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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汽车在曼谷旅馆前停下来。人们再也不想主持会议了。他们成群给伙任意去观光,有些出发去寺庙,另一些去妓院。弗兰茨在巴黎大学的朋友建议他们一起过夜,但他更愿意一人独处。
他走到街上时,天差不多都黑了。他老想着萨宾娜,感到她在看着自己。每当他感到她久久的凝视,便开始怀疑自己:他从来就不知道萨宾娜想些什么。现在,这种怀疑也使他不舒服。她会嘲弄他么?她把他对她的崇拜视为愚蠢吗?她是想告诉他,现在他该长大了,该把全部身心交给萨宾娜赐给他的情妇吗?
想象那张戴着大圆眼镜的脸庞,他突然意识到自己与学生情妇在一起是何等幸福。这一刻,柬埔寨之行对他来说似乎变得既无意义又可笑。他为什么要来呢?直到现在他才知道,他终于一次亦即永远地发现了,他真实的生活,唯一真实的生活,既不是游行也不是萨宾娜,还是这位戴眼镜的姑娘。他终于发现,现实要多于梦境,大大地多于梦境。
突然,一个身影从昏昏夜色中闪出来,用他听不懂的语言讲了些什么。他朝拦路者看了一眼,大吃一惊却充满同情。那人欠身鞠躬,嘿嘿微笑,用急促的语气咕咕哝哝。他想要说什么?他象是邀请弗兰茨去一个什么地方,拉着他的手,把他引走了,弗兰茨肯定那人需要自己的帮助,也许在他这次来的整个旅途中,他就有某种意识,难道他不是被叫来帮助什么人的吗?
突然,那人旁边又出现了两位,其中一个用英语向他要钱。
此刻,戴眼镜的姑娘从他脑海中消逝了。萨宾娜盯着他,那个肩负伟大命运的非现实的萨宾娜,那个使弗兰茨感到如此渺小的萨宾娜。她气愤而不满,震怒的目光射进了他的身体:他曾经看过这种目光吗?其他人曾经辱骂过他这种愚蠢的好心肠吗?
他把手臂从那人手中挣开,又被那人揪佐了袖子。他记得萨宾娜总是羡慕他的体力。他接过了另一个人挥来的一拳,紧紧掐住,以一个极漂亮的现代柔道翻身动作把对方从他肩上扔过去了。
现在,他对自己很满意。萨宾娜的眼睛仍然看着他,她再也不会看到他羞辱自己了!她再也看不到他的退却了!弗兰茨已经抛弃了柔弱和伤感!
他感到自己对这些人有一种兴高采烈的仇很。他们还想好好嘲笑他以及他的纯真么!他站在那里微微隆起肩膀,眼睛飞快地前后扫视,对付着两个还没倒下的歹徒。突然,他感到自己的头挨了重重的一击,立刻栽倒下去。模模糊糊地感到被人扛到某个地方,随后他就被抛入空中,感到自己在沉落。又是狠狠的一击,他失去了知觉。
他在日内瓦的医院里醒过来,克劳迪靠在他的床头。他想告诉她,她没有权利来这里。他要他们把那戴眼镜的姑娘送来,他脑子里只想着她。他想大声喊出,除她之外他不能忍受任何人呆在他身边。但他可怕地发现自己已不能说话。他带着无限的仇恨仰望着克劳迪,想避开她转过身去。但他无法移动身子。头呢?也许行?不,他连头也动弹不得。他合上双眼不看她。
26
死了的弗兰茨终于属于他妻子了。他属于她就象以前从没属于过她一样。克劳迪料理了一切:她负责葬礼,送发通知,买花圈,还做了身黑丧服——事实上是结婚礼服。是呵,丈夫的葬礼是妻子真正的婚礼!这是她一生的作品的高潮!是她所有痛苦的报偿!
牧师非常理解这一切,他在葬礼祷词中谈到,这是一种真正的婚姻之爱,这种爱经历了多次考验,将为死者留下一块平静的天国,死者在瞑目之时就返归这个天国去了。那位弗兰茨的同事,应克劳迪之邀来此作墓前祈祷演说,也首先向死者这位勇敢的妻子致敬。
戴眼镜的姑娘由另一位朋友搀扶,站在后面的一个地方。由于吞服了大量的药片,加上强忍哭泣,使她在葬礼结束之前就痉挛起来。她按住腹部,摇摇晃晃向前倾倒,朋友只好扶着她离开了墓地。
27
他一接到集体农庄主席打来的电报,就跨上摩托车,及时赶到那里并安排了葬礼。他选定了一句献辞,将要刻到墓碑上的父亲名字之下:他要在人间建起上帝的天国。
他完全知道,父亲说话不会用这些词语,但他断定这句话表达了父亲的真实思想。上帝的天国即正义。托马斯期望一个由正义统治的世界。难道西蒙没有权利用自己的语言来描绘父亲的生命吗?他当然有:自浑沌远古以来,子孙后代不是都有这种权利吗?
漫漫迷途终有回归,这是刻在弗兰茨墓前石碑上的献辞。它能用宗教语言来解释:我们凡间生命存在的漫游,就是向上帝怀抱的回归。可知内情的人知道,这句话还有完全世俗的意义。的确,克劳迪天天都谈起这事:
弗兰茨,可亲可爱的弗兰茨,中年危机对他来说太受不了啦。是那个可悲的小丫头把他投入了情网。是呀,她甚至不怎么好看(你们看见没有?她努力想把自己藏在大眼镜后面!),但是,一旦他们生米煮个半熟(我们说不准!),他们就会一片鲜肉也换灵魂的。只是当他妻子的,才知道他被这事坑苦了!纯粹是道德折磨!他情绪很低沉,他是好心正派的人嘛。不然你能解释他那癫劲?不要命地跑到亚洲的什么地方去?他到那里去是找死哩。是的,克劳迪知道这一点是绝对事实:弗兰茨是有意识去寻死的。在他最后的日子里,他要死了,没有必要说谎。她是他所唯一需要的人。他不能说话,但他是怎样用眼睛表达对她的感激之情啊!他盯住她,请求她原谅。而她原谅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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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死去的柬埔寨百姓万民留下了什么?
一个美国女演员抱着一个亚洲儿童的巨幅照片。
托马斯留下了什么?
一条碑文:他要在人间建起上帝的天国。
贝多芬留下了什么?
一道紧锁的眉头,一头未必其实的长发,一个阴郁的声音在吟咏“非如此不可!”
弗兰茨留下了什么?
一句献辞:浸漫迷途终有回归。
如此等等。我们在没有被忘记之前,就会被变成一种媚俗。媚俗是存在与忘却之间的中途停歇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