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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外边,天已蒙蒙亮。天气也冷得要命,可我觉得挺舒服,因为我身上正在拚命出汗哩。
我不知道他妈的往何处去好。我不想再去开旅馆,把菲芘的钱花光。因此未了儿我往克莱辛敦走去,从那儿乘地铁到中央大车站。我的两只手提籍就存在那儿,那儿的混帐候车室里也有的是长椅,我打算就在椅子上睡一觉。我果真这么做了。有那么一会儿我睡得还不坏,因为候车室里人不多,我可以把两只脚搁在椅子上。可我不想细谈这事。这不是什么好事。你千万别去尝试。我说的是真话,它会使你泄气。
我只睡到九点光景,因为那时有千百万人涌进了候车室,我只好把两只脚放下来。两只脚一搁到地板上,我就再也睡不好觉,所以我就坐了起来,我的头痛还没好,而且更厉害了,我只觉得这一辈子从来没这么泄气过。
我心里并不愿意,可我不由自主地想起老安多里尼先生来,我琢磨着安多里尼太大看见我没睡在那儿,要是问起来,不加安多里尼先生会怎么说。不过这问题我并不太担心,因为我知道安多里尼先生为人非常聪明,他可以编造什么话来向她搪塞。他可以告诉她我已经回家了什么的。这问题我并不太担心。真正让我放不下心的,是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醒来发现他轻轻拍着我的头。我是说我在怀疑或许是我自己猜错了,他并不是在那儿跟我搞同性爱。我怀疑他或许有那么个癣好,爱在别人睡着的时候轻轻拍他的头。我是说这一类玩艺儿你怎么能断定呢?你没法断定。我甚至开始琢磨着我应不应该取出我的手提箱回到他家去,就象我答应他的那样,我是说我开始想到即便他是个搞同性爱的,他待我当然非常好。我想到我这么晚打电话给他,他却一点也不见怪,还叫我马上就去,要是我想去的话。我又想到他一点不怕麻烦,给了我忠告,要我找出头脑的尺寸什么的;还有那个我跟你讲起过的詹姆士.凯瑟尔,他死的时候就只有他一个人敢定近他。我心里想着这一切,越想越泄气。我是说我开始想到我或许应该回到他家去。或许他只是随便拍拍我的头。反正我越想这件事,心里就越泄气,精神也越沮丧。更糟糕的是,我的眼睛疼得要命。
由于睡眠不足,我的两眼热辣辣的,疼得要命。再说,我还有点儿感冒了,可我身上连一块混帐手绢都没有。我的手提箱里倒是有几块,可我并不想把箱子从存物处牢固的铁箱里取出来,在公共场所当众把它打开。
我旁边的长椅上不知谁丢下本杂志在那里,我就拿了看起来,本想借此转移思路,至少暂时不去想安多里尼先生和千百万样其他事情。不过我看了那篇混帐文章,心里反倒更不好过了。文章里全是谈的荷尔蒙。它描写如果你身上的荷尔蒙正常,你的脸色应该怎样,眼神应该怎样,可我完全不是那个样儿。我倒是跟文章里所描写的那种荷尔蒙失常的人一模一样。因此我开始为我的荷尔蒙担起心来。接着我看了另外那篇文章,写的是怎样预测自己有没有得癌。它说你嘴里要是有什么溃疡,一时好不了,那可能就是癌的症状。我的哺唇里面正好有个溃疡,已有两个星期了。因此我怀疑自己已经得了癌。这杂志倒是一服小小的兴奋剂。未了儿我不看杂志了,出去到外面散一会儿步。我揣摩自己大概要在一两个月内死去,因为我得了癌。我真是这样想的。我甚至肯定自己一定会死去。这当然不是太舒服的感觉。
天象是要下雨的样子,可我还是出去散步了。
