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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对无辜南京市民的残暴行为(3)


埃斯皮说,在搜捕残兵败卒的情况下牺牲的“便衣兵”和普通老百姓,总数达二万人以上,但金陵大学教授贝茨认为,其牺牲的人数达四万,增加了一倍。在 处 理遗弃尸体时证实,在南京城内外近四万非武装人员遭受杀害,其中百分之七十左右是“便衣兵” (前引书2,第四十七页)。贝茨教授提出四万人这个数字是否恰当,将在第6节(第一八四页以后)加以研究。

※  ※ ※

这种搜捕便衣兵并进行杀害的情况, 乔治·菲奇(Georse A. Fitch)——以纽约基督教青年会国际委员会书记身份驻于南京——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提出的证词(检证一九四七)中说:“日本人从我们宿营的地方抓人 时,不遵守任何规定。他们把手上有老茧和剃光头的,当作曾经当过兵的充分证据,认为务必判以死刑。在我们宿营的地方,几乎都受到军队的侵入,他们想要枪杀 谁,就把谁拉出去。”(《远速》,五十八号,载前引书1,第一一五页)

不仅手上有老茧和剃光头的人被当作“便衣兵”,而且有谁在晒得黑黑的脸上露出白的额角,也会被视为戴过军帽的证据。因而许多无辜的工人和苦力被判断 为 “便衣兵”,不幸遭到了集体屠杀。许多“便衣兵”像是混入在安全区内,贝茨博士在出庭参加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作证说:“由于日本军的军官估计,在市区内也 有许多士兵,因而安全地带的问题也严重了。由于在市区内未能发现这些士兵,那些军官就认为这些士兵隐藏在安全地带,而我们应负隐藏他们的责任。在这种假定 之下,三天内,日本军的军官以及下士官天天侵入安全地带,企图在中国难民中发现这些士兵,并把他们强行带走。这些军官通常总是在安全地带内的某地区或某一 难民收容所中,要身强力壮的男子全都排列在一起,一个个地进行检查,凡发现手中有持枪的老茧或头上留着戴过帽子的一圈印子者,均强行将他们带走。”(《远 速》,三十六号,前引书1,第四十九至五十页)

为了彻底搜查出这种“便衣兵”,从十二月二十四日开始,日本军对全南京的市民进行了登记。据十二月二十二日南京宪兵司令贴出的布告说,进行市民登记 是 “向所有难民和市民发给通行证,这完全是为了居住和工作上的方便”(前引书及第一三七页)。其实,这也是搜捕散兵的一种手段。当时负责南京城内警备工作的 佐佐木到一少将在其手记——《进攻南京纪实》——中这样写着:“十二月二十二日,命令城内肃清委员会主席立即召开会议。十二月二十三日,开会。十二月二十 四日继续开会,查问工作开始”(《一个军人的自传》增订版,第三三四页)。市民登记时是经过“查问”的。通过查问,一般无辜市民受牵连的危险性很大,因 此,他们对日本军的这一手段感到极度不安。 大概是安全区国际委员会委员马吉牧师(?),他在信中这样说:

十二月二十九日,星期三。幸而今天的天气比昨天好。登记工作继续

进行,效率极低。人们一点也不却道去什么地方和什么时候出面才好。而

且有许多难晨被当作散兵强行带走。妇女和老人前来向我们跪拜哭泣,恳

求我们帮助找回他们的丈夫和儿子。交涉了两三次,情况较好,但军方对

我们的干预表示愤慨(洞富雄编前引资料集2,第四十一页)。

金陵大学——收容三万余难民——的贝茨博士,曾就当时按内进行市民登记时采用阴谋手段使“便衣兵”自首并对他们予以屠杀的情况,报告如下:

