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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聊的男人和同伴们,到处打探故事和神话……
——鲁米
卡利普才离开朵儿肯·瑟芮的复制房间没多久,就再度见到与他共搭出租车、看起来活像是黑白电影角色的那个男人。那时卡利普正站在贝尤鲁警察局门口,犹豫着要往哪里走,突然间一辆警车闪着蓝灯从街角窜出来,在人行道旁停了下来。后车门猛然推开,他立刻认出从里面走出来的那个男人,他的脸已经从原本黑白电影的样子,转换为适合夜晚与犯罪的深蓝色。一名警官在他之前先下车,第二名警官殿后,其中一个人拿着男人的公文包。为了防止受到意外攻击,警察局的外墙上打着明亮的灯光,透过那里的光线,可以看见男人的嘴角上有一抹深红色的血迹,但他并没有把它擦掉。他顺从地走着,低垂着头像是早已俯首认罪,但似乎又非常怡然自得。当他瞥见卡利普站在警察局台阶前时,便投予他一个愉快的眼神,霎时间既怪异又恐怖。
“晚安哪,先生!”
“晚安。”卡利普嗫嚅着说。
“他是谁?”其中一个条子说,指了指卡利普。
卡利普听不见接下来的对话,只见他们又拖又拉地把男人带进了警察局。
当他抵达大路时,已经是午夜过后,积雪的人行道上仍有行人。“英国领事馆隔街的一条路上,”卡利普心里想道,“有一个整晚不打烊的场所,不但经常有安纳托利亚来的暴发户光顾撒钱,就连知识分子也常在那儿流连忘返!”这些信息都是如梦从文艺风格的杂志上搜集来的,里面的文章喜欢用故作嘲讽的口吻来描述这类场所。
在一栋过去曾经是托卡里扬旅馆的旧大楼前,卡利普巧遇易斯肯德。从他的口气可以看出他显然已喝了不少茴香酒:他到佩拉宫饭店去接英国广播公司电视台人员,带他们参观伊斯坦布尔的一千零一夜(在垃圾堆里巡逻的野狗、毒贩和卖地毯的、大腹便便的肚皮舞女、夜总会的无赖,等等),接着,他带他们去某条小巷子里的一间酒吧。在那里,一个手提公文包、长相奇特的男人为了某个难以理解的字,跟人起了口角,不是跟易斯肯德的同伴而是别人。然后警察来了,把男人抓走了,有一名顾客甚至还爬窗逃跑。之后,店里的人就跑来和他们一起坐,就这样,显然今天会是个热闹的夜晚,如果卡利普有兴趣的话也可以加入。易斯肯德出来买无滤嘴香烟,卡利普陪着他在贝尤鲁绕来绕去,接着和他一起回到酒吧,店门上标示着:“夜总会”。
迎面而来的是喧哗、欢腾与疏离。一位英国记者正在讲故事,她是个好看的女人。传统土耳其乐团已经停止了演奏,魔术师开始耍起把戏,从盒子里拿出盒子再拿出盒子。他的助手有一双O型腿,就在她的肚脐下方,还有一道剖腹产留下的疤痕。卡利普滑稽地想着:这女的看起来似乎生不出任何小孩,除了她手里抱的那只睡眼惺忪的兔子。在表演完了从土耳其传奇幻术大师扎提·颂古尔那儿抄袭来的“消失的收音机戏法”之后,魔术师再次开始从盒子里接二连三地拿出盒子,场子又冷了下来。
