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
一个细雨蒙蒙的黄昏,肯塔基州N村一家乡村小旅馆门前,有一位旅客从马车上下来。他走进酒吧间,看见里面聚集着九流三教人物,都是因天时不好进来避雨的。屋子里呈现出来的正是这种场合下常见的一幅图画。画面上最突出的特征是:身材高大。瘦骨嶙峋。身穿猎衣的肯塔基人(他们具有当地人特有的懒散劲儿,把松松垮垮的手脚向四面撒开,占着大片地方),架在屋角上的来复枪架以及四面角落里成堆的子弹袋。猎物袋。猎狗和小黑奴等。壁炉两边坐着两个长脚大汉:椅子向后仰着,帽子头上扣着,两只泥靴子目空一切地在壁炉架上翘着;……读者诸君有所不知,西部客店里低头沉思的风气十分盛行,旅客们特别喜欢把双脚高高翘起这种思考姿势,因为这对提高修养显然大有裨益。
站在柜台后面的老板,跟大多数他的同乡一样,也是个高个子,性情和蔼,粗手笨脚,一头茂密而蓬乱的头发上戴着一顶高统礼帽。
实际上,屋子里人人头上都戴着这样一顶帽子,标志着至高无上的男子汉大丈夫气概。不管是毡帽也好,棕榈帽也好,油腻的獭皮帽也好,或是精致。崭新的礼帽也好,全都稳稳地戴在各人头上,显示着十足的共和独立精神。不但如此,每顶帽子还代表着每个人的特点呢;有些人爱时髦,略略歪戴着帽子……这是那些爱逗趣作乐。逍遥自在的人;有些人别开生面,把帽子盖在鼻子上……这是那些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的人;他们戴帽子就是觉得需要戴,而且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思戴;也有人把帽子远远地推在后脑勺上……这是那些头脑清醒的人,想把面前的事物看得清清楚楚;另外还有些随随便便的人,他们有的不知怎么戴好,有的则无所谓,因此头上的帽子老是向四面乱晃荡。这些形形色色的戴帽法,实在是一门相当深奥的学问。
好几个上身打赤膊。下身穿着肥大的裤子的黑人,在屋子里来回奔忙着;他们除了一致表示愿意为老板和顾客效劳,在那里瞎折腾一气之外,什么名堂也没有忙出来。此外,画面上再添上一炉烧得哔卜作响。十分旺盛的好火(熊熊的火焰在宽大的炉膛中往上直窜),敞开的大门和窗户以及被阵阵潮湿。犀利刺骨的冷风刮得啪哒啪哒直响的印花布窗帘;你对肯塔基州旅店里的热闹情景就有个印象了。
今天的肯塔基人是说明本能。特性遗传学说的好标本。他们的祖先都是力大无穷的猎人……生活在森林里,在自由辽阔的天幕下,拿星星当蜡烛;直到如今,他们的子孙还是把房子当作帐篷……头上成天戴着帽子,到处滚来滚去,老是把脚翘在壁炉架上或椅子背上,就象他们的祖先在草原上满地乱滚。把脚翘在树上或圆木头上那样;……不管是冬天还是夏天,总是把屋子里的门窗全部敞开,让他们宽阔的肺部呼吸到足够的新鲜空气;……逢人便随便而亲昵地称“老乡”;总而言之,他们算得是世界上最坦率。最随和。最快活的人了。
那旅客见到的正是这样一伙逍遥自在的肯塔基人。此人生得矮矮胖胖,衣着严谨,有一张和蔼可亲的圆脸;看样子是个小心谨慎的人。他对自己的提包和雨伞非常留意,都是亲自从外面提进来的;旅馆里几个仆役屡次想接过去,都被他执意谢绝了。他忐忑不安地向酒吧间四周打量了一下,接着便提着他的贵重物品退避到一个最暖和的角落里,把东西塞在椅子下面,然后坐了下来,抬头朝那位把脚翘在壁炉架上的仁兄提心吊胆地望了一眼;那大汉左一口。右一口地吐着痰,其勇气和劲头,对胆小而有爱洁癖的斯文人来说,确实是相当令人惊讶的。