主要是,我觉得我应该吃点儿早饭。我肚子并不饿,可我觉得我至少应该吃点儿什么。我是说至少吃点儿有维生素的东西。于是我信步往东走去,那儿有不少廉价餐馆,因为我不想花很多的钱。
我一路走去,看见有两个家伙在一辆卡车上卸一棵大圣诞树。一个家伙不住地跟另一个说:“把这婊子养的抬起来!抬起来,老天爷!”管圣诞树叫婊子养的,确实少见少闻。可是说来可怕,我听在耳朵里,竟还觉得有点儿好笑,所以我不由得笑起来。这实在是我千不该万不该做的最最糟糕的事,因为我刚一笑,就觉得自己要吐。确实是这样。
我甚至开始呕吐起来,可是不久也就好了。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我是说我不曾院过任何不卫生的东西,而且我的胃一向很健康。嗯,不管怎样我慢慢好了,我心想要是去吃些东西,说不定还能更好过一些。因此我走进一家外表看去非常便宜的餐馆,要了份油炸饼和咖啡。不过,我没吃那份油炸饼。我实在咽不下去。问题是,你要是为了某种事情心里懊丧得要命,就会食不下咽。那个侍者例真不错。他把那份油炸饼拿了回去,没要我钱。我光是喝了咖啡。随后我走出餐馆,开始向五马路走去。
今天是星期一,离圣诞节已经很近,所有的铺子也都开门了。因此在五马路上散步倒是挺不错。
很有圣诞节气象。所有那些瘦瘦的圣诞老人全都站在角落里摇着铃,还有那班救世军姑娘——脸上不搽脂粉和口红什么的——也在那儿摇铃。我东张西望,寻找昨天吃早饭时候遇见的那两个修女,可我没看见她们。我知道我看不见她们,因为她们告诉我说她们是到纽约来当教师的,可我还是一个劲儿找她们。嗯,不管怎样,一霎时已是一片圣诞节气象。千万个小孩子跟他们的母亲一起来到市中心,在公共汽车里上上下下,在铺子里进进出出。我真希望老菲芘在我身边。她已经不是那种幼稚的孩子,一进儿童玩具部就高兴得命都没有了,不过她倒是喜欢看热闹,逗笑取乐。前年圣诞节我曾带她一起到市中心买东西。我们的确乐了一阵子。我想那次是在百花公司里。我们一起进了鞋部,假装她——老菲芘——要买一双高统雨靴,那种雨靴总有一百万个穿带子的眼儿。我们简直把那个可怜的售货员折腾死了。老菲芘试了约莫二十双,每试一双,那个可怜的家伙就得把一只鞋子上面的带子全都穿好。这实在是种下流的把戏,可是差点儿把老菲芘笑死了。最后我们买了双鹿皮靴,付了钱。那个售货员倒是十分和气。我想他也知道我们是在逗着玩儿,因为老菲芘老是咯咯地笑个不停。
嗯,我就这样沿着五马路一直往前走,没打领带什么的。接着突然间,一件非常可怕的事发生了。每次我要穿过一条街,我的脚才跨下混帐的街沿石,我的心里马上有一种感觉,好象我永远到不了街对面。我觉得自己会永远往下走、走、走,谁也再见不到我了。嘿,我真是吓坏了。你简直没法想象。我又浑身冒起汗来——我的衬衫和内衣都整个儿湿透了。接着我想出了一个主意。每次我要穿过一条街,我就假装跟我的弟弟艾里说话。我这样跟他说:“艾里,别让我失踪。艾里,别让我失踪。艾里,别让我失踪。劳驾啦,艾里。”等到我走到街对面,发现自己并没失踪,我就向他道谢。
