卿一员。从三品。古有太仆正,即其名也。后无正字,唯名太仆。梁置为列卿,隋品第三。龙朔为司驭正卿,光宅曰司仆卿,神龙复也。少卿二人。从四品 上。卿之职,掌邦国厩牧、车舆之政令,总乘黄、典车之属。凡监牧羊马所通籍帐,每岁则受而会之,以上尚书驾部,以议其官吏之考课。凡四仲之月,祭马祖、马 步、先牧、马社。
丞四人,从六品上。主簿二人,从七品上。录事二人,从九品上。府十七人。史三十四人,兽医六百人,兽医博士四人,学生一百人,亭长四人,掌固六人。丞掌判寺事。主簿掌印,勾检稽失,省署抄目。录事掌受事发辰。
乘黄署: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一人,从八品下。府一人,史二人,典事八人,驾士一百四十人,羊车小吏十四人,掌固六人。令掌天子车辂,辨其名数 与驯驭之法。丞为之贰。凡乘舆五辂,事具《舆服志》也。皆有副车,又有十二车,曰指南车、曰记里鼓车、白鹭车、銮旗车、辟恶车、皮轩车、耕根车、安车、四 望车、羊车、黄钺车、豹尾车,其车饰见《舆服志》也。属车一十有二。古者属车八十一乘,皇朝置十二乘也。乘舆有大驾、法驾、小驾,车服各有名数之差。若有 大礼,则以所御之辂进内。既事,则受而藏之。凡将有事,先期四十日,尚乘供马如辂色,率驾士预调习指南等十二车。
典厩署:令二人,从七品下。丞四人,从八品下。府二人,史六人。主乘六人,正九品下。典事八人,执驭一百人,驾士八百人,掌固六人。令掌系饲马牛,给养杂畜之事。丞为之贰。
典牧署:令二人,正八品下。丞四人,正九品下。府四人,史八人,监事八人,典事十六人,从九品下。主酪五十人。令掌牧杂畜,造酥酪脯腊给纳之事。丞为之贰。凡群牧所送羊犊,皆受之,而供廪牺、尚食之用。诸司合供者,亦如之。
车府署: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府一人,史二人,典事四人,掌固六人。令掌王公已下车辂,辨其名数及驯驭之法。丞为之贰。凡公已下,四轺车。一象辂,二革轺,三木辂,四轺辂。视其品秩而给之。兼给驭士也。
上牧监一人,从五品下。牧监,皆皇朝置也。副监二人,正六品下。丞二人,正八品上。主簿一人,正八品下。录事一人,府三人,史六人,典事八人,掌固四人。
中牧监一人,正六品下。副监一人,从六品下。丞一人,从八品下。主簿一人,从九品下。录事一人,府二人,史四人,典事四人,掌固四人。
下牧监一人,从六品下。副监一人,正七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上。主簿一人,从九品下。诸牧监掌群牧孳课之事。凡马五千匹为上监,三千匹已上为中 监,一千匹已上为下监,凡马之群,有牧长尉。凡马,有左、右监,以别其粗良,以数纪名,著之簿籍。细马称左,粗马称右。凡诸群牧,立南北东西四使以分统 之,其马皆印。每年终,监牧使巡按孳数,以功过相除,为
卿一员。从三品。古有太仆正,即其名也。后无正字,唯名太仆。梁置为列卿,隋品第三。龙朔为司驭正卿,光宅曰司仆卿,神龙复也。少卿二人。从四品 上。卿之职,掌邦国厩牧、车舆之政令,总乘黄、典车之属。凡监牧羊马所通籍帐,每岁则受而会之,以上尚书驾部,以议其官吏之考课。凡四仲之月,祭马祖、马 步、先牧、马社。
丞四人,从六品上。主簿二人,从七品上。录事二人,从九品上。府十七人。史三十四人,兽医六百人,兽医博士四人,学生一百人,亭长四人,掌固六人。丞掌判寺事。主簿掌印,勾检稽失,省署抄目。录事掌受事发辰。
