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裕藻,沈尹默,周树人,李泰,钱玄同,沈兼士,〔5〕周作人。
〔1〕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京报》。
许广平在她所保存的这一宣言的铅印件旁写有附注:“鲁迅拟稿,针对杨荫榆的《感言》仗义执言,并邀请马裕藻先生转请其他先生连名的宣言。”
〔2〕 评议部 即评议会。根据《国立北京女子师范大学组织大纲》,学校的领导机构为评议会,由校长、教务主任、总务主任及公选出的十名教授共同组成。
〔3〕 指杨荫榆的《对于暴烈学生之感言》,一九二五年五月二十日《晨报》以《“教育之前途棘矣!”杨荫榆之宣言》为题,曾予刊载。
〔4〕 指女师大国文系主任马裕藻和代主任黎锦熙。
〔5〕 马裕藻(1878—1945) 浙江鄞县人,当时是北京大学国文系教授兼北京女子师范大学讲师和国文系主任。沈尹默(1883—1971),浙江吴兴人,当时是北京大学国文系教授兼女师大国文系讲师。李泰,河北阳原人,当时是北京大学教授兼女师大史地系主任。
沈兼士(1887—1945),沈尹默之弟,当时是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主任兼女师大国文系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