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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PLUSQUAMCIVILIABELLA①
一七九二年的夏天多雨。一七九三年的夏天酷热。由于内战,布列塔尼几乎没有道路了,然而人们还是乘着明媚的夏季旅行。干土路就是最好的道路了——
①拉丁文,取自古罗马诗人卢卡努斯的史诗(法尔萨利亚》中的诗句,可译为:这不仅仅是内战(战争扩至家庭内部)。--原编者往
七月份宁静的一天,太阳落山后约一个小时,有位骑马人从阿弗朗什来到那个叫克鲁瓦布朗夏尔的小客店。这家小客店是进蓬托尔松的第一站,招牌上写着:“零售美味苹果酒”。几年前这招牌还在。这一天很热,但开始起风了。
这位旅行者身披一件宽大的斗篷,连马的臀部都被罩住了。他头戴一项有三色帽徽的大帽子。在这个从篱笆后放冷枪,把帽徽当枪靶的地方,这种打扮是很危险的。系在颈部的斗篷微微张开,双臂可以活动自如,双臂下面是三色腰带以及腰带上方露出的两只手枪柄。从斗篷下露出一截马刀。
马匹停下,惊动了客店,店门打开,老板举着灯走了出来。这是黄昏时分,大路上还是白天,房屋里已是黑夜了。
客店老板看看帽徽,说道:
“公民,您住店?”
“不”
“您去哪儿?”
“多尔。”
“那您应该回阿弗朗什,要不就留在蓬托尔松。”
“为什么?”
“多尔那边在打仗。”
“呵!”客人说,接着又说:
“给我的马喂点燕麦。”
客店老板拿来饲料槽,往槽里倒下一袋燕麦,解开马匹,马便喘着大气吃起来。
谈话继续进行。
“公民,您这匹马是征用的吗?”
“不是。”
“是您自己的?”
“对,是我花钱买的。”
“您从哪里来?”
“巴黎。”
“不是直接来的吧?”
“不是。”
“我想也不是。路都断了,不过还有驿车。”
“只到阿弗朗什。我是在阿弗朗什下驿车的。”
“呵!过不多久法国就没有驿车了。现在没有马。马价从三百法郎涨到六百法郎。草料贵得惊人。我原先是驿站老板,现在成了小客店老板。驿站老板从前有一千一百一十三位,其中两百位都辞职不干了。公民,您是按新价格表付车钱的吗?”
“是的,按五月一日的价格。”
“客车是二十苏,小车是十二苏,货车是五苏。这匹马是在阿朗松买的?”
“是的。”
“您今天跑了一天?”
“从大清早起。”
“还有昨天?”
“还有前天。”
“我明白了。您是从东弗龙和莫尔丹那边过来的。”
“还有阿弗朗什。”
“我看,公民,您该休息休息了。您一定很累。您的马也肯定累了。”
“马可以累,人可不能累。”
客店老板又盯着旅客。这是一张严肃、沉着而严厉的面孔,头发呈灰白色。
老板朝荒寂无人的大路看了一眼,说道:
“您就这样一个人赶路?”
“我有护卫。”
“在哪里?”
“我的马刀和枪。”
客店老板给马提来一桶水。马饮水时,他又端详客人,心里想:
“不管怎么样,他像是教士。”
客人问道:
“您说多尔那边在打仗?”
“是的。正在开战哩。”
“谁和谁打?”
“一位前贵族和另一位前贵族。”
“你是说…”
“一位拥护共和国的前贵族和一位拥护国王的前贵族。”
“可现在没有国王了。”
“还有太子呢。这两位前贵族还是亲戚哩,真是怪事。”
客人注意地听。老板继续说:
“他们两人一老一少,是叔爷和侄孙。叔爷是保皇派,侄孙是革命派。叔爷指挥白军,侄孙指挥蓝军。呵!他们可是毫不留情。这是你死我活的战争。”
“你死我活?”
