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首页 我读过的 世界名著 诺奖作品
国学名著 科幻名著 言情名著 恐怖名著
历史小说 武侠名著 教育名著 传记名著

位置:我读过的 > 《霍桑短篇作品选》目录

28 我亲戚莫利纽克斯少校(1)


大不列颠的君王们行使委任殖民地总督的权利以来,总督们的举措就很少像原特许状下的前任那样,令殖民地百姓满意。人民对长官们执行并非人民赋予的权利心怀妒忌,予以监视。长官们对大海另一边下达的旨意暗打折扣,结果,开罪了君主也没能讨好百姓。马萨诸塞湾年鉴告诉我们,詹姆斯二世①在位期间,自老特许权失效以来的四十年中,六位总督就有两位被百姓造反关进监狱。第三位呢,哈钦森②宁愿相信,是被一颗唿啸的子弹赶出该州的。第四位因为老跟众院议员争吵不休,早早进了坟墓。剩下的两个再加上他们的继任者,直到革命③也没过上几天太平日子。而执政党的低级成员碰上政治运动高潮,日子就更惨了。这些话权当下面故事的开场白。故事发生在一百年前的一个夏夜。读者先生,为使您避开长长一串殖民地事务的枯燥细节,笔者在此对曾造成殖民地群情激奋的一系列情况且略过不提。

--------

①詹姆斯二世(JamesⅡ,1633—1701):英国国王,在位期1685—1688。

②哈钦森(ThomasHutchinson,1711—80):北美殖民地时期马萨诸塞州的一位总督。

③革命:指美国独立战争,1775年始,1783年结束。

月华初上,时近九点,一条船靠上渡口,载来一名旅客。这么晚了,不答应多给船钱,这位客人也休想过渡。他上得岸来,便猛掏两边的衣袋,好兑现先讲好的条件。船家举起灯笼,借灯光、月光好生端详一番这个陌生人。是个十七、八岁的青年,分明乡下人,看样子头回进城。身穿粗陋的灰布衣,破旧不堪,但精心补缀。下身是条耐穿的皮裤,绷在健美的腿上。蓝色的线袜不用说是母亲或姐妹织成。头上是顶三角帽,当年崭新的时候大概压在小伙子父亲更严峻的额头上。小伙子左臂夹着根沉甸甸的橡木棒,是靠根部较硬的一段。还随身带着只行囊,瘪瘪的,累不着那结实有力的肩膀。褐色的鬈发,匀称的五官,明亮快活的眼睛,是老天的赐福,与艺术能给他的装扮十足相配。

青年大名罗宾,终于从衣袋里掏出只值本州最小纸币一半的五先令。这种钱正贬值,船家不干,青年只好再添上一张六角形的羊皮纸,面值三便士。随后,小伙子迈步朝城里走去,步履轻快,就像这一天赶的路还没超过三十哩似的。他目光急切,好似进了伦敦城,而不是新英格兰殖民地一个不起眼的小镇。没走多远,罗宾忽然想到,自己并不知道该往哪儿走。就停下来上下打量那条狭窄的街,细看两旁又小又破的木头房子。

“俺亲戚才不会住这号破房子,”他想,“那边的房子也不像,月亮都照到破窗户啦。真的,这一带不像他住的地方。真该跟船家问问路的,他肯定愿意带俺去,从少校那儿挣几个赏钱。不过,碰上下一个人,俺也照样能打听。”

他接着往前走,高兴地发现街道变得宽敞,房屋也漂亮多了。很快就看到有人正不紧不慢地赶路,连忙加快步子追上去。走近些才看清是个老头,一顶灰色假发,一身宽下摆的黑衣裳,丝袜一直卷过膝盖,手拎一根又长又光的拐仗,走一步就在地上笔直地敲一下,并富于节奏地哼两声,听来十分严肃阴沉。罗宾观察完毕就伸手拉住老头上衣的大下摆,恰好灯光从一家理发店敞开的门窗泄出,照在两个人身上。