等我要穿行另一条街的时候,我又从头来一遍。可我一个劲儿往前走着。我大概是怕停下来,我想——我记不太清楚了,说老实话。我知道我一直走到第六十条街才停住脚步,都已经走过了动物园什么的。随后我在一把长椅上坐了下来。我都已喘不过气来了,浑身还在冒汗。我在那儿坐了总有一个钟头,我揣摩。最后,我打定主意,决计远走高飞。我决意不再回家,也不再到另一个混帐学校里去念书了。我决定再见老菲芘一面,向她告别,把她过圣诞节的钱还她,随后我一路搭人家的车到西部去。我想先到荷兰隧道不花钱搭一辆车,然后再搭一辆,然后再一辆、再一辆,这样不多几天我就可以到达西部,那儿阳光明媚,景色美丽;那儿没有人认识我,我可以随便找个工作做。我揣摩自己可以在一个加油站里找个工作,给人家的汽车加油什么的。不过我并不在乎找到的是什么样的工作,反正只要人家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人家就成。我又想起了一个主意,打算到了那儿,就装作一个又袭又哑的人。这样我就可以不必跟任何人讲任何混帐废话了。要是有人想跟我说什么,他们就得写在纸上递给我。用这种方法交谈,过不多久他们就会腻烦得要命,这样我的下半辈子就再也用不着跟人谈话了。人人都会认为我是个可怜的又聋又哑的杂种,谁都不会来打扰我。他们会让我把汽油灌进他们的混帐汽车,他们会给我一份工资,我用自己挣来的钱造一座小屋,终身住在里面。我准备把小屋造在树林旁边,而不是造在树林里面,因为我喜欢屋里一天到晚都有充足的阳光。一日三餐我可以自己做了吃,以后我如果想结婚什么的,可以找一个同我一样又聋又哑的美丽姑娘。我们结婚以后,她就搬来跟我一起佐在我的小屋里,她如果想跟我说什么话,也得写在一张混帐纸上,象别人一样。
我们如果生了孩子,就把他们送到什么地方藏起来。我们可以给他们买许许多多书,亲自教他们读书写字。
我这样想着想着,心里兴奋得要命。我的确兴奋。我知道假装又聋又哑那一节十分荒唐,可我喜欢这样想。不过我倒是真的打定主意要到西部去。
我要做的第一件事是向老菲芘告别。因此突然间,我象个疯子似的奔过街心——我险些儿连命都送掉了,我老实告诉你说——到一家文具店里买了支铅笔和一本拍纸簿。我想写张便条给她,叫她到什么地方来会我,以便向她道别,同时把她过圣诞节用的钱还给她。我打算先写好便条,然后拿了它到学校里去,叫校长室里的什么人把条儿送去给她。可我只是把拍纸簿和铅笔塞进农袋,飞快地向她学校走去——我心里实在太兴奋,没法在文具店里写那张条儿。我走得极快,因为我要她在回家吃午饭之前收到那条儿,但剩下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我知道她学校在什么地方,自然啦,因为我小时候也在那儿上学。我到了那儿以后,却有一种异样的感觉。我本来没有把握,不知道自已是否还记得里面的情景,可是到了那里,才发现自己记得很清楚。里面的一切完全跟我上学的时候一模一样。
还是那个大操场,光线老是有点儿暗淡,灯泡外面装有罩子,球打在上面不会破。场地上依旧到处是白圈圈,以便赛球什么的。篮球架上依旧没有网——光是木板和铁圈。
场子上一个人也没有,或许因为休息时间已经过了,吃午饭时间还没到。我只看见一个黑人小孩子,正向厕所走去。他的屁股口袋里插着块木头号牌,那号牌也跟我们过去用的一模一样,用来证明他已经获得上厕所的许可。
我身上还在冒汗,可没象刚才那么厉害了。我走到楼梯边,坐在第一个梯级。拿出我刚才买的拍纸簿和铅笔。那楼梯有一股气味,也跟我过去上学的时候一模一样。象是刚有人在—全面撤了泡尿似的。学校里的楼梯老有那种气味。不管怎样,我坐在那儿写了这么张便条:亲爱的菲芘,我没法等到星期三了,所以我也许要今天下午搭人家的车到西部去。你要是办得到,请在十二点一刻到博物馆的艺术馆门边来会我。我可以把你过圣诞节用的钱还给你。我没有花掉多少。