乘黄署: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一人,从八品下。府一人,史二人,典事八人,驾士一百四十人,羊车小吏十四人,掌固六人。令掌天子车辂,辨其名数 与驯驭之法。丞为之贰。凡乘舆五辂,事具《舆服志》也。皆有副车,又有十二车,曰指南车、曰记里鼓车、白鹭车、銮旗车、辟恶车、皮轩车、耕根车、安车、四 望车、羊车、黄钺车、豹尾车,其车饰见《舆服志》也。属车一十有二。古者属车八十一乘,皇朝置十二乘也。乘舆有大驾、法驾、小驾,车服各有名数之差。若有 大礼,则以所御之辂进内。既事,则受而藏之。凡将有事,先期四十日,尚乘供马如辂色,率驾士预调习指南等十二车。
典厩署:令二人,从七品下。丞四人,从八品下。府二人,史六人。主乘六人,正九品下。典事八人,执驭一百人,驾士八百人,掌固六人。令掌系饲马牛,给养杂畜之事。丞为之贰。
典牧署:令二人,正八品下。丞四人,正九品下。府四人,史八人,监事八人,典事十六人,从九品下。主酪五十人。令掌牧杂畜,造酥酪脯腊给纳之事。丞为之贰。凡群牧所送羊犊,皆受之,而供廪牺、尚食之用。诸司合供者,亦如之。
车府署: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府一人,史二人,典事四人,掌固六人。令掌王公已下车辂,辨其名数及驯驭之法。丞为之贰。凡公已下,四轺车。一象辂,二革轺,三木辂,四轺辂。视其品秩而给之。兼给驭士也。
上牧监一人,从五品下。牧监,皆皇朝置也。副监二人,正六品下。丞二人,正八品上。主簿一人,正八品下。录事一人,府三人,史六人,典事八人,掌固四人。
中牧监一人,正六品下。副监一人,从六品下。丞一人,从八品下。主簿一人,从九品下。录事一人,府二人,史四人,典事四人,掌固四人。
下牧监一人,从六品下。副监一人,正七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上。主簿一人,从九品下。诸牧监掌群牧孳课之事。凡马五千匹为上监,三千匹已上为中 监,一千匹已上为下监,凡马之群,有牧长尉。凡马,有左、右监,以别其粗良,以数纪名,著之簿籍。细马称左,粗马称右。凡诸群牧,立南北东西四使以分统 之,其马皆印。每年终,监牧使巡按孳数,以功过相除,为之考课。
沙苑监一人,从六品下。副监一人,正七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主簿二人,从九品下。录事一人,府三人,史六人,典事四人,掌固二人。沙苑监, 掌牧养陇右诸牧牛羊,以供其宴会祭祀及尚食所用。每岁与典牧分月以供之。丞为之贰。若百司应供者,则四时皆供。凡羊毛及杂畜毛皮角,皆具数申有司。
大理寺古谓掌刑为士,又曰理。汉景帝加”大“字,取天官贵人之牢曰大理之义。后汉后,改为廷尉,魏复为大理。南朝又名廷尉,梁改名秋卿,北齐、隋为大理,加”寺“字。龙朔改为详刑寺,光宅为司刑,神龙复改。
卿一员,从三品。古或名廷尉,北齐加”寺“字。隋品第三。龙朔为详刑正卿,光宅为司刑卿,神龙复为大理卿。少卿二员。从四品上。卿之职,掌邦国 折狱详刑之事。少卿为之贰。凡犯至流死,皆详而质之,以申刑部。仍于中书、门下详覆。凡吏曹补署法官,则与刑部尚书、侍郎议其人可否,然后注拟。
