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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书上说,当克拉克·马克斯威尔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他有一种万事都要人对他解释得清清楚楚的怪脾气,如果别人对任何现象的解释用含糊的话来敷衍他,他会很不耐烦地打断人家的话,说:“是啊,但是请你告诉我,那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如果他问的是关于真理问题,那末只有实用主义者才能告诉他那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相信当代的实用主义者,特别是席勒和杜威两先生,对于这个问题已经给了我们唯一有条理的解释。这本是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它的微妙的根须深入到各个缝隙,用公开讲演这种简单的方式,是很难说得清楚的。但由于席勒和杜威对真理的看法受到了理性主义哲学家的猛烈攻击和恶毒误解;我就不得不在这里尽可能把这一点简单明白地加以说明。
我完全预料得到:实用主义者的真理观要经过一切理论发展必经的各个典型阶段。你们知道,一个新理论开始总被人斥为荒谬;后来被认为是真的,但又是浅显不重要的;最后才被认为是十分重要的,原来的反对者这时竟声称这新理论是他们发现的。我们的真理论现在正处于这三阶段的第一阶段,在某些地方则有了第二阶段的迹象。我希望这次讲演能促使它在你们心目中越过这第一阶段。
任何辞典都会告诉你们,真理是我们某些观念的一种性质;它意味着观念和实在的“符合”,而虚假则意味着与“实在”不符合。实用主义者和理智主义者都把这个定义看作是理所当然的事。只有问到“符合”究竟是什么意思?实在是我们的观念可与符合的东西又是什么意思,这时,他们才开始争论起来。
实用主义者在解答这些问题上,是比较会分析和用心些;理智主义者则比较马虎和缺乏思考些。普通的看法是:一个真的观念必须临摹实在。这个看法也象其他普通看法一样,是照着最习见的经验相类似的。我们对于可感觉的事物的真实观念,的确是摹拟这些事物的。试闭上眼睛,想想那边墙上挂的钟,你所能想象出来的只是那钟面的一幅真实的图象或摹本;可是你对于钟的机件的观念(除非你是一个钟表匠)就不足以成为一个摹本了;但也还可以说得过去,因为它和实在并不抵触。即使这观念缩小到仅仅是机械这个名词,这个词还是真真为你服务的。在谈到钟的“计时功用”和发条的“弹性”等等时,那就更难看出你们的观念所能摹拟的到底是什么了。
你们可以理解这里有这么一个问题。如果我们的观念不能准确地摹拟观念的对象,所谓和那对象符合又有什么意义呢?有些唯心主义者好象说,我们对这对象的观念只要是上帝要我们这样想的,那么这些观念就是真的。另外一些唯心主义者始终坚持“摹本”的看法,他们好象认为我们的观念愈近乎是绝对的永恒思想方法的摹本就愈具有真实性。
你们看,这些看法是会引起实用主义者的讨论的。理智主义者的伟大假设是:“真理”的意义主要是一个惰性的静止的关系。当你得到了任何事物的真观念,事情就算结束了。你已占有了,你已懂得了,你已实现了你的思想的目的。在精神上你已达到了你所应该到的地方;你已服从了你的无上命令;而且再没有别的东西须从这个理性目的的顶点继续上去的了。从认识论上来说,你是处在一个稳定的平衡状态。
在另一方面,实用主义却照例要问:“假定一个观念或信念是真的,它的真,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会引起什么具体的差别呢?真理怎样才能实现?如果一个信念是假的,有什么经验会和由这种假信念而产生的经验有所区别呢?简而言之,从经验上来说,真理的兑现价值究竟是什么呢?”
