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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是在教堂门口坐下来,打定主意等他的亲戚路过。先花些时间对方才离开他的人做一番哲学式的思考,这一点倒聪明,理智。满意地想好之后,就不得不另找别 的事开心。放眼大街,比方才转过的多数地方都体面些。月亮好比想象力,给熟悉的东西罩上一层美丽的陌生,使一切比大白天显得更浪漫。房屋形状更异,大多古 色古香。有的屋顶分裂成数不清的尖角阁,有的陡峭狭窄只有一个尖顶。还有些是平顶房,或洁白如雪,或年深月久乌黑一片,还有无数闪闪发光,反射着墙壁间的 明亮物体。罗宾看了一会儿就腻味了,便接着猜度远处物体的形状,但目光刚捉住它们,那些东西就立刻跑开,简直似模模糊糊的鬼魂。最后,他细细打量起街对过 的一座房子,正好在他坐的教堂门口的正对面。这是幢方形大宅,与别的房子不同,有座阳台,阳台坐落在一组高高的石柱上面,一扇哥特式雕花落地窗通向阳台。
“没准儿这就是俺要找的房子呐。”罗宾思忖。
他竖起耳朵倾听不断沿街传来的嗡嗡声打发时间。这声音十分微弱,只有他这种不习惯的耳朵才辨得出。那是一种缓慢沉闷梦一般的声音,是许多声音的大杂 烩,相互距离遥远,所以单独听不见。罗宾为这城市沉睡的鼾声惊讶不已。偶而远处起一声呐喊,分明原先十分响亮,打断了这朦胧鼾声,更令他诧异。不管怎么 说,这声音令人眼皮直打架。为赶走睡意,罗宾起身爬上一只窗框,想瞧一眼教堂里头。月光颤颤地照进去,落在一排排空荡荡的座位上,顺着静悄悄的通道铺开。 祭坛笼罩着一层更暗淡却又更可怕的光芒。一缕孤单的光线竟敢停在一部打开的大经书上,难道自然之神在这夜半更深之时,也成为人类建造的圣堂中的一名虔诚信 徒?抑或那来自天堂的光芒正是这地方看得见的神圣——因为这四壁之内没有凡人不洁的踪迹?此情此景,令罗宾的心战战兢兢,孤寂感比他在家乡林深之处的感觉 更加强烈。他于是转身,重新坐到门口。教堂四周是一堆堆坟墓。罗宾忽觉心下惶然,要是自己苦苦寻找的那人,早已在尸衣中腐烂怎么办?要是他亲戚溜过那边的 大门,朝他点头微笑,朦胧走过怎么办?
“哦,要有什么活物陪陪俺多好!”罗宾叹口气。
把思绪从这不舒服的轨迹上拉回来,他转而去想森林、小山、溪流,想象着这令人厌倦的无谓夜晚在父亲的家中度过曾是何种情景。他想念着家门,想念着门前 那棵大树。那树躯体庞大扭曲,树荫历史悠久,成千的大树被砍伐,独独留下它。就在这棵树下,每逢红日西沉,父亲便举行家祷,邻居们也会过来参加,像家中兄 弟一样。路人会在一旁驻足,饮一口那甘泉,使自己心灵洁净,添一分对家园的思念。罗宾分得清那一小群听众每个人的座位,看得见中间那个好人,在西方天际撒 下的金色晚霞之中,高举经书。他看得见父亲关上书,全体起立祷告,听得见人们感谢上帝保佑,求上帝继续恩赐。往日里一听这些他就厌烦,但此刻这一切却成宝 贵记忆。他感到父亲说到不在身边的那个人时,声音便有些失常,母亲把脸扭向粗壮多节的树身,哥哥不屑地撇撇嘴,因为他已开始长出硬硬的上髭,不允许他动 容。大妹妹一直嬉闹不停,不管这场合的严肃,但明白这祷告是为了她的玩伴,便突然哇哇大哭。接着他看到一家人走进屋子,罗宾正要跟着进,门却咔嗒一声落栓 了,他被关在家门外。
“我在这儿还是那儿呀?”罗宾惊叫一声,心思正在梦中看得见听得着之时,眼前却亮出一条又长又宽的寂寞街道。
他站起来,努力盯住那幢先头打量过的大房子,可脑筋仍在想象与现实之间摇摆不定。那阳台下的柱子时而拉长成又高又秃的松树干,时而缩小成为人影,时而 恢复真实的大小形状,时而又重新变幻无常。有一刻,他敢发誓是自己清醒的一刻,看到有张人脸——似曾相识,却又无法肯定是他亲戚——从哥特式的窗户往下 看。更浓的睡意袭来,几乎压倒了他,但又被对面人行道上一阵脚步惊飞。罗宾揉揉眼睛,发现有个人影正从阳台下经过,便大声怒冲冲又惨兮兮地叫道:
“喂,伙计!俺得在这儿等俺亲戚莫利纽克斯少校整整一夜么?”
