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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一(1)


纲目(章节分析)①

①古人著书多不立章节,一般经典上的章节大多是后世研究者为之编次的。由此编制的详细目录,常有称之为“章节分析”者。

卷(A)一哲学大义。概述诸先哲之哲学思想

章一

求知是人类的本性。980a22—980a27

理知发展之顺序——由感觉、记忆、经验以造就技术。—981a13

技术优于经验,技术家知道事物之所以然。—981b13

学术之成长导向理论知识——智慧(哲学)。—982a3

章二

哲人较常人所知为更普遍、深诣而精确。98a24—982a4

智慧为纯知识,优于其它知识。—982b7

知慧为明因达理之学,不切实用而却为高尚之学术。—983a23

章三

宇宙万物各具四因——物因、式因、动因、极因。983a24—983b7

早期哲学家专研物因。983b19

泰勒斯主于“水”为万物之因——其他诸家所主之物因。—984a17

或由物因进而推求动因——阿那克萨哥拉主于“理性”为动因。—984a23

章四

诸先哲涉及动因者,希箫特、巴门尼德等主于“情爱”。984b23—984b31

恩培多克勒主“善恶”与“爱憎”——恩氏并重四元素。—985b4

留某伯与德谟克利特原子学派之自然理论[旁涉]。—985b23

章五

毕达哥拉斯学派主于“数”,以数为元素,制作万物——数为式因,亦为物因。985b24—986a22

或以十类对成为万物原理(皆切近于物因)。—986b8

埃利亚学派中,巴门尼德主于“元一”而承认感性事物之“众多”。—987a2

综结第三、第四、第五章。—987a28

章六

柏拉图意式论之渊源:(甲)毕达哥拉斯之“数论”,(乙)赫拉克利特之“流逝”,(丙)苏格拉底之“定义”——柏拉图以“意式”凌越于感性事物。987a29—987b15

以数理对象置于意式与感性事物之间,又以“大与小”为数之物因,“元一”为式因,又或以“善与恶”为式因与物因——意式论者总亦只举两因。—988a18

章七

诸家立论均未能悉明四因。988a18—988b22

章八

对诸先哲的批评:一元论者——恩培多克勒——阿那克萨哥拉——毕达哥拉斯学派。988b22—990a33

章九

(续章八)——柏位图学派意式论:

