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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的故事之一章)
傍晚,石灰工巴特兰姆,一条粗鲁壮实的汉子,浑身脏兮兮地沾着木炭灰,坐着照看石灰窑。小儿子在一旁用白云石碎片搭着小房子。忽然,下面山坡上传来一阵狂笑,并不快乐,无精打采,甚至相当严肃,如同阵风刮来,摇动着林中的树枝。
“爹,这啥声音呀?”小男孩丢下游戏问,紧贴到父亲膝旁。
“噢,有人喝醉了吧。”石灰工回答,“是哪个家伙从村里酒店出来啦,不敢在里头放声大笑,怕给房顶震塌,所以上这儿来,在格雷洛克①山坡上笑个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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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格雷洛克(GrayLock):美国马萨诸塞州境内最高的一座山。
“可是,爹呀,”这孩子比愚钝的中年乡下佬敏感得多,“他笑起来并不像很快活,所以我听着好害怕!”
“别傻了,孩子!”当爹的挺粗暴,“俺就知道你成不了男子汉,太像你妈了。树叶响一下都能吓你一大跳。听!那快活的家伙来啦,你亲眼一看就知道,人家没安坏心。”
巴特兰姆跟儿子你一言我一语,坐着照看这座石灰窑。它正是伊桑·布兰德动身去寻不可恕之罪以前,打发自己孤独多愁的生活的地方。自从那夜发生那个不祥的罪恶念头以来,时至今日,多少岁月已经流逝,然而山坡上的石灰窑依然如故。打他将种种阴郁思绪统统扔进熊熊炉火,熔化成占据他生命的唯一念头以来,这座窑一无改变。它是座简陋原始,圆形高塔般的建筑,高约二十尺,用粗石笨拙地建成,四周大部分围着很高的黄土堆,好把整块和零碎的白云石用车子拖上去,从窑顶朝里倒。塔底有个缺口,像扇炉门,大小足以够一个人弯腰进去,还装了一扇重重的铁门。门上的裂缝中钻出缕缕烟雾,股股火苗,仿佛可以一头钻进山坡,正像欢乐山①的牧羊人常常指给香客们看的那个通往地狱的秘密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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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欢乐山(DelectableMaountains):典出英国作家约翰·班扬的著名小说《天路历程》第二部,是一个诱惑基督徒的地方。
这种石灰窑在那带山区十分常见,用来煅烧山中蕴藏丰富的白云石。有些窑建造经年,早已废弃,窑内空荡荡的地面杂草丛生,朝向蓝天。石缝之间,青草野花纷纷扎根,就像一座座古老的历史遗迹,往后的悠悠岁月也许还会给它们再盖上一层地衣。另一些石灰窑,日日夜夜还有石灰工往里添火,是山中流浪汉感兴趣的地方。他会坐到圆木或碎石块上,与孤独的烧窑人聊聊天。烧石灰营生寂寞,石灰工若好胡思乱想,倒是个想心思的好去处。伊桑·布兰德就是一例。往年这座窑炉火熊熊之时,他也不知冥思遐想过多少奇奇怪怪的事情。
如今照料炉火的汉子却大大不同,除开生意必须的几件事,别的一概不想。每隔一会儿,他就猛地咣当一声拉开铁门,扭脸躲开难以忍受的热浪,投进一根根大橡木,或用一根长杆拨一拨老大的一堆火。炉内,火焰扭曲翻腾,强烈的高温几乎将云石熔化。炉外,四周黑魆魆的林子反射着火光,颤抖摇曳,照出炉前一座小木屋明亮通红的图景,还有门旁的泉水,石灰工满身灰尘结实的身躯,躲在父亲影子里战战兢兢的小孩子。等铁门再度关上,就现出半轮月亮柔和的月光,徒然勾画着附近群山的朦胧轮廓。高空掠过团团云彩,依然淡淡地染着落日的红霞,虽然落入深谷的夕照早就消失得无踪无影。
听到脚步走上山坡,有人用力推开树下的灌木丛,小男孩赶紧朝父亲再贴近些。
“喂!是谁?”石灰工喊道。他恼火儿子的胆怯,又有点受到影响。“走过来,亮亮相,像条汉子。不然,俺可要扔石头砸你脑袋啦!”
“这么欢迎可不客气,”一个声音闷闷不乐地道,那人走近了。“不过,俺既不要求也不指望更好的啦,就算在俺自己家里。”
为看清些,巴特兰姆拉开窑门,顿时冲出一股强烈火光,完全罩住陌生人的面庞与身体。随便瞧一眼,此人没啥不正常。一身粗拉拉褐色的乡下人衣裳,身材又高又瘦,赶路人似的,握一根手杖,蹬一双笨鞋。一面走拢来,那双眼睛——非常明亮——一面紧紧盯住炉子的熊熊火光,好像发现或指望发现里头有啥值得一看的东西。
“晚上好,外乡人。”石灰工打个招呼,“这么晚了,从哪儿来呀?”
