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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你为我搔痒,我就骑在你的头上
我们已经研究了属于相同物种的生存机器之间的相互作用--亲代的、有性的以及进犯性的相互作用。不过,在动物的相互作用中,似乎还有一些令人值得注意的方面,显然并未包括在上述三种范围之内。许多动物所具有的群居习性就是其中一个方面。鸟、昆虫、鱼、鲸鱼乃至生活在平原上的哺乳动物,活动总是集结而出,觅食一般成群结队。这些集体中的成员通常属于同一物种,但也有例外情况。斑马和角马就常常混在一起活动,人们有时也可以看到属于不同物种的鸟类聚集成群。
群居生活可以为一个自私个体带来各种各样的好处。在此,我不打算逐一罗列,只准备讲几个带有启发性的例子。其中我还要重提我曾在第一章里列举过的一些明显的利他行为的例子,因为我说过这些例子要留待以后再解释。这样就必然要涉及到对群居昆虫的讨论;事实上,如果避而不谈群居昆虫,对动物利他行为的论述就不可能全面。最后,在本章拉拉杂杂的内容中,我将谈到相互利他行为这个重要的概念,即"于人方便,于己方便"的原则。
动物之所以要聚居在一起,肯定是因为它们的基因从群居生活的交往中得到的好处多,而为之付出的代价少。鬣狗成群猎食时能够捕捉到比它们单独活动时大得多的野兽,尽管捉到野兽后要分食,但对参加集体猎食的每一自私个体来说还是上算的。某些蜘蛛齐心协力织造一张巨大的共有的蜘蛛网,大概也是出自类似的原因。帝企鹅紧紧地挤在一起是为了取暖。这是因为相互挤在一起后,每只企鹅暴露在外界的身体表面要比自己独处时小得多。两条鱼在水中游时,如果一条游在另一条后面,同时保持一定的倾斜度,它就可以从前面的一条鱼所激起的湍流中获得流体动力方面的好处。这可能就是鱼类成群结队一起游的一方面的理由。
如何利用湍流来减轻空气阻力也是自行车竞赛者所熟悉的一种窍门。鸟类在飞翔时组成v字形可能也是为了这个缘故。由于飞在最前头的一只鸟处于不利地位,因此这些鸟大概要竞相避免担任这个角色。很可能它们轮流担任这个不是出于自愿的领航员。这是一种延迟的相互利他行为,这种形式的利他行为我们在本章末将加以论述。
群居生活可能带来的好处有很多与避免给捕食者吃掉有关。汉密尔顿在一篇题为自私兽群的几何学的论文里精辟地提出了这种理论。为了不致引起误会,我要强调指出,他所谓的"自私兽群"是指由"自私个体组成的兽群"。
让我们再一次从一个简单的"模式"讲起。尽管模式是抽象的,它却可以帮助我们理解真实的客观世界。试设想有一群某一物种的动物正受到一只捕食者的追捕。最靠近捕食者的那只动物往往最先受到攻击。对捕食者来说,这种策略是合理的,因为这样可以节约精力。但对被捕食的动物而言,这种策略却产生了一种有趣的后果。就是说,这群争相逃命的动物每一只都力图避免处于最靠近捕食者的地位。如果这些动物老远就发现这只捕食者,它们只要逃走就行了。即使捕食者不露声色地突然出现,如隐藏在茂密草丛中的猛兽那样,每只动物还是能见机行事,尽量避免处于最接近捕食者的地位。我们可以想象,每一只被追捕的动物周围有一个"危险区"。在这个危险区里,从任何一点到这只动物的距离都短于从该点到其他任何一只动物的距离。譬如说,如果一群被追逐的动物在移动时形成一个规则的几何图形,彼此之间有一定的间隔,那么,每一只动物(除非它正好处在边缘上)的危险区大体上是个六边形。如果捕食者正好潜伏在个体a的六角形危险区内,个体a就有被吃掉的可能。处于兽群边缘上的个体特别容易受到攻击,因为它们的危险区相对地说不是一个小小的六角形,而是有一个开口端,开口端外一片广阔地域都是它们的危险地带。
