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小说家R·到山里去进行了一次为时三天的郊游之后,这天清晨返回维也纳,在火车站买了一份报纸。他看了一眼日期,突然想起,今天是他的生日。“四十一岁了,”这个念头很快地在他脑子里一闪,他心里既不高兴也不难过。他随意地翻阅一下沙沙作响的报纸的篇页,便乘坐小轿车回到他的寓所。仆人告诉他,在他离家期间有两位客人来访,有几个人打来电话,然后用一个托盘把收集起来的邮件交给他。他懒洋洋地看了一眼,有几封信的寄信人引起他的兴趣,他就拆开信封看看;有一封信字迹陌生,摸上去挺厚,他就先把它搁在一边。这时仆人端上茶来,他就舒舒服服地往靠背椅上一靠,再一次信手翻阅一下报纸和几份印刷品;然后点上一支雪茄,这才伸手去把那封搁在一边的信拿过来。
这封信大约有二三十页,是个陌生女人的笔迹,写得非常潦草,与其说是一封信,勿宁说是一份手稿,他不由自主地再一次去摸摸信封,看看里面是不是有什么附件没取出来,可是信封是空的。无论信封还是信纸都没写上寄信人的地址,甚至连个签名也没有。他心想:“真怪,”又把信拿到手里来看。“你,从来也没有认识过我的你啊!”这句话写在顶头,算是称呼,算是标题。他不胜惊讶地停了下来;这是指的他呢,还是指的一个想象中的人呢?他的好奇心突然被激起。他开始往下念:
我的儿子昨天死了——为了这条幼小娇弱的生命,我和死神搏斗了三天三夜,我在他的床边足足坐了四十个小时,当时流感袭击着他,他发着高烧,可怜的身子烧得滚烫。我把冷毛巾放在他发烫的额头上,成天成夜地把他那双不时抽动的小手握在我的手里。到第三天晚上我自己垮了。我的眼睛再也支持不住,我自己也不知道,我的眼皮就合上了。我坐在一把硬椅子上睡了三四个钟头,就在这时候,死神把他夺走了。这个温柔的可怜的孩子此刻就躺在那儿,躺在他那窄小的儿童床上,就和他死去的时候一样;他的眼睛,他那双聪明的黑眼睛,刚刚给合上了,他的双手也给合拢来,搁在他的白衬衫上面,床的四角高高地燃着四支蜡烛。我不敢往床上看,我动也不敢动,因为烛光一闪,影子就会从他脸上和他紧闭着的嘴上掠过,于是看上去,就仿佛他脸上的肌肉在动,我就会以为,他没有死,他还会醒过来,还会用他那清脆的嗓子给我说些孩子气的温柔的话儿。可是我知道,他死了,我不愿意往床上看,免得再一次心存希望,免得再一次遭到失望。我知道,我知道,我的儿子昨天死了——现在我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你,只有你一个人,而你对我一无所知,你正在寻欢作乐,什么也不知道,或者正在跟人家嬉笑调情。我只有你,你从来也没有认识过我,而我却始终爱着你。
我把第五支蜡烛取来放在这张桌子上,我就在这张桌子上写信给你。我怎能孤单单地守着我死了的孩子,而不向人倾吐我心底的衷情呢?而在这可怕的时刻,不跟你说又叫我去跟谁说呢?你过去是我的一切,现在也是我的一切啊!也许我没法跟你说得清清楚楚,也许你也不明白我的意思——我的脑袋现在完全发木,两个太阳穴在抽动,像有人用槌子在敲,我的四肢都在发疼。我想我在发烧,说不定也得了流感,此刻流感正在挨家挨户地蔓延扩散,要是得了流感倒好了,那我就可以和我的孩子一起去了,省得我自己动手来了结我的残生。有时候我眼前一片漆黑,也许我连这封信都写不完——可是我一定要竭尽我的全力,振作起来,和你谈一次,就谈这一次,你啊,我的亲爱的,从来也没有认识过我的你啊!