“探寻归来,”赶路人回答,“因为探寻总算到头啦。”
“喝多了!——不然就是发癫!”巴特兰姆自忖。“这家伙准给我惹麻烦,早点儿赶走他为妙。”
小男孩浑身乱战,趴在父亲耳旁求他关上窑门,不要照得这么亮,因为来人脸上有种神气让人好害怕,可又没法子不看他。真是的,连麻木迟钝的石灰工,也开始感到有什么东西不对劲儿。这个人瘦骨嶙嶙,粗眉大眼,愁容满面,灰白的乱发四下披散,深陷的眼窝里火一般闪闪发光,活像神秘洞穴的两个入口。可是,他一关上门,陌生人就转向他,说话的口气又平和又亲切,使巴特兰姆觉得人家不疯不癫,神志健全。
“你的活儿快完啦,俺知道,”他说,“这窑云石已烧了三天,再有几个钟点,石头就该变成石灰喽。”
“咦,你是谁?”石灰工惊道,“好像跟俺一样,对这营生满在行嘛。”
“没准儿是这样,”陌生人道,“我干这行年头不少,而且就在此地,就是这座窑哩。不过你倒是新来乍到,没听说过伊桑·布兰德这个人吧?”
“那个去找‘不可恕之罪’的家伙呀?”巴特兰姆哈哈一笑。
“正是。”陌生人回答,“他已经找到要找的东西,所以就回来啦。”
“什么!那你就是伊桑·布兰德本人?”石灰工大吃一惊。
“你说得不错,俺是新来乍到,人家说你离开格雷洛克山脚都十八年啦。不过,俺告诉你,那边村里的乡亲们还在念叨伊桑·布兰德哩,说他离开石灰窑去干的真是件怪事儿。得啦,这么说你已找到‘不可恕之罪’啦?”
“不错!”陌生人泰然自若。
“你要是不介意俺打听的话,”巴特兰姆接着问,“这东西到底在哪儿?”
伊桑·布兰德一手掩住胸口。
“在这儿!”他回答。
接着,他脸上毫无快意,却突然迸发出一阵嘲弄的大笑,仿佛不由自主认识到,跑遍天下,找到的原来是离自己最近最近的东西。探索别人的每一颗心,发现的东西却就在自己心底,这有多荒唐。这正是预报他到来,几乎令石灰工吓破了胆的那种无精打采甚至心事重重的笑声。
笑声使荒凉的山野阴森森的,不得其所,不合时宜。心绪烦乱突然发作之时的大笑,也许是人类发出的声音中最可怕的变调。熟睡者的笑声,哪怕来自小孩子,——疯子的笑声——天生白痴的尖声狂笑——都是令我们听了发抖的声音,而且总乐于忘掉它。连诗人都想象不出,妖魔鬼怪的叫喊竟与笑声如此可怕的相似。连迟钝的石灰工也感到毛骨悚然——眼瞅这个陌生人注视着自己的内心,发出狂笑。笑声滚入沉沉黑夜,在群山之间发出模糊的回响。
“乔,”巴特兰姆叫儿子,“快到村里酒店去,告诉那些快活鬼,伊桑·布兰德回来啦,找到了‘不可恕之罪!’”
孩子撒退就跑,当差去了。伊桑·布兰德没表示反对,也似乎不在意。他坐到一根圆木上,目不转睛地盯着铁窑门。孩子跑得不见了,轻快的脚步先踏在落叶上,又落在石头山道上,也听不见了。这时,石灰工有点儿后悔打发孩子走开,觉得有小家伙在场,到底是来客与自己之间的一道屏障。现在只好与一个自认犯过连上天都不予宽恕的唯一罪行的家伙面对面了。那罪行朦胧不清,好像在保护着他。石灰工自己的罪过涌上心头,邪恶的记忆乱糟糟一阵翻腾,纷纷声明自己与“主罪”同根生,不论这“主罪”是什么,总是人类坠落本性生发并抚育而成。它们全是一家,在他胸中与伊桑·布兰德胸中窜来窜去,彼此交换隐秘的致意。
于是巴特兰姆回忆起有关这个陌生人的传说来。这人鬼影一般来到他面前,在自己的老地方无拘无束。他去了那么久,连死人,入土多年的死人,在任何熟悉的地方,都会比他感到更自在。伊桑·布兰德,据说,就在这座石灰窑血红的火焰中结识了魔鬼撒旦本人。在此之前,这个传说一直当作笑话讲,可现在真叫人心惊胆寒。据说,伊桑·布兰德动身探寻之前,早就经常从这座滚烫的窑里呼唤出魔鬼,夜复一夜,好同它讨论“不可恕之罪”。他与魔鬼各自煞费苦心,想出一种既无法赎补,又不可宽宥之罪行。等山顶出现头一线曙光,魔鬼就爬进铁门,在里头忍受烈火炙烤,直到再度受到召唤,出来分担那可怕的任务,将人类可能犯下的罪行,扩展到上帝无限怜悯的范围之外。
石灰工在这些恐怖思绪中沉浮,伊桑·布兰德却从圆木上起身,猛一把拉开铁门。这动作与巴特兰姆内心的想法同步,使他简直以为就会看到魔鬼,通红滚烫,从白热的熔炉中扑将出来。
“关上!关上!”他叫道,一面打着战战想挤出一声笑,因为心里虽害怕,却又为此感到害臊。“看在上帝份上,现在别把你的魔鬼放出来!”