一个头脑清醒的个体显然是会尽量缩小其危险区的。它尤其尽力避免处于兽群的边缘地位。如果它发觉已处于边缘地位,它会立即采取行动,向中心地区移动。
不幸的是,边缘上总得有"人",但就每一个体而言,这个"人"最好不是它!因此,一群动物在前进时,处于边缘的个体不停地往中心移动。如果这群动物原来是松散的或者是七零八落的,这种向群体中心移动的结果很快就会使它们挤成一团。即使我们所讲的模式开始时没有任何聚拢的倾向,被追捕的动物开始时也是随意分散的,但自私的动机将会促使每一个个体试图把自己挤到其他的个体中间以缩小各自的危险区。这样,集群迅即形成,而且会变得越来越稠密。
在实际生活中,这种聚拢倾向显然受到各种阻力的限制,不然的话,这些动物免不了要乱作一团,弄得精疲力尽。但这个模式还是很有意思的,因为它说明了即使是一些极其简单的假说也可以导致动物倾向于聚拢的结论。有人提出一些比较复杂的模式。这些模式虽然具有更大的实际意义,但汉密尔顿提出的比较简单的模式并没有因此而减色。后者有助于我们研究动物聚拢在一起的现象。
自私的兽群这个模式本身并不容许存在合作性的相互作用。这里没有任何利他行为,有的只是每个个体为了私利而利用其他每一个个体。但在实际生活中常有这样的情况:个体似乎积极地为保护群体里的伙伴免遭捕食者的袭击而作出努力。
说到这里,我不禁想起鸟类的警叫声。这种警叫声使其他个体闻声逃命,确实起到了警告的作用。没有人认为发出警报的个体是"想要把捕食者的火力"引到自己身上。它仅仅让伙伴知道出现了捕食者--也就是向它们报警。但乍看起来,这种行为本身似乎是利他性的,因为它的效果是把捕食者的注意力引到了报警者身上。我们可以根据马勒(p.r.marler)发现的一个事实作出间接的推论。鸟类的这种警叫声似乎具有某种理想的物理特性:捕食者往往难以发现叫声来自何方。如果让一位声学工程师设计一种捕食者难以追踪的声音,这种声音很可能和许多会唱歌的小鸟的天然警叫声相似。在自然界里,这种警叫声的形成肯定是自然选择的结果。我们知道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很多个体因为它们的警叫声未臻完善而送掉性命。因此,发出警叫声似乎总是有危险。自私基因的理论必须证明,发出警叫声具有一种令人信服的优点,足以抵消随之而来的危险。
事实上这并不是十分困难的。在过去,不断有人指出鸟类的警叫声其实与达尔文学说"格格不入"。结果是为解释这种现象而挖空心思,虚构各种理由已成为人们的一种游戏。于是我们今日面对如此多的言之成理的解释而莫衷一是。显而易见,如果鸟群中有些个体是近亲,促使个体发出警叫声的基因在基因库中准能兴旺起来,因为得救的一些个体拥有这个基因的可能性很大。即使发出警叫声的个体由于引来了捕食者而为这种利他行为付出高昂的代价,这样做还是值得的。
如果你认为这种近亲选择的概念不能令人信服,那么,供你挑选的其他理论有的是。一个对其伙伴报警的个体可以通过各种途径获得私利,特里弗斯为此提出五种颇有见识的想法。但下面我要谈的是我自己的两种想法,我认为它们更能使人心悦诚服。