“尊敬的先生,晚上好,”罗宾说着深深一躬,仍拉着人家衣裳不放。“请您告诉俺,俺家亲戚莫利纽克斯少校住在啥地方。”

青年嗓门响亮,一个理发师手握剃刀正要刮一只涂满肥皂的下巴,另一个正在收拾一顶拉米伊假发①,就都扔下活儿跑到门口瞧热闹。同时那人转过被注视良久的面孔,冲罗宾大发脾气,一面骂人,一面还夹上两声阴沉的哼哼,效果惊人,好比怒气冲天之时突然想到了冰冷的坟墓。

--------

①拉米伊假发:西方十八世纪流行的一种假发,带有一条黑辨子,上下两端扎蝴蝶结,得名于比利时一地名。

“放开我,混蛋!听着,鬼才认识你打听的人。什么!我有权,我有——哼!哼!——权,你敢对上等人这么说话,明天一早就叫你尝尝套足枷是啥滋味儿!”

罗宾放开老头的衣裳,赶紧走开。身后传来理发店那伙人恶意的大笑。小伙子起先为此番打听的结果感到诧异,但他脑瓜儿聪敏,很快就自以为明白其中原因。

“这老头准是个乡下佬,”他推论,“从没见识过俺亲戚家啥模样,又少教养,连对生人礼貌回话都不懂。这家伙老啦,不然,真想转回去照他鼻子给一拳。啊,罗宾,罗宾,连剃头的都嘲笑你挑这么个人问路,下回可得学乖点儿啦,伙计。”

现在他钻进了一串七弯八拐的小巷子。这些巷子相互交叉,离河边都不远。柏油的气味扑鼻而来,月光下,支支桅杆从房屋顶上伸出一截。数不清的招牌告诉他,已快到商业中心,可街上阒无一人,店门都已关闭,只有一些房子的二层楼上还亮出灯光。终于路过一条窄巷的拐角时看到一幅不列颠英雄的头像在一家酒馆门前晃动,酒馆内传出一片嘈杂人声。底层的一扇窗敞开着,透过菲薄的窗帘,罗宾发现一群人正在用晚饭,围在一张丰盛的桌旁。食物的香味飘入外面的空气,令青年想起最后一口干粮早晨就已下肚,自中午起一直腹内空空。

“唉,一张羊皮纸三便士就能让俺坐在那张桌子上!”罗宾叹口气。“不过少校会请俺吃顿好饭的,干脆硬着头皮进去问问路。”

他走进酒馆,顺人声、烟味来到酒吧间,屋子长而低矮,橡木墙板烟熏火燎,地上铺着厚厚一层沙,但并不干净。一群人——多数像水手,或多少与大海有关——占着几条木凳、几把皮椅,正东拉西扯地聊天,偶而也全体对一个话题感兴趣。三、四伙人正共享大钵盛的旁趣酒,西印度群岛的贸易早就把这东西传到了殖民地。另一些人大概是本分勤劳的手工匠,宁愿各自啜着杯中物,酒意上头益发缄口不言。看来所有的人都贪杯恋盏,不论灌下肚的是哪种。这恶习百年前斋戒日的布道词就能证明,是咱们老祖宗的家传。只有两三个老实巴交的乡下人,引起罗宾的同情。他们把酒馆当做土耳其式的车马店,躲在屋子最昏暗的角落,顾不上烟雾迷蒙,啃着自家炉子烤的面包,自家炊烟熏的火腿当晚饭。罗宾对这几个顿生兄弟之情。然而他的目光又被一个站在门边的人吸引。这人正跟一伙打扮怪气的人窃窃私语。此人五官单独看去狰狞可怖,但总起来给人印象极深。额头凸出超出常人一倍,正中一条沟纹,鼻子高耸,曲线不匀,鼻梁比一根手指头还要宽。眉毛又浓又密,一双眼睛好似深洞里的两团火。

