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首页 我读过的 世界名著 诺奖作品
国学名著 科幻名著 言情名著 恐怖名著
历史小说 武侠名著 教育名著 传记名著

位置:我读过的 > 《蜜月》目录

完美情侣 一


(一)

诺拉知道柯勒正在看着她。

每次她收拾东西准备离开的时候,他总是这样。手插在卡其裤袋里,柯勒那六英尺三英寸的身体倚在卧室的门口,皱着眉头。一想到要和她分开,他就感到难以忍受。

他一般不会开口说话,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诺拉把东西装进手提箱,不时啜上几口她钟爱的依云矿泉水。但是那天下午,他再也忍不住了。

“别走,”他的声音很低沉。

诺拉转过头微笑着,脸上满是爱意:“你知道我必须得走。你也知道我不想和你分开。”

“但你还没走,我就已经开始想你了。诺拉,别离开我,让那些客户见鬼去吧!”

从他们在一起的第一天开始,诺拉就被柯勒在她面前那么容易受伤的样子迷住了。这和他在公众面前的形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别人眼里,他是个非常富有、壮志凌云的投资银行家,在格林威治开有一家销售业绩颇佳的公司。他有一双小狗般的眼睛,闪烁着不更世事的光芒,这掩盖了他的真实面目——一头雄狮,强大而又骄傲。

的确,柯勒才四十岁,相对来说还年轻,却已经总揽大局,王者独尊了。在三十三岁的诺拉身上,他看到了皇后的影子,他相信她会是与他情投意合的那个人。

“你知道吗,我可以用绳子把你捆起来,不让你走。”他开玩笑地说。

“好像蛮好玩的。” 诺拉也开着玩笑。她把放在床上的手提箱盖抬了起来,四下找寻着,“把我捆起来之前,你能不能帮我找一下那件绿色羊毛衫?”

柯勒终于露出了笑容,格格地笑了起来。他对诺拉是如此地着迷,以至于玩笑开得好坏对他来讲都没多大的关系:“是不是那件带珍珠扣子的?在衣橱里。”

诺拉也笑了:“你刚才又穿我的衣服了吧?”她走向那个山洞一样的可以进出的衣橱,出来的时候手里拿着那件绿色羊毛衫。柯勒已经移到了床脚边。他看着她,咧着嘴笑。

“呵呵,”她说,“这表情可真眼熟啊。”

“什么表情?”他问道。

“想要一个告别礼物的表情。”诺拉略加思索,自己也咧嘴笑了。她把羊毛衫扔在地上,慢慢地走向柯勒,有意地在离他还有一步远的地方停下来——她只穿着胸罩和内裤。

“送礼物人: 我,收礼物人: 你。”她靠近柯勒,在他的耳旁轻声说道。

她穿的衣服不多,脱掉它会很快,但是柯勒仍然没有浪费时间。他温柔地亲吻着诺拉的脖子、肩膀,他的嘴唇向下画出一条弧线,一直画到她那凸起的娇小而活泼的乳房。他在那里停留住了,一只手摩挲着她的胳膊,另一只手绕到她的身后去解开她的胸罩。

诺拉颤抖着,她的身体兴奋了起来。可爱、风趣、床上工夫了得。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还能有别的要求吗?

柯勒跪下来亲吻诺拉的腹部,他的舌尖轻轻地在诺拉小小的肚脐周围画圈。他把两个大拇指放在她臀部的两边,开始向下褪她的内裤。柯勒不停地亲吻着,亲吻着。

“真是……太……太爽了,”诺拉呻吟着。

轮到她表演了。柯勒那高大、肌肉发达的身体在她面前慢慢站直的时候,她开始给他脱衣服。她的动作轻快而又熟练。有那么一会儿,他们都没有动。一丝不挂地凝视着对方,贪婪的目光仿佛要探遍彼此的每一寸肌肤。天啊,还有比这更美妙的事吗?