1.意式论倍增了事物的数目:990a33—990b8

2.意式或不足以说明事物,或超越了事物之真相;相关数与绝对数之或先或后,足证意式论常自相矛盾。—990b23

3.本体之外各事物亦有意式,这不符常习:—991a8

4.意式无补于可感觉事物—991b9

5.若以意式为数,引起若干疑难:—991b26

6.依意式论数,这需要第二第三类的数系,此未见说明;—991b32

7:意式数中诸单位亦引起若干疑难;—992a10

8.线、面、体亦然——点的性质亦未明。—992a25

9.意式论未及动因与极因;—992b1

10.“大与小”作为物因,不能解释动变;—992b9

11.意式论主有元一而并未证明事物何以成一。—992b18

12.假设一切现存事物均具相同要素是荒谬的。993a10

章十

各家所论万物原理莫出四因之外,哲学就旨有研究四因。993a11—993a28

卷(a)二 概论学术研究

章一

学术研究——人智薄弱而真理不易识,然知识之积以渐,虽常人亦各有所贡献。993a29—993b33

章二

四因均不能作无尽系列,种类也不能为数无尽。994a1—994b32

章三

各种研究与教授须有各别的方法。994b33—995a21

卷(B)三 哲学的主题

章一

怀疑而后能学问,审辩而后能解惑——列举哲学研究十三类主题。—995a22—996a18

章二

1.事物或全备四因或不全备,是否由一门学术统研四因?—996a18—996b25

2.研究本体的学术是否亦研究各门学术之通则?—997a14

3.哲学是否统研一切本体?——是否另有研究事物属性之学术?—997a25

5.哲学若不只研究本体,应否并涉事物之主要属性? —997a34

4.有无不可感觉本体(如通式或间体)?间体何在?有无间体之学?—998a19

章三

6.事物之第一原理为科属抑为品种?倘从科属,则以最高科属为第一原理毋宁以最低品种为第一原理?998a20—999a23

章四

7.是否有脱离个体而独立之抽象事物——通式可否与物质分离?999a24—999b24

8.第一原理于类为一,抑于数一?1000a4

9.一切事物若基本原理相同,何以有可灭坏与不灭坏之别? —1001a4

10.实是与元一为本体抑为属性?两者若非本体,一切普遍名词均非本体。若为本体,一切事物均将合一而成是。—1001b26

章五

13.数理对象,如数与图形,是否本体?早期思想家以实物为本体;近代思想家以抽象为本体。1001b27—1002b12

章六

14.应否假定通式之存在?1002b12—1003a1

12.第一原理为潜在抑为实现?—1003a6

11.第一原理为普遍性抑为特殊性?如为普遍则非本体,如为个别则不可得知。—1003a18

卷(R)四 哲学研究之范围:本体与通则 论矛盾律与排中律

章一

哲学的实务在研究“实是之所以为实是”。1003a19—1003a32

章二

研究实是即研究本体之原理与原因——哲学研究实是的一切品种。1003a33—1003b23

“实是”与“元一”常相联而为事物之云谓。—1004a3

哲学因本体之类别而分支。—1004a9

哲学研究“对反”如“元一与众多”之诸品种。—1004a32

哲学研究一切事物之本体及其相应诸属性——辩证家与诡辩派专攻属性。—1004b27

一切事物出于对成,对成可简化为“是与非”或“单与众”两类基本对成。—1005a18

章三

通则(公理)为各门学术所通用,哲学须研究通则。1005a19—1005b6

一切原理中最确实的原理:相反(矛盾)律。—1005b34

章四

一切事物不可能悉予实证;否定矛盾律,或要求证明,引致无益的困难。1005b35—1006b12

矛盾律可由反面为之作证。—1006b28

“是”与“非是”各有确定的命意——以人为喻,这不能“既是人又不是人”。—1007a21

第一论证(“两可”之说使一切属性皆成偶然,一切偶然属性成为无尽系列)。—1007b19

第二论证(若相反叙述均属真实,万物将归混淆)。—1008a3

第三论证(否认矛盾律也须反对排中律)。—1008a8

第四论证(假如部分的否定矛盾律,这就得承认“除外”条例)。—1008a34

第五论证——第六论证(经验显示常人都有些判别能力)。—1008b31

第七论证(否认矛盾律,万物将无差别)。—1009a5

章五

否认矛盾律就得承认一切意见悉属真实。1009a5—1009a23

对于矛盾律,从何引起怀疑?人们何由相信感觉现象为真实。—1010a15

批驳现象论者(如普罗塔哥拉)以部分现象来总概宇宙真相,不合论理——我们必须言明世上确有不变实是存在。—1010b1

错误在我们的印象,不在感觉。—1011a2

章六

不可能一切事物悉予证明。1011a3—1011a17

现象为“关系”语,若求证明一切关系,将追溯无尽已的关系。—1011b23

章七

排中律的论证——“定义”为祛除诡辩与折衷论的基础。1011b23—1012a24

章八

“一切皆真”“一切尽伪”为一悖理。1012a24—1012b23

“万物皆动”“万物全静”亦为一悖理。—1012b33

卷(B)五 词类集释

章一

“原”之六义。1012b33—1013a23

章二

“因”——四类:式因、物因、动因、板因。1013a23—1014a25

章三

“元素”(要素)五解。1014a26—1014b15

章四

“本性”六解。1014b16—1014a19

章五

“必需”四解。1015b20—1015b16

章六

“一”之各义:属性之一名义。1015b16—1015b36

本性之一各义。—1017a3

“多”之名义。—1017a7

章七

“是”(实是):属性之是与本性之是各要义。1017a8—1017b9

章八

”本体”。1017b9—1017b26

章九

“同”、“别”、“异”;“似”、“不似”。1017b27—1018a19

章十

“相反”、“相对”;“品种有别”、“品种相同”。1018a20—1018b9

章十一

“先于”、“后于”。1018b9—1019a14

章十二

“潜能”(潜在)。1019a15—1019a32

“能者”。—1019b16

“无能”。“可能”——“不可能”。—1020a6

章十三

“量”。1020a7—1020a33

章十四

“质”。1020a33—1020b25

章十五

“关系”(相关):(甲)数关系,(乙)主动与被动关系,(丙)认识与被认识或计量与被计量关系。1020b26—1021b12

章十六

“完全”三义。1021b12—1022a3

章十七

“限”1022a4—1022a13

章十八

“由彼”(由何)、“由己”。1022a13—1022a36

章十九

“安排”。1022b1—3

章二十

“有”(持有过程)之三义。1022b4—1022b14

章廿一

“秉赋”四义。1022b15—1022b22

章廿二

“阙失”四义。1022b22—1023a7

章廿三

“持有”;“存在于”。1023a8—1023a25

章廿四

“从”之六别。1023a26—1023b11

章廿五

“部分”四义。1023b12—1024b25

章廿六

“全”;“共”、“总”。1023b26—1024a11

章廿七

“剪裁”。1024a11—1024a29

章廿八

“科属”;“于属有别”。1024a29—1024b14

章廿九

“假”。1024b17—1025a13

章三十

“属性”(偶然)。1025a14—1025a34

卷(E)六 学术分类、实是

章一

学术分类——各门学术各研究其专门实是——理论学术三类:物理、数学、哲学——哲学为理论学术之先进,研究不动变而独立存在的对象。1025b1—1026a32

章二

实是四类中,(一)偶然属性之是不能建立专门学术(以建筑为例)——诡辩忮词。1026a33—1026b27

论“偶然”——“偶然”、“常然”与“必然”之辩。—1027a28

章三

续编“偶然”——追溯偶然原因之示例,迄于某一未定事件而终止。1027a29—1027b16

章四

(二)“真”为实是的支族,并非“基本实 是”。1027b17—1028a6

卷(Z)七 本体

章一

本体为诸范畴中之原始实是,于定义、于认识、于时间上均先于其它范畴——本体为古今来学术研究之主题。1028a7—1028b7

章二

各家关于本体之不同观点——列举各类本体——提出有关本体之论题。1028b8—1028b33

章三

本体研究的四项对象:怎是,普遍,科属,底层。——物质,通式与综合个体三者均可为事物之底层——若以物质为本体,毋宁以通式为本体。1028b33—1029a34

章四

为学程序[旁涉]。1029a34—1029b12

“怎是”之实义。—1029b24

考察复合词之怎是。—1030b3

定义与怎是基本上属于本体。—1030b14

章五

主题与属性之两合词,不能确定其怎是,也不能有严格的定义——本体以外各范畴不能为之独立定义。1030b14—1031a14章六

事物与其怎是相同否?在偶然属性云谓上,这不相同。1031a15—1031a28

由己名词(本体)与其怎是相同,以善与元一为例——否定诡辩派所持反对观点。1031a28—1032a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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