坐在桌子另一头的那位漂亮英国女人一边讲她的故事,易斯肯德则一边翻译成土耳其文。卡利普听着故事,乐观地假想自己其实可以从女人表情丰富的脸上读出大概的内容,尽管他错过了开头。后面的故事在说,有一个女人(卡利普想,一定就是说故事的女人自己),试着说服一个从她九岁起就认识她并爱上她的男人,要他相信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一名潜水员找到的拜占庭钱币上的一个明显符号。然而男人只看得见自己对女人的爱,其他什么都看不到,他盲目的眼睛看不见他们俩眼前的魔法,而他所能做的只是把他的热烈情爱写成诗句。“于是,就因为潜水员在海床上找到的一枚拜占庭钱币,”易斯肯德把女人的故事用土耳其文转述,“两位表兄妹最后结了婚。女人因为相信了她在钱币上看到的神奇面孔,从此以后生命全然改观,但是相反,男人却丝毫没有察觉。”基于这个理由,女人决定把自己关进一座塔里,独自度过余生。(卡利普想像女人就这样抛下了慌乱无措的男人。)这时大家明白故事结束了,长桌旁深受感动的听众陷入一阵“人性”的沉默,以表达对“人性情感”的敬意。卡利普觉得这些人愚蠢至极,或许他不能期待大家的反应和他一样,因为毕竟一个美丽的女人甩掉了一个蠢男人,但是根据他所听到的后半段内容,故事的陡然终结(众人在如此夸张的演说之后全部陷入可笑而虚伪的沉默)也实在是太荒谬了。整个景象除了女人的美丽之外,都让人感到无比荒谬可笑。卡利普在心里重新估量,觉得说故事的人其实只是好看而已,算不上美丽。
一个高个子男人说起了另一个故事,卡利普从易斯肯德的话里听得出他是个作家,刚刚听到人群中在传他的名字。这位戴眼镜的作家事先提醒他的听众,他的故事是关于另一位作家,所以千万别搞混了,误以为故事中的主角就是他本人。卡利普留意到这位作家说话时带着奇怪的微笑,脸上露出略为腼腆又有点曲意逢迎的神情,让人摸不透他真正的动机。
故事说,有一个男人长年以来一直窝在他的房子里写小说(他从来没给别人看过,或者,就算他有,也没拿出来出版)。他整个人彻底沉溺于他的写作事业(当时这根本还称不上是一种事业),甚至已成为了习惯。而他之所以从不出现在人群中,不是因为他厌恶人类,或是因为他瞧不起别人的生活,而是由于他整天锁在屋子里写作,根本离不开书桌。在书桌前度过了大半的人生后,这位作家的“社交技巧”几乎完全退化,以致当他有一次难得出门时,居然根本不晓得如何与人交谈,吓得躲在一个角落待了好几个小时,等着要再回到他的书桌前。每天工作十四个多小时之后,他会在黎明前回到床上,听着宣礼塔单调的早祷呼唤,不断在山谷间回荡,然后他会开始梦想自己一年才偶遇一次的心上人。但当他梦想到这个女人时,他并不像别人所说的,是带着激情与性爱的渴望,而只是一名假想的伴侣,他惟一的孤独解药。
几年过后,这位承认自己对于爱情的了解全来自书本、对性爱缺乏兴趣的作家,最后却意外地娶了一位出众脱俗的美女。大约同时,他的作品也出版了。然而他的生活并没有因为婚姻和事业的得意而有所改变。他依旧每天花十四个小时坐在书桌前,和以前一样慢慢地、耐心地组合一字一句,瞪着桌上的一叠白纸想像着新作的种种细节。他仍然保持习惯,每天在黎明前躺上床,一边听着晨祷的呼唤,一边编造他的白日梦,但如今他生活中惟一的不同,在于他感觉到自己的梦竟与他美丽安静的妻子所做的梦互相呼应。当他躺在妻子身旁做白日梦时,作家感觉到两人的梦中有某种默契,仿佛在两人如乐曲般和谐的呼吸中,不自觉地建立起心有灵犀。作家很满意他的新生活,在多年的独居后,他并不会因为现在身旁多了一个人而难以入睡。他喜欢在妻子的呼吸声中编造他的梦,他喜欢相信两人的梦境确实交缠不分。
