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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驾车向西行驶在主干道上,汽车引擎嗡嗡哼唱着,收音机调在轻松的频道,乡村景色徐徐滑过,蓝天,鸥鸟,车窗周围九码见方处展现着这个星球赐予我们的绝佳美景。
汽车电话铃响了,我接过电话:“猛男服务。我能为您做什么?”
“到墨菲家来见我。”是彭罗斯侦探。
“我不想去。”我回答。
“为什么?”
“我想我被解雇了。即便没有,我也辞职。”
“我们雇你一星期,你得把这个星期干完。”
“谁说的?”
“到墨菲家来。”她把电话挂了。
我讨厌颐指气使的女人,但二十分钟后我还是赶到了墨菲家。彭罗斯侦探的车停在屋前,她正坐在她那辆未挂警徽的黑色福特车里。
我把吉普停在几间屋外,熄了引擎,然后下了车。墨菲家右边,犯罪现场仍然用保护带围着,一辆南侯德镇警察局警车停在前面。县交通指挥中心的大卡车还停在草坪上。
我走近贝恩,她正在打电话,然后她挂了电话下了车。“我刚跟老板通了个长话,每个人好像都对从埃博拉疫菌这个角度破案感兴趣。”
“你有没有跟你的老板说这是胡说八道?”我问她。
“没有……先不管这个了,我们还是先只把这当作一个凶杀案处理吧。”
我们来到墨菲家门前,按响门铃。这幢房子是六十年代的农场式平房,仍保持原有的老式样子,非常难看,但维护得还不错。
一个七十岁左右的妇人开了门,我们做了自我介绍。她盯着我的短裤看,也许在通过裤子的样子和味道评判裤子洗得干净不干净。她对贝思微笑,把我们让进屋,转进里屋喊道:“埃德加,警察又来了!”然后她回到起居室,让我们坐在一张双人沙发上,我发现这么一坐我和贝思挤得都快脸贴脸了。
阿格尼丝·墨菲太太问道:“想来点凉伴吗?”
我回绝道:“不,谢谢,太太。我在执行任务。”
贝思也谢绝了。
墨菲太太就坐在我们对面的一张摇椅上。
我环顾四周。房子的装饰风格就是我称之为古典屁玩艺儿的那一种:灰暗发霉、塞满杂物的家具、六百个丑陋的小装饰品,蹩脚得要命的纪念品,孙子女们的照片,等等等等。墙壁是粉绿色,好像餐后的薄荷糖的绿色,地毯是……嗨,管这干吗?
墨菲太太穿着一套粉红的裤装,化纤料子的,估计穿三百年也坏不了。
我问墨菲太太:“你喜欢戈登夫妇吗?”
这问题让她愣住了,正合我意。她回过神来后回答说:“我跟他们不是很熟,他们乎时不大多话。”
“你觉得他们为什么被谋杀呢?”
“嗯……,我怎么知道?”我和她对视了一会儿,她接着说,“可能跟他们从事的工作有关。”
埃德加·墨菲走进来,用一块抹布擦着手。他说他刚才在车库里修他的电动割草机。他看上去将近八十岁,我想贝思即使想在将来的审判中用他的证词,他这老态龙钟的样子也上不了证人席。
他穿着绿色工装裤和轻便鞋,和他妻子一样脸色苍白。我起身和这位墨菲先生握手。我坐下后,埃德加也坐到了一张活动靠背搞上,更确切地说,他是躺在椅子上,眼睛对着天花板。我想看着他的眼睛说话,这么一来就根本不可能了。这下我明白我为什么不大去看我自己的父母了。
埃德加·墨菲说:“麦克斯威尔警官已经找我谈过了。”
贝思说:“我们知道,先生。我是负责破案的。”
“那他是于什么的?”我回答道:“我是和麦克斯威尔警官一起的。”
“你不是,我认识这儿每一个警察。”
他就这么肯定地抹杀了我的存在。我注视着天花板上他看着的那块地方,一边跟他说着话,感觉有点像把信号先传送到卫星上,再从那儿回到接收器。我说:“我是顾问。墨菲先生,你……”
墨菲太大插嘴说:“埃德加,你能不能坐好?那样坐很不礼貌的。”
“见他妈的鬼,这是我的家,他能听见我说话,你能听清吧?”