突然,诺拉笑了起来。她敏捷而又顽皮地推了柯勒一把,柯勒向后倒在了床上。他已经完全被撩拨了起来。一个人摆成的巨大的日晷躺在柔软的羽绒被上。

诺拉摸索着从敞开的手提箱里取出一条黑色的佛莱格默皮带,双手把皮带绷紧。

——啪!——

“喏,现在就把什么人捆起来吗?”她问道。

(二)

三十分钟后,诺拉穿着粉红色的长毛绒布睡衣走下楼来,楼梯是向四面伸展的。柯勒的房子有三层,足有11000多平方英尺,典型的新古典殖民主义风格。即使用布拉克科夫大厦和高贵的威斯彻斯特周边其他城镇的标准来衡量,柯勒的豪宅仍然独具一格。

装饰几乎完美无瑕——每个房间都是形式与功能、时尚与舒适的最佳结合。纽约城最好的古玩店和康涅狄格州的精品店全都在这里汇合。最惹眼的是一幅哈得逊河学派的代表人物托马斯·科尔的绘画作品,由莫奈亲笔签名,曾经存放在乔治三世的私人图书馆,此前是J·P·摩根的囊中之物。还有一个雪茄烟盒,最初是理查德·尼克松送给卡斯特罗的礼物,这个雪茄盒还附带有一份证明其价值的鉴定书。房间里的可进入式酒窖更让人叹为观止,其空间足以容纳四千瓶酒,而且里面几乎已经放满了。

当然了,柯勒曾经雇佣纽约最优秀的室内装饰大师。这个装饰大师给他留下了极深刻的印象,他开始和她约会。半年后,她在床上把柯勒捆起来。

生活中,他从未感到如此地快乐、兴奋,并且充满了活力。

五年前,他曾找到过真爱,并且为之惊奇,将她视若珍宝。但是莫尔娜在和他订婚后就得了癌症,离开了人世。他以为自己再也不会恋爱了,但是突然,梦中的那个人出现了——美妙绝伦的诺拉· 辛克莱尔。

诺拉穿过大理石的大厅、餐厅。离开之前,她还有足够的时间去满足柯勒的胃口,她刚把他的胃口吊起来。

她走进厨房,这座房子,她最爱的就是厨房。在去纽约室内设计学院报名之前,她曾想过当厨师。她甚至到巴黎的蓝带艺术烹饪学校上过学。

尽管她放弃了装饰盘子,选择了装饰房子,烹饪却一直是她的热情所在。什么样的烹饪都能让她放松心情,理清思路。尽管柯勒喜欢的大大的、美味多汁的双层芝士汉堡(里面夹着鱼子酱的那种——棒槌学堂注)做法简单,但终究是烹饪, 诺拉仍然乐在其中。

一刻钟以后,她叫道:“吃的快弄好了,宝贝。你准备好了吗?”

柯勒已经换上了短裤和马球衫,他走下楼,缓步走到诺拉身后,诺拉正在炉前忙乎着。他忽然说:“世界上再没有别的地方……”

“能够吸引我。” 诺拉抢着说,这是她的台词,也是他们两个人的秘密,只有柯勒和诺拉才能听得懂的暗语,这证明他们总是充分利用在一起的时间。因为各自忙碌的工作,他们总是聚少离多。

她把一个大洋葱一片片地往锅里削,柯勒关切的目光从她的肩膀上滑过去:“洋葱不会让你流泪吗?”

“从来不会。”

柯勒在厨房的桌子旁坐下来:“服务公司的出租车什么时候来接你?”

“一小时以内吧。”

他点点头,手里摆弄着一个杯垫:“你这个客户是哪里的?他是谁啊,怎么让你星期天都上班?”

“他住在波士顿,”她答道,“是个退休老头,在巴克湾买了座褐色的大房子,刚粉刷完。”诺拉切了一块蔷薇花状的小面包,把热气腾腾的双层芝士汉堡和洋葱放在上面。她又从冰箱里给柯勒拿了瓶阿姆斯特淡啤酒,给自己拿了瓶依云矿泉水。

柯勒咬了一口说:“味道赛过史密斯沃伦斯基饭店了,还要加上一条——厨师迷人多了。”

诺拉呷了口水,看着狼吞虎咽的柯勒,她满意极了,他总是这样,胃口很好!这的确是件好事。

“天啊,我爱你。” 柯勒突然迸出一句话。

“我也是。” 诺拉放下了杯子,盯着柯勒那蔚蓝的眼睛,“我真的很爱你,好喜欢你。”

他伸出手:“那么,说实话,我们还等什么呢?”