“是的,公民,您瞧,您想看看他们相互的见面礼吗?这张告示是那老头下令到处张贴的,每座房屋、每棵树上都有,连找门上也贴了一张。”
老板把灯移近贴在一扇门板上的一张纸。这告示是用特大号字写的,客人的视线越过坐骑,可以看到:
德·郎特纳克侯爵荣幸地通知其侄孙德·丰特内矛爵:侯
爵先生如有幸抓获子爵先生,将坚决予以枪决。
“这里还有对方的回答呢。”老板接着说。
他转过身,用灯照亮另一张告示,它贴在另一扇门上,与前一张告示相呼应。上面写道:
戈万通知朗特纳克,一旦抓住他将立即枪决。
老板继续说:
“第一张告示是昨天贴到我门上的。今早又贴上了第二张告示。真是针锋相对。”
客人低声说了几句话,仿佛在自言自语,老板听见了,但不明白是什么意思:
“对,这不仅仅是国内战争,还是家内战争。应该这样。不错。民族的振兴需要这种代价。”
客人盯着第二张告示,手举到帽檐向它致敬。
老板继续说:
“您瞧瞧,公民,是这么回事,城市和大镇上的人拥护革命,乡下人反对革命,也可以说城里人是法国人,乡下人是布列塔尼人。乡下人说我们笨手笨脚,我们说他们土里土气。贵族和教士站在他们那边。”
“不是所有的贵族和教士吧。”
“那当然,公民。我们这里不就有一位子爵反对一位候爵吗?”
接着他又自言自语:
“而且和我说话的这位大概就是教土。”
客人问道:
“这两个人中间谁占了上风呢?”
“到现在为止是子爵,当然很不容易。老头子很厉害。他们是本地的贵族,戈万家族。这个家族分两个支系,大系的家长是德·朗特纳克侯爵,小系的家长是戈万子爵,他们今天互相拼打。这样的事树木是不会干的,但人却干得出来。这位德·朗特纳克侯爵在布列塔尼很有势力。在农民眼中他是五公。他登陆那一天,一下子就招集了八千人,不出一个星期就有三百个教区参加暴动。他要是能占领一小段海岸,英国人就会登陆。幸好他这位侄孙在那里,真是巧事。戈万指挥共和军把叔爷给顶了回去。朗特纳克登陆以后,屠杀了一批俘虏,还枪毙了两个女人,其中一个女人有三个孩子,一营巴黎士兵曾经收养了孩子,所以对这次枪杀十分气愤。这个营叫作红色无檐帽营,它剩下的人不多,但打起仗来是猛虎,他们加入了戈万的部队,所到之处,势如破竹。他们要为那两个女人报仇,要找回那三个孩子。他们不知道那个老头把孩子们弄到哪里去了,所以特别恼火。要是没有那三个孩子,这场仗也许还不至于打到这个地步。子爵是位好心、善良的年轻人,但候爵是位可怕的老头,农民们管这一仗叫作圣米歇尔和贝尔泽布①之战。您大概知道圣米歇尔是本地的天使吧。在海湾里,在海水中间,有一座山是属于他的。据说他打败了魔鬼,把它埋在另一座山下,它离这里不远,叫作通布莱。”
“是的,”客人喃喃说,“TumbaBeleni②,即贝勒吕斯、贝吕斯、贝尔、贝利阿、贝尔泽布之墓。”——
①在基督教中分别为大天使和大魔鬼。
②拉丁文。
“看来您了解情况。”主人说,然后又自言自语,“显然他懂拉丁文,他是教士。”
他又对客人说:
“是呀,公民,在农民看来,天使与魔鬼又开战了。当然,他们认为保皇派将军是天使,革命党指挥它是魔鬼,其实哩,要是真有魔鬼,那该是朗特纳克,要是真有天使,那该是戈万。您不吃点什么吗,公民?”
“我有一壶水和一块面包。您还是给我讲讲多尔的事吧。”
“是这样的。戈万指挥海岸军中的远征队。朗特纳克想在各处发动暴动,让下诺曼底支援布列塔尼,好向皮特敞开国门,用两万英国人和二十万农民来支援旺代大军。戈万粉碎了这个计划。他坚守海岸,将朗特纳克赶向内陆,将英国人赶下了海。朗特纳克到过这里,被他赶跑了。他夺回了蓬托博,把朗特纳克赶出了阿弗朗什,赶出了维尔迪厄,使他到不了格朗维尔,而且想方设法将他赶进富热尔森林,好围困起来。昨天一切还很顺利。戈万率领部队到过这里。但是,形势突变。那位狡猾的老头进行突然袭击,据说是朝多尔方向去的。如果他占领多尔,将大炮——他是有大炮的——摆上多尔山,那么英国人就可以在这个海岸登陆,一切就都完了。戈万是有头脑的人,他一看情况紧急,顾不得向上请示和等待命令,当机立断,下令备鞍上马,套上炮车,拉上队伍就出击。就这样,当朗特纳克扑向多尔时,戈万扑向朗特纳克。这两个布列塔尼人将在多尔相互拼杀。这将是一场凶猛的拼杀。他们现在已经开始了。”
“从这里去多尔要多久?”