“能听清,先生。”
贝思在正式问话前先说了案子的情况,但故意搞错了某些细节和时间,墨菲先生一一纠正,说明他对近期内发生的事情记忆力颇佳。墨菲太太也对那天的事做了适当补充说明。他俩看上去是可信的证人,我为自己对老人动不动失去耐心感到羞傀——就在刚才我还根不得一拳把埃德加打烂在他的活动靠背搞里呢,我真是惭愧。
很明显,除了早巳知道的几点简单的事实,我和贝思对墨菲夫妇再问不出什么新鲜东西了:下午五点三十分吃完晚饭,墨菲夫妇待在他们的日光浴室里(他们通常下午四点吃晚饭);他们正在看着电视,听到戈登夫妇船开到家的声音。他们听出了那些大引擎发出的噪音,墨菲太太说:“我的天,那些引擎真吵人,他们干吗用这么大,这么吵的弓,擎?”
为了吵他们的邻居,墨菲太太。我问老夫妻俩:“你们看见船了吗?”
墨菲太太回答道:“没有,我们没有去看。”
“可是从你们的日光浴室不是可以看到水港吗?”
“是的,可我们当时在看电视。”
“港湾的景色没有愚蠢的电视节目好看?”
贝思想阻止我的无礼:“约翰!”
我确实是个满脑子偏见的家伙,我也不喜欢自己这个样子,但这是由我的年龄、性别,我所处的时代以及文化造成的。我冲着墨菲太太微笑着说:“你们的房子很漂亮。”
“谢谢。”
贝思接着问了一些问题。她问墨菲夫妇:“你们肯定没有听到类似枪声的声音?”
“没,”埃德加·墨菲回答说,“我的听力还不坏,刚才阿格尼丝叫我我也听见了,对不对?”
贝恩说:“有时候枪声听起来跟我们想像的不太一样。你知道,电视上的枪声是一回事,真实的枪声听起来有时像鞭炮响,有时像尖锐的爆裂声或者像汽车回火的声音。他们的船引擎声停了以后,你们有没有听到这些声音?”
“没。”
该我问了:“那么,你们听到引擎停了,那时候你们还在看电视吗?”
“是的,不过我们声音没开大,我们坐得离电视机很近。”
“背对着窗户?”
“是的。”
“接着,你又看了十分钟的电视,之后你为什么站起来不看了呢?”
“下面就是阿格尼丝爱看的节目,蠢透顶的脱口秀,叫什么‘威廉姆斯汽车旅馆’。”
“所以你就到隔壁去找汤姆·戈登聊天。”
“我想去借一个插线板。”埃德加说他从栅栏缺口来到戈登家的木甲板上,然后突然看到汤姆和未迪直挺挺的尸体。”
贝思问:“当时你离尸体有多远?”
“不到二十英尺。”
“你肯定吗?”
“是的。当时我站在甲板边上,他们正对着玻璃推拉门,我们相距二十英尺。
“好吧。那你怎么知道那是戈登夫妇?”
“一开始不知道,我呆立在那儿,眼睛盯着尸体,然后突然一下子明白过来。”
“你怎么知道他们已经死了?”
“一开始并不清楚,可我看见汤姆前额上有个洞,像他的第三只眼睛。他们一动不动,眼睛睁着,可是已经没有呼吸,没有呻吟,一点活着的迹象都没有了。”
贝恩点点头,问道:“然后你干什么了?”
“逃走。”
又该我问了。我问埃德加:“你在甲板上待了多长时间?”
“嗯,我不知道。”
“半个小时?”“瞎,不可能。大概十五秒吧。”
我猜可能只有五秒。我陪埃德加在甲板上走了几个五秒钟,想让他回忆起当时有没有看见或听见什么异常的动静,有没有什么忘记说的,可一无所获。我甚至问他当时有没有闻到火药昧,丽他坚决否认;与他一开始和麦克斯威尔警官说的内容相比,真是一旬不多,一句不少。墨菲太太也一样。
不知道埃德加早十分钟穿过栅栏到戈登家又会发生什么,也许这会儿他已不可能还坐在这儿了,这他有没有想过呢?我问他:“你没听到汽车或船的声音,那么凶手是怎么逃离现场的?”“这个我倒是想过。”
“你怎么看呢?”
“嗯,这儿有很多人都是步行,骑自行车或者跑步的,投入注意别人这些事的。”
“说得不错。”但要是有人头上顶着冰箱跑,谁能不注意呢?很可能埃德加看到尸体的时候凶手就在附近。
我丢下凶杀案的时间和现场不提,换一个角度提问题。我问墨菲太太:“戈登夫妇的朋友多吗?”
