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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不要说一九五七年反右斗争后,批判“司法独立”是资产阶级观点,取消了法制局和司法部。一九六O年开始,又命令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合署办公,没有了公,检、法三者之间的相对独立,从而也就没有了各司法机构间的相互制衡。
幸好男婚女嫁方面,还有个托派分子王明起草的《婚姻法》可以借鉴。不过,谁又能指望一个托派分子,对《婚姻法》有什么科学性的贡献?
面临不论什么理由导致的家庭破裂而又无计可施的女人,至少还有《铡美案》这一出成为依据,成为对付不管什么理由婚变的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法宝。
当故事叙述到这里的时候,“陈世美”已经在一个角落里,摩拳擦掌地等待着还没有出生的胡秉宸。即便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一统天下,也不是没有补救的办法,可是那时候的人很呆、很死性,不懂得使用“外调”这种既可翻天又可覆地,一瞬间上天、一瞬间人地的手段。
石灰窑子离叶家不过二十多里地,居然就没派人到那里外调一下:能不能把姑娘许配给叶家?
秀春的外祖父在应允这桩婚事前,不是没有犹豫过。
他不那么看重聘礼,这和财大气粗无关,只因他是个有气振的东北汉子,对鸡毛蒜皮、装腔作势极为不屑。因此他反感叶家的聘礼过于玄虚——哪怕一块 土坷垃,也用红纸煞有介事、一包包地包着,一盒子一盒子地抬着,一抬好几架。但他对此没有说出什么,只是背着手摇头又晃脑,想着怎么推诿,才能让那来说媒 的,拐了八道弯的亲戚下得台面。他这样背着手踱来踱去、摇头晃脑、思前想后的时候,不像——个地主兼猎人.倒像一个豪放派的、正在吟诗作赋的文人。更不像 一九四九年以后的戏剧、小说、电影里的地主那样,獐头鼠目,心黑手辣、广收暴敛,除了租子六亲不认。
想来想去,还是一个“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如他这样思维、办理事情的人,如何维持、治理、发展那样一个地主之家?实在逆反地宅之常。
这时有人来招呼他,大门拍得山响,嗓门也很敞亮,和坐落在林海雪原里的石灰窑子很是相称:“人已经联络好了,明天一早上山打狍子。”一听打猎, 秀春的外祖父就开始心猿意马。他最爱打狍子,家里净吃狍子肉。到了冬天,一家子人吃火锅用的抱子肉、野鸡肉、野兔子肉,全是他猎来的。
转脸看到聘礼上的那笔字,他停住脚步,寻思起来,立刻想到家学渊源:
这个穷人窝在本世纪初石灰窑子里的业余猎人兼地主,很奇怪地迷恋上知识,这种迷恋居然使他把两个儿子送到省城,上了洋学堂。他的正屋里甚至还有 一张大书案,书案上摆着文房四宝,虽然称不得上品,价格却也不菲,因为难得使用,更像一道点缀。就像后世人们有了点钱,又不懂得何为绘画艺术,就花钱雇个 三等画匠,给自己画张两米高的肖像,挂在客厅或是回旋楼梯侧面的墙上,以示风雅,兼及资产的说明。否则也也不会给女儿起了那样一个文气的名字——墨荷,与 文房四宝连带的“墨盒”,不无谐音之趣,既有荷,就有莲,叶莲子的名字,可能便是由此而来。
他的文明程度还表现在各辈夫妻有各辈夫妻的单独房间,而不是按照当地习俗,一大家子人按辈分顺序排列,成双捉对地睡在一张大炕上。这并不是因为他有房产钱财,当地就是有房产钱财的人家,也不一定像他这样做。