你的亲爱的霍尔顿她的学校简直就在博物馆旁边,她回家吃午饭时反正要走过,所以我知道她准能前来会我。
接着我上楼向校长室走去,想找个人送这张条到她课堂里去。我把便条折了总有十来道,不让人随便拆开偷看。在一个混帐学校里,你简直信不过任何人。可我知道他们要是听说我是她哥哥什么的,一定会把便条送给她。
我上楼的时候,突然觉得自己好象又要吐了。
只是我没吐出来。我就地坐了一秒钟,觉得好过了一些。可我刚坐下去,就看见一样东西,差点儿都把我气疯了。有人在墙上写了“×你”两个大字。
我见了真他妈的差点儿气死。我想到菲芘和别的那些小孩子会看到它,不知他妈的是什么意思,最后总有个下流的孩子会解释给她们听——同时把眼睛那么一斜,自然啦——以后有一两天工夫,她们会老想着这事,甚至或许会嘀咕着这事。我真希望亲手把写这两个字的人杀掉。我揣摩大概是哪个性变态的瘪三在深夜里偷偷溜进了学校,撤了泡尿什么的,随后在墙上写下这两个宇。我不住地幻想着自己怎样在他写字的时候捉住他,怎样揪住了他的脑袋往石级上撞,直撞得他头破血流,直挺挺的死在地上。可我也知道自己没勇气干这事。我知道得很清楚。这就使我心里更加泄气。我甚至都没勇气用手把这两个字从墙上擦掉,我老实告诉你说。我生怕哪个教师撞见我在擦,还以为是我写的。可我最后还是把字擦掉了。随后我继续上楼向校长办公室走去。
校长好象不在,只有一个约莫一百岁的老太太坐在一架打字机跟前。我跟她说我是4B—l班菲芘,考尔菲德的哥哥,我请她劳驾把这张便条送去给菲芘。我说这事非常重要,因为我母亲病了,没法给菲芘准备午饭,她得到约定的地方跟我会面,一起到咖啡馆里去吃饭。这位老太太倒是十分客气。她从我手里接过便条,叫来了隔壁办公室里的另一位太太,那太太就给菲芘进去了。接着那个约莫一百岁的老太大就跟我聊起天来。她十分和气,我就告诉她说,我,还有我兄弟,过去也都在这学校里念书。她问我这会儿在哪里上学,我告诉她说在潘西,她说潘西是个非常好的学校。即便我想要纠正她的看法,我怕自己也没这力量。再说,她要是认为潘西是个非常好的学校,就让她那么认为好了。
谁都不乐意把新知识灌输给那些约莫一百岁的老人。他们不爱听。过了一会儿后,我就走了。奇怪的是,她竟也向我大声嚷着“运气好!”就跟我离开潘西时老斯宾塞嚷的一模一样。老天,我最恨的就是我离开什么地方的时候有人冲着我嚷“运气好!”我一听心里就烦。
我从另一边楼梯下去,又在墙上看见“×你”两个大宇。我又想用手把字擦掉,可这两个宇是用刀子什么的刻在上面的,所以怎么擦也擦不掉。
嗯,反正这是件没希望的事。哪怕给你一百万年去干这事,世界上那些“×你”的字样你大概连一半都擦不掉。那是不可能的。
我望了望操场上的大钟,还只十一点四十,离跟老菲芘约会的时间还很远,所以我还有不少时间可以消磨。可我只是向博物馆走去。此外我也实在没有其它地方可去。我心想,在我搭车西去之前要是路过公用电话间,或许跟琴.迦拉格通个电话,可我没那心情。主要是,我甚至都不知道她已放假回家了没有。因此我一径走到博物馆,在那儿徘徊。
我正在博物馆里等菲芘,就在大门里边,忽然有两个小孩走过来,问我可知道木乃伊在哪里。那个问我话的小孩裤子全没扣钮扣。我向他指了出来。
他就在站着跟我说话的地方把钮扣一一扣上了——他甚至都不找个僻处,象电线杆后面什么的。他真让我笑痛肚皮。只是我没笑出声来,生怕再一次要吐。“木乃伊在哪儿,喂?”那孩子又问了一遍。
“你知道吗?”