我把第一个想法称之为凯维(cave)理论。凯维原来是拉丁文,意思是"当心"。在今天,小学生看见老师走近时还用这个暗号来警告其他同学。这个理论适用于采取伪装策略的鸟类,这些鸟在面临危险时一动不动地蹲伏在矮树丛里。假设有一群这样的鸟在田野上觅食。这时一只老鹰在远处飞过。老鹰还没有瞥见鸟群,因此没有径直飞过来。但它的锐利的目光可能随时发现鸟群,那时它将俯冲而下,发动攻击。如果鸟群中一只小鸟首先发现这只老鹰,而其余的鸟都还没有发现。这只眼快的小鸟本来可以马上蹲下来不动,躲在草丛中。但这样做对它并无好处,因为它的伙伴还在周围活动,既触目,又喧闹。它们当中任何一只都可能引起老鹰的注意,那时整个鸟群都要陷入危险的境地。从纯粹自私的动机出发,这只发现老鹰的小鸟应当立即对它的伙伴发出嘶嘶的警告声,让它们马上安静下来,以减少它们无意中把老鹰引到它自己附近的可能性。对这只小鸟而言,这是最好的策略。
我打算谈的另一个想法可称之为"绝对不要脱离队伍"的理论。这个理论适用于某些物种的鸟类,它们看见捕食者走近时马上飞走,也许飞到树上。让我们再设想一群在觅食的鸟群中有一只首先发觉这只捕食者。它该怎样行动呢?它可以只顾自己飞走,并不警告它的伙伴。如果是这样的话,它就要成为一只不合群的动物,不再是一个不那么惹人注目的鸟群中的一员。老鹰喜欢攻击离群的鸽子,这是很多人都知道的事实。就算老鹰没有这样的猎食习惯,我们根据推理可以提出很多理由,说明脱离队伍可能是一种自杀性的策略。就算它的伙伴最终还是跟它飞走,但第一个飞离地面的个体免不了暂时地扩大了它自己的危险区。不管汉密尔顿的有关理论是否正确,生活在鸟群的集体中总是有一些重要的有利条件,否则鸟类是不会过集体生活的。不论这些有利条件是什么,第一个飞出鸟群的小鸟至少要部分地丧失这些有利条件。如果这只遵守纪律的小鸟不擅离队伍,那它又该怎样办呢?或许它应该依靠集体力量所能提供的掩护,可以若无其事地继续进行活动。但这样风险毕竟太大。无遮无拦很容易遭受袭击。在树上到底安全得多。飞到树上确是上策,但务必使伙伴们采取一致的行动。只有这样它才不致成为一只脱离鸟群的孤单的小鸟,不致因此丧失集体为它提供的有利条件,同时又能够得到飞到树上躲起来的好处。我们在这里再次看到,发出警叫声所得到的是纯粹的自私利益。恰尔诺夫(e.l.charnov)和克雷布斯提出过一个有点相似的理论,他们直截了当地使用"操纵"这个词来描绘这只发出叫声的小鸟对其他小鸟施加的影响。这种行为已经远远不是纯粹的、无私的利他行为了。
从表面上看,以上种种理论好象与这样的说法有矛盾:发出警叫声的个体把自己置于危险的境地。事实上其中并无矛盾的地方。如果它不报警反而会使它自己面临更大的危险。有些个体因发出警叫声而牺牲了,尤其是容易暴露声源的那些个体。其他一些个体则因为没有报警而死去。鸟类在面临危险时为什么会发出警叫声?人们提出很多解释,凯维理论(cavetheory)和"绝对不要脱离队伍"的理论不过是其中的两个而已。
跳跃的汤姆森瞪羚又应如何解释呢?我在第一章里曾提到这种现象。瞪羚这种显然是利他性的自杀行为使阿德雷感动得断言,只有用群体选择论才能解释这种现象。这个课题向自私基因的理论提出了更严峻的挑战。鸟类的告警声是有效的,但它们发出信号时总是小心翼翼,尽力避免暴露自己的意图。瞪羚的跳跃就不是这样。它们故作姿态甚至达到惹人恼火的程度。看来瞪羚是诚心吸引捕食者的注意的,有时简直象在戏弄这只捕食者。这种现象导致一个既是饶有兴趣的又是十分大胆的理论。斯迈思(n.smythe)最初提出这个理论的轮廓,但最后予以逻辑发展的无疑是扎哈维。
我们可以这样阐明扎哈维的理论。这个理论的关键的一点在于,瞪羚的跳跃行为绝不是发给其他瞪羚看的信号,其实是做给捕食者看的。当然,其他的瞪羚看到了这种跳跃,而且它也影响了它们的行为,不过这是附带发生的后果。因为瞪羚的这种跳跃行为被选择,主要是作为发给捕食者的信号。这个信号的大意是:"你看!我能跳多高!我显然是一只健壮的瞪羚,你抓不到我。你还是放聪明点,抓我的伙伴吧!它们没有我跳得那么高。"用不那么拟人化的语言来讲,促使个体跳得高而又惹人注目的基因不大可能被捕食者吃掉,因为捕食者往往挑选那些看来容易捕获的动物。不少哺乳类的捕食者尤其喜欢追捕年老体弱的动物。
