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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流利的口才,老师的镀金脑袋
暑假即将来临,向来就严厉的老师现在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严厉、越发苛刻了,他目的是要全体同学在考试的那一天好好表现一番。他手中的教鞭和戒尺现在很少闲着,至少对那些年龄较小的同学可以这么说。只有最大的男孩子和18到20岁的年轻姑娘才不挨打。杜宾斯先生的鞭子打起来特别重。别看他头戴假发,光秃着脑袋,可他刚到中年,身上的肌肉没有一点松弛的迹象。随着“大考”的临近,他的蛮劲渐渐暴露无遗。只要学生出了差错,哪怕是微不足道的小错,他也要乘机发挥,以惩罚学生来获取快感。结果这弄得那些年龄较小的男孩子惶惶不得终日,晚上就盘算着如何进行报复。他们一有空就捣蛋,从不放过任何给老师添乱子的机会。可老师仍然我行我素,不睬他们那一套。要是孩子们成功的话,随之而来的惩罚犹如风卷残云,威风凛凛,总是以孩子们的彻底失败而告终。但他们并不甘心失败,而是聚在一起密谋,最后终于想出了一条妙计,这一定能取得辉煌胜利。他们找到了做招牌人的孩子,先让他发誓保密,然后将他们的秘密计划告诉他,请他帮忙,这真是一拍即合。原来这位老师在他家吃饭,在很多事情上已经得罪了这个孩子。过几天,老师的太太要到乡下去串门,这样他们就能顺利地实施计划。另外,每逢重要日子,老师都要喝得酩酊大醉。那孩子说大考那天晚上,等老师差不多醉倒在椅子上打盹的时候,他就“乘机下手”,然后再伺机弄醒他,催他快到学校去。
到了预定的时间,晚上8点钟,那个有趣的时刻终于来临了。
教室里灯火辉煌,挂着花环和彩带,彩带上扎着叶子和花朵。在高高的讲台上,老师像皇帝一样坐在那把大椅子里,身后就是黑板。还好他看上去不像大醉的样子。他前面有六排长凳,上面坐着镇上的要人。两边又各有三排长凳,坐的是学生家长。左前方,家长座位后面临时搭起了一个大讲台,参加晚上考试的考生全都坐在这里。一排排的小男孩被家长打扮得过了头,个个被洗得干干净净,穿得整整齐齐,让人觉得都有点不舒服。接着的是一排排大男孩,显得有些腼腆和呆板。再瞧那些小女孩和大姑娘,她们一身素装,洁白耀眼,个个穿着细麻软布做的衣服,头上插着许多装饰品,有鲜花,有粉红和蓝色相间的发带,还有老祖母传下来的各种小装饰物。她们露着胳膊站在那里,尤其显得有些局促不安。
那些没有考试任务的学生都散坐在教室里别的地方。
考试开始了。一个年龄小的男孩站起来按事先准备好的说:“大家可能没有想到,像我这年龄的孩子会到讲台上来当众演讲。”等等诸如此类的话。他边说边十分吃力地比划着,动作虽然准确,但却很生硬,生硬得像出了点故障的机器一般。他机械地鞠躬退场,获得了全场一阵热烈的鼓掌。
一个小女孩脸通红口齿不清地背诵了“玛丽有只小羊羔”等,然后十分认真地行了个屈膝礼。在博得了大家的一阵掌声后,她红着脸,高兴地坐了下来。
汤姆·索亚十分自信地走上前去,背起了那千古名篇《不自由,毋宁死》。他慷慨陈词,不时还大幅度地做着手势,
可背着背着中途就接不上了。怯场症像魔鬼一样攫住了他,他两腿发颤,似乎有窒息之感。所有在场的人确实替他捏了把汗,可没人吭一声,这让他觉得比同情他更难受。到后来,老师皱起了眉头,汤姆这下全完了。他结结巴巴要往下背诵,可过了一会,便好像只斗败的公鸡一样溜下场去。台下的人想鼓一两掌,可掌声刚起就消失了。