我逗了他们一会儿。“木乃伊?那是什么东西?”我问那个孩子。
“你知道。木乃伊——死了的人。就是葬在粉里的。”
粉。真笑死人。他说的是坟。
“你们两个怎么不上学?”我说。
“今天不上课,”那孩子说,两个孩子里面就只他一个说话。我十拿九稳他是在撒谎,这个小杂种。在老菲芘来到之前,我实在没事可做,因此我领着他们去找放木乃伊的地方。嘿,我一向知道放木乃伊的场所,一找便着,可我有多年没到博物馆来了。
“你们两个对木乃伊那么感兴趣?”我说。
“不错。”
“你的那个朋友会说话吗?”我说。
“他不是我的朋友。他是我弟弟。”
“他会说话吗?”我望着那个一直没开口的孩子说。“你到底会不会说话?”我问他。
“会,”他说。“我只是不想说话。”
最后我们找到了放木乃伊的场所,我们就走了进去。
“你们知道埃及人是怎样埋葬死人的吗?”我问那个讲话的孩子。
“不知道。”
“呃,你们应该知道。这十分有趣。他们用布把死人的脸包起来,那布都用一种秘密的化学药水浸过。这样他们可以在坟里埋葬几千年,他们的脸一点儿也不会腐烂。除了埃及人谁也不知道怎么搞这玩艺儿。连现代科学也不知道。”
要进入放木乃伊的场所,先得通过一个非常窄的门厅,门厅一壁的石头全都是从法老的坟上拆下来的。门厅里黑乎乎的,十分阴森可怕,你看得出跟我一块儿来的这两个木乃伊爱好者不太欣赏。他们都紧靠着我,那个不讲话的孩子简直拉住我的袖子不放。“咱们走吧,”他对他哥哥说。“我已经看过啦。走吧,嗨。”他转身走了。
“他的胆子咪咪小,”另外那个孩子说。“再见!”他也走了。
于是只剩下我一个人在坟里了。说起来,我倒是有点喜欢这地方。这儿是那么舒服,那么宁静。
接着突然间,你决猜不着我在墙上看见了什么。另外两个大字“×你”。是用红颜色笔之类的玩艺儿写的,就写在石头底下镶玻璃的墙下面。
麻烦就在这里。你永远找不到一个舒服、宁静的地方,因为这样的地方并不存在。你或许以为有这样的地方,可你到了那儿,只要一不注意,就会有人偷偷地溜进来,就在你的鼻子底下写了“×你”宇样。你不信可以试试。我甚至都这样想,等我死后,他们会把我葬到墓地里,给我立一个墓碑,上面写着“霍尔顿.考尔菲德”的名字,以及哪年生哪年死,然后就在这下面是“×你”两宇。
我有十足的把握,说实在的。
我从放木乃伊的场所走出来,就急于上厕所。
我好象是泻肚子了,我老实告诉你说。我倒不太在乎自己泻肚子,可是跟着又发生了另外一件事情。
我刚从厕所里出来,就一下晕过去了。我的运气还算不错。我是说我要是一头撞在石头地上,很可能摔死的,可我只是侧身倒下去。说来奇怪,我晕过去后醒来。倒是好过了一些,的确这样。我的一只胳膊摔疼了一点儿,可我晕得不象刚才那么厉害了。
已经快到十二点十分了,所以我就出去站在门边,等候菲芘。我心想,这大概是我最后一次跟她见面了。我的意思是说这大概是我最后一次见到我的亲属了。我揣摩我以后大概还会跟我的亲属见面,可总得在好些年以后。我想,我可能在三十五岁左右再回家一次,那也只是家里有什么人生病,在死前想见我一面,要不然我说什么也不会离开我的小屋回家。我甚至开始想象我回家以后会是什么样子。我知道我母亲会歇斯底里发作,哭哭啼啼的求我留在家里,叫我别再回到我的小屋里去,可我还是要走。我会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先让我母亲平静下来,随后走到客厅的另一头,取出烟盒来点一支烟,冷静得要命。我请他们大伙儿有空到我那儿去玩,可我并不强求他们去。我倒是打算这么做,我打算让老菲芘在夏天、圣诞节和复活节到我那里来度假期。DB要是想找一个舒服、宁静的地方写作,我出可以让他到我那儿来往,只是他不能在我的小屋里写什么电影剧本,只能写短篇小说和其它著作。我要定出这么个规则,凡是来看我的人,都不准在我家里做任何假模假式的事。谁要是想在我家里作假,就马上请他上路。
突然,我抬头一看衣帽间里的钟,已经十二点三十五了,我开始担起心来,生怕学校里的那个老太太已经偷偷地嘱咐另外那位太大,叫她别给老菲芘送信。我担心她或许叫那位太大把那张便条烧了什么的。这么一想,我心里真是害怕极了。我在上路之前,倒真想见老菲芘一面,我是说我还拿了她过圣诞节的钱哩。
最后,我看见她了。我从门上的玻璃里望见了她。我之所以老远就望见她,是因为她戴着我的那顶混帐猎人帽——这顶帽子你在十英里外都望得见。
我走出大门跨下石级迎上前去。叫我不明白的是,她随身还带着一只大手提箱。她正在穿行五马路,一路拖着那只混帐大手提箱。她简直连拖都拖不动。等我走近一看,她拿的原来是我的一只旧箱子,是我在胡敦念书的时候用的。我猜不出她拿了它来究竟他妈的是要干什么。“嘿,”她走近我的时候这么嘿了一声,她被那只混帐手提箱累得都上气不接下气了。
“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我说。“那只箱子里装的什么?我什么也不需要。我就这样动身,连我寄存在车站里的那两只手提箱我都不准备带走。箱子里到底他妈的装了些什么?”