正二人,从五品下。丞六人,从六品上。主簿二人,从七品上。录事二人,从九品上。府二十八人,史五十六人。正掌参议刑辟,详正科条之事。凡六丞 断罪不当,则以法正之。丞掌分判寺事。主簿掌印,省署抄目,勾检稽失。录事掌受事发辰。狱丞四人,掌率狱吏,检校囚徒,及枷杖之事。狱史六人,亭长四人, 掌固八人。问事一百四十八人,掌决罪人。司直六人,从六品上。评事十二人,从八品下。掌出使推核。评事史十四人。其刑法科目,已载于刑部。
鸿胪寺周曰大行人,秦曰典客,汉景帝曰大行,武帝曰大鸿胪。梁置十二卿,鸿胪为冬卿,去”大“字,署为寺。后周曰宾部,隋曰鸿胪寺。龙朔改为同文寺,光宅曰司宾寺,神龙复也。
卿一员,从三品。少卿二人。从四品上。卿之职,掌宾客及凶仪之事,领典客、司仪二署,以率其官属,供其职务。少卿为之贰。凡四方夷狄君长朝见 者,辨其等位,以宾待之。凡二王后及夷狄君长之子袭官爵者,皆辨其嫡庶,详其可否。若诸蕃人酋渠有封礼命,则受册而往其国。凡天下寺观三纲,及京都大德, 皆取其道德高妙、为众所推者补充,申尚书祠部。皇帝太子为五服之亲及大臣发哀临沛,则赞相焉。凡诏葬大臣,一品则卿护其丧事,二品则少卿,三品丞一人往。 皆命司仪,以示礼制。
丞二人,从六品上。主簿一人,从七品上。录事二人,从九品上。府五人,史十一人,亭长四人,掌固六人。丞掌判寺事。主簿掌印,勾检稽失。录事掌受事发辰。
典客署: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二人,从八品下。掌客十五人,正九品上。典客十三人,府四人,史八人,宾仆十八人,掌固二人。典客令掌二王后之版 籍及四夷归化在蕃者之名数。丞为之贰。凡朝贡、宴享、送迎,皆预焉。辨其等位,供其职事。凡酋渠首领朝见者,皆馆供之。如疾病死丧,量事给之。还蕃,则佐 其辞谢之节。
司仪署: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司仪六人,府二人,史四人,掌设十八人,斋郎三十三人,掌因四人,幕士六十人。司仪令掌凶礼之仪式及丧葬之具。丞为之贰。凡京官职事三品已上、散官二品已上、京官四品已上,如遭丧薨卒,量品赠祭葬,皆供给之。
司农寺汉初治粟内史,景帝改为大农,武帝加”司“字。梁置十二卿,以署为寺,以官为卿,隋为司农卿,龙朔二年改为司稼卿,咸亨复也。
卿一员,从三品上。少卿二员。从四品上。卿之职,掌邦国仓储委积之事,总上林、太仓、钩盾、导官四署与诸监之官属,谨其出纳。少卿为之贰。凡京百司官吏禄给及常料,皆仰给之。孟春藉田祭先农,则进耒耜,季冬藏冰,仲春颁冰,皆祭司寒。
丞六人,从六品上。主簿二人,从七品上。录事二人,从九品上。府二十分人,史七十六人,计史三人,亭长九人,掌固七人。丞掌判寺事。凡天下租及 折造转运于京都,皆阅而纳之,以供国用,以禄百官。主簿掌印,署抄目,勾检稽失。凡置木契二十只,应须出纳,与署合之。录事掌受事发辰。
上林署:令二人,从七品下。丞四人,从八品下。府七人,史十四人,监事十九人,典事二十四人,掌固五人。令掌苑囿园池之事。丞为之贰。凡植果树蔬,以供朝会祭祀。其尚食所进,及诸司常料,季冬藏冰,皆主之。
太仓署:令三人,从七品下。丞二人,从八品下。府十人,史二十人,监事十人。从九品下。令掌九谷廪藏。丞为之贰。凡凿窖置屋,皆铭砖为庾斛之数,与其年月日,受领粟官吏姓名。又立牌如其铭。
钩盾署:令二人,正八品上。丞四人,正九品上。府七人,史十四人,监事十人,从九品下。典事十九人,掌固五人。令掌供邦国薪刍之事。丞为之贰。凡祭祀、朝会、宾客享宴,随差降给之。