我要和你单独谈谈,第一次把一切都告诉你;我要让你知道我整个的一生,我的一生一直是属于你的,而你对我的一生却始终一无所知。可是只有我死了,你再也用不着回答我了,此刻使我四肢忽冷忽热的疾病确实意味着我的生命即将终结,那我才让你知道我的秘密。要是我还得再活下去,我就把这封信撕掉,我将继续保持沉默,就像我过去一直沉默一样。可是如果你手里拿着这封信,那你就知道,是个已死的女人在这里向你诉说她的身世,诉说她的生活,从她有意识的时候起,一直到她生命的最后一刻为止,她的生命始终是属于你的。看到我这些话你不要害怕;一个死者别无企求,她既不要求别人的爱,也不要求同情和慰藉。我对你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请你相信我那向你吐露隐衷的痛苦的心所告诉你的一切。请你相信我说的一切,这是我对你的唯一的请求:一个人在自己的独生子死去的时刻是不会说谎的。
我要把我整个的一生都向你倾诉,我这一生实在说起来是从我认识你的那一天才开始的。在这以前,我的生活只是阴惨惨、乱糟糟的一团,我再也不会想起它来,它就像是一个地窖,堆满了尘封霉湿的人和物,上面还结着蛛网,对于这些,我的心早已非常淡漠。你在我生活中出现的时候,我十三岁,就住在你现在住的那幢房子里,此刻你就在这幢房子里,手里拿着这封信,我生命的最后一息。我和你住在同一层楼,正好门对着门。你肯定再也想不起我们,想不起那个寒酸的会计员的寡妇(她总是穿着孝服)和她那尚未长成的瘦小的女儿——我们深居简出,不声不响,仿佛沉浸在我们小资产阶级的穷酸气氛之中——,你也许从来也没有听见过我们的姓名,因为在我们的门上没有挂牌子,没有人来看望我们,没有人来打听我们。况且事情也已经过了好久了,都有十五六年了,你一定什么也不知道,我的亲爱的。可是我呢,啊,我热烈地回忆起每一个细节,我清清楚楚地记得我第一次听人家说起你,第一次看到你的那一天,不,那一小时,就像发生在今天,我又怎么能不记得呢?因为就是那时候世界才为我而开始啊。耐心点,亲爱的,等我把一切都从头说起,我求你,听我谈自己谈一刻钟,别厌倦,我爱了你一辈子也没有厌倦啊!
在你搬进来以前,你那屋子里住的人丑恶凶狠,吵架成性。他们自己穷得要命,却特别嫌恶邻居的贫穷,他们恨我们,因为我们不愿意染上他们那种破败的无产者的粗野。这家的丈夫是个酒鬼,老是揍老婆;我们常常睡到半夜被椅子倒地、盘子摔碎的声音惊醒,有一次那老婆给打得头破血流,披头散发地逃到楼梯上面,那个酒鬼在她身后粗声大叫,最后大家都开门出来,威胁他要去叫警察,风波才算平息。我母亲从一开始就避免和这家人有任何来往,禁止我和这家的孩子一块儿玩,他们于是一有机会就在我身上找碴出气。他们要是在大街上碰到我,就在我身后嚷些脏话,有一次他们用挺硬的雪球扔我,扔得我额头流血。全楼的人怀着一种共同的本能,都恨这家人,突然有一天出了事,我记得,那个男人偷东西给抓了起来,那个老婆只好带着她那点家当搬出去,这下我们大家都松了一口气。招租的条子在大门上贴了几天,后来又给揭下来了,从门房那里很快传开了消息,说是有个作家,一位单身的文静的先生租了这个住宅。当时我第一次听到你的姓名。
几天之后,油漆匠、粉刷匠、清洁工、裱糊匠就来打扫收拾屋子,给原来的那家人住过,屋子脏极了。于是楼里只听见一阵叮叮当当的敲打声、拖地声、刮墙声,可是我母亲倒很满意,她说,这一来对面讨厌的那一家子总算再也不会和我们为邻了。而你本人呢,即使在搬家的时候我也还没见到你的面;搬迁的全部工作都是你的仆人照料的,这个小个子男仆,神态严肃,头发灰白,总是轻声轻气地、十分冷静地带着一种居高临下的神气指挥着全部工作。他给我们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因为首先在我们这幢坐落在郊区的房子里,上等男仆可是一件十分新颖的事物,其次因为他对所有的人都客气得要命,可是又不因此而降低身份,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的仆役,和他们亲密无间地谈天说地。他从第一天起就毕恭毕敬地和我母亲打招呼,把她当作一位有身份的太太;甚至对我这个小毛丫头,他也总是态度和蔼、神情严肃。他一提起你的名字,总是带着一种尊敬的神气,一种特别的敬意——别人马上就看出,他和你的关系,远远超出一般主仆之间的关系。为此我是多么喜欢他啊!这个善良的老约翰,尽管我心里暗暗地忌妒他,能够老是呆在你的身边,老是可以侍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