她回答说:“挺多。他们常在屋外野餐,总是请一些客人过来。”
贝思问埃德加:“他们常深夜乘船出去吗?”
“有时候。他们出去我们总能听见引擎声。有时候他们回来得很晚。”
“多晚呢?”
“哦,差不多凌晨两三点钟。”他又补充说,“我猜可能是夜出钓鱼。”
开“方程式303”钓鱼当然是可以的,我就和戈登夫妇开“方程式303”钓过几次鱼,但“方程式303”不是专用于钓鱼的游艇,我肯定埃德加知道这一点。不过埃德加是老派的人,总觉得不该说死人的坏话,除非迫不得已。
我们兜着圈子问话,包括戈登夫妻俩的习倔,有没有生人的车子来过等等。我从未和贝思·彭罗斯合作过,但我们很合拍。
过了几分钟,墨菲太太说:“他们真是一对漂亮的夫妻。”
我领会了话中之意,问道:“你觉得汤姆有女朋友吗?”
“嗯……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朱迪有男朋友吗?”
“嗯……”
“汤姆不在家的时候,有男朋友来看她,对不对?”
“嗯,我没说他是男朋友。”
“能跟我们说说吗?”
她说了,但内容并不怎么有用。六月的一天,汤姆在上班,只有未迪在家,一位英俊、衣冠楚楚的大胡子绅士驾着中档白色跑车来访,一小时后离开。蛮有意思,但不足构成导致情杀的惊心动魄的风流韵事的证据。另外,几星期前的一个星期六,汤姆驾船外出,一个男人开着一辆绿吉普停在车道上,在后院,朱迪正穿着窄小的比基尼晒太阳,那男人进了后院,脱掉衬衣,就躺在朱迪身旁也晒了一会儿。墨菲太太说:“她丈夫不在家,我觉得那样不好。我是说,她半裸着,那小伙子脱掉树衫就躺在她旁边,他们闲聊了一会儿,然后那男人起身在她丈夫回来前走了。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嘛?”
我回答道:“那事绝对清白,是我有事来找汤姆。”
墨菲太太看着我,我能感觉到贝思也正盯着我看。我对墨菲太太说:“我是戈登夫妇的朋友。”
“哦……”
墨菲先生对着天花板吃吃地笑起来:“我老婆总是用小人之心度人。”
“我也是。”我接话道,“你跟戈登夫妻俩交往过吗?”
“两年前他们刚搬来的时候,我们请他们吃过饭。之后不久他们回请我们参加烤肉野餐,从那以后就没什么交往了。”
我不明白这是为什么,我问墨菲太太:“你知道他们朋友的名字吗?”
“不知道,我想都是他们在普拉姆岛的同事。他们是一群怪人,我就是这么看的。”
我们继续着类似的谈话,老夫妻俩挺健谈,墨菲太太摇着摇椅,墨菲先生摆弄着活动靠背搞的调节秆,不停换着椅子的上下角度,当他几乎是平躺着时,他问我:“戈登夫妇干了什么?偷了病菌毁灭世界?”
“不,他们偷的是值大钱的疫苗,他们想发财。”
“是吗?他们隔壁的房子还是租的呢,你知道吗?”
“知道。”
“那房子他们租贵了。”
“你怎么知道?”
“我认识房主,一个叫桑德斯的小伙子,是个建筑师。他从我们的朋友霍夫曼家买了这块地方,桑德斯买贵了,房子弄好后就租给了戈登家,房租要得太高了。”
贝恩说:“墨菲先生,冒昧地问一句,有人说戈登夫妇用船偷运毒品,你怎么看?”
他毫不迟疑地回答道:“有可能,他们常常深更半夜出去,这不奇怪。”
我问道:“除了我和开跑车的那个大胡子,你们还在他家院子或门口见过什么可疑的人吗?”
“嗯,说实话,我没见过。”
“墨菲太太呢?”
“没有。他们交往的人大多是体面人,酒喝得多了些,垃圾筒里净是酒瓶子。有的酒喝多了还会吵闹,但从不放过分吵的音响,不像你们听的那种噪音。”
“你们有他们家的房门钥匙吗?”
我发现墨菲太太扫了一眼昂头向天的墨菲先生。沉默一阵之后,墨菲先生开口道:“我们有钥匙,我们总待在家,所以帮他们看着点房子。”
“还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