随后有人背诵了“那个男孩子站在燃烧的甲板上”,“亚述人走来了”等一些名篇。接下来的是朗读表演和拼写比赛。寥寥数人的拉丁语班背诵时显得无比自豪。最后晚上的黄金节目终于到了——姑娘们自己的“独创大作”。大家一个接一个走上前站在讲台边,等清完嗓子就拿出稿子(用鲜艳的缎带扎着)念起来。她们个个念得有声有色,十分卖力让人都觉得有点不自然。文章的主题都是她们的母亲和祖母们在同样场合下早已发挥过的。毫无疑问,由此可以追溯到十字军时代她们家族的母系祖先们,人人都用过这类主题,《友情论》就是其中之一。另外还有《昔日重来》、《历史上的宗教》、《梦境》、《文化的优点》、《政体比照论》、《伤感》、《孝道》、《心愿》等等。这类文章的共同特点有三个:一是无病呻吟,故作悲伤;二是堆砌词语,滥用华丽词藻;三是特别偏爱一些陈词滥调。此外,这些文章有个显著特点,也是它们的败笔之处:就是每篇文章的结尾都有一段根深蒂固的说教词,好像断尾巴的狗一样,令人难受。她们的“独创大作”不管涉及到什么内容,她们都绞尽脑汁,千方百计让人思索以便获得道德或宗教上的启示。在众目睽睽之下,这种说教虽然给人以假话的感觉,但这种风气还是消除不了,时至今日依然如故。也许只要世界存在一天,这种毫无诚意的说教就永远消灭不了。在这个国度里,有哪所学校的女生不觉得非在文章的结尾加上一段说教词不可呢?更有意思的是你会发现越是不守规矩、不太信仰宗教的那些女孩,她们的文章写的就越长、越虔诚。
得了,忠言逆耳,不说这些了。我们再接着讲“大考”的情况。朗读的第一篇文章的题目是《难道这就是生活吗?》。下面摘录一段“以飨”读者。
飞舞驰骋的想象描绘出一幅幅玫瑰色欢乐的场景。
时尚的弄潮儿沉溺于纸醉金迷,梦幻中发现自己置身于欢乐的人群,成了众人眼里的明星。她举止优雅,身穿素装长袍,翩翩起舞于欢乐的迷宫。她的眼睛最明亮,她的步伐最轻盈。
梦幻美妙,时光如梭,等待她进入天堂的时刻来临了。她的所见犹如被点化一般,似仙女下凡!每到一处,物变景更美。可时隔不久,她发现漂亮的外表徒有虚名:
曾经令她心花怒放的甜言蜜语,现在铮铮刺耳;舞厅变得平淡无奇;她身心憔悴地退出,笃信世俗之乐何以能够慰藉心灵的企求!
等等、等等诸如此类的话,朗读中,人群里爆发出一阵满意的嗡嗡声,还不时地突然低声说道:“多么美好!”“真能服人!”“朴实无华!”最后一段布道词特别令人难受,大家都巴不得早点结束。朗读刚完,全场就报以热烈的掌声。
下一个站起来的是一位身材瘦弱、性格忧郁的女孩,她脸色苍白得引人注目,那是经常服药和消化不良留下的后遗症。她朗颂了一首“诗歌”。这里节选其中两节就可以了:
密苏里少女告别阿拉巴马
再见,阿拉巴马!我爱你笃深,
离别虽短暂,难舍又难分!
想到你,往事历历燃胸间,
爱怜又悲伤。
曾记否,万花丛中留下我的足迹,
德拉波斯溪旁有我朗朗的读书声;
我听过德达西的流水犹如万马奔腾,
我见过库萨山巅晨曦的分娩。
我心系百事,无悔无怨,
含泪回首,心平气缓。
我告别的是我熟悉的地方,
见我叹息的也不是异乡他客;
来到该州,我宾至如归,
可如今我将远离高山大谷。
亲爱的阿拉巴马,一旦我心灰意冷,
那时,我真的告别人寰。
在场的人没有几个理解她“真的告别人寰”的含义,不过这首诗还是令人满意的。
接着又上来一位姑娘。她黑眼睛、黑头发连皮肤也黝黑。上来后,她稍作停顿,这一停顿令人难忘。随后她一副痛苦不堪的样子,用庄严而又有节奏的语调开始念起来。
一个梦想
夜色深沉,狂风肆虐,暴雨倾盆。老天爷高高在上,四周无半点星辰闪烁;炸雷滚滚,满天轰鸣,震耳欲聋。
愤怒的闪电穿过乌云,划破夜空,大有吞噬富兰克林之感。这位杰出的科学家在闪电交织的时候勇敢地放飞风筝以测电能。大风也平地而起,以助雷电群起而攻之,场面更加荒凉无比。
如此时刻,如此黑暗阴沉,我心生慈悲为众生哀叹。
“我最亲爱的朋友、老师、我的安慰者和向导——