他又扭头看了看来说媒的——那个绕了八道弯的亲戚,便骼膊一甩,同意了这门亲事。
从思量着如何推诿,到一甩胳膊同意,前后不过二十来分钟,可见他是如何地胸无定见,尽管还费了一番思量。其实他的推诿根据不大,同意的根据也不大。
吴为考虑问题那种舍本求末的方式,不会说“不”的毛病,一旦面对需要当机立断的大事就临阵脱逃的懦弱,可能有根有源。叶志清能写一点,会算一点,这大概和他父亲不但是村里惟一的私塾先生,还是个秀才有关,因此叶家又算得是村里的书香门第。
说到这个乡下的私塾先生,难免不想到孔乙己。
虽然舞台不在酒店,而在他梳小辫的当儿。他的小辫不是每天梳,隔几天才让秀春的奶奶给他梳一次,更谈不到洗。每逢奶奶给他梳小辫的时候,总是一 边梳,一边狠狠揪他的头发,嘴里还念念有词,历数他的无能、知识的狗屁以及由此殃及全家的穷困……与孔乙已在咸亨酒店的遭际,同屑斯文扫地,且更加直露。
这个脑袋后头扎着根小辫,一身短打,连孔乙己也不如的乡下私塾先生,每天不过就是教学生们念念《上孟子》《下孟子》,或是《论语》。不论怎样, 孔乙己还有一件破长衫,可以去吃茴香豆,时而还可以喝上一口绍兴花雕,闲情逸致地和人讨论“苘”字的几种写法。他呢?连讨沦“茴”字几种写法如此的精神享 受也不可得。他身处的环境,与人杰地灵的绍兴如何相比?真是荒漠一片,就连懂得从何处下手奚落孔乙己的人也难以寻觅,可以想知他是何等的寂寞。全家人主要 靠他的束惰勉强维持生活。所谓束惰,不过是一小袋高梁米或一小袋包米楂子,和弟子们送给孔子的一条条干肉,风马牛不相及。
。墨荷延续了娘家对知识的嗜好,在她没有去世之前,一直坚持让秀春跟着爷爷到私塾去唱《弟子规》《百家姓》《三字经》《论语》什么的,“有朋自 远方来,不亦乐乎”“学而时习之”、“温故而知新”等等,虽不明白意思,却是倒背如流。这个四五岁的孙女,算是这个私塾先生的得意门生,爷爷也很趋时,时 而找些文白夹杂的新书来念,什么“天朗气清,恰日良辰,吾辈去旅行,柳暗花明,春满山城……”之类。
秀春还跟爷爷正经临过帖。这一手童子功,使她的字迹直到去世前,在手腕哆嗦、运笔难以控制的情况下,仍让吴为望尘莫及地风骨犹存。因此秀春的爷爷,对这个个能继承叶家烟火的女孩,倒是钟爱有加。
墨荷嫁到叶家以后,与昔日生活大变。叶家的屋子,下雨漏雨,刮风漏风,不下雨不刮风的时候,就从房梁上往下掉老鼠或是掉长虫。
她喂猪、喂鸡,做一大家子的饭、刷一大家子的碗,还得缝一大家子的衣服、袜子、鞋……却样样还不称大家的心。
她做得太多,就有太多的不是可以数落。她和家里的长工没了两样,分明也是了一个长工。
墨荷轻蔑地想,叶家的人实在比自己娘家还会摆谱,也不知道自己没嫁过来以前,叶家人是怎么活的!
女人对女人是苛刻而锐利的。墨荷对叶家的轻蔑有多少,婆婆和小姑姐就能体味多少,一分也疏漏不了。她们就更加变着法儿折磨这个新进门的,轻蔑她们的女人。
阶级之间的斗争也好,国家之间的战争也好,政客之间的勾心斗角也好,个人之间的血债也好……总会有个尽头。杀了,剐了,抢到手了,胜利了……也就了结了。
女人之间呢?
自一八七九年的娜拉出走到现在,女权主义者致力于男女平等、妇女解放的斗争已经一白多年,可谓前仆后继。岂不知有朝一日,真到男女平等、妇女解放的时候,她们才会发现,女人的天敌可能不是男人,而是女人自己,且无了结的一天,直到永恒。
严格地说,叶家算不得虐待儿媳妇,不打不骂,给饭吃,给衣穿。
小姑姐只管盘坐在炕上发号施令,闹得墨荷放下簸箕拿起筲,说喘气的工夫也没有可能太夸张,说方便的时间都没有,倒还恰如其分。
一个穷家,居然也能想出那许多折腾人的事情来!那能想出这些活计的脑袋,不是天才又是什么?
