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首页 | 我读过的 | 世界名著 | 诺奖作品 |
国学名著 | 科幻名著 | 言情名著 | 恐怖名著 |
历史小说 | 武侠名著 | 教育名著 | 传记名著 |
第二天对艾玛来说,是一个死气沉沉的日子。一切都似乎笼罩在阴郁的气氛中,外部弥漫着一片迷雾,痛苦沉入了心灵的深处,发出了低沉的呼啸,就像冬天的风吹过一片废墟。这是对一去不复返的时光魂牵梦萦、大功告成后感到的心力交瘁,习以为常的行动忽然被打断,或者经久不息的震荡突然中止带来的痛苦。
就像那年从沃比萨回来,合舞的形象还在头脑里旋转一样,她觉得闷闷不乐,灰心失望,甚至麻木不仁。莱昂又出现了,更高大,更漂亮,更温存,更模糊;他虽然走了,但并没有离开她,他还在这里,房屋的墙壁似乎把他的影子留了下来。她的眼睛舍不得离开他走过的地毯,他坐过的空椅子。河水一直在流,后浪慢慢推着前浪,顺着滑溜的河堤流过去。他们在这里散过多少次步,听着水波潺潺地流过长满了青苔的石子。他们享受过多么美好的阳光!多么美好的下午,单单两个人,在花园深处的树荫下!他不戴帽子,坐在一张木条长凳上,高声朗诵;草原上的清风吹得一页一页的书哗哗作响,棚架上的旱金莲簌簌摆动……啊,他走了,他是她生活中唯一的乐趣,是使幸福有可能实现的唯一希望!幸福出现的时候,她怎么不紧紧抓住!幸福就要消逝的时候,为什么不双膝跪下,双手拉住不放?她诅咒自己为什么不敢爱莱昂;她多么渴望吻莱昂的嘴唇。她甚至想跑去追他,扑进他的怀抱,对他说:“是我呀,我是你的了!”但是艾玛一想到重重的困难,心里先就起了一片混乱,而她的欲望却因为后悔反而变得越来越强烈了。
从这时起,对莱昂的回忆仿佛是她忧郁的中心;回忆在忧郁中闪闪发光,好像漂泊的游子在俄罗斯大草原的雪地里留下的一堆火。她赶快向这堆火跑去,蹲在火旁,轻巧地拨动快要熄灭的火堆,到处寻找能够把火烧旺的柴草;于是最遥远的回忆和最近发生的事情,感觉到的和想象到的,烟消云散了的对肉欲的渴望,像风中枯枝一样摇摇欲坠的如意算盘,没有开花结果的道德观,已经落空了的希望,家庭里的鸡毛蒜皮,她都集拢了,捡起来,加到火堆里去,使她的忧郁变得暖和一点。
然而火焰却越烧越低了,也许是燃料不够,或者是堆积太多。情人不在眼前,爱情也就渐渐熄灭,习惯的压力太大,压得她出不了气;火光映红过她灰色的天空,后来笼罩在阴影中,变得越来越模糊了。她的头脑昏昏沉沉,误以为讨厌丈夫就是思念情人,怨恨的创伤就是柔情重温。但是狂风一直在吹,热情已经烧成灰烬,没有人来援助,没有太阳照耀。她感到四面八方一片黑暗,自己失落在彻骨的寒冷中。
于是托特的坏日子又重新开始了。她认为现在比那时还更不幸,因为她已经有了痛苦的经验,并且相信痛苦是没完没了的。
一个女人为了爱情勉强自己作出这样大的牺牲,只好在花哨的小玩艺中寻求满足。她买了一个哥特式的跪凳,一个月买了十四个法郎的柠檬来洗指甲;她写信去卢昂买一件卡什米蓝袍;她在勒合店里挑了一条最漂亮的绸巾;她把绸巾当室内服的腰带用;她把窗板关上,手里拿一本书,穿着这身奇装异服,躺在一张长沙发上。
她常常改变头发的式样:她梳中国式的头发,有时云鬓蓬松,有时编成发辫;她把头发中间的分缝留在一边,像男人的头发一样在下边卷起。她心血来潮要学意大利文:她买了几本词典,一本文法,一些白纸。她试着认真读书,读历史和哲学。夜里,有时夏尔忽然惊醒,以为有人找他看病:
“就来,”他含糊地说。其实只是艾玛擦火柴的声响,她要点灯看书。不过她读书也像刺绣一样,刚开个头,就塞到衣橱里去了;她读读停停,一本没完,又换一本。
她一赌气,就容易走极端。一天,她和丈夫打赌,硬说一大杯烧酒,她也能喝个半杯,夏尔笨得说了声不信,她就一口把酒喝完。
艾玛虽然看起来轻飘飘的(这是荣镇的女人议论她的话),但是并不显得快活,习惯使她嘴角上保留了一条固定不动的皱纹,就像失意的政客或老处女的脸一样。她的脸色苍白,好像一块白布;鼻子上的皮朝着鼻孔的方向拉得更紧,眼睛看人显得心不在焉。她在鬓角上发现了三根灰头发,就说自己老了。
她时常昏倒。有一天,她甚至吐了一口血,夏尔心里一急,外表也就显得不安。
“得了!”她回答道,“这有什么关系?”