十二月二十日(贝茨博士的手记收录在国伯烈编写的那本书和《南京

安全区档案》中,但后者未写明是十二月二十日。由于登记是从十二月二

十四日开始的,所以这个日期有误),登记从主要收容妇女的收容所里开

始进行。军部当局又对这里少数男子中居住在图书馆新馆里的两千名以上

男子进行了登记。 大约有三千名男子集中在史威斯堂(Swazey Hall)下

面的网球场上,其中有两、三百人(马吉牧师(?)说是有二百四十人〕

响应了三十分钟的演说,走上前去。这种演说的目的是要“以前当过兵的

或接受强制劳动的人,一律站到后面去、如果你们自首,就可以保生生命,

可以获得工作。否则,一经觉察就枪决”。在日本军官的指挥下,通过中

国人所作的短短的演说,这几句话反覆了好几遍。这些中国人尽量想把许

多被认为原来当过兵或不幸被误认为是原来当过兵的同胞从处决的命运中

拯救出来。 大学里的许多中国职员、H·L·桑纳、查尔斯·H·里格斯和

我自己把这些演说都听得清清楚楚。一些中国人认为,去自首的人中,有

的是受了恐怖的影响,或是误解了强制劳动这几个字。确实,他们中间有

许多人从未当过兵……在中午前,军官们又说要把军队储藏的粮食发给大

家,我们要求对两、三百个“自首者”每人准备两顿饭的粮食。当时,连

负责警备任务的一般士兵也表现得很亲切,根本谈不上拔出拳头,而是亲

切地递香烟。下午,男子们一一报告了他们的姓名和职业,均被记录下来

……下午五时左右,出来自首的两、三百人被分成两组,被宪兵强行带走。

这里说的虽是其中一个人的回忆,但他对警备兵亲切的反常的殷勤态度开

始表示怀疑。

贝茨教授就从冒险逃回来的中国人那里听到情况,继续写道,被强行带走的这两、三百个中国人,或被当作练习拼刺刀的活靶子,或被机枪扫射,或以五人、 十 人为一组,被用铁丝捆起来后投入火烧得正旺的院子里,等等。日本军用残酷的方法对他们进行屠杀。这一记录是根据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资料和一月三日的笔记,写 于一月二十五日,在其长篇记述的结尾中说:“近几个星期内发生的种种暴行,使我还是不忍通过那个网球场。几万难民被送到校内来,听候登记。为了他们的安 全,接连好几天,我们对在此惨剧中处于各种重要地位的日本军官和士兵必须笑脸相迎和谦恭有礼,这对于我们简直是一种苦刑。我们好像谁都成了屠杀那两百人的 帮凶,觉得应该向那些不幸的家属负责,要是那些家属处于极度悲惨状态之中的话。日本军官和士兵怎么样呢?他们中间有的人与我们接触的暴徒相比,还有些人 性,他们中间有许多人谁无妻子呢? 他们也一定爱着自己的妻子。”(前引书2,第四十四至四十五页,第四十七至四十八页)

下面所谈的,是同一件事情,见之于《黄俊乡署名的证词》——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检察方面的书面证据(一七三三。但未向法庭提出)。

在南京大学(东爪市)的校院里召开大会,大约有一万名难民参加。

当时,有个叛徒詹用光起来发表一场演说,要求这些国民军举手投降,如

果这样,就能保证所有难民的生命安全。约有七百个人信以为真,举起手

来。 结果,他们被带到上新河监狱,在那里遭到杀害(前引书1,第三八

四页)。

这一记录所说的地方是在东爪市的南京大学。自然,南京大学即指金陵大学,东爪市恐怕就在天津路百步坡附近。座落在东爪市的是金陵女子文理学院。贝茨 博 士把当着许多人的面发表演说的中国人理解为“想拯救同胞的中国人”,但黄俊乡却骂他是“叛徒”。这个中国人的真实情况如何,我不了解。

※  ※ ※

日本军就是这样施计搜捕散兵,而抓到“便衣兵”后就枪决的命令到了下面,解释就扩大化了。有时公务员也受到了迫害,不仅仅是连累了一般市民,日本军好像是在进行杀人比赛。

国际委员会从南京市市长那里接管了四百五十名正规管官。该委员会觉得仅仅这些警官还警备力量不足,于是在十二月十三日组织了志愿警官。志愿警官不穿 制 服,只戴委员会肩章,也不带枪支。不如说,他们好像是西方的童子军。十二月十五日,国际委员会主席拉贝与日本军的特务机关长会面时,就安全区内保留警察问 题取得了口头谅解。但如前所述,安全区的警察,不知为什么实际上经常受到干涉。十六日,驻屯在司法部内的五十名警官被捕,志愿警官也有四十五、六名被捕。 随后, 在最高法院内的四十名警官也被捕(前引书2,第二十七、一二○、一二三、一二六、一三一页)。

军队撤退后,南京自然剩下了四百五十名正规警官和若干名志愿警官,由他们负责市内的警备任务。但这些警官也和散兵一样,似乎全遭日本占领军的屠杀。 如 前所述(第五十六至五十八页),根据前警官伍长德的证词,收容在司法部的三百名警官(此数似有出入)在西大门外被枪杀。另外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同样作为 检察方面的证据而提出的红卍字会南京分会的报告(检证一七二八。但未向法庭提出)中,列举这样的事实说:“有两百名以上的警官在南京城外被捆绑起来,围在 地坑的四周。然后在坑内倒入火油,点上了火。警官们都一边挣扎,一边受火刑。”(前引书1,第三八六页)。