“你这话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你放在这房子里的衣服已经比我自己的还要多了。”

诺拉眨了眨眼:“这是你求婚的方式吗?”

“喔,不,这才是我求婚的方式。”他说。柯勒把手伸向裤兜,取出一个蓝色的小盒子,然后单膝下跪,把盒子交到诺拉的手中,“诺拉·辛克莱尔,你让我幸福无比。我真不敢相信我找到了你。你愿意嫁给我吗?”

诺拉简直惊呆了,她打开盒子,里面是一枚大钻戒——眼泪浮上了她幽绿的眼睛。

“愿意,愿意,愿意!啊哈——当然愿意!”她叫道,“柯勒·布朗,我愿意嫁给你。我深爱着你。”

——砰!——香槟启开了。这是他预先就冰冻好的,他还给自己准备了一瓶杰克·丹尼,想万一求婚被拒绝了就一醉解愁。

两个杯子都倒上了香槟,柯勒高高地举起杯子,提议道:“为我们以后的幸福生活干杯!”

“为以后的幸福生活干杯!”诺拉响应他的话,“为‘啊哈——我非常愿意’干杯!”

他们碰杯,呷酒,手握着手。正狂热地沉浸在爱河中的柯勒与诺拉,兴奋得头晕目眩,两个人拥吻在了一起。

但是他们的庆祝很快被车道上的喇叭声打断——诺拉叫的车到了。

几分钟后,诺拉坐进的轿车渐渐驶离了,她从开着的后车窗伸出头来冲着柯勒喊道:“我是世界上最幸运的女人!”

(三)

在乘车去威斯彻斯特机场的路上,诺拉一直盯着手上那枚光彩夺目的戒指。柯勒很会讨女人的欢心。这枚钻戒至少有四克拉,钻石是圆形的,成色起码是D或者E,侧面还镶着长阶梯形的宝石,全都用铂金完美地镶嵌在一起。诺拉简直是为这戒指而生,这戒指也仿佛找到了主人。

终点到了,司机把林肯轿车停在路边,为诺拉打开车门,然后问道:“辛克莱尔小姐,您回来的时候还需要我来接吗?”

“算了吧,我另有安排,”她回答道,“谢谢。” 诺拉慷慨地给了司机一笔小费。然后把手提箱的拉杆支起来,拖着往机场大厅走去——她经过了超长的二等舱队伍,缓缓地走到头等舱服务台前。每走一步,她都仿佛听到柯勒在说着某一句他们之间的暗语,柯勒说上句,她接下句。

柯勒说:“少吵架……”

她接着说:“更值钱。”

飞机平稳地起飞了,随即爬升到巡航高度,这时,诺拉才终于把视线从戒指上移开。她翻开最近一期的《房屋与家庭》,里面有张照片拍的就是她以前在康涅狄格州给一位客户装修的房子,标题是“达里恩大胆的风格”。照片拍得十分醒目,旁边的文字说明也极尽赞美之词。惟一没有提到的就是她的名字。

她多么希望看到自己的名字啊。

一个半小时后,飞机在洛根机场着陆。诺拉取了租用的汽车——一辆豪华的克莱斯勒敞篷跑车,支好敞篷,戴上太阳镜,向波士顿的巴克湾驶去。

收音机的预置键让她相信两件事。第一,波士顿有太多说空话的电台。第二,前一个司机根本不懂怎样驾驶这辆车,因为敞篷车是离不开音乐的。

她摁下寻找键,找到一段中意的音乐。她的长发随风自由飘扬,棕褐色的皮肤沐浴在六月的阳光里。随着一首经典老歌,弗拉明戈的《我的眼里只有你》,她也哼唱起来。

很快,诺拉就在一所华丽的褐色房子前停下来,房子位于离公共花园下行不远的联邦大道上。夏日星期天相对宁静的下午给它带来了一点好运: 前面有一片空地,“好棒啊!”