一个猛劲儿跃起的个体动物就是以夸耀的方式显示它的年轻力壮。证诸这个理论,这种夸耀行为绝非是利他性的。我们只能说这种行为是自私性的,因为它的目的在于告诉捕食者,它应该去追逐其他动物。在某种意义上说,这好比是一场跳高比赛,看谁跳得最高,而失败者就是捕食者选中的目标。
我说过要进一步探讨的另外一个例子是蜜蜂的自杀行为。它在螫刺蜂蜜掠夺者时几乎可以肯定要为此献出生命。蜜蜂不过是群居性很高的一种昆虫。其他有黄蜂、蚂蚁和白蚁。我想探讨的对象是一般的群居昆虫,不仅仅是蜜蜂的敢死队。
群居昆虫的业绩是脍炙人口的,尤其是它们那种令人惊讶的相互密切配合的行动以及明显的利他行为。自杀性的螫刺使命体现了它们自我克制的奇迹。在"蜜罐"蚁(honey-potants)的蚁群中,有一种等级的工蚁不做其他工作,整天吊在巢顶上,一动也不动。它们的腹部隆起,大得惊人,象个电灯泡,里边塞满食物。其他的工蚁把它们当作食品库。在我们人类看来,这种工蚁不再是作为个体而存在;它们的个性显然是为了集体利益而受到抑制。蚂蚁,蜜蜂或白蚁的群居生活体现了一种更高水平的个性。食物按极其严格的标准分配,我们甚至可以说它们共有一个集体的胃。它们通过化学信号,如果是蜜蜂,就通过人所共知的"舞蹈",来互通情报。这些手段是如此之有效以致整个集体行动起来好象是一个单位,具备自己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它们好象能够通过身体的免疫反应系统所产生的选择性那样来识别并驱逐外来人侵者。尽管蜜蜂不是"热血"动物,但蜂房内相当高的温度几乎象人体那样得到精确的调节。最后,同时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这种类比可以引伸到生殖方面。在群居昆虫的群落里,大多数的个体是不育的职虫。"种系"(germline)--不朽基因的连续线--贯串在少数个体,即有生殖能力的个体之内。它们和我们精巢和卵巢里的生殖细胞相类似。
不育的职虫和我们的肝脏、肌肉和神经细胞相类似。
只要我们接受了职虫都不能生育这个事实,它们的自杀性行为以及其他形式的利他性或合作性行为就不会那么令人惊讶了。一只正常动物的躯体之所以受到操纵就是为了要生育后代以及抚养拥有同样基因的其他个体,以保证其基因得以生存下去。为其他个体的利益而自杀和在今后生育自己的后代两者是不能一致的。因此,自杀性的自我牺牲行为很少进化。但工蜂从不生育自己的后代。它们的全部精力都用于照顾不属自己后代的亲属从而保存自己的基因。一只不育工蜂的死亡,对它自己基因的影响,宛如秋天一棵树落下的一片树叶对树的基因的影响。
说到群居昆虫就会使人情不自禁地要故弄玄虚一番,但实际上并无此必要。但研究一下自私基因的理论怎样应用于群居昆虫还是值得的,尤其是如何用这一理论解释职虫不育性这个不平凡现象的进化起源。因为这种现象似乎引起了一系列问题。