夏尔跑到诊室里去;他坐在大扶手椅里,胳膊肘拄在桌子上,对着做成标本的人头哭了起来。
于是他给他的母亲写了一封信,求她来一趟,他们在一起谈艾玛的事,谈了很久。
能够作出什么决定呢?既然她拒绝治疗,那该怎么办呢?
“你知道应该怎样对付你的女人?”包利法奶奶回答说,“那就是逼她去做事,用两只手干活!要是她像别人一样,不得不挣钱过日子,她就不会无所事事,胡思乱想,晕头转向了。”
“不过,她并不是无所事事呀!”夏尔说。
“啊!她有事做!什么事呀?看小说,读坏书,读反对宗教的书,用伏尔泰的话讥笑神甫。还不止这些呢,我可怜的儿子,一个不信教的人总不会有好结果的。”
于是他们决定不让艾玛看小说。这似乎不容易做到。好奶奶包下来了:等她路过卢昂的时候,她要亲自去找租书的人,说艾玛不再租阅了。万一书店硬要做这种毒害人心的勾当,难道他们不会告到警察局去?
婆婆和媳妇的告别是干巴巴的。她们在一起呆了三个星期,可没有说过几句话,只不过在餐桌上见面时,或者夜晚上床以前问一声好,说一句客套话而已。
包法利奶奶星期三走,这是荣镇赶集的日子。
广场从早晨起,就挤满了大车,都是车头朝下,车辕朝天,从教堂到客店,顺着房屋,摆了长长的一排。对面是搭帆布棚的小摊子,出卖布帛,被褥,毛袜,还有马笼头和蓝丝带,丝带一头露在布包外面,随风飞舞。地上摆着粗糙的铜器铁器,一边是金字塔形的鸡蛋堆,一边是放着干酪的小柳条筐,垫底的草粘粘地伸出筐外;在打麦机旁边,咯咯叫的母鸡从扁平的笼子里伸出头来。老乡挤进了药房的门就站着不动,有时简直要把铺面挤塌。每逢星期三,药房里总是人满满的,大家挤进去,与其说是买药,不如说是看病,奥默先生的大名在周围的村子里可响着呢。他胆大脸厚,哄得乡巴佬五体投地。他们把他当作比真医生还更伟大的医生。
艾玛靠着窗子(她时常靠着窗子看热闹:在外省,窗口可以取代剧院和散步场),望着乱糟糟的乡巴佬,消遣时光,忽然看见一个穿着绿色丝绒外套的先生。他戴了一副黄色的手套,虽然脚上罩着粗皮的鞋罩;他向着医生的住宅走来,后面跟着一个乡下人,低着脑袋,好像心里有事似的。
“医生在家吗?”他问在门口和费莉西谈天的朱斯坦。
他以为朱斯坦是医生的佣人,就说:
“请通报一声:于谢堡的罗多夫·布朗瑞先生要见他。”
新来的人并不是为了炫耀他有地产,才把地名放在他的姓名前面,其实只是为了说明他的身份。于谢堡的确是荣镇附近的一片地产,他不久前买下了城堡,还有两个农场,亲自耕种,但是并不太费工夫,他过的是单身生活,人家说他“一年起码有一万五千法郎的收入”。
夏尔走进了会客厅。布朗瑞先生指着他的佣人说:他要放血,因为他觉得“浑身有蚂蚁咬似的”。
“放血就不痒了,”佣人什么意见也听不进去。
于是包法利要人拿来一捆绷带,一个脸盆,并且请朱斯坦端住盆子,然后,他对脸色已经发白的乡下人说:
“不要害怕,老乡。”
“我不怕,”乡下人答道,“动手好了!”
他假装好汉,伸出了粗胳膊。柳叶刀一刺,血就喷了出来,一直溅到镜子上。
“把盆子端过来!”夏尔喊道。
“瞧!”乡下人说,“人家会说是一小道泉水在流!我的血多红呵!这该是好兆头,对不对?”
“有时候,”医官接着说,“开头不觉得怎么样,忽然一下就昏倒了,特别是身体结实的人,像他这样的。”
乡下人一听这话,手指头转动的匣子拿不住了。肩膀突然往后一倒,把椅子背压得嘎吱响,帽子也掉在地上。
“我早就说过了,”包法利用手指捺住血管说。
脸盆开始在朱斯坦手里摇晃;他的膝盖在打哆啸,脸也白了。
“太太:太太!”夏尔喊道。
她一步跳下楼梯。
“拿醋来!”他叫道。“啊!我的上帝:一下子倒了两个!”