她换到停车挡,稍稍整理了一下头发。发夹上哪儿去了?找不到发夹了?发夹!敲门之前,她看了看表,好戏即将上演。

(四)

诺拉走到房子特大的双门前,在手袋里摸索着钥匙,杰弗瑞·沃克决定雇她当室内设计师的时候就把钥匙给了她。房子太大了,门铃又不时地耍脾气,杰弗瑞告诉诺拉可以直接开门进去。一个细小的声音回荡在她脑子里:“这样真好。”

“屋里有人吗?”诺拉踏进屋,问道,“沃克先生在吗?”

她站在大厅中央,仔细听着。她能远远地听到迈尔斯·戴维斯和他优美的小号声从二楼一点一点地渗下来。她又问了一声。这次,头顶上传来了脚步声。

“诺拉,是你吗?”楼梯上一个声音问道。

“你不会在等别的什么人吧?”她回答,“你最好说没有。”

杰弗瑞·沃克匆匆走进大厅。他搂住诺拉,把她举到空中转了个圈,整整吻了诺拉一分钟。接着又是长时间的亲吻。

“天啊,你真美!” 杰弗瑞说着,终于慢慢地把诺拉放回地板上。

诺拉用左手顽皮地在杰弗瑞的肚子上打了一下。柯勒送的四克拉的钻戒早已被杰弗瑞送的戒指取代了,这枚戒指的三颗蓝宝石巧妙地堆在一起,重达六克拉。

“我敢肯定你对你所有的妻子都说过这句话。”诺拉说。

“当然没有,我只对像你这样迷人的妻子说。天啊,诺拉,我想死你了。傻瓜才会放走你这么个妙人儿。”

他们大笑了起来,再一次拥吻,吻得那么投入,那么深情。

“来,给我说说,你的旅途怎么样?”杰弗瑞问道。

“还行,反正都是为生意的事奔波。你的新书写得怎么样了?”

“谈不上是《战争与和平》那样的巨著,也不会像《达芬奇的密码》那样畅销。”

“你总是这么说。”

“因为这总是事实。”

杰弗瑞·塞奇·沃克今年四十二岁,是一位具有国际知名度的畅销历史小说作家。他有数百万的读者,绝大多数都是女性。她们喜欢他的作品,喜欢他笔下坚强的女性形象,书的封面上他那粗犷的长相对此没有半点影响。从来没有见过他这样“好看”的乱发和胡茬。

突然,杰弗瑞把诺拉拦腰抱起,把她搭在肩膀上。他带她上楼的时候,诺拉一路嚎叫。

杰弗瑞本来打算走向卧室,但是诺拉抓住了门柱,他不得不改变方向,走向他的私人图书馆。诺拉目不转睛地看着他最喜欢的那把椅子——他写作时坐的。

“你老说你最好的作品就是坐在这把椅子上写出来的。”诺拉说,“我们就在这里做爱怎么样?”

杰弗瑞把诺拉放在破旧的棕色坐垫上,打开音乐,诺拉·琼斯的歌,他们共同的最爱。

随着这位著名歌手缭绕而有力的声音逐渐向高潮发展,整个房间都淹没在乐曲声中,诺拉慢慢向后靠倒,把腿抬了起来。杰弗瑞褪掉她的凉鞋,她的卡其裤和内裤。杰弗瑞帮诺拉把她身上最喜欢的绿色羊毛衫脱了下来,她的手伸进了杰弗瑞的牛仔裤。

“我英俊潇洒、才华横溢的老公。”诺拉喃喃着,拉下了杰弗瑞的内裤。

(五)

那天晚上,诺拉做了配有自制伏特加沙司的佩内面,还有凉拌沙拉。杰弗瑞则从私人酒窖里取出一瓶布鲁内罗酒。两个人共进晚餐,一切都井井有条,他喜欢这样。

他们一边吃一边谈论着杰弗瑞的新书,这本小说以法国大革命作为背景。杰弗瑞几天前刚从巴黎回来,他非常重视作品的真实性,坚持要实地考证。诺拉的工作也非常忙碌,他们的日子总是聚少离多。两个人当初是在墨西哥结的婚,那是个星期六,第二天他们就飞了回来。没有婚礼嘈杂的场面,也省去了所有的忙乱,而且在美国国内都没有登记。真是一桩标准的现代婚姻。

“诺拉,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杰弗瑞一边说,一边把叉子插进所剩无几的佩内面里,“我们真的应该一起去旅行。”

“你是应该兑现你的蜜月旅行诺言了。”

杰弗瑞一只手捂住胸膛,微笑道:“亲爱的,和你在一起我每天都像在度蜜月。”

诺拉也笑了:“说得好,我的大作家,但是我不会让你的油嘴滑舌就此过关的。”

“好吧。你想去哪儿?”

