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礼者,殊事合敬者也(2)。乐者,异文合爱者也(3)。礼乐之情同故明王以相沿也。故事与时并(4),名与功偕(5)。
故钟、鼓、管、磬、羽、蘥、干、戚(6),乐之器也;屈、伸、俯、仰、缀、兆、舒、疾(7)
,乐之文也。簠、簋、俎、豆、制度、文章(8),礼之器也;升降、上下、周还、裼、袭(9),礼之文也。
故知礼乐之情者能作,识礼乐之文者能述(10)。作者之谓圣,述者之谓明。明圣者,述作之谓也。
【注释]
(1)本节选自《乐记.乐论》。(2)殊事:规定高低贵贱的差别。合敬:使人们相互警重。(3)异文:用不同艺术形式影响人心。合爱:使人们相互亲近。(4)事:指制礼作乐。并:相合。(5)名:指为礼乐命名。偕:相符。(6)钟、鼓、管、磬:都是古代的乐器。羽、蘥(yue)、干、戚:都是古代舞蹈时的道具。(7)屈、伸、俯、仰:指舞蹈的各种姿势。缀:指舞蹈的行列。兆:指舞者活动的区域。舒、疾:指舞蹈节奏的舒缓、疾速。(8)簠、簋、俎、豆:都是古代祭祀或宴饮时盛事物的器皿。制度、文章:指各种礼仪的规定。(9)周还(xuan):同“周旋”,指回旋的动作。裼(xi):袒开上衣。袭:掩住上衣。(10)述:传承。
【译文】
礼用来规定人的高低贵贱的差别,使人们相互敬重。乐用不同形式来影响人心,使人们相互亲近。礼和乐的本质相同,因此历代英明的君王都以礼乐相沿袭。他们制礼作乐都依据时代的变化,为礼乐命名都要与建功立业相吻合。
因此,钟、鼓、管、磬、羽、蘥、干、戚这些乐器和舞具,都是乐的用具:屈、伸、俯、仰等舞姿,排列聚散和舒缓疾速的动作,都是乐的表现情状。簠、簋、俎、豆等器具和各种规格规定,都是礼的工具;升降、上下、回旋、袒衣掩衣,都是礼的表现形式。
所以,凡是懂得礼乐性质的人就能制礼制乐,不只要懂得礼和乐的表现形式的人则能传承礼乐。制礼制乐的人叫做“圣”,传承礼乐的人叫做“明”和“圣”,就是传承和创制的意思。
【读解】
要作统治者,起码的条件是要懂得礼和乐,不只要懂得礼和乐的表现形式,而且要懂得礼和乐的基本原理。这个要求同今天要求作干部的人要有大专以上的文凭——即具备相当的知识和文凭水平——相类似。换句话说,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才能担当相应的职务。
懂得形式是比较容易的事,道听途说、现场观察或耳濡目染都容易懂得,只要不是太笨,似乎的需要特殊的训练。要懂得原理就不那么容易了,即不光要知道怎样做,还要知道为什么遮掩做。
大概历来能够做到在原理(根本)上懂得人并不多(这要求有相当的修养和悟性)所以才会成称为“圣”,也就是最高层次了。做统治者做到这层次,往往比较开明,不会像只懂得皮毛的人那么机械和顽固,能够随着情况的变化,只要保持基本原则和精神森不变,就可以不拘泥于外在的表现形式。
制度,规则的生命,应当随时代的变化而变化,否则将会变成僵死的桎梏。儒家学者在这个问题上保持了情形的头脑,这大概与他们在那个“”礼崩乐坏“的时代频频碰壁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