当实用主义在提出这个问题时,它就已经找到了答案:真观念是我们所能类化,能使之生效,能确定,能核实的;而假的观念就不能。这就是掌握真观念时对我们所产生的实际差别。因此,这就是“真理”的意义,因为我们所知道的“真理”的意义就是这样。
这就是我所必须捍卫的论点。一个观念的“真实性”不是它所固有的、静止的性质。真理是对观念而发生的。它之所以变为真,是被许多事件造成的。它的真实性际上是个事件或过程,就是它证实它本身的过程,就是它的证实过程,它的有效性就是使之生效的过程。
但是“证实”与“使有效”这两个词本身又有什么实用主义的意义呢?它们又意味着被证实和被认为有效的观念的某些实际后果。要找出任何一个比平常符合的公式更能表明这些后果的短语是很困难的——这里所指的这些后果正是在我们说我们的观念和现实“符合”时,在我们心里想着的东西。它们通过行动和它们所激起的其他观念把我们引进、引上或引向经验的其他部分,就是我们一向感到原来的观念与之符合的那些部分。这些感觉是我们的可能性之一。这些联系和过渡一点一点地使我们觉得是进步的、谐和的和满意的。这个愉快的引导作用,就是我们所谓一个观念的证实作用。这些解释是模糊的,初听起来好象很琐碎,但它却很有结果;这些结果我必须就在这钟点里加以解释。
首先让我提醒你们:掌握真实的思想就意味着随便到什么地方都具有极其宝贵的行动工具;我们追求真理的责任绝不是从天上下来的命令,也不是我们理智所喜欢的“技艺”,乃是可以用很好的实际理由来自我说明的。
对事实具有真实信念,其重要性对于人类生活是非常明显的。我们生活在一个许多实在的世界里,这些实在对我们可能极为有用,也可能极为有害。如果有一些观念能告诉我们哪些经验是可以预期的,那末,这些观念在这种最初的证实范围内就可以算作为真实的观念而且追求这种观念就是人类的首要义务。掌握原理,本身决不是一个目的,而不过是导向其他重要的满足的一个初步手段而已。譬如:我在森林里因迷路而挨饥受饿,忽然发现了有一条牛蹄脚印的小路,这时最重要的是我应当想到这条小路的尽头一定有住家,所以如果我是这样想而且顺着它走去,我就会得救。这里,真实的思想是有用的,因为作为思想对象的房子是有用的。所以真实观念的实际价值基本上是由于观念的对象对于我们的实际重要性而产生的。观念的对象的确也并非在任何时候都是重要的。在另外一个时候,我可能就用不着房子;在那时候,我对房子的观念,尽管是可以证实的,却是不切实际的,因此还不如让它潜伏在意识之中。但是因为几乎任何对象都会有一天暂时变得很重要,贮存若干观念的额外真理、作为一般的储藏品,它的好处是明显的,因为在某些仅仅是可能的形势之下这种额外真理也会是真的。我们把这些额外真理贮存在我们的记忆中,遇到记忆不下时,则记在我们的参考书中。这种额外真理一旦对我们任何临时紧急事件在实践上变得适用时,它就离开了那冷藏库,跑到世界上来起作用,而我们对它的信念也就变得活跃起来了。因此,你们可以这样解释这个额外真理:“它是有用的,因为它是真的;”或者说:“它是真的,因为它是有用的。”这两句话的意思是一样的;也就是说这里有一个观念实现了,而且能被证实了。“真”是任何开始证实过程的观念的名称。“有用”是它在经验里完成了的作用的名称。除非真的观念在一开始就是这样有用,真的观念决不会就作为真的观念被挑选出来,它决不会成为一个类名,更不会成为一个引起价值意义的名称。