我的悲伤中的快乐,我随着欢乐而来的福,”来到我身边。
她像浪漫的年轻画家画的伊甸园里的仙女一般,漫步在阳光下,一个朴实无华巧夺天工的绝代佳人。她步履轻盈来去无声无息。要不是她也和别的仙女一样轻抚人间,令人神奇为之震颤,她会像浮云一般让人不知不觉,消失得无影无踪。她指着外面酣战的狂风暴雨要人们想想它们各象征着什么,这时她脸上莫名其妙地顿生愁云,犹如寒冬腊月里的天气令人颤栗。
令人可怕的描述差不多用了十页稿纸,结尾仍是一段说教词,把非长老会的教徒说得一点希望都没有,这篇文章因此而获得了头奖,被认为是当天晚上最优秀的作文。镇长在颁奖时,发表了一番热情洋溢的讲话。他说这篇文章是他平生以来听到的“最美”的文章,连大演说家丹尼尔·韦伯斯特听了也会感到骄傲的。
顺便说一下,有些人过多使用“美好”两个字,爱把人生的经历比喻成“人生的一页”,这样的文章像平常一样出现了很多。
那位老师这时醉得几乎是一副和蔼可亲的样子。他推开椅子,背对着观众,开始在黑板上画美国地图,为考地理课作准备。可他的手不听使唤,结果把图画得不象样,引得大家暗地里忍俊不禁。他心里清楚大家在笑他画得不好,于是就着手修改。他擦去一些线,然后又画上,结果画得比原来的还差,大家更加肆无忌惮地笑话他。他孤注一掷,大有泰山压顶不弯腰之势,全身心地投入,准备把地图画好。他觉得大家全都盯着他看,想象着自己终于画成了一幅像样的美国图,可是下面的笑声还是不断传来,并且明显地越来越大。原来他头顶上是个阁楼,阁楼的天窗正对着老师的头顶。一只腰部系着绳子的猫从上面悬空而下,它的头和嘴被破布扎上了,出不了声。在下降的过程中,猫向上翘起身子用爪抓住绳子,然后在空中乱舞一通后向下悠来。大家的笑声越来越大。猫离那个专心作画的老师头部只有六英寸远。越来越近,越来越低,猫终于在绝望中一下子抓住了老师的假发。随即那猫连同假发一下子又窜回阁楼。老师的秃头光彩四射,因为那个做招牌人的孩子已经给他头上上了一层光。考试就此结束,孩子们报了仇,假期来临了。
第二十二章哈克·费恩引经弄典
汤姆被少年节制会的漂亮“绶带”吸引住了,就加入了该新组织。他保证入会期间,不抽烟,不嚼烟,不渎神。之后他有了个新发现——那就是,嘴上保证的越漂亮,而实际上干的正好相反。汤姆不久就发觉自己被一种强烈的欲望所折磨,即想抽烟,想破口大骂。这种欲望如此强烈,他真想从节制会退出来,念及自己能有机会佩戴红肩带好好露把脸,他才打消了退会的念头。七月四号快要到了(美国独立纪念日),但不久他就放弃了这个愿望——戴上”枷锁”还不到四十八个小时,他就放弃了这种愿望——又把希望寄托在治安法官弗雷塞老头身上。此人显然行将就木,既然他身居要职,死后一定会有一个盛大的丧礼。三天以来,汤姆深切关注着法官的病情,如饥似渴等着消息。有时,他的希望似乎触手可及——他甚至大胆地拿出他的绶带,对着镜子自我演示一番。但法官病情的进展不尽汤姆的人意。后来,他竟生机重现——接着便慢慢康复了。汤姆对此大光其火;他简直觉得自己受了伤害。于是他马上申请退会——但就在当晚,法官旧病复发,一命呜呼。汤姆发誓以后再也不相信这种人了。
丧礼搞得颇为隆重。少年节制会的会员们神气十足地列队游行,让那位退会的会员忌妒得要死。但不管怎么说,汤姆又恢复自由这很有意义。他又可以喝酒,可以咒娘了——可是他惊奇地发现自己对这些事兴趣索然。道理很简单,他现在自由了,这些做法反而失去了魅力,他可以摆脱欲望了。
汤姆不久就感到,让他梦寐以求的暑假渐渐变得沉闷冗长起来。
他试图写写日记——但三天以来,没有什么稀罕事儿发生,于是他又放弃了这个想法。
一流的黑人演奏队来到了这个小镇,引起了轰动。汤姆和哈帕组织了一队演奏员,尽情地疯了两天。