睡昏昏的回声惊醒、回答着这声呐喊。那路人看不清钟楼躲躲闪闪的阴影下还坐着个人,便穿过大街走近来看。是位风流潇洒的绅士,开朗,聪明,快乐,一副 若有所思的神情。发现乡下青年无家可归又举目无亲,便真心诚意地跟他讲话。罗宾的耳朵对这份诚意竟不习惯。
“喂,好小伙子,坐在这儿的是谁呀?”那人问,“能帮你一把么?”
“只怕不行,先生,”罗宾垂头丧气。“不过,您要是能回答俺一个问题,俺可感激不尽。俺找一位莫利纽克斯少校,都找了大半夜了。先生,这地方到底有没有这么个人,还是俺自己在做梦?”
“莫利纽克斯少校!这名字我知道。”绅士笑了。“你不介意告诉我,找他有什么事吧?”
罗宾简单说一遍他父亲是个牧师,收入菲薄,住在遥远乡下,跟莫利纽克斯少校是堂兄弟。少校继承了家产,获得文职、军职地位,一两年前曾威风八面地看过 堂兄,对罗宾和他哥哥很有好感。少校膝下无子,便暗示要为两兄弟中的一个开辟前程。哥哥注定要继承父亲神职之余开办的农场,所以,就该罗宾沾一沾亲戚慷慨 相助的光。再说,少校对罗宾似更为看重,认为他具有必要的秉赋。
“人都说俺脑瓜儿聪明。”罗宾讲到这儿补充一句。
“我看你配得上这美名。”新朋友和和气气,“接着说吧。”
“先生,俺快十八啦,您瞧,个头儿也不错,”罗宾站直身体,“觉得该闯闯世界啦,所以俺母亲和妹妹就给俺拾掇得干干净净,俺父亲又给了俺去年薪水花剩 下的钱,五天前俺就动身往这儿赶,想拜访少校。可是信不信由您,先生!天刚黑俺就过了渡,东打听西打听楞是没一个人知道俺亲戚的住处。只是一两点钟前,有 人要我在这儿等着,说莫利纽克斯少校会打这儿路过!”
“告你这话的人长得什么样?”绅士问。
“哦,一脸凶相,先生,”罗宾回答,“额头鼓得老高,鹰钩鼻子,火爆爆的眼,更怪的是一张脸倒有两种颜色,您认识这人么,先生?”