某个冬日,他的妻子离开了他,没有留下半句明确的理由,作家陷入好一阵低潮。尽管躺在床上听着晨祷的召唤,但他就是无法像过去那样,编织出任何一个梦来。从前那些故事他可以信手拈来,并在婚前和婚后安详的熟睡中发展至高潮,但如今他就算绞尽脑汁,也达不到“精彩”与“生动”。作家对自己正在进行中的小说相当不满意,并且感觉到其中似乎有某种不妥当、某种不确定,藏着一个梦中不愿透露的秘密,这使得作家陷入瓶颈,走进了死胡同。妻子刚离开的那阵子,他的白日梦简直恐怖透顶,以至于他完全无法入睡,失眠直到晨祷的召唤结束,直到第一只晨鸟在枝头鸣唱,海鸥从聚集过夜的屋顶上起飞离去,垃圾车驶进巷道,接着是第一班市公交车。更糟的是,梦境和睡眠的缺乏也尾随着他来到他写作的纸张上。作家发现自己就连最简单的句子也无法轻松下笔,即使他重写二十遍也是一样。
作家挣扎着想要击退那入侵他整个世界的意气消沉,于是他给自己定了严格的纪律,逼迫自己去记起往昔的每一场梦,希望借此重新唤回梦中的和谐。几个星期后,在晨祷的呼唤声中,他终于成功地安详入睡,等他一醒来,便立刻像个梦游者来到书桌前开始写作,当他发现句子中充溢着他渴望多时的优美与生动时,他明白自己的消沉已经结束了。他同时还注意到,为了达成这个目的,自己在下意识中发明了一些微妙的技法。
这位被妻子抛弃的男人,也就是,这位再也编造不出满意故事的作家,开始想像他旧有的自我,那个尚未与任何人同床共枕的自己,那个未曾与任何美丽女人的梦境交织纠缠的他。为了再度唤回那曾经被他丢弃的角色,他呕心沥血,甚至让自己变成了幻想中的角色,从此沉入那个人安稳的梦乡。很快地,他习惯了这样的双重生活,不再需要逼迫自己做梦或写作。重新取回了先前的身份后,他就这样变成了另一个人,变成了自己的分身,与现实的自己一起写作,往烟灰缸里塞满相同的烟蒂,用相同的杯子喝咖啡,在同一时间里,躺在同一张床上,一起安然熟睡。
有一天他的妻子回到他身边(回到“家”,她这么说),同样没有给他任何明确的理由。作家再一次陷入低潮,这让他不知所措。当初他被遗弃时陡然窜入梦中的不确定感,又再度笼罩他整个人。每天辗转反侧入睡后,他会从噩梦中惊醒,搞不清楚自己究竟是旧日的他还是新的他,在两个身份之间摇摆不定,漫无头绪好像一个找不到回家的路的醉汉。某个失眠的早晨,他拎起枕头爬下床,走进弥漫着灰尘和纸张气味的工作室,蜷缩在堆满纸张的书桌旁一张小沙发上,很快地进入梦乡。从那天起,作家不再与他沉默而神秘的妻子同床共枕,不再与她的梦纠结缠绕,而改睡在他的书桌和纸张旁边。每当他一觉醒来,还在半梦半醒中,便往桌前一坐,延续着梦中的内容挥笔写作。只不过,现在却出现另一个问题,把他给吓僵了。
在他妻子离开之前,他已经完成一本小说,内容是关于一对双胞胎彼此交换了生命,这本书被读者誉为一部“历史性”的作品。后来,当作家为了能够再度入睡与写作而开始扮演过去的自己时,他又化身成为前述小说的作者,再加上因为他无法预测本人和分身的未来,于是他发现自己竟又能以旧日的同样热情重新写作同一篇“双胞胎”的故事!过了一段时间后,这个充满复制品的世界——每样东西都模仿另一样东西,所有的故事和人物都同时是他们本人也是他们的复制品,所有的故事都牵连到另一个故事——在作家眼中变得太过真实,他想,如此“明显的”写实故事应该不会有人爱看,于是他决定去发掘一个虚幻的世界,一方面让自己写得畅快,一方面让读者心甘情愿地投入其中。为了这个目的,趁着半夜,美丽神秘的妻子在床上安静熟睡时,作家来到城市的黑暗街道,徘徊在街灯破损的贫民区、拜占庭时代遗留下来的地下通道、落魄居民出没的酒馆、夜总会和鸦片窟。他所看到的一切告诉他,“我们城市”里的生活是如此的真实,但也恍如一个想像的国度:这一点证明了世界的确是一本书。就这样,他四处游荡,在街上闲逛好几个小时,阅读这座城市每天向他展现的新书页,审视其中的脸孔、符号、故事。由于他太过耽溺于阅读这本生命之书,以至于如今他害怕回到熟睡的美丽妻子身边,也不敢再回去面对自己写了一半的故事。