“嗨,老乡,你好啊?”那大汉对新来那位旅客招呼道,同时朝他喷出一口烟汁,以示敬意。
“托福,托福,”旅客答道,一面受宠若惊地避开对方来势汹汹的见面礼。
“有什么新闻吗?”对方问道,一面从口袋里取出一片烟叶和一把大猎刀来。
“没有听到什么新闻,”那人答道。
“嚼吗?”打开话头的那人说,一面十分亲热地递给那位老先生一点烟叶。
“多谢,多谢……烟叶对我不相宜,”那矮个子一面说,一面往后躲闪。
“噢,是吗?”那人满不在乎地说,同时把烟叶塞进自己嘴里,以便源源不绝地以烟汁供应周围的人。
那位长腰仁兄每次朝他这边开火时,老先生总不免吓一大跳。他的同伴后来有所觉察,就心平气和地将炮口转移方向,用足以攻城掠地的卓越军事天才向一根烧火棍猛烈进攻。
“那是什么?”老先生看见有一群人围在一张大告示前面,不禁问道。
“悬赏捉拿黑奴的!”有一个人简短地答道。
威尔逊先生(原来这就是那位老先生的姓氏)当即站起身来,又小心翼翼地整理了一下提包和雨伞;然后从容不迫地取出眼镜来戴上,过去看那告示;只见上面写着:
“出告示人家逃跑一代混血黑奴一名,名叫乔治。上述乔治身高六英尺,浅肤色,头发卷曲,呈深黄色;为人聪明伶俐,善于辞令,读书识字;有可能冒充白人;背部和肩膀上有深伤疤;右手烙有H字母。
“凡能活捉该黑奴,或能确实证明已将其处死者,一律赏洋四百元。”
老先生从头到尾低声念了一遍,仿佛是在仔细琢磨。
这时,前面那位一直在围攻烧火棍的长脚老战士放下了两条笨重的长腿,挺直了魁梧的身躯,走到告示前面,从容不迫地往上面啐了一大口烟汁。
“这就是我对这种事的看法!”他直截了当地说;说完之后,又重新坐了下来。
“嗨,老乡,你这是为什么?”老板问道。
“要是出告示的人在这里,我还得朝他脸上吐口沫呢!”高个子答道,一面又若无其事地削起烟叶来。“谁要是有那么一个黑奴,还不能好好待他的话,跑了算是活该。这种告示真给咱们肯塔基人丢脸;谁要问我的话,不瞒你们说,这就是我的看法!”
“对,这话说得不错,”老板一面记账一面说。
“老兄,我自己也有一伙黑奴,”长脚说,一面又开始向烧火棍进攻,“我这样对他们说……伙计们,,我说,你们跑吧!溜吧!开路吧!你们什么时候想跑都行!我才不来追你们呢!,这就是我管理黑奴的办法。告诉他们随时都可以跑,他们倒反而死了这条心。这还不算,我怕自己有一天会倒楣,还给他们人人都领了自由证书,全都备过案。这事他们全都知道。老乡,不瞒你说,在我们那一带,谁也没有我从黑奴身上得的好处那么多。我派黑奴赶着价值五百块钱的马匹到辛辛那提去。卖掉之后,他们给我捎回钱来,分文不差。这已经不止一次啦!这种事合情合理嘛!你把他们当狗对待,得到的就是狗心眼,狗作为;你把他们当人看待,得到的就是人的心眼。”那忠厚的黑奴主说得起劲的时候,不禁对准壁炉放了一通十分精彩的礼炮,用以支持自己的道德观。
“朋友,我认为你说得完全正确,”威尔逊先生说;“告示上说明了那个黑奴是个出色的家伙……这是千真万确的。他在我的麻袋厂里干了五六年活,算得上第一把交椅呢,先生。而且这小伙子心灵手巧,还发明了一部洗麻机……一部很有价值的机器,后来许多厂家都采用了。现在专利证还把持在他东家手里呢。”
“准没有错,”那黑奴主说;“把持着专利证,靠它来赚钱,反过来却在那黑奴右胳臂上烙了个烙印。要是有可能的话,我真想给他也烙上个烙印,让他至少也稍微尝尝这个滋味。”