他一紧张,纱布也绑不好。
“不要紧,”布朗瑞先生把朱斯坦抱在怀里,没事人似的说道。
他把他抱到桌上,背靠墙坐着。
包法利夫人动手解开他的领带。衬衫的带子打了一个死结;她轻巧的手指花了几分钟,才把年轻人颈上的死结解开;然后她把醋倒在她的麻纱手绢上;她一下一下地擦他的太阳穴,并且小心在意地擦一下,吹一口气。
赶车的乡下人醒过来了;但朱斯坦还是昏迷不醒,蓝眼珠给灰白的巩膜遮住了,就像牛奶中的蓝花一样。
“不要让他看见血,”夏尔说。
包法利夫人拿起脸盆。她要弯腰才能把盆子放到桌子底下,弯腰时她的袍子(这是一件夏天穿的袍子,有四道绉褶,黄颜色,腰身长,裙幅宽)就像喇叭花一样摊开在周围的石板地上;因为艾玛俯下身子,伸开胳膊时,有一点站不稳,鼓起来的衣服有些地方紧紧贴住身子,露出了她上半身的曲线。随后,她去拿瓶水来,溶化了几块糖,那时候药剂师才到。女佣人去找他,他正在发脾气;看见他的学徒睁开了眼睛,他才松了一口气。然后,他围着学徒兜圈子,从上到下地打量他。
“不中用!”他说,“小笨蛋,的的确确,三个字:不中用!放放血到底算得了什么呀!你还是一个什么都不怕的好汉呢!大家看,他就是爬上树梢也不头晕、还能摇落核桃的松鼠呢!啊!对了,说吧,吹牛吧!难道这是将来开药房的人才吗?因为说不定有一天,情况紧急,法院会传你去医治法官的良心呢。那时你可不能毛手毛脚,一定要冷冷静静,说话头头是道,像一个男子汉,否则,就要当大傻瓜了!”
朱斯坦没有回答。药剂师继续说:
“谁请你来的?你老给包法利先生和太太添麻烦!再说,星期三我更少不了你。现在,药房里还有一大堆人呢。为了关心你,我什么都丢下不管了。得了,走吧!快跑!等着我,不要打了瓶子!”
等到朱斯坦穿好衣服走了之后,大家又谈到昏倒的事。包法利夫人从来没有晕倒过。
“女人不晕倒,真了不起!”布朗瑞先生说。“其实,有些男人都太脆弱。有一次决斗,我就看到一个见证人,只听到手枪装子弹就昏过去了。”
“我呢,”药剂师说,“看见别人出血,我一点也不在乎;但是一想到自己的血在流,若是想得太多,我就要昏倒了。”
这时,布朗瑞先生把他的佣人打发走,叫他放心,因为他已经如愿以偿了。
“他一心血来潮,倒使我认识了你们,”他又加了一句。
说这句话的时候,他瞧着艾玛。然后,他把三个法郎放在桌子角上,随随便便打个招呼就走了。
他不消多久就到了河对岸(那是他回于谢堡必经之路);艾玛看见他在草原上,在白杨树下走着,走走又放慢了脚步,好像一个有心事的人。
“她很讨人喜欢!”他心里想。“她很讨人喜欢,这个医生的太太!牙齿很白,眼睛很黑,脚很迷人,样子好像一个巴黎女人。她到底是哪里来的?那个笨头笨脑的小子又是从哪里搞到她的?”
罗多夫·布朗瑞先生三十四岁,脾气粗暴,眼光敏锐,和女人往来很多,对风流事了如指掌。他看中了这个女人,就打她的主意,也考虑她的丈夫。
“我想他一定很蠢,不消说,她对他感到厌倦了。他的指甲很脏,胡子三天没刮。他在外头看病人的时候,她呆在家里补袜子。她一定很无聊!想住到城里去,每天晚上跳波尔卡舞!可怜的小娘儿!她渴望爱情,就像砧板上的鲤鱼渴望水一样。只要三句情话,她就会服服帖帖:她一定温柔!可爱!……是的,不过事成以后,怎样摆脱她呢?”
隐隐约约预见到寻欢作乐会带来的困难,他又想起他的情妇来了。那是他供养的一个卢昂的女戏子:一回想她的形象,他就觉得腻味。
“啊!包法利夫人,”他想,“比她漂亮多了,特别是鲜艳多了。维吉妮肯定在发胖。玩她也没意思。再说,她长臂虾都吃上了瘾!”
田野里没有人,罗多夫只听见他的靴子有节奏地碰到草的飒飒声,蟋蟀伏在远处的燕麦下发出的唧唧声。他仿佛又看见艾玛在厅子里,穿着他刚才看到的衣服,他把她的衣服剥光了。
“我要把她搞到手!”他喊了起来,一手杖把面前的土块敲了个粉碎。
他立刻盘算如何耍手腕。他问自己:
“在哪里会面?怎么要她来?她还要不断管孩子、女仆、邻居、丈夫,各种各样的头痛事。去它的吧!”他说,“太花时间了!”
然而他又重新想起:“只是她的眼睛,就像钻子一样钻进你的心里。还有梦一般的脸色!……我就爱这样迷离恍惚的女人!……”
到了阿格伊山坡高头,他的决心已经下定。
“只等找机会了。有啦!偶尔去看看他们,送些野味,送些鸡鸭;需要的话,我去放血;成了朋友,就请他们到家里来……啊!不必了!”他心中又起了一个主意,“不是快开展览会了吗?她会来的,我会见到她的。一开了头,只要大胆,这不就成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