她把手提箱放下了。“我的衣服,”她说。
“我要跟你一块儿走。可以吗?成不成?”
“什么?”我说。她一说这话,我差点儿摔倒在地上了。我可以对天发誓我真是这样。我觉得一阵昏眩,心想我大概又要晕过去了。
“我拿着箱子乘后面电梯下来的,所以查丽娜没看见我。箱子不重。我只带了两件衣服,我的鹿皮靴,我的内衣和袜子,还有其它一些零碎东西。
你拿着试试。一点不重。你试试看……我能跟你去吗?霍尔顿?我能吗?劳驾啦。”
“不成。给我住嘴。”
我觉得自己马上要晕过去了。我是说我本来不想跟她说住嘴什么的,可我觉得自己又要晕过去了。
“我干吗不可以?劳驾啦,霍尔顿;我决不麻烦你——我只是跟你一块儿走,光是跟你走!我甚至连衣服也不带,要是你不叫我带的话——我只带我的——”“你什么也不能带。因为你不能去。我只一个人去,所以快给我住嘴。”
“劳驾啦,霍尔额。请让我去吧。我可以十分、十分、十分——你甚至都不会——”“你不能去。快络我住嘴!把那箱子给我,”我说着,从她手里夺过箱子。我几乎要动手揍她。
我真想给她一巴掌。一点不假,她哭了起来。
“我还以为你要在学校里演戏呢。我还以为你耍演班纳迪克特.阿诺德呢,”我说。我说得难听极了。“你这是要干什么?不想演戏啦,老天爷?”
她听了哭得更凶了。我倒是很高兴。一霎时,我很希望她把眼珠子都哭出来。我几乎都有点儿恨她了。我想我恨她最厉害的一点是因为她跟我走了以后,就不能演那戏了。
“走吧,”我说。我又跨上石级向博物馆走去。我当时想要做的,是想把她带来的那只混帐手提箱存到衣帽间里,等她三点钟放学的时候再来取。我知道她没法拎着箱子去上学。“喂,来吧,”我说,可她不肯跟我一起走上石级。她不肯跟我一起走。于是我一个人上去,把手提箱送到衣帽间里存好,又走了回来。她依旧站在那儿人行道上,可她一看见我向她走去,就一转身背对着我。她做得出来。她只要想转背,就可以转过背去不理你。“我哪儿也不去了。我已经改变了主意。所以别再哭了,”我说。好笑的是,我说这话的时候她根本不在哭。可我还是这么说了。“喂,走吧。我送你回学校去。喂,走吧。你要迟到啦。”
她不肯答理我。我想拉她的手,可她不让我拉。她不住地转过身去背对着我。
“你吃了午饭没有?你已经吃了午饭没有?”
我问她。
她不肯答理我。她只是脱下我那顶红色猎人帽——就是我给她的那顶——劈面朝我扔来。接着她又转身背对着我。我差点儿笑痛肚皮,可我没吭声。我只是把帽子拾了起来,塞进我的大衣口袋。
“走吧,嗨。我送你回学校去,”我说。
“我不回学校。”
我听了这话,一时不知怎么说好。我只是在那儿默默站了一两分钟。
“你一定得回学校去。你不是要演戏吗?你不是要演班纳迪克特.阿诺德吗?”