实用主义由这个简单的线索得到了它的关于真理的一般观念:真理主要是和把我们由经验的一个瞬间引导到其他瞬间上去的方式联系着的,而事后足以说明这种引导是很有价值的。根本上,在常识的水平上说,基本上思想状态的真理意味着一种有价值的引导作用。当我们在任何种类的经验的一个瞬间,受到真的思想的启发时,这就意味着迟早我们会由于那种思想的指导而又重新投入经验的各种细节中,并且和它们发生了有利的联系。这是一句够含浑的话;但是我要你们记住它,因为它是很重要的。
同时我们的经验完全贯串着规律性。经验的这一点会提示我们准备另一点,会“预示”或“表示”更遥远的对象的意义。对象的出现也就证实了它的意义。在这种种情况下,真理不过意味着事实的证实,这显然同我们的任性是不相容的。谁的信念要是不服从他的经验中的各种实在所遵循的秩序,他就要遭殃;他的信念不是把他引入迷路,就会给他造成假的联系。
这里所说的“实在”或“客体”,指的是常识中目前所能感觉到的事物,否则是指常识中的关系,如日期、地点、距离、种类、活动等等。跟着有牛蹄印子的小路所引起的房子的意象,我们终于真正看到了房子,我们终于得到了那意象的完全证实。这些简单和充分证实的引导无疑是真理过程的原型或原本。经验确实还给我们其他形式的真理过程,但可以设想,它们都是被阻碍了的、繁殖了的、互相代替了的初步的证实。
拿那边挂在墙上的东西做例子。虽然我们谁都没有看见使它成为钟的暗藏在内部的机械,可是你我都把它看做是挂钟。我们让这观念就算是真的而不试图加以证明。如果真实主要是证实过程,那末我们应不应该说这一些未经证实的真理是无效的呢?不能,因为这些未经证实的真实构成了我们凭以生活的绝大多数的真理。间接证实和直接证实是同样地有效。要是有足够的间接证据,即使没有目击的见证也行。正如我们没有到过日本,但我们在这里假定日本是存在的,因为这假定有效,而我们所知的一切事物都符合这个信念,没有什么东西和它冲突;我们假定那个东西是一个钟亦复如此。我们把它当做一个钟来用,用它来调节讲演时间的长短。这里,这假定的证实意味着它并不引导我们遇到挫折或矛盾。那个钟的齿轮、重量和挂摆等的可证实性与实证同样有效。因为要完成一个真理过程,在我们生活中就要有处于发生状态发挥作用的百万个真理。它们教我们趋向直接证实;引导我们进入它们所体现的事物的周围;如一切都很合适的话,我们确信就是省去了证实的过程,证实还是可能的;而后来的事实也往往证明这样是对的。
事实上,真理大部分是靠一种信用制度而存在下去的。我们的思想和信念只要没有什么东西反对它们就可以让它们成立;正好象银行钞票一样,只要没有谁拒绝接受它们,它们就可以流通。但这只有可以直接证实的情况才如此,缺乏这个,正如金融系统缺乏现金准备似的,真理的结构就崩溃了。你接受我对某种事物的证实,我接受你对另一事物的证实。我们就这样在彼此的真理上作买卖。但是被人具体证实过的信念才是整个上层建筑的支柱。
在日常生活的事务里,我们所以放弃完全证实的另一个重要原因,除时间经济外,就是一切事物都不是单独存在,而是按类存在的。我们发觉我们的世界永远有这样一个特性。因此,我们只要曾经直接证实了一类里的一个典型的观念,我们就认为可以不必再证实,而可以自由地把这观念应用到同类的其他的实例上去。一个思想,如果惯于认识事物的种类,不必等待证实而能立刻照着那事物种类的规律行动,那末这个思想在一百次的事变中将有九十九次是“真实的”——其所以证明如此,是因为它的行动适合它所遇到的事物而不遭受驳斥。