导官署:令二人,正八品上。丞四人,正九品上。府八人,史十六人,监事十人。从九品上。令掌导择米麦之事。丞为之贰。凡九谷之用,随其精粗、差其耗损而供之。
太原、永丰、龙门诸仓:每仓监一人,正七品下。丞二人,从八品上。录事一人,典事六人,府二人,史四人,掌固四人。仓监掌仓窖储积之事。丞为之贰。凡出纳帐纸,岁终上于寺司。
司竹监:监一人,正七品下。副监一人,正八品下。丞二人,从八品上。录事一人,府二人,史四人,典事三十人,掌固四人。司竹监掌植养园竹。副监为之贰。岁终,以竹功之多少为考课。
温泉监:泉在京兆府昭应县之西。监一人,正七品下。丞二人,从八品上,录事一人,府二人,史二人,掌固四人。温泉监掌汤池宫禁之事。丞为之贰。 凡王公已下至于庶人,汤泉馆有差,别其贵贱,而禁其逾越。凡近汤之地,润泽所及,瓜果之属先时而毓者,必苞匭而进之,以荐陵庙。
京、都苑总监:监各一人,从五品下。副监一人,从六品下,丞二人,从七品下。主簿一人,从九品上。录事各三人,府八人,史十六人,亭长四人,掌固六人。苑总监掌宫苑内馆园池之事。副监为之贰。凡禽鱼果木,皆总而司之。凡给总监及苑内官属,人畜出入,皆为差降之数。
京、都苑四面监;监各一人,从六品下。副监一人,从七品下。丞二人,正八品下。录事一人,府三人,史三人,典事六人,掌固四人。四面监掌所管面苑内宫馆园池,与其种植修葺之事。副监为之贰。丞掌判监事。
诸屯:监一人,从七品下。丞二人。从八品下。诸屯监各掌其屯稼穑。丞为之贰。凡每年定课有差。
九成宫总监:监一人,从五品下。副监一人,从六品下,丞一人,从七品下。主簿一人,从九品下。录事一人,府三人,史五人。宫监掌检校宫树,供进炼饵之事。副监为之贰。
太府寺《周官》有太府下士,掌财赋。秦、汉已后,财赋属司农少府。梁始置太府卿,掌帑藏。龙朔改为外府,光宅改为司府,神龙复为太府寺也。
卿一员,从三品。即后周太府中大夫。少卿二员。从四品上。卿掌邦国财货,总京师四市、平准、左右藏、常平八署之官属,举其纲目,修其职务。少卿为之贰。以二法平物。一曰度量,二曰权衡。凡四方之贡赋,百官之俸秩,谨其出纳,而为之节制焉。凡祭祀,则供其币。
丞四人,从六品上。主簿二人,从七品上。录事二人,从九品上。府十五人,史五十人,计史四人,亭长七人,掌固七人。丞掌判寺事。凡正、至大朝所贡方物,应陈于殿廷者,受而进之。
两京都市署:京师有东西两市,东都有南北两市。令一人,从六品上。丞各二人,正八品上。录事一人,府三人,史七人,典事三人,掌固一人。京、都市令掌百族交易之事。丞为之贰。凡建标立候,陈肆辨物,以二物平市,谓秤以格,斗以概。以三贾均市。贾有上、中、下之差。
平准署:令二人,从七品下。丞四人,从八品下。录事一人,府六人,史十三人,监事二人,从九品下。典事二人,价人十人,掌固十人。平准令掌供官市易之事。丞为之贰。凡百司不任用之物,则以时出货。其没官物,亦如之。
左藏署:左右藏令,晋始有之,后代因之。皇家左藏,有东库、西库、朝堂库。又有东都库。各木契一,与太府主簿合也。令三人,从七品下。丞五人, 从八品下。府九人,史十八人,监事九人,从九品下。典事一人,掌固八人。左藏令掌邦国库藏。丞为之贰。凡天下赋调,先于输场简其合尺度斤两者,卿及御史监 阅,然后纳于库藏,皆题以州县年月,所以别粗良,辨新旧。凡出给,先勘木契,然后录其名数,请人姓名,署印送监门,乃听出。若外给者,以墨印印之。凡藏院 之内,禁人燃火,及无故入院者。昼则外四面常持仗为之防守,夜则击柝,而分更以巡警之。