“不大熟,”陌生人回答,“不过,你叫住我之前正好碰上了他。我想你可以相信他的话,少校很快就会打这条街上过。同时,我挺想看看你们俩相见的情景,就坐在这台阶上陪你吧。”
他坐下来,很快就和罗宾聊得热火朝天。不一会,先前远处响过的那种呐喊声渐渐近了,罗宾便打听怎么回事。
“大喊大叫地干啥呀?”他问,“说真的,这城里老是这么闹哄哄的,俺要住下的话准睡不着觉。”
“可不是么,罗宾兄弟,今晚是有三四个吵吵闹闹的家伙,”绅士接过话茬,“这大街上可甭想指望跟你家乡的树林子一样安静。不过,咱们马上就会看到那几个吵吵闹闹的人啦——”
“哎,明儿早上就给他们套上足枷。”罗宾插嘴,想到自己碰上的那个提灯笼打瞌睡的守夜人。“不过,尊敬的先生,俺耳朵要是没错的话,一大队守夜人也不会跟这么一大群闹事的过不去,这么大喊声,至少也有上千人吧。”
“罗宾,一个人就不能有几个声音,两副嘴脸么?”朋友回答。
“也许能,不过上帝不准女人这样!”聪明的小伙子想起少校管家那勾魂的甜嗓子。
附近街上的喇叭声愈来愈响,弄得罗宾心痒难熬,除了喊声,还有许多乐器乱糟糟响成一片,夹杂着一阵阵哄笑。罗宾站起来,朝人们急忙赶去的方向引颈张望。
“肯定是什么狂欢作乐,”他说,“俺离家以来就没好好笑过,先生,放过这机会多可惜。咱们到那座黑房子拐角去,瞧瞧热闹怎么样?”
“坐下,好罗宾,”绅士回答,拉住他灰上衣的下摆,“你忘了咱们得在这儿等你亲戚呀?再说,有理由相信,要不了几分钟,他就会从这儿路过的。”
越来越近的喧嚣惊动了附近居民,四面八方一扇扇窗户哗地拉开,探出许多乍离枕头的脑袋,睡梦方醒,糊里糊涂,听任有闲暇的人观察他们的尊容。人们相互 询问,这吵闹怎么回事,可谁也答不上来。衣冠不整的男人急急忙忙赶去凑热闹,奔下台阶踏上狭窄的人行道差点儿栽跟头。叫喊、哄笑、不成曲调的喇叭声,与音 乐相悖,愈来愈近。忽然,百码以外出现一大群人,散的散,挤的挤。
“你亲戚若在这人堆里,你认得出来么?”绅士问。
“俺可不能保证,先生,俺得站过去点儿,好看清些。”罗宾下台阶走到人行道边缘。
一股巨大的人流这时涌入街道,缓缓朝教堂移来,中间有个骑马人拐过街角,紧跟在他后面的是一支震天响的管乐队,制造的噪音任何楼房也挡不住。接着是一 片红光向月光挑战,原来是密集的火把沿街照过来,所到之处把一切都罩在红光下。那唯一的骑马者一身军服,操着长剑,是众人的领袖,那张二花脸简直是战神转 世。红脸颊象征火与剑,黑脸颊象征悲怆。他后头是一串印第安人打扮的狂人怪物,给整个队伍增添一种幻觉,仿佛高烧时的梦境半夜活生生横扫街头。一大群百姓 拍手叫好,懒懒地跟着队伍行进。人行道上有几个女人在奔跑,恐惧的尖叫刺穿了乱哄哄的喧哗。
“那双色脸的家伙盯上我了。”罗宾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不安地感到自己也是这古怪游行的一分子。
领头的人从马鞍上转过身,两眼盯住乡下小伙,战马慢慢走了过去。罗宾的目光刚离开那个凶神,一队乐手又从眼前经过,紧接着是打火把的人。但后者组成一 层晃眼的亮雾使他看不分明。不时还听到车轮倾轧路石,混杂的人影纷纷闪过,随即融为一片强烈的亮光。再过片刻,领头的打雷嗓门命令停下,喇叭吐出可怕的一 声,安静了。人们的喊声笑声渐渐消失,只剩下一片嗡嗡声为暗夜为伍。正在罗宾眼前的是一辆无遮拦的大车,那儿的火把最明亮,那儿的月光也与白昼一样光明, 而且,那车上浑身涂满柏油沾满羽毛①端坐着的正是他亲戚莫利纽克斯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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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把人剥光衣裳涂上融化的柏油再沾上羽毛,是西方一种古老的私刑。这种刑罚的最早记录始于1189年英王理查一世执政时期。