小姑姐果然聪明过人,倒也不仅仅表现在如何支使墨荷这一桩事情上。她是样样累,样样拔冲。就连她的头发是不是比他人黑,也是她的一桩心事。更不 要说在墨荷没过门以前,她是村子里顶尖的美人……也就难怪她最后累得生痨病而死,至于秀春的奶奶,只不过添了晚上抽烟袋的习惯,喂了一天的猪,喂了一天的 鸡,做了一天一大家子的饭,刷了一天一大家子的碗,缝补了一天一大家子的衣服、鞋、袜以后,墨荷别指望躺到炕上歇歇腿,去睡那世上再苦再穷的人也得睡的那 一觉。她得服侍婆婆抽烟。
秀春的奶奶抽一袋,就让墨荷装一袋、点一袋,一直抽到三星上来。有时秀春的奶奶都睡了一觉,醒过来,接着抽。
一穷二白的叶家,自叶志清的媳妇娶进门后,即刻有了地主的修养和脾性。可见地主的修养和脾性以及对他人的欺压剥削,未必只和劳资关系、生产资料什么的有关。奶奶的一统天下,直到叔叔娶进媳妇,也就是秀春的婶子之后,才有了较为彻底的改观。
如果说到秀春的婶婶,就必得先交代秀春的叔叔是什么样的角色,方见得婶婶的不同凡响。就好比武林中人看那对手惯于使用的家伙,便大约可知对手的路数。秀春的叔叔在村里开小杂货铺,卖个油盐酱醋。从前倒也见过世面,在大铺子里当过伙计,只因手脚不老实,让东家炒了鱿鱼。
叶家的确乏善可陈。“君子之泽,五世而斩”,不要说五世,叶家连一世之泽也谈不上。那样一个老实巴交的乡下秀才,怎么会养出不是手脚不老实,就 是挪用公款、被人通缉的儿子?这里指的是,不久以后买卖学成的叶志清,刚被一家银行录用,就因逛窑子挪用公款,不得不逃之天天那一档子事。叔叔娶进的女人 和他很匹配,“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的说法,绝非信口胡言。
婶婶刚嫁过来的时候,秀春的奶奶也曾打算给她一个下马威,像制伏秀春的妈妈那样,一举制伏秀春的婶婶。
那天奶奶也没让秀春的婶婶干什么重活,不过是吩咐她去磨豆子。磨豆子的活计有什么累?哪家农村妇女没有磨过豆子?
可是她一上来就喝了卤水。想来早在娘家的时候,她就谋划好了。
也不是一上来就喝,而是披头散发、呼天抢地、村前村后地先跑了几圈。她一面跑,一面尖厉地号啕着:“老天爷呀,我是不能活了,不能活啦!这老叶家就是不让媳妇活呀!——”好像叶家人就跟在后面追杀。
她跑了多少个圈,村里人就跟在她后面跑了多少个圈。乡下的日子太单调、太没有色彩、太寂寞了,尤其对于胸无大志,也就是说企图不大,却不排除心怀一点乱头的女人。除了鸡鸭猪狗,除了干活,除了一身破衫,还有什么?
特别是冬天,冰雪封了万物,天上地下一片死白,人人都躲在屋子里猫冬,只有屋顶上那点炊烟,才袅袅地生出一点活气。
春夏之季好一点?可那景物,一辈子地看下来,也腻烦了。山从没有崩一方,地从没有陷一块,永远地依旧。人不光靠景物来陶冶,还得靠事件来激活。突然出现这样一个生动而又富有感召力的女人,谁能不跟着跑,谁能不跟着激动呢?