就连光荣的七月四日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没那么热闹了。因为那天下了场大雨,所以没有队伍游行,而世界上最伟大的人物(在汤姆看来),一个真正的美国参议员本顿先生,令人失望——因为事实上他身高并没有二十五英尺,甚至远远挨不上这个边儿。
马戏团来了。从那以后,孩子们用破毯子搭起一个帐篷,一连玩了三天的马戏——入场券是:男孩子要三根别针,女孩子要两根——不久,马戏也不玩了。
后来,又来了一个骨相家和一个催眠师——他们也走了,这个镇子较之以往更加沉闷、更加乏味。
有人举办过男孩子和女孩子的联欢会,但次数有限,况且联欢会又那么有趣,所以在没有联欢会的日子里,空虚的、苦恼的气味更浓了。
贝基·撒切尔去康士坦丁堡镇的家里,和她父母一起度暑假去了——所以,无论怎样过,生活皆无乐趣可言。
那次可怕的谋杀案的秘密不断折磨着汤姆,简直像一颗永不甘休的毒瘤。
接着,汤姆又患上了麻疹。
在漫长的两周里,汤姆像个犯人似地在家躺着,与世隔绝。他病得很厉害,对什么都不感兴趣。当他终于能起身下床,虚弱无力地在镇子里走动的时候,他发现周围的人和事都发生了变化,变得压抑了。镇上有过一次“信仰复兴会”,所有的人都“信主”了,不仅是大人,男孩和女孩也不例外。汤姆到处走走,在绝望之中希望能看见哪怕一个被上帝放过的邪恶的面孔,结果处处使他失望。他发现乔·哈帕正在啃《圣经》,便难过地避开了这一扫兴场景。接着他找到了本·罗杰斯,发现他正手提一篮布道的小册子去看望穷人们。他又找到了吉姆·荷利斯,后者提醒他要从最近得的麻疹中汲取宝贵的教训。每遇到一个孩子,他的沉闷就多添一分。最后,百无聊赖之际,他去知交哈克贝利·费恩那儿寻求安慰,想不到他也引用《圣经》上的一段话来迎接他。汤姆沮丧透顶,悄悄溜回家里,躺在床上,意识到全镇人中,唯有他永远、永远地成了一只“迷途的羔羊”。
就在当夜,刮来了一场可怕的暴风,大雨滂沱,电闪雷呜,令人耳聩目弦。汤姆用床单蒙着头,心惊胆寒地等待着自己的末日来临。因为他一点也不怀疑,所有这一切狂风骤雨都是冲着他来的。他深信是他惹翻了上帝,使他怒不可遏,瞧,现在报应来了!在他看来,像这般用一排大炮来歼灭一只小虫,似乎有点小题大作,而且也未免太浪费弹药。但要彻底铲除像他这样的一条害虫,又似乎怎么都不为过。
后来,暴风雨精疲力尽,未达目的即告休兵。这孩子的第一个冲动就是谢天谢地,准备脱胎换骨,走向新岸。第二个冲动是等待——因为兴许今后不会再有暴风雨了呢。
第二天,医生们又来了;汤姆的病又犯了。这一次,他在床上躺了三周,在他看来,仿佛是整整一个世纪。当他从病床上起来的时候,回想起自身多么地凄苦,无助而寂寞,他竟然觉得未遭雷击算不上什么可喜可贺的事。他茫然地走上街头,碰到了吉姆·荷利斯在扮演法官,正在一个儿童法庭上审理一件猫儿咬死小鸟的谋杀案,被害者也在场。他还发现乔·哈帕和哈克·费恩正在一条巷子里吃偷来的甜瓜。可怜的孩子!他们——也像汤姆一样——老毛病又犯了。
第二十三章波特无罪,乔逃亡在外
最后,昏昏然的气氛被打破了——而且打破得很彻底:那起谋杀案在法庭上公开审理了。这事立即成了全镇人谈论的热门话题。汤姆无法摆脱这件事。每逢有人提及这起谋杀案,他就心为之悸,因为他那不安的良心和极度的恐惧几乎使他相信,人家是故意说给他听,探探他的“口风”;他不明白,别人怎么会怀疑自己了解这个案情,但听了这些议论,他总是不能够泰然处之。这些话让他不停地打寒噤。他把哈克拉到一个僻静处,同他谈了这件事。能暂时地倾吐一下心结,和另一个同样受折磨的人共同分担一下忧愁,这对汤姆来说,多少算是点安慰。而且,他想搞清楚,哈克是否始终没把这个秘密泄露出去。
“哈克,你曾经跟什么人说起过——那件事吗?”