罗宾正琢磨跟谁问路的好,酒馆老板迎了上来。这小个子男人系一条污迹斑斑的白围裙,来向生客表示职业性的欢迎。做为法国清教徒的第二代,似乎承袭了祖国同胞的彬彬有礼。但不论什么情况也改变不了他那尖声尖气的嗓门。此刻,他正这样招呼着罗宾。

“打乡下来吧,先生?”他说着一躬到地。“恭候大驾光临,相信您肯赏光跟我们多待一阵儿。这镇子不错,先生,房子漂亮,初来乍到,好玩的地方多的是。能赏光吩咐您要的晚饭么?”

“这家伙看出俺家人长得像啦!猜到了俺跟少校是亲戚!”

罗宾暗暗得意。迄今为止,他还从未受此额外礼遇。

所有的人都扭头来看这个乡下小伙——他站在门口,破旧的三角帽、灰不溜秋的衣裳、皮裤子、蓝线袜,倚着根橡木棒,还背着只行囊。

罗宾对礼貌有加的店老板回话,摆出少校亲戚的自信来,“好伙计,”他道,“俺以后一准光顾您的店,等——”说到这儿,他不得不声音一低,“等俺兜里多一张便士再说。眼下,”他又扬起嗓门,“俺只想打听一声,俺亲戚莫利纽克斯少校的住处。”

屋里突然一阵骚动,罗宾还以为人家都想帮他指路呐,但店老板抬眼去瞧墙上张贴的一张纸,开始看起来,时不时回头盯一眼小伙子。

“瞧瞧谁上咱们这儿来啦?”他的话断断续续,干巴巴地,“逃离雇主,契约奴,名赫奇卡亚·马奇——身穿灰上衣、皮裤,戴主人的三等帽,有送交本州监狱者,悬赏一镑!”

罗宾伸手抓住木棒较轻的那头,但一看众人满目敌意,便打消了敲碎这家伙脑袋的念头,转身就走。他发现先头注意过的那个凸额头的家伙朝他挖苦地瞪一眼。刚出门,身后就是一阵哄然大笑,店老板尖声尖气活像在往水壶里丢小石头。

“怪事,”罗宾自作聪明,“怪事,承认兜里没钱比俺亲戚莫利纽克斯少校的大名还厉害?哼!要是把这伙呲牙咧嘴的混蛋堵在林子里,在俺和橡树一块儿长大的地方,就叫他们尝尝我的厉害,俺钱包虽瘪,胳膊可够粗的!”

顺窄巷拐弯,罗宾发现一条宽街,两侧高房摩肩擦踵,尽头还有幢带尖塔的房子,上头一口钟正敲九点。月光,无数店铺橱窗的灯火,照亮人们在街头闲逛。罗宾希望能从人群中认出谜一般的亲戚来。头几回的遭遇使他不敢再冒险,大庭广众的,还是闭上嘴慢慢走吧。他边走边伸长脖子打量每一位上年纪的先生,想找到少校的面孔。一路碰上不少寻欢作乐之徒,绣花衣裳颜色俗艳,假发硕大无朋,帽子金线流苏,银鞘的宝剑与他擦身而过,弄得人眼花缭乱。游山玩水的花花公子,端一副欧洲时髦绅士的派头,招摇过市,哼着流行小调,一步三摇,让可怜的罗宾为自己不声不响自自然然的步态直害臊。他走走停停,看看橱窗中琳琅满目的商品又因为厚着脸皮盯着别人看挨了几回骂。不久,少校的亲戚发觉来到了钟楼附近,还是一无所获。不过,熙熙攘攘的大街才看完一侧,所以他又横过马路,顺对过的人行道接着打探。他比哲学家寻觅诚实者抱的希望还要大,可运气却同样糟。朝低矮的那头才走一半,忽听有人手杖一步一敲石板地,走了过来,时不时还富于节奏地哼两声。