村前村后跑回来之后,就舀了一碗卤水,真舀还是假舀,聪明过人的小姑姐也忘了扒着她的碗查看查看。
婶婶也没有真喝,只不过把卤水碗“哐——”的一声砸在了门口,接着就是口吐白沫,眼睛翻白。一家人又是灌凉水,又是掐人中。
农村里很多女人都会这一手,不知墨荷是不会还是不屑。
想来是不屑,一个嗜好知识的人,常常不屑于去干于生计非常实惠的事,反倒会吃知识的很多亏。面对这个缤纷多彩的世界,他们最拿手的办法就是自闭,叫他们“窝囊废”也无不可。
因此,秀春的妈妈没有在这方面给她做下结实的铺垫,秀春一生凡事忍气吞声,墨荷是应该负有责任的。
穷凶极恶、从来不信因果报应的叔叔,纵身一跃掠仕了婶婶的头发,稳、准,狠地像是套住一匹烈马,扬起拳头就要让她灿烂出一些颜色的时候,婶婶就像练过武功。回身就是一脚,直捣叔叔的鸡巴。叔叔立时脸色煞白,捂着肚子蹲在地上起不来了。
两口子哪有不打架的?在农村,打架就是打架,是很务实,很具体的力的较量,不像城里人,把只务虚不务实的吵架也叫做打架。
此后他们又比试了几次。在村子里战无不胜的叔叔,从此不能再拔头筹,也从此开始了北的记录。
婶婶也没什么绝活,就是专踢叔叔的鸡巴。一个敢踢男人命根子的女人,是何等了得的女人!
男人又是如何爱惜自己的命根子!又如何为了他们的命根子,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
以后叔叔见了婶婶,就像兔子见了鹰。
不谈满腹经纶,肚子里也算有些文章的爷爷,在这样的女人面前,除了仰面顿足说些“家门不幸,家门不幸——”的空话,还能指望这酸腐的穷秀才有什么作为?奶奶也再不敢招惹婶婶,不但不敢招惹她,反倒让她制伏了。
小姑姐也再不敢吩咐她什么,只要她皱着眉头,发出一声“啊?——”小姑姐马上就含糊其辞,不再重复她的指令。
可这并不等于奶奶就会对另一个媳妇手软。奶奶甚至用更加升级的办法折磨墨荷,以笼络、讨好婶婶。
墨荷本应痛恨叶家,可她最不能忍受、最让她难堪的却是叶志清的吹牛。
到了叶家她才知道,聘礼上的字是教私塾的公公写的。叶志清不过是能写一点,会算一点,和她上过洋学堂的兄弟不可同日而语。
叶志清可以嫖窑子,可以让她每年生育一个不能成活的孩子,可以让她奴仆般地服侍……虽则她心怀不满,却也说不出什么,那可不是男人分内的事?而 吹牛却是绝对不可原谅、这种痛恨,不但殃及她的后代,也殃及与吹牛有所关联或从吹牛派生出来的,比如说伪善、撒谎这一类比之杀人越货、贪赃枉法等等不足挂 齿的毛病。
从墨荷开始往下,她们家的女人,对人的要求实在是太苛刻了、就连那些伟哉大哉的人物也难免不撒谎,不伪善,又何况芸芸众生?
禅月读大学的时候,正是吴为事业的峰巅,爱好文学的人,可以说是无人不识卿。有个外系的男生问地:“听说作家吴为的女儿就在你们系渎书?”
禅月脸上哪怕最敏感的那几条肌肉也不曾牵动丝毫,“不知道。”地回答道。
直到大学毕业,也没几个同学知道她是吴为的女儿:
更何况吴为也不是没有伪善、撒谎的时候,比之他人的伪善、撒谎,情节可能更为严重、虽然没有混迹于贞节女人队伍的妄想,却在几十午的时间里避而不谈,遮遮掩掩有个私生子的隐情。如此,她有什么资格对他人的伪善、撒谎不肯通融?
对于叶家,墨荷最有力的反抗就是回娘家、它的娘家,因为颇具实力而非同一般人的娘家。
娘家是每个无能、嫁作他人妇的女人惟一退身之地;虽不能从根本十解决她们的难题,总能给她们一个缓冲的机会,让她们和困难暂时拉开距离.稍事喘息,即便学至博士的现代女子,这一隅之地恐怕也是不可或缺的。多年后秀春惨痛地想,她却连这样一块退身之地也没有。
吴为算是三生有幸,如果她没有这块退身之地,可能早巳粉身碎骨,而叶莲子留给她的这块退身之地,吏让人叹为观止。他人哪里晓得,吴为不过徒有一 副皮囊而已,每逢由于她的任性、轻率、兴之所至……冒犯天下,又没有勇气承受世人讨伐之时,正是是叶莲子撑起她的那副皮囊,替地活下来的。她又算是不幸、 偏偏在不是她的过错,不过为情所困却被逼得几近崩溃之时,叶莲子撒手而去,绝了她最后的退路。在痛失“极地”的绝望时刻,她丧失理智地犯下了足以毁灭她余 生的大过,所以叶莲子一去,她也就去了,人们看到的。跳过是她那副还没有败去的皮囊、秀春外祖父家,是个山清水秀的地方,满族四大发祥地之一,谈不上仁人 杰地灵,却称得起物华天宝。
难怪中国对外开放以后,一位来访的美籍华人作家间吴为:“你是不是出身于一个满族的贵族之家?”