一个群居昆虫的群落就是一个大家庭,其所有成员通常都为一母所生。职虫很少或从不繁殖,一般分成若干明显的等级,其中包括小职虫、大职虫、兵虫以及一些高度专业化的等级如"蜜罐"蚁等。有生殖力的雌虫叫女王,有生殖力的雄虫有时叫雄蜂或王。在一些较高级的群落里,从事繁殖的雌虫不干其他任何事情,但在繁殖后代这方面,它们却是干得非常出色的。它们依靠职虫为它们提供食物和保护,职虫也负责照管幼虫。在某些妈蚁或白蚁的物种中,女王简直成了一座庞大的产卵工厂,其躯体比普通的职虫大几百倍,几乎不能动弹,其外形简直不象一只昆虫。女王经常受到职虫的照料,它们满足女王在日常生活中的需要,包括提供食粮并把女王所产的卵子源源不断地运到集体托儿所去。这样一只大得异常的女王如果需要离开内室,它就得骑在好几队工蚁背上,让它们庄严堂皇地扛出去。
在第七章里,我谈过生育和抚养之间的区别。我曾说,在一般情况下,把生育和抚育结合在一起的策略能够得以进化。在第五章里,我们看到混合的、进化上的稳定策略可以分成两大类型:要么种群中每一个个体都采取混合策略,这样个体往往能够明智地把生育与抚养结合在一起,要么种群分成两种不同类型的个体,亦即我们最初设想的鹰与鸽之间取得平衡的情况。按照后一种方式取得生育与抚养两者之间在进化上的稳定平衡,这在理论上是说得通的。就是说,种群可以分为生育者和抚养者两部分。但只有在这样的条件下才能保持这种进化上的稳定状态:即被抚养者必须是抚养者的近亲,其亲近程度至少要象抚养者自己的后代--假设它有的话--那样亲。尽管在理论上说,进化可以沿着这个方向进行,但实际上似乎只有在群居昆虫中才可以看到这种现象。
群居昆虫的个体分为两大类:生育者和抚养者。生育者是有生殖力的雄虫及雌虫。抚养者是职虫--白蚁中的不育雄蚁及雌蚁,其他群居昆虫中的不育雌虫。
这两类昆虫互不干扰,因此能更有效地完成自己的任务。但这里所谓的有效是指对谁有效呢?"职虫从中究竟可以得到什么好处?"这个熟悉的问题是对达尔文学说提出的挑战。
有人回答说:"没有什么好处"。他们认为女王至高无上,平日颐指气使,通过化学过程操纵职虫来满足其私欲,驱使它们抚养其众多的子女。我们在第八章看到过亚历山大的"亲代操纵"理论,上面讲的其实就是这种理论的另一种提法。
一个与此相反的提法是,职虫"耕耘"有生殖力的母体,驱使母体提高其繁殖力,以复制职虫的基因。女王制造出来的生存机器肯定不是职虫的后代,但它们都是职虫的近亲。汉密尔顿有一个独到的见解,他认为至少在妈蚁、蜜蜂和黄蜂的群体中,职虫同幼虫的亲缘关系事实上可能比女王同幼虫的关系更密切!汉密尔顿以及后来的特里弗斯和黑尔,以这种观点为指导继续前进,终于在自私基因理论方面取得了一项最辉煌的成就。他们的推理过程是这样的。
昆虫中名为膜翅目的群体,其中包括蚂蚁、蜜蜂和黄蜂,具有一种十分奇特的性决定体系。白蚁不属于这种群体因而并没有这种特性。在一个典型的膜翅目昆虫的巢里只有一个成熟的女王。它在年轻时飞出去交配一次,并把精子储存在体内,以备在漫长的余生中--十年或者更长--随时取用。它年复一年地把精子分配给自己的卵子,使卵子在通过输卵管时受精。但并不是所有的卵子都能够受精。没有受精的卵子变成雄虫。因此雄虫没有父亲,它体内每一个细胞只有一组染色体(全部来自母体)而不是象我们体内那样有两组染色体(一组来自父体,一组来自母体)。按照第三章里的类比说法,一只雄性膜翅目昆虫在它的每个细胞里都只有每一"卷"的一份拷贝,而不是通常的两份。
在另一方面,膜翅目雌虫却是正常的,因为它有父亲,而且在它的每个体细胞里有通常的两组染色体。一只雌虫成长为职虫还是女王并不取决于它的基因,而是取决于它如何成长。换句话说,每一只雌虫都有一组完整的成为女王的基因和一组完整的成为职虫的基因(或者说,也有好几组分别使之成为各种专职等级的职虫、兵虫等的基因)。到底哪一组基因起决定性作用,取决于它的生活方式,尤其是取决于它摄取的食物。