“什么事情?”
“明知故问。”
“哦——当然没说过。”
“一句也没说过吗?”
“一个字也没说过,我发誓。你问这个干吗?”
“唉,我很害怕。”
“嘿,汤姆·索亚,一旦秘密泄露,我们连两天也活不成。这你知道。”
汤姆觉得心里踏实多了。停了一会,他说:
“哈克,要是他们逼你招供,你怎么办?”
“逼我招供?嘿,除非我想被那个混帐王八蛋活活淹死,我才会招供。否则,他们绝办不到。”
“好吧,这样就没事了。我想只要咱们守口如瓶,就可保安然无恙。但是,让咱们再发一回誓吧。这样更牢靠些。”
“我赞成。”
于是他们又非常严肃认真地发了一回誓。
“大家都在议论些什么事,哈克?我听到的多得一塌糊涂呀!”
“什么事?嗐,还不是莫夫·波特、莫夫·波特、莫夫·波特,没完没了。这些话让人直冒冷汗,我想找个地方躲一躲。”
“我也有同感。我想他算是完了。你是不是有时候也为他感到难过?”
“差不多经常为他难过——经常是这样。他不算什么人物;但他从来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不过是钓钓鱼,去卖钱来换酒大喝一通——常到处闲逛;可是,老天,咱们也没少干这些事啊——起码咱们多半都是这样——连布道的人也不例外。但是他心眼好——有一次,我钓的鱼不够两个人分,他还给了我半条鱼;还有好多次,我运气不佳的时候,他都没少帮忙。”
“哎,哈克,他帮我修过风筝,还帮我把鱼钩系在竿子上。
我希望我们能把他救出来。”
“哎呀!汤姆,那可使不得。况且,救出来也不济于事;
他们还会再把他抓回去。”
“是呀——他们会再把他抓回去。可是,我讨厌听到他们骂他是魔鬼,其实他根本没干——那件事。”
“我也一样,汤姆。老天爷,我听到他们骂他是全国头一号恶棍,他们还说他为什么从前没被绞死呢。”
“对,他们一直都是这么骂的。我还听人说,要是他被放出来,他们就偷偷结果掉他。”
“他们真的会那么干。”
两个孩子谈了很久,可并没有得到什么安慰。天色向晚,他俩来到那偏僻的小牢房附近转悠,心里存着不太明确的希望,希望能发生什么意外之事,来帮他们排忧解难。但是,什么事也没发生;似乎没什么天使神仙对这倒霉的囚犯感兴趣。
这两个孩子还是像从前那样——走到牢房的窗户那儿,给波特递进去一点烟叶和火柴。他被关在第一层,没有看守。
他非常感激他俩给他送好东西,这更让他俩的良心不安起来——这一次,像把刀似的深深刺进他们心里。当波特打开话匣时,他俩觉得自己极其胆小怕事,是个十足的叛徒。他说:
“孩子们,你们对我太好了——比镇上任何其他的人都好。我不会忘记的,我忘不了。我常自个儿唸叨着:‘我过去常常给镇上的孩子们修理风筝之类的玩具,告诉他们什么地方钓鱼最好,尽力和他们交朋友。但现在波特老头遭难了,他们就把他给忘了;可是啊,汤姆没有忘,哈克也没有忘——只有他俩没有忘记他。’我说:‘我也不会忘记他们。’啊,孩子们,我干了件可怕的事情——当时我喝醉了,神志不清——我只能这么解释——现在,我要因此事而被吊死,这是应该的。我想,是应该的,也是最好的——我反倒希望被吊死。哦,咱们不谈这事了吧。我不想让你们伤心难过;你们对我这么好,但是,我想对你们说的就是,你们千万不能酗酒啊——这样,你们就不会被关到这里了。你们再往西站一点——对——就这样;一个人遭此不幸,还能看到对他友好的面孔,真是莫大的安慰啊。现在,除了你们,再也没有人来看我了。多么友好的脸蛋——多友好啊。你们俩一个爬到另一个背上,让我摸摸你们的脸吧。好了。咱们握握手吧——你们的手可以从窗户缝中伸进来,我的手太大不行。这么小的手,没多大力气——可就是这小手帮了莫夫·波特很大的忙,要是能帮上更大的忙,也会帮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