“不。”
“你当然要演,你一定要演。走吧,喂,咱们走吧,”我说。“首先,我哪儿也不去了,我刚才不是说了吗。我要回家去。你一回学校,我也马上回家。我先上车站取我的箱子,随后直接回——”“我说过我不回学校了。你爱干什么就干什么,可我不回学校,”她说。“所以你给我住嘴。”
她叫我住嘴,这还是被题儿第一道。听起来实在可怕。老天爷,听起来实在可怕。比咒骂还可怕。她依旧不肯看我一眼,而且每次我把手搭在她肩上什么的,她总是不让我。
“听着,你是不是想散一会儿步呢?”我问她。“你是不是想去动物园?要是我今天下午不让你上学去,带你散一会步,你能不能打消你这种混帐念头?”
她不肯答理我,所以我又重复了一遍。“要是我今天下午不让你上学去,带你散一会儿步,你能不能打消你这种混帐念头?你明天能不能乖乖儿上学去?”
“我也许去,也许不去,”她说完,就马上奔跑着穿过马路,也不看看有没有车辆。有时候她简直是个疯子。
可我并没跟着她去。我知道她会跟着我,因此我就朝动物园走去,走的是靠公园那边街上。她呢,也朝动物园的方向走去,只是走的是他妈的另一边街上。她不肯抬起头来看我,可我看得出她大概从她的混帐眼角里瞟我,看我往哪儿走。嗯,我们就这样一直走到动物园。我唯一觉得不放心的时候是有辆双层公共汽车开过,因为那时我望不见街对面,看不到她在他妈的什么地方。可等到我们到了动物园以后,我就大声向她喊道:“菲芘!我进动物园去了!来吧,喂!”她不肯拿眼看我,可我看得出她听见了我的话。我走下台阶进动物园的时候,回头一望,看见她也穿过马路跟我来了。
由于天气不好,动物园里的人不多,可是在海狮的游泳池旁边倒围着一些人。我迈步继续往前走,可老菲芘停住脚步,似乎要看人喂海狮——有个家伙在朝它们扔鱼——因此我又走了回去。我揣摩这是跟她和解的好机会,所以我就定去站在她背后,把两手搭在她肩上,可她一屈膝,从我手中溜出去了——她只要成心,的确很能怄人。她一直站在那儿看喂海狮,我也就一直站在她背后。我没再把手搭在她肩上什么的,因为我要是再这么做,她当真还会给我难看。孩子们都很可笑。你跟他们打交道的时候可得留神。
我们从海狮那儿走开的时候,她不肯跟我并排走,可离我也不算太远。她靠人行道的一边走,我靠着另一边走。这当然不算太亲热,可跟刚才那么离我一英里相比,总算好多了。我们走上小山看了会儿熊,可那儿没什么可看的。只有一头熊在外面,那头北极熊。另一头棕色的躲在它的混帐洞里,不肯出来。你只看得见它的屁股。有个小孩子站在我旁边,戴了顶牛仔帽,几乎把他的耳朵都盖住了,他不住地跟他父亲说:“让它出来,爸爸,想法子让它出来。”我望了老菲芘一眼,可她她不肯笑。
你知道孩子们生你气的时候是什么样子。他们连笑都不肯笑。
我们离开熊以后,就走出动物园,穿过公园里的小马路,又穿过那条小隧道,隧道里老有一股撒过尿的臭味。从这儿往前去是旋转木马转台。老菲芘依旧不肯跟我说话什么的,不过已在我身旁走了。我一时高兴,伸手攥住她大衣后面的带子,可她不肯让我攥。
她说:“请放手,您要是不介意的话。”她依旧在生我的气,不过已不象刚才那么厉害了。嗯,我们离木马转台越来越近,己听得见那里演奏的狂热音乐了。
当时演奏的是《哦,玛丽!》,约莫在五十年前我还很小的时候,演奏的也是这曲子。木马转台就是这一点好,它们奏来奏去总是那几个老曲子。
“我还以为木马转台在冬天不开放呢,”老菲芘说。她跟我说话这还是头一次。她大概忘了在生我的气。
“也许是因为到了圣诞节的缘故,”我说。她听了我的话并没吭声。她大概记起了在生我的气。