“部队带上给养车,至少得走三小时。不过他们已经到了多尔。”
客人侧耳细听,说道:
“确实,我仿佛听见炮声。”
主人也仔细听:
“不错,公民,还有排射的枪声,像是撕布的声音。您该在这里过夜,去那边没有好处。”
“我没法停下来。我得赶路。”
“您错了。我不知道您要办什么事,但是去那边太危险,除非这关系到您在世上最珍惜的……”
“的确如此。”客人说。
“……譬如您的儿子……”
“差不多吧。”客人说。
老板抬起头自言自语:
“可这位公民像是一位教士。”
他想了一下又喃喃说:“不过教士也会有孩子呀。”
“给我套马吧,”客人说,“我该付多少钱?”
他付了钱。
老板将食槽和水桶放到墙边,走回来说:
“既然您一定要走,那么听听我的劝告吧。您显然要去圣马洛,但不要从多尔走。去圣马洛有两条路,一条路走多尔,一条路顺海岸。两条路都不近。顺海岸要经过布雷埃尼的圣乔治、谢吕埃克斯、伊雷尔埃维维埃。您从多尔北面,康卡尔南面过去。公民,您走完这条街就看见两条大路,左边那条路去多尔,右边那条路去布雷埃尼的圣乔治;您听我说,如果您去多尔,肯定会遇上屠杀,所以别向左转,要向右转。”
“谢谢您。”客人说。
接着他便策马飞驰而去。
天已经黑了,他钻进黑暗中。
他在老板的视线中消失了。
他来到街尾那两条路的叉口,听见客店老板在远处喊道:
“向右转!”
他向左转。
二多尔
按照教堂文件的描述,多尔是布列塔尼的西班牙式法国城市。其实它不是一座城,而是一条街,一条古老的哥特式大街,左右两侧都是带木柱的房屋,房屋错落不齐,因此在这条宽敞的街上形成岬角和拐角。城里的其他部分是纵横交错的小巷,它们与中心大街相连,犹如小溪汇入大河。多尔城位于多尔山脚下,它没有设防,既无城门,也无城墙,因此无法抵御围困者,但是那条街倒是可以抵挡一阵。房屋形成的脚角——五十年前还在——以及大街两旁的往廊使大街成为坚固可守的战场。有多少房屋就有多少堡垒,入侵者必须逐一攻克。老菜市场大致位于大街中段。
克鲁瓦布朗夏尔客店的老板说对了。在他说话的当时,多尔城已陷入狂暴的混乱之中。早上抵达的白军和晚上突然赶到的蓝军,双方突然展开了夜战,但力量悬殊,白军有六千人,蓝军只有一千五百人,但都同样顽强。引人注目的是,这一千五百人竟向那六千人发动进攻。
一边是嘈乱的人群,另一边是军队。一边是六千名农民,他们的皮短衣上挂着心形的耶稣像,圆帽上系着白色饰带,袖章上写着基督教箴言,腰带上吊着念珠;他们手中的长柄叉多于马刀,他们还有术带刺刀的长枪;他们用粗绳拖着大炮。他们装备简陋,纪律松弛,武器粗劣,但却十分狂热。另一边是一千五百名士兵,他们头戴三色帽徽的三角帽,身穿大垂尾、大翻领的上装,挂着交叉的武装带,手持铜柄短马刀和上了刺刀的长枪。他们训练有素,排列整齐,既顺从又狂暴,善于指挥也善于服从。他们也是志愿兵,然而是革命派的志愿兵。他们穿着破旧,光着脚。农民游侠们为的是君主政体,赤脚英雄们为的是革命,双方的首领是队伍的灵魂,保皇派那边是位老者,共和派这边是位青年;一边是朗特纳克,一边是戈万。
革命有丹东、圣茹斯特、罗伯斯比尔这样的年轻巨人,也有奥什、马尔索这样的理想青年,戈万属于后一类人物。
戈万三十岁,高大魁梧,眼神像先知一样深沉,笑起来像小孩。他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咒发誓。他打仗时随身带着梳洗用具,特别在意自己的指甲、牙齿和那头棕色秀发。行军休息时,他亲自将身上那件布满弹孔、盖满尘土的队长制服脱下来拍打。他在战场上一向勇猛冲杀,但从未受过伤。他的声音柔和,但下命令时会突然变得宏亮。他身先士卒,不论是刮风下雨还是下雪,都裹着斗篷,将可爱的头枕在石上,席地而卧。这是一颗英勇无邪的心灵,但拿起军刀他便改变了容貌。他有一种女性的神情,在战争中这是很可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