尽管实际情况复杂得很,但基本情况大致如此。我们不知道这种奇特的有性生殖系统怎么会进化的。毫无疑问,这种进化现象必然出之有因。但我们只能暂时把它当作膜翅目昆虫的一种难以理解的现象,不管原来的理由是什么,这种奇特的现象打乱了我们在第六章里提到的计算亲缘关系指数那套简捷的办法。这说明雄虫的精子不象我们人类的精子那样每一条都不相同,而是完全一样的。雄虫的每一个体细胞仅有一组基因,不是两组。因此每一条精子必须接受完整的一组基因,而不是一部分--百分之五十,所以就一只具体的雄虫来说,它的全部精子都是完全一样的。现在让我们计算一下这种昆虫的母子之间的亲缘关系指数,如果已知一只雄虫体内有基因a,那么它母亲体内也有这个基因的可能性是多少呢?答案肯定是百分之一百,因为雄虫没有父亲,它的全部基因都来自其母亲。
现在假定已知一只雌虫体内有基因b,它儿子也有这个基因的可能性是百分之五十,因为它只接受了它母亲一半的基因。这种说法听起来好象自相矛盾,而事实上并没有矛盾。雄虫的所有基因都来自母亲,而母亲仅把自己的一半基因传给儿子。这个佯谬的答案在于雄虫体内基因的数量仅有通常的一半。那么它们之间的"真正的"亲缘关系指数是1/2呢还是1?我认为没有必要为这个问题去伤脑筋。指数不过是人们为解决问题而设想的计量单位。如果在特殊清况下它的运用为我们带来困难,我们就干脆放弃它而重新援用基本原则。从雌虫体内基因a的观点来看,它儿子也有这个基因的可能性是1/2。数量和它女儿一样。因此,从雌虫的观点来看,它同其子女的亲缘关系,如同我们人类的子女同母亲的亲缘关系一样密切。
但当我们谈到姐妹时,情况就变得复杂了。同胞姐妹不仅出自同一父亲,而且使它们的母体受孕的两条精子的每一个基因都是完全相同的。因此,就来自父体的基因而言,姐妹和同卵孪生姐妹一样。如果一只雌虫体内有基因a,这个基因必然来自父体或母体。如果这个基因来自母体,那么它的姐妹也有这个基因的机会是百分之五十。但如果这个基因来自父体,那么它的姐妹也有这个基因的机会是百分之一百。因此,膜翅目昆虫的同胞姐妹之间的亲缘关系指数不是1/2(正常的有性生殖动物都是1/2),而是3/4。
由于这个缘故,膜翅目雌虫同它的同胞姐妹的亲缘关系比它同自己的子女更密切。汉密尔顿看到了这一点,尽管他那时并没有如此直截了当他说出来。他认为这种特殊密切的亲缘关系完全可能促使雌虫把它的母亲当作一架有效的为它生育姐妹的机器而加以利用。这种为雌虫生育姐妹的基因比直接生育自己子女的基因能更迅速地复制自己的拷贝。职虫的不育性由此形成。膜翅目昆虫的真正的群居性以及随之出现的职虫的不育性似乎独立地进化了十一次以上,而在动物界的其余部分中只有在白蚁身上进化过一次。想来这并不是偶然的。
不过,这里面还有蹊跷。如果职虫要成功地把它们的母亲当作生育姐妹的机器而加以利用,它们就必须遏制其母亲为其生育相同数量的小兄弟的自然倾向。从职虫的观点来看,它任何一个兄弟的体内有它的某个基因的机会只有1/4。因此,如果雌虫得以生育同等数量的有生育能力的子女,这未必对职虫有利,因为这样它们就不可能最大限度地繁殖它们的宝贵的基因。
特里弗斯和黑尔认为,职虫必然会努力影响性比率,使之有利于雌虫。他们把菲希尔的有关最适性比率的计算方法(我们在前面一章里谈到这个方法)运用到膜翅目昆虫这种特殊情况,重新进行了计算。结果表明,就母体而言,最适投资比率跟通常一样是1:1,但就姐妹而言,最适比率是3:1,有利于姐妹而不利于兄弟。如果你是一只膜翅目雌虫,你繁殖自己基因的最有效方法是自己不繁殖,而是让你母亲为你生育有生殖能力的姐妹和兄弟,两者的比例是3:1。但如果你一定要繁殖自己的后代,那么你就生育数目相同的有生育能力的儿子和女儿,这样对你的基因最有利。