“为什么?”
“看你的额头和鼻子。因为我们家是,我熟悉这种额头和鼻子。”“不是。”她决然地回答说。
反正叶家绝对不是,叶家是从山东逃荒过来的贫农。这从地小脚拇趾外侧另有一粒大如小米粒的趾甲,就能准确无误地确定,地是那山东贫农的种。
叶莲子也从来不曾对她谈过曾外祖父的家族史。即便曾外祖父是满族的一个贵族,她也只能是贵族和贫农的杂种。人们也不难从吴为品位的驳杂,得到杂种的印证。
每次回娘家,墨荷只让叶志清送到村于门,从来不让他跟进娘家门,他也就不进。
也许是那物华天宝的地界让叶志清白惭形秽,也许是秀春外妍父家那高墙大院里鸣鸣狗叫、人声鼎沸的气势对他有种威慑力,一个只会吹吹小牛,还没有修炼到气壮山河那个地界的人,一旦面对真刀真枪,底子里先就发了虚。
也许他们两个人都觉得,关于叶家和叶志清.墨荷的娘家人还是知道得越少越好.在叶家的生活、处境,墨荷对娘家人也是只字不提,她丢个起受虐待的面子。
不让丈夫进自己娘家的门,恐怕在二十世纪末的庄市面上也会遭人非议。而一个乡下女人二十世纪初,就有这样的惊世骇俗之举,可见她是如何地任性好强,也可见她对叶家的报复之心——种殃及池鱼、不算大气的报复。
当然,这和她不但不爱叶志清,也看不起叶志清至极有关。
如果那时叮以离婚,像她这样的女人,非和叶志清离婚不可。
奇怪的是她也很少让秀春跟着回娘家,这很不合乎乡下女人的规矩和思路,如果说是看不起叶志清,为什么也不带秀春回娘家?是嫌弃秀春冥顽不化,不 知厉害深浅非要到世上受一遭?也许没想到自己会死得那么早,觉着和秀春的缘分还长着呢。因为墨荷老是回娘家,秀春对母亲的慈爱没有留下多少记忆。留下印象 的大约只有一两次。
一次秀春在街上玩,迎面撞上一头猪。那头猪大得像牛犊,不但把她撞倒;还把她撞得当场昏厥。墨荷以为她死了,哭得死去活来。等她缓醒过来,看到 妈妈吓成那个样子,不但没有像多数孩子那样就势发挥地哭闹,大赚一把以物质形式支付的呵护或抚慰,反倒咧着没有血色的嘴,默默地笑了。
再一次就是在外祖父的丧宴上。她等不及上菜,空心吃了一办蒜。蒜味直捣她的小心窝,辣得地捂着心口嗷嗷叫,墨荷不知她得了什么病,急得踢倒了凳 子,撞翻了席面……事后秀春觉得辣这——场也算值得。这种为了一个无须证实的答案不惜工本的思路本就反常,而于一个仅仅四五岁的孩子,是更加地反常了。
墨荷是个美丽的女人。一个女人,又美丽,该是很不幸的。但她没有走出农村,相对来说还不算过于复杂。美丽的女人大多任性而多情。倒不一定对他人,对自己何尝不可多情!所谓“艳若桃李,冷若冰霜”的人,可能更加自作多情,不然就像糟践了这份美丽的造化。
这个方圆几十里都数得上的美人,在乡下的枯寂日子里,何以消耗她饱满的感情?既不能参加party,与哪个风流倜傥的男人共舞;也不能在影视上 出尽风头,掠获若干崇拜者;更不可能在美术展、音乐会仁与哪位趣味相投的男士一见钟情……只能自己给自己制造点欢爱,享受一下爱情的幻觉。
不要以为一个没有读过《白雪公主》的乡下女人就没有对白马王子的希冀,女人们自出生起,就在等待一个白马王子,那是女人与生俱来的本能,直到她们碰得头破血流,才会明白什么叫做痴心妄想。
要想给自己制造点欢爱,在那穷乡僻壤,谈何容易?