由于作家的故事所谈论的是孤独而非爱情,内容是关于说故事而非真的在讲一个故事,因此观众逐渐失去兴趣。卡利普想,大家一定对作家的妻子离家出走的原因颇感好奇,显然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平白无故被抛弃的经验。
下一位说故事的人,卡利普认为必定是其中某酒吧吧女,她重复了好多遍告诉大家她要讲的是一个真实故事,并一再确认“我们的访客朋友”明白这一点。她希望自己的故事不仅能在土耳其成为典范,更能放诸全世界。一切就是从这间酒吧开始的,时间在不久以前。一对表兄妹在相隔多年后,又在此相遇,重新燃起童年时代的爱苗。由于女的是个欢场女子,而男的是个花花公子(“换句话说,”女人特地为外国客人解释,“是个吃软饭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什么“名誉”的顾虑,这个男的不用担心占了女孩子的便宜,或是“糟蹋了”她。在那个年代,酒吧里一片安静祥和,就如同全国的氛围。年轻人不会在街上互相扫射,而是彼此拥吻;每逢节日,他们会互相赠送真正的糖果,而不是一盒炸弹。女孩与男孩幸福快乐。后来女孩的父亲突然过世,这一对年轻情侣便住进了同一个屋檐下,只不过他们始终分床而眠,焦躁难耐地等待结婚的日子。
婚礼当天,女孩与她贝尤鲁的欢场姐妹们忙着盛装打扮,抹脂粉洒香水,而男孩则为大婚之日前去修脸。修完脸后,漫步在大街上,他看到一个美艳得叫人不敢相信的女人,把他迷得神魂颠倒。这个女人当场夺走了他的理智,并把他带进她在佩拉宫饭店的房间里,两人激烈做爱之后,这个命运乖舛的女人透露一个秘密,原来她是伊朗沙皇与英格兰女王的私生女。为了报复她的父母遗弃了他们一夜情的果实,她来到土耳其,展开第一阶段的复仇计划。她希望这位年轻人去替她取得一张地图,这张地图有一半收藏在国家安全局,另一半则在秘密警察手里。
被激情冲昏头的年轻人于是哀求她准许自己离开,并连忙赶到原本预定举行婚礼的厅堂。那儿,访客早已四散离去,只剩女孩仍躲在角落里哭泣。他先安抚了她一会儿,接着坦承说他因为某种“国家目标”而被征召。他俩把婚礼暂延,传话给所有的欢场女子、肚皮舞女、老鸨和素鲁库列的吉普赛女郎,要她们从全伊斯坦布尔每一位落入温柔乡陷阱的警察身上,挤出可能的情报。最后,等他们终于拿到地图的两半并把它拼凑起来时,女孩也拼凑出一个事实,原来她的表哥从头到尾都在欺骗她,欺骗伊斯坦布尔所有辛苦出卖劳力的女孩:原来他是爱上了英格兰女王和伊朗沙皇的女儿。她把地图藏在左边的胸罩里,流浪到库勒迪毕一家只有最廉价的妓女和最下流的变态会光顾的妓院,把自己锁进一间小房间里,终日沉浸于悲伤。
