会来和它对抗。”那么,社会契约的订立并 不是绝对自由的,弗昂正确地指出了这一点。
①我们现在要表达这样的意思时,可能要用“人道主义者”一词。卢梭在看到世界主义带有轻视本国民族的倾向时,曾对世界主义加以谴责(参看本书第51页注②)。但他所颂扬的爱国主义并不是狭隘的沙文主义,他的爱国主义还保有人类大同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