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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译”与“文学的阶级性”(3)  > 返回《二心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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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我在开头曾有“以硬自居了,而实则其软如棉,正是新月社的一种特色”这些话,到这里还应该简短地补充几句,就作为本篇的收场。

《新月》一出世,就主张“严正态度”〔61〕,但于骂人者则骂之,讥人者则讥之。这并不错,正是“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虽然也是一种 “报复”,而非为了自己。到二卷六七号合本的广告上,还说“我们都保持‘容忍’的态度(除了‘不容忍’的态度是我们所不能容忍以外),我们都喜欢稳健的合 乎理性的学说”。上两句也不错,“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和开初仍然一贯。然而从这条大路走下去,一定要遇到“以暴力抗暴力”,这和新月社诸君所喜欢的 “稳健”也不能相容了。

这一回,新月社的“自由言论”遭了压迫,照老办法,是必须对于压迫者,也加以压迫的,但《新月》上所显现的反应,却是一篇《告压迫言论自由者》〔62〕,先引对方的党义,次引外国的法律,终引东西史例,以见凡压迫自由者,往往臻于灭亡:是一番替对方设想的警告。

所以,新月社的“严正态度”,“以眼还眼”法,归根结蒂,是专施之力量相类,或力量较小的人的,倘给有力者打肿了眼,就要破例,只举手掩住自己的脸,叫一声“小心你自己的眼睛!”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年三月上海《萌芽月刊》第一卷第三期。

〔2〕《新月》月刊团体指新月社。参看本卷第8页注〔7〕。

〔3〕争“言论自由”的文字指《新月》月刊第二卷第六、七号合刊(一九二九年九月)上刊载的胡适的《新文化运动与国民党》、罗隆基的《告压迫言 论自由者》和编者的《敬告读者》等。后者以同人的名义说:“我们都信仰‘思想自由’,我们都主张‘言论出版自由’,我们都保持‘容忍’的态度(除了‘不容 忍’的态度是我们所不能容忍以外),我们都喜欢稳健的合乎理性的学说。”当时新月派虽然高喊“争‘言论自由’”,但实际上却反对人民有真正的言论自由。

〔4〕梁实秋参看本卷第92页注〔3〕。他在《新月》第二卷第六、七号合刊发表的《论鲁迅先生的“硬译”》中写道:“曲译诚然要不得,因为对于 原文太不忠实,把精华译成了糟粕,但是一部书断断不会从头至尾的完全曲译,一页上就是发现几处曲译的地方,究竟还有没有曲译的地方;并且部分的曲译即使是 错误,究竟也还给你一个错误,这个错误也许真是害人无穷的,而你读的时候究竟还落个爽快。死译就不同了:死译一定是从头至尾的死译,读了等于不读,枉费时 间精力。况且犯曲译的毛病的同时决不会犯死译的毛病,而死译者却有时正不妨同时是曲译。所以我以为,曲译固是我们深恶痛绝的,然而死译之风也断不可长。”

〔5〕《文艺与批评》鲁迅翻译的苏联文艺批评家卢那察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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