能够称得上华彩的片段,可能就是到了七月,过了处暑。那时候,青麻桃似的榛子壳儿,沉郁的残绿里就驳杂、斑斓、沉湎着酒红。如果没有一种自在、自信、沉醉和成熟,淮敢出此心裁、创意,把这样两种大反大逆的颜色放在一起!
那栋子仁儿也就粒粒饱满了。
墨荷就可以放下没完没了的劳作,和女人们一同上山采榛子。那是生活在山脚下的庄户女人惟一名正言顺具有休闲性质的活动。
一到山脚,墨荷就远离了伙伴,一头钻进榛子棵儿,并不急着运动两只手赶紧把榛子收归已有,而是窝在榛子棵儿里,欣赏那榛子壳儿的颜色,心里叹着,好漂亮的颜色,好漂亮的颜色啊!
再不就采一颗,愣一愣,想一想。这是采给他的,而那个他又似乎不是叶志清。
回到家里,一颗颗挑、一颗颗选,选出那最饱满的,用牙轻轻一“垫”,壳儿就裂了,棒子仁儿也就剥出来了。再一颗颗收起那些榛子仁儿,心想,这是留给他的,而那个他也似乎不是叶志清。
即便叶志清回到家里,吃光那些圆圆溜溜去了壳儿的榛子仁儿,她也不觉得是叶志清吃的。
榛子吃多了上火,有一年直吃得叶志清两眼眵目糊,鼻子直流血,可那不是她的事。
她就这样双眼隙咙、两颊羞红地想像着一个意中的男人。而那男人是如何地中意,地又是说不清楚的。
不过她的想像却混杂着颜色。一般来说,想像是没有颜色的,就像梦是没有颜色的一样。可是她的想像,常常带着处暑之后榛子壳儿的残绿和酒红,就像极少、极少数的人,偶尔会在梦中梦见颜色。
吴为后来能在十分孤绝的情况下,为自己制作、演出一些生活小品,勉力地让他人、更让自己相信,她的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很可能是传袭了外祖母墨荷这方面的基因。
她拨弄着那些榛子,自己一颗也舍不得吃;可是还有秀春呢,她看看秀春,再精益求精,仔细剔出稍有缺损的榛子,分给她惟一存活的孩子。
秀春只能等着,从留给那个并不存在的男人的存货里筛出来的那几颗榛子。
——和吴为后来对待叶莲子以及对待禅月的态度很不相同。
这就是为什么有一天胡秉宸突然对吴为说:“我从没有得到过你的心。”
吴为回说:“你这样说有没有良心?从和你相爱到现在,哪个男人人过我的眼?”
胡秉宸认真地想了想,说:“不,不是有关男女的问题……我说不准确。”
其实症结在于,比之她的外祖母墨荷,也许还有叶莲子,还有禅月,吴为很可能对不起爱她的那些男人,严重一点说,她也许坑骗了那些爱她的男人。除 了恋爱时期的短期行为,她从不能把对哪个男人的情爱放在叶莲子或是禅月的血缘之上,——虽说这是两种不同的爱,并不矛盾,任何人都可以兼容并蓄,但在吴为 却是例外。
她对胡秉宸的爱,只能是一种可以交出生命,却无法交出完整的心的爱,永远熬煎在非此即彼,不能平分秋色的歉疚中。并非吴为不愿或不忠实于胡秉宸,等到我们渎完吴为的一生,便可知道这例外的由来。
除此之外,很多方面,吴为可能更接近这个无缘一见的外祖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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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厢房的老王头和叶家一样,都是穷苦之人,方方面面无望在日常生活中铺陈的人家,只能在他们重大的人生节目上,对无望隆重地做一次无望的补偿。
这最后的铺陈,却以喜庆的方式进行叙述,特别唢呐的尖峭高昂,更是撕天裂地、大热大闹、大惨大烈。吹鼓手们好像不是给老王头送殡,而是有机会豁 出劲来发泄一场悲喜交加。在唢呐恣意放纵的冲击下,敏感、生来就对“过分”不适的秀春,陡然生出莫名的不安。她才想起很长时间没有看到妈妈了。路上没有, 院子里没有,屋子里没有,炕上也没有……她来到后院的菜园子。菜园子差不多是每家每产堆放垃圾的地方。一个穷家能舍弃的东西,除了让人想到物尽其极的穷 困,还能有什么?