右藏署:令二人,正八品上。丞三人,正九品上。府五人,史十人,监事四人,从九品下。典事七人,掌固十人。右藏令掌国宝货。丞为之贰。凡四方所献金玉、珠贝、玩好之物,皆藏之。出纳禁令,如左藏。
常平署:汉宣帝时,始置常平仓,以平岁之凶穰。后汉改为常满仓,晋曰常平,后魏曰邸阁仓。隋于卫州置黎阳仓,洛州置河阳仓,陕州置常平仓,华州 置广运仓,转相委输,漕关东之粟,以给京师。国家垂拱初,两京置常平署,天下州府亦置之。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二人,从八品下。府四人,史八人,监事五 人,从九品下。典事五人,掌固六人。常平令掌仓储之事。丞为之贰也。
国子监国子之义,见《周官》。晋武始立国子学。北齐曰国子寺,隋初曰学,后改为寺,大业三年改为监。龙朔曰大司成,光宅曰成均,神龙复为国子监也。
祭酒一员,从三品。《周官》曰师氏、保氏。汉始置祭酒博士,历代因之。隋祭酒,品第三。龙朔、光宅,随曹改易。司业二员。从四品下。隋大业三 年,始置司业一人,从四品。官名随曹改易。祭酒、司业之职,掌邦国儒学训导之政令,有六学。一国子学、二太学、三四门、四律学、五书学、六算学也。凡春秋 二分之月,上丁释奠于孔宣父,祭以太牢,乐用登歌轩悬。祭酒为初献,司业为亚献。凡教授之经,以《周易》、《尚书》、《周礼》、《仪礼》、《礼记》、《毛 诗》、《春秋左氏传》、《公羊传》、《谷梁传》各为一经,《孝经》、《论语》兼习之。每岁终,考其学官训导功业之多少,为之殿最。
丞一人,从六品下。主簿一人,从七品下。录事一人,从九品下。府七人,史十三人,亭长六人,掌固八人。丞掌判监事。凡六学生每岁有业成上于监者,以其业与祭酒、司业试所习业,上尚书礼部。
国子博士二人,正五品上。助教二人,从六品上。学生三百人,典学四人,庙干二人,掌固四人。博士掌教文武官三品已上、国公子孙,二品已上曾孙为 生者。生初入,置束帛一篚,酒一壶,修一案。每岁生有能通两经已上求出仕者,则上于监。堪秀才进士者,亦如之。典学掌抄录课业。庙干掌洒扫学庙。
太学博士三人,正六品上。助教三人,从七品上。学生五百人。太学博士掌教文武五品已上及郡县公子孙,从三品曾孙之为生者。教法并如国子。
四门博士三人,正七品上。助教三人,从八品上。四门博士掌教文武七品已上及侯伯子男子之为生者,若庶人子为俊士生者,教法如太学。学生五百人。直讲四人,掌佐博士助教之职。大成二十人。通四经业成,上于尚书吏部,试登第者,加阶放选也。
律学博士一人,从八品下。太宗置。助教一人,从九品上。学生五十人。博士掌教文武官八品已下及庶人子为生者。以律令为专业,格式法例亦兼习之。
书学博士二人,从九品下。学生三十人。博士掌教文武八品已下及庶人之子为生者。以《石经》、《说文》、《字林》为专业,余字书兼习之。
算学博士二人,从九品下。学生三十人。博士掌教文武官八品已下及庶人之子为生者。二分其经,以为之业。习《九章》、《海岛》、《孙子》、《五曹》、《张邱建》、《夏侯阳》、《周髀》十五人,习《缀术》、《缉古》十五人。其《纪遗》、《三等数》亦兼习之。
《五经》博士各一人。五品下。旧无《五经》学科,自贞元五年一月敕特置《三礼》《开元礼》科,长庆二年二月,始置《三传》《三史》科,后又置《五经》博士。检年月,未获也。
广文馆博士二人。正六品上。天宝九载置,试附监修进士业者。置助教一人,至德后废也。