因此,间接的或潜在的证实过程可以象完全的证实过程同样地真实。它们象真的过程一样地有效验,给我们同样的益处,以同样理由要求我们予以承认。所有这些都是我们所唯一考虑到的在常识水平上的事实。
但是事实并不是我们唯一的货品。纯粹意识观念的关系形成了另一种领域,可以有真的或假的信念在那里流行,在这里信念是绝对的或无条件的。如果它们是真的,它们就被称为定义或原则。如一加一等于二,一加二等于三等等。白色与灰色的差别比白色与黑色的差别小些;原因一开始起作用,也就同时开始产生结果了——这些不是原则就是定义。这些命题对于所有可能的“一”、所有可以想象的“白色”、“灰色”和“原因”都适用。这些对象是意识中的对象。它们的关系是一目了然的,无需感觉的证实。而且,一旦是真的了,对于那些同样的意识中的事物(对象)也永远是真的了。这里,真实有一个“永久的”性格。你在任何地方找到一个具体的事物是“一”或“白色”或“灰色”,或是一个“效果”,这些原则都永久适用。这不过是一个确定属于什么类别,然后把这类别应用到特别的对象上去的实例。只要你能正确地说出它的类别,你一定会得到真理,因为你的思想关系毫无例外地对那个类别的一切事物都适用。如果你没有具体地得到真理,你会说你把实在的事物分错了类。
在这种思想关系的领域里,真理仍旧是起一种引导的作用。我们把一个抽象观念和另一个抽象观念联系起来,最后构成了逻辑和数学真理中的各种伟大系统,许多可感觉的经验中的事实终于秩然有序地分别在这些名目之下,使我们永久的真理对于许多实在也都适用。事实与理论的这种结合是无限多产的。如果我们把对象的类分得正确,那末在特殊的证实以前,我们这里所说的已经是真实的了。各种可能的对象的现成理想组织,是我们思想结构的当然结果。我们对这些抽象的关系,正象我们对感觉经验一样,不能任意改变。它们强迫我们,不管我们喜欢不喜欢它们的结果,我们必须始终一致地对待他们。加法的规则适用于我们的债权,但也同样严格地适用于我们的债务。圆周与直径的比例,虽然没有人算到百位的小数,但是在我们观念上已经预先确定了。如果我们需要知道我们要加以计算的一个具体的圆周的数目时,我们只要照平常的规则加以计算,把正确的数目写下来就成了;因为这些规则无论在什么地方计算起来,都有同样的真实性。
在可感觉到的秩序的压力和理想的秩序的压力之间,我们的心灵是这样被挤得紧紧的。我们的观念必须同实在符合,不管这些实在是具体的还是抽象的,是事实还是原则,否则就会受到不断的矛盾与挫折的惩罚。
至此为止,理智主义者没有什么可说的,他们只能说,我们只接触到问题的表面。
因此实在不是意味着具体的事实,就是意味着抽象的事物与它们之间直觉地感觉到的关系。此外,实在的第三种意义是指我们所已经掌握了的其他真理的全部,这就是我们的新观念所不得不考虑的东西。但是,再用流行的定义来说,与这三种实在符合究竟是什么意思?
正是在这里,实用主义与理智主义开始分道扬镳了。首先,符合的意思无疑地是摹写,但是我们已经知道,只要用“钟”这个词就行了,无需在思想上有钟的运转的图样,而且在许多实在情况中,我们的观念只能是符号而不能是摹本。“过去的时间”、“力”、“自发性”——我们的心怎能摹写这些实在呢?