“这种机灵的黑奴总是太放肆,太不懂规矩,”另外那边有个样子很粗俗的家伙说;“才会挨揍,被人家烙上烙印啊。要是他们循规蹈矩的话,也就不至于了。”
“这就说明,上帝把他们造成人,非把他们当牲畜欺压也费劲着呢,”那黑奴主冷冷地说。
“聪明的黑奴对东家来说没有什么好处,”对方接着说;由于他庸俗。迟钝,无自知之明,所以丝毫没有觉察出对方对他的憎恶情绪。“要是你自己得不到什么好处的话,那他有本事又有什么用处呢?哼!他们尽耍聪明来欺骗你。我以前也有过一两个这样的家伙,我干脆就把他们卖到南方去。我知道,不卖掉也早晚得丢掉他们。”
“你最好给上帝送张定货单,叫他给你定做一批黑奴,个个要没有灵魂的。”那黑奴主说。
这时,旅馆门口到了一辆轻便马车,谈话因而中止。那辆马车看上去很有气派,上面坐着一位衣冠楚楚。绅士模样的人,赶车的是个黑奴。
大家都兴致盎然地打量着这位来客。下雨天,一群无所事事的闲人总喜欢这样打量每一个新来的客人。此人身材魁梧,有西班牙人那样的黑皮肤,一双黑眼睛清秀而传神,短短的鬈发黑得发亮。他生就一只端正的鹰钩鼻,两片扁扁的薄嘴唇,四肢匀称,风度翩翩,众人立刻觉得此人非寻常之辈。他泰然自若地走进酒吧间,对侍役略略点头,示意叫他安置他的行李,接着便向众人欠身致意。然后手里拿着帽子,从容不迫地走到柜台前,自称是谢尔贝郡奥克兰市(谢尔贝郡奥克兰市(Oaklands,Shelby Country),在美国肯塔基州。)人亨利。巴特勒。接着,便转过身来,毫不在意地踱到那张告示前面,从头到尾看了一遍。
“吉姆,”他对他的仆人说,“我们在贝南旅馆碰见的那个黑人,好象有点象这个人,是不是?”
“是的,老爷,”吉姆答道;“只是,不知道手上有没有烙印。”
“唔,这个我倒没有留心看,”那陌生人心不在焉地打了个呵欠说。然后,走到老板面前,要他准备一个单人房间,因为他立刻要写点东西。
老板当即唯命是从;接着,便有六七个黑奴(男女老少都有,个子高矮不一)象一群鹧鸪似地奔波起来,一个个急急匆匆。手忙脚乱,一会儿甲踩了乙的脚,一会儿丙跟丁撞了个满怀,都在热心地替那位老爷准备房间;他本人则在酒吧间中央的一张椅子上舒舒服服地坐下,跟旁边的人聊起天来。
从这位客人一进门起,厂主威尔逊先生就一直以一种好奇而不安的神情注视着他。他觉得似乎在什么地方见过这个人,并且和他相识,可是一时记不清楚了。那人的一言一笑。一举一动,每每使他暗暗吃惊,使他目不转睛盯着他看;当对方那双明亮的黑眼睛满不在乎。泰然自若地和他的视线相遇时,他立刻把目光收敛回来。最后,他似乎顿时恍然大悟,不禁大惊失色地望着那客人发楞,身不由主地向他走了过去。
“那不是威尔逊先生吗?”那人装出忽然认出对方的口吻说,一面对他伸出手来。“真抱歉,我刚才没有认出你来。我看你倒还记得我……谢尔贝郡奥克兰市的巴特勒。”
“噢……是……是的,先生,”威尔逊先生说;他仿佛是在梦中说话。
这当儿有一个黑奴来通知说老爷的房间已经准备好了。
“吉姆,你照顾一下行李吧,”那人随意嘱咐了一句,接着又对威尔逊先生说,“我有点生意上的事想跟你谈谈,请你到我屋里来一会儿好吗?”
威尔逊先生象梦游神似地跟在他后面;他们走进了楼上一间宽敞的房间。屋子里刚生好火,噼噼啪啪烧得正旺;还有好几个侍役在里面穿来穿去,作最后的点缀。
布置完毕之后,侍役们都退了出去。那年轻人不慌不忙地锁上门,把钥匙揣进口袋里,然后转过身来,两手往胸前一叉,双目直瞅着威尔逊先生。
“乔治!”威尔逊先生叫道。
“是的,乔治,”那年轻人答道。
“真没有想到!”