少府监秦置少府,掌山泽之税。汉掌内府珍货。梁始为卿。历代或置或省。隋大业五年,始分太府置少府监。龙朔改为内府,光宅改为尚方,神龙复为少府监。
监一员,从三品。秦、汉有少府,梁始为卿,隋改为监,从三品,少监,从四品。炀帝改为令,武德复为监,龙朔、光宅,随曹改易之。少监二员。从四 品下。监之职,掌供百工伎巧之事,总中尚、左尚、右尚、织染、掌冶五署之官属,庀其工徒,谨其缮作。少监为之贰。凡天子之服御,百官之仪制,展采备物,皆 率其属以供之。
丞四人,从六品下。主簿二人,从七品下。录事二人,从九品上。府二十七人,史十七人,计史三人,亭长八人,掌固四人。丞掌判监事。凡五署所修之物,则申尚书省,下所司,以供给焉。
中尚署:令一人,从六品下。丞四人,从八品下。府九人,史十八人,监作四人,典事四人,掌固四人。中尚令,掌供郊祀之圭璧、器玩之物。中宫服饰,雕文错彩之制,皆供之。丞为之贰。其所用金玉齿革毛羽之属,任土以时,而供送之。
左尚署:令一人,正七品下。丞五人,从七品下。监作六人,从九品下。典事十八人,掌固四人。左尚令掌供天子之五辂、五副、七辇、三舆、十有二车、大小方圆华盖一百五十有六,诸翟尾扇及小伞翰,辨其名数,而颁其制度。丞为之贰。
右尚署:令一人,正七品下。丞四人,从八品下。监作六人,从九品下。典事十三人,掌固十人。右尚署令供天子十有二闲马之鞍辔及五品三部之帐,备 其材革,而修其制度。丞为之贰。凡刀剑、斧钺、甲胄、纸笔、茵席、履舄之物,靡不毕供。具用绫绢、金玉、毛革等,所出方土,以时支送。
织染署:令一人,正八品上。丞二人,正九品上。监作六人,从九品下。典事十一人,掌固五人。织染令掌供天子太子群臣之冠冕,辨其制度,而供其职。丞为之贰。
掌冶署:令一人,正八品上。丞一人,正九品上。监作四人,从九品下。掌冶令掌熔铸铜铁器物。丞为之贰。凡天下出铜铁州府,听人私采,官收其税。若白镴,则官市之。其西北诸州,禁人无置铁冶及采铁。若器用所须,具名移于所由官供之。
诸冶:监一人,正七品下。丞二人,从八品下。录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监作四人,从九品下。典事二人,掌固四人。诸冶监掌铸铜铁之事。
北都军器监一人,正四品上。少监一人,正五品上。丞二人,正七品上。主簿一人,正八品上。录事一人,从九品上。府十人,史十八人,典事四人,亭长二人,掌固四人。军器监掌缮造甲弩,以时纳于武库。
甲坊署: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府二人,史五人,监作二人,从九品下。典事二人。
弩坊署: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府二人,史五人,监作二人,从九品下。典事二人。
诸铸钱监:绛州三十炉,扬、宣、鄂、蔚四州各十炉,益邓、郴三州各五炉,洋州三炉,定州一炉也。诸铸钱监以所在州府都督刺史判之。副监一人,上佐判之。丞一人,判司判之。监事一人,或参军或县尉知之。录事、府、史,士人为之。
诸互市:监各一人,从六品下。丞一人。正八品下。诸互市监掌诸蕃交易马驼驴牛之事。
将作监秦置将作,掌营缮宫室,历代不改。隋为将作寺,龙朔改为缮工监,光宅改为营缮监,神龙复为将作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