“你要不要进去骑一会儿?”我说。我知道她很可能想骑。她还很小的时候,艾里、DB和我常常带她上公园,她就最喜欢旋转木马转台。你甚至都没法叫她离开。
“我太大啦,”她说。我本来以为她不会答理我,可她回答了。
“不,你不算太大。去吧。我在这儿等你。去吧,”我说。这时我们已经走到了转台边。里面有不多几个孩子骑在木马上,大都是很小的孩子,有几个孩子的父母在外面等着,坐在长椅上什么的。
我于是走到售票窗口,给老菲芘买了一张票。随后我把票给了她。她就站在我身旁。“给,”我说。
“等一秒钟——把剩下的钱出拿去。”我说着,就把她借给我的钱所有用剩下来的全都拿出来给她。
“你拿着吧。代我拿着,”她说。接着她马上加了一句——“劳驾啦。”
有人跟你说“劳驾啦”之类的话,听了当然很泄气。我是说象菲芘这样的人。我听了的确非常泄气。不过我又把钱放回了衣袋。
“你骑不骑?”她问我。她望着我,目光有点儿异样。你看得出她已不太生我的气了。
“我也许在下次骑。我先瞧着你骑,”我说。
“票子拿好了?”
“晤。”
“那么快去——我就坐在这儿的长椅上。我瞧看你骑。”我过去坐在长椅上,她也过去上了转台。她绕看台走了又走。我是说她绕着转台整整走了一圈。随后她在那只看去很旧的棕色大木马上坐下。接看转台转了起来,我瞧着她转了一圈又一圈。骑在木马上的另外还有五、六个孩子,台上正在演奏的曲子是《烟进了你的眼睛》,调儿完全象爵士音乐,听去很滑稽。所有的孩子都想攥住那只金圈儿,老菲芘也一样,我很怕她会从那只混帐马上掉下来,可我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做。孩子们的问题是,如果他们想伸手去攥金圈儿,你就得让他们攥去,最好什么也别说。他们要是摔下来,就让他们摔下来好了,可别说什么话去拦阻他们,那是不好的。
等到转台停止旋转以后,她下了木马向我走来。“这次你也骑一下吧,”她说。
“不,我光是瞧着你骑。我光是想瞧着你骑。”
我说着,又给了她一些她自己的钱。“给你。再去买几张票。”
她从我手里接过钱。“我不再生你气了,”她说,“我知道。快去——马上就要转啦。”
接着她突然吻了我一下。随后她伸出一只手来,说道:“下雨啦。开始下雨啦。”
“我知道。”
接着她干了一件事——真他妈的险些儿要了我的命——她伸手到我大衣袋里拿出了我那顶红色猎人帽,戴在我头上,“你不要这顶帽子了?”我说。
“你可以先戴一会儿。”
“好吧。可你快去吧,再迟就来不及了,就骑不着你的那匹木马了。”
可她还是呆着不走。
“你刚才的话说了算不算数?你真的哪儿也不去了?你真的一会儿就回家?”她问我。
“是的,”我说,我说了也真算数。我并没向她撤谎。过后我也的确回家了。“快去吧,”我说。“马上就要开始啦。”
她奔去买了票,刚好在转台开始转之前入了场。随后她又绕着台走了一圈,找到了她的那匹木马。随后她骑了上去。她向我挥手,我也向她挥手。
嘿,雨开始下大了。是倾盆大雨,我可以对天发誓。所有做父母的、做母亲的和其他人等,全都奔过去躲到转台的屋檐下,免得被雨淋湿,可我依旧在长椅上坐了好一会儿。我身上都湿透了,尤其是我的脖子上和裤子上。我那顶猎人帽在某些部分的确给我挡住了不少雨,可我依旧淋得象只落汤鸡。不过我并不在乎。突然间我变得他妈的那么快乐,眼看着老菲芘那么一圈圈转个不停。我险些儿他妈的大叫大嚷起来,我心里实在快乐极了,我老实告诉你说。我不知道什么缘故。她穿着那么件蓝大衣,老那么转个不停,看去真他妈的好看极了。
老天爷,我真希望你当时也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