“我化装得还不错吧?”那年轻人笑道;“我在脸上涂了一点胡桃树汁,把黄皮肤染成了雅致的淡棕色。另外,我把头发也染黑了;结果,你看,我一点也不象悬赏捉拿的那个人。”
“啊呀,乔治!可是你耍的这把戏太危险啦。要是我早知道,我决不会劝你走这步棋的。”
“好汉做事好汉当,”乔治依然带着自豪的笑容道。
这里顺便交代一下,乔治就父方而言,是白人血统。母亲则是一个苦命的黑种女子;由于生得分外美貌,成为东家发泄情欲的奴隶,从而生下一大堆一辈子不知道父亲是谁的儿女。从肯塔基州一家望族那里,他继承了一副欧洲人的英俊相貌以及高傲。倔强的气质。从他母亲身上,他只继承了一点混血儿的浅黑肤色,而他那双作为陪衬的深黑色眼睛却绰绰有余地弥补了这个微小的缺憾。因此,皮肤和头发的颜色略加改变之后,就变成眼前这副西班牙人模样了。况且,举止文雅。仪态大方对他来说几乎是一种天赋,故而他扮演起目前他大胆冒充的这个角色(一位携仆出游的绅士)来,真是轻而易举。
威尔逊先生是个心地善良的长者,但遇事胆小怕事。小心谨慎。他在房间里来回踱着方步,诚如约翰。班扬所说,“心头象十五个吊桶,七上八下。”他一方面想帮乔治的忙,另一方面却又模模糊糊地想维护法律和秩序,因而感到左右为难;当他一面蹒跚地踱着方步时,就把自己的见解陈述如后:
“我看,乔治,你现在大概是逃跑……脱离你法定的主人吧,乔治?……我并不是觉得这有什么奇怪……但同时,我觉得很难过,乔治……是的,非常难过……我想我不得不这样说,乔治……我有责任对你这样说。”
“你为什么要感到难过呢,先生?”乔治镇静地问道。
“唉,眼看你这样违抗你的国家的法律啊!”
“我的国家!”乔治沉痛万分地说。“我有什么国家?我只有坟墓……。我恨不得进棺材才好呢!”
“嗳,乔治,不……不……不能这样说;这样说话是罪过的……是违背《圣经》教训的啊。乔治,你们东家心肠狠,这是事实……不错,他的所作所为是应该受到谴责的……我决不想替他辩护。可是,你要知道,天使不是打发夏甲回到她主母那里,拜服她手下吗(见《旧约圣经。创世记》第十六章:亚伯兰之妻撒莱不能生育,让亚伯兰纳其使女夏甲为妾,夏甲怀了孕,就小看主母;撒莱虐待夏甲,夏甲便逃至旷野;天使见了,便打发夏甲回到主母那里去,拜服在她手下。)?圣徒不是也打发阿尼西母回到他主人家去吗(见《新约圣经。腓利门书》:圣徒保罗在狱中致书与同道腓利门,为其子阿尼西母向腓利门求情。腓利门是阿尼西母的老主人,阿尼西母有亏负主人之处,而且离开了主人之家,保罗打发阿尼西母回主人家去,并写信求腓利门收纳阿尼西母。)?”
“威尔逊先生,别对我那样引经据典了,”乔治两眼灼灼发光地说;“别那样!因为我妻子是个基督徒,如果我万一能逃到目的地的话,我自己也打算做个基督徒;然而对一个处在我这种地位的人引用《圣经》上的话,恰恰只会使他完全抛弃基督教。我要向万能的上帝申诉……我愿意把我的冤屈提交给他,我要请问他,我寻求自由有没有做错?”
“乔治,这种感情是合情合理的,”那善良的老人一面说,一面擤鼻涕;“是的,非常合乎情理,可是我有责任劝你克制这种感情。是的,年轻人,我为你感到难过;你的处境很坏……非常坏;可是圣徒说,人人都应该安分守己,(见《旧约圣经。出埃及记》第十六章第二十九节;圣经公会汉译本为:“各人要住在自己的地方。”此处按上下文另译如上。),我们大家都应该顺从天命啊,乔治……明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