妈妈活着的时候,种莱是妈妈的事情。这些活计,还要晚一点才轮到秀春的头上。所以秀春那时只看得见菜园子里的颜色,还看不见园子里的寒碜、败破,朽木断石、碎碗烂锅……
菜园子后面就是山。山的暗影随着太阳时而东移,时而西落,菜园子里的一切也就有了时明时暗的对比。妈妈去世以后,这里更是秀春一个常来常往的劳作之地,直到她离开这块土地,那经久的、明暗之间的起落转换,于她是好还是不好呢?
园子里种着庄稼人平平常常的菜蔬,倭瓜、黄瓜、茄子、土豆、白菜什么的、正是春夏之交,各种菜花你方开罢我登场,园子里该是有点活气的。
每到菜园子秀春就会想,为什么除了茄子花,别种菜花大都是黄色的?豆角花倒是该红的红、该绿的绿,她却喜欢上了颜色不一般的茄子紫,也把对茄子紫的喜爱,遗传给了吴为和禅月。
后来有了喜欢做文章的人,连颜色也不放过,从对各种颜色的喜爱,去推断人们的性格,喜欢茄子紫的人,据说浪漫而神秘。这种推断,和秀春的选择其实关系不大。
秀春在菜园子里找来找去,终于看到草棚子里有张像脸又不像脸的东西,虚虚实实隐现在草棚子的暗影里。
她被那张像脸又不像脸的东西吓了一跳。
菜园子里突然有了荒凉之意,虽则菜秧子上的花还千朵万朵地开着,可就一朵朵地沉下脸,显出凋敝。
即便太阳西落时也显得轻如云黛、遥不可及的山的暗影,此时却重重地压了下来,无声地向菜园子逼近,一霎间就将菜园子和秀春罩了个严严实实。
这时秀春听见有人叫她,“秀春,是我,我在这儿。”
妈妈!是妈妈?
她走进草棚子,脸对脸地瞧着妈妈,怎么看,怎么也不是妈妈的模样-地伸出小手,迟迟疑疑地摸索着妈妈的脸,妈妈就捉住她的小手,握在了自己的手里。何止是妈妈的手,整个妈妈似乎都化作了一缕不可在握的烟尘……
可手掌上的暖意、粗粝,却还是活生生的,依然是秀舂熟悉的……她不能说那不是妈妈;她心迷意乱……又在倏忽间感知,一个母女二人灵魂同时出窍,明明白白只能束手待毙、肝肠寸断的时刻到了。秀春最后断定,不,那女人已经不是妈妈了。
后来她知道,这就是“走形”。所谓“走形”就是人的灵魂已经远去,留下的,不过是一副暂时没有败去的皮囊。
谁的眼睛这么“毒”,能够看出“走形”不“走形”?秀春却有这样的异禀。类似的情况,曾在,也将在她的身上反复出现。好比为了阻断吴为与胡秉宸 的情爱,几乎闹到她们母女感情破裂也在所不惜,好像吴为不是谈情说爱,而是去上断头台。吴为多少继承了她的这副眼力。叶莲子去世后,她最担心的就是难免不 在比她年长许多的胡秉宸身上,眼见“走形”的一天,这也是她后来总是逃避和胡秉宸长相厮守的一个不大可也不小的原因。
对此,吴为又不肯、不能说出一个字,她总觉得天机不可泄露。由此可见,吴为的胆小,不是一般的胆小,正像前面说过的那样,而是非常地小,毫然成 为“活”的一大障碍。她怎会胆小到如此违反常情的地步,的确让人难以理解,以至于不可原谅;不知这是天生,还是后天什么原因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