“老天保佑!”罗宾认出这声音。

碰巧右手有条岔道,他赶紧拐了进去,到城里别的地方去碰运气。此刻耐心已消磨殆尽,自打越过渡口到现在,这么乱转倒比在河对岸一连数天的跋涉还要累,肚子也饿得咕咕叫。罗宾开始寻思要不要抄起棍子,气势汹汹拦截头一个碰上的单独行人,好强取需要的情况。这主意正开始占上风,就走进一条满目凄凉的小街,街两旁的破房子七零八落,朝向港口。月下,一条街竟空空荡荡。走过第三家,发现有张门半开半掩,锐利的一眼,发现里头有女人的衣裙。

“没准儿这回运气能好点儿。”他想。

就朝那门走拢去,发觉人家连忙把门关严些,不过还留着条缝,够里头的女郎打量外头,却不暴露自己。罗宾只看到一眼绯红的裙子,和一只亮亮的眼睛,犹如月光在什么亮闪闪的东西上颤抖。

“‘美丽的小姐’——可以这么客客气气打声招呼,”聪明的小伙心想,“既然俺也不知道别的。”——“美丽可爱的小姐,打搅啦。能不能告俺一声,哪儿才能找到俺亲戚莫利纽克斯少校的家?”

罗宾的恳求令人动心,女郎觉得这英俊的乡下小伙没啥好怕的,就一把拉开门,走到月光下。这是个娇小玲珑的女子,雪白的脖颈,浑圆的胳膊,纤细的腰身,一条红裙给裙环撑得老大,就像站在一只气球上。这还不够,椭圆的脸蛋,非常漂亮,小小的帽子下面露出一头黑色的秀发,秋波流转的眸子透出狡黠的放荡,一下子就把罗宾给镇住了。

“莫利纽克斯少校就住在这儿。”美丽女郎道。

呀,转了这一夜,头回听到这么甜蜜的声音,好比银铃在风中叮咚响嘛。然而,他不由疑心这甜甜的声音说的可是真话。两头打量一番这条破街,再看看面前这幢房子,是座黑乎乎两层小楼,第二层比底层凸出一截。门口这间像个卖零碎的小铺。

“呣,真是的,运气不坏,”罗宾滑头地说,“俺的少校亲戚有这么漂亮的一位管家。不过,俺得麻烦他到门口来一下,乡下有人托俺给他捎了个口信,完事俺就好回客店去歇着。”

“不行,少校上床睡觉好一阵儿啦,”红裙子女郎道,“打搅他也没用,今晚他喝得太多。他可是个大好人,若把他亲戚从家门口打发走,那我可担当不起。你长得跟好老头一个样儿,敢打赌,你头上的帽子正是他下雨天戴的。而且他也有跟你这皮裤一样的衣裳。请进吧,我以他的名义真心欢迎你。”

说着,漂亮好客的女郎就拉住咱们这位英雄的手。那接触很轻,用力也温柔。罗宾从她眼里读出她未出口的意思。没想到细腰红裙女郎比这运动员似的乡下小伙力气还大,刚把犹犹豫豫的他拽到门口,邻居一张门开了,吓了少校的女管家一跳,丢下少校的亲戚立刻逃进家门不见了。一声响亮的呵欠之后,冒出一条汉子,活像派拉穆斯与西斯比①故事中的“月光”,手提一盏灯笼,多此一举地帮助他天上的姊妹照明。此人瞌睡昏昏走过来,朝罗宾转过一张蠢里蠢气的大脸盘,还扬扬手中一根带钉头的长棍子。“回家去,浪荡鬼,回家去!”守夜人一面说一面就快睡着了。“回家去,不然明儿早上就给你套足枷!”