泼悍的公主命令男孩以地毯式的搜索翻遍整个伊斯坦布尔,把地图找出来。搜寻的过程中,他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所爱的并不是那个教唆追捕的人,而是追捕的对象;不是随便哪一个女人,而是他的挚爱;不是公主,而是他的初恋情人。好不容易,他循线跟着她来到了库勒迪毕的妓院。透过镜子上的一个窥孔,他看到自己的初恋情人正在对一个戴领结的有钱家伙耍“清纯少女”的把戏,他当场破门而入,救出女孩。一颗巨大的痣出现在他的眼睛上——也就是对准窥孔使他心碎的那只眼(看见他的爱人半裸着身子开心地吹箫玩耍,他伤透了心)——怎么样也去不掉。女孩的左乳下方,也出现了一模一样的爱情印记。后来他们找了警察去逮捕那位泼妇,等警察闯入她在佩拉宫的房间后,大家在她的梳妆台抽屉里发现了几千张一丝不挂的裸照,全都是一些纯情的年轻男子,被这个吃人的公主怂恿而拍下了各种姿势的照片,作为她“政治”勒索的收藏。抽屉里还有许多恐怖分子的大头照、印有槌子与镰刀的宣传手册、各式各样的政治书籍和传单、有断袖之癖的末代苏丹的遗嘱,以及瓜分土耳其领土的计划概要,上面有拜占庭十字的签印。秘密警察清楚得很,就是这个贱货把恐怖主义的瘟疫引进了土耳其,让它像是来自法国的梅毒一样到处流传。然而,由于她的相片收藏里包含了数不清的警方人员,全身光溜溜的只带着根“警棍”,为了避免这些照片不小心落入哪个记者手里,他们隐瞒了她的涉案。看起来惟一适合上报的新闻是这对表兄妹的婚礼公告,附上一张他们的结婚照。说故事的吧女从她的皮包里抽出她私自从报纸上剪下的公告,照片中可以看见她身穿一件时髦耀眼的狐毛领大衣,戴着一副此刻吊在她耳垂上的珍珠耳环。她要桌上的人传阅这张剪报。
然而,女人注意到众人对她的故事持怀疑态度,甚至有些人根本嗤之以鼻,她不禁怒了起来,辩称她讲的都是真的,并呼唤某人出来:现场刚好有一位曾替公主和她的受害者拍下无数张淫秽照片的摄影师。满头灰发的摄影师来到桌前,听见女人说,如果他给大家讲一个好听的爱情故事,那么“我们的访客”将会很乐意让他拍照,并且付给他慷慨的报酬。于是,年老的摄影师开始说故事。
大约三十多年前,一名男仆来到他狭小的工作室,召唤他前往西西里高级住宅区一栋位于电车大道上的宅邸。由于这位摄影师以拍摄夜总会照片闻名,因此在前往宅邸的路上,他不禁疑惑自己为什么被选来做这份工作,因为依他的看法,他有另一位同事更适合拍摄上流阶层的社交舞会。到了那里,一位年轻漂亮的寡妇邀请我们的摄影师进屋,然后提出一项交易:她提出大笔现金的酬劳,要他每天早晨送来千百张他每晚在贝尤鲁各家夜总会拍摄的相片。
摄影师多少出于好奇而接受了这项交易,但他怀疑背后牵扯了某种感情纠葛,于是他决定尽可能地留心这名有点斜眼的棕发女人。就这样过了几年后,他发现女人并不是想在照片中寻找某个她认识的人,或是某个她在哪里看过照片的人。那些她从千百张之中筛选出来的照片——要他放大或是要他从更清楚的角度拍摄的——上面的男人每个人的脸和年纪也从来都不一样。后来,由于合作久了,彼此也渐渐熟了,加上共享秘密的缘故,也加深了彼此的信赖,女人开始向摄影师吐露真相。
“你给我这些满脸空白、表情空洞、目光无神的照片一点用也没有,”她说,“我什么都认不出来,在他们脸上我看不见任何文字!”有时看着同一张脸的各式照片,她却只能隐约读出(她坚持使用“读”这个字)极模糊的意义,这总会让她沮丧不已,忍不住说:“如果就连在充满失意落魄人的酒店里,我们都只能得到这些,我的老天,那么,当人们在工作场所、商店柜台后面、坐在办公桌前的时候,他们的脸孔又会是多么的空洞乏味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