其中也有胡作非为的军官。尽管修复电灯是迫于紧急的需要,可是他们把发电厂的职工当作公务人员,全部枪杀。对此,马吉牧师(?)在他的一封长信中,就十二月二十二日的那天情况说:

下关发电厂有个姓吴(译音)的工程师向我讲起一个不可思议的消息。

他说,该厂五十四名工人在南京陷落前一直坚守工作岗位,都是那样的勇

敢,可是终于落到个去扬子江岸边英商国际出口公司避难的地步。日本军

借口该厂系政府官办(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便把其中四十三人强行带走

枪决。日本方面的官宪每天到我的办事处来,说是要一个个地找这些工人

去开动发电机,恢复供电。我对他们说,他们的军队已经屠杀了该厂的一

大半工人。这样,我至少感到舒服一些(前引书2,第三十七至三十八页)。

这是根据田伯烈编著的《战争是什么》英文版中所叙述的,而中文译

本把“国际出口公司”译为“和记洋行”(肉类禽蛋加工厂)。在远东国

际军事审判时提出的、 国际红十字会南京委员会J·麦卡勒姆 (Rev.

James McCallum)的日记(检证二四六六)中,谈到的翌年一月八日那天

的情况,与此相似。——“通过拉贝,最后商定让工人们恢复工作,但是

就在这前一天,以下士官为首的一队陆军前往英国出口公司。而且要求发

电厂所属四十三名工人排好队,旋即用机枪对他们进行扫射。这个发电厂

是私商办的。这些士兵未经调查,却认为被枪杀的是政府工作人员。在一

般情况下, 要想在一个月后制止发生这些事情几乎是难以办到的。 ”(

《远速》,五十八号,载前引书1,第一二五页)

在日本军搜捕残兵败卒中,无辜的普通百姓被当作“便衣兵”,与残兵败卒们一起遭到了悲惨的命运。下面介绍两、三份资料,都反映了当时在安全区搜捕残兵败卒的情况。

红卍字会副会长许传音,在其宣誓口述(检证一三七四)中说,有一天,他亲眼看到日本军闯进安全区内一所收容着约一千五百个难民的建筑物里,把难民捆 绑 起来,以十人或十五人为一组,集中起来后带走,后来得到消息说,这些难民在第二天早晨全被机枪打死,尸体被投入池中(前引书1,第二十六页)。

前面提到的菲奇在供词中说:“十二月十五日,我看到约有一千三百名穿便服的人刚从我们总部附近的一个宿营地被日军带出来。他们在手持上了刺刀的步枪的

日本士兵的押送下,分别各约有一百名列队排在一起,被绳子串连缚着。尽管我向队长提出了抗议,可是他们仍把这些人带去枪决了。”(《远速》,五十八号,载前引书1,第一一四至一一五页)

马吉牧师也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出庭作证,意思是说:“是十四日晚上,还是第二天早晨,我已记不清楚了,但我看到了多达一千人或两千人的市民被带 走, 他们都被捆绑着手,排成两列纵队。其中有负伤的人逃回去后报告说,这些人全被刺刀戳死,而他自己佯装死去,才幸免于难。”另外,他又说,十六日,有十四个 (内有十五岁少年)教徒从安全区内他所十分熟悉的教区里被强行带走。据四天后逃回来的一个少年报告,他们和一千个市民一起,在扬子江岸边被枪杀于机枪的交 叉的火力之下(《远速》,四十八号,载前引书1,第八十八至八十九页)。

马吉牧师在法庭上作证说,在十日或十五日,有一千名或两千名难民从安全区里被带走。但是在田伯烈编写的那本书中说,估计还是马吉牧师这个外侨,他在 十 二月二十四日致其在上海的妻子的那封信中说,十五日,从国际委员会办事处附近的收容所里被强行带走的难民有一千三百名。这个数字同菲奇所说的相符。这封信 对当时的情景叙述如下:

那天晚上,在职员开会时通知说,在我们总部附近的一个收容所里,

士兵们带走了全部难民一千三百名准备枪杀。我们知道,其中有许多人过

去当过兵,当天下午,我们还对拉贝(安全区国际委员会主席,德国人。

——洞富雄注)说,要他从某军官那里就他们的生命安全问题取得保证。

他们将怎么样呢?现在已经明明白白。男人们在带着刺刀的士兵们的押送

下,排好了队,每一百个人集中起来,系在一起。戴着帽子的人,被粗暴

地脱去了帽子,扔在地上。然后,我们通过车头灯的照明,看到他们走向

刑场。我们没有从这些群众中听到啜泣声。我们自己也觉得心里憋得慌。

他们从南边一直拖着沉重的脚步走来,其中不是也有四个广东青年曾于昨

天无可奈何地向我交出了武器吗?有个身体强壮的高个子北方人,他那作

出生死攸关的决定时所流露出来的幻灭的目光,至今还留在我的脑海里,

令人担忧。我对他们说,要日本军保证难民的生命安全,这是多么愚蠢啊!