“伙计!”伊桑·布兰德严峻地回答,“我要魔鬼干啥?一路上早把它甩在后头啦。只有同你这种半道上的罪人,它才忙着折腾哩。甭怕,我开门不过因为老习惯罢了,俺想整整你的火,跟我从前烧石灰一样。”
他拨拨大堆的煤块儿,添入更多柴火,不顾照得他一脸通红的火光,趋身向前细看火堆中间牢房般的空心。石灰工坐着旁观,对生客的目的将信将疑,觉得他要不是想召唤魔鬼,至少也想纵身跃入火堆,好让人们再也看不到他。然而,伊桑·布兰德平静地缩回身子,关上窑门。
“我见得多啦,”他说,“多少人罪孽的情欲比这炉火不知热上多少倍,可俺没在那儿找到要找的东西。不,那不算‘不可恕之罪’!”
“‘不可恕之罪’到底是啥?”石灰工问,离同伴再远一些,哆嗦着唯恐这问题得到回答。
“它是生长在我自己心里的罪恶,”伊桑·布兰德挺直腰板,露出他那种狂热分子特有的骄傲。“这是种不在别处生长的罪恶!是智者的罪恶,压倒与人类的兄弟之情和对上帝的尊敬,为它非凡的要求牺牲一切!是理应遭到永恒痛苦报应的唯一罪孽!要是还能再活上一回,我还得放肆造它一次孽。
报应,我才不怕呐!”
“这家伙昏了头,”石灰工喃喃自语,“没准儿跟俺们大家一样是个罪人——不见得比俺们罪过更多——不过,俺敢发誓,这家伙疯了!”
然而,他感到好不自在,孤零零与伊桑·布兰德一起,待在这荒凉的山坡上。忽听传来乱纷纷模糊的粗话声,还有杂沓沓的脚步,像是来了不少人,跌跌撞撞,稀哩哗啦穿过了矮树丛,他心中大喜。很快,那帮爱在村中酒店鬼混的懒汉就露了头,其中还有三四个自打伊桑·布兰德走后,就一直在酒店炉旁灌着甜酒,打发了所有的冬天,又在酒店廊下吞云吐雾打发了所有夏天的家伙,吵吵嚷嚷地笑着,七嘴八舌地吐着粗话。此刻,一行人闯入石灰窑前的空地,被目光和一道道火光照亮。巴特兰姆把窑门打开一条缝,让火光把这地方照得透亮,好叫这伙人和伊桑·布兰德彼此看个一清二楚。
这伙老相识当中,有个一度无孔不入的家伙,如今这号人几乎绝迹了,但从前在全国各个兴旺村落的旅店里,咱们肯定会碰到,这就是驿车经纪人。眼前这类人的活标本,是位形容枯槁,给香烟抽干了的家伙,一脸皱皮,酒糟鼻子,穿一种剪裁时髦的褐色晚礼服,还钉着铜扣子。不知多长时间以来,此人在酒店一直保有自己的写字台和角落,似乎仍在吸着二十年前就点上的那根雪茄。他一本正经的玩笑名气很大,虽说大概天生的幽默还不如白兰地威士忌和板丝烟的味道足,这味儿充斥了他的全部思想与表情,也浸透了他全身。另一张记忆犹新,却变得古怪的面孔属于吉尔斯律师,人们还是这样礼貌地称呼他。这是位年事已高,衣衫褴褛,衬衫和麻布裤都邋里邋遢的人。可怜的家伙当初曾做过律师,他管那时候叫自己的好日子,是个精明厉害的开业者,在村中打官司的人当中颇受欢迎。可是,甜啤酒、果汁酒、烈性酒和鸡尾酒,他从早灌到晚,结果把他从靠脑筋挣钱沦落到靠五花八门的体力活餬口。到最后,用他自己的话说,滑进了肥皂桶。换句话就是,吉尔斯先生如今成了小本经营的熬肥皂的。最后,直落到成了残废人的地步,被斧头砍掉了半只脚,又被该死的蒸汽机咬掉了整整一只手。不过,那只肉体的手失去了,但精神的部分还存在。因为,一伸出那只光秃秃的残肢,吉尔斯就一口咬定,他觉得看不见的拇指和其它指头还与真手被截去以前一个样,感觉活生生的。虽然是个凄惨的残废人,但世人却不能将他踩在脚下,更无权轻视嘲笑。不论这次的倒霉事故,还是从前遭逢任何厄运,他始终勇气十足,具有男子汉气概,从不乞求施舍,而用自己剩下的一只手——而且是左手——与贫困和逆境不屈不挠地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