广义说,所谓与实任“相符合”,只能意味着我们被一直引导到实在,或到实在的周围,或到与实在发生实际的接触,因而处理实在或处理与它相关的事物比与实在不符合时要更好一些,不论在理智上或在实际上都要更好一些!符合常常只指反面的问题;就是从实在方面没有什么与它矛盾的东西来干扰我们的观念在别处指导我们的方法。的确,摹写实在是与实在符合的一个很重要的方法,但决不是主要的方法。主要的事是被引导的过程。任何观念,只要有助于我们在理智上或在实际上处理实在或附属于实在的事物;只要不使我们的前进受挫折,只要使我们的生活在实际上配合并适应实在的整个环境,这种观念也就足够符合而满足我们的要求了。这种观念也就对那个实在有效。
这样,名称之是“真”是“假”正象明确的意象是真是假一样。他们竖立了类似的证实过程,而引向完全相同的实际结果。
所有人类的思想都是交流的。我们交换观念,交换证实,通过社交彼此得到这些观念和证实。一切真理都这样在口头上建立起来,保存起来,供大家利用。因此我们说话要前后一贯,就象我们的思想要前后一贯一样;因为在谈话和思维中我们都涉及类别。名称是随意决定的,但一经为人所理解了,就必须坚持下去。我们决不能同时把亚伯叫做“该隐”,或把该隐叫做“亚伯”。如果我们这样做,就和《创世记》全书配合不上了,就和自古到今那本书中的语言与事实的范围的锁链脱离了关系。我们就把我们自己置于那种语言与事实的全部系统所体现的任何真理之外了。
我们绝大多数的真的观念都不容许我们直接或面对面地去证实——例如象该隐与亚伯那些过去历史的观念那样。时间的溪流只能在口头上加以回溯,或间接地用现在的延长或过去所隐藏的效果来予以证实。如果它们和这些口语或效果相符,我们就能知道我们过去的观念是真的。正象过去时间的本身是真的一样,凯撒也是真的,上古的怪兽也是真的,他们各在他们相当的日期和环境中存在过。过去时间和现在一切事物的符合一致,保证了过去时间本身的存在。过去象现在一样,也是真的。
这样,符合基本上变成为引导的问题——而且这引导是有用的,因为它引导我们到那些包含有重要事物的地方。真观念直接引导我们到达有用的可感知的境界,又引导我们进入有用的语言和概念的地方,它们引导我们走向一贯性、稳定性和人们往来的交际。它们引导我们离开乖癖和孤独,离开错误的和无效的思想。引导过程不受阻碍的流动,免于冲突与矛盾被认为是它的间接的证实;但是,条条道路通罗马,最后,所有真的过程都必然导向某处曾为某人的观念所摹写的可感觉的经验的直接证实。
这就是实用主义者对“符合”这个词的广泛的解释。他完全从实际上来处理它。他让这名词包括任何现在的观念到未来境界的传导过程,只要这传导进行顺利的话。只有这样,远远地超越了常识范围的“科学”观念,才能说是与它们的实在相符合。正如我所已经说过的,现实好像是由以太、原子或电子构成的,但是我们决不能死守着字面去想它们。“能”这个名词决不代表任何“客观”事物。它不过是一种度量方法,度量现象的表面,从而把它们的变化贯穿在一个简单公式之中。
但是在选择这些人为的公式时,我们决不能大胆任意而不受惩罚,正象在常识的实际水平上我们不能那样任意而不受惩罚一样。我们必须找一个有效验的理论;而这就极端困难了;因为我们的理论必须在以前所有的真理和若干新的经验之间作中介。它必须尽量少扰乱常识和旧的信念,还必须引导到能够严格证实的某个可感觉的境界。有“效验”的作用指的是这两种情况。这两者的中间夹得很紧,任何假设都不能对之疏忽大意。没有什么东西象我们的理论这样受压力和控制的了。有时候其他可选择的理论公式跟我们所知道的真理是同样相容的;而这时候我们就凭主观的理由在它们之间进行选择。我们选择了那种我们业已有了偏爱的理论。我们追求“优美”或“经济”。克拉克·马克斯威尔好象在哪儿说过:在两个同样充分证实的概念之中,选择那较复杂的一个,是“不大高明的科学趣味”;你们大多数人可能都同意他的话。科学里的真理是那些给我们最大限度满意的东西,其中也包括趣味在内;但与以前真理和新事实彼此一致,永远是最迫切的要求。
我已经引导你们跋涉过了一片极端难行的沙漠。现在,请允许我说句俗话:我们就快尝到椰子里的甜汁了。理性主义的批评家们在这里攻击我们,要想回击他们,我们就必须放弃这些干燥的讨论,转而对重要哲学上的另一方面作全面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