我们深信,日本军至少可能会在某种程度上实现其所作的保证,在他们到

达的同时,也许会建立秩序。但做梦也没有想到,他们的暴行恐怕是残忍

透顶了。因为后来更险恶的日子来临了(前引书2,第三十二页)。

我认为,菲奇和马吉牧师作证所说的日本率从安全区带走了一千三百名左右难民并加以屠杀的这起事件,是日本军在安全区搜捕便衣兵的最初屠杀人数。当 时, 黄俊乡曾被日本军逮捕,但幸免于难。他在为提交远东国际军事审判而作的宣誓口述中(检证一七三三。实际未向法庭提出),叙述如下:

昭和十二年(一九三七年)十一月(阴历)九日,日本军在光华门附

近破坏城墙,侵入城内,迫近难民地区。两天后,日本军开始搜查住宅。

他们见到地上到处是丢弃的武器,断定有许多军人潜伏在难民区内。于是,

他们就无视国际道义而开始进行杀戮。凡是十八岁到四十岁的人,一概被

看作为国民军而逮捕起来。最初几天逮捕的人超过两千名。我也是其中之

一。被逮捕的人排成四列纵队,从难民区出发,走向沿扬子江堤岸的各处

(宝塔桥、 四所村、 老江口、草鞋峡、燕子矶一带),队伍长达一日里

(约二英里) 。入夜后。日本军几乎把他们全都斩尽杀绝(前引书1,第

三八三至三八四页)。

集体屠杀的方法好像是极其残酷的。估计是马吉牧师,这个外侨在信中谈到十二月二十三日那天的情况时是这样写的:“中午,一个男子被送到总部里来,他 头 部焦黑,既无眼睛也无耳朵,鼻子也残缺,样子很凄惨。我叫他乘上我的车子,把他送到医院里去,但两、三小时后他就死去了。据说他是和几百个同伴一起,被日 本军捆绑起来后,浇上了汽油点火焚烧的。但他碰巧在外侧,汽油未浇到他的头上。后来,有一个类似的患者被抬进医院里来,其烧伤的程度更为严重。这个人也死 去了。起初,他们恐怕是遭到机枪的扫射,没有全部死去。第一个人全然没有外伤,但第二个人却有外伤。后来我又在去家——在鼓楼对侧——途中,途经马路的拐 角处,看到一个男子躺在地上,他的头上和手上同样被烧得焦黑。一看便知道他是挣扎着爬出来, 到了这里后才死去的。真是难以置信的暴行!”(前引书2,第三十八页)火刑的方法是残酷的:以五至十人为一组,被紧紧地捆绑在一起,然后把这些人投入在熊 熊燃烧中的院子里。这是日本军对十二月二十五日从金陵大学收容所里带出来的一部分中国便衣兵的处置方法,是前面已介绍的该大学教授贝茨博士的报告中所谈到 的。

关于这种火刑以及其他暴行,新岛淳良也于一九六七年在南京曾听说过,他记录如下:

屠杀的方法是各种各样的。在西边的汉中门附近,出现了活埋的情况。

把几万人分几次埋于土中,使他们窒息而死。当时幸存的伍长德,后来站

在东京审判的证人席上。在市中心繁华的马路上,约有一千个人排成一行,

被点火焚烧。对逃走的人,就地枪决。在市中心,即现在的人民广场一带

(鼓楼下面),许多青年被吊在电线杆上,火从下面烧上来,把他们活活

烧死。还有许多青年被剥得精光,给浇上硝酸、硫酸后死去(《夺走三十

万人生命的“南京事件”》,载《东风新闻》,一九六七年七月三日。关

于在汉中门附近的活埋情况,参照本书第五十九至六十页)。

一九七一年夏,访问南京的《朝日新闻》记者本多胜一也听到过下列可怕的事实:“在‘永利亚化工厂’,反对日本军强行带走人的工人,当场被剖开肚子,挖去心肝。据说,后来日本兵把心肝煮熟后吃掉了。”(《中国之旅》,岩波文库版,第二三一、二三四页)