--------

①派拉穆斯与西斯比(PyramusandThisbe):古巴比伦神话中的一对恋人。二人相约在一棵白桑树下见面,但西斯比被突然出现的一只狮子吓跑,丢掉了面纱。狮子的血染在这面纱上,后到的派拉穆斯以为情人已死,遂自杀。西斯比返回,发现情人死去,便用刀刺死自己。相传二人的血染红了桑树的果实,从此桑椹变为红色。莎士比亚戏剧《第十二夜》中有该故事的一段滑稽模仿。

“这话都听了两回了。”罗宾心里嘀咕,“但愿今晚就把俺弄到那儿去,免了俺找人的麻烦。”

话虽如此,青年还是本能地厌恶这个半夜三更维持秩序的家伙,便没向守夜人打听他的老问题。可人家一拐弯快不见了,他又决心抓住机会,急忙对守夜人的背影发一声大喊。

“喂,伙计!帮个忙,告诉俺俺亲戚莫利纽克斯少校家住哪儿好么?”

守夜人不予理睬,拐弯走了,但罗宾似乎听到荒凉的街上传来一阵睡意浓浓的笑声。这时,头顶一扇敞开的窗户也传来一阵好听的吃吃窃笑,抬头一看,发现一双快活的眼睛,一条浑圆的手臂在向他打招呼。须臾,又是一阵下楼梯的轻快脚步。但是好青年罗宾出身新英格兰牧师家庭,品行端正,而且聪明机灵,赶紧顶住诱惑,望风而逃。走投无路,他只好瞎奔乱闯,穿过小城,觉得自己被什么符咒镇住,正像有一回大冷的冬天,家乡的巫士害得三个人在要找的农舍二十步以内瞎转了一晚上。大街小巷尽在眼底,陌生,凄凉,几乎所有房屋都黑灯瞎火。不过,碰到两次一小群男人,其中有的外国人打扮,行色匆匆。两次人家都停脚跟他讲话,可惜并不能为他排忧解难。他们哇哩哇啦几句外国话,罗宾半点儿也听不懂。见他答不上来,那伙人用明明白白的英文骂他一句,一窝蜂走了。最后,小伙子拿定主意敲敲每一张看样子可能住着他亲戚的屋门,相信坚持不懈准能打败一直与他作对的命运。决心已下,便从教堂的墙下走过,这堵墙位于两街的拐角。刚走近钟楼的黑影,劈面碰到一个大块头,裹着一领斗篷。此人大步流星,似有要紧事。但罗宾两手将橡木棍一横,将他正面拦住。

“站住,诚实的汉子,回答俺一个问题,”罗宾坚定地道,“立马告诉俺,俺亲戚莫利纽克斯少校家住哪儿?”

“管好你舌头,傻瓜,让我过去!”一个深沉生硬的声音回答。罗宾对这声音似曾相识。“让我过去,不然就把你揍趴下!”

“不,不,伙计!”罗宾扬起棍子,用大头直指那汉子裹住的面孔。“不,休想把俺当傻瓜。不给俺答复,就甭想过去。

俺亲戚莫利纽克斯少校家住哪儿?”

陌生人没打算硬冲过去,倒退一步,暴露在月光下,掀开遮挡面孔的斗篷,直瞪罗宾。

“在这儿呆一点钟,莫利纽克斯少校会从这儿路过。”他说。

看到说话人空前未有的面相,罗宾大吃一惊。那超出常人一倍的凸额头,那宽鼻梁,浓眉毛,火似的眼睛,都是先前在酒馆见过的,可这人脸色却发生了一个变化,确切地说是两个变化。一边脸红似火,另一边黑如夜。分界线就在鼻子正中央。一张从这只耳朵咧到那只耳朵的大嘴也半红半黑,与脸颊的颜色相对。仿佛两个魔鬼,一个火神,一个夜神,两位一体,组成阴间才有的怪相。陌生人朝罗宾呲牙一笑,把花脸一蒙,顷刻之间无影无踪。

“俺出门的人净碰上怪事情!”罗宾惊呼。



大家正在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