少校上了年纪,身材高大威壮,五官粗犷强悍,一副磐石模样。但尽管如此,他的仇人还是找到了动摇他的手段。此刻他脸色煞白如死尸,比死尸更骇人。宽大 的额头痛苦地紧抽,两条眉毛拧成一条灰白的直线,眼睛充血,目光狂乱,颤抖的唇边挂着白色的口水,浑身激动得抖个不停,就连处于压倒一切的羞辱之中,也竭 尽自尊想镇定下来。但最痛苦的时刻是他的目光碰上了罗宾的眼睛,他分明一眼便认出了罗宾。小伙子站在一旁目睹一位尊长的奇耻大辱,二人相互凝视,罗宾双膝 抖颤,毛发倒竖,又同情又恐惧。然而,一阵令人迷乱的激动迅速攫住了他的心,这一夜的经历,这出人意外的人流、火把、喧嚣与接下来的沉寂,这么多人对他亲 戚的侮辱——这一切,更有甚者,意识到这整个场面的荒唐,使小伙子痴痴呆呆。这时,一阵懒懒的笑声传到罗宾耳中,他本能地回头,发现教堂拐角正站着那个守 夜人,揉着眼睛,睡意惺忪地欣赏小伙子的窘态。须臾,又是一阵银铃般的笑声,一个女人拧他一把胳膊,一双淫荡的眼睛盯住他,是那个红裙子。刺耳大笑摇撼了 罗宾的记忆,人群中踮起脚顶着白围裙的正是那个礼貌有加的酒店老板。最后人群头顶掠过一阵下流的狂笑,中间还夹杂着阴沉的哼哼声,这个样子:“哈,哈,哈 ——哼,哼!——哈,哈,哈,哈!”
这笑声来自对面楼房的阳台,罗宾扭头去看,只见哥特式窗户前面站着个老头,裹一件宽大的睡袍,灰色的假发换成了睡帽,帽子推到脑后,丝袜还挂在腿上, 用他光滑的手杖撑着自己,笑得浑身乱抖。这笑容印在他严峻的五官上,好似墓碑上滑稽的铭文。接下来罗宾似乎又听到理发师、酒馆里的客人,以及那夜嘲弄他的 所有人的声音,这声音传遍了这一大群人,也突然揪住了罗宾,他爆发出一阵纵声大笑,响彻大街——于是,人人捧腹大笑,声嘶力竭,但罗宾的声音最亮最响。这 集体的狂笑直冲云天,连神明也从银色的云团中伸头窥探!连月中人也听到了下界的喧闹,惊呼:“噢嗬,今晚上凡间可够热闹!”
风暴般的笑声稍稍平息,领头的打个手势,队伍继续前进。他们向前走,如同魔鬼围绕看一位死去的君王嘲笑挖苦,这君王不再威风凛凛却于痛苦中保持着尊严。他们向前走,以虚伪的装腔作势,愚蠢的大叫大喊,疯狂的寻欢作乐,践踏着一位老人的心。
“喂,罗宾,在做梦吧?”绅士一手扶住青年肩膀问。
罗宾一惊,松开紧抱石柱的手臂。人流从旁卷过时,他本能地抱住了石柱。他脸色有些苍白,目光也没先前灵活。
“请您指给俺去渡口的路好么?”沉吟片刻,他说。
“看样子,你又有新的事要打听啦?”伙伴笑道。
“是的,先生,”罗宾干巴巴地,“谢谢您和其他朋友,俺总算看到俺亲戚啦。他只怕再也不想见俺的面了。城里人的生活叫俺恶心。先生,请指给俺去渡口的路好么?”
“不行,好朋友罗宾——至少今晚不行。”绅士道,“过两天再说吧。你要还想走,我会助你一臂之力。或者你会想跟我们呆在一起?说不定,你这么聪明,用不着你亲戚莫利纽克斯少校的帮助,也能给自己打一分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