这是日本军对俘虏施加暴行的方法,俘虏当中,有的似乎也被用来作人体实验的。提交远东国际军事审判的。南京地方法院检察处敌人罪行调查报告》,对此 情 况介绍说:“敌多摩部队将我被俘的人带到医药试验室,把各种有毒细菌注入他们体内,对其所发生的变化进行实验。该部队在极保密的机场内进行这种试验,因而 不知道确切的死亡人数。牺牲犬猫来进行药物实验,这对于富有同情心的人来说已是于心不忍,何况把我俘虏同胞供实验用,这种做法实是视俘虏连犬猫都不如。真 是可悲之极” (《远速》,五十八号,载洞富雄编前引资料1,第一四四页)。对于这种情况,是有人作证的,新岛淳良根据当时曾在日本军的俘虏收容所里被役使的谢金龙这个 人提供的证词,他介绍了这样一个事实:“在俘虏收容所所长森田中尉的指挥下,有一百个俘虏死于细菌试验。”(前引《夺走三十万人生命的“南京事件”》)

正当校对本书时,出版了《同细菌战部采取自决行动的两位医学工作

者》(常石敬一、朝野富三合著,一九八二年十一月,新潮社)这本关于

“多摩部队”的书。此书认为,“多摩部队”是个通称,陆军给它起了个

隐秘的称呼,叫“荣一六四四部队”。该部队成立于昭和十四年四月十八

日,创始人也是臭名远扬的“七三一部队”的石井四郎(第一七九页)。

前面已经说过,南京地区西部警备司令官、第十六师团第三十旅团长佐佐木到一少将于十二月二十四日开始进行查问工作,但查问会议于翌年一月五日停开, 佐 佐木就这将近半个月时间所取得的“成果”说:“到今天为止,从城内清除了残兵败卒两千名左右,收容在旧外交部里。”接着,他还说:“在外面,把牧师手里的 中国伤兵当作俘虏收容起来,还陆续逮捕了在城外近郊继续进行不法行为的散兵。在下关处置了数千人。”(《一个军人的自传》,增订版,第三三四至三三五页)

在下关处决的是数千名游击队员(?),虽说有两千名“便衣兵”收容在旧外交部里,但这些“便衣兵”的实际命运又如何呢?

如前所述,佐佐木少将在一月五日停开了查问会,但好像隔了两天,七日又恢复开会。在贝茨博士的手记中这样写着:“他准备接受登记。我认为,一月七日 正 在大学内恢复进行公开登记时,宪兵从走在宪兵们前面的许多男子中强行拉走了一百个人左右,其中就有他。可见,在这个星期内,实际进行工作的军官们,奉命每 天强行拉走许多男子。如果他们不这样做,似乎认为是未能满足上级的要求(先前提出要当过兵的人去自首的做法,实际已经停止,那是不言而喻的,登记的做法也 与最初时大为不同)。”(洞富雄编前引资料集2,第四十七页)

※  ※ ※

对散兵的搜捕是进行得很彻底的。但尽管如此,不少中国军队的官兵好容易才幸免于难,成为控告日本军暴行的活着的证人。写了《南京大屠杀》一书(一九七九年出版)的在台湾的郭岐将军也是其中的一个。

疯狂屠杀

前面叙述的是日本军通过搜捕散兵对中国军民进行集体屠杀的事实,但他们除这种奉上级的命令犯下的暴行外,还主要在占领南京后不久;在整个南京市区胆敢对普通老百姓进行疯狂屠杀,美国大使馆的埃斯皮领事在报告中就这一事实说:

除由日本军负责驱逐前中国军人和对他们执行死刑外,日本兵以两、

三人或两、三人以上为一小组,在全市自由巡逻。这些兵杀人、强奸或掠

夺,引起了城市里莫大的恐慌。这些兵为所欲为,什么事都干得出来,他

响是否得到了空白委任状,抑或日本军在南京入城后,完全不受管制?对

此毫无充分说明。我们听说,最高指挥官至少发出了两项命令,这就是:

命令对官兵加以管制,又严格命令军队在入城前切勿烧毁财产。

但就实际情况说来,几千几万个日本兵聚集于全市,犯下了荒谬绝伦

的掠夺和残暴行为。据外侨目击者说,士兵们像一群野人,放任自流,糟

蹋了城市。全市无数男女和儿童被杀。据说,日本军枪杀或用刺刀杀戮一

般老百姓,却丝毫没有明确的理由,这种情况很多(《远速》,五十九号,

载前引书1,第一五三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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