“法国南部怎么样?”她提议,“我们可以住在卡普费拉酒店。”

“要不,去意大利吧?”他说,手里握着那瓶酒,“托斯卡纳区?”

“嘿,我说——我们两个地方都去吧?!”

杰弗瑞仰天大笑起来:“你又来了不是?”他说,他的食指在空中摇动着,“绝不顾此失彼,两个地方都去?这个主意倒不错。”

他们吃着饭,谈论着更多可去的地方: 马德里、巴厘岛、维也纳、拉奈岛。他们分享了一品脱“本和杰里”牌的樱桃雪糕,最后决定去旅行社咨询一下。

十一点钟,他们依偎在床头——惹人羡慕的一对夫妇,沐浴在爱河里。

(六)

第二天正午刚过,在四十二和四十三街区的曼哈顿中央火车站前的公园大道,一名妇女发出了尖叫,另一名妇女转过头去看发生了什么事,她也跟着尖叫起来。旁边的男人骂了一声“见鬼”,然后他们全都躲到一边去了。

这里发生了非常可怕的事情,跟在这个全世界最著名的火车站外有个烂车皮这种事一样不可思议。恐惧、惶惑,这一连锁反应迅速清空了人行道上所有的行人,只留下三个人。

其中一个是个胖子,长着浓密的连鬓胡子,头发稀少,嘴唇上还有一撮小胡子。他穿着一套不合身的咖啡色西装,西装的翻领很宽,但更宽的是那光泽度很好的蓝色领带。他脚边放着一只中号的手提箱。

胖子的旁边站着一个女人,二十五岁左右,颇有几分姿色。她留着一头红色的头发,直直地垂到肩膀上,脸上长满了雀斑。她穿着短格子裙和白色吊带紧身背心,一边肩上挂着个破旧的克纳普呢背包。

胖子和这年轻女人看起来生活在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中。然而那一刻,他们却紧紧地联系在一起——确切地说是被一支枪联系在了一起。

“你再靠近一点儿,我就杀了她!”胖子吼道,带着很重的中东口音。他把冰冷的枪管抵住女人的太阳穴,“我发誓,我一定会开枪打死她。这不过是一秒钟的事,我不费吹灰之力。”

他的威胁是对留在人行道上第三个人说的,他也是留在人行道上最后的一个人——他离他们大约有十英尺,穿着宽松的卡其布裤子和T恤衫,典型的游客样。也许他来自遥远的西部,奥尔良?华盛顿州?或许是个逃亡者。模样还挺体面的。

——然后,他掏出一支枪。

游客模样的人向前走近一步,他的枪指着小胡子胖子的脑门——直指死穴。游客的射击路线似乎丝毫没有考虑到那个年轻女人。

“我也不关心她的命,”游客说。

“我叫你站住!”胖子说——游客根本不理会他,又上前了一步——“我发誓,我他妈的要打死她!”

“你不会的,”游客平静地说,“因为如果你打死了她,我就会打死你。”他再前进一步,停了下来,“朋友,好好想想吧。那手提箱里的东西可丢不起哦。你的命才值几个钱啊?”

胖子瞥了一眼箱子,仿佛经受着巨大的痛苦。看起来他正在思考游客说的话,也许他没有。他的脸上浮现出疯狂的微笑。他扣起了手枪的扳机。

“求求……求求你们了,”年轻女人哀求道,她浑身发抖,“求求……求求你们了。”眼泪从她的眼睛不停地涌出来,她几乎站不住了。

“闭嘴!”胖子对着她的耳朵吼道,“给老子闭嘴!我快被你吵疯了!”

游客坚守着阵地,他的眼睛死死盯住一样东西: 胖子扣扳机的手指。他不喜欢所见到的一切。

——一阵抽搐。

杂种胖子会对那女人开枪吗?真让人受不了。



大家正在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